台安张国会现在怎么样处境咋样

  张国会,一个地痞流氓,却当上叻城建局局长,CTM!!!

  一《房产处改制方案》本身就不合法。其一:它依据的《台委发(2001)39号》文件为过期文件39号文件规定,2001年2002年两年铨部工作内容,2003年该文件就应该失效。而且制定39号文件所依据的《鞍政发(2001)30》,《鞍政发(2001)31》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文件的期限是20012002两年时间。

  二程序不合法。39号文件规定:改制程序必须按照31号文件规定执行31号文件关于改制程序规定:改制单位须成立有党政┅把手负责的,有工会劳资,财务及职工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杨野(城建局局长)张国会,孙福彬(城建局副局)钟祥阁(房產书记),孟立红(局工会 )潘会军(局办主任),金福才(局科长)王树伍(局党纪委书记)八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显然不合法。

  三改制过程显然违反〈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裁员要提前30天公布要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方案仅在11月12号向一个非法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就是宣读多读少读都没人知道),3天后就开始实施很明显违反了〈工会法〉规定提前30天公布的要求〉。另外方案出台时间是10月20日,就是从出台那天计算也不到30天就执行,明显违法

  四。355元每年补偿金的计算更是没有任何根据有〈最低工资条例〉2003年4月发布实施的。补偿金的计算应按照〈条例〉355元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五看〈工会法〉,就知道所有的代表都不和法包括工会 。 房产的工会只有在1993年召开过一回正式会议在以后的会议纪录都是假的。尤其是最后的会议纪录是在杨野张国会,孙福彬的授意下由我在原来的假会议纪录的基础上造出来的。在上一假会议纪录的内容中竟有两个田宝伍。

  信访人:苑作明\\李海杰等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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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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