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变态一点有什么错是变态体么?

我男友发了他下体勃起的照片给我 还要我下体的照片 他是心理变态还是这是男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呢?_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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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发了他下体勃起的照片给我 还要我下体的照片 他是心理变态还是这是男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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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是不是不爱我不尊重我的表现?
就算不是心理变态,也不是一个有涵养的男人,是对你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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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患者资料:*性别:
取决于你们俩有没有睡过,没睡过就属于心理变态,睡过就属于男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如果不喜欢,可以选择拒绝,并告诉他不喜欢这种行为。
不尊重你 肯定的 赶紧分了
谈不上变态,更不能说是生理需要,这只是一种个人爱好
可能是太想和你那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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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男子公交露下体10分钟 女孩拍下过程(图)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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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邢志彬
变态男公交车露下体10分钟:女孩感觉受辱拍下过程
1日,在24路公交车上,一男子拉开裤子,对着一女孩露出下体,持续10多分钟。女孩用手机拍下事发过程,希望曝光其不雅行为。民警提醒遇到类似情况最好当
场报警,事后追查难度较大。
4日,市民孟先生说泰安24路公交车上有个变态男耍流氓,并提供了一段时长1分半左右的手机视频资料。拍视频的女孩是他亲戚,拍摄时间是8月1日接近中午时。当时女孩坐在公交车倒数第二排左侧座位上,隔着一条过道坐着一个穿灰色上衣,黑色短裤的男子。男子从金桥服装城站牌上车,一开始人比较多,他还挺正常。车走了两站下去一些人,前座后座都没人了,男子开始出现不文明行为。
从视频上看,男子1米75以上个头,挎着皮包。两腿分开,拉开短裤拉链,把下体朝向女孩这边摆弄,头一会儿向车窗外看,一会儿向后看,看没事儿就向女孩这边看。
男子到九州家园下车,期间十几分钟一直持续这一行为。女孩一开始吓坏了,不敢动最后才想起来留证据,拍了1分多钟。从男子表情看,有可能意识到女孩在拍他,但也没收手。这小伙儿下车后,女孩联系了孟先生,他赶到后已经找不到那个小伙。孟先生觉得这小伙儿太过分了,应该曝光他,给他一个教训。
公交公司驾驶员一队队长李德全说,驾驶员没发现过有类似情况。去年听说过一起对女乘客动手动脚的,这种露下体的还是第一次听说,驾驶员看不到后面的情况,也没有接到过乘客反映。
泰安兴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太峰说,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属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范畴,因男子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发生身体接触,只是对妇女做淫秽下流的动作,强制和猥亵算不上,应该属于涉嫌侮辱妇女。
泰山区公安民警说,这位市民没有及时报警,事情过去两天追查难度较大,市民最好第一时间报警,最好把视频或图片证据提交给派出所备案。(记者邢志彬)
责任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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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这两天,有一条消息,在台州网友的微信朋友圈里疯传,说是有两名女性在商场的卫生间里,身体的隐私部位受到了伤害。
4月5日上午,椒江姑娘小兰到中都商厦购物,期间内急,就去了商场里的公共卫生间,就在上厕所的过程中,小兰突然感觉下体一丝刺痛,赶紧低头看,感觉到有人从厕所走出去。“当时只是以为有其他人上完厕所离开,也没太放心上。直到上完厕所拿纸巾擦的时候,才发现屁股下面有点疼,纸巾上有一点血迹。”因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小兰赶忙到附近的市立医院请医生帮忙检查了一下,结果发现小兰的下体有一道几公分长的划伤痕迹,看起来是被什么尖锐的物体所伤。好在伤口不深,医生为小兰做了消毒处理。伤不严重,但小兰有些想不通,自己和别人无缘无故,为什么会有人突然袭击自己?越想越害怕,小兰马上报了警。而就在差不多的时间里,锦江百货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件,女孩婷婷也在上厕所时被人划伤了下体,好在和小兰一样,伤势轻微。两个女士受伤的位置差不多,都是在会阴部位,受伤的时间都是在上厕所的时候,一个在中午,一个在下午,中都商厦和锦江百货都位于台州椒江区的商业区,人流往来众多,但两家商场的卫生间,都在比较角落的地方,如果不是上厕所,不太可能经过。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穿着黑色衣服男子,骑着电瓶车。在中都商厦出来后,他又来到邻近的锦江百货作案。在锁定作案嫌疑人后,椒江警方于4月6日晚上8时许,在椒江东海大道上抓获了嫌疑人丁某,这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30多个小时。记者从当地公安部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丁某今年44岁,是河南商丘人。警方透露,丁某并非初犯,之前就有过强奸罪的案底。目前丁某的作案动机及具体经过警方仍在调查之中,不过丁某寻求刺激的可能性比较大。目前椒江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将丁某刑事拘留。为何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呢?椒江公安局一名姓王的民警向记者做了解释。“因为故意伤害罪是有指向性的,犯仍罪嫌疑人会选择特定的目标进行伤害。而这起案子里,丁某是没有明确目标的,只是随意地对他人进行袭击。相比起来,寻衅滋事比故意伤害的危害程度更大。”目前,案子的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来源:1818黄金眼编辑:吴敏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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