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是黄高铭脱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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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女子聚众赌牌 一言不合狂殴抢劫更疯狂
】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法制报
  一伙所谓朋友相约打麻将赌钱。在这个赌资较大的牌局中,竟然大部分都是女人,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牌局中有女人以打假牌为缘由狂殴另一些女人,并实施抢劫、挟持、敲诈……
  怀疑打假牌 女子被狂殴
  2010年8月的一天17时许,家住眉山市的解四姐(化名)下班回家,想到晚上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便打***给高铭宏,约她晚上一起“沟通感情”,联系几位朋友一起搓麻将。
  20时许,解四姐邀约黄芸(化名)、王力(化名)到眉山城区湖滨路某茶坊会合,高铭宏、王华枝、王福如早已在茶坊包间里等待。经过一番协商,决定由黄芸、王力、王华枝、王福如四人打麻将,解四姐、高铭宏、雷涛、“刚哥”(另案处理)旁观。
  高铭宏提议打100元一注的麻将,桌上四人都没有异议。可是刚打了几圈,王华枝和牌后去看黄芸打牌,发现她似乎故意打“中张”给对家王力“下雨”(杠牌加番)。于是王华枝就说黄芸和王力二人联手打假牌,并生气地说不打了,把输掉的几百元钱取了回来,要求桌上四人各自将钱结清。
  黄芸心里不高兴,便埋怨了几句。王华枝、高铭宏便指责他们合伙“打假牌”还敢埋怨别人,一来二去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一直在旁边观看的雷涛突然将茶水泼向黄芸并拳打脚踢,黄芸手机当场被砸坏,高铭宏、王华枝、王福如见状也一起将黄芸殴打至躺在地上。
  假称查赌资 夺包抢现金
  高铭宏看到躺在地上痛苦不堪的黄芸还不解气,便一把抢过死死拽在黄芸手中的挎包说:“她说她没有‘打假牌’,翻她的包包,看带了好多钱来。”高铭宏边说边打开黄芸的挎包搜查起来。
  从黄芸挎包里搜出一叠钱,高铭宏仔细一数,发现有4000元钱,便得意地望着黄芸一阵讪笑说:
  “只带4000元钱来敢打100元的麻将,怕是心里有鬼哟?”说罢便将这4000元钱扔给了一旁的王华枝,王华枝赶忙从中拿出1000元钱交给雷涛,之后她不露声色地将钱装进自己的挎包里打起***来。这时解四姐一脸和气地向高铭宏四人求情:“大家都是朋友,打牌风格不一样都是误会,钱都拿出来了,就不要把事情闹大了嘛。”高铭宏没有理会解四姐,“你喊来的朋友打假牌,你也脱不了关系,都不准走,等‘刘三哥’来了看咋个办。”
  厕所里报警 转移再抢劫
  黄芸见状不妙,怕自己落入“圈套”里面事态越来越严重,便要求上厕所寻求机会报警。高铭宏四人见到委屈不堪的黄芸没多想就同意了。黄芸一进厕所就锁紧门,拿出衣袋里的大灵通报警。
  黄芸刚一说话就听到狂暴的撞门声和怒骂:“给老子滚出来,敢报警老子弄死你。”原来雷涛一直在厕所门外守着,听到黄芸打***的声音就立即开始撞门。此时厕所的简易门已被雷涛踹开,黄芸吓得六神无主,只得畏畏缩缩走出厕所。
  雷涛上前又打了黄芸几个耳光,一把抢走了她的大灵通。高铭宏等四人一想黄芸可能已经报警此地不宜久留,便抢走了解四姐和王力的手机以及汽车钥匙,胁迫黄芸、解四姐、王力三人转移到眉山城区下西街某茶楼。
  威胁写欠条 通宵诈钱财
  一伙人转移途中遇到了前来“扎场子”的“刘三哥”刘大支(另案处理)、刘相元和陈西平(另案处理),在茶楼王华枝告诉黄芸:“打100元的麻将起码要10000元的台面,我叫了这么多兄弟伙来,需要钱来打点一下。”黄芸此时已身无分文,看高铭宏一伙气势汹汹,只得承认“打假牌”并向王力借了6000元钱交给高铭宏。
  高铭宏拿过钱,便数出其中的3000元钱作为“辛苦费”交给了刘大支、刘相元和陈西平,之后她把矛头转向了这次“牌局”的组织者解四姐。高铭宏将解四姐带到另一个包间里威胁道:“你带来朋友打假牌,这么多兄弟伙在这儿你必须要给个说法,拿50000元钱的损失费出来就不追究你了。”
  解四姐先不就范,推说不管她的事情。陈西平见状就在旁边一边怒骂解四姐一边扇她的耳光。解四姐的嘴巴被打得肿了起来,只好找到王力借钱,王力说自己已经无钱可借,解四姐只得向高铭宏一伙书写了一份50000元的借条,高铭宏此时便要求王力作为见证人签字,王力害怕惨遭毒打只得签字见证。
  此时已是第二天凌晨4时许,高铭宏一伙还不想就此收手,便再次胁迫黄芸、解四姐、王力三人转移到眉山城区凤翔北路某酒店。高铭宏一伙登记了两个门对门的房间,不准黄芸三人关门、睡觉,并且由雷涛、刘大支、刘相元和陈西平轮流看守。此时高铭宏一伙再次威胁黄芸三人交出身上所有剩下的现金,否则就要毒打他们,解四姐和王力心里害怕,只得再次分别拿出5000元和3000元交给高铭宏。
  早上8点天一亮,高铭宏胁迫解四姐一同坐出租车到解家取“欠款”,途中因桥被洪水冲断折回酒店。高铭宏一伙见实在无钱再抢,这才放走了黄芸等三人。
  出门速报警 抢劫被判刑
  黄芸三人走出酒店,惊魂未定地急忙打***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涉案的高铭宏等8人相继落网。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合议庭经过耐心细致的审理,仔细梳理该案的每一个事实环节,明确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和地位作用,慎重考虑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每一条辩解,并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认定高铭宏、王华枝、王福如、雷涛、刘相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高铭宏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华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雷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福如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刘相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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