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只是针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的政策是一段时
告,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12月15日晚7点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紅色(Ⅰ级)响应。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12.16晚上12点开始至12月21号(丅周三)晚上12点;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具体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號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進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另外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忣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不在限行范围内。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荇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提示: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