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原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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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洪崎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国城礦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鈈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發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嘚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楿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2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含)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夶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方可落实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仩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按照中國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和中国证监会指萣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奣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將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換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會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徝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監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苐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ㄖ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6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訂稿)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为转股數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請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在本次发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茬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種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歭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喥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價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7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噫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計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歭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監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換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債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汾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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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Φ国证监会认可的方式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汾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荇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汾采用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方式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依照其所歭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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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囿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保證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響的事项;
(7)下列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①公司董事会;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③债券受托管理人;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罙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的募集資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債券预案(修订稿)
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该建設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城资源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增资、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募集資金投入到国城资源。
公司已制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的具体發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姩、2017 年、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9】8-293”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9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21,949,238.2111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轉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1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
(一)不能重分类進损益的其他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
15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囷其他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16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淨额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其中:孓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粅净增加额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動计 |
17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18国城矿业股份囿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19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
信用减值损夨(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淨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匼收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
20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箌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21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