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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与河北高碑店豆豆(集团)有限公司、张玺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全文】CLI.C.
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与河北高碑店豆豆(集团)有限公司、张玺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冀民一终字第213号  法定代表人:魏日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范浩南,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杰,河北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高碑店豆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中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陈锋,河北国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玺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辛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森林。
  以上三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建民,高碑店市南大街信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碑店建筑集团)因与被上诉人河北高碑店豆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豆集团)、张玺麟、辛蕊、张森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作出的(2013)保民二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高碑店建筑集团的委托代理人范浩南、朱杰,被上诉人豆豆集团的委托代理人陈锋,被上诉人张玺麟、辛蕊、张森林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建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高碑店建筑集团于2002年至2006年5月,承建了被告豆豆集团的办公楼、餐厅、锅炉房、污水处理池及旧锅炉房修理等工程。日,双方签订了06年协议。原告提供的该协议原件中约定:“结算工程款为500万元,其中篮球场项目30m×40m即1200m^2,乙方王献忠总经理无偿支持该项目;本工程款当年付清,如不能付清,免去的847000元不予免除。总欠款按月息百分之贰计算”。张玺麟等三人对上述协议不认可,认为协议中的“本工程款当年付清,如不能付清,免去的847000元不予免除。总欠款按月息百分之贰计算”的内容,是原告后来擅自添加的。06年协议后,原告又接续承建了两栋别墅等附属工程,双方于日又签订了11年协议,约定:“本项目部工程款双方确定决算金额为6980000元,此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319000元,尚欠3500000元(另外打欠条161000元)”。双方对该协议内容及公章均无异议并认可至2012年被告又还款46.1万元。原告主张该协议是对日至2011年工程款的结算。被告主张该协议是对2002年至2011年全部工程款的结算,已包含了2006年协议的工程款,应以该协议为最终的结算依据。原、被告认可双方没有施工合同、没有完整的图纸和施工资料,全部实物仍在厂区内。2011年9月,张玺麟等三人与豆豆集团现法定代表人张中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三人将在豆豆集团的全部股权6700万元转让给张中华。原告为拖欠的工程款曾另案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院认为双方应以2011年协议为最终结算依据,遂作出保定中院第9号判决书,判决被告张玺麟等三人给付原告工程款320万元及利息,豆豆集团负连带责任。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认为应根据原告诉什么审什么的原则只处理06年协议的工程款,关于06年协议之后的工程及11年协议中的数额是否包含日前的工程款,可另案处理,遂作出(2012)冀民一终字第205号民事判决,判决豆豆集团给付原告工程款2033000元及利息,张玺麟等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对该判决已申请执行。执行中,被告又给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497.3万元。
  审理期间,被告张玺麟等三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鉴定如下内容:1、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上的豆豆集团的公章是真的还是假的是章压字还是字压章2、原告提交的33份《工程结算书》上的文字形成的时间与原告主张的书面上注明的时间是否一致经协商,原告与被告均同意对原告提交证据2中的日的《豆豆集团别墅造价明细表》上的手写字与豆豆集团的公章进行鉴定。原告主张该明细表上的手写字是当时豆豆集团的负责人王艳菊、秦海斌书写,公章也是豆豆集团所盖,且该公章与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上的公章是一样的,如果该明细表上的公章经鉴定是豆豆集团的,证明所有《工程结算书》上的公章都是豆豆集团盖的,证明当时豆豆集团是认可这些《工程结算书》的。被告张玺麟等三人认可该明细表上的手写字是当时豆豆集团的负责人亲笔书写,但豆豆集团没有盖过公章。双方都承认原告提交的《豆豆集团别墅造价明细表》上的公章与双方无异议的11年协议上的公章不是同一枚公章。
  被告豆豆集团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鉴定如下内容:1、2002年开始至日前,原告为申请人实际施工的工程总量以及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03定额或08定额)计算的工程款数额;2、日之后至2011年之前,原告为申请人实际施工的工程总量以及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03定额或08定额)计算的工程款数额;3、原告提交的全部(33份)《工程结算书》中,有无重复的项目及重复项目所涉的工程款数额。原告高碑店建筑集团在诉讼中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对豆豆集团厂区内原告施工的所有工程进行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双方一致同意鉴定的目的是确认11年协议与06年协议是包含关系还是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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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国土资源局3月24日至4月2日挂牌出让一幅([2014]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中国搜地网 &&&&发布时间:&&&&浏览次数:998
高国土告字[2014]06号
&&& 经高碑店市人民政府批准,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21221.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解甲营村北侧
出让年限:
大于1并且小于2.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
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1)廉租住房配建面积不得少于2652.72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不得大于50平方米,建设套数不得少于54套。(2)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不得少于2653.72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不得大于60平方米,建设套数不得少于45套。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日09时00分 至 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联系地址:市五一路西侧
&&& 联 系 人:董先生、赵女士
&&& 联系***:、5592209
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
 以上公告内容,经搜地网络核实,予以发布,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正,有疑问请致电400-682-1288。
河北 保定 近期地块出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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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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