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点线备案9710争议协商备案方式选择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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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为何指导不了企业
中国青年报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0.5%,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最低水平(即下线)为3.5%。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4日,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新疆的基准线最高,为12%。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无一上调,涨幅均为持平或下降。(中国新闻网6月25日)&&&&如果工资指导线有上浮,企业可能对其视而不见,这样就不会增加员工的工资支出成本;而如果工资指导线下调,企业就可能将其奉为“圭臬”,能下调多少就下调多少。企业要赢利,压缩工资成本自然也是实现赢利的手段之一。假如,一个企业没有意识到员工价值,亦或者员工的价值无法得到应有保障,企业就可能在面对工资指导线时选择性执行。&&&&对于工资指导线,公众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们希望工资指导线上调,这会给他们带来理论上的希望,但上调结果可能是工资根本不会改变,因为企业没有执行;另一方面,他们担心工资指导线可能下滑,一旦下滑,工资就可能应声降落,因为企业在“忠实”执行。所以,他们对工资指导线很难产生好感,或者说,工资指导线难以给他们足够信心和美好预期。&&&&有人把这种选择性执行,归结为工资指导线的非强制性。工资指导线只是政府的一种外部指导,具体到每个企业,他们在理解和执行时,需要面对不同客观现实,也被赋予了充分自主权。这种非强制性,体现了政府的理性思维和市场意识:不能包办一切,必须与市场保持恰当距离。如果连工资这样的事情,也要劳烦政府“一刀切”,结果可能不是保护了劳动者,而是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甚至,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更加得不到保障。&&&&其实,工资指导线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决定员工薪酬的体系中,除了工资指导线还有工资集体协商制----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集体协商保证了工资制定不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保护了一线员工的基本利益,有利于构建更为平等和谐的劳资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工资指导线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时,成为一种具体的指导和参考,成为共识达成的基础与依据。&&&&如果脱离了这个具体基础,工资指导线就显得有些孤立和虚化。结果,不仅所谓的指导功能无法发挥,甚至连参考的作用都无法体现。因此,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集体协商制度,让员工有真实的权利与企业进行博弈,而不是徒有其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貌似建立了,但员工处于绝对弱势地位,根本没有和企业议价的资格与能力;或是协商处于行政完全主导之下,员工和企业的意志与愿望难以得到全面表达。&&&&总之,只有配以真实、高效、市场化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指导线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才能具体体现出来。
人民日报:工资指导线成鸡肋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导语:工资指导线遭遇企业的选择性执行,使调控意图大打折扣。改变这种状况,关键是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员工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够依托政府发布的指导线谈得拢。
  今年前7个月,全国近一半省份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降。不少人开始担心,这是不是正好让那些不想给员工涨工资的企业有了借口?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每年制定发布,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各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通常包括上线、下线和基准线三个部分。上线用来提醒效益好的企业,涨工资别太猛。下线则是警示效益不太好的企业,员工工资调整不要低于底线。基准线代表了政府建议一般性企业调整工资的幅度。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逐步走向市场化。用人单位依据效益水平、劳动力供求状况、员工能力贡献等自主决定工资。政府转向间接、宏观的调控。工资指导线就是政府发出的调控信号。
  然而,工资指导线每次发布都会引起相当大的争议。工资指导线涨幅高时,常常被指“中看不中用”。员工起初喜滋滋地以为,这下工资要大幅上涨了。可实际上,工资指导线对企业不具有强制性,到底涨不涨工资非工资指导线所能决定。在工资指导线大幅上调的年份,不乏一些企业根本不给涨工资,还有很多企业虽然涨了工资,但涨幅远远低于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工资指导线涨幅持平或下降时,受到的质疑更多。因为在具体操作中,工资指导线涨得多时,企业最多是不理不睬。工资指导线涨幅下降时,企业却会不折不扣地执行。员工不理解,政府为什么会变相“帮”企业,不让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呢?
  工资指导线遭遇企业的选择性执行,使调控意图大打折扣。有人提出,既然对企业没什么约束作用、又不受员工欢迎,这样的工资指导线不如干脆取消。工资指导线真的没用吗?客观上讲,政府部门发布工资指导线不失为一种积极的调控方式。一来,市场经济下,政府不宜也不可能决定具体企业的工资,政府部门综合考量一段时间内的经济增长、物价涨幅、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可以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引导。二来,企业效益好时,政府建议多涨点工资,效益不好时,鼓励员工和企业共渡难关,体现了对市场的尊重。但是,工资指导线要想发挥调控作用,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起来并能得到较好落实。劳资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由政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是最方便获得、最容易形成共识的依据。该不该涨工资?涨多少合适?协商双方可以参考工资指导线展开谈判,政府的调控意图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体现。
  眼下很多人觉得工资指导线没什么用处,恰恰因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许多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员工不敢轻易表达利益诉求,企业千方百计压低成本,使集体协商变成走过场,工资指导线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抓紧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完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推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谈判、加强监督检查,使员工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够依托政府发布的指导线谈得拢。这不仅会使政府对工资的调控不再是“无用功”,也有助于改变员工在工资决定中相对弱势的情形,形成员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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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公布新工资指导线 升降由集体协商解决
日03:56  
  近日,广东、山西、青海、云南、吉林、湖南、陕西、天津等省市相继发布了各自的工资指导线,除天津市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与往年持平外,其他省市均出现不同幅度下调,其中青海、云南的基准线相比2008年下调了4个百分点。广东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7%这一数字创下了该省自2001年来的最低,相比该省2008年的10%至15%以及2007年的10.3%,下降了约3个百分点,而下线为零或负增长也是该省近年来首次出现。  各省市纷纷下调工资指导线,在职工中引起担忧:职工的工资会随着指导线下调而降低吗?用人单位会不会借机对工资做“减法”?对此,工会有关人士认为,不排除个别企业把下调工资指导线作为不加薪甚至降薪的依据,有意识地打压职工收入。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陈杰平副部长表示:工资指导线“集体下调”,特别是向负增长方向调整,目前看绝对不适合在全国推广,各地调整工资指导线应当慎重行事。工资该升该降,关键应通过企业内部集体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全总表示调整指导线要慎重  本市尚未公布新工资指导线  虽然多个省市先后公布了工资指导线,但截至目前,上海市还没有公布2009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这更加引起上海职工的广泛关注。  在沪上一超市做收银员的小顾对记者算了一笔账。她每月的总收入1200元,其中工资1000元,另外还有200元车贴和饭贴;她家住闸北,单位在普陀,每天来回路费8元,一个月要支出200元,再加上午餐费200元,仅这两项就用去了小顾收入的1/3。假设工资增长基准下线‘负增长’,工资下降10%的话,每月工资只有900元。“我和爱人收入都不高,每月还要还房贷,工资少100元对其他家庭也许不算什么,但在咱家却是一周的菜金呢。”  据悉,2008年度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税前),而相当一部分服务业、制造业等一线职工收入无法达到这个水平。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建勇认为,在房价、物价等消费水平水涨船高的今天,工资水平无法增加反而下降,无疑将对职工基本生活水平造成明显影响,“如果个别企业拿工资指导线下调作为借口来降低职工工资,在当前情况下肯定是不妥的。”  他认为,虽然此次多省市下调工资指导线缘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从人工成本在产品中的比重来看,我国职工工资所占比重并不大。据日本通商白皮书发布的数据显示,亚洲国家和地区平均劳动力成本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为4%,中国平均劳动力成本在产品中所占比例仅为3.5%。这表明尽管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在快速上涨,但在整个亚洲依然处于较低的位置。从这点来看,再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无疑将进一步拉大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尽管此前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陈杰平副部长曾对媒体表示,“工资指导线‘集体下调’,特别是向负增长方向调整,目前看绝对不适合在全国推广,各地调整工资指导线应当慎重行事。”但由于本市有过工资指导线下调的先例,因此人们十分关注,本市今年是否也会对工资指导线进行下调,甚至是“负增长”。  有专家担心指导线下浮将造成职工收入下降  须防企业乘机压工钱  因为金融危机的关系,工资指导线自1997年实行至今12年来,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本市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会不会下浮?指导线下浮是否将造成个人收入“看跌”?  对此,一些大企业表示不会轻易减缓工资增长幅度。位于金山区的上海宜华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1600余名职工的日资企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较大规模的企业来说,考虑到职工队伍的稳定,肯定不会轻易随着工资指导线的变化而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严重,情况就可能不同了。  金山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表示:“要警惕众多小规模的劳动密集型非公企业利用这个时机在职工工资上做手脚。”闸北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人士也表示了类似的担心,像外省市个别地方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之类的工资指导线,可能会成为个别企业不加薪甚至降薪的依据。  长期进行相关研究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社建认为,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适度下调工资指导线也属必要。毕竟脱离实际经济发展的工资增长难以持续,也可能导致大范围的失业等问题。但是他同时表示:“工资指导线不宜过度下调,幅度要适度,而且当经济形势好转时要及时提升工资。要防止一刀切,更要防止个别单位借此机会有意压低工资。”  市总法律部有关人士强调———  虽然工资指导线下调引发人们关注,但是它并不像“最低工资标准”那样具有强制作用。一家美资企业的人事经理表示,每年工资调整的幅度一般是根据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确定,去年企业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经营效益受影响较大,因此今年停止调薪,“但是,在作出这个决定前,我们已与员工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员工的谅解。”  对此,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谈育明表示,虽然“工资增长指导线”只是政府出台的一个参考系数,并非强制性的规定,但由于是权威部门发布,会成为不少企业的加薪依据。“其实,金融危机并不涉及所有行业,就拿餐饮服务业来说,高端酒店可能受冲击较大,但中低端饭店等反而生意很好。一些企业即使生产效益不错,也可能拿工资增长指导线作为‘挡箭牌’,降低工资增长幅度,甚至作为降低职工收入的一个借口。因此,政府在确定工资指导线时应当慎之又慎。”  “工资该升该降,关键还应通过企业内部集体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谈育明认为,如果企业确实困难,可以借助集体协商或者“共同约定”等方式,将实际困难向职工“摊牌”,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员工薪酬适当下降也无不可,共同应对暂时的经济困难,待经济好转后再补偿职工。怕就怕企业单方面以政府指导线为依据决定降薪,职工无法理解,最终引发劳动争议。  相关链接  什么是工资指导线  我国的工资指导线制度于1997年进行试点。当年1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试行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开展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工作,对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提出了规范的试点办法。1999年10月,原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国家统计局的公报显示,2008年,全国有28个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每年年中由省市政府或相关部门集中发布。其实施方式为: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其中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劳动报)[责任编辑:crysta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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