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安民告示范文怎么写?

施工单位通宵发出施工噪音扰民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环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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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环保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施工单位通宵发出施工噪音扰民
黄泥磅嘉华北辰里施工单位,经常深夜发出水泥搅伴机巨大噪音,穿透性非常强,十分扰民,配戴耳塞也无法入睡。令人非常气愤的是,居民打***到12369,对方答复:施工单位曾提交报告到环保局备案,环保局允许其每周通宵施工一天!!根据我的理解,通宵施工发出噪音扰民为严重违法,环保局的意思就是允许施工单位每周定期违犯罪1次!!荒唐至极!!政府部门这种处理方式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联想到是否因为收受了施工单位的贿赂,才作出如此决定?希望市政府出面管管、查查!!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和理解!经查,佳华世纪新城E区三期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建设单位为重庆佳华物业有限公司,于日进场施工,预计2018年9月完工,建设规模:6万平方米左右,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在2月20日晚对1号楼裙楼负二层浇筑施工,浇筑方量670立方米,因浇筑量大不能留施工缝需连续浇筑完成。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款之规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在日22时至2月21日6时期间办理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许可证编号:渝(北)环排临证[号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渝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也约谈了项目现场负责人,要求:1、施工单位在办理夜间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应严格按要求许可证要求施工,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末居民的影响。2、科学合理的制定施工计划,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次数,尽量减轻夜间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3、施工前要提前张贴安民告示,多给周边居民做些解释工作,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支持。4、如未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严禁夜间(晚上22:00至早上6:00)违规从事夜间施工作业。您若有其他环保投诉,请直接拨打12369环保投诉***进行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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