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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错案”不能平冤召雪,我向天发誓:我死后,历代不来人世间为人!--user的博客--凤凰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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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错案”不能平冤召雪,我向天发誓:我死后,历代不来人世间为人!
我叫侯洪刚,家住安徽省颍上县润河镇顺河街,现将我父亲侯家友被暴力强拆引发自焚事件的事实真相向全社会呼吴并告知,请求给予关注和评判!
原由:2002年国家启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需要我所住的顺河街拆迁移民,国家拔付补偿资金补偿拆迁居民,这本是造福于民的大好事,但负责该项工程的颍上县政府润河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达到从中渔利的目的,暗箱操作,补偿不合法、不合理,造成巨大民愤,为达到强拆目的,不惜与社会流氓结伙、压迫、打骂侮辱村民,因而导致惊天大案发生。事情发生数年了,至今未得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解决。在此,我特向国家的权威部门胶全社会和各新闻媒体反应事实真相,以求公道!!一、此次暴力强拆造成我父亲自焚含冤而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二、强制逼迫我父亲的遗体火化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三、错案导致我全家被违法关压、定罪入狱,然后无罪释放其目的是什么?四、我父亲遗体被火化后,骨灰存放何处,多年来为什么不交给我们?五、暴力强拆的最大受益者是谁?此事件到底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密秘,不能公开、公正、公平的解决?现就以上几点在此我想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我父亲侯家友一生辛勤劳作,诚实守信,集几十年的心血在顺河街自行建起了高6米,南北长22米,东西长20米的自家庄台,从事商业零售及水泥预制板的生产和销售。在临淮岗治水工程中,我家处于拆迁范围,润河镇政府在办理拆迁补偿过程中,采取愚民政策,暗箱操作,不向群众公布补偿方案,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补偿方式,即应补不补,不应补反补,或应少补的却多补,应多补的却少补。这种方式严重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拆迁补偿镇政府没有做到公正、公平的补偿,更何况我们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房证、商业性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齐全,按国家补偿文件规定,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我父亲对此不同意镇政府的拆迁,多次向其反应并从街道写了申请,要求补偿,可镇政府对此置之不理。
暴力强拆引发自焚谁之过?是镇政府无视拆迁户的合理要求,拒绝给予赔偿、补偿,导致拆迁户自焚含冤去世,是当地政府官员侵权、渎职、无能所造成的。
暴力强拆的最大受益者是镇政府的领导以及村街道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分配给自己或亲友安置地违法出售或建房,并且大肆虚报、假报、多报移民拆迁项目,领取补偿金:1、
润河镇副镇韩国义不属拆迁户,却分到6间门面安置房地块,出售给洪秀2间,剩余4间门面交给其女儿。2、
润河镇副镇长郑光全,不属拆迁户,却分到2间门面安置地块转手卖给赵孝伟,得款36000元。3、
润河镇党委副书记陈天新,不属拆迁户,却分到2间门面安置地块卖给胡传华。4、
润河镇中心街道书记曹德胜以24000元低价从镇政府处购4间门面安置地块用于自建房屋。5、
润河镇顺河街道书记,王东新不属拆迁户,却分到4间门面安置地块以55000元卖给王多才。6、
润河镇副镇长庞林利用职务之便,其父母按文件规定:应得安置地块110平方米,但其父母分得400平方米地块。7、
润河镇政府将安置拆迁户的东西一条街门面地块向外倒卖。8、
润河镇政府违规分配门面安置地块,按规定每口人不少于55平方米,而镇政府却按30平方米分配,剩余部门违法占为已有和违法出售,让领导干部从中牟利。9、
润河镇政府挪用农民耕地补偿款故意克扣按规定每亩应得补偿未7700元,但政府却分配给农民4900元,剩余款被镇政府领导干部非法占有。10、 润河镇政府虚报、假报、多报移民拆迁项目:润河镇大郢村面粉厂补偿款9.59万元(无有此厂)。润河镇大郢村予制厂补偿款5.38万元(无有此厂)。润河镇服务楼补偿款23.58万元,(此楼至今未拆除,国土所还在使用)。润河镇顺河街水利站补偿款32.56万元,没有此站。润河镇水利站大郢村予制厂补偿款55.04万元(无有此厂)。润河镇南窑厂2个水塔报3个,补偿款15万元,汲及虚报项目款项已经发放。11、
润河镇政府将应分配给移民拆迁户的一条东西大街门面地皮向外倒卖。12、
润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保贵妹妹不属移民拆迁户,却分到4间移民地皮,现已建房入住。13、
润河镇建设街街道书记高志修不属移民拆迁户,却分到4间地皮现已建房入住。14、
原建设街道书记林继全不属于移民拆迁户,却分到8间地皮,现已建房入住。15、
颍上县原副县长崔黎查实,回收违法所得虚报移民拆迁项目款现金一百多万以及违规分配地块8亩,应该归还移民拆迁户,但却不知去向。16、
原顺河街道书记王东新私自将移民地皮卖给徐成芳2间,现已建房。17、
原建设街道书记林继全弟弟林继虎不属于移民拆迁户,却分到2间地皮,现已建房入住。18、
原后地村书记魏玉良,在移民拆迁中,未离开拆迁地,却分到5间门面地皮和9间房屋,房屋和2间地皮现已卖掉。19、
润河镇粮站职工班超芝,不属于移民拆迁户,却分到2间门面地皮,已建房入住。20、
润河镇纪委书记何超宇,副镇长杨保贵借拆迁户白良杰之名冒领移民补偿款2万元,后经润河镇政府工作人员余同明给白良杰1000元封口费,余款被两人侵占。像这样的中饱私襄、占为已有,此事数不胜数。
上述种种情况,是当地人尽皆知的事实,这此事实说明为何会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为何会发生自焚事件,为何会发生惊天大案事件,其间关系密切,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争夺人民应有之利,采取违法、高压、愚弄、暗箱操作的方法,目的是在拆迁补偿中获取人民之利,获国家之利,这种政府不是人民政府吗?在这次移民拆迁中, 为什么当地政府不能按上级文件做到合理拆迁补偿?为什么在拆迁问题上不能做到公正、公平给予解决,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仅离几米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却选择一跑了之。你们的人性何在?作为党员,你的党性在哪?你们的道德底线在哪?移民拆迁补偿是否补偿到位,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多的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查实,更好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老人去世后,颍上县政府,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润河镇政府五家国家机关欲盖弥彰,威逼我们全家将父亲遗体即时火化为了达到毁尸灭迹。他们将我哥哥侯洪良从看守所带出与母亲、姐姐见面,威逼称如不同意火化,首先追究作为***员,国家工作人员侯洪良的刑事责任,开除公职,并强行威逼让我哥哥签字同意。同时,诱骗母亲签字同意。火化后我父亲骨灰存放何处,多年来为什么不交给我们。错案,为什么将我们全家违法关压入狱定罪,然后将我们释放,你们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此次自焚案定案,让我们责任自负,我不知道是哪位领导,否则是哪级政府下达的命令,此案疑点重重,当地政府为什么不给老百姓说话的权力。如此定论是不是违背了法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借此,我强烈要求重新查处请求:1重新查清我父亲被逼自焚的事实真相,落实承担责任的责任者。2、依法追究造成此事责任者的责任;3、落实补偿不到位具体问题;4、赔偿我父亲死亡的经济损失。
暴力强拆引发自焚事件在当地造成巨大民愤和更大的社会影响。我父亲被逼自焚含冤而死,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打击和心灵创伤,我们强烈要求政府部门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父亲一个公道,我父亲的自焚原因是什么,政府与我们谁对谁错,责任归谁,我想找到一个结论,为此,我想呼吁全社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给予关注和评判。如果,事实像政府所说的那样,我愿意无条件接受处罚,如不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我将会一告到底,查出事实真相,让我含冤死去的父亲能瞑目,让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此案如不能平冤召雪,天哪?“法理何在,天理何在?”
以上就是润河镇政府借临淮岗工程之便,为了达到谋取私利之目的,造成了我父亲无奈的“自焚”事件;继而违法制造侯洪良的故意杀人的冤案,违法拒留我和姐姐,关压监控我母亲和姐姐。借此,希望更多的人来了解颍上县润河镇暴力强拆引发自焚案的事实真相,请求站在“公正、公平”以及同情的立场上给予更多关注!!以上我所谈到的和在网上所有发的材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有证有据可查,如有查证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刑、坐牢直到死刑为此,任由处罚,如此次暴力强拆引发我父亲自焚含冤而死,不能平冤召雪,真相大白于天下,我向天发誓:我死后,我历代不来人世间为人,因为人世间没有“真理”,没有公平、没有正义。借此,希望国家高层和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查处,还事实真相,还我父亲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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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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