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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二中实验学校中学语文教研组作文辅导资料)

“文化作文”一般指充满文化内涵的文章,是把作文的根扎进文化的土壤,让作文在几千年文化长河中汲取营养,让作文的鲜花散发出文化的芬芳。这是厚重的文化向作文强势渗透,并在实践中使作文逐渐文化化后结出的硕果,莫怀戚教授说这是“中学生写作的文化化”,我们就把这种富有文化色彩与浑厚的文化底蕴的作文称为“文化作文”,这并不是说其它作文就没有文化,而是因为这类作文有强烈的传统文化气息。

“文化作文”在构思上把话题放到一个广阔深厚的文化背景上去审视、对比、碰撞,或以文化的眼光打量事物;或以文化的心态叙述或议论自然社会之哲理;或以文化的理性批判时代的假丑恶;或以文化的智慧表现真善美;或以历史文化名人的言论或事迹,显示作者的文化积淀等等。

浑厚的文化底蕴、深刻的文化认知、充沛的文化精神、较高的文化品位,是“文化作文”写作的追求。

“文化作文”的实质是用文化的眼光审视话题,用文化的意蕴丰美话题,用文化的材料表现话题,用文化的笔法写作话题,用文化的思辨挖掘话题,用文化的品位提升话题。

“文化作文”满分技法很多:诗词引用法、情景再现法、文化审视法、故事新编法、典型人物法、文言仿篇法等都是常见的方法。

诗词引用法是指直接引用或化用古典或现代诗词佳句于文章之中,给人以厚重的诗香氛围。雄厚的文学积累和运用的巧智,塑造着文章作者的学者和智者形象,不仅在考场上鹤立鸡群,在文学创作中也卓越不凡,令人击节称赞。

引用诗词能增强文章的文采,它可以在某一段中点缀一二,给文章的襟边插上一朵底蕴的小花;也可以根据主题需要,让相关诗句联合成一个诗句的方阵,让诗句成段,强力展示古文化的芬芳;也可以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开一个诗句的全民大会,让诗句成篇,倾集团军的力量宣示古诗文在文化领域的主导权和不朽

诗词引用法分为两个层次:直接引用诗词文赋是基础层次,化用诗词文赋是高级层次。化用又分为句意化用和意境化用两种形式。

【作家美文】 雨天读古诗

雨天最是读古诗的日子。

鉴开半亩方塘,拉上雨做的窗帘,便弥漫起一派古典的诗意。无需绿荫长椅的悠闲与舒适,谢绝鸟语花香的繁华与热闹,只让绵绵纷纷的雨,滋润饥渴的心田。远离尘世喧嚣,甩掉一个“累”字,独自钻进属于自己的三味书屋,让倦怠了尘俗的眼睛,在古诗的字里行间休憩。

于是有相思泪,点点滴滴,湿了芭蕉;有故乡情,迷迷蒙蒙,笼上阡陌;有丝竹韵,淋淋漓漓,洒向驿路。

于是有客舍有柳色有溪水有蛙鸣;有杏花村有酒旗风有巴山夜有西窗烛;有水村山郭有天街皇都有野径黑云有江船明火;有牧童的短笛有渔翁的箬笠有前山的翠微有南朝的台楼;有含春泪的芍药有卧晓枝的蔷薇有夜上滩的鲤鱼有系垂杨的画舫舟。

于是老杜春夜吟哦,小杜清明问路;陆放翁卧听夜阑,僧志南杖过桥东;易安居士叹绿肥红瘦,诚斋主人赏荷心呈珠;张志和泛舟垂钓不须归,苏东坡淡妆浓抹拟西湖。

于是王勃在滕王阁上看“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的美丽,苏轼在望湖楼醉听“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的旋律,李攀龙在广阳山道中赏“雷声千嶂落,雨色万峰来”的壮景。

于是一首散发着稻花香的宋词,录下田野里最清亮最动听的歌,一首竹杖芒鞋演奏的穿林打叶曲,和着一蓑烟雨的豪爽,袅袅地唱了千年。

于是古典的雨像飘飘落落的花瓣芳菲着时空,芳菲着阅读的心事。

于是,总是太多的于是,携一列各领风骚的代出才人,在沾衣欲湿的氛围中如燕斜翔……

噢,雨天读古诗,读得清清爽爽,读得恍恍惚惚;读得轻轻松松,读得沉沉重重;读得欢欢欣欣,读得悲悲戚戚。

雨天读古诗,把自己也读成一首雨中的诗,飘逸在“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郊原上,淅淅沥沥地……

【温馨点拨】 诗词是阳光

本文从文化的角度审视雨,将雨的意象融合成一

串五光十色的珍珠,缤纷着读者的想象,看看吧:这里有巴山夜雨的凄凉,有清明纷雨的断肠,有天街小雨的甜蜜,有春夜好雨的喜悦,有南朝烟雨的沉重,有青笠细雨的悠然,有卧听夜雨的悲壮,有黄昏点滴的愁伤。有王勃看雨的浪漫,苏轼听雨的闲适。雨,将读者淋得痛痛快快,淋得酣畅淋漓,淋得诗意纷纷,淋得遐想联翩。

其实何止是雨,那些古典的植物,诸如蒹葭、傲梅、虚竹、柔柳,从三千年诗经的土壤里长出、那些古典的风、古典的云、古典的水、古典的河从三千年易水边飘来,你感受到它的厚重了吗?一个诗的王朝,一首王朝的诗,浓缩着多少悲欢离舍,透着多少哲理与诗情!

学会用文化的意蕴丰美话题,用文化的材料表现话题,用文化的品位提升话题。

多积累诗词歌赋,并学会化用,在化用中走进诗词的灵魂,用诗词构建文章的华夷殿堂:押韵的雕粱画栋,对仗的飞檐翘角,会营造一个诗意的建筑。

设置情境、场景、人物、情节,或艺术地再现历史人物某一刻的细腻心理与行为;或磅礴地描写伟大人物某一历史性的壮丽场景;或诗意地再创造古典诗词意境;或刻画著名文学形象的某一事件等等,借以表达自己对生活或生命的感受.这就叫情景再现法。

情景再现法包括重大历史事件的情景、典型历史人物的情景、著名文学形象的情景、诗词意境的情景四种情况。前三种可归为同一类,统称为历史情景,后一种称为诗词情景。

历史蒙着一层时间的面纱,让我们用想象去掀起她的盖头来。

【作家美文】 唐诗素描?;春晓

阳光透过窗棂,洒落在诗人的身上,一格一格的,很美。揉揉惺忪的眼睛,温暖的感觉,传遍全身。仿佛是一夜之间,春天已占领了小小的山村。

窗外,是谁的叫声如此亮丽?在林子里转来转去,最后,又沿着一束阳光的道路钻进书房。诗人舒展一下手臂,细细倾听。这些清新的声音,让再心灰意冷的人,也会重新注满希望和信心。

依稀记起昨夜,风夹着细雨,敲打着屋檐。这群

音乐的孩子,总让人想起乡间里的童年,母亲在油灯下轻轻哼着的歌谣。

那些昨天还含苞待放的花儿,在夜晚也钻出面纱,羞红着脸,怯怯地立于院中,和风雨亲吻。花落的声青,有谁听见?

清晨,一位诗人拾起一朵落花,那是远方的恋人无奈而憔悴的容颜吗?

【温馨点拨】 意境如花

诗词是生长在中国文化土壤里的大树,每片叶子都张扬着文化的魅力。

长长短短的字条,浓缩着一个民族精神的内核,那里有月色、童话、沙场与梦想。

意境,是缤纷的花朵,摇曳着满天的美丽把这些花瓣小心地摘下来,放在心灵里浸泡,让他们把想象熏香。

然后用文字小心地把他们铺展在素笺上还原古典的芬芳。

然后我们知道:梧桐细雨,草木摇落,蝉呜高远,杜鹃啼血,猿猴哀啸,松柏傲霜,鸿雁传书,红豆相思……都内含着文化的意蕴,是文化大树上结出的硕果。

花也罢,果也罢,要放在心里,贴进灵魂的地方,这样作文会更美。

【2006年中考满分作文链接】 又一次桃花开了

又是一年春满园,又一次桃花开了,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陆游满怀心事地在沈园中走着,这时的他已双鬓泛白,宽正的额头上也添了几条皱纹。自己早已厌倦了官场,只求在这青山绿水中,度过残生。当然,心中还有个…

路边桃化异香阵阵,枝头嫩芽吐绿,整个沈园雾气蒙蒙,清静出邃,别有一番风情。陆游穿过一条细细的走廊,来到他年少时常来的地方:桃韵阔。这里的桃花更加娇艳诱人。水灵的花骨朵俏生生地立在枝头,他的视野渐渐开阔,在桃花丛中,他仿佛看见了那个一身白衣的女子,婉儿,那个让自己黯然伤神的名字,是她吗?她来了吗?

半响,陆游才回过神来,才明白自己又在做梦了。他知道那个女子不会来了,是因为他当年的懦弱。但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他看她了,这不是梦,她是活生生地站在桃花中,仍像当年的离别情景。

“婉儿!”陆游半天才用沙哑的声音叫道。回应的只有阿行清泪。“桃花又开了,但我们

是回不去了。”唐婉折下一枝桃花,忧伤地说。

陆游的心却如翻江倒海。忽然,他大悟:“今天的结果,都是因为当年自己的懦弱。时间是不会停留的,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桃花落了能再开,树木枯了能再长,而少年――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最美的回忆,已回不去了。他醒悟了,他明白了,也许抓住自己身边的一切一切,才是最潇洒、最勇敢的啊。”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几年离索。

又一次桃花盛开了,也许这才是一次最深切的感悟。

陆游与前妻婉儿相见的凄美佳话很逼真地再现出来:游沈园、赏桃花、思婉儿、见婉儿、痛悔赋诗。五个片断如影片镜头般一一呈现,文坛上流传千年的凄艳故事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朦胧的印象,但绝没有今天这样清晰。曾经被时间的尘土掩埋的历史情景,被岁月的足迹抹得模糊的艺术细节,让想象重新拾起、清扫、黏结、复原、再现。一幕幕由语言拍摄的历史场景或片断缓缓流过脑幕。一篇优秀的文章就诞生了。

文化作文除了要有大量的文化积累外,最关键的是还要有文化的精神、文化的眼光和文化的品位,要懂得从文化的角度来审视话题,我们姑且称这种方法为文化审视法。

真正的高手从文化的角度打量话题,审视话题后,有时会在表达的时候隐去一些文化的外在的东西,诸如诗句、名人、历史事件等,而抓住义化的内核和文化的精神来写作。

当然有时在表达的时候既抓住文化的精神,又适度引用或化用一些诗词名句,效果各有千秋,都是文化作文高层次的表现。

写作,从文化的角度审视话题,用文化的精神提炼话题,用文化的意识构思并叙述或议论,那么文章才能展示出一个人的文化品质和文化思辨能力。

【作家美文】 心中的芦苇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片茂密的芦苇。她像自由的精灵,在远离世俗的淡泊中,独守江畔一方瘠土,潇洒倜傥。

瘦瘦的筋骨把生命的诗意一缕缕的挑亮,密密的芦花像一片片灿烂的微笑,将野地的清苦和宁静浓缩成永恒的沉默。

  芊芊芦苇,在滩涂上扎根,无拘无束,在纤桥旁摇曳,蓬蓬勃勃。从苍翠的湖绿,渐渐化作凝重的黑色,却依然亭亭玉立,倩影婆娑。即使翻越季节的山峦,静候白露降临,那满目的芦花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绵延至月光不能触及的地方,也依然洁白,充满蓬勃的张力,然后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生命的句号。

这白发苍苍的芦苇,是樵夫柴担上悠然飘起的一缕秋光,是村姑眉宇间挥之不去的一抹苍凉的妩媚。像衣香摒影的女子涉水而来,从古代,从“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遂成千古绝唱。洄流中,弄篙荡舟的少年水手,在水一方的窈窕淑女,映衬着茂密的芦苇,成了三千年文明古国最优美的诗行。

  倘若寄身木筏,去溯芦苇之源,你也会发现,苍凉凄美的芦花那么轻易就能拨动深藏的沧桑和历史的痛苦。

易水之滨,悲凉的旋律中,荆轲告别燕太子丹,踏上刺秦的不归路,他身后的芦花,一定在萧萧寒风中轻扬。汩罗江边,披发行吟的逐臣屈原,掩涕叹息,仰天长问。奸臣当权,楚王昏庸,居庙堂,不能为民解难;谪乡野,不能替君分忧。生命的寂寞郁结于心,奔涌于胸,使诗人纵身大江,荡起的涟漪是芦苇悲鸣的泪滴,在湿湿的夜色中流淌。青青的生命的枝叶包裹起千千万万人民的崇敬和思念,投入历史的长河,成为端午节最深沉的纪念。

  真正拥有芦苇,是在大学时代。我最喜欢在学校后面的江边漫步那里,茂密的芦苇像无边的绸带,向着远处缓缓铺开。流苏似的芦苇,像云,阵阵清香在如纱似雾的月光中弥散。牛奶般的暮霭流动如烟,小鸟在苇丛中呢喃,还有几声蝉鸣,几声虫唱。宁静,温和,洋溢的诗情触手可及。倘是周日,阳光缓缓的流泻,我用苇叶编一只小船,轻轻放入江中,看它悠悠地随风而去。更多的时候,我一卷在握,于芦花下,和屈原同愤,跟太白同醉,与东坡同发少年狂。在绵绵秋雨和茸茸的芦花织成的透明的心境中,我读懂了字里行间的心酸、痛苦、孤独、浓醇、率真和苦涩。人世沧桑和历史悲剧熔铸的惨痛,犹如滴血的利刃,我们的前人把它揉碎了,咽下,宁可肝肠寸断,也要噙带着微笑,轻轻的说,往事如烟啊!

  人是孱弱的,就像一根芦苇,但人/又是坚强的,从柔弱中焕发出无穷的韧性,那种连自己都有可能意识不到的坚韧,陪伴着我们一路向前。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思想形***的伟大。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它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

  这根能思想的芦苇,就是你,就是我……

【温馨点拨】 心中有佛

大道无形,如果去追求无形的高境界,而故意去掉名句名人,却又堕入了思雏的陷阱。

其实,无形如果是一种自然真性的流露,这样的无形当然是羚羊之角,空中之音,镜中之相的大境界。读者领悟的是写作者高雅的神韵。

如果无形是一种刻意的追逐,一种下意识的掩盖,那么,结果必定是弄巧成拙。

只要心中有佛,就算无意之间酒肉穿肠过,也并不妨碍你修道,所以用不用名句名人并不是文化作文在境界上的唯一标志。

文化的精神,文化的品质,文化的意蕴才是文化作文内在的灵魂。本文用文化的眼光审视芦苇,从江边、湖畔,从汩罗、易水之滨,从《诗经》中那条飘满玫瑰花瓣的小河,将芦苇的诗意与坚忍同人的精神联系起来,塑造了一根文化的芦苇,一根思想的芦苇。

文章语言飘选、自然流畅,引用历史名人也罢,化用诗句也罢,随手拈来,不着痕迹。

既有文化作文内在的精神,又有文化作文外在的表现形式。

让我们深刻体悟:写作,不要拘泥于形式。

只要是佛,金身是佛,泥身也是佛。

【2006年中考满分作文链接】 执着?;缘

纵然是我,也早已忘却自己度过几多轮回。

亘古千年不过弹指之间。

一副空皮囊望穿秋水,任光阴荏苒。

佛:你可曾后悔?我倔强地摇了摇头。

一片菩提叶踉跄坠下,横亘于我与佛之间。

佛欲言又止,翩然离去。“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我望着卧于地面的菩提叶出神,它,幻化成镜……

三生石上刻着的是我和她般配的名字,三生石上映出

的是我和她欣喜的笑容。

海誓山盟,缘定三生,万世沧桑,唯爱永恒。

我握着她的手,一起在三生石的背面镌刻了这十六个字,我们对视着,相拥而笑。

唔,若时间能够停滞,能够永远冻结在那个瞬间……

佛曰:一切都是镜花水月,你又何必执著?

“骗人,一切都是骗人的!”我捂住耳朵疯狂地大叫。

佛低垂的眉宇间,一滴清泪悄然坠下,激荡着菩提叶,模糊了画面。

一袭白衣,注定了我和她终将天人相隔。

我不饮不食,端坐于菩提叶下,终于盼到了佛的出现。

“佛,请让我度千世轮回,我甘愿化为世间任何凡物,蝼蚁亦可,草芥也罢,只求能见她一面。”

每一世,她都与我擦肩而过。她的笑容随风荡漾却不会眷顾我半点,她的眼神温柔迷离却不曾沾染我半分。

度尽干世轮回,与她却是相见不相识。

我的心,碎得像满地玻璃,锃锃发亮。

佛曰:缘起缘灭自有定数,你又何必执著?

我呆呆地望着镜而,不能言语。

佛,不知何时已至我身后。

“佛有三毒,曰贪、嗔、痴。三毒之中,唯痴流毒最广,为祸最深。世人心中皆有此毒。有人为财而痴,有人为权而痴,而你为情而痴。然万物皆可为禅,财是禅,权是禅,情亦是禅。世人若不能参悟自己的禅,生者沉沦,受心魔煎熬,死者亦至修罗地狱,你现可领悟?”

遮住我双眸的刹那,我犹如醍醐灌顶,蓦然醒悟。

梵音飘渺,我跪谢佛祖,膜拜菩提。

后记:万事皆有尺度,执著亦是。执著是好事,然过分执著便是痴,损人亦不利己。

佛教的偈子意在告诉人们,凡事不可太过执著。本文作者深得佛理,以菩提叶幻化为镜,演绎镜花水月的故事告诫世人“万事皆有尺度,执著亦是。执著是好事,然过份执著便是痴”的道理,从执著的反面做出了一篇好文章。更

重要的是,以佛文化入文,这样独到的眼光与视角,实在让人敬佩不已。

实现多元文化的审视与共享,是文化作文的高境界。

【大家作品】 余秋雨 《 文化苦旅?;三峡》

顺长江而下,三峡的起点是白帝城。这个头开得真漂亮。

对稍有文化的中国人来说,知道三峡也大多以白帝城开头的。李白那首名诗,在小学课本里就能读到。

我读此诗不到10岁,上来第一句就误解。“朝辞白帝彩云间”,“白帝”当然是一个人,李白一大清早与他告别。这位帝王着一身缟白的银袍,高高地站立在山石之上。他既然穿着白衣,年龄就不会很大,高个,瘦削,神情忧郁而安详,清晨的寒风舞弄着他的飘飘衣带,绚丽的朝霞烧红了天际,与他的银袍互相辉映,让人满眼都是光色流荡。他没有随从和侍卫,独个儿起了一个大早,诗人远行的小船即将解缆,他还握着手细细叮咛。他的声音也像纯银一般,在这寂静的山河间飘荡回响。但他的话语很难听得清楚,好象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就住在山头的小城里,管辖着这里的丛山和碧江。

多少年后,我早已知道童年的误解是多么可笑,但当我真的坐船经过白帝城的时候,依然虔诚地抬着头,寻找着银袍与彩霞。船上的广播员正在吟诵着这首诗,口气激动地介绍几句,又放出了《白帝托孤》的乐曲。猛地,山水、历史、童年的幻想、生命的潜藏,全都涌成了一团,把人震撼。

《白帝托孤》是京剧,说的是战败的刘备退到白帝城郁闷而死,把儿子和政事全都托付给诸葛亮。抑扬有致的声腔漂浮在回旋的江面上,撞在湿漉漉的山岩间,悲忿而苍凉。纯银般的声音找不到了,一时也忘却了李白的轻捷与潇洒。

我想,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觐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为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华夏河山,可以是尸横遍野的疆场,也可以是车来船往的乐土;可以一任封建权势者们把生命之火燃亮和熄灭,也可以庇佑诗人们的生命伟力纵横驰骋。可怜的白帝

城多么劳累,清晨,刚刚送走了李白们的轻舟,夜晚,还得迎接刘备们的马蹄。只是,时间 一长,这片山河对诗人们的庇佑力日渐减弱,他们的船楫时时搁浅,他们的衣带经常熏焦,他们由高迈走向苦吟,由苦吟走向无声。中国,还留下几个诗人?

幸好还留存了一些诗句,留存了一些记忆。幸好有那么多中国人还记得,有那么一个早晨,有那么一位诗人,在白帝城下悄然登舟。也说不清有多大的事由,也没有举行过欢送仪式,却终于被记住千年,而且还要被记下去,直至地老天荒。这里透露了一个民族的饥渴:他们本来应该拥有更多这样平静的早晨。

在李白的时代,中华民族还不太沉闷,这么些诗人在这块土地上来来去去,并不像今天那样觉得是件怪事。他们的身上并不带有政务和商情,只带有一双锐眼、一腔诗情,在山水间周旋,与大地结亲。写出了一排排毫无实用价值的诗句,在朋友间传观吟唱,已是心满意足。他们把这种行端当作一件正事,为之而不怕风餐露宿,长途苦旅。结果,站在盛唐的中心地位的,不是帝王,不是贵妃,不是将军,而是这些诗人。余光中《寻李白》诗云: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这几句,我一直看成是当代中国诗坛的罕见绝唱。

李白时代的诗人,既挚恋着四川的风土文物,又向往着下江的开阔文明,长江于是就成了他们生命的便道,不必下太大的决心就解缆问桨。脚在何处,故乡就在何处,水在哪里,道路就在哪里。他们知道,长江行途的最险处无疑是三峡,但更知道,那里又是最湍急的诗的河床。他们的船太小,不能不时行时歇,一到白帝城,便振一振精神,准备着生命对自然的强力冲撞。只能请那些在黄卷青灯间搔首苦吟的人们不要写诗了,那模样本不属于诗人。诗人在三峡的小木船上,刚刚告别白帝城。

告别白帝城,便进入了长约200公里的三峡。在水路上,200公里可不算一个短距离。但是,你绝不会觉得造物主在作过于冗长的文章。这里所汇聚的力度和美色,铺排开去2000公里,也

瞿塘峡、巫峡、西陵峡,每一个峡谷都浓缩得密密层层,再缓慢的行速也无法将它们化解开来。连临照万里的太阳和月亮,在这里也挤捱不上。对此,1500年前的郦道元说得最好:

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

他还用最省俭的字句刻划过三峡春冬之时的“清荣峻茂”,晴初霜旦的“林寒涧肃”,使后人再难调动描述的词章。

过三峡本是寻找不得词汇的。只能老老实实,让嗖嗖阴风吹着,让滔滔江流溅着,让迷乱的眼睛呆着,让一再要狂呼的嗓子哑着。什么也甭想,什么也甭说,让生命重重实实地受一次惊吓。千万别从惊吓重醒过神来,清醒的人都消受不住这三峡。

僵寂的身边突然响起了一些“依哦”声,那是巫山的神女峰到了。神女在连峰间侧身而立,给惊吓住了的人类带来了一点宽慰。好像上天在铺排这个仪式时突然想到要补上一个代表,让蠕动于山川间的渺小生灵占据一角观礼。被选上的当然时女性,正当妙龄,风姿绰约,人类的真正杰作只能是她们。人们在她身上倾注了最瑰丽的传说,好像下决心让她汲足世间的至美,好与自然精灵们争胜。说她帮助大禹治过水,说她夜夜与楚襄王幽会,说她在行走时有环佩鸣响,说她云雨归来时浑身异香。但是,传说归传说,她毕竟只是巨石一柱,险峰一座,只是自然力对人类的一个幽默安慰。

当李白们早已顺江而下,留下的人们只能把萎弱的生命企求交付给她。“神女”一词终于由瑰丽走向淫邪,无论哪一种都与健全的个体生命相去遥遥。温热的肌体,无羁的畅笑,情爱的芳香,全都雕塑成一座远古的造型,留在这群山之间。一个人口亿众的民族,长久享用着几个残缺的神话。

又是诗人首先看破。几年前,江船上仰望神女峰的无数旅客中,有一位女子忽然掉泪。她悲哀,是因为她不经意地成了李白们的后裔。她终于走回船舱,写下了这些诗行:

在向你挥舞的各色花帕中

衣裙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

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

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终于,人们看累了,回舱休息。

舱内聚集着一群早有先见之明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出过舱门,宁静端坐,自足而又安详。让山川在外面张牙舞爪吧,这儿有四壁,有舱顶,有卧床。据说三峡要造水库,最好,省得满耳喧闹,把广播关掉,别又让李白来烦吵。

历史在这儿终结,山川在这儿避退,诗人在这儿萎谢。不久,船舷上只剩下一些外国游客还在声声惊叫。

船外,王昭君的家乡过去了。也许是这里的激流把这位女子的心扉冲开了,顾盼生风,绝世艳丽,却放着宫女不做,甘心远嫁给草原匈奴,终逝他乡。她的惊人行动,使中国历史也疏通了一条三峡般的险峻通道。

船外,屈原的故里过去了。也许是这里的奇峰交给他一付傲骨,这位比李白还老的疯诗人太不安分,长剑佩腰,满脑奇想,纵横中原,问天索地,最终投身汩罗江,一时把那里的江水,也搅起了三峡的波涛。

看来,从三峡出发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是怪异的。都会卷起一点旋涡,发起一些冲撞。他们都不以家乡为终点,就像三峡的水拼着全力流注四方。

三峡,注定是一个不安分的渊薮。凭它的力度,谁知道还会把承载它的土地奔泻成什么模样?

在船舷上惊叫的外国游客,以及向我探询中国第一名胜的外国朋友,你们终究不会真正了解三峡。

我们了解吗?我们的船在安安稳稳地行驶,客舱内谈笑从容,烟雾缠绕。

明早,它会抵达一个码头的,然后再缓缓启航。没有告别,没有激动,没有吟唱留下

一个宁静给三峡,李白去远了。

还好,还有一个女诗人留下了金光菊和女贞子的许诺,让你在没有月光的夜晚,静静地做一个梦,殷殷地企盼着。

请以“月光”为线索,以“月光下的遐想”为题或话题写一篇文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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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燕和我是从小认识的。他师承五庄观镇元大仙,而我是在牛魔王手下打混的一只狐狸。

敖燕不爱说话,只是听我说,然后温和地笑。更多的时候,就是在我气鼓鼓地躲在建邺城一个角落里生闷气的时候把我从那里拽出来,然后听我发泄一通,最后了事。每次在我生气的时候,他总是能找到我。

这天我依照师父的吩咐去五庄观教训屡次滋事的弟子。谁想镇元大仙好不护短,让我在五庄观里来来回回兜了好几个圈子。最后我找到那名弟子,却没想到他居然负隅顽抗,我的修为终究没有他高,最后失败而归。我鼓足勇气去找师父,却被师父一通训斥。

在魔王寨打混这么多年,虽然修为并不是特别高,却从来不曾违背师父的意愿。这次被师父训斥,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于是就一个人躲在建邺城的一个角落里生闷气。

“在干什么呢。”白袍银发的龙太子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笑着问。我白了他一眼,没出声。

“一个人在这里生什么气呢。”

“我没生气。”我没好声气地说。

“是吗,没生气干吗躲在这里。”

“还在哭吗?”他又问我。

“是吗,那就把头抬起来吧。”

这个时候敖燕就叹口气,然后笑笑。

月宫总是一如往日般冷清。深黑色的天空,月朗星稀,终日不见阳光。我那多事的师父又想出一条奇招来折磨我――去给他弄几个兔子吃。

拽上敖燕,他没说什么就跟着我走了。我们就去了月宫。

都说月宫是情人们约会的地方,但是我们当时完全被兔子吸引了注意力,完全没有留意到那里的景色如何。回来后别人问我月宫的景致如何,我的大脑就是一片空白。

终有一天,我发现我依赖敖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明白我是喜欢敖燕的。那一天,是敖燕的哥哥敖然向我提亲的日子。

北海龙宫大太子敖然,向我师父修书提亲,我师父慷然允诺,把我许给了他。师母铁扇公主对我说,老身知道你钟情于北海龙宫三太子敖燕,但你师父既已允亲,希望你好自为之。大太子敖然,也是个仙界奇才,前途无量,你若跟他,定不会受委屈。

我不明白,我不是大弟子,也并非色艺双绝,为何独独是我?

师母就说,是敖然指名向我求亲。

我问道,此事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么?

我将此事告知了敖燕。敖燕听罢,沉默了一会,笑道,这是好事,我大哥人品出众,技艺非凡,你许与他,定不会受委屈。

我心中一疼,问道,那你可曾知道我早已心有所属?

敖燕摇摇头,眼神闪烁。

我咬了唇,道,敖燕你真不知道?

敖燕抬头,那眼神分明是说,不要再说了。

我狠了心,问道,敖燕,你究竟在怕什么。

敖燕不明,茫然地看着我。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在长安成的街道上挽手走着,遇到熟人可以对他们说你是我的夫君,我希望有一天我不是叫别人夫君而是和你一起做夫妻任务,我知道平时不爱说话的人内心其实很固执,在他们不能确认一件事情的时候绝对不会开口。但是现在我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你了,只要你开口,你对我说我想娶你,我便是你的娘子。就算是这样,你仍然不愿开口,你究竟是在怕什么?

敖燕沉默了许久,就当我打算放弃的时候,我听见他轻轻地说。

你已是我大哥的未婚妻,你让我能做什么。

我愣了,双眼逐渐湿润,我甩了他一个耳光,骂道,胆小鬼。

敖燕没有动,直到我离开他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建邺城的街道上。落日的余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白发白袍染成鲜红。

我没有用力,我知道我打的一点也不疼。

那是敖燕第一次看到我的眼泪。

我与敖然的婚期愈来愈近。

成亲的那一天,师母用花豆将我的衣衫染成鲜红。不知怎的,我想起建邺城中敖燕那鲜红的衣衫。我木然跟着师母走到月老堂,在红盖头下,我看见一袭鲜红的长袍。

三日前,我曾去打铁铺,找冯铁匠的女儿冯若兰为我打制了一柄腕剑,剑长五寸,红光闪闪,套在手腕上刚刚好。冯若兰说,这柄剑出炉时,莫名地会有呜咽之声,成型后剑锋阴辣狠毒,她说这话的时候,眉目间隐隐有些不安。她问我,姑娘要此剑何用

当月老和红线童子撒下喜糖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出手了,否则我便一生都是敖然的娘子,直到我下黄泉。

我没有犹豫,掀开盖头奋力一刺。

我刺中了他的心脏,没有半分的偏移。鲜血喷涌出来,溅了我一头一脸。

倒在我对面的,是敖燕。是一身喜服的敖燕。

我愣了。前来贺喜的宾客也愣了。

我没想到,敖然是替敖燕向我提亲,真正与我成亲的是敖燕。

我没想到,我做梦也没想到,今天站在我对面,与我行夫妻大礼的竟是敖燕,是刚刚染成红袍满心欢喜要娶我回去的敖燕!

我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在意识逐渐薄弱的时候,我隐隐听见似敖燕的声音,又似是别人的声音,他说,生生世世,世世爱你。

我伫立在建邺城门口。我第一次发现建邺城是如此的大。

我的心里在想一个问题:当时敖燕是怎么找到躲在建邺城的我的?他到底走了多少路,才能找到躲在角落的我呢?

低头看着自己鲜红的衣杉,和食指上的腕剑。

冯若兰曾经告诉过我这柄剑的名字。

胭脂。怎么现在都流行这个啊。顶下先

如果有人记得自己的前生,那么必定是铅华洗尽,只得不胜唏嘘。梧桐的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生生世世,几番轮回。而你,又能记得前世中与谁共吟太平颂?

我就是记得自己的前世的。

我追着敖燕去了地府,直到在奈何桥上在追到他。我对他说,我无论如何不会喝孟婆汤,因此下一世我一定会记得你。敖燕笑了对我说,来世我会去找你,直到找到你为止。就像当初无论你躲在建邺城的什么地方我都能找到你一样。他对我说,生生世世,世世爱你。

我用力点点头,然后看着敖燕的背影过了奈何桥,走向忘川。

魂魄们在孟婆面前排着有序的队,神情木然地从依次从她手中领取一碗看似浓稠甘美的汤水。轮到我的时候,我接过汤,一仰头,把整碗的汤水从衣领灌了下去。汤居然是出乎意料的冰凉,冰得我全身一颤。我若无其事地把汤碗递还过去,她没说什么,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又把盛满汤的碗递给下一个等

我相信一个人经历生死后会看透很多东西,比如说孟婆。但是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这些。

我如愿以偿地保住了我珍贵的记忆,关于敖燕的记忆。这一世我仍然是一只狐狸,我不敢再去魔王寨,更不敢去地藏王府。思来想去,我决定去盘丝岭投白晶晶门下。

师父白晶晶极恨男子,师姐们私下里便议论说她曾经与至尊宝有私情,后至尊宝移情紫霞仙子,她便在三个人的舞台上退了下来,一个人来到这里,开山门,收弟子。

我手上有天生的胎记,血红色,仿佛敖燕前世溅上的鲜血。师父见我终日郁郁,便赐我一根刺,也是鲜红,缠绕在我手上,正好掩过手腕上的胎记。我谢过师父,接了刺带上,蓦然一阵阴寒。

在岭上呆得久了,终日就是操练,愈来愈想念敖燕,我决定不再等,便对师父说,我要下山,去找一个人,找一个前世约定的人。

师父忿忿地说,徒儿此去,万万不可被尘世的男人迷了心窍,男人都是喜新厌旧,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我诺诺应着,心中却是暗笑,我的敖燕怎会可能与至尊宝一般。

我下了山,开始寻找敖燕,长安城,傲来国,花果山,长寿村,几乎所有的地方我都去过。我下过海底,上过天宫,去过五庄观,但是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敖燕的身影。

这日,我无聊在北俱芦洲闲逛,冷不丁看到一个熟悉掠过我的视线,我猛然一惊,这,不就是敖燕吗?

敖燕!我上前走了几步,一如前世一般唤道,眉眼中盛满惊喜,敖燕没有回头,我便拉住他的袍角,叫道,敖燕你怎么不理我?

敖燕转过头,用一种陌生的眼神茫然且冷漠地看着我,说,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在下不叫敖燕,也不认得你。

我一愣,敖燕难道喝了孟婆汤?便说,敖燕,你忘记了?

他微愠,我说过我不是了,你为何还纠缠不休?

我是断然不会认错的,敖燕的眉目,敖燕的声音,敖燕的一切一切对我来说已经非常熟悉,我怎么可能认错?!

我不死心,拽住他不放,道,我就不相信你全忘记了。

敖燕登时恼了,回身便是一***挑来,银色的梨花在我面前划出一道

冷光,我大吃一惊,慌忙松手后退数尺。此时,旁边一位美貌女子拉住敖燕的手腕,不解地问,相公,你认得她吗?

敖燕道,我堂堂天宫子弟,怎会与妖孽同流合污?

我盯着他身边的清秀女子,鹅黄的衣杉,鹅黄的发冠,身后一双半透明的翼,一条晶莹的丝带系于腰间,在北俱芦洲的冰天雪地显得分外轻灵跳脱。我咬着唇,把目光移回敖燕身上,问道,前世的许诺,你今生已经全数忘记了吗?

我不曾记得你,也不记得什么许诺。

我一字一顿,道,生生世世,世世爱你。

敖燕愣住了。旁边的女子拉住敖燕的手,问道,相公,她在说什么?

敖燕回过神,对身边的女子说,蒹葭,不用理她,我们走。

我一把拉住敖燕的长袍,近乎哀求,敖燕,连这句话你也忘记了吗?

敖燕大怒,手中长***一挥,一道落雷蓦地从天空炸落,我大吃一惊,慌忙松了手,夺路而逃。隐约间听见那女子拍手笑道,相公你好厉害,那妖怪被你打跑了。敖燕道,没什么,妖孽人人得而诛之。

我仓皇地跑,他们声音不大,却尖锐,划得我生生地疼。北俱冷,刺骨的寒风吹在我身上,冰凉冰凉,犹如那碗孟婆汤泼在我身上。

我怎么也没想到,前世沉静温和的敖燕,有一天会站在我的面前,对我挥动他的梨花,刀***相向。我咬了牙,心中便有一个决定。

这日,我站在普陀山的山口,等着敖燕,我知道那名叫蒹葭的女子是观音大士座下弟子,因此敖燕必会来找她。夕阳时分,敖燕终于来了。

我上前拦住他,敖燕,你果真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未央。

敖燕见了我,怒道,我早已对你说过,我不是敖燕,也不认得你,走开!

我一个含情脉脉过后,敖燕顿时动弹不得。

敖燕此生,真的不曾有未央?我的声音如同易碎的琉璃,清冷绝望。

在下此生,只有蒹葭,从来不记得什么未央。

普陀山风大,吹散了我鲜红的发辫。长长的发在夕阳的余辉中飞散开来,一丝一丝仿佛有生命一般,凄艳,凌乱。

,他全身一颤,唇角溢出一缕鲜血。

见对面已经没有还手能力的敖燕,我的心蓦地一疼。难道这一世,他又要死在我的手上吗?

我怕了,我想走,我不能再杀了他。

就在此时,敖燕笑了,他低声道,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我愣了一下,登时一股怒气上涌。

别说了!我大叫,信不信我真的杀了你!

敖燕冷冷地看着我,轻蔑地笑了。

我出手了。我从他体内吸出最后一丝血,于是那个“长”字就卡在了他的喉咙里。我慌乱地转身,看到蒹葭在围观的人群中,脸色苍白。

我站在蒹葭面前,手染鲜血,发丝凌乱,宛若修罗。我知道她已经恨极了我,若她要寻仇,我绝不还手,一命还一命。

但是我错了。有很多事情我没想到,我一辈子也不会想到。

蒹葭拨开人群,扑通一声跪到我的面前,哀求道,姐姐,你放过我吧,我和他没有关系,我们没有成亲,不信你问她们!

我呆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等我反应过来,我笑了,说,你走吧,我不杀你,便转过身不再看她。

我以为她会趁我背对她的时候对我出手,但我没有防备,我甚至希望她会对我出手。但是我又错了。我等了好久,转身回来的时候,背后早已空无一人,连她离开的声音我都没有听到。

我突然想笑,就钩了钩嘴角,一笑便停不住,最后我放声大笑。

敖燕啊敖燕!我笑的喘不上气,好一个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这就是你以死相守的人吗?

这就是爱情?人世间最美最动人的情感竟是如此?

我想起师父的话,她说,未央,男人都是不可信的;她说,未央,你下山万万不可被世间所谓痴情所迷惑;她说,未央,魔族女子,是没有所谓爱情的。

师父,你的话,我懂了。

我背起敖燕,没有回盘丝岭,而是去了阴曹地府。孟婆依旧在忙着为游魂盛汤。见了我,头也未抬,只是淡淡地说,丫头你回来了。

婆婆。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吧,来,喝完汤解解渴。她盛了一碗汤,递给我。我接过碗,得儿,一滴泪落在碗中,泛起点点涟漪。我仰头喝了下去。汤一点也不凉,暖暖的,稠稠的。

喝下汤去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明白,恍惚间,听得有人在我耳边低语轻笑,道,生生世世,世世爱你。手中长刺红光闪烁,恰似胭脂。

黑夜逐渐褪去,黎明渐渐地来临了。

清晨的阳光在湖水石边的罅隙中恣意地舒展着身体,于是地面便有了稀薄错落的暖意。湖水也结束了一夜的沉睡,微微荡漾起来。

敖煦站在大唐国境的湖水边,深蓝的长袍在湖水映照下闪耀着变幻莫测的光斑,时而深蓝,时而湖蓝。风撩动着他的袍襟,他就在湖边静静地站着。

我悄悄地接近敖煦,他没有看到我,他依旧沉默地站着,袍襟随着风的节奏微微地摆动,手中银色的梨花闲闲地倚在身上,凌厉而不张扬,头上的紫金冠在阳光的下闪烁着点点刺目的光芒。有时候他的沉默显得安静闲适,有时候有显得锋锐可怕。我知道,他无声的沉默下是根深蒂固的骄傲和不容侵犯的尊严。

我轻轻地走近他,与他面对面地站着。在他不是那么冰冷的时候,还是个极好看的人,眉目生辉,偶尔低眉敛目,淡淡一笑,韶华不能尽。

我笑了,缓缓向他伸出手去,我的手指是苍白的,近乎透明。在接触他的那一瞬间,我的手指穿透过去。

他看不到我的,因为,我是鬼。

走到阴曹地府的时候,地藏王菩萨看到我,说,你不必去轮回司投胎了,跟我来吧。我茫然地跟他进了地藏王府,师父解下腰间的古玉,说,你来之前,此玉一直叮当作响,掩之不止,可见你与次玉有缘,为师将此玉赠予徒儿,从今往后,你就叫玉响吧。

我点头应着,心中却是暗笑,此玉明明只有一片,如何作响?

师父却似是看穿了我的心思,道,此玉虽只有一片,但仍可作响。徒儿记得,假如此玉作响,你一定要速回师门,不得有误。

我见师父严肃起来,便不敢怠慢,连连应道。

师父又道,为师授你一道口诀,名为修罗隐身,徒儿倘若要见生人,口念此咒可保此人看你不见,此乃保命之术。

每日我经过普陀山,见的里面的仙子在观音姐姐座下修行,总是不胜羡慕。却有一件事情让我奇怪,一名华服锦衣的男子日日站在普陀山的湖水前,似等人,但我却又从未见过他等的人现身。

我觉得奇怪,便暗中注意他。

后从师兄处得知,他乃是南海龙王七太子敖煦,师承东海龙宫门下,是东海龙王敖罔的得意门生。我便叹道,此等身世,究竟要怎样的女子才能匹配得起?

师兄说道,七太子敖煦才华横溢,为人倒也是温和敦厚,只是有一点,那敖煦天天在两界山后的湖边闲逛,有的时候站在普陀山前,似有什么心事。他人在江湖上是出名的不爱说话,所以也不曾得知他为何整日流连那里。

此时师父听到我与师兄的对话,踱了过来,我连忙噤声,师父却叹道,天意。

我有些不明白师父,他整日里也是不言不语,却仿佛什么都看透一般。

然而我却始终放不下,我每日里如果无事,便去普陀山门前等候,有时候只为看他一眼。但是碍于师父的嘱咐,我每次去都是用修罗隐身,因此,敖煦从来没有见过我。

敖煦总是沉默地站着,什么也不说,也不是等人的样子。

然而,我终于忍不住现身见他。敖煦与我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我们约定明日相见。日复一日,情愫暗生。

有一日,师父叫我与大弟子冥羽一同去见他,我忐忑不安地随着冥羽师姐见师父,师父桌上放着一封书信,道,龙宫与我族多年不见来往,此次却不知为何,忽然发来书信。

信中指明向阴曹地府弟子玉响求亲。玉响,此事你可晓得?

我低头不语,师姐却似看出了我的心思,道,师父,您对此事是如何?

师父叹道,天意如此,尔等怎可奈何?遂同意了这门亲事。

我曾经问敖煦,为何整日流连普陀山门前,他笑笑,只道是寻访故人,后见我问的急了,便说,他整日在此处,似是想起前尘之事,见我不解,就又笑了笑,道,都是旧事,不提也罢。

成亲的日子逐渐近了,我心中虽是欢喜,但总是隐隐有一丝不安。敖煦虽不爱说话,却也见得我有心事,便说,玉儿不必忧心,凡事自有定数,该是你的,便不会失。

我点点头,心中却是茫然。

成亲前几日,我与敖煦向各大门派相继递去请柬,这日,来到大唐官府。由于大唐官府与阴曹地府素来有瓜葛,我们不敢惊动程咬金将军,便递到门下大弟子手中。而大唐官府的大弟子,正是敖煦的二义兄,季苇萧。

我们刚走进大唐官府,就有人拦住了去路。此人手执一柄斩妖泣血,红衣红发,冰冷的眼神,我与敖煦顿知来者不善。

“请问阁下有何贵干?”敖煦彬彬有礼地问,但是我看到他把手伸到身后,握紧了银色的***杆。我也顿时紧张起来。

“你是何人,身后那女子是谁.”他蓝紫色的瞳孔紧紧盯着我,我不由得向后躲了半步。

“在下东海龙宫敖煦,今日特携娘子前来拜会二哥苇萧。”敖煦依然温文尔雅地说。

“只怕是来者不善吧。”剑侠咄咄逼人,“你身后的女子我认得,她就是当日勾走我三弟魂魄的女鬼。”

“即便如此,那又怎样?”敖煦虽语调平和,却毫不相让,“拙荆师承阴曹地府地藏王菩萨门下,纵然勾魂摄魄,也是师命难违。”

剑侠冷笑,“好,若是这样,休怪我手下不留情了。”说罢提刀向我迎面砍来!我大吃一惊,却心知无处可躲。那斩妖泣血的厉害我怎能不知?像我等魔族子弟,一旦碰到,轻者永世不入轮回之道,终日流荡世间;重者元神俱灭,化骨扬灰。

眼前溅起一片温热,敖煦将我向后一推,他顺势迎上去,肩膀生生接了那剑侠一刀。我来不及惊呼出声,血便飞溅开来,洒得敖煦深蓝的长袍上斑斑点点的猩红。敖煦只是低头看了一眼,便擎起长***,与那剑侠战成一团。

我惊呆了,眼睁睁看着敖煦与那剑侠你来我往,拼个死去活来。就在此时,那剑侠一个杀着奔敖煦而去,我急了,手腕上胭脂奋力一挥,一股乌黑的烟尘散去,薄薄的血色浮现在乌尘中――这是地藏王菩萨传授我的判官令。剑侠仿佛受了重创,后退数步,喷了一口鲜血。我扑上前扶起敖煦,连声呼喊,敖煦的身体逐渐变轻,最后化做一串水珠,变成淡淡的雾气,慢慢消逝在微薄的晨曦中。

凡龙族,生于水者,必归与水。

然而今日,是我与敖煦的大喜之日。我跪在地上,欲哭无泪。

帖,灼灼地刺着我的眼。这张喜帖是敖煦投递给大唐官府大弟子季苇萧的,他说他与二哥兄弟情深,做弟弟的有趱两位兄长,先一步成亲,理当请义兄喝一杯喜酒。

大唐官府门口忽然涌出数十人,将我团团围住。为首一位气质儒雅的公子急匆匆地赶来,我认得他,他是化生寺大弟子,敖煦的大哥,羽司风。

我站起来,腰间的古玉叮当做响。我抬起手腕,用腕上的胭脂对了颈子只一划,一股热流喷涌而出,胭脂,鲜血,红衣剑侠,斩妖泣血,在我眼前依次滑过,透过旁人的惊叫,我听见腰间古玉铿然碎裂,响声不绝,似是有人在耳边低语轻笑,道,生生世世,世世爱你。

幽冥地界,乃地之阴司。

我长跪于地藏王菩萨面前求他成全,我不明白为何我与敖煦生生世世都是如此结局。

地藏王菩萨叹口气,扶我起身,缓缓地道,玉儿,不是为师不成全你,这是天意。

我恳请师父告诉我,师父道:三生三世以前,敖煦是天朝的皇太子,而我,是一只红色的狐。

秋场围猎,皇太子因为追一只猎物与护卫走散,在密林深处遭到偷袭,中箭落马。 觅食的狐发现了他,聪明的它用自己作为诱饵引来了他的护卫,当护卫们发现受伤的皇太子的时候,没有人留意引他们前来的狐,身中数箭悄悄地死在一个角落。

皇太子内疚狐狸因他而送命,便在佛祖面前发愿,愿三生三世以命相偿。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生生世世都是狐,为什么我与敖煦不得善终。泪从面颊上滑落,无声无息落在地上,融进坚硬的青砖缝间。我哭道,我不要他生生世世以命相偿,我只要他与我同度一生一世。

师父摇头道,如今三生三世已过,你们的缘分早已尽了。说罢,师父便转身不再看我。

冥羽师姐默默地看我一眼,与我一同跪到师父面前。

师父无奈道,既然如此,为师最后赐你一段缘分吧,不过你们缘分已尽,如今即使是有缘,也只能是一面之缘。

多谢师父,多谢师父,我连连叩首。

“姑娘。”后面有人轻声唤道,我闻声回头,却见一位俊逸非凡的少年公子,手中捏着一块赤玉,“请问,此物可是姑娘你丢的?”

我猛地一摸胸口,原本挂在胸前的赤玉果然不翼而飞,我连忙道,多谢公子,这玉正是我的。

他微微一笑,道,这么贵重的东西,须要谨慎保管为好,不要再丢了。说罢,转身离去。

散发了喜糖后,祝贺的人潮逐渐散去。我看着新人步入洞房。新郎正是那天的那位公子。

我轻轻叹气,师父,果然如你所说,只是一面之缘。

怎么了,身边的他问道,娘子,你叹什么气?你认识这家成亲的公子吗?

我转过头,看着我身边的人那俊朗英气的面庞,淡淡笑了笑,道,只是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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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之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①杆一石,当吾二十石。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①□②,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贻;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     【注:】①:[车贲]。②:“温”字“氵”旁换“车”旁。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苤兀皇У兄芤病J***适け*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称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
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扩***,节如发机。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     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     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     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出其所必趋,趋其所不意。     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进而不可御者,冲其虚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战,虽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吾所与战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则敌所备者多,敌所备者多,则吾所与战者寡矣。故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故知战之地,知
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不知战之地,不知战日,则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后,后不能救前,而况远者数十里,近者数里乎!     以吾度之,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于胜哉!     故曰: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计,候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措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     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     军争第七     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和为变者也。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
。故夜战多金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无击堂堂之陈,此治变者也。     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合。泛地无舍,衢地合交,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     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知用兵矣;将不通九变之利,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此处山之军也。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渡而击之利,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绝斥泽,唯亟去无留,若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平陆处易,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凡此四军
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而处实,军无百疾,是谓必胜。丘陵堤防,必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上雨水流至,欲涉者,待其定也。凡地有绝涧、天井、天牢、天罗、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远之,敌近之;吾迎之,敌背之。军旁有险阻、潢井、蒹葭、小林、□①荟者,必谨覆索之,此伏奸之所处也。     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车来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散而条达者,樵采也;少而往来者,营军也;辞卑而备者,进也;辞强而进驱者,退也;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陈也;无约而请和者,谋也;奔走而陈兵者,期也;半进半退者,诱也;杖而立者,饥也;汲而先饮者,渴也;见利而不进者,劳也;鸟集者,虚也;夜呼者,恐也;军扰者,将不重也;旌旗动者,乱也;吏怒者,倦也;杀马肉食者,军无粮也;悬□②不返其舍者,穷寇也;谆谆□③□③,徐与人言者,失众也;数赏者,窘也;数罚者,困也;先暴而后畏其众者,不精之至也;来委谢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谨察之。     兵非贵益多也,惟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可以往,难以返,曰挂。挂形者,敌无备,出而胜之,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我出而不
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不盈而从之。险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之,引而去之,勿从也。远形者,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凡兵有走者、有驰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夫势均,以一击十,曰走;卒强吏弱,曰驰;吏强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敌怼而自战,将不知其能,曰崩;将弱不严,教道不明,吏卒无常,陈兵纵横,曰乱;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隘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故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故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于主,国之宝也。     视卒如婴儿,故可以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敌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半也。故知兵者,动而不迷,举而不穷。故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     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泛地,有围地,有死地。诸侯自战其地者,为散地;入人之地不深*撸岬兀晃业靡嗬*彼得亦利者,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
者,为泛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泛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敢问敌众而整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     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不得已则斗。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     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卧者涕交颐,投之无所往,诸、刿之勇也。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敢问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而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如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     九地之变,屈伸之力,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彻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
无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争地吾将趋其后,交地吾将谨其守,交地吾将固其结,衢地吾将谨其恃,重地吾将继其食,泛地吾将进其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不能得地利。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己之私,威加于敌,则其城可拔,其国可隳。     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是谓巧能成事。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上。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p;   夫战胜攻取而不惰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惰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闻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兼死。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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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一个有阳光的午后,凌看到了期刊书上面女孩问男孩:“你会爱我多久?”接着又问:“会是一辈子吗?”

男孩还是让她猜,“一瞬间”、“一天”、“一年”、还是“一百年”,男孩摇摇头,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等待,只剩时间的考验……也许甜言蜜语是男孩的专长,爱听甜言蜜语却是女孩的弱点……

最后,男孩手比着一说:“一……一直等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可长、可短,可以永远,也可以瞬间……

只是在凌看来,爱情不是对方不爱了自己就可以不爱的了。

在教室的课桌上,她看到这样一句话:爱情其实就是一道乘法算术。当其中一个乘数为负时,另一个乘数再大也无法让乘式的所得数大于零。

有很多人的地方有很多寂寞。她常常会从这个喧闹的家里逃出去,来到一个有空间的地方,一个人坐在沉默堆积的墙角,看外面喧嚣以外的东西。心里什么也不想的时候是幸福的。

有一刻凌正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的时候时,突然感受到远处似曾相识的笑脸。凌从对方的温和的眼神中看见自己迷惘的眼眸。

这一次凌没有走开,她抬起头迎着那目光,微微翘起嘴角,也向他微笑起来。于是她就认识了这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心中好像一直没有着落的东西突然间着了陆,然后找到了栖息地。

凌是在喧闹的广场庆祝七夕的晚上遇见柏泽的。他在外资企业工作,她是刚高考完。故事就简简单单的开始了。

以前,一直以来,确切地说在遇到他之前,除了爸爸,凌是很反感异性的。在高二年语文任课老师组织的的一场关于主题是:中学生是否该有一段完美的感情经历时,在班级纷闹地划分正反方时,凌是唯一站在反方立场的女生。并非因为对异性的不满,而使她拒绝了感情的到来,也并非是为了出众。有时她是很渴望有爱的陪伴的,只是曾经有过的事情让她不敢去接近这在她心里似乎很严肃又像罂栗花一样的东西。

凌是不喜欢回忆的,在她脑海里好象没有印象深刻的快乐的时光。唯一的美好是在读书前跟家里人在一个有雪的城市里度过

的时光;那是简单平淡的幸福,在要离开的那一个冬天,成了凌一生最难以忘怀的童年记忆。现在的她是否还纯情依旧,她已不去多想。只是她确定的是那时的自己是绝绝对对的单纯简单的。

后来父母让她乖乖在有很多叔叔婶婶的城镇里读书,就去了那个靠海的都市开始他们事业的奋斗了。她是不缺乏人喜欢的,她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尽管凌并不漂亮,但是她认为自己是美的,她有着自己的性格魅力。

在感情上凌是白痴的,高中的一个好朋友晓这样对她说。这个她是承认的。在大一即将结束时,初中的一个男同学在***里说她是他的初恋。听到这个凌着实挺惊讶的。对于这个曾经的同桌,凌对于他所说的感情没有一点的感觉,只是异样于他曾经为什么从不主动跟她搭话,在毕业后却又是少数主动跟她联系的男生中的第一个。

其实有很多第一次都在凌的脑海里搁浅,有很多是她不愿去想的,很多是在悄然间慢慢淡忘的,有的却是永远也忘不了的,至少在她还有记忆的人生里吧。有很多时候她都会在脑里想着自己曾有过的每一个第一次,却突然领悟,其实自己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或者曾经做过的每一件事,或者以后将要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第一次的,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也许根本就称不上道理,只是一个常识吧。可是在字面里,这“第一次”三个字却常常代表了一个深沉的含义,关键在于当事人所做的这一件第一次做的事情是否触及了他或她最深刻的情感。仅此而已。所以看来自己大可不必太去钻牛角尖的。

凌总是这样,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思考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在一次次的思考后得出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结论后,再把它告一段落了。也许等某一个偶然的时候再突然把它想起来,不过那时也已经是另一番心情了吧。

这些在柏泽眼里都是属于胡思乱想。在他的观念里,除了拼命的工作,然后回来好好的休息,等到几年后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成功男人的所必须具有的东西了。这在凌看来是可以理解的,又是有些世俗的。只是她从没有对他说出过她的这个想法。只是偶尔在他不能陪她时,总是让她先等他工作忙完了再一起呆着。凌偶尔也抱怨着他很现实。可是她心里又为自己找安慰自己的理由,这都是为了他们的未来。尽管凌也不确定

            二

新生进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一个月的军训,凌有种在劫难逃的感觉,回想到刚进初中和高中时也是这样的,凌心里想着如果上班的公司也有这条规定的话,她立马就出家清净。

想归想,每天天刚亮就得起来和同学在操场上练跑,看着满操场穿着迷彩装的人在八百米的跑道上蠕动着,觉得说不出的滑稽。凌总在心里自己想着自己其实也不想接受的想法,然后再暗自笑笑,有时也暗自神伤,半个月下来,膝盖的旧伤又开始生疼起来。在来之前,柏泽就要她拿腿伤证明去学校申请不参加军训的,可是她还是拧着过来。并非凌不想这样去做,只是她宁愿留在一个新的环境,也不想呆在家里的。

凌的脚伤是在初中上舞蹈班时上到的。这是她的一个遗憾。凌是希望自己是琴棋书画的才女的。不过过了这么久,她好像已经淡忘了以前自己的很多梦想。

偶尔给自己一点安慰的空间,凌虽平凡但不至于平庸,好歹她也是一个本科大学生.这也是奋斗了十几年而来的结果. 而其实这不算什么.最起码自己还是挺着自己的。可能过程才是重要的,可是在这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结果更是一种象征.没有人会去关心你付出了什么,没有人会去问你放弃了多少欢乐,或者说你因为这一个结果而选择忽视什么.可是在走进更大的思想空间时,才一次次的受打击.骨子里还是有些傲气的。

正发着呆,舍友许菲跑了过来,拍了拍凌的肩膀嚷道:“你真是没用啊,才在太阳下站了半个多小时就要晕了啊。现在没事了吧。”

凌抬起头看了看许菲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轻轻笑着说道:“没事了,你怎么也跑过来了呢?”

“我啊,呵呵,我不想站了,骗教官说我来例假了不舒服。嘻嘻。”她嬉笑着靠在凌旁边坐了下来。

凌不再说什么,依旧抬着头眼前的古老高大的榕树上茂密的叶缝透过来的太阳光,星星点点的,闪着银白色的光,从不同的角度看,它们变幻着颜色和形状,像小时侯在另一个长大的城市里看到的夜空里的星星,她伸出手张开五指,从指缝里看着那些小精灵般的太阳光碎片,轻轻地笑了起来。

“喂,那有什么好看的。走,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许菲拍下凌的手,拉起凌就要

她挣脱许菲的手,问道:“去哪里呢?都还没有解散。”

“反正我们俩都不舒服,有什么好解散的。走吧。”说着,她拉起凌就跑出了操场,向教学楼前的林子里跑去。

进了林子,许菲高兴地对凌说道:“你快抬头看看吧。”凌抬起头一看,惊住了,满林子的熟透的芒果,弥漫着阵阵芒果的水果香味。

“我想可能是暑假里大家都跑回家了,顾不上这些。所以现在刚开学,这里的芒果早已熟透了。想不到这个学校里倒有这个风水宝地呢。走。”说着,许菲来到较低的树下伸手摘了起来,边摘边往迷彩帽里放。

凌拉住许菲的手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私自摘了起来呢?”

“什么啊,什么私自啊,多难听啊。社团里的学长们说了,这里的这些每年都自由让学生来摘的。有什么嘛,走,我们摘一些回去给她们啦,摆在宿舍里散着香味也不错啊,你看站在这里,多想啊。”许菲边摘着,边说着一大堆的话,看凌还愣在那里,就停下来,走过去抢过凌手里的帽子,把自己装满芒果的帽子递给她说道:“拿着这些,等我再摘完这些,我们就回去享受一下。”

凌哭笑不得地看着她在树下跳着去够头顶上的树枝,说道:“够了啦,走吧,宿舍里的人可不会都像你这么喜欢它们的哦。你再不走,我可走了哦。”说着,就要往外走。

“哎,等我啊,我这就过来嘛。”嚷着,许菲抱着一堆的芒果跟了过来。

回到宿舍时,看到陈以芬和小朝在床上躺得直直的,满脸的疲倦。许菲把芒果堆放在桌上大声说道:“喂,起来了,快看,我给你们带什么来了?”

“许菲,你别每次回来都那么大嗓门好不好,我们够累的了。”小朝眼也不睁地埋怨道。

陈以芬从床上坐了起来,耷拉着脑袋说道:“你们两个可爽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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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用眼过度的典型症状。

电视、电脑都有射线,对眼睛的伤害很大,对于长期面对电视电脑的人来说尤甚。

1、每次用眼不超过45分钟,中间做眼保健操,起身活动身体,增加体内血液循环;

2、每天上网和看电视时间最好不要超过3个小时,不透支自己的视力;

3、适量用些润洁等防止眼睛干燥、缓解眼疲劳的眼药水;

4、如果不适严重,请及时就医。

流泪原因:1泪液分泌过多所致2由于泪道系统堵塞已致反流而出3由于下睑外翻泪小点不能紧靠

会引起流泪的疾病:面神经损伤,倒睫,三叉神经炎,泪囊炎

判断泪道阻塞最常用诊断方法是泪道冲洗,根据冲洗液反流的途径和部位,可以初步判断泪道阻塞的部位

泪道造影可以显示泪囊大小及阻塞部位

有可能是镜片材料不好 ,也有可能是瞳距不对

看电脑要距离50cm以外,30~40分钟要休息10分钟并远望。将屏幕的刷新率、分辨率提高。

呵呵 肯定是你的眼睛一直睁开的,要注意眨眼的频率哟,玩电脑看电视一般不超过2小时

商历一零九零年,馗雳国和艾米西君主双双病故,而此时,主人公修帝斯?迈戈林正好到了学龄――16岁――也就是进行专业训练的年纪。

镜世界①中,作为贵族的后人,在8到15岁都必须在贵族学校就学,学习基本的法术、格斗、器械、马术、算学、管理等等。平民的孩子,只能在乡间听吟游诗人的讲学,了不起请一个吟游诗人长住在一间房子里讲学,而那房子也叫做学校。但是,到了16岁之后,不论出生,所有少年都可以进入专业学校学习――当然,要考试。

浮沃大川边的麦格工陶是公认的最优秀的战斗专业学校――不过麦格工陶里的教授更愿意称它为学院。麦格工陶刚成立时,是建筑在300多年前那著名的“法士塔”的废墟上的,并且只有魔法部。到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麦格工陶已经发展成了颢阂大陆上最受人注目的学院,不但拥有武术和魔法两部,还有非战斗专业的,诸如种植、急救、管理等等,排位都是在全艾米西兰甚至全大陆的前三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得益于麦格工陶那严格得近乎严酷的招生考试,即使是贵族乃至国王的孩子,都不能免于这场考试。不过就常理来说,能进入这里学习的,还是以贵族之后居多,因为平民孩子的基础,实在不足以让他们进入这个高高在上的而且颇为沉重的学校。

修帝斯还没入学就引起了关注。因为他宣布要兼修魔武,并且在“魔法高塔”和“武斗广场”同时报了名。

“孩子,要学好魔法和武功中的任何一样都是不容易的呢,你要同时学两个……”校长玛不登?丛林之风听到修帝斯的要求后,感到干燥了半个世纪的脑门子又开始潮湿了。

修帝斯回答:“谢谢校长您老人家关心,不过我有自信,在毕业战斗考试的时候我一定不会丢脸的。您觉得我是一个送死之人吗?”的确,修帝斯在13岁那年,就率领“血色暗月”佣兵团一举剿灭了盘踞中途小镇的盗贼团伙“绿色毒药”,一时名声大噪,连父亲塔特?迈戈林伯爵的风头也被儿子压过了;15岁的时候,他还前往波鲁塔的途中独自战胜了4个洞穴巨人,再次名扬四海――一个洞穴巨人的战斗力不下于三名成年军士!因此,有人预言修帝斯将是超越未撇日程的当世战神,对此,他自己却不屑地说:“这不过是靠迷烟做到的,谁让洞穴巨人们智商低

呢?而那些说我是什么战神的,估计也就那么点智商。”所以说,如果连他都是来“送死”的,那战斗学校就不用招生了。

可惜这番话令校长更为不安,他头上的潮湿感已经结成汗珠了,他说:“要不,我们给你特殊考虑?免试入学,但是你一定得选一个专业。魔武兼修真的很困难的呀,麦格工陶建校到现在,只有五个人魔武兼修,最后成功的只有一个人呀!”

“你……”玛不登感觉一块猪肝堵在胸口了,该说的话说不出来,不该流的汗却落到了地上。“那好,我们给你准备特殊考试!”盛怒之下,玛不登只想解决掉这个不自量力的轻狂少年,“你的试题就是找到九头蛇怪的三颗牙齿和一张火焰蜥蜴的皮!”九头蛇和火蜥蜴都是创世之战中的神兽,据说两者均能轻易地消灭一个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小队。

“可恶!”回家之后修帝斯恨得咬牙切齿,“为什么不让有能力的人施展他的能力呢?为什么拘泥在那些什么传统、什么经验之中,全然忘记了希望的存在呢?”

塔特显然也是被这道“不可能完成的考题”吓到了:“儿子,跟你说不要搞什么魔武兼修的,现在好了,要么连学校都进不去,要么送掉你的小命!”

“这样的学校,不进也罢。那些在毕业战斗考试里的第一名,在战场很风光么?我只知道立功的经常是那些无名小卒!打败敌人,扭转战局的还是无名小卒!像麦格工陶这样,只把全大陆最优秀的准战士招为学生,培养出来的理所当然是最优秀的战士。结果毕业战斗考试里,麦格工陶的学生并不是个个成为优秀的!”

“进去总比进不去强吧?那里的教授可都是全大陆最优秀的战士和法师导师。”

“再优秀也没用,魔法师和战士的优秀与否,应当在战斗中体现!我看麦格工陶这叫教育垄断!只拣优秀的学员,这学员还不能有一点思想,必须遵守什么传统经验……你不是要帮图克?大别夫写反对商业垄断的文章吗?我看教育也不能垄断……”

“嘘……”塔特飞快地伸出手捂住修帝斯的嘴:“小心儿子,给资本主义的人写东西被新皇帝知道了还不知会怎样呢……”

修帝斯再怎样抱怨,也改变不了五天后的考试。考试的规则已经从建校起延续了一百多年了:可以叫三个人帮助――但必须是那三个人自愿;三天之内完成测试或是找到要求获取

的物品;把测试***交给教授批改或者把物品交给教授们鉴定。考题已经定了,唯一能改变的,就是三个帮手了。塔特曾经建议儿子让自己手下的三名精英战士相帮,不料修帝斯断然拒绝。“我的帮手我自己会找的。”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另一种想法:“我的帮手?那还用找么?这世上没有人比他们更合适了。”

银森林,位于绝巅山脉最北端,也就是暮芒新城的东方。这里常年笼罩着银色的轻雾,如同不会褪色的月光。但是这里并不浪漫,满山的魔兽使得没有一个人愿意或者敢于独身前往――除了修帝斯,还有他的帮手――兽人战士格鲁?噶鲁?咆哮战斧和亡灵族法师优冰雷?唧咕。当然,这两个“人”只是把银森林作为一个藏身之处。因为人类是不会接受一个兽人或者一个亡灵的。

没办法,除了人类,都是“邪恶”的种族。

修帝斯这么想着,就走进了那间看似摇摇欲坠的木屋。“看来优冰雷又有新发明了。可惜,还是不够精妙啊。”房里空空如也,挂满了蜘蛛网,木板也横七竖八的像要跳舞似的横在地上,如同是荒废的猎人小屋。不过修帝斯还是看出了门道。他把唯一完好的酒桶转了个圈,室内的景色立刻就改变了!不消说,变得整洁了,不见了蜘蛛网和破损的墙壁,倒多了一张圆桌和一个燃烧着的壁炉。“外面在冒烟,里面却没人,这不是太奇怪了么?而且为什么只有酒桶上没有灰尘呢?”

“果然!不愧是少主呀,一眼就看破了!”背后传来了一阵令人寒毛倒竖的声音,仿佛是用刀子划玻璃时那种叽嘎声。“格鲁就没那么聪明了,打完了猎还以为走错房子了!”

“喂,骷髅头,积点嘴德好吧?俺不打猎你早饿死了!真不知道为什么骷髅头也要吃东西!”这个声音就正常得多了,不过和人类的说话声相比,这音量简直山崩。

对这两个声音,修帝斯到并不表示惊讶。因为那是亡灵和兽人的说话方式,格鲁和优冰雷。他说:“吵嘴就先歇歇吧。麦格工陶要为难我,出的考题难死人了!我要你们帮忙!”

格鲁一听,马上热血沸腾了:“帮忙好啊,你这一年多不来,俺还想着你是忘记我们了还是怎么的?现在你想起来了?好,俺这就去磨斧子!”

亡灵和兽人相比,显然冷静得多了:“少主,什么样的考试题目竟连你都能够难住?”

修帝斯转过身来,“听好……”

深黑沼泽,比银森林更令人畏惧的地方。半人多高的无名的草像魔鬼的爪子一样在烈风怂恿下放肆地舞动,又如妖媚的美人鱼无声的媚惑歌唱。腐臭的泥土和脏水混合在一起,散发出的气味令人退避三舍。云彩不敢在它上面停留,四下奔逃而去。这里并没有太多的魔兽和怪物,因为,九头蛇很难容忍自己的地盘上出现除了食物外的东西。

修帝斯一行人就在这里和一只九头蛇搏斗着。

格鲁被击飞了,那绿色的脖子居然比山巨人铁打的胳膊还有力!而且长着尖锐的鳞片,形成了无数的尖刺,挨一下就不免皮开肉绽。格鲁暗自庆幸在皮甲下面还穿了一条密银索子甲,否则刚才那一击肯定要造成相当一段时间的晕眩。“Gua-ki-mus sluinn!”吼着兽人的战呼,格鲁又站了起来,一把斧子握得四平八稳。

九头蛇怪似乎很惊讶竟然有人能够在自己的重击下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三个泛着金属光泽的脑袋向它伸去,试图把他扯裂。可惜格鲁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兽人精英战士,其敏捷度远超过九头蛇的想象,早于三副钢牙到达,把两把战斧舞成了旋风,反在三个脖子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三道红色。同时,两个巨大的火球在九头蛇身边爆开,刀***不入的鳞片甲抵挡不了这高温和热浪,它不由得开始了惨叫。在它来得及反应并进行攻击之前,又被一道闪电箭击中背部,强烈的电击使得它的肌肉陷入了麻痹状态。不用说,这是亡灵法师优冰雷的杰作。

修帝斯当然也不会闲着,他的附带着元素属性的弓箭是最大的伤害输出。每挨一箭,九头蛇的行动就要慢几分。终于,最左边的那颗“哀”头被一箭射了下来,落在沼泽上,溅起一片污浊的泥水,像一朵肮脏的邪恶的花。“好了,格鲁,现在这家伙交给你了!”

“行!”格鲁擦掉面孔上的脏泥与血的混合液体,向失去一个脑袋的九头蛇怪发出挑衅,“喂,大爬虫,上这儿来玩!”一边还不时用斧子砸一下剩下的脖子。“嘎啦!”蛇怪显然是恼火了,拖着刚恢复知觉的身体穷凶极恶地扑向格鲁,激起的风刮得人生疼。而兽人战士却一反常态,不与之正面作战,转身就跑。九头蛇狂奔着追了上去。

“呵呵,成功了。”修帝斯从掉落的那个头上取下了三颗牙齿,“用传音术让格鲁回去吧,九头蛇脑袋越少就越厉害的,而他要是少

了一个脑袋那可不会变厉害的。”

“幽默吗?”优冰雷笑着说,“格鲁这点还是明白的,他早就跑了。”

原来这是修帝斯的战术――找一只相对较弱的小九头蛇下手,打落一个头,然后把它引开,再从掉落的头上找东西。“那么,走了?”修帝斯说。

“走?快逃吧!”优冰雷的声音似乎充满了恐惧。修帝斯回身一看――剑一样的牙齿,五人多的高度,喷着硫火的呼吸……妈呀,九头蛇王“卡布萧夫阿怒”!而且是十八只眼睛只只燃着怒焰的“卡布萧夫阿怒”。

修帝斯惨叫:“优冰雷你怎么不早说啊?咦?人呢?哇,你好,你竟然先跑了!救命呀――”刹那间就没影了。

祭着风行术的优冰雷只感觉身边掠过一鼓风。看到沼泽上的脚印才明白原来“有的人天生跑步就比施了风行术的人还快”。

火蜥蜴洞穴在绝巅山脉上,深黑沼泽的南方,大约有一天的路程。凭借优冰雷大师级的“风行咒”,修帝斯一行才能在第二天天亮之前赶到那儿。可是在洞穴附近,因为火焰玛那②的高度富集,凭借大气玛那施展地风行术渐渐失效了。

“就是这里了吧?”格鲁受不了那种高温,虽然有优冰雷寒冰结界的保护,兽人还是像被人煮了似的,绿色的皮肤被汗水泡成了酱菜的样子。更要命的是脚下的地面,烫得能煎鸡蛋!岩石都被这种高温烤成了半融化状态!

修帝斯一边走,一边感到不安。“在这里作战对我们太不利了,火蜥蜴在高温中的恢复能力惊人。并且我们要的是火蜥蜴皮,不像九头蛇只要牙齿就行了。要是真的和火蜥蜴作战,以我们现在的状态……”他看看格鲁,结果发现优冰雷也看着那个踌躇满志的兽人。“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想着。

“我说少主,要打败火蜥蜴,没有寒冰披风或者风雪宝剑的话是很困难的,不如您让我使用黑魔法和亡灵法术吧。”

“绝对不行!你发过誓要和深渊魔域一刀两断的!你要是妄用黑魔法,岂不是向魔域暴露了你自己?”修帝斯面带愠色,但是岩石上那灼人的热气完全掩埋了他那点怒气的温度。

此时,百米远的石台上,火蜥蜴君主③“熔岩挖掘者?史嵬来?石雕”冷冷地看着入侵者。“哼哼,寻死的人类。我们可不像九头蛇那样愚蠢。而且……哈,不过也就你们,自己人和自己人还搞阴谋暗算,人那……这才是

最愚昧的生物!真不明白当初精灵和通灵是怎样被这些愚昧的生物打败的。”他早已得知了修帝斯一行人的行踪与目的,因为玛不登真的很不喜欢这个准学员。即使他再优秀,要是违背麦格工陶“成材之路”,那就必须被解决!“因为‘麦格工陶之路’才是正常、正规、正确的成材之路!也是唯一的,必须通过的成材之路!”玛不登这么说。

“好吧,帮那个龌龊的人类一个忙。孩子们,吃掉他们――一副排骨,一头肉猪,还有一份不咸不淡的点心。”话音刚落,数十只火蜥蜴冲下石台,宛如奔腾的岩浆掀起的滔天巨浪,扑打着,咆哮着,隆隆作响的向修帝斯他们奔。带着毁灭的火焰,燃烧一切,融化一切,包括躯体,包括生命,包括灵魂!

“糟,他们先下手为强了!”修帝斯首先感觉到了大地在狂奔的火蜥蜴面前的颤抖,并且,本来就灼热的空气在那一刹那仿佛被点燃了!整个山谷化成了巨大熔炉!而燃料……也许就是他们的生命!

格鲁第二个反应过来,但是被火焰的浪潮吓呆了――老天,奥玛大神,这是什么啊?简直比人类的“扫荡(剿灭)异族军团”还可怕!隐隐约约的,恍如死神血红的獠牙!但是,作为兽人精英战士,格鲁迅速冷静下来并在三个人之间首先做出了攻击行动。“Gua-ki-mus sluinn!英雄的骄傲!”随之而来的是巨斧的斩杀。那一击,灌注了格鲁绝望中残存的最后的希望。火蜥蜴前锋首当其冲,被战斧的锋芒撕成了两半!那沸腾的血液溅到空中,如玫瑰一样盛开,却在坠地之前全部蒸发了。

“呜!这是兽人!还挺强的,看来我得亲自上阵了!”史嵬来站了起来,那高大的身躯完全遮去了朝阳那微弱的光辉。与此同时,火蜥蜴本队,数量一百七十的方阵,也奔下石台去。这是历史上同时出现的最大数量的火蜥蜴了。

云彩也被染红了,本身就少有植物的土地上更是一片焦枯,除了黑灰,再无其他色彩。一派死亡的肃杀。空气忘记了流动,凝固在山谷上空,仿佛是一块无比沉重的棺盖。刚刚击毙一只火蜥蜴的格鲁,已经被另一只一头撞到了山岩上。那力道,可比九头蛇一个脑袋厉害多了!寒冰结界支离破碎了,胸口留下了一片烧焦不说,撞上山岩后居然陷进了岩壁之中!而那些岩石虽然表层处于半融化状态,但内部的强度可是连神之金属都比不上的

“格鲁!”修帝斯一声怒吼,连续射出三支冰箭,支支中的。可惜火蜥蜴的恢复能力实在是太可怕了,他们回头咬掉插在身上的箭头后还能若无其事地冲锋陷阵!几轮激射过后,箭囊已经空空如也了,修帝斯不得不抽出宝剑,像个战士一样和火蜥蜴肉搏!可惜,火蜥蜴的实力真的非人力所能敌,它们也不是洞穴巨人那样的弱智,想要战胜,势比登天。

优冰雷连续施展了几个水系法术,结果效果也不堪理想。“少主,今天你怎么不跑了?这些家伙加在一起可比‘卡布萧夫阿怒’难对付得多了!”

“不,不能跑了!格鲁还要去救;而你,一个法师,能对付这么多魔兽吗?我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在水深火热中挣扎而自己逍遥的!”

“不,我们本来就不该活着的,不是吗?”

“呸!亡灵和兽人也是文明种族!为什么不能和人类共享一片蓝天?我们是朋友!”

优冰雷感慨万千:“原来我们是朋友!这么说现在他不再是为火蜥蜴的皮而战了,他是为了朋友在拼命!作为人类贵族,能为我们这种‘邪恶’种族做出如此牺牲,那我还有什么不能放下呢?我要拯救他,哪怕……哪怕背叛誓言,使用黑暗的力量!”心念如此,优冰雷开始积蓄黑暗力量――这才是他真正的实力,可惜不知能不能打败这些疯狂的蜥蜴。

“骷髅头!你要干什么?!住手!”感觉到黯玛那的异常波动,修帝斯知道一定是优冰雷要有所行动了。“听到没有?住手!”

可是优冰雷心念已决,全然忘我地开始吟颂咒文。直到一股更强的黑暗力量完全压制住了自己。“叽咕哩啦嗒将军?”他睁开眼,但是并没有见到亡灵将军,他见到的,只有遍体鳞伤的修帝斯在和史嵬来对峙,他以一个人类渺小的身躯,试图阻止强大的火蜥蜴军阵从而保护一个兽人和亡灵!

那残破的布衣已经碎成了布条,没有风,就只能垂着,可是丝毫不减骄傲,装饰着一个奇迹。那个浸泡在黑暗力量中的人,正是修帝斯!赤色的双眼,擎着漆黑事物的双手,虽然看似孱弱,却发出令人震慑的气魄!史嵬来也全然被这气魄所震撼,“‘老不死的诗人’是你的什么人?”他怒喝着质问。

修帝斯没有回答,双手向天,如一座无法撼动的高塔。灼热的空气仿佛成了松脂,把这一幕凝固成琥珀,镶嵌在一个不朽的传说之上。眩目的光芒就在他手中那团黑暗里迸

出,毫无征兆,却在瞬间闪出了太阳一般的光辉!热浪止步,凉气奔流,岩壁碎裂,大地颤抖,史嵬来只感觉一股分不清黑白的超强意识能量完全支配了整个山谷的玛那,视线模糊,听觉丧失,并且再也感觉不到一只火蜥蜴的气息……同样震惊的还有优冰雷,他明明感觉到黑暗力量的冲击,却又同时感觉到了光明力量激发的气流所造成的刺痛。“天哪,这是什么法术?哪怕是将军,也不可能如此完整地释放黑暗之力……而且,这似乎还是个白魔法,黯玛那的消耗不如圣玛那。少主究竟是谁?他又从哪里学了这可怕的法术?他又为何要隐藏实力……”

血,如外衣一样附在修帝斯身上,腥臭,狰狞。没人看到他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会是一张怎的面孔。他的背影伛偻着,全然没有了施法时的自信和威严。朝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可是始终无法为这里带来生机。“黑暗圣光术”,他说。

二百三十一火蜥蜴,全灭。

“修帝斯?迈戈林,你的剑太用力轻了。”

“我的剑不杀,为何要重?”

“不杀那就不是剑了,你很仁慈,但是……”

“但是我足够强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实力!虽然你是麦格工陶优等生,毕业考试满分的剑士,修穆老师。但是,我有自信用剑把你打倒!没有实战,却要我在战斗中残忍,这就是麦格工陶的理念吗?”修帝斯对这位纸上谈兵的老师显然很有意见。不过随后,他的确用剑让那位剑术满分的剑士认输了。“您是第13个了,所以也不必太自卑!”,修帝斯就是这么说的――当他把剑尖指着躺在地上的修穆的脖子的时候。

当时,能教贵族的孩子武艺或学术都是一件无尚光荣的事情,还有大把的酬金。而迈戈林家族无疑是把酬金定得最高的――每年十六万金币④――能够买下一座小城镇了,可还是很少有人愿意接受这家的聘请,即使接受了,往往也挨不了个把月――修帝斯?迈戈林的名声和脾气实在太&^%$)_了。

不过还是有人会来。这次来的居然是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塔特十分礼貌地招待了老人,但还是以年龄为借口,试图婉言谢绝此人。如果不是修帝斯突然之间无理地闯入,说不定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合适的”老师呢。

“老先生,你是要我当老师的么?”

老者听出了文字间的陷阱,微微一笑:“不,是要

“你能胜任么?”话音未落,修帝斯的剑已经出鞘!裹着剑风,直朝老者直朝老者头颈奔去!

“不得无理!退下!”塔特?迈戈林大声怒喝。

那老者却只是笑笑:“无妨。”言语间,已经出手,在修帝斯剑锋上点了三下,那剑马上断成四截!修帝斯握住的只有光秃秃的剑柄!正在他吃惊时,老者解下围巾,灌注武气,那围巾登时坚硬如钢,俨然是一柄长剑!说是迟那是快,电光火石间,“剑”已经指着修帝斯的喉头了。

“好极了!”本以为修帝斯该服服帖帖的了,不料他竟虚恍一下,逃出了“围巾剑”的攻击范围。还在手里祭起了火球术!

“你小子越来越不像样了!找打吗?”塔特再也忍不住了,从大沙发上蹦起来,就要收拾修帝斯的时候,却被老者阻止,留下他百思不得其解:“咦,那老人不是在左边的座位上的吗?怎么一下子跑到我面前了?”

此时修帝斯的火球已经完成,正要投掷却发现已经不见了老人。“跑了?还以为是个强人呢!”就在这瞬间,老人又神奇地出现,还召唤出巨大的水柱,把修帝斯上下左右彻彻底底地淋了个透。不必说,他手里的火球也消弭于无形。“老师!”还未等众人反应过来,修帝斯就拖着湿透的衣服向老人行起了拜师礼。

“呵,这就免了。小子还是挺好学的。从今天起我就教你了。叫我‘雾隐’大师吧。”

这下,可乐坏了迈戈林一家的人,争着为公子找到老师而庆祝,塔特马上要和雾隐大师谈报酬,瓦丽又要拉雾隐大师去喝酒吃饭……

“这里还真是烦呢!”雾隐大师心想。他拉起修帝斯的手,说:“孩子,我们走了,这里那么嘈杂,不是学习的地方。”

修帝斯想都没想,立马点头。两人就像驾着云彩一样消失了。良久,在迷惘而着急的人群上面飘落一张纸条:“找你们的公子吗?我带走了!两年之后他会回来,这两年你们就不用管他了。”下面还有附言:“你们公子这两年的生活费可得另外算开,不能和我的报酬混在一起!――雾隐大师”

大荒漠高原某处。这里有在荒漠上十分难得一见的优美景色,青翠的草地,淙淙的流水,幽雅的浮云……修帝斯就在这个地方修行。

那可着实能称为“苦修”啊。从太阳升起前三个小时到太阳落下后三个小时,每天不得间断地修炼,战斗。在

近百米的瀑布下用身躯承受水流势比奔马的冲击,在无处躲藏的旷野上和雾隐大师驯养的狮鹫搏杀,在雾隐大师布下的黑暗结界里设法挣脱,在刺骨的冰潭中静立十多个小时……这都是训练的内容!对于这些困难的修行,修帝斯欣然接受。可是今天的课程,他第一次向雾隐大师提出拒绝。

雾隐大师捉来了一群高原巨魔⑤,要修帝斯设法杀死他们。而他不愿意:“对不起,大师。我不能做。巨魔也是有思想的生命。他不是野兽,不是魔兽,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的一员。他们应当享有和人类一样的生存的权力!您要我杀巨魔,就是要我杀人!莫名其妙,毫无理由地杀人!我拒绝!”

“巨魔被人类打败,放逐在世界的角落和荒芜之地,他们的生命是卑贱的,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的生命作为攀登高峰的基石。”

“不,老师。有思想的种族,不论是人类、矮人、精灵还是巨魔、亡灵、兽人,都应当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力,他们的生命应当是平等的!”

“艾米西兰的法律不承认这点!你要强大,孩子,过分慈悲会让你软弱的。”雾隐大师言语间已经露出了不悦的神色。

修帝斯还是坚持,面孔绷得紧紧的:“那我就不承认这法律!”

雾隐大师没有说话,似乎满脸愠色。他瞪着一双线一样的细眼睛,额头上的皱纹都挤成了一坨,拄着杖子的手也在颤抖:“你真是这样想的?”

“是!”回答斩钉截铁,修帝斯一脸决然,“如果非杀巨魔不可,我宁愿放弃力量。”

出乎意料的,雾隐大师面孔上的愤怒神色一扫而净,反而显示出淡淡的喜悦:“那今天你就休息吧,明天早上到瓦砾岩洞来找我。”

次日天还没亮,修帝斯赶到瓦砾岩洞。他已经好几次从岩洞前经过了,但是从没有进去过。如今第一次进入,却发现洞内别有天地。洞口不大,一人多高,晦暗的石头上雕刻的“瓦砾岩洞”四个字已经风化得很模糊了,现在就像孩童拙劣的手书一样。下面一些,还用精灵语和矮人语写着什么,可见这石头还是第二次封印战争时的遗迹。越往里走洞顶就越高,最深处俨然是个大厅!施展了照明术之后,借着微光还能看到岩壁上的壁画。有描述创世之战的,有描述龙骑士之战的,还有描述封印战争的……虽然岩石很粗糙,但这些壁画依然显示了绘画者高超的功力。修帝斯完全被这些壁画所吸引,忘记

了与雾隐大师的约会。直到被人在背上重重一拍,他才想起。“哦,大师,对不起……”修帝斯突然说不出话来了,他刚刚转身,看到的不是雾隐大师,而是一个老得难以形容,长着长耳朵,眼睛泛着湖水般光华的“精灵”

“吃了一惊吧?”精灵竟然开口说话,而声音全然不如外貌那般苍老,隐隐约约的还很年轻,“‘雾隐’只是我的一个分身,我的真名叫做‘沙度拉斯路夫隆塔?圣歌’。如果在传说里,更多的人叫我‘老不死的诗人’。”

不听这话也就罢了,听了这话,修帝斯更是惊得语无伦次:“我说,这个,那个,你是不是精灵啊?不是说这最后一个已经死了么?啊,不对,你说你是‘诗人’,难不成就是被未撇日程杀死的那个?那你现在……又复活了,还是别的什么……”

诗人的皱纹拧了一下,盘成一个问号的样子。“这就是一年苦修的结果么?一点强者的样子也没有。”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得不回答:“是的,我就是那个和未撇日程过招的诗人。不过我没被他杀死,只是败了而已。不过败也是应该的,论辈分我还是他的孙子呢。因为我是云中殿第一批来大陆的‘泰坦遗民’。但是,现在我可不一定输给他了,毕竟又活了五百多年……”

“……”修帝斯想说些什么,可惜肚子里的话还来不及冲出嘴唇就已经蒸发,最后凝成额头上的豆大的汗珠。除了强自冷静,他什么也做不了。

“啊,对了,你对万物都有一颗宽容博爱之心。我收了三十七个徒弟,你还是第一个能有如此美德的人。我决定传授你我的绝学――‘黑暗圣光术’。这可是威力不亚于‘末日审判术’的强力法术呵。不过你可不能乱用,末日术失传后,魔法的威胁大大下降了,我可不希望黑暗圣光术成为新一轮的威胁之源。你要用它为万物造福,可不能……喂,你在听吗?”诗人言语滔滔了个把钟头,却发现学生毫无动静,于是朝修帝斯肩上狠狠一拍。“咚”,好像木瓜落地的声音,不过那是修帝斯的脑袋发出来的,紧随其后的是雷霆般的鼾声。“好小子!我还没用催眠术呢……”

自从在“雾隐大师”真身说教时睡着而被狠狠地教训之后,修帝斯的学习内容不再是战斗技巧和魔法奥义了。除了偶尔还要修习“黑暗圣光术”之外,学习以文为主了,什么算学、管理、统帅等等。这三千多岁(详细年龄不知,无史

料记载,老人亦不肯透露)的“老不死的诗人”果然是阅历丰富,讲起文课来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丝毫不比教授战技差。修帝斯又最服有本事的人,文史知识、管理能力、算术技巧也突飞猛进。

就这样,两年之期很快就到了。

回家之前,诗人把修帝斯拉到大荒漠高原一处悬崖边。那里已是高原的边沿地带,隐约能看得见馗雳国几座城市的辉煌的灯火,那光亮,似乎要与漫天星斗争辉。他对修帝斯说:“古格洛美人(泰坦神族)、精灵、通灵统治的时代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大陆的主宰就只有人类了。你必然会去面对人类的强大,但是,也不要失了对其他文明种族的博爱。”

“是,弟子谨遵教导!”修帝斯双手抱拳,恭敬地作揖。

“不要滥用你的力量,尤其是黑暗圣光术!”

“是,弟子谨遵教导!”

“那,好吧,回去。造一个更强大,更公平合理的人类统治给我看!”

修帝斯再次拜谢,转身要走,诗人却再次喊住了他。“什么事,雾隐大师?”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我的工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麦格工陶的广场上开始亮起火把。整个学校变得暖漾漾的。镜世界四季分明,现在正是大冬天,能点上火把,自然是不错的。可惜,麦格工陶里的火把从来就不用作享受。今天是入学考试的最后一天,所以要点火把。第一支火把亮起就表示交卷或上缴任考试任务品开始,而最后一支火把熄灭,就标志着考试的结束。

所以这些能给人带来温暖的火把,今天就像催命的恶鬼一样不受人欢迎。

火把刚亮的时候,麦格工陶的大门就要接受考验了――人流像潮水一样地拍打着它,要想屹立不倒,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渐渐的,人稀少了,大门也就舒了口气。可有人是越来越紧张――那些在此等候还没有来的子女的贵族们,而其中又以塔特?迈戈林为最。没有放弃考试或者中途失败的通知,最后等在麦格工陶等候台上的贵族就只剩他一个了。而校长玛不登?丛林之风异样的眼神,更是让不安的感觉把他的身躯蚕食鲸吞掉了。

“还剩十一支火把!”……“还有六支!”……“还剩下四支了”……“哈欠,只剩三支火把了”通信官语调拖得老长,吟游诗人都要自叹不如。此时已经几乎没有人来了,而浓厚的夜色,已经把麦格工陶严严实

实地包裹住了,仿佛布满青苔的砖墙都穿上了雍容华贵的晚礼服。

塔特已经耐不住了,脱下雍容华贵的晚礼服,扔在椅子上,人却直冲校长桌前。“校长,您好歹开扇门是吧?这么困难的题目我儿子都敢去做,他又不是太差,您就让他进来……”

如果说哪个贵族最有希望打开麦格工陶的后门,那一定就是塔特了,因为修帝斯名气实在太大。只不过今天他找错了开门人。修帝斯的题目就是玛不登指定的,火蜥蜴那里的布置,也是他做的――让违背“麦格工陶之路”的学生入学,这在他看来简直是笑话――臭名昭著的“三头猪”酒巴里那些臭名昭著的笑话。“这个……我看不行。不合规矩呀。”

“最后一支火把――啊,还有人来啊!哇――”通信官最后一声哇可是发自内心的恐惧。一个人――如果还能这么称呼的话――浑身带血地走来,衣衫破裂,遍体鳞伤。猩红的道路在他身后延伸着,像巨蛇恶毒的信子,恍着不详的色彩。那人手里,竟揣着一张人皮!走进了才发现那是人形怪物的皮,因为上面有角质的鳞片……

不消说,此人正是修帝斯。那人形怪物,是火蜥蜴之王。

所有的教授全部站了起来,所有的鉴定官全部瞪大了眼睛。他们不相信看到的是一个16岁的少年,那样的眼神,卸下了任何感情,是全然无视所有人的冷傲;那样的双手,抛开了任何顾虑,是全然漠视生命的残酷;那样躯干;那样的双脚……修帝斯就在众人注视下,走到玛不登面前,把火蜥蜴皮和包着三颗九头蛇的牙齿重重地扔在桌子上。“肮脏的东西我已经解决了。我想我有资格兼修魔武了。”言语是如此冰冷,塔特都快认不出,这人竟然就是自己的儿子。

不用鉴定,玛不登就知道面前摊着熔岩挖掘者?史嵬来?石雕的皮。作为人形火蜥蜴君主,它两天前还和玛不登用读心术交谈。

玛不登的冷汗落下时,最后一支火把熄灭了。

修帝斯还是通过了考试,虽然他的帮手很令申考员不满。从此,他就正式地进入麦格工陶进行专业训练。

校园生活是比较无聊的,甚至还不如在大荒漠高原上的苦修来得丰富。成天上课、完成作业、模拟战斗,每年还要会考――虽说是全艾米西兰统考,其实就是被麦格工陶支配的一场考试,每次第一名总是麦格工陶。而最恶心的还要数所谓的“表演课”,就是专门上给家长或者

外校教授看的,以显示麦格工陶是如何优秀。其实上课内容是经过成百上千遍排练的,学生在那堂课里根本学不到任何新的知识。课堂上的种种招式、法术都是专人设计好的,学生老师就像演剧本一样,就是模拟对练都有预演。所以得名“表演课”。这种课修帝斯从来都不愿意上,而教授们知道修帝斯痛恨弄虚作假这一套,也没人愿意去找他,落个吃力不讨好。

至于课余生活,大部分的学生沉溺于贵族的消遣,乐此不疲。修帝斯不愿和他们这种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人打成一片,就一直往大图书馆里钻,这还成就了他第一段感情。

其实,以他风流倜傥的相貌、高超卓绝的武艺、收发自如的魔法,早有许多怀春少女把他当作思慕的对象了,他的邮箱也几乎是天天爆满。起先修帝斯还小心翼翼地回信去解释,结果对方反而更不乐意,街上照面时常摆着一张臭脸,好像借了她一万金币而只还了几个铜币。后来修帝斯干脆对来信置之不理,积得够多了就给壁炉做燃料。“不要浪费了!买柴也是要钱的。”他这么说。

而在大图书馆里遇到的舒灵?凯恩不同。两人一见面就十分投机,从麦格工陶的伙食聊到馗雳国新皇帝的政策,直聊得大图书馆里的管理人员双脚吓得发软。后来两人就以朋友像称,再后来朋友前面就加了性别名词做定语。修帝斯19岁那年还要塔特去提亲,结果被训了一顿――舒灵?凯恩是大资本家鲁伯特?凯恩的女儿。而资本家和贵族根本就是对立,甚至不共戴天的。不过,塔特在说“不共带天”这个词的时候,语气明显软了――他自己也有好多个资本家朋友。

父亲的要求还是不能违拗的,所以这亲就没提成。但是修帝斯和舒灵还是一对儿。在以后的日子里,舒灵还对修帝斯的命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然,这是后话。

转眼,4年的学校生活到了最后。马上面临的就是“传说中”那个古老的、神秘的、晦涩的、可怕的、严酷的、狰狞的、不真实的毕业考试。为了这个考试,麦格工陶还特意进行长达四个月的“全面复习”,完全不教授新的知识和技巧。对此修帝斯颇有微词,可是环境如此,也就只好依了,了不起多陪舒灵泡一会儿大图书馆――反正那里的书就是看上三辈子也看不完。

六月底,毕业考试如期而至――人们倒更希望它会爽约,可是这事从来就没发生过。首先

考的竟然是理论知识!并且这场考试的成绩将决定学生能否进入第二轮的实战考试。难以想象一个理论完备却脱离实践,连剑也不会握的学生居然能进实战考试!修帝斯又十分不满。尤其是一道题目,问应该用什么姿势格挡敌人的掌劈。有点武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敌人要是在手上运了武气,那这掌劈无论如何都是接不得的――除非想要自杀。因此修帝斯很干脆地写了“用逃跑姿势”,结果此题得零分。

而实战考试更令人发指了――居然是和一个由玛不登制造的尸魔过招!以前考生的对手用过洞穴巨人、食人魔、独眼巨人甚至未成年的比蒙等等,不过即使是魔兽,好歹也是自然生物。而今天居然换成了魔法生物尸魔!想不到堂堂麦格工陶校长竟然也会修习深渊魔域的亡灵法术,还把这种邪术召唤的邪恶生物带进考场!并且,修帝斯看出这个尸魔绝对不同于最初时“敦克尔”⑥类型的尸魔,而是附加了“尸变”法术,具有自我创生、制造疾病云雾能力的尸魔!

考试在斗技场进行,那个地板光得像镜子,“连趴在地上马上要死的时候都不得不看自己那副衰相”的地方。斗技场只是叫得好听,其实和斗兽场没有什么区别。平时也是为斗兽表演准备的。只不过如今的兽是一头尸魔,而角斗士换成了一个个学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名学生开玩笑地说。

玩笑开完了,考试还是逃不了。一般来说,监考官是根据和对手周旋时的招数和表现出来的身体素质来评分,如果打败对手,那就是满分,不过想要打败一头三人多高,散发着能令人昏死的气味,可以把密银索子甲当成面粉来揉捏的怪物,难度的确是不低。从开始到现在,能站着出去的就没几个,更别提打败了。几乎所有人,连监考官都抱怨今年的怪物选得实在太难对付。

这不,又一个准战士被尸魔拎起来,抡圆了转几圈,最后像链球一样被扔出了斗技场。

“下一个,麦格工陶,修帝斯?迈戈林。”报考生姓名的监考官憋着沙哑的喉咙,喊出野猫一样的声响。

“好好打!我要看你拿满分!”舒灵不学武术和魔法,她是管理系的,所以才能偷偷跑出来给修帝斯加油股劲。

修帝斯却一脸严肃:“今年的考试不太对头。这个尸魔也厉害得有点过了,我看解决一个中队不是问题。”看到舒灵那秀气的面孔上浮现一层黑纱,修帝斯急忙换了口气

:“不过你放心,我还要打败他的。”说罢提起家传的“绿龙鳞宝剑”和“丛林守护者之弓”,走向斗技场中央。

“现在,第五百二十七号考生开始考试!”

监考官话音刚落,尸魔就凶狠地上前抢攻。修帝斯被打一个措手不及,来不及抽剑掏弓,只能闪身避过――对敌人掌劈,用逃跑姿势。随后转守为攻,双手发劲,正是武斗的奥义――“摧山撼岳”之术。尸魔遭此重击,背脊破裂,像火山一样,数不清的尸块从中喷涌而出,落在地上,散发出惊人的恶臭。

“唐突冒进,你不要命了?扣五分!”玛不登突然怒吼道。

修帝斯满心不服:“愚蠢!尸魔行动缓慢,一次攻击后调整姿势的时间很长,这个空挡不攻击那才是不要命了呢!”而此时,尸魔已然从重击下恢复过来了,背上的裂口也已愈合,只不过因为损失了尸块,号头显得小了不少,但是力量不减,灵敏程度似乎还有所增加!“果然是附加‘尸变’的怪物!”修帝斯心下暗暗自言自语。

之后几个回合,修帝斯打得很辛苦。尸魔不再轻易漏出破绽了,而玛不登那不详的鬼叫又不时地响起,如果每次所谓的“扣分”都有效的话,他的成绩已经只有三十多分了。更令人不解的是玛不登每次喊的时机都是尸魔陷于被动的时刻,而这一喊,尸魔的不利局面马上缓解。修帝斯是什么头脑,玛不登想的什么他也该清楚了。“这老头子还真是恶毒!不过也算抬举我了,为我一个人改用这么大个家伙当考试题目。既然你给我脸,不要总不好吧?”于是抽出箭囊里最后一枝箭,灌注了“神圣之光”向那个刚刚挥拳落空的尸魔射去。本来斗技场就不大,尸魔更是满场子追着人跑,两者距离很小,使用弓箭拣不到便宜。可是修帝斯的弓术全是在“老不死的诗人”严格训练下成型的,不仅不惧近身,还能附带法术。果然,带着白魔法的箭矢击重尸魔后马上令其动作缓了一下。“很好,白魔法暂时驱散了亡灵法术。现在该我消灭它了。”正得意着,不想玛不登又叫嚷起来:

“喂,考生违规。武斗考试,不准使用魔法!这起码得扣三十分!”所有看台上的人都露出不解的神情,玛不登从来都只会给自己学校的学生戴高帽的,今天怎么会惟恐分数扣少了?

修帝斯被这么一喝,心情沮丧到极点。“好嘛,我是零分了。”

舒灵在台上也看得着急,这尸魔似乎变

得更加厉害了,厉害得修帝斯都只能忙于招架。

而高高在上、正襟危坐的玛不登却一脸得意,那灰不溜丘的大袍子仿佛也熠熠生辉了:“嘿,让你魔武双修。就算你双修得再好,也不能让你双用!以前火蜥蜴没把你怎么样,也不知道你和亡灵、兽人用了什么诡计,今天本校长亲自来解决你!让你无视这伟大的‘麦格工陶之路’!”

“既然……索性豁出去了!修帝斯把心一横,抽出绿龙鳞宝剑,摆上了剑术“孤注一掷”的起手式。顿时杀意大盛,凶光蔽体。松垮垮的学生袍被武气生生扯裂,现出了银光夺目的密银护身甲。连头发都成针状竖起,直指被斗技场高墙围团团住的苍穹。

“五百二十七号考生,你不要想不开!这不是真正的敌人那,不能用这种同归于尽的剑术啊~就是考试得零分也算了,送命在这里不值得啊!”监考官似乎有点急了,考场里死一个学生虽然也是正常的事情,但传出去总不太好听。

“愚蠢!”修帝斯和玛不登同时心骂。修帝斯骂的是监考官,玛不登笑得是修帝斯。

尸魔迎面扑来,这次修帝斯清楚地看到了玛不登手上的动作。“果然!既然是你的玩具,我弄坏也就不用赔了!”说是迟那是快,修帝斯以常人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变招,绿龙鳞宝剑正正地切了一个十字,印在尸魔那肥大的身躯上。而这一切在电光火石间完成,尸魔也没有改变攻势,已经扑到修帝斯面前。众人都以为修帝斯要被压死了,只有玛不登感觉不妙,因为他无法再操纵那个尸体傀儡了,一时间脑门子再度冒起冷汗。

压到修帝斯前的刹那,尸魔碎成四块,分落在地上,只能蠕动了。而修帝斯划出的巨大十字,竟然铭在在斗技场的地板上!“唉……”玛不登长叹一口气,瘫坐在精金铸造的华贵的坐椅上。“尸魔没了不说,还得花钱修地板。”

“圣、圣十字斩破!乌瑟尔将军独破亡灵一个中队的绝技!想不到麦格工陶居然还能教授学生这样了不起的神技呀!我宣布五百二十七号考生,修帝斯?迈戈林满分通过考试!”舒灵一听就欢呼起来,而修帝斯却撇撇嘴,刚才莫名其妙地为麦格工陶争了一回光――圣十字斩破,这样的精巧神妙武术在麦格工陶的高墙里怎能学到?当然是在大图书馆里,从乌瑟尔将军的兵法著作《审判的十字》里自学的。

之后的魔法考试,玛不登没有来监考,也没人刻意为

难修帝斯,他很轻松地干掉了“潮汐召唤者”,一只会水系法术的大螃蟹,取得了满分。

“很无聊呢。”修帝斯不屑一顾地离开了考场,这样的考试居然要持续四天,在他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而为这四天进行四个月的复习,简直不可理喻。

修帝斯魔武兼修,又以两科满分的毕业考试成绩顺利毕业,成为麦格工陶乃至全艾米西兰的一个神话。不必父亲塔特向上举荐,早有就有军团找上门来。小自盗贼团、雇佣兵团,大到正式的王国军团都来找过修帝斯。最终,他被艾米西兰的“首席管理者”――其实也就是皇帝,招为“左战?光明将军”,直接管辖“海冰龙”、“钢流骑士团”和“商旅步兵团”三个军团⑦,手下兵权有二十万之众。而且经过他的几年经营,本来不入流的“海冰龙”和“商旅步兵团”这两个军团也进入世界排名前十,本来就稳坐第三军团的“钢流骑士团”更是风头压过馗雳国的“黑骑士”骑士团,排位世界第一。不过对此修帝斯不屑一故:“切,都是那帮商人吃饱了没事情干,搞出个什么排行榜来消遣。***人的消息,参考还行,信是信不得的!”

和平年代当将军或者军团长是件无趣但太平的事情。可是乱世总会在不知不觉间到来。

商历一零九六年,也就是修帝斯出任将军的第二年,大资本家鲁伯特?凯恩,就是有可能成为修帝斯岳父的那位资本家创办了“木鸦之屋”,说白了就是一个专门研究机械工程的机械行会。而且此行会公然和魔法行会分庭抗礼。这触动了统治者的利益,于是针对资产阶级的战争拉开了序幕。

修帝斯无疑成为了王国军的中流砥柱,但是与之前剿灭盗贼团不同,和资本主义的战斗中他不愿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一是不忍心和舒灵、鲁伯特等人兵戎相见,二是父亲塔特嘱咐过他,“资本主义那些人也只是要活命,你就别逼得太厉害了”。不过就是不打冲锋,他的指挥足以指引全军走向胜利。

一一零零年,资产阶级投降。可是最后一仗却打得分外惨烈。资本主义阵营中出现了大量的机械战士,这些不知痛痒,不会受伤,不会流血,不会疲惫的怪物简直和尸魔有一拼。虽然王国军在一个天才将军的指引下前进,又骁勇善战,训练有素,但是在这最后一场战役,史称“永久的哭泣”中依然死伤惨重――“商旅步兵团”几乎全军

覆没,皇帝直属的“青眼白龙骑士团”靠着“钢流骑士团”和“黑骑士骑士团”两支王牌骑兵护驾,才保存下了最后三成兵力,其他小军团,在这次战役中更是伤亡无数,总计八个军团、七十八个军部被全部歼灭,取消番号。可以说,整场战争中,王国军三分之一的伤亡是在这次战役中产生的。可是对艾米西兰和馗雳国的王国联军来说,最大的损失还不在于此――修帝斯,那个奇才,被俘虏了。

本来,以修帝斯的武术和魔法,想要俘虏他不比复活一个泰坦然后把他弄死简单。可那天凑巧,大雨滂沱,山路泥泞不堪,时时瞅着机会要拖住路人的脚。修帝斯所在的后阵又载着粮草辎重,行军很慢如龟爬。更不幸的是一支奇兵在雨中泼油,然后祭出火攻。修帝斯匆忙迎战不成,反而被烧得灰头土脸,比和火蜥蜴打架那时侯还狼狈。后来还差点葬身火海――油嘛,想用水系法术灭火是不成了,加上修帝斯也不甘心两个军团的粮草就这样被烧掉,所以当部下作鸟兽散的时候他还是努力抢救粮草,结果粮是救下一部分,自己却身陷火海,进退不得。不得已只好放出寒冰结界试图硬突,结果还没冲到一半,一个铁家伙走过来抱起他就走。起先修帝斯还想放抗一下,比如拆掉铁家伙耳朵之类的,不过后来看到铁家伙的操纵者就安静了。

是舒灵操纵着那个铁家伙。

说来很惭愧,修帝斯身为舒灵男友,第一次登门拜访居然是以俘虏的身份。好在舒灵和鲁伯特并不把他当成俘虏,依然以礼相待,敬重有加。而且凯恩家族的府第让修帝斯吃惊不小,本以为一个声名在外的大资本家,住的理所当然是一栋豪宅,甚至一个庄园。可是初来“凯恩大厅”,修帝斯差点以为那是间农民的房子!灰巴啦叽的泥墙,像是随意垒起来的碉堡一般;参差不齐的瓦片,仿佛是糟老头快要掉落的牙齿;破破烂烂的窗户,恍惚又是纸糊的挡风板。不要说迈戈林家族世袭的大宅子,就是他现在住的军营中央大帐也比这里强啊!“这个……就是凯恩大人您的……”

“怎么?嫌寒碜了?大将军瞧不上草民的房子?”

“不不,只是……以您的财富……”

“我是个有钱的资本家,可是我的钱都扑在了机械行会上。花钱不能老想着自己呀。”鲁伯特边说,边抽出手帕擦去额上的汗水。“今年夏天真热,是不是?”说话间,已经走到“凯恩大

厅”门前了,鲁伯特却突然转身,神情随之一凛,伸出的手箭一样地指着田间:“你看看,这就是我们的土地。是我的,你的,舒灵的,是全世界的,是全世界人民的。你这样‘守护’她,是因为你以为这土地只属于王国的吧?”

“说客要开始演讲了!”修帝斯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换出严肃的言语:“不,凯恩大人。王国能保护民生,而下官以为,保护王国,就是保护民生。”

本以为鲁伯特接下来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料这个微微发福的人竟勃然大怒,两眼圆瞪,似乎要喷出血来,额上的汗下涨起了青色的经脉。“民生!你以为高贵的理由就能成为你愚昧行事的借口吗?!你再看看,”他举起的手竟有些颤抖,“那些农民,他们多么劳苦!辛勤耕作一年,却要交给王国一半粮食!而王国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帮助过这些人!水来了淹,水退了旱,风沙来了吞田一大片,飞蝗来了啃山一整爿!贵族、地主,除了榨取,还会点什么?他们垄断工业,强制进行农业生产,就连教育,他们都要一手遮天!!!”

修帝斯无言,他觉得鲁伯特说了实话。

“你再看看那些自称神秘高贵其实故弄玄虚的魔法行会,成天浪费着贵重金属和基础产品,为的是研究什么虚无的魔法,为此死了多少人?即使研究成一个法术,多半也用于军事,用来打打杀杀!即使是一个增益法术,收益者也只能是少之又少的法师!老百姓呢?你的民生呢?”突然,鲁伯特似乎意识到了失态,马上放缓了语气,“孩子,你还年轻,不能被那些王国蛊惑人心的话蒙蔽了智慧的双眼。”

“这,下官斗胆问一声,凯恩大人您又为民生做了写什么?”

“我?我什么都没做!好不容易开出机械工会,研究机械工程好让大众受益,结果招来一场战争!瘟疫四起,伏尸遍野,百业凋零,民不聊生啊!我……我宁可什么都没做啊!”

修帝斯大吃一惊,这场战争竟不是资本家的意愿?“那您为何还要向王国举起您高贵的剑呢?”

“举剑?哼,王国贵族吃撑了没事情干,就喜欢杀几个人消遣呐!哦,你还不知道吧,令尊,也就是塔特?迈戈林,他可是贵族里唯一脑袋清醒的人啊,可惜前些天向皇帝进言说应该停止战争,甚至当初发动战争都是错误的,结果皇帝查出他和图克?大别夫、舒日休?旋转之轮?艾丽亚特里亚有交往,以通敌罪把他

……送他走了,而且……是诛亲。”诛亲是艾米西兰最严重得惩处,除本人外,连妻子、儿女、父母都一并诛杀。修帝斯之所以幸免,大概是考虑到战局问题。

“轰”,修帝斯如遭奔雷轰顶,群龙噬身,目光都呆滞起来,眼珠像被粘住了一样,转不动。“怪不得最近两个多月没有父亲大人的来信,还以为是父亲大人终于承认儿子长大了,不想竟是这样一回事情!”。

两天之后,资产阶级宣布投降。而修帝斯决定长住鲁伯特家中,断绝和艾米西兰、馗雳国联军的任何联系,就宣称是被俘虏了。

鲁伯特?凯恩说到底也是个资本家,虽然房子外面有点破败,里面还是装潢得很精致――至少及得上一般的地主家庭,加上面积不小,还是有点情调的。而最令人神往的无疑是满屋子的机械。据说全部是鲁伯特的发明。

修帝斯在里面住了几天,也算熟络了。只有一间东面的房间始终房门紧闭,修帝斯不得进入。毕竟还是少年,好奇心挺大的,他就问管家那里藏着什么机密。结果管家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那里呀?***的房间!我们下人是不敢进去的,至于你么……”管家用古怪的眼神瞅瞅修帝斯,然后换上一种油腔滑调说:“那就随便了。”

“还是算了。”修帝斯摇摇头,做舒灵男友那么多年了,这丫头的脾气他还能不知道?

当大家都以为战争已经结束的时候,殃云不知不觉又已在大陆上空汇聚。

一一零二年,绝巅山脉南麓爆发大规模的农民武装起义――史称“镰刀起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农民起义,皇帝的劝降、招抚、诱降甚至威胁全然失效,义军虽然接连失败,但是整支队伍却越来越强大,广大民众投生革命的热情空前高涨,馗雳国国土丧失大半。而镇压军队愈发残忍,剿灭义军的时候,不光杀军士,连妇孺老幼统统不放过,见人就杀。一时间恐怖如潮水一样拍打着这片古老的大陆。

“这样不行,就算不是为了王国,为了百姓也不能这样打下去啊!这死的到底还是百姓啊!”修帝斯望着漫天烽火,感觉到血液都快燃烧了,“连舒灵都敢从军,捍卫信仰,我就不能去吗?莫非您还不信任我?”此时修帝斯已和舒灵完婚,并且也完全赞同鲁伯特发展资本主义的设想,又不忍心看王国军对百姓实施屠杀,早有出战的心意了。

“你真的决定和王国为敌了?”

倒也不是。只是我知道清楚地知道,军人永远不该向百姓举起他的剑。”

“这还不够,你还有很多事情要了解啊。这样吧,你跟我来。”鲁伯特欠身站起,颤颤巍巍地走出门去,“我带你去看……魔法和机械。”

鲁伯特所指的是“黑龙山”矿场。这里曾经因为盛产密银⑧而引来不少挖掘者,可是有一天皇帝突然宣布封山。寻宝者自然不服,后来“深绿”魔法行会派出四名大师级黑魔法师,进行屠山。次日,哀鸿遍野。整整一千七百人,惨死于魔法的淫威之下。矿场也随之荒废。如今鲁伯特接管了这矿场,利用他那些神奇的机械,一名矿工就能完成原来近百人才能完成的工作。于是,不仅矿工笑逐颜开,矿场也得以在劳动力严重短缺时期全面复兴。

“看,那里,”鲁伯特又伸出手去,“科学和魔法第一次交锋的地方。孩子,魔法并不邪恶,科学也不能说正义。所谓善恶,全在人一念之间。但是魔法需要虔诚,而科技只需要知识。决定天下气运的,不是一个人。所以也不差你一个。但是,你的出现,无疑是一个相当沉重的砝码,这个天平肯定将失去平衡。我之所以一直不让你战斗,不是不信任,而……把天下,把未来,把所有的希望寄托给一个人,是不是太沉重了?”

“不,大人。一点也不。能者多劳。”修帝斯看着矿工热火朝天地工作,衣角和嘴角一起在飞扬。

五、毁灭之歌,歌颂黑暗和光明

风雨交加,电闪雷鸣。银色的利刃割破苍天无血色的面颊,苍天疼极而哭。幸好她看不见大地上的撕杀,那会比她的脸被割破更加疼痛,更加残酷。

艾米西兰的抵抗出乎意料的强。本来已经攻克波鲁塔了,这一场大雨又减缓了行军速度,奇袭没能成功。“哎,早知道就不赶过来了,粮草也没带足,围城都不行。万一被人反击,就更加不好看。”舒灵刚刚领着一支轻装部队试图星夜偷袭艾米西兰中部最大的都市和要塞,结果因为天气,失败了。看上去这为年轻的女将军正在气头上,副官和参谋都知趣地不去扰她,免得落得个^%$*@)¥&的境地。这时,却有一个湿透的人闯了进来!披着没有星光的夜的斗篷,那人行动是如此隐秘,以至于当他潜行到中央大帐前没有斥候发现他!

当“抓刺客”的呼声响起时,神秘人早已蹩入帐篷。

“谁!也不通报一声!不知道本将军烦着吗?!

”舒灵一声惊呼。虽然身为将军,但那是凭治军、略的,论武功,舒灵自己都知道有多逊。而要处理一个能潜入戒备森严的军营的刺客,那绝对是不可能的。更令人不安的是那刺客刚进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怎么说舒灵也是个女子,一紧张,尤其是性命堪忧的时候,免不了落几滴眼泪。这倒好,那眼泪比珍珠还值钱――第一滴眼泪才落地,“刺客”就主动现身了。

“我说,都当将军了,还这么哭怎么成?给人看笑话啊?”

“!”舒灵一个激灵,猛地抬头,却又不见“刺客”人影,只有一张纸片还在飘落。“这座城我帮你搞定。”纸上就这些字。

不久,波鲁塔城中惊现出太阳一般的光辉,火烛黯然失色,闪电自叹不如。波鲁塔守军“第十三自行军团”军团长卡卜刚刚向部下吹嘘他的好运――老天落雨,解了城池被偷袭之险。可惜他的好运到此为止了――那眩目的光辉,不是别的,正是那威力巨大的“黑暗圣光术”。所幸修帝斯不愿滥杀无辜,加上城里还有许多百姓,他就限制了圣光术的力量,只把人弄昏而已。但这已足够了。舒灵武功差点,脑袋是一流的,看见城里能与日争辉的强光,自然知道该怎么办。结果卡卜一醒来就发现已经被五花大绑,而且缴械除甲,就算能挣脱麻绳,也无法形成战斗力。卡卜只好认输,仰天长叹“天亡我也”。

修帝斯叛变了!王国惊恐万分。

修帝斯投诚了。义军欢天喜地。

一一零三年二月初,馗雳城被攻克。馗雳国近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土崩瓦解。而资产阶级实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实际上取得了对起义军的支配控制。修帝斯成为起义军总领,相当于军事上的最高领导人。而舒灵辞去军务,退回后方,协助父亲鲁伯特恢复发展生产。

一一零四年,舒日休?旋转之轮?艾丽亚特里亚发表《自由者宣言》,向大众宣传资本主义,并亲率一支资产阶级的机械部队和修帝斯的义军本队在殿空山会师,以为塔特?迈戈林报仇为名,南下攻向艾米西兰。在波鲁塔失陷后,艾米西兰的实际统治中心迁到了暮芒新城,而麦格工陶组织学生军,成为暮芒新城的防守主力。

起先,麦格工陶学生军表现出不俗的战力,修帝斯也吃了几个败仗。但是舒日休很聪明,向修帝斯进言:“军团长,你看麦格工陶军这样和我们打消耗战,势必要把主力全部拉出来,那麦格

工陶学校本部势必空虚。原来我们是担心麦格工陶的学生团结起来将是强大的战力而不敢进攻,如今……”

修帝斯也很聪明,一点就懂:“哦。你的意思我明白了。”

“那我这就去准备吧,为令尊报仇雪耻的日子到了!”

“是!审判的日子也快到了!”修帝斯穿上盔甲,英姿勃发,士气满满。

两天之后,修帝斯率领一个中队――其实还不到半个中队的编制,只有三个战士小队、一个法师小队和一个机械小队,亲自攻向麦格工陶。不出所料,这里防备极为空虚。一行人甚至没有伤亡,全凭机械的冲锋就瓦解了校门口的防线。只有那高大的校门依然挺立着,红砖垒成校门,不用鲜血洗礼,已经散出妖异的红光。

“弟兄们,你们就不用跟来了,量这里剩下的我都能对付。你们退回驻扎地吧。”修帝斯故意支开部下,因为他感觉得到,玛不登校长那个老头还没死,一场拖延了十年的决斗终还是不可避免的。而部下都服从命令,当日波鲁塔的光芒他们记忆犹新。

只不过这次修帝斯并不打算使用黑暗圣光术。当其他士兵副官都退下之后,他打开一个传送阵:“都过来吧,审判的日子来了。”几秒钟后,传送阵消失,换来一个骷髅头和绿皮怪――优冰雷和格鲁,加上修帝斯,这三人又站在一起了。

古老的校园,宁静而安详。一切都和修帝斯当年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烽烟的侵扰,应该还能听到夜莺的歌声吧?虽然修帝斯对这里并没有好感,但是,那些砖墙,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岁月攒下的沧桑,又将受到战火的摧残,好不容易才长出来的青苔,大概……

“少主,小心!”优冰雷快速展开结界,挡开了一个魔法拳。

而格鲁虽被另一个拳头打中,却丝毫不见受伤,反而吼着兽人的战呼,一把战斧狠狠地劈下去,斧气过处,石板都裂开了!不用所,偷袭者刚才身处之地早已成了一堆乱石。

“呀哈,几年不见你格鲁还学会斧气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俺那天看你那么强,当然想要变得更厉害了,这不,练了两年呢。不过这不算绝的,俺还练成‘大风车’了呢!”

优冰雷冷冷一瞥:“吹牛,你那点杀伤半径也能叫‘大风车’?叫‘小风车’都算用夸张手法的!”

“又斗嘴!刚才那家伙还没死呢。”修帝斯一句话,亡灵和兽人马上就闭嘴了。

来,三个人皆侧身躲开。这次,施法者竟不跑了。格鲁再次斧气挥出,本以为能直接把那人披成两爿,不想斧气竟被那人用手接住了!

“果然,你!”修帝斯说。

“是的,我,玛不登。可惜当时没能下这个狠心,把你干掉。现在不仅养虎为患,还放虎归山了。”玛不登又老了许多,人也伛偻起来,原本合身的长袍拖了大半截在地上。

修帝斯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心想:“这卑鄙龌龊下流肮脏的老头子也配说这话?你那是放虎归山?明明就是套不住老虎!”嘴上气鼓鼓地挑衅:“如果你后悔,现在干掉我也不迟!”

“少罗嗦!格鲁,优冰雷你们退下!我和老人家决斗!”

“可,他一巴掌接下俺的斧气哎……”

“……”修帝斯一挥手,巨大的武气就把兽人震开十多米。

谁知格鲁还乐开了:“哈哈,主人就是主人,俺练了五年,还是比不过呵……”

“傻……”优冰雷只恨亡灵没长汗腺,流不出冷汗。

玛不登身为麦格工陶校长兼武斗协会主席,武功自不是盖的。中年时还学过亡灵法术和心灵法术,不失为一个劲敌。修帝斯和他交手数十回合,用尽了招式,始终占不得上风。而玛不登防守之余也难于反攻。两人就这样缠斗着,不分上下。直到数百麦格工陶驻军赶来,把四个人团团围住。玛不登卖个破绽,一把紫剑往地上一插:“罢了,罢了。你厉害,我老了,打不动了。”

修帝斯多少也讲写骑士精神,见玛不登收手,也只能停下。这不停不要紧,一停下来,立刻被这三四个中队的士兵吓到了:“玛不登你,这算是缓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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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卡卡仍旧同往常一样享受着无忧无虑的休息时间,趴在桌子上蒙头大睡,然而又会突然抬头四处张望,于是继续神游.

卡卡水瓶座,本文男主人公,有点变态,有时还是傻乎乎的,但是还是很善良的,他喜欢一个人倒是很专一的,但是自从萧萧和他分手以后他就变的不再相信任何人了,因为他害怕失去,害怕离别的痛苦,当初幼稚的卡卡以为感情就是这么回事了,根本没有想过回分开,当卡卡成熟的时候却根本没有当初的那股勇气去追任何一个女生,阿雪是个学习尖子,很漂亮,卡卡的好朋友阿凯正在追求她,卡卡也为他出谋划策.

言归正传,卡卡神游结束,阿雪正巧回来,由于卡卡的同桌乐乐与璐璐正在前排座位上交换唾液,或是进行人造人工程,所以卡卡边上有一空位,正巧给阿雪,即本文女主人公霸占,回头与阿迪、阿敏攀谈起来,卡卡偷偷望了一眼阿凯的座位,其主人出去了,因此卡卡放心地与她们一同攀谈,阿雪见状对卡卡不理不采,出了一题给阿迪和阿敏:如果你是一个精灵你会希望你在哪里A大海B森林C天空D草原,阿迪和阿敏都分别选了B、C卡卡在一边张狂的大喊,我选dog,代表什么啊?!阿雪笑嘻嘻的告诉他,你很花心!卡卡想狡辩,却没能开口,因为自己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更怕阿凯看到了误会。

  放学后卡卡要去补课,而原本一同去的阿迪说要看篮球赛,于是逃课了,剩下卡卡一人去那个“昆虫博物馆”,马老师家是老式建筑,所以虫子特多,一次卡卡去补课被不知名的虫子咬的像被强奸过一样,所以总以为那里是昆虫博物馆,马老师是高二老师,正从学工基地打车赶回来,估计出租车费达七八十块,得知就卡卡一人补课且收费仅50块时,如火山爆发的势头一发不可收拾,卡卡为了补课学校的团代会都没去开,再加上被英语马被当作出气筒,卡卡只得认栽……

卡卡的好朋友兼好兄弟阿凯的事情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卡卡也很为他担心,毕竟卡卡从他身上看到了曾经“纯情少男“的自己,而现如今却很难再看到有这类男生了.卡卡希望阿凯可以得到些什么收获,哪怕是早晨阿雪和他打个

招呼什么的也好,总比现在什么都不说强多了.女生大多都会这样,当男生对她说“我喜欢你“之后,对他没感觉的女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上都会熟视无睹,以后也不会再和他说话了,阿凯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卡卡想帮他却越帮越忙,不仅没能让阿凯开心多少,而且和阿雪的关系也越搞越糟了.

回到家的卡卡在一阵兴奋之后发觉两眼昏花,脑袋突然失去工作能力,卡卡这才回过神来,这辛苦的一天下来,直到现在6点60分都没吃一点东西,于是立即冲向客厅吃饭,当他吞下半只鸡的时候,回忆了上午所发生的事,早晨坐轻轨去学校的时候遇到外地流氓,于是被劫20元大钞,亏得自己聪明加机灵,手机还乖乖的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由于太过惊慌,忘记在路上买个大饼之类的东西当早饭了,去学校后又因为第一节是物理课,卡卡听课十二分认真,竟然亲身体验了所谓的废寝忘食的良好学习态度,到中午都没觉得独自饿,大概是因为化学的成绩不理想,中饭都没吃一口.想到这里另一半鸡已经进入了卡卡的胃,卡卡满嘴是油,吃的像个大款似的,好像有几个星期没碰过荤了.

卡卡也喜欢阿雪,但不是爱,这他很清楚,他已经很难再想起深深爱着林夕时的那份感动,他书包里躺着林夕和萧萧的照片,不是想念,而是担心家长发现而让他麻烦,所以藏在没有人会去注意的那个脏兮兮的书包里,他那出林夕的照片,她似乎没以前那么好看了,这七张照片和十张大头里的主角都是林夕,这是他从一个同学那里买的,花了300块钱,不值得吧,但是卡卡却愿意。这对卡卡来说是多么美妙的初恋啊!卡卡笑笑,将照片放回去的时候掉出了一张和萧萧拍的大头,自己当时多傻呀,被人家玩弄,还耽误了学习,卡卡的学习意识很强,但总是被感情操纵着,继林夕之后,他所爱过的女孩还有好多好多……他不敢想下去了,因为那些情感都是以失恋告终,在付出感情后得不到回报,卡卡习惯了,卡卡学会了转移感情和忘记感情,所以在萧萧之后的每一次感情,都是一碰到阻力就放弃了。 其实人们失去爱的人的时候,只知道回想以前快乐的或是和爱的人在一起的时光,那会更伤心,如果去试试想想自己该去做什么,而不是一味的去伤心,日子

会很快顺利起来的,譬如说人们在失恋的时候喜欢听些失恋的歌,悲伤的歌,对卡卡来说,N多次的失恋让他清楚的知道在这种时候绝不该听,而是听些有动力的歌曲,才会对未来充满信心,自己也变的越来越快乐,越来越积极向上,会把难过忘的一干二净。

还有两个星期就是期中考试了,卡卡正在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谁知半路杀出了张通知单,说是学校接到区里的指示,下周一开始连续八天要去乡下学农,卡卡力马放下手边的计划,开始想着要带些什么,通知上搞笑的指明:带好日用品,换洗衣物,女生可以带脸盆……好像男生不可以带似的,卡卡对此感到疑惑。

星期天的晚上卡卡没有晚睡,他知道在不是一个人的情况下睡着是很困难的,所以这最后的一个晚上一定要好好的睡足它!

很快就是周一早晨了,卡卡与其他同学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坐上了大巴,八天的学农对卡卡以及她的同学来说都是新奇的,感觉会好玩,随时间的流逝,很快到达了目的地,这也将成为他们一群人最后欢笑的时刻!因为10分钟后,会发生一连串难以想象的事。

卡卡下车提着沉重的行李箱,寻找自己的寝室,他与乐乐是一个寝室的,其他还有小伟,阿胜,俊俊,阿勇,刁刁。一共七个人,乐乐是卡卡最好的朋友,也是卡卡的同桌,他与璐璐的恋爱关系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了。在一阵好奇之后,卡卡发现了不寻常的一幕,这是一个军营,而不是他所想象的农庄。

他们一群男生被迫换上了大小与自身存在巨大差异的军装,很是难受,乐乐睡卡卡的下面的床,于是对卡卡风趣的说:你晚上***注意点,别往下面喷,不然我让你睡不好觉,卡卡笑笑,显然没在意。小伟将床上那又破又粗糙的一大叠麻布拿下来放在桌上问俊俊这是干什么用的,俊俊也看不明白,就出去问了老师,回来用大惊的表情对卡卡他们说道:这是被套!卡卡一愣,乐乐傻眼了,其他人更是难以想象这东西盖在身上的感受。小伟无奈地说:这东西盖身上不是连皮都要给磨破了嘛!

与此同时,楼上的女生寝室也发生了类似的轰动……但是兴奋仍然没有结束,整个军营的怪现象是大多数人越来越好奇。似乎没有人察觉到,这次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学农,而是加上了

直到一教官在楼下吹了哨子后,他们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的紧张,按照老师的指示,他们去军营操场上集合了,八天开始了……

这八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有多少人流了眼泪?男生们是否偷看了女生洗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在以后的故事中慢慢道来。

卡卡与同学边谈边下楼往操场走去,军营的宿舍楼很小,所以下楼时很拥挤,也很吵闹,都在为这个新环境发着牢骚.终于卡卡他们站到了操场上,排完队后觉得气氛似乎不太对,教官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有些凶悍,事实上对当时的卡卡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变态.女生们的谈论突然停止了,操场似乎回到了没有人时的宁静.教官手握话筒,低声说着:从我吹哨到你们集合到没有声音一共花了4分38秒,我再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马上给我回寝室关上门,我一吹哨你们给我用40秒时间像现在这样站在我面前.现在开始计时.于是教官按动了手上的秒表.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呆呆的没动,突然第一排的几个人像被狼狗追了似的跑进宿舍楼去了.随后整个大军如洪水般涌进宿舍楼,卡卡和乐乐他们几个没有上二楼,只是在一楼楼梯口屏息等待.

突然哨声响了,楼上的洪水立刻冲向一楼操场,为了不被冲垮.卡卡他们最先到达操场,操场此时只有教官和老师,显得很恐怖,一秒后就站满了穿成青蛙似的学生,由于戴着帽子,分不清谁是谁.只知道人很多,边跑边在说些什么,好象是在发泄怨气.卡卡想让他们闭嘴,可是已经晚了,教官再一次重复了刚才的话,只是将4分38秒改为了3分40秒……

卡卡他们仍旧等在一楼楼梯口,听哨声后又飞奔出去,又因为种种原因,他们重复了十一遍,第十二遍的时候,教官眼角微微一颤,给人以阴险毒辣的感觉,好在这次教官没再让整个大军撤回寝室,而是让大家排开,向前看齐,向右看齐后,蹲下!

教官示意蹲军姿,蹲就蹲吧,反正不是很累,卡卡这么想。教官又补充了一句:以前下肢开过刀或受过伤的出列,站到队伍后边去。这让卡卡很疑惑,但是蹲着的卡卡不知道他会蹲多久,或许最多几分钟吧。

卡卡的腿有些发酸,但是看到身边的女生们巍然的蹲着,心想这类场景还是卡卡第一回见,女生蹲着的样子很是可爱,特别是偏胖的,这大腿上一鼓一鼓的肉团可都饱绽着,有些性感。

二十分钟过去了,腿部已经不是酸了,更不是发麻,而是疼痛难忍,只听旁边整一排女生都发出***般的呻吟,她们坚持不住了。卡卡感觉整条右腿充满了血,手指一碰就会爆掉一样,脚已经失去感觉,只觉得骨头已经全部错位,脚趾部位充满了空气,突然脚一软倒了下去,好在卡卡及时用手把已经不属于自己的脚放回原位,使屁股可以坐上去,但是卡卡对于自己的脚唯一能做的评价是――自己的脚已经成为了毛巾!可以绕好多好多圈。卡卡,没有因此而害怕,而是怕将来永远都无法走路了,因为他已经不能肯定鞋子里是否有自己的脚。

半小时过去了,卡卡身边的璐璐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首先哭了出来,紧接着后面的几位也哭了,女生的眼泪没有让教官心软,反而更让教官讨厌。突然教官发话:你们这样只会越来越痛,你们这点算什么,我八个小时都蹲过!你们要想着一个人,如果想着这个人你们感觉不痛了,就说明这个人对你很重要……卡卡觉得教官必定是受过失恋的刺激,而且精神有些失常,但是卡卡却去想了想阿雪!他回过头看了看阿雪,阿雪也看到了她,只是她没有表现出很难过的样子,卡卡明白阿雪的感受,卡卡都忍不住了,别说阿雪了!

卡卡和阿凯很想让阿雪站起来休息一下,可在这时候,连他们自己都保不住了,卡卡的腿仍然疼痛,仿佛一只气球被越吹越大,整个身躯全坐在这只气球上。

在这时刻,教官的毒辣再次展现,他先是回去倒了杯水,慢慢地喝着,又点了支烟,没有人知道这支烟将要燃烧多久,但是队伍中明显有许多人已经快爆炸了.阿雪开始表现出了难过,卡卡扫视着旁边那排女生,萧萧哭了,璐璐哭了,阿迪的脸已经不像张正常人的脸了……卡卡也突然觉得想哭,这种苦头从来没有吃过。

一个小时过去了,教官终于良心发现,他走到最坐边一排,说是要一排一排的看,哪排蹲的最好哪排最先站起来,相对的,卡卡他们是最后一排,绝望的卡卡,他的手指一时间无法动弹,他猜测

,浑身的鲜血都在鞋里,这下辈子得靠轮椅了,说不定手脚都会残废,他的表情也不能控制了,他也一脸苦涩。教官又说了:你们以前以为你们很有毅力啊?现在你们知道了吧,什么叫毅力!

卡卡打心底里佩服邱少云,这位被火活活烧死的英雄必定也吃了很多苦头,卡卡懂得了什么叫毅力,卡卡没再吭声,他知道就算再苦再累,女生们都没有放弃,他怎么可以放弃。卡卡的大男子主义观起了正面影响。使他继续咬牙坚持,他感觉的到每一秒的流逝,甚至每一秒,都像是一星期,这样的日子,还有七天啊!

很快,他们男生那排得以解放,卡卡的第一反应是坐了下来抱紧右腿,疯狂地抚摸那只向上翘起六十度的运动鞋,里面仍然没有知觉,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化学老师顿时就像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样赶来帮忙,幸福的卡卡,化学老师和班主任两个人扶他一个,卫生老师还一直叫他们这排刚获得新生的男生跺脚。卡卡看到其他的男生们也都这样,就笑着对化学老师及班主任说:去帮其他人,我可以走的。获得新生的男生都必须走到队伍最后面站着看前面蹲着的同学,大约十来米的路卡卡他们走的十分吃力。

扶卡卡的两位离开了卡卡,卡卡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和平常站着没有分别,于是开始向队伍后面走去,根据神经学的角度来说,卡卡先迈了左脚,顿时身子一飘倒在了水泥操场上,刚走开的班主任和化学老师大惊,立即重新扶着卡卡向队伍后面走,这回无论卡卡说什么她们都不放手了。

卡卡终于来到了队伍后面,此时这排男生大多都站好了,卡卡问了下时间,一小时十七分钟,卡卡难以置信。排卡卡前面的男生是阿凯,阿凯轻声地让卡卡动动右腿,卡卡稍稍试着动了下,这一下子卡卡差点又摔了,好在卡卡及时抓了阿凯的手,卡卡的右大腿恢复了知觉,可是再下面还是没有一点感觉。

这时候卡卡他们班级女生这排也解放了,全部倒下,老师人手不够,其他排已经解放的女生也立刻赶来帮忙,阿雪哭了,被很多人围着,同样的人还有很多,萧萧,阿迪都哭得像死了娘似的。

卡卡最后没有残废,这让他感到庆幸。对于这十六七岁的群

孩子来说,他们的八天艰苦的生活,还有许多难关需要携手共渡,他们将会碰到许多曾经无法体会到的艰苦。

话说卡卡一群人回到寝室休息,等着吃饭.七个人有八张床,因此为了不弄乱内务的环境,这七个大男生挤到了唯一的那张没有人睡的床上,床本来就小,所以只好侧过来头顶着墙壁脚翘在桌子上,他们发现了上铺床板下的许多字迹,有留下QQ号的,手机号的,还有的甚至写了长篇大论!其中一句吸引了卡卡,句子是这样的:我们是XX高中XX届的,今天我们班一学生被教官死了……字迹像是女生所为,卡卡郁闷道:我草,怎么有这种事情?真的死过人吗?经过大伙无聊的分析和缜密的调查,的确曾经有一所高中的女生因为教官来所谓的查房,而立即想爬到上铺躲避,不小心摔下,不巧给摔死了。

男生们谈论着,有点无奈,肚子很饿的卡卡无所事事,便出门找阿凯去了。房间里的乐乐正用那双擅打篮球用的大手伸进军裤,喜滋滋地摸起蛋蛋和肠肠来。十分钟后,小伟感觉肠道堵塞,便去厕所方便,二楼的男寝有两个厕所,一个是很正宗的男厕所,另一个虽说是个女厕所,但是由于二楼全是男人,因而也被男生们公认为是男厕所。这个由女厕所改为男厕所的地方正巧坐落于卡卡他们寝室的隔壁,虽然上厕所是方便多了,可是味儿毕竟还是很呛人的。

小伟正是去隔壁那个女厕所解大手。当小伟拉出第一根便便的时候,哨声响了,小伟一慌拿在手里的手纸掉进坑里了,小伟大叫着要手纸,隔壁的男生们早下楼了,好在卡卡正巧路过听见了,急忙给予增援,当小伟将那条够装下两个他的军裤穿好后,两人拼命跑下楼,冲向操场。

操场此时已经差不多站满了人,他们的到来也算正巧赶上,可是卡卡发现嘈杂的声音仍然持续着,卡卡大叹了口气,一是因为刚才跑的太累了,二是因为卡卡觉得又要蹲下了。没错,教官手里的话筒是个预兆,当声音通过它传到喇叭再传入各位的耳朵里的时候,又将是毅力的考验,出人意料的是,这次比蹲下要高级多了,算是升级版的体罚吧,卡卡他们被罚绕操场跳五圈,像青蛙那样,卡卡苦笑道:饶了我吧,穿成这样再像那样跳根本就是青蛙嘛,哪里还来像啊?卡卡的埋怨也不

无道理,大家也都这么埋怨来着。跳完五圈后还必须跳去食堂,晕,那不是要丢死人啦,卡卡无辜地摇着头。

卡卡他们那排最先进入了食堂,操场上的这种壮观的情景恐怕可以同中国人民解放军阅兵式相媲美了。许多已经吃了一半的老师看着我们那样傻比已经都忍不住笑了,卡卡恨那些笑的老师,更恨自己为什么不跳得帅气一点。那样真他妈的太蠢了。卡卡站在自己的位子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从门口跳进来的青蛙们。

卡卡看到了许多自己班的女生也随之跳了进来,但没见阿雪,阿凯也焦急万分。见到阿雪已经是洗碗的时候了,当卡卡和阿凯回到自己在食堂的座位将洗好的碗筷放进桌子的时候,卡卡看到食堂里有一个熟悉的人,旁边有很多年纪比较大的老师,卡卡没太在意,放完东西后一边和阿凯探讨着怎样让阿雪注意到阿凯,一边出食堂,卡卡的话突然停止了,他看到了自己的班主任小秋,满眼是红红的,同时她还是个身怀六甲的孕妇,了解后得知,当其他年轻老师在笑话他们的时候,小秋却为卡卡他们以及全部学生流下了眼泪。

小秋是个很好的班主任,可不要小看小秋,她曾经是农家的孩子,刻苦的学习才让她走出了贫困的大山,年纪轻轻的就英语八级,她的朴实和温柔让她的学生感受到了亲人般的温暖,包括卡卡他们,都非常喜欢这个年轻的班主任,同时小秋也是整个学校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

卡卡为此很受感动,但是阿凯的事情才更让他烦心,阿凯是个用情很专一的男孩,同样是一脸的帅气,阿凯喜欢阿雪已经很久了,卡卡也十分希望阿凯可以得到些许的回报,可是阿雪似乎从来没有怎么理过阿凯,阿凯的遭遇使卡卡想起了曾经热恋的林夕。

“如果毫无保留地爱你是一种错,那么我情愿一错再错。请不要伤害一个世界上最在乎你的人,好吗?我爱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卡卡不断回忆着曾经背的比自己生日还清楚的浪漫情话.卡卡希望阿凯能将这些话大胆地告诉阿雪,尽管卡卡自己有些开始喜爱阿雪,但卡卡始终觉得自己这里那里的不好,正如阿雪所说的,卡卡很花心,这个毛病是改不掉了,所以卡卡在这种时候更懂得:朋友妻不可欺.并且看到阿凯那

么专一的爱着阿雪,卡卡也不再想太多了,一心希望阿雪明白阿凯的真心.

这天的下午,卡卡他们班要去农田,去那里干什么就连小秋也说不准.去农田的路不是很远,不一会儿就到了,最后他们得到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咬猪粪.猪粪两个字卡卡听的十分清楚,可是咬猪粪是什么意思?卡卡疑惑不解,农村的乡音很难听懂,但是不管咬猪粪是什么意思,反正都是和猪或者是猪粪过不去的差事.更何况不会真的让卡卡他们去用嘴用牙齿去咬.卡卡便就这么拿着巨大的脏兮兮的铁铲去了一个猪圈.

此刻农民大叔(这位农民年纪未过半百,因此叫农民伯伯显得有些老,所以暂时称其为农民大叔)举起手中的大铲子,开始讲一些注意事项,农民大叔有着严重的口臭,卡卡站在十米开外都能被熏晕.农民大叔的表演能力也很突出,他先是告诉卡卡他们不要将铲子这样(然后摆出了个很酷的POSE)或者那样(接着做了个危险系数极高的动作),否则会很危险,然后又跟卡卡他们说了很多以前学校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大叔的话完了,卡卡小心翼翼地提着铁铲走进了一个粪池,臭味熏的卡卡两眼昏花有些干呕.卡卡恍然了一遍又大悟了一遍,终于明白了刚才的臭味原来不是大叔嘴里的,而是背后那群大猪发出来的!卡卡在帮忙铲粪已经很郁闷了,再加上两头巨型大猪扭打在一起,于是大叫:猪啊,给我滚开点,草你妈比!于是乐乐在一旁喊道:卡卡亲口说他要草猪的比!哈哈哈哈.虽然好笑,但是大家却仍然表情严肃,卡卡发现他们几乎每个人都将纸巾揉成俩团儿,塞在鼻孔里,怕是一笑把纸团喷出来.

卡卡和阿凯他们没有带纸巾,周围的又没有一个肯给的,此时的纸巾比大张大张的***还值钱啊!阿雪拎着一麻布来要猪粪,卡卡和阿凯分工合作将猪粪倒了进去,然后阿凯向阿雪要纸巾,阿雪说没有,卡卡又问了一遍,这回有了,卡卡和阿凯一人一半,撕好后各自塞进鼻孔,跟猪似的.阿凯看了看阿雪,又看了看卡卡,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卡卡很怕阿凯误会,自打很久以前,卡卡就很想跟阿凯说清楚,说他根本不会和阿凯抢阿雪,但是一直没有机会.

卡卡即使有了纸巾堵住了鼻孔,但是还是被熏的晕忽忽的,卡卡无奈丢下手中的铲子,跑了好远,找了一个有河的地方,取出了纸团,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气,卡卡又使劲儿狂吸,这会儿对他来说,能呼吸新鲜的空气是最最快乐的事情!卡卡的离开让阿凯孤军奋战,卡卡马上察觉到了,立刻跑了回去帮助阿凯,并且告诉阿凯那边有一个地方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让阿凯去休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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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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