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一直留着三方,不让我违约吗?
各位,本人是今年毕业的北京的硕士研究生,今年三月份左右开始在一家小私企实习。那家私企承诺给我解决北京户口。在五月份的时候,让我们和一家公立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打算通过这所学校解决户口。三方协议在学校盖章之后,就交到了这家学校,他们说要拿到教委审批。在六月份左右,学校让我们提交就业去向的时候,我也让这家学校开具了接收证明。但是直到七月中旬,也没用给我们盖完章的三方。这时,家里托关系,帮我找了一家事业单位,那边肯定能解决户口和编制。 个人衡量了下,还是决定违约去那家事业单位。但当我和私企老板谈了之后,他突然提出之前有过口头协议,公司承诺解决户口,个人要在公司工作五年,如果违约的话,要承担一年几万的违约金。(我和这个私企之前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合同,本人发誓这个口头协议绝对不存在!!!)。 本想忍气吞声地交了钱走人,私企老板却不肯承诺一定能帮我把违约的事情办下来,而是让我先把钱交了, 并且要求给他现金,也不给开收条。跟他恳求了半天,他也不松口。实在没办法了,我找到系里的老师,经过一番周折,系里老师看我可怜,给了我一份新的三方。我拿着这份三方到新单位盖了章。不过,还需要一个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盖章,我和系里老师一起去找了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他却怎么也不肯松口,一定要我从签约的学校把解约函和旧三方拿回来,才可以给我盖章。还告诉我,就算给我盖了章之后,如果我之前签约的学校不同意,从北京市教委领取报到证可能也会有麻烦。 最后我自己找到那所学校,和人力老师谈了半天,他也是没办法,一定要私企老板松口,他才能帮我办理相关的手续。 现在我为这件事已经奔走了好长时间,实在没办法了,考虑是不是先屈服,把钱给那个老板。可是又不知道,给了钱之后,他会不会再故意卡我。恳请各位帮我出出主意,多谢了!
不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第一个月工资么?LZ工资不会上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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