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在化工厂原址上的房子能买吗?
原来的化工厂拆除搬迁之后对土壤客气还是否会有影响?
会有黑心企业把污染物打包埋在地下的。那地下水土壤回事什么样,你懂得。
最好不要。国内大多化工厂可以说安全这块并不是非常重视的。你不知道生产时是如何处理化学品的,也说不清楚一块土地下面有多少种化学物,而这些化学物有可能陪伴你很长时间。但如果这个工厂你十分了解,那当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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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专家告诉你:2015年哪些房子能买 哪些必须卖
来源:融360 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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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策面春风和煦
最近李克强总理在瑞士达沃斯论坛上,非常罕见地对楼市喊话,强调了&对房地产的刚性需求是长期的&,&中国政府希望房地产市场能够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在此前后,从央行到住建部等多个部门高官,都对楼市表态支持。
事实上,政府新一轮拯救楼市的组合拳正在打出,包括改变&棚改&打法,不再增加新的供应量,通过政府购买商品房做政策性住房或安置房,以及政府补贴低收入阶层等方式,消化积压的住宅。
此外,绍兴等地开始加大税收返还力度,加大对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废除90/70政策,取消对境外人士购房限制,宽限开发商缴纳土地转让金等。接下来,估计还会还放宽房地产企业发债、上市、贷款、再融资的限制。
第二、资金面面临宽松。全面降准和再次降息是早晚的,所以M2增速可能会比2014年出现反弹。
虽然人民币适度贬值对楼市构成利空,但如果幅度有限则影响有限。因此,未来一两年中国会继续维持资产泡沫而不是&挤出泡沫&,这对于楼市构成利好。
第三,股市对楼市的资金分流暂时告一段落。
虽然从长期看,中国人财富配置将从楼市为主、金融资产为辅,转向金融资产为主、楼市为辅,但这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建立真正市场经济制度、把权力装入 制度的笼子。此外,还有货真价实的IPO注册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那么&有用的房子&仍将是最可靠的资产。目前股市遭遇到3400点&政策顶&,管理层 对金融风险非常警惕,对实业资金返流股市&赌博&也非常警惕,所以股市最好的时候暂时终结了。
第四、市场因素不容乐观。
2014年是中国楼市的转折之年,一言以蔽之:楼市供应过剩了,只有&一线城市&和部分&强二线城市&因为能持续吸引新移民,所以房子供不应求;其他 绝大多数城市,事实上面临着人口增长缓慢和流失的局面。投资购房需求,也因此从全国2000多个大小城市,全面压向10来个中心城市,加剧了这些中心城市 的供需不平衡。
一项统计显示,中国仅各地规划的新区、开发区,如果全部建成,就足以容纳34亿人。这一统计来自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如果加上已 有的城市住宅容量,中国城镇化在10年内的建房终极目标完成后,足以将全世界城镇人口都装进来。从这一点,你就能明白房子的过剩有多么严重(这一统计尚未 包括疯狂生长的小产权房)。
正是基于上述判断,可以有如下结论:
1、这几类房不能买
假如你生活在中小城市,最多保留两三套中心区的普通住宅,新区、郊区的房子一般来说都可以处理掉;如果你生活在大城市,在中小城市的故乡有房子,那么从提高投资效率来说,中小城市的房子可以全部卖掉。
至于三四流风景区的旅游地产、养老地产,也是非常不靠谱的。至于传统市中心的天价商铺,最好轻易别碰,那玩意更危险。
至于中小城市郊区、新区的商业物业,尤其是&场内铺&是最危险的,估计想卖都卖不出去了。
2、这几类房闭着眼睛也能买
一线城市中心区的普通住宅,有钱,可以闭着眼买,未来仍然有比较大的升值空间。一般来说,有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头衔的二线城市,其中心区的普通 住宅,长远看也没有问题。在中国继续留恋资产泡沫的大背景下,这些房子至少能保值,不会让你的财产被长期通胀侵蚀太多。
对于中心城市的商业物业,要保持警惕。除了北京和上海的中心区以外,都有风险。整体而言,写字楼和商务公寓的风险,比商铺要小一些。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什么房子可以买,应该是这样的:有用的房子,问题都不大;如果你的邻居有权有势有文化,那你的物业就更有保障了。
什么是有用的房子?当然是可以住,也能出租出去的房子,这些房子如果卖,也能找到卖家。到哪里找&有权、有势、有文化&的邻居?小县城肯定不行,地级市也不行,只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首都的中心区才行。(转载自媒体人刘晓博)&
如果你在这些地方买房子,绝大多数风险都可以被化解,因为你的&超人邻居&们会帮你搞定一切的。什么垃圾焚烧站、填埋场、绝对不会建在你房子附近,好 的小学、幼儿园会像雨后春笋一个个自动冒出来。至于你生活的城市,也将利好不断,什么自贸区、国家级新区的头衔,完全不是问题。到那时,你的房子想不上 涨,都没有办法。
[责任编辑: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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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泡沫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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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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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交易应该遵守哪些相关政策?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性质是什么?可以进行***吗?本文将有关农村房产交易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分析。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效力问题。相关阅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效力问题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2、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约的标的可能、确定或可确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人的权利或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因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无法按照约定进行所有权的移转,因为依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必须以法定登记机关的物权移转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变更物权归属始终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类合同的标的在客观上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债务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能履行的状态。基于这一原因,也可以确定此类合同无效。&&365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了解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是否可以***有帮助。希望您在***农村房屋时,能够注意相关合同和房屋产权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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