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发财鱼多少钱一条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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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财树是大众化的盆栽,气温满足20℃以上的温度就可以播种,播种发芽率还是挺高的,相比于买来的扦插盆栽,自己播种的发财树则更容易养护。下面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发财树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发财树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发财树植物介绍】
  发财树又名马拉巴栗、瓜栗、中美木棉、鹅掌钱。为木棉科常绿小乔木。原产拉丁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澳洲及太平洋中的一些小岛屿,我国南部热带地区亦有分布。发财树为多年生常绿灌木,性喜温暖、湿润,向阳或稍有疏荫的环境。
  发财树是大众化的盆栽,气温满足20℃以上的温度就可以播种,播种发芽率还是挺高的,相比于买来的扦插盆栽,自己播种的发财树则更容易养护。
  【发财树形态特征】
  发财树为木棉科,瓜栗属的常绿灌木或小乔木,树高8-15m,茎直立,叶大互生,有长柄,掌状复叶,有小叶5-7枚,长圆至倒卵圆形,小叶长12-15厘米,宽约6厘米。花大,长达22.5cm,花瓣条裂,花色有红、白或淡***,色泽艳丽。因其树形叶形奇特,俗名吉利,取其吉利佳兆。
  有园艺品种花叶发财树。由于发财树的名称深受商家及一般市民的欢迎,立株形状美、叶色亮绿,树干呈锤形,盆载后适于在家内布置和美化使用,所以,在中国花卉市场上发展甚快。每逢节日,各宾馆、饭店、商家及市民多争相采购。以图吉祥如意。
  【发财树地理分布】
  原产于马来西亚半岛、南洋群岛一带、澳洲及太平洋中的一些岛屿中。近几年经栽培选育,已广泛进入中国城乡家庭,海南、雷州半岛等地区均有种植。
  【发财树生长习性】
  发财树为多年生常绿灌木,性喜温暖、湿润,向阳或稍有疏荫的环境,生长适温20℃至30℃。夏季的高温高湿季节,对发财树的生长十分有利,是其生长的最快时期,所以在这一阶段应加强肥水管理,使其生长健壮。冬季,不可低于5℃,最好保持18℃至20℃。忌冷湿,在潮湿的环境下,叶片很容易出现溃状冻斑,有碍观赏。
  适生于温暖湿润通风良好环境,喜阳,也稍耐阴,在疏松肥沃排水性好的土壤中生长最好。
  发财树盆栽养护比较简单,一般用疏松菜园土或泥炭土、腐叶土、粗沙,加少量复合肥或鸡屎作基肥、培养土。小苗上盆或地栽种后,顶端具有明显优势,如不摘心,就会单杆直往上长;当剪去顶芽时,很快就会长出侧枝,茎的基部也会明显膨大。地栽长到1.5米高时,可编辫或&ldquo
  发财树是什么样子的呢?小编现在还没有见过是什么样子。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发财树观察日记400字&,喜欢我们的作文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
  篇一:发财树观察日记400字
  你们见过发财树吗?你们观察过发财树吗?今天,就让我们来观察一下它吧。
  发财树,树干又粗又短,像个萝卜。发财树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它的叶子。发财树的叶子五片成一簇,像五个兄弟依偎在一起,更像是一个手掌平摊在上面。让我感到新奇的是,别的树的叶子都是往下的,但发财树的叶子却平铺在上面,好像是一只小盘正准备接钱呢。发财树的叶子是椭圆形的,正面深,反面前。叶片上的脉络好像恐龙身上的皮,凹凸不平。
  我爱发财树。
  篇二:发财树观察日记400字
  我家的发财树是在2013年过年前买的,这棵树的树杆摸起来很粗糙,而且它的叶子和树枝都朝下,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发财树的树皮纹路是不规则的,树叶有点像椭圆形的,绿油油的。树叶都是从幼芽开始慢慢生长,刚刚长出的幼芽很嫩很嫩,稍碰一下就会掉下来。
  这盆发财树在我们全家的细心呵护下,已经长得枝繁叶茂了。无论刮风下雨,它永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守护着我们,我竖起手指头称赞它说:&你真棒,谢谢你了!&这时发财树的枝叶晃动了一下,好像在说:&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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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财树?会发财的树么!想必大家可能都会很好奇陌生,作文网小编专门找了几编关于发财树的作文,给大家参考参考,希望大家喜欢,更多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这棵发财树原来生长在炼化苗甫里面,也许是一直暴露在强光下的缘故,它仅有的几片叶子显得十分粗糙,并且暗淡无光。自迁居我家的那天起,我用心的为它浇水,小心呵护它成长。每天早晨,我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清洁布擦拭去它的灰尘,对它说上一些悄悄说(听说花草是有灵性的),言下之意是期盼它早日长出新的、嫩嫩绿芽。
  但它并不能如我所愿,几天之后,发财树的叶子渐渐的枯萎了,一片片黄黄的树叶从盆栽上面飘落下来,看着让人伤心,我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凋零,是因为温室中不透风,还是因为常在空调下的原因?我百思不得其解,在经过几天的思考之后,我决定给它换土施肥,并且尽量不开客厅中的空调。谁知,在我如此动作之后不久,原来就要枯萎的发财树又焕然一新了,它不仅长出了嫩嫩的绿芽,还有那新生的树叶,就像婴儿的皮肤一样,让人爱不释手。
  这一发芽就不可收拾,那新生的枝叶象是变魔术似的一天一个样。更让我惊奇的是,在近近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形成了现在这般如诗如画的美景,那新生的,半个手掌大小的一丛丛的绿叶呀!就像那一把把小小的降落伞,稍微大一些的,又像那漂浮在水中的绿萍,从不同的角落望去,就会发现它每一面各有所不同,让人不禁赞叹自然植物的神奇。
  这让我想起朱自清散文中《绿》中描写的那一段:这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
  面对我的这盆发财树,我也想对你说:你这醉人的绿呀,是否会给我带来好运和幸福呢?如果能,我要把它最早发出来的一片叶子,轻轻的摘下来,制作成标本,送给我爱的和爱我的人,想必我也会幸福后半生了!
  我的家园非常美丽, 有宽敞的客厅、安谧静美的卧室;有造型时尚的沙发、五彩缤纷的抱枕、温馨的台灯和酷酷的电脑,还有色彩艳丽的鲜花&&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姥姥几年前送我的一棵枝叶繁茂的发财树。
  这棵发财树虽然不高也不挺拔,但是它非常的顽强,不管是凉风习习还是狂风大作,它都只是轻微摆动几下,没有任何大幅度的摇摆,原来它也有人类坚不可摧的顽强精神!我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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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大年初一,妈妈让我和妹妹一起去爷爷奶奶家拜年。于是我和妹妹一起穿好衣服去拜年了。说是拜年其实就是去要压岁钱。
  到了奶奶家之后,我们看到的是红红的对联挂在了门上,到处张灯结彩,充满着生气。我们进去之后,就向着爷爷奶奶一本正经的走去。流利的说:&祝爷爷奶奶新年快乐,寿比南山,福如东海,身强力壮,恭喜发财,红包拿来。谢谢捧场!&然后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大大的红包,看到红包,我们就连忙站起来,把红包打开。哇塞!666块钱唉!爷爷奶奶告诉我:过年发666块钱寓意是在新的一年六六大顺。这下不管是六六大顺还是八八大顺,反正赚了,哈哈,真的太好了。
  回到家后,我和妹妹特意告诉妈妈,今年的压岁钱一分也不会上交的。
  拜年是我们每个小孩子的发财之日啊!
  【作者:马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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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 天气:舒适 心情:平静 5/次 我家的后院有一棵发财树也叫瓜栗,那棵树像一位士兵,精神十足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你看,我家的发财树,树上长满了茂盛的叶子,一到夏天,一片片小叶子像一把把小伞,那叶子像是帮发财树穿上了绿衣裳,好看极了.它的枝又直又长,好象一根细细的牙签,又像一根铁丝,它把营养输送给可干让发财树快快长大.干句更不一样,挺直了身子像弥陀佛的大肚子,仿佛在说:"哈,哈,哈,哈,你们快快帮我施施肥吧!''''''''''''''''它的根一半在土里,一半在上面,真搞不懂它在搞什么,好象在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一会儿藏上一会儿藏下,好玩极了.发财树的叶子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永不分开,这就是团结友爱.名师点评:小作者在日记中向读者介绍了一种植物,这种植物名字比较新奇,叫发财树。小作者详细描绘了发财树的样子,展现出了它的独特之处。文章结尾处理得也很好,“发财树的叶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永不分开,这就是团结友爱”,这句话达到了借物抒情的妙用,也点明了文章的中心。文章就是存在几处笔误,不然就是一篇很成功的文章了。“好象一根细细的牙签”、“好象在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这两句中的“象”改为“像”。“它把营养输送给可干”中的“可干”改为“树干”。“干句更不一样”这句话不通顺,意思表达不明确。(学乐中国特聘教师:王运连老师) 1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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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片厚厚的叶子,一条条纤细的枝干......组成了一棵挺拔修长的绿色植物----发财树。 发财树的叶子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厘米长,两三厘米宽;“刚出生”没几天的“小不点儿”的直径的不足一厘米。遗憾的是它不会开花,只是长一些翠绿翠绿的叶子。它好像有意“弥补”这一“缺陷”似的,它的叶子排成了花的形状,好像树上开满了翠绿的花朵。也很可爱。记得那是五年前的一天,爷爷搬回家一位“新成员”----这棵发财树。那时,它还是一个“小不点儿”,只有我的膝盖那么高。我低头看了看它,心想,这个“小矮子”得什么时候才能长高啊!
发财树好像很不服气似的,努力地向上生长,仿佛在对我说:“我很快就能长过你了!
你就等着瞧吧!
”五年过去了,现在,发财树真的比我高了许多。我相信,它一定会长得更高,说不定会比真正的大树还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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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唯毓我家的鱼缸里养着一群发财鱼,全身通红,乌黑光亮的眼睛外面围着银色的圈,尾巴呈三角形,似一层薄薄的纱。它们在水里自由地呼吸,一张一合地很有规律。你瞧!
它们游动的时候左右两侧的鳍前后摆动,多可爱啊!
当有人打扰的时候,它们到处乱窜,游的速度相当的惊人。它们完全不顾这是在鱼缸里,撞得“头破血流”,不过,它们的嘴也真厉害,和鱼缸“亲密接触”后还是安然无恙。为了不打扰它们 ,我远远地观察着它们:有的依在珊瑚上休息;有的在水草丛中游来游去;还有的好像在思考什么似的……这时候妈妈放了把鱼食,小鱼们一闻到鱼食的味道就快速窜上来,争先恐后地抢了起来,见一颗吃一颗,真馋哦!
你别看它们个子小,如果团结起来,威力可真不小。这些天,妈妈没给鱼喂食。大概是饿得慌吧,它们居然团结起来把那条比它们大的垃圾鱼给吃了。可怜的垃圾鱼是只剩下几根骨头了,这可让我吃惊不小,这小小的鱼居然上演了这么一场好戏。我不知道它们是怎样团结起来对付那条垃圾鱼的,大概是它们饿的慌了吧,寻思着把那条垃圾鱼当美餐,当救星。唉!
只可惜了那条垃圾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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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咏梅《病鱼》【小说月报2期精彩】
精彩导读我一直认为,对于“70后”而言,假以时日,他们会重返自己生命与成长的来处,重温自己与故乡共同经历过的艰辛、痛楚、欣悦、希冀,以及被某些时代浪潮重新修改与塑造的心路历程,而不仅仅只是局囿于、满足于当下现实生活的摹写和物质层面上的滑翔。这个变化过程在黄咏梅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我如此强调,是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了她蜕变的每个阶段。从早期书写城市繁华与饮食男女,到对底层与边缘人在艰巨生活中诗性超越的描写,到近几年融历史叙事于日常生活的实践,都说明她在创作道路上未曾停歇思考与探索。她在不断地扩展经验与叙事的边界,也一次次将自己放逐回故乡与记忆的河流。她的《小姨》、《父亲的后视镜》等作品都呈现出比以往更为宽阔和深层的意涵。在最近的《病鱼》中,黄咏梅写的也是发生在“故乡”的故事。主人公“我”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弃妇:丈夫跟着别的女人走了。她每次过年都选择带父母满世界旅游,而这一次父亲不愿意了,她只好回到故乡过年。显然,这里也无法让她忘却伤痛,不仅小城的熟人、连父母客套起来。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代人对待故乡的态度。如果说在魏微十年前的《异乡》等作品中,主人公还能以故乡经验抵御来自城市的恶意与冷酷的话,那么现在,“故乡”不再具备这样的功能。这一代人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从故乡连根拔起。他们回到故乡,不是归人,只是过客。可以说,作为内在性生命基底的“故乡”被对象化、外在化了。就是在这样灰朴朴的背景下,那个陡然出现在主人公视野中的巨大鱼缸就像是亮丽的天外飞物,为绝望的生活提供着插科打诨的可能。故事的发展表明,这个鱼缸确实起着至关重要的隐喻与叙事的推进作用。父亲养了发财鱼,给其中一条取名为“满崽”,说到这个名字,父母和“我”皆笑,因为这是“我”童年朋友的名字。由鱼而人,由人而事,联结起了小城、童年、友谊、双方家庭的交往史以及某些暗重的历史阴影。但是,满崽(鱼)甫一出现便携带着不详的信息:它不知疲倦地削尖脑袋“撬石子底下的食物残渣”,却养不胖,“肚子薄得像刀片”。果然,“我”和母亲聊起满崽(人),才知道他已经成了孤儿,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家。更糟糕的是,“我”次日便目睹了他从事的真正行当:小偷。鱼缸里有条鱼生病了,去医院买药的父亲带回了满崽。他来帮忙治疗“病鱼”,但在父母和“我”的眼里,他又未尝不是有“病”的,因此他们看满崽的眼光和语气都充满怜惜。小说中的隐喻与对应无处不在:满崽(鱼)勇猛地撞进鱼捞使病鱼逃脱,满崽(人)被怀疑之下突然拿起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逼着父母拿钱。这个情节来得略为陡峭,我最初读到这里时不免一凛,因为它改变了我叙事期待的走向,原以为孤独的满崽会为父母的慈爱而感动,或在与“我”关于童年的絮叨中重拾暖意地过一个新年。但黄咏梅显然不愿意成全我这等庸俗的期待,她毫不留情地将叙事的尖刃对着已然破裂的旧日回忆和想象劈下去,刺进去,挑开来,从那里显露出灰败不堪的真相。这个真相并不是满崽的不念旧情和残忍贪婪,而是他在监狱中对父亲说的那句话:“孙叔叔,我曾经努力改变过的,那个,命运。”再回过头来看,“命运”的阴影无处不在。这样一来,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那些充塞在文本缝隙里的“我”对着故乡、父母、小城人事和满崽发出的评判。她的评判越是自视甚高,她被“命运”车轮辗过的痕迹和伤痛就越重。这个在小城人眼里“捞世界”、“有出息”的成功女士实则生活得千疮百孔,她和满崽一样都曾“努力改变”命运,但没有成功。他们败伏于无常的生活,父辈们则败伏于幽暗的历史意志。写到这里,我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结论离我的命题似乎相去甚远。我从“故乡”出发,却最终抵达了“命运”。我不知道这里面逻辑的诡异变质发生在哪个环节,但我并不打算进行修改,因为我发现在某种意义上,从一开始,“故乡”就决定了我们的“命运”。我们或喜悦或被迫放弃了深植在故乡的根,然后向着某个未知一路狂奔,在既非“此处”也非“彼岸”的飞地里潦草地处理着与生命相关的形而上问题。满崽在鱼缸底部为着撬食而做的全部努力,也许就如同命运之神看着我们在人生牢笼里无望地挣扎。----曹霞:故乡、“病鱼”与命运八块钱不打表,全程不到五分钟。出租车停在马王巷口,司机笑眯眯地下车,打开后备厢,稳稳放下我的行李。这路程要是在广州,司机的脸会比锅底还黑。从巷口进去,还有五百米才到地质局宿舍。那只新买的拉杆箱,轮子被路面咯噔咯噔弄得很响。我的样子,像个游客,误闯入了不是景点的地方。这是黄昏时分,巷子几乎没什么人,坐在老房子门厅里的老人,在薄薄的暮光下,认不出这个老孙家的女儿。他们要等到次日才慢慢知道,老孙那个出去“捞世界”的女儿回家了。这里的人,但凡离开,都被认为是出去“捞世界”,一度,他们还认为除了这个小城外,所有的地方都是“北方”,外地人通通都是“北方人”。就像出国回来的人要倒时差,一进这个小城我就要倒空间差。如同进入一个小人国,房子、街道、车,甚至人,仿佛微缩了一半。前方走过来那个矮小的人,朝我挥着手,加快了脚步。是我的母亲。她似乎也小了一半。母亲在窗边听到了拉杆箱的声音。“我猜就是你。你爸还不相信。”她得意地笑了。当门那排雪白的烤瓷牙,是去年在广州过年时装上去的。我用另外一只手,搂着母亲。“你爸真的越老越顽固,害你浪费那么多钱。”母亲不好意思地看着我。“还好。”几天前,我还在***里冲她发火,埋怨他们不服从安排给我带来的麻烦,我甚至专找他们的痛处戳------你知道吗,国际机票退掉,要损失一半的钱!这两个老人,听到浪费钱,就像浪费生命一样心痛。“你爸说今年不能跑了。他养了些鱼,哪都不能去……”母亲似乎有些怕我。是那通***的后遗症。离婚后我就执意不回家过年,团圆饭的桌子会让我如坐针毡。连续四年,我带着父母东跑西跑:第一年跟旅行团欧洲十国游;第二年在东北数着雪花听新年钟声;第三年在三亚的沙滩上写下新年贺词;去年,是在广州我自己的家,在熙熙攘攘的花市里挨过了大年夜。今年,本来订好了去新马泰,后来父亲不干了。母亲的表情弄得我有点沉重,加上倒空间差的那种心理感受,就没多说什么。地质局宿舍门口,不堪一击的铁门象征性地闭着,隔宿的气味像猖獗的老鼠钻出来。门口楼梯边上,人为地加出了一截钢管,一直延伸到铁门。母亲下意识地扶着钢管登上了那几级楼梯。“五楼李伯伯儿子装的,李伯伯中风后,走路不方便……”几级楼梯使母亲说话不那么流利,“装了不到一年,李伯伯就没了……”就算闭着眼睛,我也能在这暗沉沉的楼道里找到家门。母亲却像主人领着客人一样,让我觉得不舒服。这是我拒绝父母去接站的原因。打开门我就笑了。尽管母亲已经多次预告过,父亲弄了个鱼缸,但我没想到鱼缸这么大,是落地的那种。老房子空间狭小,加上光线又不好,这家伙如同外星人入侵地球的座驾,散发着蓝晶晶的光。父亲从鱼缸的背后猛地闪了出来,就像小时候在拐弯处等着吓唬我那样。“哎哟!”倒是母亲被吓了一跳,“老头子,发神经啊!”从母亲喋喋不休的埋怨看来,在回家前,他们就已经开始争执。这气氛我并不陌生。我猜母亲更在意父亲把钱扔进这个大鱼缸里。父亲一句没还嘴。他的热情全在这鱼缸上。我还没来得及脱掉鞋子,他就忙叨叨地开始炫耀这些鱼。“***,你看,这些鱼,红得多漂亮,他们说,叫发财鱼……”鱼就几种,那些红色的发财鱼居多,有几条黑的,几条五彩的。水草倒是不少,绿绿的漂在水中,跟真的一样。父亲好像认识这些鱼,指着其中一条说,前几天还有点傻,不吃东西,今天倒精神了……这条最爱打架了……说着说着,母亲也加入了。她指着角落那条精瘦的发财鱼说,这个满崽,养不大的,肚子薄得像刀片。“嗯,这个满崽,白吃了我们那么多。”父亲用手指敲着鱼缸。他们叫它满崽。我爆发出一阵大笑。父母也笑了。满崽削尖脑袋正在撬石子底下的食物残渣,毫不知情。说起来,不知满崽现在怎样了?母亲没了笑容。“你还记得满崽?”在我给他们换的那张皮沙发坐下去,父亲摆起了他那套工夫茶具。茶三酒四,一直像家训一样遵守。小茶盘上,三只小杯,三口人。“***,满崽现在是孤儿了。”母亲一口喝光了那小杯里的茶。我并不震惊。现在,天大的事都不能吓着我。在我看来,没有比离婚那天,在民政局门口,那女人揿着喇叭催我前夫上车那一幕更令人心惊肉跳。我的心肠患上了硬化病,病症在父母身上扩散。不止一次,母亲抹着眼泪对我说:“哪怕有个孩子,都不会那么容易被拆散。”我报以恶狠狠的反驳:“我最讨厌看到你们这个样子,有孩子就不会离婚?离婚跟孩子有什么关联?”很多事情,发生得突然,没有任何由头,像母亲活了一辈子还在找由头的人,太无知了。我希望有谁来反驳我,那样我就可以趁机大吵一架。可那个最喜欢反驳我的男人,已经滚蛋了。回家无非就是聊旧事,在这个一成不变的地方,我们聊起了那个满崽。满崽是父亲老同事杨叔叔的儿子。父亲当年因为成分不好,大学毕业后从江苏支边到了这个小城的地质局。杨叔叔的命运也一样,他来自广东湛江第八地质局。“地质局”是我认得最早的几个字,印在父亲每一件工作服上。杨叔叔比父亲大一些,老来得子,夫妇俩恨不得把身上的肉割给满崽吃。记忆中,满崽不爱吃米饭,他只吃肉和零食。那年月没什么可吃的,杨婶婶手巧,用各种水果和蔬菜腌成美味的酸菜,储在大大小小的醋坛子里,还会晒牛肉干、猪肉干、番薯干等等。他家阳台上长年高挂着一只篮子,里边总会晾有吃的,我和满崽像猫一样,抻着长长的脖子打它的主意。杨婶婶在床底藏有一个瓦坛子,捉迷藏的时候被我们发现了,我们一勺一勺地挖坛子里边的东西吃。杨叔叔下班回来,看到床边横竖卧着两个小人儿,酒气冲天,瓦坛倾斜在地,里边酿的甜酒糟,被挖得差不多了。“那时才多大点?你四岁,满崽六岁半。”陈年旧事,讲不厌,也悄悄地消解了母亲和父亲的怄气。“满崽就是老不吃饭,才会长成倭瓜丁的样子,他有没有一米六?”“不会有,看起来比***还矮。”早些年,杨婶婶生病去世,后来,杨叔叔也走了,剩下满崽。母亲说,他那形象,怕是一辈子也娶不到老婆了,可惜你杨叔叔一表人才,也没遗传下来……杨叔叔的确一表人才,不过我知道母亲指的是他的外表,她一贯认为杨叔叔仅仅是个书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门开闸,华侨终于可以返乡探亲,偷渡到印尼打工几十年的杨爷爷,年近八十,夙愿就是回来看看他的儿子。那年月,宿舍是那种统一分配的小两居室。杨叔叔硬着头皮找局长,想借用一楼那间值班房给老父亲住。老局长是退伍兵,最看不起杨叔叔这类书生,对他们一直沿用“臭老九”这个称呼,他没在“臭老九”杨叔叔的申请条上签字。杨叔叔只好求助于我父亲,让满崽到我们家阁楼借住几个月----我父亲在客厅搭了个阁楼,据说是预备老家来人住的,不过也没用几次,充当了杂物间。父亲看不下老局长的霸道,力劝杨叔叔继续争取,华侨归国探亲是国家政策,要给好的待遇,再说,老华侨看到儿子生活条件那么差,怎么能放心?杨叔叔犹豫再三,放下面子去求老局长,依旧遭了冷拒。父亲一气之下,拎起一张报纸闯进局长办公室。那张《人民日报》上有一篇文章,呼吁对高级知识分子的重视。父亲将这张报纸作为武器,威胁老局长。可是,那个大老粗没被《人民日报》唬住,父亲失败而归。还是母亲给父亲出了个点子----去跟局长说,要是不借,就写你大字报,揭发你擅自指挥地质局的车和职工为自己岳父搬家。这事情谁都不敢吭声。母亲说,一吓他,准保答应。果然,值班房的钥匙顺利到手。不仅如此,老局长从此再不敢当面呼他们“臭老九”,多少让这两个知识分子感到了“扬眉吐气”。母亲为此得意了一辈子,这是她的“战利品”。父亲和杨叔叔也有“战利品”。地质局宿舍几次搬迁,那件“战利品”都没被遗漏。算起来,四十多年的老东西了。在我一岁几个月大的时候,还没住进单元宿舍,地质局的房子散落在郊区的一座山腰上。我们住的是一间平房,屋门口有菜地,屋背后有山泉,父母上下班要爬半小时山路。外婆从老家来带我,兼种菜烧饭。有一天,父亲下班后邀请杨叔叔来收获成熟的葫芦瓜。走到菜地,回头朝屋里望一眼,两人顿时腿软----我独自坐在饭桌上,双脚垂落半空,离我不到五米远的门边,一条擀面杖般粗的金环蛇正昂起头,虎视眈眈。父亲说:“那两条胖嘟嘟的小腿,在桌子下晃来晃去,我和老杨魂都吓飞了。”接下来父亲的描述,实在有点像给小孩子编睡前故事,很是离谱。他说,他跟杨叔叔情急之下,只找到身边一把扫帚和一条做菜园篱笆剩下的长竹片。用这两件武器,竟把这条金环蛇抓住弄死了。“没有其他人帮助?……”“哪里敢喊,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父亲笨拙地比画着当时捕蛇的情景。要不是那条金环蛇四十多年来都被囚在那个玻璃缸里,谁会相信这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仅凭一把扫帚一条竹片就捕到了一条毒蛇?他们甚至连智斗都谈不上。那条泡在米酒里的金环蛇已经不止擀面杖粗了,颜色还鲜亮,蛇鳞还泛光,盘踞得安详,眼帘紧闭,看上去像在冬眠。杨叔叔生前跟父亲喝过无数顿酒,没钱的时候甚至喝过木薯酒,但却从没打过这坛酒的主意。这坛蛇酒已经泡了四十多年,没喝过一口,酒已下降一大半,倒是被时间偷喝了去。讲起这段经历,母亲都说万幸我那时什么都不懂,要是懂得害怕,可能就没命了。出于好奇,我问母亲,满崽现在做什么?母亲隔了好一阵才说:“无业游民,没读好书,又不懂什么技术,帮饮食店送送外卖也是有一搭没一搭,杨叔叔这辈子好没用,连儿子都帮不上……”关于满崽的现状,母亲似乎不愿意多说什么。不过我也能想象得到。晚饭的时候,大概因为自己一直引以为荣的女儿回家了,父亲脸泛红光,拍着母亲的肩膀,高兴地说:“我这么一个没用的人,能养出一个有出息的女儿,这辈子是很满足了。”母亲撇撇嘴。“当然啦,也有你刘利英一份功劳的。”父亲将酒杯碰了一下母亲跟前的那杯饮料。还没到年夜饭,父亲就嗨起来了。我这个“有出息”的女儿,只好陪着父亲喝酒。我的酒量不比父亲差,跟前夫白手起家成立公司那一阵子,我们的酒量在各种饭局上练得上乘。赚钱之后那男人给我父母买了一套房,但我父母一直倔强不肯搬离这个小城,没要,后来那套房子给了另外一个女人,我父母自责至今,在我提出给他们在小城买一套新房时,他们表现出了更为决绝的态度,受虐似的死守在马王巷。深夜,躺在我睡过多年的那张旧床上,没什么心事,倒像是认床般难以入睡。辗转至后半夜,即将被睡虫咬痹之际,迷糊中看到床前一条黑影,??挪近,我吓一跳,喊着坐起来。黑影也被吓出了声。原来是母亲。她怕我的被褥不够暖,想进来探探我的脚底,就像小时候那样。我亦记得这些细节。结果我们相互被吓着了。“妈,以后再不要做这些,会吓着你。”“哦。”母亲讪讪地出去了。我又彻底清醒。月光从窗帘的一角漏进来,悲伤也漏了进来。这些年独居,深夜里稍微一丝动静都会引起警惕。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成为这样一个讨厌的中年妇女,穿戴着用疑心缝制的猬甲,皮肤上长满了长短不安的刺,即便住在家这个地方也不能脱下。第二天早上,我陪父母去购买年货,在嘤嘤嗡嗡的露天菜市场,走几步路,就会有一个人热情地过来攀谈。“宝贝女儿回家啦。”“老孙,你女儿捞世界捞得很掂啊。”无一人直接对我发问,一如他们一贯对新鲜事物的态度----熟人的转述更可靠。当然,也有人会扫兴地问:“女儿一个人回来?女婿呢?”父母从不告诉他们我离婚的事情,我猜别人多少已经知道。母亲天真地认为,他们对这里什么事都清楚,可对外边却一无所知。在这个小城,除了回忆童年趣事会带来些许意思,当下,就如脚下所踏的地方,烂菜叶被脚跟压出的汁液和痰液搅拌在一起,黏糊得让人挑不起一丝好感。我无聊地站在一个鱼档口,等着老板杀我们买的那条桂花鱼。忽然,母亲扯了扯我的衣角,示意我看旁边那个鱼档。我望过去,那群正在鱼池选鱼的人边上,有个小矮人,一边朝人堆里挤,一边将一个夹子伸进一个人的衣袋里。不到一分钟,那夹子钳出了一沓钱。不知道还有没有人看到这一幕。我张望一下,本能地想要喊出声,没想到父亲狠狠地拽了我一下,低声说:“别叫,是满崽。”是他?我的心一沉。那个背影如少年一般的他,动作麻利,得手后还不忙着离开,他扯高了嗓子朝鱼老板嚷:“给我一副鱼肠。”鱼老板无暇理会他,要是生意闲的时候,他会在篓子里,翻拣出几副肠肚,像打发叫花子那样扔出去,可眼下他没工夫,他连手套都没戴,两只长年被水浸泡得惨白肿胀的手,一直在鱼池里捞来捞去。见没人理会,满崽才转身离去。这下,我看到了他的脸,挂着一抹得意的诡笑。就像对着一面布满水汽的镜子用风筒吹头发,不到几秒钟,那镜子就清晰可见。偷摸出一小块牛肉干,或者发现了藏在米缸里的几只柿饼,满崽就会这样笑着,分给我一点吃。几乎是一瞬间,我成了满崽的同伙。我一直盯着那个人看,尽管口袋的里布像舌头一样伸到外边,他还毫不察觉。现在,他满意地挑到了一条白条鱼,那鱼挣扎着差点蹦出他的双手。我们没法继续按计划前往香烛店去买祭拜用的东西。也许这些东西并没那么要紧。父母不见得会信什么,但是,过年过节,他们会在阳台设个供桌,烧香燃烛,朝西天方向深深拜下去。父母的故乡都不在这里,他们祖宗的坟茔就是空茫无边的西天。每一次跪拜,母亲都会朝天上唠叨:请老祖宗来我们家吃饭,山长水远,老祖宗多喝几杯,保佑我们一家平安……事实上,在我的记忆中,我家极少有亲戚来探望,过去有不少年节,我们跟杨叔叔家合过。“妈,你知道满崽干这个?”走进马王巷口,周围得以安静下来,我问母亲。昨天我们聊起满崽的时候,不知基于什么心理,母亲并没提起。母亲知道的。其实满崽原先有工作。杨叔叔托人在医院给他谋了个急诊窗口挂号的工作。也曾试着找对象结婚,姑娘们都对这个看上去还没发育好的小矮子深表怀疑。拖拉到三十多岁,杨婶婶在菜市场托人在郊区找了个女人,年龄倒也相仿,就是,第一次见面就挺着个大肚子。将就着结了婚,户口也从郊区迁出来了。孩子生下来没到两岁,女人就带着孩子跟别人跑了。据杨婶婶说,那女人受不了满崽上急诊夜班,孩子白天是有爹了,女人晚上却没了丈夫。后来,不知道被谁带坏了,满崽开始搞那些名堂,工作也丢了。“开始偷东西?”我很怀疑。我断然认为,一个人即使离婚,自暴自弃,也不至于沦落到去偷东西。“吸毒。”母亲迅速地送出这两个字,好像怕这东西在她嘴里待久了。“妈,你经常见到他?”“偷东西?偶尔。不过,这些买菜的人,口袋里不会装很多钱。”已经走到地质局宿舍的铁门口了,楼梯扶手的钢管,不知道被谁缠上了些喜庆的红纸,看上去却更像是在悼念谁。母亲没再往下说,去掏钥匙开门。我回过头想让父亲先走,却看到一路沉默地跟在我们身后的父亲,眼中已经蓄满了泪水。铁门一打开,我抢先冲进那暗绰绰的楼道。…………----摘自短篇小说《病鱼》,作者黄咏梅,原发《人民文学》更多精彩请关注《小说月报》2016年第2期,日出刊阅读链接作家黄咏梅对话:冰明玉润天然色 &冷暖镜像人间事△郭艳▲黄咏梅△郭艳:近二十年中国青年写作赋予当代写作清晰的个体存在感,这种个人主体性日渐在一个审美现代性的维度上开始了对于中国当下生存的文学性叙事。在《负一层》《单双》《把梦想喂肥》等小说中有着对于他者小人物的精彩摹写,在《父亲的后视镜》《小姨》中呈现出自我镜像中的主体性叙事,请谈谈你创作中个体存在感的叙述转换。▲黄咏梅:在你面前谈主体性这个问题,我觉得很心虚,因为我读过你的长篇小说《小霓裳》,早几年前吧,那时我们还没见过。但是我就认定,那里边的女博士,就是你,虽然不完全是你,但起码大部分是你。小说的个人主体性很明确、坚定。几年后我们相识于鲁院,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可以说,在小说里无论是个体的价值观、世界观、美学观都跟现实中的你很贴近,你独立、坚守、知性,就像小说中的女博士。实际上,我认为这样的文学形象在当下小说中实在太少,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我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人去阐释这类形象呢?或者真的是男权社会所一贯秉持的方式----躲避?我的小说,如你所说的,早期的作品主要写他者,在我身上找不到对应的地方,即使连人物的存在感都不明确。拿陈晓明老师对我的评价就是----“去主体性的小说”。我喜欢把“我”隐藏起来,以使得我与人物可以共存在同一境遇中,存在着人物的存在。我认为这样隐藏的好处,就是我可以变身,变身为他者,这样看起来我的叙述转换会显得自然。到了后期,我有了些改变,我的自我在小说里藏不住了,因为我对小说不再满足于呈现,我迫切地希望自我附着在人物身上,以贴切地表达我的想法和判断。这种改变,我理解为从一种不自觉的感性写作转换成一种自觉的理性写作。我读过帕慕克谈写作的那本《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天真和感伤的划分,席勒早就作过阐释,前者的创作倾向于自然性、感性,他们将自我与自然融合并呈现,毫无分裂感,而后者的创作则是理性的,他们时刻感到自我与周遭的分裂。帕慕克属于后者。两者不存在谁好谁坏,只是由个体的想法所左右。当我与自我常常感到分裂的时候,小说自然变得感伤。那么你呢,你在写《小霓裳》时,有没有觉得在那里边,实现了自我?△郭艳:实际上《小霓裳》的写作是为了和自己的一部分过去告别。我这半年就是在不断地告别自己的过去,父母是搁在你和死亡之间的一道帘子,把你挡了一下,老父亲大归让我直面生死,世界至此对于我有着大不同。这半年生活对于我来说是颠覆性,能够听到来自不同时间的声音,在一种无法和过去厘清又纠结于一切记忆的状态中,唯有深夜抄录《心经》才能获得片刻安宁。我明白,对于我而言,《小霓裳》时代真正结束了。然而,书斋生活及其偏狭趣味依然对于我有着某种原初意义。作为受过现代教育的女性在坚硬的现实面前何以确证自己的心性和面目?在日常性中的穿越,在物质主义中的徜徉,在城市人群中的游荡……内在性的分裂造成了自我主体性的碎片和漂浮,在对于他者的碎片化的感知中,小说和文字日渐沉沦在钝感的叙事中,日渐告别纯粹的快乐,却依然期待有着饱满充沛的情感与经验,而我依然希望能够重塑一种自我经验世界的部分完整性。在你的小说中,“冷”的去主体性中,实际上暗含着对于他者主体性的艰难寻找,即便负一层中的女孩,也在地下室中为着自己幻想中的主体性付出了最为骇人的热情。在日渐告别饥饿和战争的日常中现代人既无法体验苦难又无法获得更多的幸福感,现代病由此产生,而现代人的精神病症和现代物质生存方式密切相关。请谈谈《暖死亡》的写作。▲黄咏梅:这个小说写于2007年。也是我第一次给《十月》杂志投稿,当时的责编是我喜欢的作家周晓枫老师,我记得她读完给我打***要我对小说里的一些细节进行修改,有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刻:“你这个小说里探寻的死亡问题,比现在大量小说里那些轰轰烈烈的死亡要有意义得多。”除了感激之外,我还很庆幸,庆幸这个作品落在了像晓枫老师这样的编辑手上。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个小说不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它太温吞了,就像小说里那个胖子,总是在一点点慢慢地咀嚼、吞食食物,它所探寻的死亡问题,看起来一点没有震撼性,也就是说一点都不“轰轰烈烈”。正如你说的,我们日渐告别饥饿和战争,我们日渐满足、和平,直至平庸,轰轰烈烈只出现在艺术品上。正是这些平庸让我们失去了感受力,就像渡边淳一说的“钝感力”。失去感受力,使得现代人呈现了同样表情的面目。小说里的林求安除了他的体重超人之外,绝对不是生活中的异数。对于一个写作的人来说,失去感受力无异于终结。我时刻都在提醒自己,或者说强迫自己。这又很像患上强迫症的林求安。总之,失去感受力或者强迫自己去感受,归其咎都是因为精神慵懒,这种慵懒会一点点地导致精神在舒舒服服中死去。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我应该是很焦虑的。现代人一直都很矛盾的,既求安,又怕安,既需要俗世,又想要挣脱俗世,我也不例外。其实,只要想明白,一旦精神或者说思想摆脱了慵懒,人就不会恐惧肉身的安了,但做到很难。△郭艳:你自己对《暖死亡》的阐释远比批评家要精准,从这一点来说,很多出色的作家都是出色的批评家。《暖死亡》叙述是温吞的,而其隐喻和象征是尖锐的。对于当下中国城市经验的摹写,“暖死亡”无疑具有世纪寓言的性质,这个短篇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如果我写近20年文学现象,一定会让短篇《暖死亡》进入文学史。我们进入一个物质日渐丰裕却前途未卜的时代, 70后写作最突出的价值和意义在于重建现代世俗生活精神合法性。近二十年中国社会世俗生活日渐繁荣。在经历了近现代无数次殖民、战乱、政治运动之后,终于以常态现代人的心态去考虑自己的日常生活,对于现代生存的温和态度成为一种价值共识。2014年以《少爷威威》为小说集名,对于这个短篇小说是否有着不一样的偏爱?▲黄咏梅:嗯,倒也不是对这个小说有多偏爱,它的确是很日常,很世俗的一篇小说。70后作家一贯偏爱写日常生活,甚至还旗帜鲜明地认为现代世俗生活也有它的精神性和审美性,可以说我们对宏大命题做出了近乎集体性的挑战。我不认为这是我们的默契,而是,时代选择了我们这一代,就像时代选择了1949年以后17年时期的那批作家成为政治的传声筒一样。时势造就了我们的书写。我们真诚地表达着这个时代的现实生活。我很喜欢你在《城市文学写作与当下中国经验表达》这篇文章里的阐述:“70后正是以这种对于日常经验的固守才完成了先锋文学没有完成的任务----从文学题材和精神气质上真正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告别, 开始一种现代性的写作,寻找作为现代个人主体性的中国人。”的确如此。如果说60后作家的主体性表达还呈现暧昧或者期期艾艾,那么70后则显得更为决绝。具体说到《少爷威威》这个小说。题目是上世纪80年代香港流行的一首歌的名字,它几乎是我少时对香港的一种想象,花花绿绿,银子多多,生活自由、潇洒,就如这首歌里唱的那样。我生活在广西梧州,方言是粤语,后来在广州工作,也是讲粤语。我是听“香港年度十大金曲”长大的一代,我们见证了香港娱乐从黄金时代到没落的全过程,这过程,就像小说《少爷威威》里的那个东山少爷所展现的一样。这篇小说里有大量的粤语方言。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被认为是岭南小说作家。主要因为我写广州,运用粤语腔调。写完这个小说不久,我就离开广州,调到杭州生活了,我告别岭南生活而投入另一种江南生活。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地理位移决定了精神气息、文化土壤的变更。现在,我很少写广州,几乎不用粤语腔调。实际上,我是很依依不舍的。大概因为这种不舍的情绪,我把《少爷威威》作为小说集的标题。倒并没有从这个小说的日常化的标志性方面考虑,因为,在我这里,写日常不需要“宣誓”,哈哈。说到这里,我有个困惑想请教你,我这样舍弃粤语腔调写作,是否好?粤语因为一向偏离北方官话系统,远离文化中心,不像其他如东北方言、陕北方言等北方语系,说起来都能通,都是一根血管分出来的支脉,而粤语无论从音调还是语序上,都像是另外一支血脉,都会让你们这些北方语系的读者难以产生呼应。在我起步写小说的时候,就有一位北京的著名评论家劝说我不应该只做岭南作家,要摆脱粤语这种“鸟语”的写作,因为他觉得它们阻碍了我的表达效果。我很想听听你的看法。△郭艳:小说家的直觉体现在对于语辞的选择上,《少爷威威》作为一部短篇小说集的名字,的确耐人寻味。我所感兴趣的是少爷威威身上那种天然的城市生活经验描述,当香港的迪斯尼在中国孩子眼中也不过如此而已的时候,少爷威威的生活成了一种过去时态的缅怀,由此日常性经验通过倒转的镜头发现了时代底色上凡人俗世的光影痕迹。所谓的普通话写作是不断丢失方言及其文化魅性的过程,我自己出生于皖西南,对于南方方言无疑很有亲切感。很喜欢经过作家转化之后进入文本的方言,像现代经典作家吴组缃的皖南味道、李?人的巴蜀风格都很让人痴迷。语言即风格依然适用于当下小说,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在言辞的表达中更深地迷失了自我。▲黄咏梅:是的。从某个角度来看,语言是一个作家的精神家园,或者说“根”,因为我们自从有认知开始,语言就是思维的一种形式,语言对于写作的人,就是故乡。方言在逐渐消失,这不仅仅是作家才面临的问题。现代人的迁徙,一代比一代普遍。你曾谈到我们这一代是“无根的一代”----生长在故乡,大学开始离开故乡,大学毕业后到一个他乡生存,直到他乡变成故乡,故乡变成远方。“无根”最直接、具体的表现,就在于方言从自己的日常话语里剥落,最终导致精神上的漂泊。我并不认为精神漂泊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尤其对于写作的人来说,但是,语言失去故乡,意味着作家割断了一段重要的经验----童年记忆。对作家而言,这是进行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很多伟大的作家都谈到了童年记忆对自身写作的重要性,这是我们不该抛弃的。另外,比失去语言故乡更为可怕的是,一种“西方中文小说”的腔调。近年来,我读了不少西方小说。而它们对我写作的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叙述上语感的变化。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练习英语听力,老师说,要反复多听,即使你听不懂也要把随身听放在枕头边,听多了,你的语感就会养成,辨识就会容易起来。西方小说翻译成中文,变成了“西方中文小说”,这意味着一种新的叙述语言的生成,而这种语言不自觉地“干扰”着我的写作语言。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发现我对于破折号的使用频繁了起来。在一句话里,需要解释、转折、加强的时候,我会来一个破折号,这种“破文”的使用,往往使句子加长延伸,读起来绵长拖拉。破折号的使用在大量的“西方中文小说”里很常见。最近,我重新读《世说新语》,重新咀嚼鲁迅先生对其的评价:“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我觉得,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学,不需要插入任何的工具符号,而是以意来作为工具,寥寥几笔,就可以完成起承转合,言简意深,实在是伟大。那种充斥着破折号的段落,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一个搭建了高架桥的城市,它可能会缓解繁冗的交通,可它却在破坏着城市的美观,这是现代化的利与弊。同样,过多的破折号也有可能会破坏我们传统写作的“文脉”。这是另一种你所说的“在言辞的表达中迷失了自我”。△郭艳:中国作家无法用游戏笔墨与及时行乐精神来解构被物化的人和人群,写作依然在坚硬的现实情境中游走,你的写作在触及庸常小人物的时候是“冷”的,同时又带着一种坚韧的精神性想象,比如《负一层》地下室飞翔的遥想,《瓜子》中女孩“我”在中途下了车,努力在纵横交错的轨道中寻找广州的方向。正是因为“我”对于现代都市文明的想象,小说才呈现出了现代少年个体自省和自觉的意蕴。请问这个人物对于你写作的意义。▲黄咏梅:我记得在鲁院学习的时候,你给我们上课,我印象特别深的是你讲到:“古代城市中的人和广大乡土社会中的人同属一个稳定的乡土文化心理结构,有着同构的政治、道德、伦理、情感和审美取向。古代的城市更类似于一个人生的驿站,古人主要有几个理想----功名利禄、衣锦还乡。这样的人生主题,对于大多数进入城市的人而言,最终的结局就是告老还乡,告老还乡是一种安稳的人生结局和生命方式。而现在我们进入城市之后,是没有退路可言的。”《瓜子》里的“我”正是那一大群没有退路的人。城市容不下她,但她在成长过程中,已经强行使自己跟乡村进行了割断,她不再愿意讲一句方言、她接受城市的教育、她的娱乐也是城市式的,尽管她明白自己依旧处于城市的边缘,无法进入真正的城市,命运依旧无法自己掌控,但是,正如你在课堂上说的,这些人“城市理性催生下的心智与情感生长如野草般芜杂,又如小兽般蛮横”,所以,她断然在被送回家乡的火车途中,偷溜下了车,往回走。实际上,她的前方不是她的故乡,往回走也不是她的城市,但是这种“蛮横”和“执拗”主宰了她的人生。说实在的,我觉得她们这些人真的很可怜,身份的不确定使得她们自我不完整,她们是现代都市文明想象孕育出来的畸形儿。△郭艳:“我”沿河铁轨的行走也可以延伸出更为深入的寓意----现代人沿着时间的线性路径狼奔豕突,上演着黑色幽默基调上的悲喜剧。现代和古典被传统所衔接,在断裂的当下,我们更需要回溯的乡愁来衔接古与今的裂缝。现代城市孕育出了更多的精神病人,现代人是没有故乡的无根者,他们在现代社会的漂游浪荡既是过程,也是目的,一如卡夫卡的《城堡》的经典摹写。《小姨》是一篇具有相当阐释空间的出色短篇小说,小说独特的视点和进入历史的路径让你的写作开始直面整体性社会经验和现时代精神气质。小姨是文本层面的主人公,“我”作为叙事者,实质上是真正潜伏在常态生存中的偷窥者、闲逛者和发现者,“我”对于历史与当下的观察体现出了70后一代人独特的宽容与同情之理解的心态。请谈谈这方面的体会。▲黄咏梅:《小姨》是我2013年写的短篇。正如你说的,“我”的确是常态生存中的一个旁观者。有时候我会想,在当下这个和平年代,那些貌似常态的状态下,涌动着多少想挣脱常态而又颓然失败的理想呢?小说里的“师哥”就是如今的常态,而“小姨”就是那些异数的失败者。如果一条河流可以回溯,我们可以看得见过去,实在难以想象,这两个人的结局会是如此迥异。而造成这种迥异的原因是,“小姨”还驻足在过去的河岸上,而“师哥”已经随波逐流了。我觉得他们都是历史的受伤者。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我那位87级的师哥在整理铺盖准备离校的时候,对我说过一句话:“你们是留下来打扫战场的人。”这话当时我听得不知所以然,直到若干年后的某一天,忽然就明白了。我们这一代人,生于和平年代,成长一帆风顺,但是我们却隐约知道自己实际上是站在了某个历史的转折点,就像《小姨》里的那个“我”,她既是一个叙事角度,同时也是那个留下来“打扫历史战场”的人,从残存下来的一张画像、半封书信、撕碎的日记本……这些东西里,试图整理并且保存下来。在我看来,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所需要打扫的“战场”,我们也不例外。至于你说的宽容和理解的心态,我认为这是我最终所要追求的目标----与整段历史的和解。说起来,你也是70年代出生的,你怎么看我们这一代人对历史与写作的关系处理?△郭艳:因为你的《小姨》,最近去法国卢浮宫,特地在小姨钟爱的画像前留影。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观察与揣度,小说中的师哥和小姨是投射在“我”这一代人心中最为直观的历史印痕。在所谓多媒体、历史终结与现代社会体制全球性板结的时空节点上,“我”穿透师哥与小姨的肉身与灵魂,看到的是历史与个体之间的谬误与荒诞。小姨用貌似怪诞的行为来挽救自身的颓败,而师哥则彻底投身于颓败的欲望社会,以新世纪成功“师哥”吸引着长发的小师妹们。即便是相差几十岁的年龄,只要有着欲望都市和商品社会的虚假繁荣,“师哥”们依然会是永远的师哥们,他们以世俗的成功为自己和自己一代人的历史画上滑稽的句号。所以,我认为70后一代人切入历史的方式更具备现代个体的主体性和反思性。如果将自己的写作与传统勾连起来,你如何理解传统?《何似在人间》对于乡土人物和风俗的叙事,在以后的写作中还会大量涉及吗?你如何在写作中重置“死亡”等终极性问题,并使之获得超出庸常的意义?▲黄咏梅:传统在我的写作中,意义更多指向于内部的精神气息,而不是技巧,更不是写作的内容。在《何似在人间》之前,我还写过《档案》,里边也涉及到乡土风物和风俗。这些内容不是我所擅长,因为我从小在城市长大,对于乡村经验,仅仅是跟随父母、丈夫回乡村短暂停留所获取。但是,我对乡村经验、乡土伦理遭遇城市文明、城市伦理所产生的错位很感兴趣,对于那些根深蒂固的东西如何被消解的过程感到既无奈又痛心,大概这些东西很符合我的审美趣味,就像张柠老师说我的小说总是呈现一种“挽歌”情绪。我正在写一个中篇《滴水观音》,也涉及到这类素材,对我来说,把握起来有点困难,但我真的想写。“死亡”这个文学母题,在我的写作中,也是有阶段性的。过去写小说,为了体现“惨烈”和“冲突”,动不动就把人写死。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太草率了,即使小说的逻辑没问题,但用你的话来说,这些死亡都是很“庸常”的。随意地用“死亡”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对于作家来说是很不负责任的,就像《涂自强的个人悲伤》里的涂自强。所以,我现在很谨慎。死亡是上帝交给每个人的***,而向死而生才是我们文学需要面对的问题。就像人们常常引用爱米莉?狄金森给她的老师托?温?希金逊先生的一封信中说的话:“从九月份起,我感到有一种恐惧却又无法向别人诉说,于是我就歌唱,就像一个男孩走过坟场时所做的那样,因为我害怕。”我也很喜欢这段话,并将它视为写作的内心动源。死亡只有通过写作中才有可能超出庸常,因为作家歌唱着越过了它,即使看不见人了,但那歌声仍在。文学就是面对死亡、面对终极唱出的歌。△郭艳:你的小说叙事既有轻盈、灵动的才华,又有冷酷、倔强的心性。你是如何看待“写什么”与“怎么写”的?请谈谈以后的写作路向。▲黄咏梅:这个问题我更想听听评论家的看法,呵呵。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前者能产生文本的意义,后者能产生文本的意味。有意义的小说和有意味的小说共同构成了丰富的小说世界。就目前我的写作体会来说,我会花更多的心思在“怎么写”上,更在意如何能写出让人回味的小说。因为自身的局限性,我似乎不太能建构复杂的故事,所以,我对于“内容”的意义的丰富性不是特别苦心,但对题材的敏感度还是有的。再说,我前边说过,我喜欢也擅长写日常,实际上写日常生活的小说更应该在“怎么写”上下功夫,因为天下并无新鲜事。因为对这个问题,我以前没想太多,也许我理解得不对。△郭艳:影响的焦虑无处不在,对你影响最大的作家是谁?如果有,请谈谈他对你的具体影响。▲黄咏梅:读了不少古今中外作家的优秀作品,我想,在里边总是能汲取到很多看不到的营养吧。我喜欢的作家是有阶段性的。比方说,我大学时代,喜欢废名和张爱玲,还喜欢冯至和里尔克的诗歌。后来,我开始写小说,就不怎么读他们了,读余华、苏童、三岛由纪夫、奈保尔、菲利?普罗斯。如果非要提到对我影响最深的,目前来看是奈保尔和门罗。我想说他们的小说都很对我的路子,或者说我有意识去学习他们。奈保尔是我在以前很喜欢的,他的《米格尔大街》几乎被我翻烂,我特别被他那些既尖酸刻薄又感伤无奈的笔调所吸引,一段时间以来,我将他的尖酸刻薄视为真诚。很奇怪的,40岁以后,我越发怀疑这些真诚。我在门罗的小说里找到了这些怀疑的证据。如果说,奈保尔那些敢于挑剔、敢于撕裂、敢于反思是作家勇敢的真诚的话,那么门罗小说里那些乐于倾听、乐于理解、乐于接纳的善意就是一种更宽阔的真诚。勇敢的真诚是作家在写作时的一种姿态,这姿态随着作家抓起笔的那一刻就必须端起来,而更为宽阔的真诚,是作家的一种常态,它既是生活的也是写作的,它与作家的价值观水乳交融。进入中年之后,我慢慢戒掉了那种被我称为“文艺青年腔”的真诚姿态,试图向一种淡然无声的常态靠近,试图打开世界、打开他人、打开自己的方式变得多声部些。△郭艳:面对新媒体,你如何处理独立写作和市场传播之间的关系?▲黄咏梅:这个问题很容易使人说一些“大话”。谁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被广泛传播,从而赢取利益,所谓“名利双收”。我并没有高尚到说自己不在乎,但是,我实在做不到。我既做不到写出自己想写的作品又拥有市场,也做不到为了市场而写出自己不想写的作品。按照李敬泽先生说的“理想的读者”,虽然有点自我安慰的意思,我还是得说,我暗自期待我的作品有幸能被我“理想的读者”所看到,并喜欢。这是我对自己作为一个“理想的作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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