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1月30日、2月1日~3日、2月5日~6日暂扣非法车辆883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广州市政府通告(穗府规【2016】4号、10号)之规定2018年1月30日和2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番禺大队对小谷围街东门广场、广大商业中心内、华工4学生公寓、省中医對面停车场、穗石村大、新天地、中二横路与北二路交界处,2月1、5日对沙头街福平路、格田大街、沙南路、银建路、银平路2月1、2、5日对鍾村街105国道、解放路、人民路、社学西路、钟村地铁站、钟灵北路、钟灵路、钟灵南路、钟新路、钟兴路,2月1、2日对南村镇板桥地铁站、華南碧桂圆、南村医院、万达万博二路2月1、2、5、6日对东环街东沙工业区、东星路、东艺路、光明北路、市广路、新艺路、兴学路、迎星東路、大龙街傍雁路、城区大道、东兴路、汉基大道、市莲路、亚运大道,2月1、2、3、5、6日对市桥街长堤东路、大北路、德兴路、地铁C口、東沙路、东兴路、东涌路、番禺广场、繁华路、富华东路、富华西路、富华中路、工业路、关边路、光明北路、广场东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环城中路、捷进路、捷进中路、解放路、康乐路、平康路、桥东路、桥兴大道、清河东路、清河中路、盛泰路、西城路、西环街、西丽路、西丽南路、西丽中路、兴泰路、易发街、禺山大道的“非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现场依法决定暂扣非法车辆883台,具体如下:
摩托车车牌号(后5位) |
摩托车车架号(后5位) |
三轮摩托车车架号(后5位) |
电动车车架号(后5位) |
请以上车主在公告15日内携带***、驾驶证和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行驶证、***书、***等)到暂扣路段辖区交警中队(暂扣路段在市桥街、大龙街、东环街嘚到交警一中队地址:市桥街东环路148号;暂扣路段在钟村街、沙头街的到交警二中队,地址:石壁街105国道屏山村加油站旁;暂扣路段在喃村镇的到交警三中队地址:番禺大道北广地花园旁边;暂扣路段在小谷围街的到交警八中队,地址:小谷围街大学城中心大街南尚法街9号)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戓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番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