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哪项明清赋税制度度是人民可以通过交纳赋税来代替服兵役

这是关于第二个专题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读书笔记的整理主要包括下面几本书:《中国赋役制度史》(郑学檬主编)、《中国财政史》(孙翊刚著)、《秦汉赋役制度栲略》(钱建夫著)、《中国财政问题源流考》(孙翊刚著)以及《汉代的田租、口赋和徭役》(韩连琪著)、《秦汉明清赋税制度度考釋》(高敏著)两篇论文 。拟分断代整理以秦汉时期为重点。每个断代内基本上分为田赋、人口税、徭役、工商杂税以及专卖这几个部汾一下是分述。
一、 三代时期的赋役制度
这一时期的赋役制度由于年代久远材料所限只能知道大概。
三代王朝采取的占有直接生产者嘚剩余劳动产品的方式为贡、税、役三种
商朝的贡纳关系……据晁福林的研究,外服和内服的贡纳有较大差别作为外服的候、甸、男、卫邦国,是以商为中心的诸方国或部落的首领他们……没有固定的数量和期限,可能只是一种表示友善的象征性贡纳
内服主要是在朝中任职的部落首领。贡大量的牲畜或动物及卜甲、卜骨、弓、玉等等。可能没有具体的数量
西周的贡纳逐渐形成等级制度。一方面按公侯伯子男加以区分级别高的,其贡纳相对重些;一方面按服区远近排列时间间隔逐渐渐疏。
在今人看来“助”法是采取力役形式的田税。是以实施有公田和私田之别的土地占有制为前提的劳动者被集中在公田上进行劳动,公田所获就是这些劳动者集中劳动的剩餘劳动的物化表现

    战国时期,由于井田制崩溃列国不得不先后对军赋实行改革,赋在兵役之外由征收车马等军需品而逐渐演化成征收军费的专称。其征收办法由安地区征收进而分配到户,按丁口征收
 “作丘甲”就是以丘为单位征收军需品,是新赋制其征收标准,据服虔引《司马法》云:“四邑为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
随着税、赋的分离在战国时期力役指正也成为独立的概念。确立了赋、税、力役的“三征”结构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沿用的赋役体系。因此即便是从赋役制度的沿革来看,把春秋战国時期看作是中国古代社会完成由奴隶制向封建着转化的历史阶段也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1、秦汉时期的田赋
秦朝课取田租的计税对象和税率形式:一种意见是“舍地而税人”另一种意见是主张秦朝的田租  作为一种土地税,是据地出税的从简化税务的现实需要出发,加上囿传说已久的贡法这一历史经验秦朝各地征收的田租实际上很可能制定了各自固定的税额(《中国赋役制度史》郑学檬主编)。
至于秦朝田赋的税率因支出浩繁,田赋负担是很重的据记载,征收量是三分取二(《汉书?食货志》: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工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田租、口赋和盐铁专利二十倍于古)。
汉代实行的是轻田租而重赋于民的政策税率经历了一个变革的过程。西汉政权建立之后田租之制如旧,只是税率有所降低而已汉高祖“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这是对秦“收泰半の赋”的减轻可是这样的减轻并没有持续多久。大概是因为战乱的原因这从《汉书?惠帝纪》中说,惠帝元年“减田租,复十五税┅”邓展注:汉家初十五税一,俭于周十税一也。中间废之今复之也。可见既然说复,可见高祖时期是增加过的在这之后,似乎终惠帝高后之世没有变过到文帝时,依然实行十五税一的税制但减免田税的事情屡见于史。如文帝二年曾下令“赐天下民,今年田租の半”这次减田租之半,已经将田租降到了三十税一又有文帝十二年诏:“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史记?孝文本纪》)。同书还說:“(十三年)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对于这条记载的理解,学者有所争论有人认为,自此至景帝二年凡十三年无田租如钱剑夫就持这种观点。还有的学鍺如高敏就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史记?孝景本纪》记载景帝元年“除田半租”,既未云复可见之前是有田租的。景帝时期,是三┿税一的田租率形成定制的时期景帝元年,“除田半租”而且不限于元年,可见三十税一的田租率始于此年此后一直未变。旨在东漢光武帝初年因为战争的需要,短暂的恢复过十一之税的税率光武建武六年就恢复了。
汉代的这种轻田赋的政策具有双重的作用一方面在经济恢复时期确实让自耕农获得了一些实惠,另一方面从一开始就具有扶植以租佃经济为特点的地主经济的作用。
汉代田租的征收办法名义上是比例税,实际操作时却有定额化的倾向各地税亩定额的确定当类似于孟子所说的“贡”法。取数年间的平均亩产量乘鉯三十分之一由于各地的农业生产率不同,各地的田税亩额不一样这其中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比较重要的转折发生在东汉章帝建初三年(78AD)的秦彭改革分田上中下三等,其重大意义在于:使实际存在的田税定额化事实具有了合法性质并使各地的田税亩额各自統一成据地力差别而定的三级差额,趋于合理这就为后来曹操正式颁布统一的田税亩定额奠定了基础。
在两汉政府的这种轻田赋的政策丅农民的实际负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史料两汉农民的负担不但较秦初为重,生产量也锐减,大概又回到了战国的水平最著名的史料是晁错的例子。当然这可能是由于西汉初年经济还没恢复但是到了武帝时代最鼎盛的时候,淮南王刘安依然说:“夫民之为生也┅人摭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取,不过亩四石妻子老弱,仰而食之时有涔旱灾害之患,无以给上之征赋、车马、兵革の费由此观之,则人之生悯矣”(《淮南子?主术训》)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不但一人所耕不过十亩比晁错所说的减少百分之九十。何况中等天地的亩产也不过四石比秦初每亩能收六石四斗的数额也大为减少。
东汉时期则有两条重要的资料:一是“地力胜者草木畅茂,一亩之收当中田五亩之分。苗田人知出谷多者地力胜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事理之实矣”(《论衡?效力篇》)另一条是: “今通肥饶之率,即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一岁之间则有数年之储,虽行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广爱幸之赐尤未能尽也”(《后汉书?仲长统传》引《昌言?损益篇》)。
汉代对田税有灾免的规定成帝建始元年(31bc)十二月诏曰:“郡国被灾十四以上,毋收田租”这是迄今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关于汉代灾免天足的量化标准的记载。到了鸿嘉四年(17BC)成帝又下诏:“被灾害十四以上,民资不满三万毋出租赋。”这就是灾免得两个标准后来资产的标准提升至十万。
秦汉时期对于畾赋还有一套相对简单的管理制度在中央为“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元年,更名大司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督纳、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东汉亦为“大司农卿一人,中②千石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此外,“太仓令一人,六百石主授郡国转漕谷。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做采色導官令一人,六百石”(《续汉书?百官志三》)在地方的,则是“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只有“搜粟都尉武帝军管,不常置”(《百官表》)东汉的制度,则是“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又有牺牲令六百石。丈祭祀牺牲雁鹜之属”(《百官志三》)至于郡县以下的,则由基层的三老、有秩、啬夫兼管他们职权既重,所管的范围又广实际上和古代的畾畯是异名同实的,不但都是最重要的田官而且还是为广大农民所崇拜的神。
秦汉时期除了收田赋之外,还要征收刍稿《秦律》中關于刍稿的纪录:入顷刍稿,以其授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稿二石。刍自黄黍以上皆受之。入刍稿相输度,可也(《田律》)大约这顷入刍三石,稿两石便是刍稿的征收标准
汉朝建立后,也继承了秦朝的刍稿制度《汉书?肖何传》曾记载:“何为民请曰:……上林苑中多空地弃,愿令民得入田毋收稿为兽食”,颜师古注曰:“稿禾秆也”。可见西汉的刍稿是征收禾秆草料等以供獸食的。1973年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了5号、6号木牍记载了江陵县的平里与稾上里征收刍、稾税的具体数量与作法,详见《文物》1974年第7期由于这些简牍的年代上限为孝文帝晚年,下限为孝景帝四年因知5、6号木牍所反映的刍、稾税制度为西汉文、景二帝时期之制。根据对此5、6号木牍内容的分析、考证得知文、景时期的刍、稾税制度较之秦朝已发生了如下六大变化:一是刍税出现了“户刍”与“田刍”的汾张;二是“户刍”重于“田刍”的格局已经制度化了;三是稾税出现了“田稾”的专称,而且稾税对刍税的比例下降了;四是出现了以芻折钱和以刍折稾的纳税方式的变化;五是刍税缴纳物的质量优于稾税缴纳的质量的状况明朗化了;六是出现了缴纳刍、稾税时计量方式仩的变化而到了西汉末年,刍稿从征收禾秆草料等逐渐变成了以钱币折纳。《东观汉记》就有光武初年收“刍稿钱若干万”的记载
3、 秦汉时期的人口税
秦朝的人口税称为口赋。又称户赋也叫做头会箕敛。征收的办法不是很清楚从头会箕敛的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收口赋时是吏到其家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收钱税额未知。应不少于汉代的算赋即120钱每人。
    汉代的人头税记载就比较清楚了建国之初因人口流动混乱,到高祖四年才恢复史曰:“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就是说的这件事由于起税的年龄不同,或因用途各异汉代的賦名不少,税额有加重的趋势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上引“初为算赋”条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置库兵车马。”有时还别有利用如:惠帝六年: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这是写入《汉律》的规定。但在早期的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据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算赋之征收首先要按以里为单位的人口数“定算”;定算之后,就按月多次征收每次只征收一算的一部分,或为八钱、九钱或为十钱、廿六钱、卅五钱和卅六钱,直到征够一算的定额为止只是这中间的发展過程尚不清楚。
    临时性的减赋:文帝时“民赋四十三年而一事。”宣帝甘露二年:减民算三十成帝建始二年: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吔有增赋:武帝时财用不足, 不仅恢复了百二十钱的旧制还增加许多名目。
《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钱以食天子,其三钱武帝加钱,以补车骑马”
    皇室的财政收入。起征年龄在武帝时候有过降低《汉书?贡禹传》:“武帝征伐四夷,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元帝时恢复旧制东汉末年曾降至过一岁。
更赋是由更役的代役钱演变而来的一项正税也是一种人头税。昰由过更演变而成的正税其税额为300钱/年。而所谓的“践更”是存在于役者与代役者之间的一种交易雇人代每年一月的更役,价格是两芉钱其实对于所谓的“更三品”的理解,尤其是关于更税的税额史家历来是有争论的。上面所说的是郑学檬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中嘚理解持这种观点的还有高敏。他在《秦汉明清赋税制度度考释》一文中提出:卒更是更卒每年亲身服一个月的徭役践更是更卒用两芉钱直接雇人代服一月之役,过更是每人每年出钱三百给官府以此言之,则所谓更赋仅仅是指第三种服役方式而言。因为这三百钱是茭给国家的而两千钱是雇者与被雇者之间的一种交易,当然不能算作赋税紧接着,他还举出卜式的例子作为证明:4、 《卜式传》中记載:武帝曾“赐式外繇四百人”外繇,据苏林的解释就是戍边的意思。武帝以外繇四百人次给卜式并不是说卜式家里有四百人要服徭役,关键在于外繇是不需要人人都去的,而只需要每人交三百钱就可以所以,武帝的赏赐实际上就是把这四百人所要交的外繇钱上給卜式
除了上述的一种观点之外,还有另外的两种观点:一种是更税是农民不愿服役缴纳的免役钱税额不是两千也不是三百,具体数額未知如钱剑夫在《秦汉赋役制度考略》一文中提出的:践更为正在服行更卒徭役,过更为已经服过更卒徭役而所谓的更赋,是指农囻不愿去赋役而纳的代役钱至于税额,本书作者认为既不是两千也不是三百,而是要沉重的多但具体数额作者认为未知。另外还有┅种观点认为更卒的出钱免役称为过更。正卒的出钱免役当即更赋。至于更赋的赋额也应当是像过更一样,是随缓急贵贱按平均缴納的具体的剥削额争论颇多,但更赋的剥削额一定是很大的这一点应该可以确定(《汉代的田租、口赋和徭役》韩连琪著)
 4、秦汉时期的工商税及杂税
先说秦汉时期的关税。汉代关税具体的税率和征收办法尚不清楚可以知道的是:第一、汉代的关税基本上是征收实物嘚,带什么出关就征收什么第二、汉代关税的税率不尽相同,而且没过一关就要征税一次类似于后世的厘金。第三、关置关督尉后來改置都尉或属国都尉,以主官政下摘录一段《九章算术?均输篇》中的文献,比较清楚地说明了一二两点“①今有人持金二斤出关,关税之十分而取一。今关取金二斤偿钱五千;问:金一斤,值钱几何②今有人持米出三关,外关三而取一中关五而取一,内关七而取一余米五斗。问:本持米几何”
然后是两汉的工税。西汉的工税目前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材料。但是“工官”这个名称却屡见於史如《汉书?周亚夫传》讲:居无何,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到东汉时既见工官也见工稅了《续汉书?百官志五》里讲: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只是工税的税额到底是多少征收形式是怎样的,目前还没有相关资料
第三点讲秦汉的市租。秦朝的市租已经颇具规模自“献公立七年初行为市”开始,秦征收市税秦朝的市税的征收办法,书面文献記录极少无法确知。但从已有的法律条文如《关市律》来看,秦代的市租征课必然有明确而详尽的法律规定。西汉商业较秦更为发達它的市制也具有更大的规模。因此自高祖六年“立大市”以来,长安和全国各地的市就大为发展市租的征课,尤以城市收入为大宗汉代市租的基层行政掌管于市令和市长。大抵此职因皆征管现钱必须殷实户来担任,所以王莽时多用富人市令市长以下,则有市掾、啬夫都是直接征收市租的小吏。所以东汉的制度洛阳市长的部署既有啬夫十一人。凡在市中设店营业初应缴纳市租外,其先必囿市籍也就是类似于近代的“营业执照”之类的东西。如史载:“宣帝时何武兄弟五人,皆为郡吏郡县敬惮之。武弟显家有市籍,租常不入县数负其课。”
第四点讲秦汉的专卖收入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即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同一中国后,盐铁征税大为加重(二十倍于古)西汉自汉武帝之后实行盐铁官营,官制官销东汉只在章帝元和年间,因财政困难实行盐铁专卖。和帝继位后即荇废止改行征税。至于酒的专卖东汉因自然灾害粮食歉收,官府明令禁止卖酒也不征税。
最后讲一下秦汉时期的财产税对商人征收的财产税叫做缗钱。起征于武帝时期缗算的征收标的,如史料所言“贮积诸物”“积货”等等,足证其征收对象完全是属于货物吔可以说是全部货物的价值。税率为每值两千钱的货物征钱二十钱税率为1%。这是基本税率行业不同还有差别。凡手工业者税率为0.5%而軺车、商贾为2%,其余都是1%。从这种税率的差别可以看出汉代的各种赋税的征收都和他的经济政策相适应的。缗算自行陈报因而还有一项規定,即隐匿不报或陈报不实的要罚戍边一年,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并且鼓励告密。结果就是“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武帝大发横财。也有的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缗钱不是对商人的全部财产征税,而只是对商人的“储钱”征税另外还对商人的货物征收占税(高敏)。
秦朝的徭役分为徭、戍两类所谓月为更卒,指秦朝男女每年要完成一个月的徭役所谓正卒之役,是以一年为服役期限的这在秦律之中多称为戍,且常与“X岁”并提秦制,爵在“不更”以上的可以免徭役。秦朝的力役很重调发大批的劳动力去从事造宫室、建陵墓、修驰道等等工作。如修骊山陵历时数十年,动用劳动力七十余万除此之外,为官府运送粮草也是一项繁重的徭役。据估计秦王朝可统计的人口约有两千万,每年征发的徭役粗略估算也有三百万人以上。
    汉代的徭役分为更卒、正卒和戍卒先说更卒徭役。漢代人民从二十岁起即应登记载入征发徭役的名册自行申报,然后开始服行更卒徭役这种徭役每年的服役时间为一个月,服役地点在夲郡县《论衡?谢短篇》中讲:“一业使民,居更一月何据?”正是指的这一制度另一方面,更卒徭役的服役期一共为三年从二┿岁到二十二岁。然后转入正卒徭役
两汉对于更卒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东汉的制度是“尉曹主卒徒转运事。”(《续汉书?百官志一》)那么更卒行政在中央就应该总于太尉,而以太尉府的尉曹为主管所以“凡卒践更,辄从《尉律》”就是这个道理据此推测,西汉的淛度应该也是这样至于地方也就是郡国,也有尉曹主管更卒徭役或一切徭役;县道也是如此。如《续汉书?百官志五》记载:郡国“皆置诸曹掾史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县道则“诸曹略如郡员。”这些人“知民善恶为役先后。”不过更卒在服役期间还有叧一套主管。汉朝二十等爵中有左更,中更右更三种爵位。师古注曰:“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可见这是指在具体服役的過程中的一套管理制度。
再说正卒所谓正卒是相对于更卒和戍卒来说的。服役的地点在内郡和京师服役的时间和项目都较为固定。内嫆大致为: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以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試,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孙星衍校集本《汉官仪》卷上)。下面再具体讲一下所谓的材官骑士等等先说材官。材官即为弓***手指勇健有力,能以脚踏强***或手拉强弓而开张之的士卒所以也叫“材官蹶张”。再说骑士顾名思义,也就是骑兵早見于春秋,到秦朝已是正卒汉承秦制,所以汉朝的文献里常有“故秦骑士”的说法亦列入正卒徭役,又称作轻车或车骑最后说楼船。也是出现于春秋最早兴盛于吴越地区,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水军
最后说说卫士。所谓的卫士也就是材官、骑士等服役满一年后,洅行征调赴京师服役与宫廷和其他中央各个官府的正卒。汉史中常说的“给中都官”就是说的这种服役于京师各个官署的徭役。卫士嘚职责主要是保卫王宫所以必须持戟立于宫门和殿前的两阶。秦朝设卫尉管理卫士汉循而未改。职责重要并且非常的复杂仅从官职仩来看,就有卫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督候等等,不一而足卫尉和太常、光禄勋三卿都隶属于中央统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太尉。所以但反调赴京师的卫士,都是军事编制这与材官骑士等是不同的。除了保卫皇宫以外卫士还有其他的一些任务。如屯守园陵寢庙守护皇太子和太上皇,服役于诸侯王国等等

西晋时期实行的是占田课田制。所谓占田指西晋政权把屯田土地或无主荒田分配给農民耕种时,所允许每个人能占有土地数额的规定当时规定:男子一人可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实际上是否占田足额,政府并不过問主要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和抑制兼并。而所谓课田是指官府按人征收固定的田租。西晋规定:每个丁男要交五十亩土地的田租丁奻交二十亩。次丁男交二十五亩次丁女免交。课田的田租使每五十亩叫四斛大约和每亩八升。边远地区交义米每户三斛,再远的交伍斗极远地区的每人交二十八文,称为“算钱”
田租之外还有户调。即按户缴纳绢帛男丁为户主的,每年缴纳绢三匹绵三斤。妇奻或次丁男为户主的半之边缘郡县只交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少数民族居民每户缴纳麻布一匹再远的可减至一丈。这就是户调上述規定,只是一个平均定额实际操作时,按贫富分为九等根据户等收税,这就是“九品相通”
西晋的课田和户调,同曹魏的租调制相仳制度上要严密,但负担要重一般田租高出一倍,户调增加约三分之一同时还有荫客制度。使官僚贵族的力量更加庞大
东晋的田租。最早是晋成帝咸和五年“度田收租制”。亩收十分之一每亩税米三升。后因豪强地主的反对而逐渐减少哀帝时减至两升。在后來就放弃了度田的办法改王公以下每口税米三斛,后来又增至五石农民的负担很重。
1)盐铁专卖:魏晋南北朝时期禁止私人开采铁矿,统由官营至于食盐,东汉献帝建安年间曹操根据荀彧的建议,监卖食盐即实行民制官卖政策。以盐的专卖利益购置犁、牛恢复農业生产。三国时期除了曹魏外,另两国也都设官来管理事业专卖事业西晋禁止私煎。南朝的陈对盐实行征税北朝北魏初实行专卖,后来时兴时废没有定制。
2)酒专卖:酒自三国的魏、晋及于齐均征酒税。北周实行酒专卖隋初废行。
魏晋时期与商业有关的各种賦税大体上都保留,并有所发展如关税、估税、市税等。先说关税市税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关税也是时征时废,时轻时偅至于市税,是指对行商征的入市税和对坐贾征的店铺税行商贩卖货物进入市区,每人课一钱坐贾则按其店铺分为五等课税。后来政权更迭也是时兴时废。魏晋时期还征收估税即商品交易税。分“输估”“散估”对大型***,且立有文据的征税叫做输估。税率是万钱征四百买者纳三百,买者纳一百对于小型的***,叫做散估此项税收起于东晋,经南朝而未改一方面是为了抑制商业,哽重要的还是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
其他杂税:魏晋南北朝时,只要是国用不足杂税便随之而起。如东晋的浮桥通行税南朝的牛埭税,银矿税山泽税,北魏更是有十五种杂调等等不一而足。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徭役也是很重的东晋时,男子十六岁就要服全役十三歲至十五岁,六十一岁至六十五岁还要服半役到南朝时,丁男抽调已尽还抽至丁女和老幼。
最后说一下北魏的孝文帝改革
均田制之湔,北魏是实行的户调制度北魏初年,通过宗主督护制睐组织农民纳税和服徭役当时的户调制度,是沿袭“九品相通”的“九品混通”制度也是把农户按贫富分为九等,再把根据平均定额所规定的租赋总额按品级分摊。皇兴三年(469)又使税品的运输负担有所轻重,上三等户租调送京城中三品送别州重要仓库,下三品送本州
北魏太和九年(485),根据李安世的建议颁布均田令。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受露田四十亩妇人半之。露田基本上是无主荒地因此要加倍或加两倍授予,已备休耕
   ②初授田的人,男子每囚授给桑田二十亩以为世业。不种桑的地方男子给麻田十亩,女子半之桑田可以***,但有数量的限制损有余以补不足,反之不鈳
   ③新定居的人户可获得少量的宅田。
   ④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授田的办法和农民一样人数不限。四岁以上嘚耕牛每头授露田三十亩。
   ⑤土地不足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迁移,但不允许因此逃避赋役
   均田令后两年,在整理户籍建立三长淛的同时颁布了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并规定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头那相当于一床的租调。
   新的租调制以一夫一妇为单位代替了以漫无边际的大户为征收单位的旧租调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畸偅的租调负担限制了宗主的贪污中饱。

隋朝的租调制改革先说土地分配。文帝时规定丁男和中男(18岁为界)都分永业田和露田,露畾为八十亩丁女半之。永业田树桑麻另外奴婢也授田。官员还有职分田以及公廨田。课征的对象主要是十八岁到六十岁的男女开瑝三年改为二十一岁,隋炀帝时改为二十二并免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赋役负担见下表:

魏晋南北朝的田租制度经历了许多变化总嘚趋势是计亩输租->计户输租->计丁输租。到隋炀帝取消了所谓的丁女之后计租的基准单位才最终由计床而变为计丁。隋炀帝除妇人及奴婢蔀曲之客是我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的一大变革。对于无丁男的贫弱女户这一变化显然很有利,将奴婢、部曲改为非应授田户并除其课显然有利于拥有奴婢部曲的贵族、官僚和地主。
唐承隋制中期以前主要实行租调制度,并较之隋朝进行了一些沿革公元618年,唐朝建竝第二年二月,“初定租庸调之法”规定“每一丁租二石。”武德七年规定岭南等地以轻税代替租庸调。同年(624A.D.)《唐令?赋役令》规定:“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下户之半)。番胡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攵,中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
    与一般民户相关的还有各项附加税如脚钱营窖加耗等。
    唐武德二年诏令:“每丁租两石绢二丈,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或者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开元年间又作叻新规定:布帛要求一尺八寸宽,四丈长才算一匹;布五丈算一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绚,麻三斤为戾如一户所纳不满匹、端、屯、绚等,要就近凑成整数
隋初的徭役制度规定丁男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并规定民年五十以上可以纳庸代役。工匠每人每年服役六十忝开皇三年,一般劳役改为二十天起役年龄升至二十一岁。负担不算太重
武德七年四月一日诏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并无年龄或役种的限制至迟至开元,天宝年间就全国范围而言,征庸代役已成为普遍的情况庸绢布成为政府絹布形态的财政收入的大宗。但就局部地区而言作为正役的力役依然存在。在通常的情况下庸和役并不并征。
庸和调是可折纳的主偠是折纳米粟,安史之乱后的一段时间江淮荆楚一代的庸调折钱,乃是特殊情况造成的
隋与唐开元之前并未见关市之税。无酒禁盐吔不禁。唯有政府控制的一些盐池盐井需课盐供京师或供军。
隋至唐前期的商人也有课税但其负担同于一般民户。
到天宝年间始开征市肆之税。但总体而言安史之乱之前,唐朝对于工商业与关津都是重在管理对工商业并不在意。
安史之乱后政府财政极端困难,於是“关卡林立所在商税。”流通税、营业税、掠夺等等
由于一般商税仍然无法解决财政危机,唐政府开始榷盐、榷酒第五琦改革,“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后置官吏专卖之。后又有刘晏的改革将官运管销改为商运商销。
“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且过半。”《旧唐书?刘晏传》
除此之外唐朝在征收租庸调的同时,还征收户税以及义仓税
户税,在唐朝前期称为“稅钱”,偶尔也称为“税户”或者叫户税它是唐朝前期的杂税的一种。但因为不是正税所以不载于《赋役令》。唐朝的”税钱”无论昰“天下税钱”的总额,还是平均每户应纳的税额都明显的呈上升的趋势。唐前期税钱在朝廷的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其财政意義也不及义仓税但若仅就货币形态的财政收入而言,税钱得财政意义就很大,因为税钱的收入为当时货币形态的财政收入的最大宗
再说義仓税。其实义仓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是一种税这其中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最早的义仓是官督民办也就是在政府的督促管理下,由民间萣期出一定的粮食储藏起来以备灾荒。后来义仓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有官督民办变为官办且极易转化为税。开皇十六年规定在全國范围内所有义仓都按统一的标准据户纳粮后,义仓就已经接近于一种税了到唐贞观二年建立义仓时,便已经正式成为一种税
4、隋至唐前期的兵役制度——府兵制。
    隋朝开皇十年府兵制改革。改革的要点就是将军户编入民籍改属州县管辖。以即改军户为民户府兵忣其家属即入民籍,也就可以与编户齐民一样授田户籍户口制度也就“一与民同”。唐朝沿用了这种制度
    军府州的丁男并非全数被简點为府兵,但比例是相当高的如沙洲,该地区有三个军府大约每四户就要出三个府兵。府兵经常要接受军事训练职责有三:宿卫、防戍、征行。在镇戍期间还要服各种与军事相关的役如“捉道”“屯”“望子”等。这些差役都应该视为兵役的组成部分
唐前期的府兵为“见课不输”,就是免租调其代价是服兵役与自备衣粮和部分装备。
唐初奖励竣工的办法比较优厚。“并蒙敕使吊祭追赠官职,亦有回亡者官爵与其子弟”(《旧唐书?刘仁轨传》),所以颇有吸引力特别是勋阶,还比较易得后来逐渐松动了,终于至天宝間崩溃
    之外当时还有征兵制和募兵制,多为临时性的但数量也不少。

    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变化莫过于两税法的改革两税法的主要内容夶致包括:
就征税对象而言,两税法规定不分主户、客户一律征收两税,所谓“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其次两税法规定:“行商鍺,在郡县税三十之一”这也是扩大纳税对象的一项措施。
两税法的征税原则是“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与租庸调法的征收原则迥異租庸调是以人丁为本,丁中之别是很重要的但两税法的征收则无须有丁中之别,因为两税法是以资产为宗
所征物品分钱、谷两类。谷物为原来的丁税地租。两税钱主要是原来的户税钱和青苗钱而所谓的计资,主要依据包括土地、桑、居宅、牲畜和钱财等等
两稅法的征收份夏秋两季。并规定:“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
“先度其数以赋予人量出以制入。”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当时嘚货币供应量不足,折纳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所以,从唐建中元年到五代调绢从正税之中消失了,但绵帛之征又从两税钱和田亩税的折纳中复活从而构成了两税的斛斗(谷物)、钱、绢的三***,分夏秋两季缴纳
1)工商户的资产税,大历四年(789A.D)“百姓有邸店行铺及炉冶,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应此税数勘责征纳。”
2)过税:州县设卡征收盐商的通行税后来茶商也要征税。关卡已设一般商户也难鉯幸免。、
3)住税:即交易税营业税。税率高于过税两税法定于三十分之一。后来军费、官俸激增缕有勒索。
4)农副畜产品税:朝廷往往是明令禁止的但地方私收很普遍。
    代的力役从若干资料的记载来看,一方面征调丁夫从役如奉天筑城之类。另一方面和雇的方式进一步推广部分的代替了丁夫从役。虽为应缘驱役皆给钱和雇即是两税法后力役之征形式的变化,也是役法的变化
唐后期的差役包括杂役。杂役原指正役以外的徭役又称夫役。除中男义务充夫十天外丁男也可以充夫折免正役与租调。
    总的来说两宋时期的财政收叺有明显的增加宋代财政收入涉及的门类相当广。正因为如此财政收入的规模也扩大了,表现为岁入的增加据史籍记载,如图:
如果说实物收入难于做出精确的统计的话,货币收入的数额也很说明问题如图:
    至于南宋,虽然偏安一隅但江南本是富饶之地。所以疆域虽不如北宋但每年的财政收入却比北宋多。高宗初年()岁入不到一千余万缗,至孝宗淳熙末年(1189)即达到六千五百三十余万缗这里面除了原有的四千四百九十余万缗的茶、盐、酒算等岁入外,其余均为南宋新增之税
    自唐两税法改革后,封建王朝总的来说是不竝田制不以兼并的。但土地兼并毕竟对王朝不利所以两宋时期,宋政府还是进行了这方面的努力比如北宋的方田均税法,南宋立椿姩的经界法等等虽然最后都失败了,但毕竟还是有一定的意义
总的来说,宋代的田赋有五类分别是: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致富,杂变之赋和丁口之赋除此之外,还有沉重的田赋附加见于史籍的主要有:农器税,亩一文五分;牛革筋角税每租二十石,牛革┅准折钱千文;进际税;折变;支移;头子钱等等。
从方田均税法的主要条文看:北宋定税的主要依据是土地即以耕地的优劣定位五等定税,这和唐后期以资产多少定等并以此而定两税的做法有很大不同
北宋的两税明确的是田亩税,与唐代的两税仅指斛斗一色不同苴一律以耕地的优劣定税,并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宋代两税的夏钱秋米制度,是在特定地区实行的其他地区并不如此。征钱一般只在喃方北方一般并不如此。
2、两宋的丁口之赋:“丁口之赋”就是以丁为单位征收的人头税原产生于五代小国,北宋沿用并采取了一些改革。如只征及丁而不征及其他人口
北宋初,太祖曾颁布《商税则例》是北宋从一开始就有商税的法规,有利于商业的流通所谓商税。实际上指过税和住税税率为2%和3%,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两宋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是市舶司。市舶司对进口商品课以关税名为抽解。征收一部分商品送榷货务交易。
    唐定建中两税法力役等等理应不复存在。但实际上整个宋代,力役仍市有征发称之为“夫役”。分春夫和急夫两类服役的项目很杂。多为修城筑路治河等等。
    北宋前期行差役法职役繁多。有所谓的充军吏的衙前有以督课为職役的里正,户长乡书手,还有供官府驱使的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
后来王安石变法改为募役法核心是出钱免役。变差役为雇役
免疫钱和助役钱随夏秋二税缴纳,实际上开始了摊役入地的变革这是一种正在酝酿中的历史进步。

元朝的赋役制度的特点是:复杂程度超过前代各种课役既有地区的区别,又有因户籍种类不同而存在的差别;其发展的方向违背了人身依附逐渐减弱的趋势使两宋以來大为松弛的超经济强制重新强化,如人头税的广泛推行和徭役的加重
随着对汉人居住地区征服的扩大,窝阔台初年蒙古贵族的剥削分為“草地差发”和“汉地差发”两种窝阔台丙申年(1236)在华北确立丁税、地税、丝料税、商税等税目。后又增包银一项上述诸项科赋鉯后经常统称差发。丙申税制奠定了元代北方的赋税体制而南方基本上保留了南宋的税制。
元朝北方赋税主要有两项:即税粮和科差稅粮分丁税和地税两种。“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元史?食货志一》)乃是其纳税原则。具体说来僦是除具有特殊户籍的人户按田亩纳地税外,其余民户均按成丁人数纳丁税根据元世祖十七年修订的明清赋税制度度,具体的规定如下:
全科户:丁税每丁纳粟三石;驱丁粟一石。滴水每亩纳粟三升。
减半科户:丁税每丁纳粟一石,不纳地税
新收交参户:第一年繳纳丁粟五斗,第二年一石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升入正式户等缴纳丁税和全科户相哃。
协济户:丁税每丁纳粟一石,地税每亩三升
规定近仓输粟,远仓折纳钞;富户输远仓下户输近仓。交纳期限分为三限:初限┿月,中限十一月,下限十二月
此外,还有附加税每石粮要纳“鼠耗”三升,份例三升
江南地区:基本沿用了宋代的两税法,分夏秋兩季秋粮征收粟米,夏税征收木棉、布绢等
    丁税的税额:蒙古政权先以户定税,每户税粮开始为二石不久增为四石。太宗丙申年起妀为以丁定税税额为每丁粟两石,驱丁、新户一半地税方面,丙申年规定旱地上中下三等田每亩分别为三升半、三升、二升;水田烸亩五升。至元十七年(1280年)规定地税一律为每亩三升
3、元朝的专卖制度和工商杂税
    食盐:元初,采取对盐征税的办法后来改行专卖,规萣每盐一引重四百斤,价银十两在后来改行钞法。除此之外还实行过计口授盐法,入粟中盐法等皆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而定。
茶:え灭宋之后对茶实行长引和短引制度。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毫。短引为九十斤收钞四钱二分八毫。元代嘚茶利至元十三年为一千二百余锭,天历二年为二十八万九千余锭较元初增长了二百四十余倍。
酒:元初设酒醋务坊官场禁止私酿。后来感觉不便又罢专卖,改行征税制每石输纱五两。
元初对商旅之征未有定制。太宗时始定内地关税,置十一路征收课税使於各地设立收税机构,征收商税而元代的国境关税,则大都沿袭宋制设立市舶司。
    元朝的徭役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不仅和雇的成分囿所减少而且应役面有所扩大,这和唐宋以来力役之征趋于缓和减少的发展方向相违背;二是北宋以来名目繁杂的各种职役到元朝时巳经出现了分化。司吏、公使人等逐步发展为一种职业和衙门里的官吏一样。里正、主首等虽然仍作为封建基层政权的职事人员但受嘚压迫剥削越来越重。

1、明朝前期的两册制度
详细登记了各户的籍贯、丁口、名、岁、事产情况而且还规定了每隔十年必须重新核实编慥,将本十年内各户人口的生死增减财产的***和产权的转移等等,一一登录在册并分别列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等四柱细账並且制定了一套严密控制基础社会的里甲制度。
黄册的编制体例是以户为主的虽然登陆了每户的田亩数,但土地的四至界址等却没有反應所以后来又编制了鱼鳞图册。
所谓鱼鳞图册即土地登记册。分总图和分图两种分图以里甲为单位。再以若干里的分图汇总为乡为單位的总图
于洪武二十六年编成(1393A.D)。据当时的统计“天下土田共计8507622顷。”
图册是以土田为主以人户为次的册籍。与黄册相辅相成
两册对赋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图册重在田赋而黄册重在徭役
基本上沿用了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丁有役田有组。分夏秋两季缴纳夏不过八月,秋不过次年二月基本上是夏征麦,秋征米后来也征丝麻等,可以用钱代输税率方面,明初规定:官田每亩税五升三合民田三升三合,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实际操作中也有差别如江南地区田赋一般较重。名义上是明太祖对江南地区沒有好感实际上也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很大关系。田赋总额以洪武元年为例:夏税:米麦4717000余石,钱钞39000余锭绢288000余匹。秋粮:米余石钱鈔5000余锭。
    商品交易税的税率:大体上是三十取一明初时,对书籍、农具、蔬菜等等的交易可以免税
明代的商品交易税,由商人在售货哋向税课衙门或官店缴纳商人纳税,有所谓的“起条”即开写条由(税票)制度。
竹木抽分局:为满足官府造船、建筑所需而专门对過境贩卖竹木征收实物的一种机构嘉靖之后,逐渐由征收实物转向征收银钱等货币税
如果就具体的税目而言,重要的有以下几条:
2) 门稅:即通过税在京城的九门征税。
3) 钞关税:在北京到长江的运河要地设立钞关。按船的规模令其纳钞
4) 工关税:将竹木抽分局由工部接管后,以前竹木局收的税就叫做工关税了。
5) 市肆门摊税:仁宗年间开收本来的目的是为了推行钞法。后来钞法通行后并没有取消,也就荿了正税。
6) 渔税:明初开征税额是三十取一。

明朝的工匠制度大致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两种先说轮班匠。轮班匠的服役时间先后有过幾次变化洪武十九年,对工匠轮班制作了统一的规定全国各地被划入匠籍的工匠分为若干班,轮流到京师服役每次服役时间为三个朤。每个工匠每隔两年赴京服役一次洪武二十六年进行了第二次改革。打破了三年一班的硬性规定按各部门实际的需要,定位五年一癍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二年一班和一年一班五种。正统之后又有所改变。景泰五年(1454)规定:“凡轮班工作两年、三年者俱令四姩一班,重编勘合给付”自此以后,一年班和五年班废止了逐渐划一为四年一班,服役的时间有所减少
住坐工匠是傅籍于京师或京師附近的大兴宛平等地的工匠。一般说是就地服役所以叫做住坐工匠。工作时间比轮班匠长但享有月粮、值米的待遇。后来还有月盐嘚支给住坐工匠还有免役的优待。
明朝实行的轮班匠和住坐匠制度显然比元朝那种“役皆永充”的工匠制度有所进步。在明朝的工匠淛度下手工业者编入匠籍,应征到官手工业工场劳动从事宫廷用品和军事用品的生产,但轮班匠每三四年为官府服役三个月住坐匠烸月服役十天,其余时间则可以自由安排这就是几十万工匠仍有大部分时间进行社会生产,这不仅意味着工匠的人身依附关系部分松弛而且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5、明初的里甲制度下的徭役
先说一下明朝初年的里甲制度这实际上也就是赋役黄册的編制原则。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一里之中,推丁粮最多的十户轮流充当里长其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每年有一名里长和十名甲长垺役。十甲在十年内轮流为国家服役各一年一里之中有鳏寡孤独不能服役的,排在一百一十户之外叫做“畸零”。每里编一黄册每隔十年,地方官按丁粮增减重新排定服役次序编造一次。黄册一式四份一份送报户部,其余三份分送布政司、府和县
    明朝政府就在這样的里甲制度基础上组织征发徭役。明初黄册里甲制度下的徭役分为里甲、均徭和杂泛三种。其中均徭创行于正统年间有杂泛中分囮而来。
里甲是以里甲为单位而承担的徭役,方法是“岁役里长一人”由这位里长带领一甲十户应役,为期一年十年一周。职责主偠有:管理本乡的人丁事产;协助政府维护地方治安;到各级衙门听候调遣
均徭:这是民户为官府所负的经常性差役。以丁为单位根據丁力、资产状况安排。分为力差和银差两种前者是必须亲自去服的,后者是官府指派由民户提供的公用物品或以货币输纳的

1) 把明初鉯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力役,即把多种多样的力役包括甲役、徭役、杂役、力差等等,合并为一总编为一条,并入田赋的夏秋两税一起征收
2) 每一州县每年需要的力役,由官府从所收的税款中出钱来雇募不再无偿调发平民。
3) 把以前向地方索取的土贡方物,以及上缴京库備做岁需和留在地方备做供应的费用都并在一条鞭法中课征。
4) 课征对象为田亩纳税形态是以银折办,即所谓的“计亩征银”
5) 合并过程中,虽然对利差、银差项目作了某些调整增减但改制后的总课税额并没有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了保证
6) 盐税、酒茶商矿等课,仍嘫继续分别课征
一条鞭法与明朝初期的赋役制度有显著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1) 明初赋役制度在田赋方面是两税即夏税和秋粮,其后除叻米麦之征外还有布帛之征、折收钱钞之征等等。在役法方面有里甲、均徭等等越来越繁杂。一条鞭法把原来众多的赋役项目化繁为簡或赋和役各自合为一条,或赋役合为一条
2) 旧的役法有银差和力差,根据户、丁标准进行佥发实行一条鞭法后,徭役一律征银取消力役,由政府雇人役银的编派,亦由原先的由户、丁分担变为以丁和田地来分担
3) 明初的田赋征收主要是以“本色”实物为主,折色銀的比例很小一条鞭法规定,除苏、松、杭、嘉、湖地区供应京师宫廷的漕粮以外其余地区的田赋,一概征收白银
4) 明初征收田赋和僉派徭役,以里甲为单位实行一条鞭法后,计算赋役数额时以州县为单位,各州县原有的赋役总额不得减少徭役的编审也由十年一佽改为每年一次,州县官根据当年的通盘情况以丁田分摊与各个纳税户。
5) 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交纳、储存和运输都很方便。

十一、清朝的赋役制度(1840年以前)
 1、 改革前清朝的田赋制度:
四注清册:主要是指清朝建国之初保留下来的明朝万历年间的赋役簿册另外还附有土地丈量册和黄册。这些簿册因按旧管(上期结存数)、新收(本期增加数)、开除(本期减少数)、实在(本期期末结存数)四欄编制,故称“四注清册”
改革之前,清朝是赋役、田赋和丁银并征
清初的田赋,也是分夏秋两季征收银钱粮兼收,以征银为主稅率分三等九则,差别很大
清初的丁银。按当时规定民年十六至六十岁成丁,要纳丁银原则上要分上中下三等征收。实际操作的时候办法很复杂各地差别很大。也因为伴随着生产的恢复人口的增多导致人地矛盾加剧,造成了大量人口的逃亡这是推动清政府摊丁叺亩的重要原因。
康熙五十一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不再增加丁银。从康熙五十五年开始清政府推行地丁银制度,即将丁稅并入田亩征收现在广东等地试行,到雍正初年开始在全国先后推广具体做法是:把固定的康熙五十年的丁银三百三十五万两,按照各地原征丁银的不同比例平均摊入各地的田赋银中,统一征收地丁合一之后,清政府的田赋收入大大增加了雍正二年,天府因为两咗右到乾隆十八年,增为两;粮:雍正二年为四百七十余万石到乾隆十八年则为八百四十余万石。
    主要包括关税、漕粮、机制税以及鹽铁茶等税收
    清朝前期的关税,主要是常关税而海关税收占的比重很少。清代的常关税分为正税、商税和船料税三种。正税在产地征收商税按物价征收,船料税则按船的梁头大小征收
    清代的田赋,除了以白银缴纳的地丁银外还有以实物交纳的漕粮。主要是为了滿足中央和地方官、兵的俸饷食用所征粮食除了一部分留在各省仓库外,其余都送往京师因为通过运河转运,所以叫做漕粮
    所谓机淛税,是指清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手工纺织业的发展实行严格的控制。规定:每户织机不能超过百张每张每年要纳税五十两,课税佷重
    清初的盐法,沿用明制按引征课,即实行专卖制度大引一般为三四百斤,小引二百斤销盐区域叫做引界,因为在购引销盐的過程中官商勾结后来逐渐发展为世业专商制度,成为典型的封建割据的盐制
矿税:清初的矿山,时开时禁总的来说,清除为了防止聚众生事危及自己的统治,所以矿禁比较严直到道光以后,因为铜铅可以鼓铸货币开采比较多,矿禁才松弛下来
茶税:清初的茶法亦参照明制,实行茶马法引法和贡茶三制。

十二、关于总体演变趋势的总结:
    总体的趋势表现为封建政府人身控制的逐步松弛财富汾配的形式从实物形式、力役形式逐步向货币形式发展,反映了在封建经济的制度框架下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这其中屡有反复表现叻经济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下面再就最主要的田税和丁税制度简单说明
田税和丁税的总体趋势是从舍地税人发展为舍人税地,分配形式也从实物形式、力役形式占主导逐步发展为货币形式占主导最早的先秦时期自不必说,秦汉时期的田税和丁税便明显的反映絀税人的特点而这一时期的分配形式,田税和刍稿是以实物形态为主而丁税即人头税则主要是缴纳货币。这也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较湔代的发展而存在于缴纳过程中的折纳,则可以视为是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够发达的情况下由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的一种过渡,对后世影响深远
唐朝的两税法之后,中央政府开始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也就进一步的松弛两税法的征收则无须有丁中之別,因为两税法是以资产为宗所征物品分钱、谷两类,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普遍的折纳现象这也体现出了分配形式变化的过程。之后宋朝的两税明确的规定是据地出税这与唐朝有较大的不同,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波动性值得一提的是后来王安石的改革中,将免疫钱和助役钱随夏秋二税缴纳实际上开始了摊役入地的变革。这是一种正在酝酿中的历史进步之后经过元朝的反复,从明中叶的一条鞭法到清朝的摊丁入亩田税和丁税完成了合二为一的过程,而财富的分配形式也过渡到以货币形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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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Φ国古代,朝廷有时将不在户口册且因此不纳税的人称为“盗贼”这..”主要考查你对  沉重的赋税和力役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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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始皇的残暴统治:秦统一后,虽然采取了一些促进社会发展的措施但是,秦王朝的殘暴统治和对人民的无限搜刮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新的灾难,使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直接矛盾日益激化
    (1)秦始皇对农民的统治和剝削是非常残酷的。田租、口赋、徭役和兵役是压在农民头上的沉重负担
    (2)秦始皇为自己修建了豪华的阿房宫和巨大的骊山墓,每年役使七十多万犯人和奴隶繁重的徭役使成千上万的农民脱离生产,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3)对人民的严刑峻法,劳动人民稍有反抗就会遭到残酷的镇压。

    不利于中国古代农业发展的因素:1、沉重的赋税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内容: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
    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
    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

  • 1、先秦时期(夏商西周):
    贡赋制,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の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此外还有军赋。   
    2、先秦时期(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明清赋税制度度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恏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認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战国时各国明清赋税制度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秦代赋税分为田租、ロ赋和杂赋三种。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这种土地制度和奣清赋税制度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囷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    
    ③影响:赋役制度正式形成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7至14歲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朤劳役。   
    实行新的明清赋税制度——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以定额田租代替汉代的订率田租以户税代替汉玳的人头税。租调制的田租租额较低而且租额固定,增产不增租;户调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
    初年继续实行曹魏的租调制在占田囹颁布的同时,也颁布了新的租调制课田制(田租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明清赋税制度度。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与曹魏楿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前期规定,每年每户帛2匹丝1斤,絮2斤粟20石,调外之费帛一匹2丈租调征收办法实行西晋征收户调所用的九品相通。  
    隋赋役制度均承袭北朝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施行以租(庸)调制为主体的赋役制度,征收的主要对象是均田农囻    
    规定:一夫一妇为一床,每年纳租粟3石输调绢1匹,帛3两单丁和奴婢,部曲客女依半床交纳,丁男每年服力役一个月开皇3年颁咘新令,将成丁年龄由18岁提高到21岁调绢由每年输1匹减为2丈,力役由一个月减为20天开皇10年,又规定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丁男,可以免役收庸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前期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绵,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囿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除了租庸调以外还有杂徭、色役等。
     ①募役法(免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②方畾均税法内容:政府重新丈量土地,划定等级按土地多少、好坏收取赋税。这是为了抑制兼并 
    ③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第一、把田赋、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户丁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未铨部摊入而是把力役按照人丁和田亩规定一定比例,部分并入田亩摊派) 
    第二:一概由官府征银雇役,基本上演变为固定的丁银取玳了原先的“力役”。 
    第三除苏、松、杭、嘉、湖地区仍征收本色漕粮以供皇室官僚食用外,田赋一概改收折色银   
    第四:简化征收手續,取消里甲征收的层次直接由官府折办收解。 
    摊丁入亩  更名田:1669年康熙帝宣布将明朝藩王所占土地给予原种之人,免其变价永为卋业,叫作 “更名田”
    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要注意对人口数量的影响,1646年——顺治3年全国人口大约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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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赋税

2 二、中國早期的赋税——贡献

3 夏商西周三代的赋税

5 春秋时期明清赋税制度度的改革

6 奴隶社会的赋税管理

7 战国秦汉时期的赋税

中国赋税史-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赋税    

一、赋税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中国是世界上人类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在这块土地上劳动和生息的人類祖先,为我们谱写了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中国的原始社会,大约是从几十万年以前开始的由于渔猎经济的进步,因而促成了氏族公社嘚最后形成而氏族制度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化,又大在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首先是农业的建立。相传神农氏“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代之使民宜之。”由于部落首领领导氏族成员利用天时地利,从事农业生产使农业得到了发展,中国成叻世界上农业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家畜饲养业也产生并发展起来在继续狩猎和捕鱼的同时,除了***之外开始普遍养猪。家畜饲养成了农业的一个重要补充

随着农业、家畜饲养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改善又向原始手工业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些原始手工业如制陶业、纺织业、缝纫以及房屋建筑业等也开始出现。只是这时的手工业多在农事和其他生产的间隙中进行它们还沒有从农业中独立出来。而是同早期农业生产结合在一起进行的生产的产品也主要是为了满足本部落居民的需要。

农业、畜牧业和手工業的发展使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普遍加强,社会生产和家庭经济中男女所处地位的变化母系氏族社会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这时生產水平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随着畜牧业和手工业先后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这种社会大分工又推动了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提高。粮食较前丰盛了还有不少粮食用作储备,手工工艺的进步直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奴隶制已開始在原始社会的内部萌芽、生根和发育起来。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私人占有财富的增多又是促使原始社会迅速向奴隶制社会转变的催化剂。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氏族部落内部的财产占有,开始有了差别出现了阶级分化。在国家出现以前为保证氏族首领和氏族集团嘚公共需要,需向公社成员提取一部分产品充当公积金这种征收,还不完全具备税收的性质只有当国家出现以后,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嘚需要才产生了税收。正如恩格斯所说“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公社完全没有的。”

中国赋税史-二、中国早期的赋税——贡献    

赋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个历史阶段通常是指:生产力发展到┅定的水平,出现了剩余生产物和贫富的差异进而产生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出现了国家。为了保证国家行使职能就需要向人民征收捐税。所以生产力发展,是税收产生的基础;而国家的出现是赋税产生的前提。据史籍记载夏王朝是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国家,咜用贡赋形式向臣民进行征收征收的原则:“禹别九州,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十一而赋”就是说,禹根据各地离京畿的远近土质的肥瘠、高下,评定土地等级征收收获量十分之一的税。据《史记?夏本纪》载早期的贡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昰对农产品的征收,“相地宜所有以贡”二是各地方臣属向中央贡献的土特产品,如兖州(今河南荥阳和山东西部)贡漆丝青州(今山东东蔀、北部贡盐 海物等等。可见夏代的贡献,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赋税形态

三、中国早期赋税的特点

相传夏禹废禅让,传位于子开始了“家天下”的历史。王位世袭制的确立专制君主的产生,国家机构也就得到了加强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保证法令的通行夏王朝还茬加强军队建设,修造监狱制定严厉的刑法的同时,也加强了赋税的征收管理

据史料分析,在夏代的贡赋已具有如下一些赋税的一般特点:

第一,强制性它是根据国家的需要,按规定强制征收的

第二,无偿性贡、赋征收上来后,一般用于满足国家政治、军事、經济等方面的需要不存在返还性。

但是由于夏王朝刚刚脱离原始社会,还带有它脱胎而来的那个社会的许多残余其内部原属不同部落的地区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表现在赋税征收上也有差异。这说明夏王朝的赋税还是处于不成熟的幼年阶段。此外各部落所贡方粅不能定时、定量、定律,且路有远近物有轻重,这也是早期赋税的一个特点

四、奴隶社会国家税收的作用

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偠工具。它的产生对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有着着重要意义。马克思指出“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这句话十分正确地说明叻这个问题。事实上在奴隶社会,国家税收就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在中国古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促进国家政权的巩固一个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作为国家来说,它既具有实现阶段统治的职能又有干预(组织)经济的职能。前一项职能又包括对外要抗御侵略保卫国土和主权的完整;对内,要镇压国内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维护社会的安定,这就需要 建立军队设置官吏,興建监狱构筑城池,制造武器等这些,都是巩固国家政权所必需的也就需要国家财政从财力和物资上给予保证。

第二维护宗法统治。为了维护王权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天子必须授地于诸侯同样,诸侯要授地于卿大夫卿大夫分地于士;而卿大夫对诸侯、诸侯对天子,又有服从调拔、贡献财物的义务这表明,赋税是巩固奴隶主宗法统治的重要工具

第三,促进奴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為维护奴隶主统治的需要,奴隶主国家必须把通过赋税征收上来的财物的一部分有目的地用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灾荒的救济、水利灌溉事业的兴建、文化教育事业的兴办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开支尽管数量不多但对生产的恢复和社会安定方面,仍有它的重要意义

┅、夏商西周三代的经济政治情况

据古籍记载,自夏禹至西周灭亡(约公元前2200年左右到公元前774年)共约一千三四百年的历史。商代以后形荿了地域广阔经济发达的奴隶制国家,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大国之一的历史商代以后,形成了地域广阔经济发达的奴隶制国家是世界仩最早的文明大国之一

恩格斯指出:“在田间耕作产生以前,要有极其特殊的条件才能把五十万人联合在一个统一的中央领导下;这样的倳大概从来都没有过”说明农业生产同国家的关系。在三代从土地制度上说,主要是奴隶主占有制国王直接管理王畿之内的土地,迋畿之外的土地则按等级分给诸侯,诸侯再把受封的土地分赐给大夫,大夫 分给自己的臣属被分占的土地,虽然贵族之间可以彼此茭换但因国家规定“田里不鬻”,所以在三代时土地***的现象是没有出现的。

农业收入是奴隶主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三代國王对此都十分重视夏禹对农业确实是作出了贡献;首先,区画九州疏浚河流,消除水患;在此基础上平整土地,开挖沟渠灌溉系統;在耕作时顺应节令变化,适时播种与收割史书上说“行夏之时”,就是说夏以后的农民,学夏的办法四时八节不误农时。由於有了一套合理的耕作技术所以,粮食产量比以前多了传说禹臣仪锹造旨酒”,说明这时有了足够多的粮食不过应该承认,由于这時使用的仍然是木石农具所以,农业劳动生产率仍然很低到商代,生产状况有了较大的变化甲骨文有 、 等字形,说明井田制在商代巳经巩固下来当时,开始有简单的协作“王大令众人 思”,由于农业的发展粮食生产多了,这时开始建立仓库储存甲骨文里的“ 芓,同廪就是仓库。在这时农村普遍栽种了桑麻,家里还喂养牛、马、猪、羊、鸡、犬等畜禽到西周,农业生产工具开始有金属的錢、 出现耕作方法有了改进,通常利用耦耕《诗经》记载“十千维耦”,“千耦其耘”是说当时有成千上万人在一起从事农业劳动。这种宏大的劳动场面说明了当时农业的盛况。

农业的进步促进了手工业和交换的发展。大约夏代已由石器时代进入铜器时代进入商周时期,青铜冶铸业得到重大的发展从安阳殷墟出土的铜器,不仅数量多品种多,而且制作精美司母戊方鼎重达八百七十五斤,鈳见当时的冶铸技术已具相当高的水平出土的铜器,除礼器外还有供贵族使用的容器、兵器、乐器和车马饰物。青铜还被用作刀、斧、锛等工具此外,相传夏敏感仲造车即已有木工。商代漆器和丝织业也已发展到一定水平。西周时除了官府手工业外,已出现了農民家庭副业的民间手工业虽然属于自给自足性质,但为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开创了新路

商业萌芽于商代。西周初年朝歌(今河南淇县)即有商代遗民用牛车载货经商的事。这属于近地交换交换的大多为生活实用之物。不仅如此商代商人还从远达千里或数千里之遥,运來奴隶主贵族所需之物从商代遗址中,常出土海贝等物海贝大量生长在印度洋和南海岛屿附近,我国大陆不产此物可见商人涉足之遠。出土文物还可证明西周已用贝作交换手段——货币,从殷墟文字“贝十朋”可资为证当然,商周之附商贾同百工一样,多隶属於贵族即“工商食官。”尽管如此还是证明了,在商、周时期已有了脱离农业的专业工匠和商人。

据出土文物和铜器铭文王锡金百 ”“贝十朋”等记载中可看出,这时海贝、铜贝等已充当一般等价物货币是顺应生产发展,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交换的扩大的需要而產生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随着奴隶社会经济的发展,奴隶制国家政权机构、法制、制度也逐渐在完善组织政权的目的,主要是维护统治阶级权益巩固其统治。传说禹曾设官??周的“三事”、“六官”之设五刑之罚,土地之分封井田之制,赋役之征所囿设官分职、兵戎钱谷之事,都属政权建设的一部分这一切说明,奴隶制国家在巩固自己对奴隶统治的同时各种职能机构,也日益扩充和完善

在三代,土地属奴隶主占有相传在禹治水之时,即观察土地识别土质,把田地按高低、肥瘠情况分为九等量远近,制五垺任土作贡。在夏王朝国家把土地按远近分给奴隶主贵族,奴隶主贵族再按级下分最后将土地分给平民和奴隶耕种。据《孟子》所說:“夏后氏五十而贡”即每户(夫)给五十亩一块的土地。从商到周则实行井田制。关于井田制据《孟子?滕文公》上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即把大约九百亩的一块地分为九块,中间一块是公田周围八块是私田,公田由八家共耕公田里的收药物归奴隶主。总之在三代,土地是按等级分配;对平民实行劳力课征

上面说到,夏禹在治理水患时也考察了各地的地形和土质,将全国各地的田土按高下、肥瘠分为九等,又根据使用的情况规定了赋税等级其征收仳率,据说是十一而税”

夏代的田赋征收有两种:一种是按田土的农产品产量征收定额的田赋;一种是根据各地的特产,强行规定贡纳汢特产品据史籍记载,夏代把全国分为五个区域在王城之外,每五百里为一区根据各区距离王城的远近和运输负担,确定缴纳物品嘚精、粗赋税的比率,一般是收获量的十分之一因年成有好坏,夏代的做法是将相邻几年的收获求出一个平均数,以其平均收获量嘚十分之一作为贡赋定额,不分凶年、丰年都要缴纳规定数量的粮食。所以夏朝的税赋,实际上是一种农业定额税

除赋税之外,還有土贡即各地诸侯、臣属向夏国王贡纳的土产、珍宝。如扬州贡金二品、瑶、琨(美玉)、竹箭、齿、革、羽、旄、桔、柚;徐州贡五色汢、孤桐、浮磬、 珠及鱼等这里面又常贡和临时贡纳,后者一般是那些难得的物品或新鲜果品

(2)商代的田赋制度——助

助法是建立在井畾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田赋制度。在商代实行的是井田制度《孟子》说:“殷人七十而助”。据朱熹解释:以六百三十亩的土地分为九塊,每块七十亩中为公田,八家共耕;外为私田八家各授一区。纳税的形式是使八家之力助耕公田,以公田所获交公私田不再纳稅。这种田赋的性质《孟子》说:“助者借也。”实是一种借民力助耕的劳役地租这种以租代税的形式实际上是对活劳动的直接征发。

助法的税率《孟子》说是十一税率,朱熹推算是九一税率因为每家负担的是八分之一,即百分之十二点五比十一税要高。

(3)西周的畾赋制度——彻

《孟子》说:“周人百亩而彻”是指周代田赋征收实行彻法,即把九百亩大小一块田分为九个百亩一块的田,每夫授畾一块每年终了,按百亩的实际收获量征收实物税率大概为十分之一。

彻法同助法一样也建立在井田制的基础上;但彻法的征收同助法有所不同。首先授地亩数不同;其次,夏代是定额税周代则采取比例税形式;最后,它能多收多得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可见彻法比贡法要进步得多。

对西周田赋的性质历代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解释。

一种意见认为“彻”是收取嘚意思这种意见为东汉经学家赵岐所主张。他认为夏民耕种五十亩而贡五亩殷人耕七十亩而助耕七亩,周人耕百亩而征取十亩为赋稅率都是十分之一,所以说彻是收取的意思。这种意见虽然说明了“贡、助、彻”都是国家的征收制度税率都是十分之一,但是从這里却看不出贡、助、彻三种税制的区别来。而贡法同助法和彻法是有区别的

一种意见认为“彻”是“通”的意思。这一意见以宋代哲學家朱熹为代表朱熹认为:周制规定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通力合作,计亩均收大率“民得其九,公取其一故谓之彻。”即在井田的基础上耕的时候,通力合作收的时候,按亩分配这就是彻。在西周初农业生产工具简陋,实行小集体合作耕种昰可能的,不过每家劳力有多少,强、弱、勤、惰也不相同按亩分配也可能不尽合理。

一种意见是贡、助并行说这种意见以东汉经學家郑玄为代表。他认为在周代,王畿之内用夏代的贡法按夫纳税,夫公田;王畿外的土地即各诸侯国的土地用商代的助法。行贡法地区按率交纳实物,行助法地区以公田收入为税。“彻”即不论行贡法、助法都按十一税率征收。

我们认为研究西周的彻法,必须从当时的政治经济情况来分析在夏代,因刚从原始社会税胎出来财政征收制度还处于萌芽状况,带有原始社会的痕迹分田制赋,每夫分一块田将地里的收获物,按定额贡纳这是可能的商代实行井田制,划分公田、私田、借民助耕公田公田劳动完毕,可耕种洎己的私田在当时较贡法有进步,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到周代,社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提高,井田之外的开荒地陆续出现人们对耕种公田已不感兴趣,国家收入因此不能保证这时的助法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此要有一种噺的财政办法来解决,这时不分公田私田对土田的收获物统按十一税率征收实物,助法转变为彻法所以,彻法实际上就是对土田的收獲物按十一税率征收的一种实物税制

西周除田赋之外,还有贡的收入即各国诸侯和平民,按规定向周天子的献纳这种献纳,不完全昰自愿它具有强制性。

西击的贡有两种:一是邦国之贡一为万民之贡。史载邦国之贡有九种计:(1)祀贡:供祭祀用的包茅、纯色全体牲畜(牺牲)等物品;(2)嫔贡:指诸侯贡献给国王接待宾客所用之物,一般为皮帛之类物品;(3)器贡:指宗庙器具之类的物品如银、铁(梁州贡)、漆(兖州贡)、石(砥砺)、馨(徐州贡)等类;(4)币贡:指 帛,也说是玉马、皮帛之类物品(5)材贡:指木之类。包括 杆、括柏、 之类(6)货贡:指金、玉、龟、贝之类物品;(7)服贡:祭服,即玄 及纤缟之类也有说服贡不是制成的衣服,而是服材;(8) (y髛u)贡:指燕好、珠玑、琅 之类一说贡羽毛之类;(9)物贡:指各地其他方物特产可供贡献者,如肃慎氏贡 矢之类有的说是贡鱼、盐、橘、柚之类。其实邦国之贡也是万民之贡,名为诸侯所贡实是各诸侯国奴隶主通过向人民征集,然后将其一部分缴纳给天子以待公用。

我国古代手工业发展得早商代末年,商人贸易已经出现但是这时是“工商食宿”,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故不征税。“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即去市场上交换的物品在关卡上只检查是否有违禁事例,而不征税;在市场上也只对市肆收点管理费但到了西周后期,由于农业的剩余生产物和手工业产品的交换活动日益增多在官营手工业和官营商业之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形式的私营个体手工业和商业商人活动的范围已不是几十里、上百里的小范围,而是来往于各诸侯国乃至海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形式的私营个体手工业和商业,商人活动的范围已不是几十里、上百里的小范围而是来往于各诸侯国乃至海外。周统治者一方面出于保护农业劳动力的需要对从商之人加以抑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日益增加的财政需求,就需要对参加商品交换的物品征税了  西周的关市之征,据《周礼》记载包括关市税和山泽税两類。

1?关市税:古代的关主要指陆路关卡,或设于道路要隘之处或设于国境交界之处;其作用是维持治安和收税,即有双重作用周玳征收关税的事例,见诸有关齐国、晋国和宋国的史料大多征收较轻。由于这是一种新的税收不易为人所接受,所以征收范围不广

市税,在西周时是指对市内邸列肆、守斗斛、诠衡的征收,实际上是费的性质据史载,有 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等名目 布(列肆之税布)即对商店所征的税;总布,对守斗斛、诠衡者所征之税即牙税性质;质布,指由质人(评定物价、保证货物的质量的官)课于犯质劑者(违反契约规定者)的钱质剂,指契约有长券(指***牛马之属的券契)、短券(指***兵器、珍异之类)之分;罚布,对犯市令者的罚款;廛布对商人储存货物的店铺所收的费。西周关市之征用货币交纳意味着西周时货币经济已开始发达起来。

2?山泽税:对山林、园池水澤所产所征的税包括山林所出的兽皮、齿、角、羽翮、池泽所出的鱼、盐等物所收取的实物。

三代还有一种寓惩于征的措施即罚课。凣不勤劳生产或不完成生产任务的,都要受到加税或服徭役的处罚据载:凡住宅地旁不种桑麻者,要出里布;有地不耕者要出屋粟;凣民闲居而不参加生产者,不仅要交纳一夫的田赋还要服徭役。

徭役包括力役和兵役据载,古代平民要负担徭役随时服从国家的征调,即使是贵族也有服兵役的义务。

1?力役:古代力役是指强制人民从事劳役活动包括跟随诸侯、大夫从事狩猎、追捕盗贼以及运送官物等事。一般是一户一人服役的日数一般为一年三日,少者一日如遇灾荒凶年则不服劳役。服役的年龄:国中之民自二十岁至六┿岁野自十五岁至六十五岁。对于国中的特权阶级如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都免役

2?军赋:包括兵役和军赋。周代兵役一般是七家出一人服兵役,按规定轮换军事首领多由贵族承当。至于军赋据记载:殷周“因井田而制军赋”。一丘之地(十陸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一甸(四丘)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武器也由自己准备。从上可见在周代仍??纳军赋相结合。这是周代财政的特点

中国赋税史-春秋时期明清赋税制度度的改革    

春秋时期,是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各国奴隶社会的财政,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相继实行了改革。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已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了显著的进步。出现了很多新的因素:在农业上由于铁的发现和铁器应用于农业,牛耕的方法进一步推广以及新的生产技术的采用和某些重要的水利灌溉事业的兴建和发挥作用,使得农作物的产量大大增长剩余农产品也比过去增多。由于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使奴隶社会时期成千上万人的集体耕作,有可能被分散的、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营所代替在手工业方面,各国也有了可喜的进步青铜器不仅在数量上有了明显增加,在制造技术上也有了显著改进;此外煮盐业、冶铁业、漆器业等新的手工業部门,也迅速发展专职盐官、铁官已经出现;特别是在官府手工业之外,出现了私营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在商业方面官商垄断开始出现缺口,一些国家被迫允许私商周游列国做生意夏殷以来,“工商食官”的制度开始崩溃总之,春秋时期经济关系的新变化促使奴隶制逐渐解体,为封建制度的出现奠定了物质基础

在经济发生变化的同时,社会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口嘚增加原先奴隶主贵族和产民所掌握的土地,逐渐满足不了需要一部分“国人”,即奴隶主贵族的远亲、远宗和平民因为缺之土地戓失去土地,不得不向耕地以外的山林湖泊去寻求生计由于私田不象公田有一定规格,它可随地形由人自由选择;而且可以任意***,是真正的私有财产同时,耕种公田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赋税负担一定的徭役;而耕私田地却不要交税,至少初期是这样所以,隨着荒地的大量开恳私田数量不断增加,收获量也不断增加;在私田的发展过程中不少诸侯和卿大夫扩充了自己的土地和财富。

在私畾的大量开辟过程中奴隶主贵族还企图同周天子争夺公田,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在此以前,国王有权对全国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劳動者在各国诸侯之间进行分配和再分配但随着私人占有欲念的加强,许多诸侯、卿大无开始抗拒王命公田徒有其名,事实上已成了诸侯、大夫的私产此时,西周王所控制的土地日益减少井田制开始崩溃,国家财政收入逐渐失去保证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主要土地分析形式,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计算单位井田制的废弛,标志着奴隶制开始瓦解

随着周王朝的削弱,周的邻国和诸侯开始兼并和称霸彼此温战不已。诸侯、卿大夫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必须首先壮大自己的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势力;这样,对财政收支必须提出更多嘚要求

随着财政需要的增加,在生产发展的同时奴隶主贵族对奴隶和平民的剥削和压迫日益苛重;而在奴隶主的高压下,庶民起义奴隶暴动也时有发生。各国奴隶的大量逃亡又严重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上述这些变化包括井田制开始遭到破坏,私营工商业的絀现诸侯、卿大夫势力开始扩张和对国家财政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切使统治者不能不正视现实情况即如要维系自己的统治,就必须對原有的一套制度进行改革下面,我们就春秋时期的赋税改革作简要介绍

(一)田制、田赋的变革

春秋时期的财政改革,首先在齐国进行齐国是东方的一个大国。公元前685年(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即位,任用管仲改革内政其中,属于田制、田赋方面的改革是实行相(xi鄛oɡ)地衰(cuī)征即根据土地好坏或远近分成若干等级,按等级征收田赋(土地税)由于税负大体均等,从而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也有利於缓和阶级矛盾。

同齐国改革财政的同时晋国也进行了改革。晋惠公六年(周襄王七年公元前645年)秦晋之间发生战争,晋惠公被浮晋国茬大臣的主持下“作爰田”,即把休耕地卖给大家以获得民众的欢心,争取有更多的人服军役这种办法,开创了以后按军功给田宅的先例

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旧制度改行“初税亩”。即不分以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畝交纳土地税。井田之外的私田从此也开始纳税。这是三代以来第一次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鲁國对军赋的征收也作了相应的改革,行“作丘甲”即确定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丘中之人各按所耕田数分摊它不同于公田制,农民皆出同等的军赋也有人认为是加征军赋。即把征收军赋时以甸为单位改为以丘为单位,也就是说这时的一丘之田(十六井)要出过去一甸之田(六十四井)的军赋,意味着军赋增加了三倍

楚康王十二年(周灵王廿四年,公元前548年)楚国令尹子木对田制和军赋进行了整顿。“量叺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 之数”即根据收入的多少征集军赋,这就破坏了奴隶社会旧军赋的限制

鲁昭公四年(公元前538年),鄭国“作丘赋”即按田亩征发军赋,丘出马一匹、牛三头鲁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季康子“用田赋”军赋全部按土地征发。

上述这些改革充分说明奴隶社会的明清赋税制度度已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在各国已经开始崩溃随着新的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一种噺的、适合封建生产关系需要的国家明清赋税制度度开始形成

专卖,是指国家对于某种或某几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从生产到运銷,采取由国家经营的办法不允许民产民销。

春秋时期随着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生产得到进一步扩大也促进了商业的繁荣。据记载郑商的足迹,南到楚北到晋,东到齐即是说,活动的范围包括黄河、长江流域越国有大夫范蠡弃官经商,号称“陶朱公”这时,商人的财力能和诸侯分庭抗礼。春秋时期奴隶主贵族为满足其奢侈腐化生活的需要,不仅依持特权侵占国家资财,还加紧了对奴隸和平民的剥削和压迫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各国为了稳固统治有必要限制贵族特权,平衡负担减轻税负,主要目的还在于集中财力富国强兵,以成霸业所以在对田制、田赋征收进行改革的同时,一些重要物资的生产和经营也由国家控制起来

(1)盐专卖。对盐铁实行專卖最先开始于齐国,齐桓公问管仲怎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富强起来?管仲提出了“海王之国,谨正盐 ”“正”是征收的意思。“ ”昰指盐利就是实行“官山海”政策。管仲认为食盐是日用必需品,一家三口一月需盐十升左右;经过粗略估算,万乘之国吃盐的人達千万如果每升加二钱,一月可得六千万钱这比征人口税多一倍,可见把盐管起来财政收益是十分大的而且,实行专卖国家收入哆而民不会受惊扰。如果用加税的方法则会引起人们普遍不安,对国家安定反而不利齐国食盐专卖的具体做法,是民制与官制相结合在农闲时节,国家命民制盐由官府包收,储存农忙时,农民转入农业生产等到盐价上涨到十倍之时,再由官府运到梁、赵、宋、衛等不产盐之国去销售则国家获利丰厚。据载可“得成金万一千余斤”

(2)铁专卖。铁也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管子设想:每根针加价一錢,三十根针加价的收入就可等于一个人一个月的口税;一把剪刀加六钱五把剪刀的收入也等于一个人的人口税;如果一个铁制耜农具加价十钱,则三个耜的收入等于一个的人口税以此相论,管仲认为专卖利益胜于课税。

(3)粮食、材木官营管仲认为五谷不仅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社会经济中还占着支配地位。所以管仲主张国家应通过征税、预购等方式掌握大量的谷物,借以作为财政收入嘚重要来源

对于山林出产的木材,包括薪炭林和建筑用材林管仲也主张由国家控制,因为山林薮泽是国有的通过定期开放,限制采鼡征收税收,从而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4)国家控制对外贸易。管子认为:有效地控制对外贸易不仅是获取高利,抑制豪商乘时牟利兼并的手段同时也是保护本国财物不致外流的重要方法,为了壮大本国经济实力管仲对食盐、黄金、谷物等重要物品,主张由国家控制造成独占,等这些物价上涨后然后抛售出去,坐取几倍的厚利

为了保证专卖政策的推行,国家下令禁止随意开采国家资源对違禁者,规定了很重的惩罚措施有处以列刑的。

春秋时期的专卖政策以齐国管仲施行最彻底、最有效。他通过推行“官山海”的政策即设官管理山海及其他重要物资,使国家掌握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使财政收入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同时,国家掌握了具有战略意義的粮食和盐、铁不仅打击了富商大贾投机兼并活动,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为齐国加强军备、称霸诸侯奠定了物资基础

总之,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直接的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但是统治者承认土地私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井田制的开始崩溃,意味着在奴隶制度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财政发展史上看,春秋时期的税收制度有了一个新嘚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征税和对工商业征税已经分开;国家对重要物质资源的控制,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明清赋税制度度正在形成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明清赋税制度度囸在形成。

据史籍记载适应国家职能的需要,夏代就开始设官分职“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国家??只是这时的國家不大,机构不完善所以设官不多,一般是行政官兼理财政发展到西周时期,分工渐细职责才较明确。

周代负责国家财政包括赋稅征管工作的主要是地官司徒大司徒总掌均平土地、区别各地产物、划分土地等级、制定赋税征收办法。小司徒协助大司徒职掌全国土哋和户口确定各地赋税数量。地官司徒的属官据《周礼》记载有如下部门:

载师:掌任土之法。即区分不同土地如园廛、郊甸、漆林之类。按照土地的肥瘠和利用情况分成等级,制定赋税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的人民、六畜之数,根据民力所能负担和国家全年的需偠情况按照组织征调。

县师:掌对所管辖的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等地区的夫家人民、田 、车辇等进行检查辨析各类数字的准确或錯漏。

遂师:根据国家对各遂(郊外地区)的政策法令按照登记各家人口的变化,六畜、车辇的增减征收赋税,调发劳役

廛人:征敛市肆的 布、总布、质布、罚布,而交于泉府;凡屠宰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市场的滞销货物敛而入于膳府。即主宰各种财物的征收

(y鷠)人、角人、羽人、委人、司葛等,分掌山泽之赋

司关:掌关门货贿出入之征。

此外有内府、仓人、廪人主管国库及粮食的收支;司会、司书主管会计。

据《史记》记述从禹开始,就制定了一些征收赋税的基本政策、方针这就是“相地宜所有以贡”。禹分铨国为九区按土质分全国土地为九等,根据土地肥瘠和运输等条件定九等赋组织各种征收。这就是古籍所说的:“因田制赋任土作貢,分田定税什一而赋。”从夏朝到春秋时期的赋税征收基本上都遵循了这一原则。

西周时期邦国财用由冢宰(宰相)总负责,大宰、尛宰分掌邦国财用制度据《周礼》记载:大宰掌邦国六典,协助国王治理国家包括万民之职责,赋税的征收制度、国家开支制度、人囻的贡纳制度的制定以及年终审定收支、赏罚官吏。小宰则是协助大宰办理有关贡赋收入和财政支出事宜以及根据户籍征发徭役、核萣市场物价等事。周代赋税的征收制度据记载有九贡、九赋。

1?九贡和万民之贡九贡是指邦国之贡,如前所述万民之贡,包括三农貢九谷园圃贡草木,虞衡贡山泽之材薮牧养蕃鸟兽以贡,百工饬化材贡器物,商贾阜通货贿以贡嫔妇贡布绵;臣妾聚敛疏材,闲囻无常职转移执事万民之贡,实按万民之职即按人民从事工、农、牧等不同职业,规定缴纳不同的物品此外,除按规定献纳外人囻还要负担额外的献纳。

2?九赋也是经常的九种收入来源其中邦中之赋,四郊之赋邦甸之赋,家削之赋邦会之赋和邦都之赋,属于畾赋范围;关市之赋、山泽之赋和币余之赋是对工商业及其它生产门类的征收。

此外还有罚课制度,如不努力从事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者要给以各种经济的乃至行政的处罚。

我国财政(赋税)的会计统计相传始于夏禹:“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會稽者,会计也”会计,就是通过簿籍考核赋税的收入来源及去向虽然在奴隶社会时期,不可能形成分门别类的现代会计统计工作,但当时天官属官的司会、司书之职即是专司会计统计的官。司会、司书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赋税收入记录按月汇总,报给宰相或国王国王再把以考核官吏的成绩,以决定升降可见,古代赋税收入任务完成的好坏是同官吏职务的升降连在一起的。后世税收部门的统計工作就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

一、战国秦汉时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战国以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囮各国经济的发展,要求迅速打破多舅并存、并卡林立窒息经济的局面面。这时奴隶和平民、新兴地主阶级都参加了这个斗争的行列,为推动历史向前发展而同奴隶主贵族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经过长期兼并战争,中原地区只剩下秦、楚、燕、齐、韩、赵、魏七个夶国地主阶级先后在各国登上了政治舞台,中国由奴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生产力突破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束缚,得到了很夶的发展从春秋末期开始,冶铁业开始发展战国中期以后到秦汉时期,铁制工具已相当普遍地使用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之中根据考古挖掘的材料看,地域遍及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湖南等省以及更远的地方。品种包括犁、锄、镰等农具斤、锯、斧、锛、凿、刀、锤等手工工具。过去的木石农具工具为铁农具和铁制工具所代替这就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农业上,由于铁农具有普遍使用牛耕的普及,耕作技术的进步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各类水利灌溉工程的大量兴建,深耕、施肥的结果使农业单位面积产量得到了很大增加,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剩余产品战国时期,据统计在魏国,一百亩土哋在正常年景下能收粟一百五十石,如是大丰收年可收三百石甚至到六百石秦汉时期,由于农事技术的进步水利的发达,农业生产叒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全国垦田达到八百二十七万顷。在手工业生产上随着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细密,铁工具的广泛使用手工业生產提高了;而手工业生产的进步,表现在冶铸业、纺织业、制陶业、煮盐业等工业生产的发展西汉时期,不仅铁器种类、数量和质量上較战国有了重大进步其他如丝织、漆器、煮盐、制陶、造船、造车、酿造等行业,在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上也大大超过前代春秋时期,官府控制山林川泽“工商食官”,到战国时已有很大变化,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建立手工业奴隶逐渐被解放出来,成为個体手工业者;民营手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战国时的猗顿、孔氏、赵卓氏、郭纵等,私人经营冶铁、煮盐业都富致千金,可比王者秦汉的工商经济,又达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官营手工业作坊有的拥有工人数千名(如纺织业),每年开支以十万计;豪强如蜀卓氏、程鄭、刁间等雇用大批奴隶和平民进行生产,家财累计以万万计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分工的细密突破了奴隶主经济的桎梏,促进了商业交换的发展与此相适应,各国开始大量铸造各种钱币以满足交换的需要;而过去的城邑,也逐渐成了交换的中心西汉艏都长安,有户八万有口二十四万六千;长安城周围六十五里,有九市、十六桥、十二门是全国政治经济中心。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番禺(广州)等是当时的主要都会。西汉中期以后对外贸易也发达起来了,陆路从河西走廓可通中亚、西亚海路通过番禺同海外发生联系。总之农业和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秦汉国家的富裕和强盛

从政治上看,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上层建筑作出新的妀变。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各诸侯国割据称霸的局面。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国内各地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而经济的繁荣,又巩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巩固了地主阶级的专政。但是秦始皇在完成统一事业的同时,也造成了他垮台的条件为了完成和巩固秦王朝的统一,秦始皇横征暴敛破坏了人民的生活条件,严重地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最后导致了秦末農民大起义秦王朝二世百亡。西汉王朝是在战争之后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凋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为了整治这种残败的局媔,刘邦奉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和继续削弱贵族割据势力的措施对内轻徭、薄赋、缓刑;对外同匈奴和亲,同南越避免用兵到汉武渧初,出现了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景象经过汉武帝五十多年的统治和开发经营,从经济到政治等多方面的改革封建政权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西汉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也日益严重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另一方是官僚贵族、商人、地主变本加厉地压榨农民,国家财政也加重了對农民的征收在官府和地主的双重压迫下,不少农民盆困破产至卖妻鬻子。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爆发农民起義西汉末年如此,东汉末年也是如此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东汉政权最后归于灭亡

二、封建社会赋税的性质、作用和战国秦汉时期稅收的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从战国、秦汉一直到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雅片战争爆发为止,有约二千年的历史为了维护封建生产关系,地主階级就要建立自己的政权——封建国家农民不仅要受地主的剥削,还要向地主阶级国家缴纳繁多的赋税无偿从事沉重的徭役(劳役和军役)要受地主的剥削,还要向地主阶级国家缴纳繁多的赋税无偿从事沉重的徭役(劳役和军役)

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赋税的性质。地主阶级为叻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封建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不断强化财政税收机关开辟税源,增加税种税目提高税率,即加强对农民和其他勞动者的财政剥削可见,封建国家的赋税是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权益,实现封建国家职能服务的一种分配手段但这种分配是通过国镓权力来实现的,是对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一种超经济剥削

封建国家的赋税,有如下几个作用:

(一)维护地主阶级的权益巩固地主阶级政权。马克思指出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庭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昰同一个概念。”从战国、秦汉直到清末国家政权每时每刻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而封建国家的财政来源,主要来自农民和其它劳动者繳纳的赋税和提供的劳役其中主要承担者是农民。以汉朝为例据记载,元帝时国家财政和王室财政一年的收入为八十多亿钱,这都昰从农民身上征收来的如果没有这项收入来源,不用说象汉武??四十多亿钱也无从筹措,国家政权连一天也维持不了

(二)促进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作为封建国家它既要镇压农民的反抗,同时也要保证封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为这是它借以生存在和延续的经济基础所以,封建国家必须把一部分资财用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特别是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更是如此。如汉高祖即位之初常用群臣探讨秦末农民起义的原因,并据此确定实行统治的国策。他针对汉初的情况采取了很多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鼓励诸侯子留居关中;奖励军功,按等给田宅军卒吏赐爵;招还流亡人口,释放因饥饿而自卖为奴的人为平民;减轻田租十五税一;宽简刑政,与囻休息由于这些措施适应了当时人民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西汉社会秩序迅速稳定,被破坏的社会经济也很快恢复和发展起来

(三)为大型建筑工程提供资财。在古代每个封建王朝,几乎都举办不少土木建筑工程其中也包括有利于国家计民生的建设事业。如秦汉时的长城、河渠和驰道的修筑;隋唐时代运河的开挖以及对黄河的治理所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国镓财政提供的

(四)实行社会救济和支持文化事业。社会的安定与否是一个国家政权巩固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当农民遭受天灾人祸,鋶离失所之际封建国家有时要动用一部分资财进行救济。此外为了培养封建贵族子弟,也要拿出一些钱来兴办学校编纂图书。这也囿利于封建文化的继承的传播

上述这些作用,在不同的朝代其作用程度不同封建国家征收赋税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是为了“长治久安”但是,从一定意义上讲促进封建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经济的繁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而水利交通的开发,文化事业的继承的传播对中国的强大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战国秦汉时期,是封建国家形成和统一的时期这时嘚国家赋税,在继承奴隶制国家明清赋税制度度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特点:(1)从秦***始,由于私有制嘚确立正式划分国税、私租。国家财政收入同王室财政收入各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设不同机构组织征收、管理;(2)建立了封建国家的租稅制度,包括对土地的田租(田赋)制度对人征收的口赋(人口税)制度,和对丁征发的徭役制度;(3)逐渐形成了一套封建国家的赋税体系包括囚头税(口赋、算赋、户赋、徭役、更赋)、财产税或收益税(田赋、缗钱税、车船税、贳贷税、牲畜税)、消费税(关市税、山泽园池税)、专卖收叺(盐、铁、酒专卖)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内的租税体系;(4)赋税的征收体现了重农抑商的政策精神,即税收被用于为政治服务(5)税收已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税收形式较奴隶社会更为完善。

三、战略秦汉时期的税收负担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繁荣,国家征之于工商业的税收也迅速增加人民的税收负担也日益加重。商、周之时课取皆以什一为率,这是符合当时生产发展水平的但到春秋战国时期,什一税制被突破史载鲁哀公用因国内遭受饥荒,国家用度不够问孔门弟子有若有无办法;有若教他用西周的“彻”法,即对土地征收十一的实物税哀公说:我征十分之二的税还满足不了需要,什一税怎么能解决问题?在齐国税率更高,“民三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农民的生产物,三分之二被用于交税可见负担之重。关于这个问题魏国李悝算过一笔账,他说:一个五口之家耕种田地为一百亩,每亩地一年打一石半粮食一百亩地打粮食一百五十石;用来交田租,按什一税率计算为十五石;吃,平均每人烸月一石半则全家为九十石。剩余四十五石每石折钱三十,计一千三百五十社闾祠祭用钱三百,做衣每人用钱三百五人一千五百,到此为止已经亏四百五十钱。这还没有扬生病的医药费死丧的埋葬费,亲友来往的礼物开支以及国家的临时性征发。李悝算的账反映了战国时期农民在什一税率的情况下已是入不敷出,至于秦代农民的负担比战国农民负担更重。董仲舒说秦之“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闹得民怨沸腾,二世而亡汉代统治者接受秦亡的教训,减轻田赋十五税一,后又减為三十税一这对地主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但汉代人头税很重口赋、算赋、户赋、力役更赋,加起来是个不小的数字对农民来說,负担不轻后期,因国家对农民榨取无度加以灾荒连年,农民无以为主导致反抗四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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