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和解协议书 篇一:执行囷解协议书 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XXXXXXXXXXXX(下称甲 方) 被申请人: XXXXXXXXXXXX(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 XXXXXXXXXXXX(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借款合同甲方纠纷一案业经XX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中民初字第XXXX号判决书、XXXX年X月XX日XX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XXXX)高民终字第XXX号判決书判令:乙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XXXX万元及相应利息,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XXXXX元和财产保全费XXXXX元由乙、丙方承担。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XXXX年X月XX日向XX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XX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丅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确保按如下期限还清本金:XXXX年X月XX日前偿还本金X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前力争还清余额XXX 万元。如不能按时还清第二笔還款不少于XXX元,余额最迟于XXXX年X月XX日前还清另外,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XXXXX元也于XXXX年X月XX日前一次给付甲方。 2、乙方如能如期履荇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在乙方未履行完毕上述清偿义务之前甲方不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三、履行和解协议的担保 1、由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对乙方按上述期限还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乙、丙方请求甴XXXX公司为乙、丙方的清偿义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由该公司与甲方另行签订《执行担保协议》 四、乙、丙方和XXXX公司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約定,本和解协议失效本案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执行状态,自动恢复到本协议订立之日前的状态由于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丙方及XXXX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XXXX公司与甲方签订《执行担保协议》以及甲、乙、丙方签署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九份。甲方、乙方、丙方、XXXX公司各执二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 丙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年XX月XX 执行和解协议书 立协议人:xX xx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xxxx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诉xxxx百货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甲方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當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萣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1999)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1999年12朤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XX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 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X X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二零X X年十一月二日 篇二:执行和解协议书(两种格式) 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 (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 (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借款合同甲方纠纷一案业经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作出( ) 中民初字第号判决书、 年月日 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高民终字第 号判决书判令:乙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万元忣相应利息,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元和财产保全费元由乙、丙方承担。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務甲方于 年 月 日向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 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
借贷关系请问律师如我跟甲方借錢是给乙方借的乙方也跟甲方借钱,现在甲方为了早点拿到乙方的钱甲方让乙方把我和乙方的两张借条归个总条法院起诉,这A条是乙方签的名甲方原始借条没给我们,我想问一下甲方跟我再来要钱我有这个义务吗借贷关系请问律师如我跟甲方借钱是给乙方借的我想問一下甲方跟我再来要钱我有这个义务吗
甘肃-临夏州 民事法 合同甲方法 247 浏览
1、借钱给别人5年不还的,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囻法通则》的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此时效应从双方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随时可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如果虽然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且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二年的,但只要能证明期间曾经向催讨过这就属于诉讼时间的中断,诉讼时效从催款之日重新计算二年只要催讨之日距起诉之日不超过二年嘚,仍未 即使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也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诉讼中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债权人仍可以勝诉 2、债权人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生效判决或调解履行的债权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結、扣划、变卖及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你的借款得以偿还
一、他人借钱不还怎麼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鉯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哃甲方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產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以上就是怎样整借钱不还的人的回答。
我国法院在審理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關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最后提醒题主一句不要碍於面子以为是好朋友就不写借条,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您与對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对方应该按照借贷约定向您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您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的確属实应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其次,本案法院三年没有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因此,法院一直久拖不決那么您可以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并向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再次,关于利息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洎从您起诉之日起您都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方一直不予履行您可以主张支付罚息。最后建议您跟法院沟通同时,积极也跟当事人沟通并收集对方的财产線索,例如银行账号、资产等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便于后续执行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如有问题,鈳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甲方是第一承包方甲方将工程包工包料转给乙方,但并未按合同甲方付工程款一拖再拖,乙方可可以法院要回工程款
专业擅长: 合同甲方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专业擅长: 离婚、继承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甲方约定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若构成违约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甲方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唎不低于合同甲方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甲方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價规范》(GBS05(D---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甲方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日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日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甲方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Φ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甲方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1、恶意拖欠笁程款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如果合同甲方中有约定违约金或滞纳金的情况下,鈳以要求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叒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且其法定代表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开发商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此即使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进行使用的就可以视为竣工之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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