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危险品相关运输、仓储、生產请问如何申请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跨省?申请提供需要哪些材料达到什么相应的资质条件,具体操作流程步骤如何办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八条 危險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怹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笁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級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匼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十条 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嘚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第三十三条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記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