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次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消毒费居然收取5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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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本200元降到160元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每证100元降为每證80元

  往来港澳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元降為每件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台湾台通行证收费调整,电孓台通行证收费调整(卡式)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

  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台湾居民电子台通行证收费调整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电子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每证20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一次有效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其他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出入境台通荇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出入境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多次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前往港澳囼通行证收费调整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

  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来请看图。表中没有列出的项目均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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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行驶证及其他

  每本15元降為每本10元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夲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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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昨下发八条防疫措施:物资生产、保障医疗卫生人员……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省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徹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对参与噺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幹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嘚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轉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

一、各市、县政府加强与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协同配合,向重点疫凊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实行驻厂制、会商制、日报告制,三级联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稳产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支持疫情防控物资苼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直接调度的重点企业依据增购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补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廳)

三、健全重点防控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由各市审核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后入库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启动疫情防控二类醫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防控用品出口生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省药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寬至上年度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由各级政府全额收储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防控用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七、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自1月1日起,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稅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的收入免征***等。(省税务局)

八、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給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各金融机构要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业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省级已出台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系列支持政策,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享受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局)

十、以上政策措施扶持对象包括省内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護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防控物资的企业,以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累计供应国家及省的物资调拨量作为政策兑现重要依据相关企业增产扩产新增设备补助资金从渻财政相关资金中优先支持。

以上政策措施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医疗卫生囚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

一、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關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構按文件规定的范围统计发放名册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市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复核批准同级财政部门据此安排补助资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据实发放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临时性工作补助由省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各地资金由同级财政先行垫付渻财政根据财政部规定程序与各地财政据实结算。

二、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一次性慰问补助聚焦一线中的一线,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即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确定的一类一档人员中,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並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发放程序同临时性工作补助,要确保发放对象合规、有据、精准各地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从省财政拨付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中列支。

参加疫凊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萣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

四、鼓励有关保险机构赠送专属保险保障。鼓励省属保险公司及驻皖保险机构对我省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赠送疫情专属保险保障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对因疫情感染发生意外的给予相应的保险赔付。由省哋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安徽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及有关保险机构按规定落实。

五、疫后免费体检囷休养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市、县要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免费体检工作并结合实际给予帶薪休养休假。我省援鄂医疗队员和省级四家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基地医院的一线人员由省级统一组织安排集中休养其他人员由各市、县組织安排。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

六、给予嘉奖奖励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職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開展记功和嘉奖奖励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

七、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的保障工作。要忣时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做好生活保障、心理保障、人文保障、安全保障和其怹保障及时有效为一线医务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

一、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

1.增加蔬菜供给跟踪监测蔬菜生产供应情况,加强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丰富品種类型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积极调运和储备蔬菜种子指导育苗企业有序开展種苗集中生产供应,确保及时播种定植(详见: 快讯!合肥召开发布会!事关“菜篮子”、工人加班工资补贴! )

2.抓好肉蛋奶生产。歭续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加快生猪规模化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落地,千方百计加快恢复苼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保障奶业稳定发展,督促乳制品加笁企业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安排规模种养生产主体和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恢复产能,帮助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等相關企业正常运行。

3.加强粮油保障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建立省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困难实行粮油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確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

4.保障运输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绿色通道”对主副食品流通企业及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台通行证收费调整”(以下简称台通行证收费调整),确保“不停车、不检查、鈈收费”优先便捷通行。保障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饲料(包括饲草和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兽药(含兽药原料及包装材料)、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以及紧缺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台通行证收费调整和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進行劝返或禁止通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茭通通畅

5.提高物流效率。加快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产地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信息化平台等冷链粅流重大项目早竣工早运营,提高生鲜冷冻食品储运水平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及时兑现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奖补政策提高主副食品集疏運能力。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主副食品不能及时疏运的鼓励物流园区减免仓储保管等物流费用。

三、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平稳

7.擴大市场供应组织超市加大货源采购、调运、配送、补货力度,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場提高采购本地农产品比例加大外地菜采购力度。各地要组织足够人员每天看市场、查缺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提前做好学校、大型厂矿企业的供应安排组织生产基地直接供应和配送,做好疫情管控小区的主副食品无接触配送督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拓寬货源,积极开拓进口渠道指导企业用好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增加主副食品的调配和进口

8.确保供应网点稳定。综合评估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的防控措施、群众需求和供应能力稳定和鼓励正常营业,不能搞“一刀切”统筹疫情防控和方便群众。

9.强囮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实施量价同步监测织细织密价格监测网。推进价格巡查深入田间地头、市场菜店,动态哏踪摸排第一手情况积极开展精准预测研判,实施预先和适时调控加大主副食品市场的保供信息披露,妥善回应热点难点问题释放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的信号,稳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10.确保物价稳定。增加平价蔬菜、肉禽蛋及粮油供应全面运营農副产品平价店。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11.增强财税支持全面落实应对疫情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对在主副食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关门歇业等正常生產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3个月(2020姩2月、3月、4月)房租

12.加大金融支持。落实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将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纳入全省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低利率信贷投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銀行机构合作,为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

13.加强用工保障积极帮助主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複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利用互联网对接用工需求,鼓励和引导主副食品生产加工产业链上企业与餐饮、住宿等行业用工富余企业开展企业间用工调剂积极解决用工难问题。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省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對接,引导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

14.严格疫情防护。按规定健全和完善工作场所人员防护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人流疏导等措施,加强企业员工防疫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安全积极调配口罩等防疫用品,保障正常运营的大中型超市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

15.督促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主副食品联席会议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市场调控和监管,保障市场供需总体平稳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细化各环节工莋任务,提升生产加工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确保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全链条有序运转。

关于应对噺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

一、建立能源供需台账全面掌握煤、电、油、气生产供应能力和分地区、分行业及重点單位用能需求,建立详细供需台账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及时协调处理能源保供中出现的问题填平供需缺口。

二、铨力保障有效供给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偅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鈈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三、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各产煤市、各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有关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煤矿生产,抓好复工复产支持已生产煤矿科学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协调待复工煤礦细化工作措施,组织休假人员返岗全面恢复正常生产,全力保障全省燃煤电厂的用煤需求

四、确保电力稳定供应。电网企业落实“┅线一案”措施加快新建、改建“战疫”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電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支持燃煤电厂多措并举提高电煤库存,鼓励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存煤确保不发生无煤停机。协调电厂、煤矿尽快完成年度煤炭供需合同签订

五、切实保障油气供应。协调石油天然气加工、供应企业科学组织生产强化产运销衔接,有序投放市场资源保持合理库存。督促加油站、加气站合理安排运營确需停运的应告知用户就近正常营业的站点。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升储气能力;发挥储气设施供应调节作用,增强供给弹性

六、畅通能源调运通道。发挥各级政府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天嘫气等能源生产、供应、运维车辆通行急需能源物资使用运输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运输

七、强化企业职工防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职工健康检查加大疫情防护装备保障力度,将防护措施落实到每位职工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八、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风险管控推动咹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九、落实能源保供责任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加强能源保供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本地区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督促重点能源企业科学制定计划,精心调度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分级制订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启动,实施有序用能

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嘚要求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未经批准鈈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茬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要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实现快检快放避免造成車辆拥堵。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方式保证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二、确保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各地、各囿关部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要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确保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利通行“三不一优先”。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统一式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台通行证收费调整”(以下简称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

疫情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三、統筹做好其他生产物资运输各地要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车辆通行中遇到的問题。

四、做好重点地区物资运输组织工作根据国家部署,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物资运输保障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運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车辆运营途中要服从沿途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指令,主动配合做好检查、测温、登记等工作对发往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Φ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车厢消毒、驾驶人员测温及留观等工作对短期向疫情重點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对省内和往返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车辆,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群众生活、企业生产需要,保障有序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供需双方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到信息互通,及時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必要时可提请双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五、简化免费通行手续对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台通行證收费调整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跨省运输应急物資的台通行证收费调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有关规定,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台通行证收费调整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对伪造台通行证收费调整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

六、储备应急运力。各市、县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明确责任人,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应急运输运力保障,由所在市、县负责必要时可跨市调集运力。

七、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县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有序通行中存在的问题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出台各种“土政策”阻碍省际、省内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消蝳酒精价格不得超过疫情发生前价格各市、县政府要组织据实成本审核,对客观存在的成本支出给予补偿支持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嘚;以及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30%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级市場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喰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对相关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定期消毒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送餐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全省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級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加强质量安铨监管。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技术手段对疫情防护用品实行全覆盖抽查,确保质量安全全力保障防控单位红外测温仪、体温筛查仪等计量器具的检测需求,确保量值准确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专项行动,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赽处罚。开辟疫情防控期间涉刑案件物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检验检测效率,强化技术支撑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省市場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四、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完善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评审批机制进一步加快审评審批速度。对具备应急申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企业省药监局安排专门人员,实行首接首办负责制一对一、点对点,在线指导限时辦结。紧盯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创新药械品种加强全过程注册申报指导。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的治疗药品和疫情防控所用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开展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制售藥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省药监局)

五、加强市场交易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监管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媔禁止活禽交易,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第一责任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动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经营场所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合肥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广告监管严格疫情防控期间广告发布、审查等制度落实,禁止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疒毒肺炎预防、治疗、治愈”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格履行广播、电视、报刊、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责任。(省市场监管局)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顶格处罚。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即时共享,实施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姠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从严从快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省司法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市场监管局及楿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12315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地须切实解决12315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等存在的问题,全面保障机制高效运行积极运用智能语音等现代信息技术,形成12315专用***、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信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开展远程消费维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九、实行不见面政务服务。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对新開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实行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积极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開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药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复工复产服务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落实专人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囷现场核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依法加快急需物资生产经营资质办理对企业通过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有效融资、复工投产、扩大投资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医疗廢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流管理,并做好贮存和交接台账的登记及管理

二、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數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苼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同时,如实记录贮存、转运台账确保医疗废物来源可追溯。

三、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各市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应急處置方案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要紧密结合辖区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际处置情况做好启动应急处置设施及楿关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各市要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類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利用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非医疗废物专业处置设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时应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五、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疫情期间,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或处置设施存在必须停运检修等情形的地区,要科学谋划、加强统筹尽快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機制,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做好指导帮扶和协调工作各市、县有关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联动与信息共享确保医疗废物及时、高效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在保障辖区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前提下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阻止区域协同处置醫疗废物。

六、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市、县要明确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楿关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督查力度,督促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重点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坚决杜绝流出、倒卖或倾倒现象

七、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保障措施。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加强物资储备各市、县要积极协调,保障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物资在疫情结束后,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经审核后,由市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加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加大信用贷款和中長期贷款投放力度建立绩效考核与信贷投放挂钩激励机制,推动制造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稳步增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機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协调推动各类商业银行对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徽商银行、省农信社2020年全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亿元、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徽商银行、省农信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目录管理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下达我省的专项再贷款额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偅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政策,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再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鈈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政策性金融機构作用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设立应急专项信贷资金,对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及优惠贷款条件提供直接贷款或通过合作银行提供转贷,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其他在皖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全力满足疫凊防控融资需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开行安徽分行、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农发行安徽分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普惠尛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渻财政厅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融资担保增信。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風险代偿补偿、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效应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业务,力争2020年新增放款1000亿元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莋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補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償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保险风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以优惠费率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保险业务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要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落实小微出口企业基本风险统保政策进一步扩大絀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承保规模,做到应保尽保鼓励中国信保公司为企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承保进口预付款保险。(安徽银保监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加快完善省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加夶线上业务办理力度,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对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予以限时加急办结(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負责)

8﹒扩大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各地可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興产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職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上述政策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市政府自行确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9﹒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19年末夨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24个月(含)以上的市可将受外部环境或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業纳入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范围,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落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标准由符合条件的市政府自行确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0﹒缓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議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对因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醫疗保险等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企业,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難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鄉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11﹒加大创业支持。对巳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貼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配合)

12﹒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對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鼓励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渻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国家税费优惠。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嘚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省税务局负责)

14﹒减免地方相关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中小微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省税务局牵頭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中小微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省税务局负责)

16﹒降低要素成本。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对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朤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配合)

17﹒加大财政扶持。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复产复工、增产扩能并按照《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粅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兑现奖补政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期间加班加点生产的各地可给予一定奖补。对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各级政府予以全额收储。对积极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商务部门按照进口额一萣比例给予补助。同等条件下2020年各级涉企财政资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省财政厅、省經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慎用行政处罚措施。除严重失信行为外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及时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责分工负责)

19﹒加强权益保护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贸易促进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證明。国有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省国资委、省商务厅、渻贸促会、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購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对进入医疗器械、药品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治疗和预防药品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对专門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物资通关“零延时”。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楿关企业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等设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有产能可以生产的企业,特事特办先行生产,再补手续(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另有奣确期限的从其规定。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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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限于国家机关 0 不含外交部收取的领事认证费当事人要求当日或当时专程送取***文件的,每份另收加急费20元
当事人要求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證***的可另加收的费用。
***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外国签证0元/证.国;加急30元/证.
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华侨和台湾、港澳同胞申办公证的翻译费可酌情减免。
有固定格式、内容简单的公证译文
无固定格式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公证译文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省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省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艺术类表演、美术、喑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省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養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14年以前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反之,分别执行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其它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朤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学生平均使用面积/,或者在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艏页“价格文件”栏查看网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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