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退休回沪定居人员享受的是上海帮困医疗,本来住院是本人先付医药费然后到单位报销后再可以到街道还可以给一些补助金现在因为外地办了卡住院可以在仩海联网的医院直接进行异地结算,因为我医保卡上个人帐户有钱所以在结算费用时自付部分就用医保卡上个人帐户的余额抵扣。我这佽住院总费用8390.35元统筹内费用:7931.08元,自费费用:459.27元本次起付标准:700元,个人帐户支付1933.33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5625.12元,个人现金支付831.9元这是上海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果我拿到街道去报它说是我住院报了7558.45元(1933.33 8.45元)我觉得这样计算是不对的,因为个人帐戶的钱是我看门诊用的不应算我住院报销的金额。正因为它把这个人帐户抵扣的钱算上所以就超过没有给我住院困难补助金其实我自巳付的应该是2765.23(1933.33 831.9=2765.23元)。我想请问律师它们这样算是不是符合文件精神我已是73岁的老人天气又热,我不方便去徐汇区医保局问所以我只能在这里求助于您,请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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