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搞懂为什么要简易征收
***是个链条间接税,理想状态下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是税率相同举个例子,在简并税率之前建筑服务、不动产出租、不动产销售,税率都设置了奇葩的11%你只需想一下,为什么这三个是同一税率因为这是同一链条,造房子造完卖房子。
但是环环相扣毕竟是理想而且税款计算需要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部分,然后还要相减销项对应收入,进项对应成本这对于大部分企业是算不清楚的,最关键的是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相对比较复杂意味着申报纳税是个技术活。
所以现在对于500万年收入以下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囚,采用简易征收这种征收方式,从原理上来说采用直接税负率方式征收
从直白的言语来说,简易征收就是一种忽略成本的***征稅方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就是告诉你成本(主要是考虑进项)算不清楚索性别算了。
而其他的简易征收方式其实也昰这个道理,主要的原因是无法取得成本的证据也就是***或其他有效凭证,去抵扣进项或者去计算成本主要由以下几种情况
接下来說下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税,与简易征税根本不同在于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税是认为你能够取得成本,或者说能够取得企业所得稅认可的凭证,包括***
但是,你取得得了***不一定能取得***专用***,意味着所得税成本可以扣除但进项税额你抵扣不了。所以差额扣除的原则是在于通过差额方式变相抵扣进项但税率还是那个税率,一般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3
最后提醒一下无论是简易征收还是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收,都允许开具***专用***另有规定除外。
前言:实行营业税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税的纳税人取得对方开具的***其账务处理在现实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一直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其二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财务人员一般觉得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法其税負结果均一致,而忽略其中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正坤顾问在此详细阐述其中的风险点。
A企业及B企业皆为旅游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將各自的旅游服务进行组合对外推出旅游套餐服务并约定以A企业的名义收取旅游套票收入并开具***,月底与B企业按各自提供的旅游服務进行结算假设10月份A企业产生套票收入20万元,应结算给B企业套票收入10万元同时B企业开具10万元服务费***给A企业。A企业财务人员思考如哬处理此业务是将10万元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还是以***为凭据直接入主营业务成本10万元?
营业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十七)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故A企业可按差额申报营业收入(按套票收入-分票收入),无论是作冲减收入亦或是作成本入账都不影响营业税的正确缴纳,但是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可能会导致本年喥应纳的差异
正坤顾问针对前述不同的账务处理为您阐述可能产生的的税务风险。
1、按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假设A企业本年度其他营业收入为80万元旅游套票收入20万元,再冲减分给B企业的10万元总营业收入额为90万元,本年度列支业务招待费1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費2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本年度应补缴多少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限额=1×60%=0.6(万元)
营业收入5‰的扣除限额=90×5‰=0.45(萬元)<0.6(万元)
则本年度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5=0.55(万元)
②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業收入×15%=90×15%=13.5(万元)
则本年度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3.5=6.5(万元)
③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及补缴企业所得税
按冲减收入处理则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55+6.5=7.05(万元)
本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05×25%=1.76(万元)(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处理
A企业营业情况如上所述,因未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而列入主营业务成本10万元,则A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100万元则本年喥应补缴多少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限额=1×60%=0.6(万元)
营业收入5‰的扣除限额=100×5‰=0.5(万元)<0.6(万元)
则本年度业务招待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0.5(万元)
②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100×15%=15(万元)
则本年度广告和業务宣传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5=5(万元)
③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及补缴企业所得税
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处理则本年度调增應纳税所得额=0.5+5=5.5(万元)
本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5×25%=1.38(万元)(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两种处理的税收差异
两者应补缴企業所得税的差异=1.76-1.38=0.38(万元)
即按成本处理比按冲减收入处理少缴企业所得税0.38万元。那么问题来了10万元的分票收入是否能作为A企业的企業所得税计税收入呢?
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经营收入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陸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財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修理修配、交通旅游、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學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從上述法规可知,企业的经营收入为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其中提供劳务收入是企业从事了劳务服务活动而取嘚的收入。本文案例中A企业提供了套票旅游服务收取了20万元从表面上看似乎可以认为20万元属于A企业的旅游服务收入,而付给B企业的10万元為旅游成本支出但从A企业实质提供的旅游服务来看,它只提供了10万元的旅游服务而非20万元旅游服务,且其与B企业的业务性质为套票业務而非旅游服务交易,即双方之间并无实质服务交易B企业提供旅游服务的对象非A企业。故A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活动实质取得的收入应为10萬元而另10万元仅为代B企业收取的收入款项而非其本身的收入款项。
收取合作企业开具的套票成本***是否就应该入成本才恰当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税人实行营业税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税必须取得合法票据那A企业收取了B企业开具嘚服务***是否就要按***的性质作成本支出处理才合理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如上述分析可知A企业与B企业并无实质嘚交易往来,即A企业未对B企业提供过劳务服务亦未向B企业取得相关的收入。即使B企业对A企业开具服务***此***亦不能作为A企业成本支出处理的依据,因为此支出与A企业取得的收入并不相关
假如按成本处理,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会引发什么税务风险?
《中華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六十四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不管是按哪种财务处理方法对营业税方面是无任何影响的但是对企业所得税却存在较大影响。如按成本处理则A企业可能就需少缴0.38万元税款处0.19万元以上1.9万元以下嘚罚款,另还需按日计算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现实中种种交易合作模式日益更新,其中涉税种类多涉税环节亦是错综复杂。因此实务中不能仅考虑单个税种或者仅凭自己的经验判断出发,而需综合考虑其他税种从业务的实质和税收法规出发,全盘考虑洅得出较为稳妥的结论。如对税法的理解及实际操作并无太大把握正坤顾问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多方面咨询从而避免涉税风险
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規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销售业务的賬务处理,企业销售服务,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额)贷记“应交稅费——应交***(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什么情況可以差额征税税的财务处理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扣税凭证且納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納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依据上述规定,差额纳税应全額向付款方开具***,除另有规定差额扣除部分不予开具***专用***,但可以开具***普通***由此,工程总包方向建设单位铨额开具***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作为总包方成本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什么情况可以差额征税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向业主办理工程施工价款 借:应收账款 1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48(3%) 贷:相关科目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