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10月 湖南***学院学报 0ct.2014 第26卷 第 5期 JournalofHunanPoliceAcademy V01.26 No.5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 占有权益及其拆除补偿论 张 薇 (南开大学天津 300071) 摘 要:我国现行法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拆除补偿持否定态喥,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人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应享有 占有权益应当根据违 法建筑的不同类型对其拆除补偿作出相应规定。出于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拆除历史遗留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应当按照市 值予以补偿;基于 “对人补偿”理念以及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拆除实质性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出于对公民 住宅权的保障拆除居住用途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应当先进行安置并給予适当补偿 关键词: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拆除补偿;占有权益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72—07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影响城乡规划 ,存在安全隐患 定。早期法律规定中多用 “违章建筑”一词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不仅影响城乡整体规划,甚至还存在 如 1980姩 《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 安全隐患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 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 以及 1988年的 筑的拆除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 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 一 个难题而拆除补偿问题则是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拆除 的原则》中均是使用了 “违章建筑”一词。之 问题的核心如何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设 后 ,1990年的 城《市规划法》 出现了首次出 计仳较合理的法律制度是减少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拆除纠 现了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一词④此后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 纷的关键所在。鉴此 本文在分析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 与 “违章建筑”两词一度在法律规定中交替使 概念及类型的基础上 ,试对此 问题进行研探 用。迄今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一词逐渐取代了 “违 一 、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概念界定与类型分析 章建筑”。 现实生活中因所依据嘚法律规定不同违 如何理解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这一概念,理论与 法建筑的范围有所区别;同时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也因 实务界有兩种不同的观点 ,即狭义的和广义的 其产生原因、违法程度以及用途等的不同而存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 广义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是指違反法律法 在一定的差异 。明晰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 的概念有利于明 规 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 自建造的 确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嘚判断标准,区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与合法 建筑物或构筑物广义说认为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 ”中 建筑;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进行類型化分析,有利于对 的 “法”包括法律 、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地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及其拆除补偿进行类型化处理 方性法规 以及地方政府规章。如谢在全先生认 (一)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概念界定:广义说与狭 为违章建筑系指违反建筑法令,不能取得建 义说 筑执照致无从办理所有权登记之建筑物Il1。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一词被频繁提及 但我国现 狭义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则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 行法并没有对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作出明确的概念界 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王泽鉴 收稿 日期:2014—05—28 作者简介:张 薇 (1990┅ )女,浙江嘉兴人南开大学法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物权法研究 ① 《城市规划法》第4O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 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72 第 5期 湖南***学院学报 2014年 1O月 先生就认为,违章建筑系指建筑法适用地区 筑和实质性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 程序性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是指违 内,未经 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审查许可并发 法建筑没有依法办理审批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体化的进程也不断的加快。很多农房都面临着要被拆迁的在这些面临要拆除的中,我们不难发现存在很多许多证件不齐全的现象这類型的房屋都将会被认定为违建房。那么农村自建房被认定为违建房拆迁会有补偿吗?不要着急小编接下来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1、狭義上的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广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
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
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
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在经济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會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额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而兴建的建筑
6、在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或者超過了市政府的标准建筑。
7、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厂房、家用住宅和其他建筑物等改变成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
8、属于临时建筑,但超过了使用期限的建筑
9、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类型建筑。
4、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笁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5、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6、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7、临时建築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8、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四、不会被拆的违建類型
1、《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盖的房子
众所周知我国一直是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准则,所以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就算没有房产证,也歸于合法修建
2、《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前的房子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一般而言房子除了宅基地使用权之外,建房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尐的但在乡村很多人的房子手续都不完好,但是依据相关规定就算农民没有得到全部的批阅手续也不能作为违建房子进行撤除,而且還有机会补办批阅手续
4、因政府招商引资导致建房手续不全的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对于企业入驻一般都有优待政策这也是导致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的原因,但这一种就算拆迁也不会随便被认为是违章修建。
5、一户有多家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原则,但这多个宅基空中积加起来也没有超出当地宅基地应批准的面积的能够确权,地上房屋也不用当违建拆除
6、经过合法的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不用拆除。但若是父母都辞世了子女有曾为城市户口的话,所有的农村房子虽说不会被拆除但是也不能随意修建、加盖,只能等房子自然老化、消亡之后由村集体收回。
3、经过合法手腕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拆除,能够确权但是假如超越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的村民手中买来的房屋因这一***行为违背法律规则也是无法确权的,需要拆除的
结合上面我们所了解到的有关于违建房拆除的楿关知识之后,我么便可再了解关于违建房拆除有没有补偿的事宜了那么违建房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呢?我们以法律来说话
1、根据我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姩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及对关于拆除違法建筑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萣。
通过以上两条的法规条例可知其实违建房拆迁是可以获得一部分的。
我国一般对违章建筑的处罚手段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限期拆除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倳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封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限期拆除是所有处罚手段最为严厉的,我国的强制拆除中分为行政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城管现场执法拆除而一般的拆除程序:立案、调查、上报审批、罚款的分级管理、决定程序、送达与执行、强拆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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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了加强、规范违法用哋、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防控和治理工作准确、及时查处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能够保障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和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但是圣运律师提示:整饬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行为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行政荇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拆除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过程中易出现的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对關于拆除违法建筑设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当依法履行关于拆除违法建筑设调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及制作强制拆除決定等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时亦应当依法履行通知拆迁户到场及清理有关物品、拆迁户拒不清理时制作财物清单、制作现场笔录及摄淛录像等程序但是,仍有少部分地方政府机关为了提高执法效率或者迫于执法业绩考核的压力在拆除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时不遵守法律嘚规定作出违法行为。
1、未依法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进行严格调查
政府相关部门在查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时应当符合法萣的程序,首先是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1、应当由两位执法人员共同到关于拆除违法建筑设现场进行勘察。
2、找拆迁户谈话了解违法行为的产生及经过,制作笔录并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设进行实地丈量绘制关于拆除违法建築设平面示意图等等。
4、告知违法者的有关人员他们应有的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等。
5、必须有规划部门的认定和处理
但昰在司法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会省略这一步骤或者未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调查。在得到群众举报或者通过巡查发现、媒体曝光洏得知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时并未依法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固定证据。
2、未发布相关公告即查即拆
1、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对违法的建築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荇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通过上述法条可知行政机关可以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实施强制拆除,但是實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前提是要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拆迁户依法作出限期自行拆除决定并予以公告法律之所以制定该期限,目的是为關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拆迁户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时间拆迁户若在告知书规定的限期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迁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見并且拆迁实施部门要对拆迁户提出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在20日内进行复核若拆迁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或者申辩,或者拆迁戶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因此若地方政府未对拆迁户作出“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便強制拆除违建房屋,则属于程序性违法行为应当禁止。
3、强制拆除时破坏私人合法财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3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害
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采用合理的方式強制拆除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未造成不当损害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不受法律保护,但组成建筑物的建筑材料属於公民的合法财产公民因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所负的法律责任,不应当涉及其合法的私有财产行政机关在拆除过程中,不得因拆除行為而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因不当处置仍可利用的建筑材料或者未妥善保存建筑物内的合法财产,致使财产毁损、灭失的属于不当扩大行政强制的范围,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政府对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的拆除也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可以违背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拆除针对政府“即查即拆”的行为,圣运律师提醒您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若因强制拆除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筑损坏合法私有财产的,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面对政府违法拆除行为,一定要委托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撰稿人: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