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公司已经工资拖欠两个月月工资目前还没发,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还不批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哃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動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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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是不是没有发补偿金啊!好好学学劳动法!

没有补偿金而且因为她们一直拖工资导致我受不了离职,现在离职时间到了他们却以我没有交接完及工作未完成不让我走,但是他们并没有在离职期间找人跟我交接
我现在已经离开了公司,所以我想如果后面她们敢找我麻烦我就以她们之前拖欠我工作并未发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按自己想法来,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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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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