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二次报销有明文规定吗?

发文机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

 新农合报销二次报销和大病救助不一样

  新农合报销二次报销又称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农民鈈需要再交一分钱,当年按照每人每年15元标准从新农合报销资金结余中划拨大病农民一旦犯了大病,将在享受新农合报销报销基础上對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还可享受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起付线1万元共分5个费用段。其中起付线以上~2万元(含2万元)按50%报销;2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按60%报销;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按75%报销;20万元以上按80%报销。转诊到三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务工等就医认定为享受转外住院政策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50%报銷;转诊到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40%报销;转诊到二级以下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30%報销报销费用没有封顶线。  :是指依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  (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點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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