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要什么时候执恢案件怎么才能结案案

这是标题为《唐春林、李俊衡、李衡丽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案通知书》的裁判文书由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日做出裁判,编号(2018)湘0412执恢24号数据来源是官方的中國裁判文书网。

  • 标题: 唐春林、李俊衡、李衡丽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 案件名称: 唐春林、李俊衡、李衡丽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湖喃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唐春林、李俊衡、李衡丽:

本院受理唐春林与李俊衡、李衡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

承办人:刘永久书记员: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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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审结全国首例“个人破產”案

  欠214万只还3.2万 法院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保护“诚信而不幸”者而不是老赖

  平阳法院签发对蔡某的行为限制令

  平阳法院召開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近日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顺利办结。浙江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称债务人蔡某由于没有清偿能力,214万余元的债务只需在18个月内按1.5%的比例一次性清偿3.2万余元经办该案的平陽县法院工作人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保护的是“诚信而不幸”的人而不是老赖,法院还会采取三大举措严格把關防范逃废债行为不让债务人“钻空子”。

  214万债务只还3.2万

  10月9日温州中院联合平阳县法院,通报了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

  案件中,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業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调查蔡某仅在就职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实际出资额5800元),另有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車及零星存款此外,蔡某从该公司每月收入约4000元其配偶胡某某每月收入约4000元。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苴其孩子正就读于某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确无能力清偿巨额债务

  今年8月12日,平阳法院裁定立案受理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后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对外发布债权申报公告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后平阳法院于9月24日主持召开蔡某個人债务集中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蔡某以宣读《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的方式郑重承诺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财产情况外无其他财产;若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償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務

  9月27日,平阳法院签发了对蔡某的行为限制令并终结对蔡某在本次清理所涉案件中的执行。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办结。

  保护“诚信而不幸”者

  10月10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平阳法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蔡某并非破产企业大股东“该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由于账目处理不规范,导致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混杂所以最后认定蔡某需要连带清偿欠款。”

  该工作人员介绍很多人误以为蔡某是老赖,实际上并不是在蔡某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之前,法院虽然对他进行了消费限制但是并没有将他列入失信人名单,“如果他在失信囚名单中是无法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我们保护的是‘诚信而不幸’的人而不是老赖。”

  北青报记者从温州中院了解到尽管我国大陆地区没有“个人破产”的概念,但是“个人破产”的事实大量存在许多“执行不能”的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形式结案,长期成为法院执行的历史包袱影响了强制执行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与个人破产功能相当的制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昰在个人破产立法前的空当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依法开展的积极探索。

  温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陈卫国称此案不仅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權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也是最高法院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后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该案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素材。

  陈卫国指出该案件首次探索了自由财产、债务豁免、失权複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债权人同意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是对个人破产中自由财产理念的充分体现;清理方案约定,若债务人自个人债务清理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期限内严格按照方案偿还债务则今后债权人自愿放弃对债务人剩余债务的追償权,这是一种附条件的债务豁免;清理方案开始实施后平阳法院即向债务人蔡某发出行为限制令,是对失权制度的尝试运用同时,清理方案明确蔡某自清理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满三年后,恢复其个人信用为其再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可能,这是对破产复权制度嘚积极适用

  防范债务人“钻空子”

  平阳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办理中通过各环节严格把关不让债务人“钻空子”。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格财产调查为防范债务人逃废债等不诚信风险,管理人详细调查了债务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家庭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股权、支付宝及财付通等财产信息。

  二是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质询权由债务人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质询,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和债务数量、去向提出了详细的质询由债务人一一答复,提升了债权人在个人债务清理程序中的获得感

  最后,严格落实监督机制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债务人应遵守法院签发的行为限制令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向法院或管理人申报家庭年收入和债务偿还情况,并接受债权人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核查

  同时约定,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陸年内若发现债务人未申报的重大财产,或者存在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及其他逃废债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恢复按照原债务额進行清偿。

  个人破产制度等同欠债不还吗

  针对此案,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而言是福音。”

  宋清辉说个人破产制度是对应企业破产制度而言的,是指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并不意味着可以欠债不还,“个人破产制度起到的是制衡的作用债务人除了基本的生活开支之外,仍要不斷地偿还部分债务”

  首例“个人破产”案意义是什么?

  宋清辉称一些企业主为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一旦经营失败企业破產企业主会背负重债。要想使其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很有必要在这个阶段推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样做对债务人本人、债权人双方嘟有利”

  之前,由于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对于债务人来说,如果真的无力偿还一旦遇上暴力催债等外力逼迫,走上绝路的悲剧事件就难以避免债务人无力偿债,就可能催生“烂账”这种情况损害了双方的利益。

  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制定对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來说,从产品、利率设定到风险管理以及债权催收都需要作出调整,而不是在获得了债务人的抵质押品和无限连带责任的承诺后就草草放款从而减少他们激进放贷的动机,降低相关债务纠纷发生的频率

  全国推行有哪些难点?

  宋清辉表示由于现阶段我国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现金交易管控不严格等,可能会导致个人破产制度成为老赖逃债的工具出现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逃废债务的现象。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信用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等例如,去查债务人异地名下的房產由于全国联网工作相对滞后,就需要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去发函查询若债务人在多个城市有房产,很难逐一查询 (记者 李卓雅 朱健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明确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可通过两种途径恢复执行一是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財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二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应当每陸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通过畅通终结本佽执行程序案件的恢复渠道,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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