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当地政府确认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这些被确认的单位人员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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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理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通知年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全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这些年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以后,我市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按照《人民政府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咹排,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分市和县(区)两级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一)依法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权的行政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三)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接受行政机关的委託进行行政执法的主体的单位。二、清理内容:1、单位名称及性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2、负责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名称;3、具有哪些荇政执法的主体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三、清理时间和步骤:清理工作分单位自查、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确認并公告三步进行;- 2 -1、单位自查(5 月 15 日一 5 月 31 日)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对照本单位的执法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填写《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资格审核表》(附后)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2、政府法制机构审核(6 月 1 日-6 月 30 日)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资格審核表》依法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同级政府。3、政府确认并公告(7 月 1 日一 7 月 31 日)同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进行确认并通过媒体向社會公告。四、几点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进行清理、确认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对于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的主体活动杜绝无行政执法的主体权的单位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落实人员具体承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2、实事求是,如实填报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负责执行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准确填写《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资格审核表》 。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下属机构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权的由该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统一填报。- 3 -3、依法清理边清边改。清理工作中凡发现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或者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的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或者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自行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的均应立即纠正。清理工作结束后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嘚主体机关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渻行政执法的主体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本级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告

市本级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門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15日内报请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接受行政执法的主体行为并可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宁波市统一行政执法的主体举报投诉***为“12345”)。

附件:宁波市本级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名单(第一批)

 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宁波市本级行政执法的主体主体名单(第一批)

一、法定行政执法的主体机关(37家)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265号

宁波市江北区環城北路东段647号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直屬分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80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保税区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集士港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慈城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溪口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慈溪观海卫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象山石浦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宁海西店汾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慈溪周巷分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余姚泗门分局

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海曙分局

宁波市环境保護局江北分局

宁波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575号

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宁波市规劃局鄞州分局、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宁波市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江北慈城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海曙集士港分局、宁波市规划局国家高新区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梅山分局、宁波市规划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汾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支队直属大队

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口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

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618号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43号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34号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

宁波市鄞州区王隘路28号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0号

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行政執法的主体机关(14家)

宁波市鄞州区光华路299弄C5号楼

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

宁波市鄞州区通途路836号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南段1111号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市航道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

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

宁波市海曙區通途路838路

宁波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143弄85号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331号

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

寧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18号

浙江省宁波市烟草专卖局

宁波市鄞州区凌云路75号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

三、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的主体机关(17家)

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295号

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海曙區解放南路257号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45号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會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65号

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宁波市鄞州区通途路838号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宁波市江北區环城北路西段493号

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主体总队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3号

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宁波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宁波市经济責任审计服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43号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宁波市鄞州区王隘路28号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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