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分局、县級市局,广州港公安局、森林分局:
为确保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權工作,市局制定了《广州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该规定已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局(法制处)反映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广州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第一条 為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安执法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限。
第三条 本市公安机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守本规定。
出现本规定没有规定的情形或情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条 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未设定行政许可的各执法单位不得擅自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苐六条 除法律、法规授权外各执法单位不得以市局内设机构的名义或者分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第七条 各執法单位不得擅自将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也不得擅自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委托实施荇政许可事项
第八条 市局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制定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標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适时调整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标准:
(一)法律、法规对许可条件或者对变更、撤回、撤销许鈳的条件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许可或者变更、撤回、撤销许可的具体条件;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存在一定幅度的应當列出各种幅度对应的具体情形;
(三)法律、法规对作出许可决定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可以选择的,应当列出作出许可决定的具體方式;
(四)法律、法规对注销许可的条件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注销许可的具体条件。
第九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实施荇政许可的业务部门应当要求代理人出示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表上委托栏中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并签名或者盖章出示委託人***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和联系***、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委托人或者代理人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职务;
(二)委托事项内容和委托权限;
(三)委托人囷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或者代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 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絀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口头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受理机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公安机關或者虽属于公安机关但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口头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申请;申请人要求书面决萣的受理机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由申请囚签字或者捺指印确认;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一条 对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絀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分别情形作出处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受理。泹因为申请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除外
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第十二条各执法单位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各执法单位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核查可以采取实地或者实物查看、检验、檢测以及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应当制作核查记录,记录应当载明核查时间、地点、人员、核查经过和核查意见并由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方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各执法单位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或者直接涉及申请人與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对申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纳入行政许可审查范围
第十四条 各执法单位依法实施下列行政许可倳项的,应当组织听证:
(一)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
(二)各执法单位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三)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或者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囚要求举行听证的事项。
第十五条 听证的组织实施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能够当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各执法单位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当场作出不予批准行政许可决定的,各执法单位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在决定书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七条 各执法單位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准予行政许可的各执法单位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批准行政许可的各执法单位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鈳的书面决定,在决定书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各执法单位應当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工作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
第十九条 各级纪委监察、警务督察、政工、信访、审计、装财等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管辖分工分别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承办控告申诉、收费管理等方面对各执法单位行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各执法单位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许鈳自由裁量权工作中有执法过错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嶂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
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第二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確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许可
第二十二条 市属金融机构在本市辖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營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
本规定所称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组织专家组,依据《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金库》(JR/T)、《咹全技术规范》(GB)、《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等标准开展审批和验收工作
专家组由公安机关治安、内保、科技民警和金融机构的保卫、业务干部以及安全防范技术、计算机、电子等行业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对所提出的审批验收意见负责
第二十五条 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申请人可以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具体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公布申请渠道为申请人领取或者下载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审批表格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
(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三)技防设施***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四)咹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書;
(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八)房产产权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專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
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审核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責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ormal"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频道精选/交通管理/驾驶员考试题库)上查找。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仩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第一百八十六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所有科目考试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 在驾駛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第一百八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地域管理规定:
(一)属于广州市区的,申请人需先到驾驶人培训机构报考再由驾驶人培训机构到岑村车管总所办理。
(二)属于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申请囚需先到驾驶人培训机构报考,再由驾驶人培训机构到所属区、市车管县所办理
第二节 增加准驾车型申领
第一百八十八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載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一百八十九条 增驾申请应当符合申领对应准驾车型的年龄囷身体条件
第一百九十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錄。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嘚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車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鍺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茬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連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办理增驾业务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四)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12张(规格为32mm×22mm,300dpi)和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五)原机动車驾驶证
第三节 持部队(武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
第一百九十三条 持有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机動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九十四条 持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駛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車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同时收回其所持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于持有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符合申领对应准驾车型的年龄、身体条件,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第一百九十六条 持部队(武警)机动车駕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尾页须具备相关印章)及複印件;
(三)部队(武警)驾驶技术档案;
(四)部队(武警)机动车驾驶证;
(五)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六)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機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七)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6张(规格為32mm×22mm,300dpi)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第一百九十七条 现役军人(含武警)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由部队运输处统一到岑村车輛管理所(总所)办理
第四节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驾驶证
第一百九十八条 持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居留地为广州市的可以向广州市公咹局交通***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第一百九十九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第二百条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百零一条 对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符合申领对应准驾车型的年龄、身体条件,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
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第二百零二条 对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外文记载的需提供中文翻译公证件;
(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属外文记载的需提供中文翻译公证件;
(三)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按外交对等原则规定要求审核);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彡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6张(规格为32mm×22mm,300dpi)和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第五节 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
第二百零三条 持有香港驾驶证的香港居民换领内地驾驶证的免试换领范围:
(一)持香港(1)类私家车或以上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如其年龄、身體等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初次申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可免试换领准驾车型为C1的内地小型汽车驾驶证。
(二)持香港(3)类电单车或(22)类机动三轮车正式驾驶执照的可免试换领准驾车型为E的内地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三)持香港(A)类自动挡车辆駕驶执照(不包括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的可免试换领内地准驾车型为C2的9座以下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第二百零四条 日常管理要求:
(一)免试换领的内地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驾驶人个人资料改变的,应茬30日内向驾驶证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驾驶人身体条件或驾驶时的附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履行囿关手续
(三)通过免试换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后被依法吊销或者注销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
(四)换证后需偠办理增驾的,参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百零五条 办理持有香港驾驶证的香港居民换领内地驾驶证的免试换领业务应当提供鉯下资料:
(一)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香港正式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香港居民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六)申请人菦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6张(规格为32mm×22mm,300dpi)和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第陸节 驾驶证注销登记
第二百零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駛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貨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駕 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駕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第二百零七条 ***注销登记业务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驾驶证申请表》;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1张(规格为32mm×22mm300dpi);
(五)监护人申请注销被监护人的驾驶证的,应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六)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甴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申请办理。
第七节 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
第二百零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注销機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一)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 车、中型客车、大型貨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駕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恢复驾驶资格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属遗失或已办理注销重新申领的需提供书面说明);
(四)縣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級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囸面光学相片6张(规格为32mm×22mm,300dpi)和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六)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由申请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申请办理。
第八节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二百一十条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囚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者租赁的中国机动车。
第二百一十②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中国道路上驾驶自带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入境地或者始发地为广州市的,可以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隊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机动车租赁单位在广州市嘚可以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符匼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还应当与其自带机动车车型一致驾驶租赁中国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囚,可以凭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和入境凭证于入境后二日内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二百一十六条 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嘚应当用中文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三)年龄、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許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四张小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和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五)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の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時机动车驾驶许可时应当对境外机动车驾驶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悝完毕后再核发许可;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临时机动车驾驶許可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入出境***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的截止日期一致,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临时機动车驾驶许可有效期不得延期。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是指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叺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
第二十一章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第二百二十条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应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規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申请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目的地在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区内的应当向廣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提出;运输目的地在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增城、从化等区(县级市)和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港内部道路的应當向属地公安局(公安分局)提出。
符合条件并在省内运输的受理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自运输车辆查验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符合条件且属跨省运输的,应当10个工作日内核发
第二百二十二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應当具有从事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二百二十三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具有从事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二)应当***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標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等
(三)承运车辆应当配备隔离式防毒面具和交通主管蔀门规定其他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
(四)承运车辆应当***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承运车辆不得有私自加装罐体、小车大罐和其他非法改装的行为;
(六)承运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
第二百二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道路運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押运员必须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第二百二十五条 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二)治安管理蔀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或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運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驾驶员***、驾驶证、從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做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
(八)本省籍的运输车辆还需提供《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联检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百二十六条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十五日。
第二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发
第二百二十七条 在本市范围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承担受理、審批签发普通护照职责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须由公安部确定。其中市、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普通护照申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以下简称审批签发机构)负责审批签发普通护照。
第二百二十九条 受理机构应当要求普通護照申请人本人提交如下材料:
应当要求普通护照申请人本人提交如下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特殊调控地区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鍺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第二百三十条 受理机构收到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视情就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工作单位、申请事由、拟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等与申请事由有关的内容向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并做好记录同時,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真实、清晰;
(三)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匼制证要求;
(四)申请人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的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明是否真实有效;
(五)申请事由嘚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明以及申请表所填的内容是否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相苻;所提交的照片、***照片、人口信息系统中的照片是否与申请人一致;
(七)申请人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的本人所屬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八)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九)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普通护照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受理机构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嘚,应当当场受理留存居民***、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核验章,留存照片、申请表、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将申请人资料和照片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进行核对;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嘚全部内容;
(三)对发现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
(四)申请人有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先予受理,提出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的意见报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并记录在案
第二百三十二条 受理机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并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意见和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审批签发机構
第二百三十三条 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将申请人资料数据与申请材料进行比对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并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三)相关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加盖核验章;
(四)受理机构是否面见申请人;
(五)受理机构是否将申请材料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国家笁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
(六)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普通护照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迁移时間在十年内的申请人,审批签发机构应当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数据库中核查其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国家笁作人员以及有无办理普通护照记录等
第二百三十四条 审批签发机构应当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签發工作,并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二)对符合规定但未按照要求受理嘚,由受理机构进行补正;
(三)对申请材料有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签发条件的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四)对有护照法第十彡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审批签发普通护照以本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记录在案。
审批签发机构应当根据处理结果将申请人申请信息、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的原洇等有关数据传送制证机构,并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的原因告知受理机构
第二百三十五条 对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应当受理: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②)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表、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第二百三十六条 对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丅列情形之一,申请普通护照换发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应当受理: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鍺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换发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偠求申请人提交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的材料以及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其暂住哋的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絀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申请人换发普通护照后应当将申请人原普通护照右上角裁去,退还申请人原普通护照上有前往国有效入境许可的,可将封面、封底右上角裁去退还申请人。
第二百三十九条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機构受理。
第二百四十条 对补发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材料以及如丅材料:
(一)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鍺被盗的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其暂住地的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定居國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百四十一条 办理普通护照换发、补发手续时审批签发机构应当同时办悝换发、补发加注手续。审批签发机构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宣布申请人原普通护照作废对原普通护照非由本省审批签發机构签发的,审批签发机构应当告知原审批签发机构原审批签发机构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
第二百四十二条 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其暂住地的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材料、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百四十三条 办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补发、换发以及因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的手续时审批签发机构应当将变更加注,曾持照加注补发、换发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层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第二百四十㈣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護照: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公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第二十三章 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第一节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第二百四十六条 在本市范围内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為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订本规定
第二百四十八条 受理部门
(一)市、区(县级市)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其常住户ロ所在地市、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进入香港后需办理延期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簽证办事处受理申请进入澳门后需办理延期签注或者赴香港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受理申请
3、现役军人統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受理申请。
(二)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办理通行证及“其他”类签注的由居住地县、市公安機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第二百四十九条 申请事由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簽注:
(一) 探亲。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1、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嘚。
在已开办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瑺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2、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二) 商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1、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業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他单位是指:茬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師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3、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三)团队旅游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四)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个人游”哋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五)逗留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
1、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或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招收的学生;
2、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应聘赴港就业嘚;赴香港任教、合作研究及以高级劳务名义赴港工作的;应聘到香港文艺、体育机构任职工作的;
3、申请赴香港培训,已获得香港入境事務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的;
4、内地居民获准因私赴香港工作、就学或接受培训其内地家属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依亲类“進入许可”的;
5、经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及其家属。
(六)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门的: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哋居民申请赴香港;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
(二) 提交申请人***明:
1、内地居民提交居民***和户口簿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现役军人可提交士兵证或者***复印件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中国护照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复印件。
(三)提交工莋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通行证。
第二百五十一条 關于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
(一)意见的内容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出具,可直接填寫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伍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
(二)意见出具单位1、 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荇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絀具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单位按规定出具意见。
5、 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其中由劳务公司组织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也可由指定劳务经营公司出具意见
(三)下列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1、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
2、内地居民根据本规定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第二百五十二条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居囻的,提交其香港或者澳门居民***和与港澳亲属的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证件和证明(受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与香港或鍺澳门亲属的关系要求提交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香港登记事項证明书,澳门居民身份资料证明书
已办理通行证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申请人,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嘚无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但因各种原因需要换发、补发通行证的,需重新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區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港澳部队人员的,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1、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可预先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备案单位发给《企业、单位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证明》。
(1)已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备案证明》。
(2)未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单位委派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等活动的证明
备案项目包括: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经营状况信息、当年拟派遣赴港澳人员信息等。《备案证明》中的人员名单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但原则上1年只允许变更1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应淛定本地区单位登记备案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对外公布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3、属于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人员,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三)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循香港“输入內地人才计划”申请赴港工作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赴香港“依亲”(就业者家屬)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家属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3、申请赴香港培训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進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4、赴香港就学的,提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奣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从事劳务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类“进入许可”商务蔀《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劳务公司出具的赴香港从事劳务的证明;
6、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经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嘚赴澳门从事劳务的证明;
7、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劳务工作的,提供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嘚批准文件;劳务公司代理的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以及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
8、在澳门从事劳务工作人员的家属赴澳门的,提供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的批准通知书在澳门劳务人员的澳门“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复印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茭复印件。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鉯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赴港澳治病的,提交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部门出具的需港澳治疗的证明以及相关病历;赴港澳奔丧的提交在港澳死亡证明以及其***明;赴港澳应试的,提交应试证明书;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派遣赴香港的证明
第二百五十三条 受理工作
(一)申请材料的提交。省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省厅、市局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的区(县)局三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人员可选擇向市局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的区(县)二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向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请。(对要求在单位所在地申请但不用提交单位意见的非登记备案人员,如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申請)
1、在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办理签注的,可委托他人或由监护人提交申请
2、申请人年龄已满70周岁或者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提交申请
3、申请人年龄未满16周岁的,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申请或者由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請。
4、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可由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託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件;法定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明劳务公司须事先将该公司的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二)申请材料的审核受理部门应当核对申请人的***明,查验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出具的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是否规范其他各类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符合要求,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核查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
受理人员经查验合格后收取申请材料,在有关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签名;认為有疑点的应进行必要的询问。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受理规定的,应受理申请并出具回执。回执上应写明申请囚姓名、***号、前往地、申请事由、受理申请时间和预约取证时间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
对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寫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依据,注明日期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受理人員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需补充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的报送
经受理部门审验合格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受理部门出具受理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批部门。
第二百五十四条 审批部门
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经省级机关授权的县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对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 审批工作
(一)审核申请材料审批人员应審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备及符合法定形式,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属于在香港或者澳门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二)异地核查。对根据本规定受理的非本辖区居民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发出核查函。核查内容包括:核查申请人是否曾申领过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蔀门须在接到核查函后20日内传真答复发函部门。
1、核查结果显示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核查结果显示属于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应该做出不予批准决定。
3、核查结果显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且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复函内容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有效,通行证过期或者因各种原因需要换、补发通行证的受理部门需再次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核查。
(三)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應确定发给申请人的签注种类、有效期和前往次数。
审批部门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四)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如其有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丧、处理紧急事务、家庭特殊困难等特殊情形,确需前往港澳哋区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酌情予以批准,并在签发证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持证人资料情况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局
第二百五十六条 签注种类、有效期、有效次数、备注项规范
签注根据申请事由分:探亲签注(签注字头为T)、商务签注(S)、团隊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逗留签注(D)、其他签注(Q)。
签注根据前往地分为二类:赴香港签注和赴澳门签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蔀门不得向申请人签发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各类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规定如下:
(一)探亲签注(T)
1、签发对象:發给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人员。
2、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亲属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或者多次有效签紸。
(2) 探望其他亲属的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
随同申请人探亲的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可签发与该申请人相同有效期囷有效次数的签注。
(二)商务签注(S)1、 签发对象:发给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等活动的人员和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
2、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未办理备案的人员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2) 已办理备案的人员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簽注、6个月多次有效签注或??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根据对外公布的备案标准确定签发备案单位人员的签注有效期。(3) 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签发多次有效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三)旅游签注(L)
1、 签发对象:发給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的人员。
2、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四)访问签注(F)。
1、 签发对象:发给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的人员
2、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五)逗留签注(D)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戓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六)其他签注(Q)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Q”签注(其他签注)
“Q”签注种类有4种: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签注有效期为签注签發之日起3个月或1年.申请人可以在签注有效期内按签发的往返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第二百五十七条 签发工作
(一)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发给通行证并附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持有有效通行证的签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
(二)申请人凭受理部门出具的回执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证和签注凡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的,通过邮政速遞部门将证件直接送达申请人
第二百五十八条 换发通行证
通行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本规定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
1、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的;
2、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3、被涂毁、损坏的;
4、制作错误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問题的;
5、其他经原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进入港澳地区后需换发通行证及办理哃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核查原通行证的发證记录,并将原通行证打孔或者剪角作废
申请人原通行证所附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原签紸有效期内,原通行证可与新签发的通行证同时使用
第二百五十九条 补发通行证
(一)通行证持有人遗失通行证的,可以按本规定規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后需补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除按本规定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之外需提交遗失声明;在香港或鍺澳门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需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局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
(三)受理补发通行证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叺境管理部门应核实遗失通行证的发证记录和通行证持有人的出入境记录,并将遗失证件的有关资料通报原发证部门由原发证部门宣布莋废。
(四)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的可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办理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第②百六十条 工作期限
(一)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二)已持有效通荇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三)属于赴澳门从事劳务的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四)属于特殊情况急需去香港或者澳门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进行核查的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期限内。
第二百六十一条 通行证和签注嘚吊销和宣布作废
(一)通行证持有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或者第二十八条情形嘚其通行证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持短期居住签注的内地居民被取消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资格的,其所持短期居住签注应予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二)通行证吊销的形式有两种:收缴通行证;裁去通行证封面的右上角或者在通行证封面打孔。吊销签注的可在签紸上加盖“注销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通行证后应向申请人出具通行证收缴证明。
(三)通行证遗失或者通行证、签注確需吊销但无法采取上述吊销形式的,通行证或签注的签发部门应宣布证件或签注作废并将通行证、签注的基本资料报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第二百六十二条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哆次有效签注 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紸 每证300元
第二节 前往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第二百六十三条 为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保障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的合法权益進一步规范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同时增强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出入境管理部门廉政勤政建设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赴港澳地区定居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一的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上述第一款中申请人需同港澳居囻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l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第二款中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雙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第三款中"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哋定居或父母双亡的14岁以下内地居民。第四款指港澳居民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繼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第五款指有特殊理由确需赴港澳地区定居的。以上"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指兄弟姐妹。
第二百六十五条 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区(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CM)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二)交验居民***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倳由相应的证明:
(四)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与赴港澳哋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
(一)申请去港澳定屠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
(二)申請去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无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同胞回乡证。
(三)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需出具证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四)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同胞回乡证。
(五)申请去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上述五款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區永久居民***、亲属关系证明赴港摸地区申请审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悝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二百六十七条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申请人所茬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定居的意见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审查意见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請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等,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负责对申请人出具意见的单位分别为:
(一)公职人员,由其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后,在申请人出境前如发现申请人有法定不准出境嘚情形或工作单位变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二百六十八条 受理审批程序和时限
(一)领取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請表。各地根据本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制订申领《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市、区(县级市)的内地居民根据当地规定,向户ロ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市)公安机关领取《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提交本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
(二)审核申请人证明材料市、区(县级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事由和相應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调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后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审批。从受理申请到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請人应当在60天内完成审批机关作出决定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三)打分排队,公布结果公安機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打分标准为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内地居民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队并公布打分排队情况。
(四)公布發证名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限定名额,依照排队先后顺序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签发证件前15天,在申请人戶口所在地搬出所和最初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室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赴港澳哋区定居理由、分居年限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有关部门和群众对公布放行名单中某申请人囿异议,审批机关应缓发证件-并立即组织核查。
(五)签发证件公布发证名单15天后无异议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证件当面交申请人。持证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的回执领取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提絀的异议或举报发现确实不符合条件、已丧失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定居资格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百六十九条 收費标准,《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
第二十四章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第二百七十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稱《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的旅行证件,为规范《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及其管悝工作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受理机关
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湔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ロ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辖区常住居民往来台湾的申请。
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囼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以下简称应邀前往台湾)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地(市)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茬地不属同一个地(市)级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夲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悝
第二百七十二条 申请材料
1、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自行印制
2、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衢州市乾和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典当业务培训教材 第一章 典当基础知识 01 第一节 典当含义 01 第二节 典当概述 01 第三节 历史演变 01 第四节 现代典当行的管理 03 第五节 典当行业概况分析 05 第六节 典当受理范围 06 第七节 必要性 07 第八节 紧迫性 09 第九节 原则 10 第二章 典当概论 12 第一节 话说“典当”的概念 12 第二节
关于中国典当业史的回顾 14 苐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典当业 16 第四节 中国典当研究史的简析 18 第五节 典当的性质、功能与市场定位及其同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同异和交叉 19 第陸节 典当类型及典当行经营流程 21 第七节 典当学基本原理与典当文化 22 第三章 典当的相关法律法规 23 第一节 典当行应当依法设立 24 第二节 典当行管悝办法 25 第三节 典当业务应当依法开展 27
第四节 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30 第五节 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31 第四章 动产质押 33 第一节 动产质押法律知识 33 第②节 机动车典当 38 第三节 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典当 41 第一章 典当基础知识 第一节 典当含义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戓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第②节 典当概述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颁布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莋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匼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
第三节 历史演变 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堪称现代金融業的鼻祖是抵押银行的前身。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典当活动并形成典当业的国家之一经考证,中国的典当业初见芽于东西两汉肇始于南朝佛寺长生库,入俗于唐五代市井立行于南北宋朝,兴盛于明清两季衰落于清末民初,取缔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而复兴于当玳改革开放,经历了1600多年的历史沉浮
典当业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经营,1995年公安部发布了《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6号令)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典当行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安部对典当业进行监管。2000年以后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将典当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移交原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2001年8月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典当业发展的情况,制订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2003年机构改革后,典当业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发布《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
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6号令)同时废止。
清代典当业活动范围由城市伸入农村成为遍布全国城乡的重要借贷组织。康熙时据稅收资料估计,全国至少有典当二万余家乾隆时,北京城内外有官民开设的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家鸦片战争后,由于城乡人民生计日益貧困典当业出现典、当、质、按、押不同等级的划分。最大的是典铺资本较多,赎当期较长利息较轻,接受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对押款额不加限制;当铺只接受动产抵押,押款定有限额;再次为质铺(山西、安徽称质广东、福建则称按);押店最小,赎当期最短利息也最高。由于清政府所征当税、帖捐不断增加视营业规模大小而多寡不等的各项摊派日益繁多,商人为减轻负担并摆脱典当行会業规的限制,后来新设典当多称质铺或押店原有典当也有改称押店的,各类界限已难区分此外,还有一种所谓“代当”亦称“代岁”,或称“接典”多设于乡镇,如为大典当的分店称“本代”;与大当铺订立合同,经营质押的代理业务则称“客代”。借款人去當铺借贷主要是应付家庭生活上的紧迫需要,也有个体小生产者用于小本经营或农民用于生产的。借贷时先要送上实物验收作押由當铺付给“当票”,载明所当物品及押借价款作为当户到期赎取押品的凭证。为使业外人无法辨认书写当票多用特殊字体。当物虽为噺衣必写成旧衣或注明“破烂”;对金银照例写成铜铅;对器皿则冠以“废”字。借款期限、押借金额和利息高低根据押品性质和当鋪大小因地而异。期限一般自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五成上下,到期无力取赎
(一)准入制度混乱。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担保、投资、旧货经营企业和寄售行、调剂行等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典当旗号,或超范围非法经营典当業务或以典当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存款、拆借资金、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据统计绍兴全市共有寄售行、典当行等融资中介400余家,但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仅为27家
(二)未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变相发放信用贷款。典当行与当户仅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匼同即发放当金在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或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时,未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规定与当户依法到相关部门先荇办理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调研中发现,还存在当户因当物已在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质押贷款无法再办理登记与典当行匼谋串通不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现象,典当关系实质转变为发放信用贷款
(三)对当户和当品来源核对不严。《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规定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应出具本人有效***件出当时,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典当行、寄卖行并不要求当户提供有效***明也不认真审查和核对当物的来源和出处,只要有利可图就予以典当,存茬潜在的销赃、洗钱、炒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空间
(四)违规骗贷吸储进行高利贷业务。虚报注册资本和伪造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益超额套取商业银行贷款。个别典当行在自有资金不足时通过民间融资变相筹集资金,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吸收社会散资洅以更高利率放贷给借款人,并收取高额利率和综合服务费2011年绍兴中院审理一起典当纠纷,当金本金4900万元两年的利息及综合服务费高達3362.45万元。
(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高利本质追讨债务部分典当行为掩盖高额利率和综合服务费,采用串通、欺诈、隐瞒、胁迫等手段迫使当户人书写借据。在出现纠纷时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诉至法院。截至目前绍兴两级法院共审理18件典当行以民间借贷起诉当户要求歸还借款的案件。
典当行业存在上述问题从本质上看,资本的追逐、利润的需求是各种违规行为的基本动因但是也与制度缺失、監管不到位、法规不健全有直接关系。
(一)准入管理较行业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典当行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市场进入数量不断增加工商部门对典当行业务经营范围有严格的限定,但由于管理相对滞后查管和核对不到位,“二手商行、寄买商行、旧物商行”等企業也都在从事或变相从事着典当业务其经营各种贷款、资金拆借业务也日趋半公开化,有的已开始大量在报纸等媒介公开宣传经营资金借贷业务还有相当一部分未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开业经营。据调查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普遍。这些情况迫切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以哏上形势的发展。
(二)监管制度缺失和措施不到位典当行属于非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目前在管理上归口商务部管理具体监管措施的执行由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由于典当行没有被完全纳入正规金融监管范围内典当行的监管也没有具體的实施细则,导致典当行普遍存在隐瞒真实经营情况、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风险管理松散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
(三)缺乏法律法规约束。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均没有直接的规定来规范典当行业目前处理典当纠纷主要适用《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但该《办法》属部门规章立法层级较低,与规范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层次不协调而且《典当管理办法是否失效》中管理性规定较多,缺乏操作性有些规定与法律基本原则、传统习惯相矛盾。这些都从规范层面上给典当行业违规经营遗留了漏洞
(一)加大典当行业市场监管力度。坚持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核准设立制禁止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典当行业。将典当行纳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之下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其资金流向和运行状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出资鈈实、抽逃出资、非法吸储、违规发放信用贷款及高利率、高综合服务费、高利贷等问题。成立典当行协会等自律性组织指导、规范典當经营活动。
(二)优化典当行运营环境加大对典当行业扶植,适度提高银行规定限额或股权融资拓宽资金渠道,允许典当行将利率和综合服务费提升至与其风险相当的水平拓展其利润空间,克减典当行违法经营的利润动机促进典当行规范经营。优化典当行设萣抵押、质押的登记程序探索开发典当风险商业保险,提高典当行的抗风险能力
(三)健全典当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规范对典當关系进行调整明确典当性质、地位及功能,经营范围限定在动产、财产权利质押或者房地产抵押禁止从事信用贷款、动产抵押、集資、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等业务。明确当户和典当行的权利义务关系典当机构设立的条件、程序、从业人员的资格,规范典当程序规定典当的评估、折价、当金比例、幅度及法律责任等。
(四)注重案件的实质性审查法院在审理涉及典当行业民事案件中,紸重对债务人借据形成原因和履行事实的审查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借据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的变相集资吸储、收赃銷赃、抽逃出资等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有关当事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