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被公安机关已盗窃罪抓捕峩是冤枉的。2008年因网逃,住旅馆被 抓公安局说是因盗窃罪,把我刑拘之后办案民警问我年的工作 情况及地点证明人。(我因不认识犯罪人我没做过犯罪的事,所以在看守所我没有认罪)一个月后,公安局叫我父亲来签了字我被取保候审了。(我父亲什么都没做比洳写申请)在此我没有见到检擦院、法院的相关文件签了字我就回家了,取保候审期间我去公安局两 次期间打过两次***。取保候审期满我到公安局去办理相关手续办案民警叫我在公安局大坝里等,两位民警出去两小时回来说办好了叫我回家说不影响你。我问民警峩为什么没有法院的手续他不耐烦说还想进去是不。我叔叔怕我出事劝说我走了。我不明百我没签过认罪书、指认现场、法院判决书、开除党籍、给所在村法律文书就给我定罪这件事困扰我很久,希望好心律师能帮助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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