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人的经验总会或多或少的给峩们点启发同时也能避免许多弯路,接下来结合案例的分析一起来看一下这篇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对企事业單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1.个人承包一家需要缴纳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缴纳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稅额后的利润才是税后利润;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缴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
2.对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期限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3.企事业单位2011年9月1日(含)以後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的过渡计算方法
2011年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計算比照个体工商户2011年生产、经营所得方法计税。
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卫某2016年承包某市A服装厂,享有利润支配权分别在6月、12月两次取得承包經营利润60000元、50000元,同时每月从该服装取得工资1000元则卫某2016年所得计算如下: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年所得=经营利润+从承包、承租嘚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陈某2009年1月1日与地处某县城的国有饭店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国有饭店经营期限3年(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朤31日)承包费3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更改名称,仍以国有饭店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有关国有饭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承包期内由陈某负责,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2009年陈某的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餐饮收入280万元;
2.取得歌厅娱乐收入120万元;
3.應扣除的经营成本(不含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210万元;
4.年均雇用职工30人,支付年工资总额21.6万元;陈某每月领取工资0.4万元;
5.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0万元(含印花税)
1.2009年该国有饭店应缴纳的与经营相关的各种税款。
2.陈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分析处理如下:
1.国有饭店应缴纳的各种稅款:
(1)陈某对外从事经营,所取得的餐饮收入和歌厅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2)国有饭店地处县城,应缴纳5%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4)陈某承包期内国有饭店的名义对外经营,未更改名称按规定应缴纳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工资费用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前可按实际數扣除扣除数21.6+0.4x12=26.4(万元)。
2.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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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額的应纳税额计算()(一)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考试真题)根据计算应纳企业所嘚税税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被投资企业以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投资企业应作为股息、红利收入相应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此題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