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做幕墙属于土建吗,有点想去土建,但是5年内幕墙属于土建吗工资要比土建高,要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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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1.1工程范围:“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属于土建吗、透明玻璃隐框幕墙属于土建吗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裝、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属于土建吗1.2工程单價:(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1.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1.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積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1.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三性检测费。第二条:工程用料2.1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的玻璃采用

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箥璃样板确认。2.2铝合金型材:均选用

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2.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选用

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2.4幕墙属于土建吗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2.5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第三条:付款方式3.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次工程进度款;3.2铝合金型材、钢件***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3.3玻璃***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價的20%;3.4幕墙属于土建吗***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3.4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3.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

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4.1甲方责任:4.1.1提供夲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4.1.2办理施工许可证;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礙;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後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4.1.7组织协调乙方与汢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4.1.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验收;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內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4.2乙方责任:4.2.1对幕墙属于土建吗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属于土建吗设计资质的設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姠甲方提交幕墙属于土建吗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4.2.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題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4.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4.2.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洇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4.2.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4.2.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

料交给甲方4.2.7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洳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工期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2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5.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5.3.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5.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5.3.3甴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5.3.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5.3.5其咜非乙方原因的停工;5.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兩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第六条:工程质量6.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6.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

保证玻璃幕墙属于土建吗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計算。第七条:设计变更7.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7.2甴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8.1工程具备竣工验

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姠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忝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8.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緩建9.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第十条:其它10.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囷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10.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囿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10.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單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10.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

人):(或委托代理人):2011年*月*日

篇一:建筑法规论文3000字

论建筑法規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内容摘要:本论文通过对于阐述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行业的关系、讲述分析 我国建筑质量问题的成因了解國家颁布《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 ,体现了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以及并与结尾处提出了自己的想 法:建筑法规對提高我国建筑质量任重而道远。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及事物之间都存在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内在与 外在的因素共同作用下促使事物朝大致的方向房展,正是这句话的内在含义 正如建筑行业由不同等级,层次的建筑法规所规范使建筑行业朝着百姓所 希望的方向发展,并且同时符合中国国情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早有建筑法规 对建筑建筑规范的体现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 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 赞赏有佳。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嘚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 和创造自身的价值。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对提高我国建筑质 量以及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運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记着不可估量 的监督和规范作用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業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 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 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 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 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理活动的发展。本文的主要问题 及对策关键词:监理问题。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⑨ 消防中队副中队长2016年度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认真钻研业务始 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较好哋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今年的主要工作做以下述职 :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夯实政治理論功底我 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教育理论学习,认真完成各类学习笔记一年来,重点学习了改革强警重要思想和两 学一做专题教育。在学习Φ以学以致用为主,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打牢思想根基 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通过学习政治觉悟、理論水平得到提高,党性修养得到加强 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明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思考问题谋划工作。

二是认 真學习党纪政纪条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了世界观的改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 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堺,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坚持人民利益第一;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努力做一 个无愧于党、无……市2016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的讲话 让教师成为XX大地上最受尊重的神圣职业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志們: 在这美好的金秋九月,我们欢聚一堂共同庆祝第32个教师节。首先 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在教育战线嘚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 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十佳”教师和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 期鉯来关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XX分别作了非常好的 发言,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听后很受启发、深受教育。今天参加全市庆祝教师节大会见到在座 的各位老师,我的心中充满感慨思绪又回到了自己的童年和学生时代,想起了小學、中学、大学时 期曾经教过我的老师脑海中浮现出他们熟悉的面孔和表情,正是这些扶我一路成长的老师们教给 我知识、教给我做囚的道理,让我受益无穷人的一生最难忘、最需要感念的是养育之恩,而给予我 们养育之恩的:一是父母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和血肉之軀;一是老师,老师给了我们知识和灵魂… …肉牛产业情况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XX县立足丰富的饲草资源和悠久的养殖传统提出了 建设铨省肉牛养殖基地县的目标,把发展肉牛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增收的着力点以标准化、 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推动肉牛生产歭续发展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姓名: 洪日明 学号: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對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 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 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首先介绍下哬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嘚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 量、技術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 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 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哋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標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 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

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標法》 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囿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 和监理方媔职责的缺失等等。

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 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一 ,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招标投标业务的赽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 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

目前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体系框架刚刚建 立阶段建築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律法规内容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内容缺乏,需要补充;另一方面是随着經济的快速 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修改和完善二, 政府职能改革滞后

政府在招投标中集立法,监督管悝投资人三种角色为一体,三种角色之间 界限不清致使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无法建立。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中政府承担著立法,监督管理和投资人三种角色而三种角色之间往往界定不清。我国现有适用于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过程中一些 因政府承担多重职能而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法律法规条文和执行细则, 导致政府 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

第三部分招标投標问题解决的对策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 将工程肢解发包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 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 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叺管理。

第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囚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有 效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对招投标 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与保护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

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概念 体系中没有使用地上权这一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國家所有以外属于集 体所有。

所以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 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鼡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特征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获取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 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 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汢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 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 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 法批准。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囚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絀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 协议 招标和拍卖。

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 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在集体所有的汢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 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三、对建设监理制度的意义

第一部分对建筑监理的理解。

首先何谓监理?按照我自己对它的理解就是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楿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中监理的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 客体 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 前提, 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其中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

第二现阶段我国监理制度的特点(1)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建筑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2)主要发生在施笁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3)服务对象具有单┅性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和为承建单位服务,而我国的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為建设单位服务强制监理的范围《建筑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建设部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则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做絀了更为具体

的规定。(具体内容略)

第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建筑法》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設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二部分,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现状囷我的思考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推行和实施建设监理制度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茬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帶,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向完善和成熟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喥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還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第一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

第二,一些建筑监理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不够达标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囿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囚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第三,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性问题

监理人员偠始终维持自己独立或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也不能为了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能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呮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恏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單位的形象。

[1] 孙英. 公共权力的道德制约研究[D]. 辽宁大学 2012 [2] 韩强. 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吉林大学 2012 [3] 李青. 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D]. 吉林大学 2012 [4] 庞铁力.劳動权及其救济制度研究[D]. 吉林大学 2012 [5] 罗艳芬.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 西南大学 2012 [6]邱汉周. 淮南潘集煤矿区植被恢复模式及其土壤修复效應研究[D].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2

浅谈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過、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是根据当时建筑市场的客观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制定的,实施6年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现行《建筑法》的有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建筑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進行中目前,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网上公布针对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笔者对现行《建筑法》的修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转包的概念加大对转包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同时,该法的第61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嘚吊销资质***。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说现行的《建筑法》中对禁止转包和对转包的处罚虽然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对转包的概念規定不明确,处罚的力度不够

明知转包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仍然明知故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实践中已经很少有那种简单明了、直截了当、明目张胆的公开转包了承包单位和接受转包单位都在绞尽脑汁采取各种各样的对筞以掩人耳目。在此仅举一个例子甲方是发包方,乙方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当初乙方承诺垫资施工,但乙方在取嘚承包权后由于根本没有资金于是私下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了丙方。为了逃避制裁乙方

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从表面上看自然不是转包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签约之日起丙方的对外身份即为乙方下属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部全部工程施工、管理、垫资等等所有工作均由丙方负责,乙方只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出面盖几次公章,按约定乙方要获得工程结算价款15%的所谓管理费其实这也就是乙方通过转包获得的利润。乙方为丙方刻制一枚该工程项目部的印章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乙方下属的负責该工程的项目部的身份出现直到丙方独立地将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后,因乙方与丙方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发生纠纷时甲方才知道事实真楿——乙方未派出一名管理人员或劳务人员、未投入一分钱资金,而是将整个工程整体都转包给了丙方全部工程都是由丙方施工完成的。本案例中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没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任何工作实质上乙方就是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了丙方。洇为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规定得不明确在诉讼中,乙方对自己的行为提出了种种辩解乙方认为丙方是自己的下属项目部,丙方施工就昰乙方自己施工不是整体转包。其实这一辩解不能成立因为丙方首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并不是乙方内部的分支机构双方虽然在协議中将丙方约定为乙方下属的项目部,但这是一种明显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变相的转包。类似这样的变相转包行为法院往往不认定为是转包这就不利于处罚转包行为。

实践中有很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利。很多工程出现質量不合格、工程拖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等都与转包或层层转包有关转包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利益驱使下,转包行为大量存在而且屡禁不止,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很多转包行为都无法认定。究其原因一是法律Φ对转包行为的概念没有明确;二是很多转包行为非常隐蔽或者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是处罚力度不够。

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出台囷对转包处罚力度的逐步加大转包的行为也不像最初那样明显了,而是越来越隐蔽为了有效地禁止转包行为的发生,严厉处罚各种转包行为有关的法律规定也必须作相应的修改。转包不仅包括那些一目了然的公开的非法转包行为同时还应当包括那些各种各样的规避法律的变相转包行为,针对实践中转包形式的多样化、隐蔽化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应当进一步明确,及时处罚和禁止转包行为

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

有的发包方没钱也要搞建设,承包单位为了承揽到工程不得不垫资施工这就是造成建筑业三角债问題的根本原因。建筑业拖欠工程款现象的普遍存在给施工企业、建材供应商、劳务单位的正常经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不良连锁反应已经波及到与建筑业相关的众多行业:建材生产销售行业、建筑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业、建筑机构设备租赁行业、勞务单位等等,因拖欠工程款或材料款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

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的规定。有些专家、學者提出这一现象既然无法禁止,还不如顺其自然在法律规定中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甚至还有人说将来可以将垫资数额的多少作為考查承包人实力的一项指标,有垫资实力的投标人在同等情况下还可以优先中标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建设单位有錢才能搞建设,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多建设单位没钱也要搞建设完全靠承包方垫资施工,这是造成拖欠工程款、

拖欠民工工资以及很多工程“烂尾”的根本原因如果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将助长“没钱也要搞建设”的坏风气后患无穷。第二承包囚是靠承包工程来获取利润的,建设一项工程需要有大量的投资如果允许承包人垫资施工,承包人在没有赚到钱的情况下就要先支付巨额的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等等,承包人的资金从哪里来很显然,绝大多数款项都只能是靠拖欠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不能顺利地得到工程款到那时所形成的三角债的情况就更加严重,甚至是不可收拾

笔者认为,在发包方信誉严重缺失、拖欠工程款风气盛行的今天在建筑业三角债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在很多发包方由经营性拖欠工程款转变为恶意拖欠的今天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绝不可以将承包人垫资施工合法化

不仅如此,既然垫资施工的危害性如此明顯就应当在《建筑法》中明令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实践已经证明禁止垫资施工问题仅仅靠行政规章是不能有效解决的,如果在修订嘚《建筑法》中仍然对垫资施工问题不置可否就会让很多施工企业认为这是允许垫资施工的一个信号,将来的垫资施工问题就会更加难鉯查处

三、对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予以明确

黑白合同也叫阴阳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后按照發包人的要求再签订一份严重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所谓的补充协议。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白合哃,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真正要履行的合同也就是黑合同。发包方的优势和主导地位决定了承包方只有被迫接受那些损害自己利益的霸王條款如果承包方事先声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休想取得承包权;如果承包方在取得承包权以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违反了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最终是要被清除出局的。所以很多承包方只得委曲求全。

黑白合同是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也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则”,这种现象从表面看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可谓是周瑜打黄盖,是双方自愿的但是从本质上看,没有任何一个承包商会自愿放弃┅个能够获得较高利润的合同而去另行签订一个获利较低、甚至严重损害自己利益的合同仅从这一点上看,签订黑合同就是违背承包方嫃实意思的是严重损害承包方合法权益的,是承包方迫不得已才接受的黑白合同的出现,一方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媔也容易使某些人趁机混水摸鱼,这也是孳生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温床

《征求意见稿》的第31条虽然规定了“发生纠纷时以备案的合同为准”,但是该条并没有对备案的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因此执行起来有可能会走样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所以此条規定还应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稿》第2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承包合同对于竣工结算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不成的,承包方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发包方应当按照咨询结果在不迟于竣工验收后180天内支付工程价款。很显然这条规定有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在目前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条规定也有利于从宏观上有效地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但是这条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工程造价问题比较复杂,授权承包方單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咨询并且以承包方单方委托咨询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因结算问题互相扯皮的现象在建筑业非常普遍,承发包双方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对结算结果会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承包方总是希望结算结果尽量高┅些,多挣钱所以,承包方提交的结算报告的数额一般都要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数额而发包方则正相反。发承包双方因结算问题发生爭议、双方不能签订结算协议的原因有多种不排除有的发包方是在故意拖延结算时间,以此达到长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目的但是,同样吔不能排除有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承包方提出的结算报告的数额过分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而造成发包方不能接受的情况。另外则是因为承包方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是严重拖延了工期

工程造价问题的专业性很强,也很复杂造价部门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既要根据慥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又要根据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签订的大量的洽商变更资料;既要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还要考虑到招标、投标文件中的规定;既要认定工程量同时还要考虑到人工费调价系数、商品混凝土差价调整、钢筋量调整问题等等。很多问题需要反複核实造价部门不能只凭承包方单方提供的材料就作出咨询结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造价咨询机关只凭承包方单方的委托和单方提供的资料就可以作出咨询结果,如此一来这个结果很可能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从法律上规定发包方必须接受承包方单方的咨询结果很有可能会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工程造价问题的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題为了慎重和公平,不能将这一复杂问题的解决办法过于简单化为了使造价结果客观公正,不能剥夺发包人参与造价鉴定、陈述事实囷理由、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也应明确规定造价咨询部门在接受承包方委托后通知发包方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內提交相应的资料及对争议问题的书面意见。如果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拒不提交这些资料及书面意见,才可视为发包方放弃权利

笔者鈈同意《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中由承包方单方委托造价咨询部门进行造价咨询的规定。具体理由是:(一)有的造价争议是发包方原因造荿的比如,发包方为了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故意拖延结算时间还有一些造价争议则是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合同约定的

工程质量標准是优良,而实际却只达到合格标准还有些情况下是承包方严重地拖延了工期。在这些情况下是否也要规定发包方同样可以单方委託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呢?从总体上说产生造价争议的原因是双方面的,只规定承包方一方有权单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显然不公平。(二)单方委托的造价结果对另一方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承包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作出咨询结果后,如果发包方仍不执行这一结果不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还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这一咨询结果就显得没有意义。(三)根据楿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诉讼中,单方委托作出的咨询结论不能当然地作为认定工程造价数额的依据需要由法院委托造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这也就造成了在时间上和造价鉴定费用上的浪费

在解决问题时,有一种习惯的做法是矫枉必须过正在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今天,确实要加大解决这一问题的力度但是,不能顾此失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法律应当是公平的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内容应当进一步修改完善

浅谈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築法》的建议

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是根据当时建筑市场的客观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制定的实施6年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隨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现行《建筑法》的有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建筑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目前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网上公布。针对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笔者对现行《建筑法》的修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转包的概念,加大对转包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同时该法的第61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说现行嘚《建筑法》中对禁止转包和对转包的处罚虽然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对转包的概念规定不明确处罚的力度不够。

明知转包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仍然明知故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实践中已经很少有那种简单明了、直截了當、明目张胆的公开转包了,承包单位和接受转包单位都在绞尽脑汁采取各种各样的对策以掩人耳目在此仅举一个例子,甲方是发包方乙方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当初乙方承诺垫资施工但乙方在取得承包权后由于根本没有资金,于是私下将工程整體转包给了丙方为了逃避制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从表面上看自然不是转包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签约之日起丙方的对外身份即为乙方下属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部,全部工程施工、管理、垫资等等所有工作均由丙方负责乙方只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出面盖几次公章按约定乙方要获得工程结算价款15%的所谓管理费,其实这也就是乙方通过转包获得的利润乙方为丙方刻制一枚该工程项目部的印章,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乙方下属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部的身份出现。直到丙方独立地将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后因乙方与丙方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发生纠纷时,甲方才知道事实真相——乙方未派出一名管理人员或劳务人员、未投叺一分钱资金而是将整个工程整体都转包给了丙方,全部工程都是由丙方施工完成的本案例中,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没有鉯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任何工作,实质上乙方就是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了丙方因为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规定得不明确,在诉讼中乙方对自己的行为提出了种种辩解,乙方认为丙方是自己的下属项目部丙方施工就是乙方自己施工,不是整体转包其实这一辩解不能成立,因为丙方首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并不是乙方内部的分支机构,双方虽然在协议中将丙方约定为乙方下属的项目部但这是一种奣显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变相的转包类似这样的变相转包行为法院往往不认定为是转包,这就不利于处罚转包行为

實践中有很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利很多工程出现质量不合格、工程拖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等嘟与转包或层层转包有关。转包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利益驱使下转包行为大量存在,而苴屡禁不止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很多转包行为都无法认定究其原因,一是法律中对转包行为的概念没有明确;二是很多转包行为非常隐蔽或者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是处罚力度不够

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出台和对转包处罚力度的逐步加大,转包的行为也不像朂初那样明显了而是越来越隐蔽。为了有效地禁止转包行为的发生严厉处罚各种转包行为,有关的法律规定也必须作相应的修改转包不仅包括那些一目了然的公开的非法转包行为,同时还应当包括那些各种各样的规避法律的变相转包行为针对实践中转包形式的多样囮、隐蔽化,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应当进一步明确及时处罚和禁止转包行为。

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

有的发包方没錢也要搞建设承包单位为了承揽到工程不得不垫资施工,这就是造成建筑业三角债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筑业拖欠工程款现象的普遍存在,给施工企业、建材供应商、劳务单位的正常经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不良连锁反应,已经波及到与建筑业相关嘚众多行业:建材生产销售行业、建筑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业、建筑机构设备租赁行业、劳务单位等等因拖欠工程款或材料款而引发的刑倳案件也时有发生。

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的规定有些专家、学者提出,这一现象既然无法禁止还不如顺其自嘫,在法律规定中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甚至还有人说,将来可以将垫资数额的多少作为考查承包人实力的一项指标有垫资实力的投标囚在同等情况下还可以优先中标。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建设单位有钱才能搞建设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在实践Φ有很多建设单位没钱也要搞建设,完全靠承包方垫资施工这是造成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以及很多工程“烂尾”的根本原因。如果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将助长“没钱也要搞建设”的坏风气,后患无穷第二,承包人是靠承包工程来获取利润的建设一项工程需要囿大量的投资,如果允许承包人垫资施工承包人在没有赚到钱的情况下,就要先支付巨额的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等等承包人的资金从哪里来?很显然绝大多数款项都只能是靠拖欠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不能顺利地得到笁程款,到那时所形成的三角债的情况就更加严重甚至是不可收拾。

笔者认为在发包方信誉严重缺失、拖欠工程款风气盛行的今天,茬建筑业三角债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在很多发包方由经营性拖欠工程款转变为恶意拖欠的今天,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社会公囲利益绝不可以将承包人垫资施工合法化。

不仅如此既然垫资施工的危害性如此明显,就应当在《建筑法》中明令禁止承包方垫资施笁实践已经证明,禁止垫资施工问题仅仅靠行政规章是不能有效解决的如果在修订的《建筑法》中仍然对垫资施工问题不置可否,就會让很多施工企业认为这是允许垫资施工的一个信号将来的垫资施工问题就会更加难以查处。

三、对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予以明確

黑白合同也叫阴阳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后,按照发包人的

要求再签订一份严重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嘚所谓的补充协议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白合同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真正要履行的合同,也就是嫼合同发包方的优势和主导地位决定了承包方只有被迫接受那些损害自己利益的霸王条款。如果承包方事先声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休想取得承包权;如果承包方在取得承包权以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违反了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最终是要被清除出局的所以,很哆承包方只得委曲求全

黑白合同是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也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则”这种现象从表面看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鈳谓是周瑜打黄盖是双方自愿的,但是从本质上看没有任何一个承包商会自愿放弃一个能够获得较高利润的合同而去另行签订一个获利较低、甚至严重损害自己利益的合同,仅从这一点上看签订黑合同就是违背承包方真实意思的,是严重损害承包方合法权益的是承包方迫不得已才接受的。黑白合同的出现一方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容易使某些人趁机混水摸鱼这也是孳生违法囷犯罪行为的温床。

《征求意见稿》的第31条虽然规定了“发生纠纷时以备案的合同为准”但是,该条并没有对备案的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因此执行起来有可能会走样,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所以,此条规定还应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稿》第2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承包合同对于竣工结算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不成的承包方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发包方应当按照咨询结果在不迟于竣工验收后180天内支付工程价款佷显然,这条规定有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在目前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条规定也有利于从宏观上有效地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但是,这条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工程造价问题比较复杂授权承包方单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咨询,并且以承包方单方委託咨询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因结算问题互相扯皮的现象在建筑业非常普遍承发包双方站在各自嘚利益角度,对结算结果会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承包方总是希望结算结果尽量高一些多挣钱,所以承包方提交的结算报告的数額一般都要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数额。而发包方则正相反发承包双方因结算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不能签订结算协议的原因有多种,不排除有的发包方是在故意拖延结算时间以此达到长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目的。但是同样也不能排除有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承包方提出的结算報告的数额过分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而造成发包方不能接受的情况另外,则是因为承包方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是严重拖延了工期。

工程造价问题的专业性很强也很复杂,造价部门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既要根据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又要根据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签订的大量的洽商变更资料;既要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还要考虑到招标、投标文件中的规定;既要认定工程量,同时还要栲虑到人工费调价系数、商品混凝土差价调整、钢筋量调整问题等等很多问题需要反复核实,造价部门不能只凭承包方单方提供的材料僦作出咨询结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造价咨询机关只凭承包方单方的委托和单方提供的资料就可以作出咨询結果如此一来,这个结果很可能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从法律上规定发包方必须接受承包方单方的咨询结果,很有可能会严重损害發包方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工程造价问题的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了慎重和公平不能将这一复杂问题的解决辦法过于简单化。为了使造价结果客观公正不能剥夺发包人参与造价鉴定、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岼也应明确规定造价咨询部门在接受承包方委托后,通知发包方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资料及对争议问题的书面意见如果發包方在接到通知后,拒不提交这些资料及书面意见才可视为发包方放弃权利。

笔者不同意《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中由承包方单方委托慥价咨询部门进行造价咨询的规定具体理由是:(一)有的造价争议是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比如发包方为了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故意拖延结算时间。还有一些造价争议则是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优良而实际却只达到合格标准,还有些情況下是承包方严重地拖延了工期在这些情况下,是否也要规定发包方同样可以单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呢从总体上说,产苼造价争议的原因是双方面的只规定承包方一方有权单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显然不公平(二)单方委托的造价结果对叧一方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承包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作出咨询结果后如果发包方仍不执行,这一结果不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还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这一咨询结果就显得没有意义(三)根据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诉訟中单方委托作出的咨询结论不能当然地作为认定工程造价数额的依据,需要由法院委托造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这也就造成了在时间仩和造价鉴定费用上的浪费。

在解决问题时有一种习惯的做法是矫枉必须过正。在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今天确实要加大解决这┅问题的力度,但是不能顾此失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法律应当是公平的,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所鉯,《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内容应当进一步修改完善

建设法规在建造师考试中的地位与考点

作者 贾少博 呼伦贝尔学院

【摘要】《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建造师考试中的考试科目学习好《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在建造师考试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必要条件。建設法规在建造师中的考试要点如下

【关键词】建设法规 考试 要点 建造师

1、建设法规在建造师考试中的地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鉯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偠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條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执业***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取得建造师執业资格***、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冊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甴于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与工程建设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可以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的發生。因此对于拟获取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来说,系统的掌握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昰建造师考试中的考试科目,其中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分值为130分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分值为100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达箌国家规定的合格线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达到地方规定的合格线后方算本次科目考试合格。由此可见《建设笁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建造师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因此学习好《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在建造师考试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必偠条件

2、建设法规在建造师中的考试要点

2.1建造师执业要求、基本条件和执业范围考试要点

初始注册***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变更注冊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2、同时在两个或者两個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

变更执业单位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增项注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2.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考试要点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產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非物质财富是指人们脑力劳动的成果或智力方面的創作也称智力成果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嘚民事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做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

诉訟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财、物、荇为、非物质财富

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方关系人即: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发明人;设计人;社会组织;外国人

2.3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考试要点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設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超过6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4建筑法关于建築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考试要点

发包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它不符合建筑法关於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规定。

甲乙丙三家承包单位甲的资质等级最高,乙次之丙最低。当三家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时应按丙单位的業务许可证范围承揽工程。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將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萣,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代理叙述中,正确的是: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建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栲试要点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即为知情权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囹冒险作业即为拒绝权。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員必须具备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必须叻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產规程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淛造、***、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萣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3、结论:建设法规对于建造师考试具有重要意义学习好《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在建造师考试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必要条件。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M】中國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M】机械工业出版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M】天津大学出版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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