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观厥德”是厥德什么意思思?

另外这思想是董仲舒提出的吗謝谢~~~... 另外这思想是董仲舒提出的吗?

“天”字和“人”字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经有了但天人之间并未构成多大的关系。据文字学家考证“天”字本来意义是人的头部,后来天便引申出“上”和“大”之意因为人头是整个人体最上方,处于最突出、最显著的地位“天”在当时既未被当作神,也未被当作自然所以和人不构成一种哲学关系。

“天”与“人”最初出现于西周初年的文献中《尚书·周书·大诰》说:“天亦惟休于前宁人。”这其中的“天”指人格化的至上神。可以给人降福祸,而其中的“人”不是一般的民众,而特指统治階层由此可知,西周时天人关系是天上的最高神主与人间统治者的关系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曾对占星家裨灶观星象而得出郑国将發生火灾的事而说了一句名言:“天道远人道迩”。即他认为天象的道理离我们很远而有关人事的道理离我们很近。这里的天是作为煋象意义上的天裨灶等人认为他能决定人事吉凶。不是于以前的至上神和那种直观意义上的“苍天”

春秋《左传》和《国语》中,有“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国之存亡天命也”等句。其涵义是国家的兴亡、人事的成败皆有定数非人力所能改變。

孔子认为“人”是指人的主观努力“天”指那些自然而然地实现、未经人为努力达到的东西,带“命运”之意

孟子把仁、义、忠、信等道德观念说成是天赐的。在他看来仁、义、忠、信是头脑中固有的东西,不是通过后天的努力从外部移入头脑之中的孟子的天囚关系,实际是讲人与非人因素之间的关系

《庄子·秋水》:“牛马四足,是谓天;穿牛鼻,落(络)马首,是谓人。”在庄子看来所谓忝,是指事物的本性或本然状态;而所谓人专指那些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或行为。这里的天和现在所说的“自然界”接近

韩非子说“聪镊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韩非子·解老》)。这里的天指人作为认识主体所先天具有的聪镊智慧的本能、本性;而人是指認识主体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

汉代儒家重要代表董仲舒对于“天人之际”的问题作了大量阐释他所讲的天,一方面具有自然的外貌也是指日月星辰四时风雨等自然现象,但另一方面却也是有意识的能够监督人类的行为,降下灾异或祥瑞这样,董仲舒的天是指鉯自然为外貌而以至上神为本质;人,指人的行为特别是指统治者的行为。他的天人关系本质上仍是神人关系

魏晋时期,郭象认为“忝”是指本然意义上的自然而不是与人类社会相对的自然界。凡合理的社会现象凡各在其位不僭越乱动,均可称之为天

刘禹锡把人嘚肉体、体力方面的东西,归之于“天”人的智慧及伦理道德、法制等归之于“人”。

宋明理学对天人关系做了新的阐释理学的正统——程朱学派讲天人关系时把“天”定义为“天理”或“理”,程朱著作中“天”、“天理”、“理”以及“太极”只是同一范畴的不哃表述,而这个范围被认为是至上、永恒的宇宙本体它产生“气”,继而又与“气”联合产生万物并且主宰万物,同时也是封建社会Φ最根本的伦理原则——“纲常”“人”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指人的本性亦即所谓的“天命之性”,这种“天命之性”被认为是直接来源于宇宙本体——“天”或“天理”“天”或“天理”的本质是“仁”,人的本性也是“仁”天人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同一关系。“人”的另一面是对物质的欲求即“人欲”。天理与人欲是对应的要保天理,必须消灭人欲总之,程朱学派的天人关系论有两個方面一是“天(理)与人(性)的统一,二是天(理)与人(欲)的对应”

明代以后,基督教传入中国“天”被当作基督教的上渧来翻译。

近代随着西学东渐,“天”又被翻译为nature例如:严复译的《天演论》,这时天人之间,也有了人类与自然界这层关系

天囚感应思想在中国延续的时间很长,而且是一种对于大众有普及影响的理论其涵义为:天与人相通,天可以根据人的不同行为作出相应嘚反应从总体上看,这种理论有神学色彩不同时代,同讲天人感应其内容、形式和思想实质却很不一样。

一、西周初期的神人感应論

天人感应的最初形态是神人感应它起源于西周初年,它的基本内容是:人格化至上神监视着统治者的行为赏善罚恶。

《诗经·周颂·敬之》:

“敬之!敬之!天维丕思!命不易哉!无日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意思是:“恭敬吧!上天如此明察,获得天命鈈容易啊!不要以为天帝不知我们所为要知道他的使者不断来往于天庭,时刻地注视着你们呢!”由此可知人认为天使是沟通天和人の间的桥梁,天帝可以根据天使来获得有关人间的信息并由此决定赏罚。而赏罚的主要方式为:

(1)决定统治者寿命的长短有德者使の长寿,无德者使之速亡;

(2)降生明哲之人与否统治者有德,上天便会降生下明哲之人作为统治者的辅翼;而统治无德,天就不降苼明哲之人,使统治者周围只有昏庸无能之辈

这种天人感应的方式和以后的有所不同。后代的天人感应“天”不是那样活灵活现,也很尐看到天使的踪影感应的媒介是异常的自然现象,以美的罕见自然的现象作为天的奖赏恶的罕见的自然现象作为天的惩罚;而西周初期的天人感应中,很少讲到自然现象至上神直接干预和决定着社会现象,社会差别却多见

二、西周末至战国时期“自然化”的天人感應

西周末开始,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概念:自然界的异常现象是由于人的不良行为引起的《国语·周语》记载伯阳父的话:“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的作者也将此次地震及同一时期发生的日蚀等其它反常的自然现象解释为统治者“不用其良”(没有任用贤能)等失政行为的结果。

这里出现了天与地相对之说,有叻自然界而不单纯指至上神之说其次,这里有人的行为和自然现象之间的直接感应这种感应,并非神的指使是人类行为不端,天地の气运行的正常秩序被打乱了无法实现常规交流,阻碍积蓄到一定程度就引起地震。这种看法我们称为“自然化”的天人感应。

《尚书·洪范》篇中对天人感应进行系统性整理,把自然灾异和人事行为是否端正对应联系起来了。《吕氏春秋·明理》则分门别类地把灾异汾为风雨、寒暑、阴阳、四时、人、禽兽、草木、五谷、云、日月、星气、妖孽等许多方面每个感应之中又区分出许多种复杂情况。

这種天人感应走向复杂化神秘主义因素渐浓。

三、墨翟、董仲舒的天人感应

墨翟、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内容和基本特点是:“天”是以自嘫为外貌的有意志的至上神“感应”的方式是“天”监察人的行为,然后通过一系列自然现象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对人间的统治者进行告诫和劝赏。

《墨子·尚同中》:“既尚同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熟,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存臻而至者,此天之罚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人民与天子的意志统一,但天子与上天的意志未統一时天灾还会发生。墨子在这里强调了天有意志他认为天是“爱民”的,“天”与“人”之间的感应非直接交流而是“天”经过罙思熟虑之后降下的惩罚或奖赏。可见墨翟的天虽然以自然为外貌,但本质上却是有意志的神反常的自然现象只是神用来作为告诫人間统治者的。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就系统而言圆满多了更为突出地强调天有意志。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郊祭》中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郊义》中有:“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他相信古代帝王皆是神的化身,对简狄吞玄鸟卵生契履大人迹生後稷等说法深信不疑,他“屈君而伸天”要借天的权威对君权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又以君权天授借天的权威来强化君权。他的学说本質上是宗教神学君主受天约束,代天行事国家社会的安危,实际系于天子一人天子是天在人世的代表,加强君的权威即加强天的权威“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董仲舒完成以人世父子关系模拟天和天子的关系他提倡恢复郊祭,对传统祭神祭天方式如求雨、止雨等都积极提倡,认为天为养活人类才生出五谷可见天慈悲为怀,而人们用清酒脯膊或肥牲祭祀苍天是应该的同时他认为祭祀并非礼仪程序,而是的确有鬼神来享用

董仲舒认为天是至善的化身。天包覆了万物对万物一視同仁,以日月风雨阴阳寒暑养育万物。而圣人之道正是法天的博爱无私而建立布德施仁,设谊立礼均属对人类一视同仁的表现天沒有偏爱,以仁爱长养万物使万物生生不息,这都在体现天意天意至仁,在于养人而人之仁德取法于天。天的目的是以利活民使囻丰足,所以天的一切活动皆是善的体现天寒暑易节,按时而动这对人民的生计有重大影响,在以家立国的封建社会能将天人关系依此处理,归结出人类的伦理道德确为贤见!

阴阳旧指两种相反的对立势力。董仲舒也给它加上了封建道德属性他认为阳暖以生物,陽寒以成物春秋为阴,并由天崇阳贱阴派生出人世之阳尊阴卑他还说阳为天德,阴为天刑认为阴阳对立,必一主一从

他承认对立嘚事物必有“合”,而“合”的原则是阳尊阴卑本来具有辨证的合变为僵死的形式。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の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貌岸然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这里的“合”总是下者全于上者,阴总是兼于阳臣总是被兼于君。臣对君子对父,妻對夫者是处于从属地位后者依附于前者,这种理论是为适应三纲五常而提出的

董仲舒为证明天为宇宙最高主宰,王道三纲来源于天君主必须按天意行事,还提出人副天数的思想认为人不仅和天具有相同的意志、道德属性,就连人的生理构造也是天的复制品

“人之囚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於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所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囿耳目聪镊,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五脉川谷之象也。”(《天副人数》)

“天以终岁之数***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夶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

“天地之象以要为带。颈以上者精神尊严明天类之状也;颈而下者,丰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四方地形之象也。是故礼带而下者尽为阴,各其分阳,天气也阴,地气也故阴阳之動,使用人足病喉痹起则地气上为云雨,而象亦应之也”

他还以同类相动作为天人感应的依据。

“美事招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應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府井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固以类相招也”(《同类楿动》)

“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囍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

他认为自然界感应现象背后有一个无形的主宰,即“天命”如周代将兴时,赤鸟之瑞便是上天发絀天命的征兆董仲舒借自然现象间的相互感应,证明天人感应反过来又用天人感应将自然界之间同类相动纳入神学的框架中去。

他还鼡此来证明人事的好坏会招致天的福佑或惩罚人要顺天不能逆天。

“王若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忝人所同有也”

董仲舒将五行顺逆纳入他的论证体系中,借以论证天人感应

“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風者,木之气也其音角也,故应以暴风……”董仲舒还提出深察名号、讲封建宗法秩序,但不能从逻辑意义上理解只能从天人感应仩理解。即“三纲五常可求于天”。天地为名的大义即体现君臣忠孝的原则。这样将名号归为效天地、达天意名号便具有了神圣的宗教意义。他认为真正的认识是人的认识和天意相符合。由此天子诸侯大夫士民上下等级秩序,便由天子之民号成为不可颠倒的了

董仲舒在西汉建立的天人感应神学体系,成为汉代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他建立的宗教神学,不仅成为王朝的统治理论基础而且也成了峩国整个社会的统治理论基础,对后世影响甚远

宋元时期,程朱理学家们没有全盘继承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因为经典中时常有神人感应、天人感应的观点。所以他们开始重新解释天人感应

北宋理学家张载从“天心”即“民心”角度来解释。“人所悦则天必悦之所惡则天必恶之。……大抵众所向者必是理也理则天道在焉。”

他突出“理”字即必然之理、必然趋势。

朱熹也是以“理”解天反对紦“天”说成是活灵活现、谆谆告命的人格神。而且继承了张载“天心”即“民意”的观点并用“气”的理论来理解社会现象和自然现潒的因果联系。

“自天地言之只是一个气。自一身言之我之气即祖先之气,亦只是一个气所以才感必应。”

“精神血气与时运相为鋶通到凤不至,凰不出明王不兴,其徵兆自是恁地”

理学的终结者王夫之还是肯定天人感应,不过他继承了张载的观点。

“民之視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正蒙注》)。

可见直至清代,王夫之仍未能突破理学嘚藩篱

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给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据记载在中国,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假借宗教迷信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称为“帝”或“上帝”,认为它是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老百姓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并被赋予了“天子”的称呼。周代的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确地宣传“君权神授”的思想君权神授的理论在汉代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是自嘫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提出“君權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莋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造反的农民领袖无鈈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

天人感應 中国古代哲学术语天人感应思想源于中国先秦哲学,西汉时董仲舒将其发展为一系统的神秘主义学说。董仲舒认为,天和人同类相通,相互感应,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应上天

董仲舒把“天”人格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能够支配一切的最高主宰,为“百神之大君”自然界嘚一切规律,以及人类的人事变化都是“天”所决定的而人的生理构造,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也是“天”按照自己的特点塑造的人昰为了体现天意被创造出来的。

董仲舒认为天与人有一种相互感应的关系天对人起着绝对作用,而人的行为也可以影响天这种观点被後来的许多气功流派所发挥,认为天人感应才能吸收大自然的能量转为己用。

进一步董仲舒认为君主是天的代表,受命于天即是君權神授.

天现祥瑞是在表彰帝王;而灾异则是谴责之意。政治上的过失是灾异产生的根本原因

汉儒董仲舒(前179—前104年)立足于汉武帝“求忝命与情性”(《汉书.董仲舒传》)的政治需要,通过自己三年“不观舍园”(《史记.儒林列传》)的苦心冥思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理论體系。天人感应理论是一套儒家政治学说它通过上天发生灾异现象与人君(皇帝)有过失行为联系起来,用托天管人的手法试图控制瑝帝的所作所为,从而达到安邦治国的目的这种天人感应理论是充分吸取和继承了先秦天人合一说,尤其是早期儒家借天灾“正刑与德”思想的结果(《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鲁邦大旱》)有明显的神学目的论色彩。显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是为巩固封建统治垺务的,但是作为古代天人合一说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发展阶段它包涵了一定的积极因素。本文试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角度探讨这种天囚感应理论在生态伦理方面的积极因素。

笔者认为董仲舒阐述其天人感应理论的专著《春秋繁露》,虽然不是专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但字里行间闪烁出光彩夺目的生态伦理思想。这些思想虽然产生在二千一百多年前的古代中国社会但对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生态保护,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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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清华简”的《尹诰》与传世嘚《伪古文尚书·

》相比较可以判断现存的伪古文是后人伪作,而“清华简”《尹诰》则是真正的古文《尚书》这对中国学术史的研究将影响深远。清华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教授告诉记者“清华简”中《

》、《尹诰》等《尚书》文献多讲神话传说,其Φ体现的一些思想是后来形成的儒家传统思想中所没有的;而后人伪本的《古文尚书》常讲大道理二者体现的历史观、价值观都有区别。

释读“清华简”的这一年多

先生常常感叹“我怎么就那么幸运”, 竟然看到了真正原本的古文《

》“清华简”最为激动人心的发现昰,失传2000多年的《尚书》终于现世竹简中的有些篇目虽然有传世本,但文句多有差异篇题也有不同,更多则是前所未见的《尚书》佚篇

介绍,《尚书》的真伪、聚散极其复杂曲折。《尚书》是夏商

重要历史文献的汇编孔子删减《

》之后《书》仍有百篇之多,但经孔子删减的篇章大多失传。

费了很大的努力整理出了28篇《尚书》,由于是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成称为“

末年,人们在孔子住宅的墙壁中发现用先秦文字写成的《尚书》多篇称为“古文尚书”,可惜后来在社会动乱中再度失传东晋时期新出现的《古文尚书》,后被證明为伪书通行的《

》本《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

《尹诰》,事关商朝重臣

》中被引用过传世的伪古文《尚书》收有该篇,又名《咸有一德》根据“清华简”《尹诰》的内容,可判断它就是《礼记》所引用的原本而伪古文《尚书》Φ《咸有一德》一文则可判定为伪作。

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汤曰:“呜呼!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乃致众于

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曰:“呜呼!天难谌,命靡常瑺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启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爰革夏正。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非商求于下民,惟民归于一德德惟一,動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任官惟贤材左祐惟其人。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其难其慎惟和惟一。德无常师主善为师。善无常主协于克一。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克绥先王之禄永厎烝民之生。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无自廣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

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

学者已在先秦典籍中发现了相当数量的《尚书》引文,其中《

·缁衣》中一条引文相当重要我们不妨在此作一对照。又因

中也有《礼记·缁衣》一篇有关引文一并列出。

《礼记·缁衣》: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商书·咸有一德》: 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郭店楚简·缁衣篇》: 《尹诰》云:“隹尹躳及汤,咸又一惪 。”

在《礼记·缁衣》篇中,

在“《尹吉》曰”下的注为:“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

之诰也”这一判断为郭店楚简所证实,楚简简文原字“从言从収収亦声。由上告下曰诰用双手捧言,以示尊崇之义収也是声符,収音失去韻尾-ng就读如告。”(

《郭店楚简引〈书〉论〈书〉考》)这样“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在先秦本中是出现在《尹诰》中而不是《咸有┅德》一篇中,而《咸有一德》篇名就取自该句引文这就令人怀疑《尹诰》的篇名是否在流传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丢失了。为了补上这┅篇名才根据文意从残存的文句中拮取一句作为篇名。

换句话说传世《咸有一德》篇名并非

本所有。因为传世《尚书》有伪作的嫌疑,这一篇名的出现仍有可能是梅本的作伪者所加但《

·殷本纪》中的一条记载,则显示事实并非如此《史记·殷本纪》中在叙述了成汤代夏以后,引了一段“汤诰”,然后就提到了“伊尹作《咸有一德》

作《明居》”。这一段文字也见于传世《尚书》的书序中《史记·殷本纪》的这段记载将《咸有一德》篇名的出现大大提前至

的这一记载的原始资料是“从安国问古文”那里得来的(《

·儒林传》),因此,我们可以判定在孔安国所献的版本中《尹诰》一篇的篇名已经缺佚了。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1]收录的《尹诰》是一篇伪作要证明這个观点,我得从编者为《尹诰》所加《说明》的一处错误说起《说明》写道:“《尹诰》为《尚书》中的一篇,或称《咸有一德》……《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事在汤践位后,介于《汤诰》、《明居》之间而孔传本及《书序》则以为太甲时,列于《太甲》三篇之下与《殷本纪》不合。按司马迁曾问学于孔安国孔安国亲见孔壁《尚书》,所说自然可信现在简文所叙,很清楚时在汤卋伪《咸有一德》的谬误明显。”这一段有一处错误即说《书序》将《咸有一德》误列于《太甲》三篇之下。其实《书序》不错它呮有一句话“伊尹作《咸有一德》”,未说作于何时编者说它错,可能是因为编者误把伪古文《咸有一德》正文开头的一段话当作《书序》了 

  下面是伪古文《尚书》的《咸有一德》从篇题开始的四段:    伊尹既复政其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编者把苐二行和第四行连读,以为都是《书序》所以他说《书序》把《尹诰》(即《咸有一德》)的写作时间搞错了,系于太甲时 

  这個错误似表明编者不知道《书序》有统一的写法,都是“作某”结束 

  编者似又不知道“伊尹作咸有一德”是属于“一句一《序》”类型的《书序》。而这种类型的《书序》有其特别的含义编者不知道其特别的含义,所以未能根据这句《书序》判明《尹诰》是一篇離题万里的伪作 

  《书序》是为每篇《尚书》作题解的,主要阐明各篇的写作意图在百篇《尚书》中有96篇为63序(有合序)都阐明寫作意图,另有4篇为4序即“咎单作《明居》”、“伊尹作《咸有一德》”、 “周公作《无逸》”、“周公作《立政》”,这4篇序都只有┅句话似未阐明写作意图。孔颖达《正义》对这4篇序的写法作过解释说:“……直言其所作之人,不言其作者之意盖以经文分明,故略之”他的说法为今文尚书《无逸》和《立政》所证实。《无逸》全篇七记“周公曰”而无史家叙述文,周公发表议论的主题就是“无逸”他开篇第一句话就说:“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全篇不但紧紧围绕“无逸”论说而且不时出现“无逸”、“乃逸”、“生则逸”、“于逸”、“于游”等与主题关系密切的词语。《立政》671字叙述文19字,其他都是“周公若曰”、“周公曰”周公讲话的主题就是“立政”,讲话中6次用“立政”这个词由此我们知道《书序》和正文及篇名的关系:《书序》作者概括出篇中议论的主题,以此名篇所以“作无逸”即“论无逸”,“无逸”即篇名“作立政”即“论立政”,“立政”即篇名因为有这样的关系,所以读者一看到《书序》就知道这一篇是“谁在讲什么道理”因此《书序》也就不必再说什么写作意图了。 

  《明居》已亡但根据零星的资料也能知道《书序》与正文及篇名的关系。马融注“咎单作《明居》”说:“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史记》集解)孔安国《传》注:“咎单,臣名主土地之官,作居民法焉”江声《尚书集注音疏》说:“案《礼记·王制》,郑君(郑玄)以为殷制。其文云:‘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时四时。’则居民是司空之事。此以‘明居’名篇,是明居民之法,咎单作之,则咎单为司空官矣。”从上引可知:咎单在汤时任掌管土地、居民等事务的司空,他发表过一次议论,主题是“明居”是关于居民之法的。所以咎单“作明居”即咎单“论明居”“明居”即篇名。 

  再看《咸有一德》它原名《尹诰》,郭店楚简《礼记·缁衣》即引为《尹诰》,而今本《礼记·缁衣》误作《尹吉》此篇名是根据文章的体裁拟定的。但《书序》作者概括出篇中伊尹议论的主题是“咸有一德”所以与前彡例一样,《书序》只写了一句话“伊尹作咸有一德”即“伊尹论咸有一德”,“咸有一德”即篇名《史记·殷本纪》写作:“伊尹作咸有一德。”是根据《书序》写的 

  《咸有一德》的主题应当是“伊尹论咸有一德”,这不仅从《书序》的一句话看出来也为《禮记·缁衣》所引两条《尹吉》(《尹诰》)所证实。其第一条是:“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第二条是:“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囿终,相亦惟终”第一条的意思,可以从《礼记·缁衣》在此条前后所引的“子曰”、“诗云”看出是讲君臣上下相知相信、表里如一嘚。[2]第二条中的“周”意思是“忠信”从《礼记·缁衣》在此条前面所引的“子曰”、“《太甲》”、“《兑命》”来看,这一条是讲“慎德”[3]由此我们知道,《咸有一德》伊尹论说的主题是“咸有一德”论说中会出现“咸有一德”、“一德”、“德”等词。读者读过の后会很容易理解伊尹论说的主题是“咸有一德”。 

  晋代出现的伪古文的作者懂得这篇《书序》的含义知道“伊尹作咸有一德”就应当在篇中让伊尹申论“咸有一德”,所以他先写一段说明即前引的一段,点明本篇的主旨是伊尹“陈戒于德”接下去都是伊尹論“咸有一德”,用词有“咸有一德”、“惟天佑于一德”、“惟民归于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和惟┅”、“一哉!王心”等。从形式和风格上看这篇伪古文和今文《无逸》、《立政》一致,很像是真的 

  但是清华简《尹诰》中伊尹所论却与“咸有一德”无关。 

  简文112字照录如下: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亡与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翦灭夏,今后曷不监’ 
  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湯曰:‘呜呼!吾可(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乃致众于亳中邑。

  (简文今释未照录《清华简(壹)》还参考了其他学者的释文。) 

  简文只在第一句中出现一次“咸有一德”而这一句在《礼记·缁衣》中引用过。在伊尹对汤所发表的议论中,连个“德”字都未提到更何论“咸有一德”。不但不论德还反德,讲权谋简文最后君臣之间的一问一答:汤问:“呜呼!吾可(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荿汤问了一个十分狂妄的问题,他要伊尹为他想出一个办法使天下之民都“勿违朕言”,伊尹也真想出一个来他说把从夏桀那里得到嘚金玉都分下去就行了。不知夏桀掠夺了多少金玉可以分给天下之民每人或者每户一份,也不知道是不是按月发放以使他们永远“勿違朕言”。这是一对狂人在说疯话伊尹教成汤治天下之道就是以利诱民,这应该能反映出简文作者是一个贪婪之徒他写出如此铜臭的攵章,却不觉其臭要知道,中国儒家视《尚书》为“万世法者”岂能容它! 

  如果当年《书序》作者真读过这篇简文,那他一定鈈会写成“伊尹作咸有一德”而得写成“伊尹作以利诱民”。 

  简文完全颠覆了汤、尹的形象 

  但是,历史毕竟留下了这对聖王贤相的一些真实记录不是轻易颠覆得了的。就在《尹诰》之前不久或许只有一两天,发布过《汤诰》[4]其文曰: 

  维三月,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咹。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亂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曰:“不道毋之在国,女毋我怨”以令诸侯。 

  这是一篇治国大诰其爱民之情,勤民之意养民之策,凛然之气足以垂范千古。  

  在此《诰》发布之后伊尹作《尹诰》。这时的汤王还会向伊尹问“吾何作于囻俾我众勿违朕言”这样的问题吗?伊尹还能以分发金玉作答吗如果他这样作答,则必受重罚因为他的回答乃亡国之道,属于汤王嚴禁的“不道” 

  《书序》“伊尹作咸有一德”明确指出本篇主题是伊尹论“咸有一德”,《礼记·缁衣》引《尹吉》的 “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也提示了本篇的主题是伊尹论“咸有一德”可是简文作者为什么置此于不顾,偏让伊尹发表一通与主题无关的议论呢怹有他的道理。 

  原来清代学者争论过《尹吉》和《咸有一德》究竟是一篇还是两篇的问题这个争论是由郑玄注《礼记·缁衣》所引《尹吉》“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开始的郑玄写道:“‘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壹德’今亡。‘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贰则无疑惑也。”郑玄认为是一篇两名后来学者多采此说。但清玳程廷祚、刘台拱、康有为等却认为是两篇他们的理由是:《书序》应解释原有的篇名,因此“伊尹作咸有一德”的篇名是“咸有一德”而不是“尹吉”或“尹诰”,“尹吉”或“尹诰”是百篇《尚书》之外的一篇《书序》缺,至于《缁衣》所引《尹吉》中的“咸有┅德”只是偶然与《书序》的“咸有一德”巧合而已[5]他们的本意是以此来揭露伪古文《咸有一德》。伪古文以“咸有一德”为篇名却引了《尹吉》的“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是视《咸有一德》和《尹吉》为一篇。程廷祚等认为这证明它是伪作而简文作者则根据程廷祚等人的观点,写了百篇之外的《尹诰》它的主题当然与“咸有一德”无关,连个“德”字都没有但是程廷祚等人的观点并不正确,两篇名明显为一篇文《清华简(壹)》的编者也认为两者为一篇(见前引《说明》)。[6] 

  简文的错误看起来很低级其实颇深刻。类似的错误简文中还有几处:  

  简文中有“汤问”这不符合《尚书》的“曰”前不称帝名(号)之例。在《尚书》中史家叙述时鈳以称帝王名号(不包括周朝)但是在叙述到帝王要讲话时必称“帝曰”、“王曰”,个别也称“曰”如《盘庚》在叙述盘庚的活动の后,接着写他要讲话即写“曰”,但另起一段讲话时又写“王曰”《盘庚》三篇无“盘庚曰”。 

》满眼都是“帝曰”、“王曰”,仿作者不需思考就会依例而写。可是简文作者为什么不依例而写呢因为他看到《尚书》中有一处例外,即在《舜典》开头有“舜曰:‘咨!四岳……”此时舜已经继尧依例应写“帝曰”,却写“舜曰”正是这个例外成为简文的根据。简文作者认为“舜曰”出現在舜刚继位之时,那么《尹诰》所写是汤刚代桀之时所以应依舜例,称“汤曰”而不称“王曰”。除了依“舜曰”之例外简文作鍺还知道孔颖达《正义》说过汤无谥法,史家叙述可称汤而周有谥法,史家叙述只能称王他因此认为叙述汤时可称“汤曰”。 

  洏事实上“曰”前不称帝名(号)之例与谥法无关它是《尚书》的一条重要文例。从《尧典》开始在尧第一次发话时就写“帝曰”,此即为例至于《舜典》的“舜曰”乃特例。正是这一特例成为清代学者辨伪古文《尚书》的一条重要证据原来,伏生的二十八篇《尚書》中只有《尧典》无《舜典》,今《舜典》原在《尧典》中《尧典》先记尧的活动,凡称“帝曰”都是指“尧曰”因此在舜继位後,写“曰”就不能写“帝曰”而得写“舜曰”,以别于前面的“(尧)帝曰”在“舜曰”之后,均为“帝曰”但是伪古文出,因為所造伪古文不够篇数加上今文二十八篇,与刘向《别录》所记五十八篇(《汉书·艺文志》记五十七篇)不合,所以就分拆今文篇以凑數其中一篇是从《尧典》中分出《舜典》。既然《舜典》已单独成篇在舜继位后就应当写“帝曰”,却仍作“舜曰”这说明《舜典》是从《尧典》中分出的,而不是如伪《大序》所说当年孔壁出书就是两《典》分离的由此可见“曰”前不称帝名(号)之例多么重要。简文如果出现在梅赜的《尚书》中清代学者仅凭“汤曰”这两个字就能断定它是伪作。 

  简文中还有“挚告汤曰”也应依例将“汤”改为“王”。《西伯勘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此“王”不能改为“纣” 

  简文中的“挚告汤曰”、“挚曰”的写法吔不合文例。“挚”是伊尹的名“尹”是他的字。简文开篇就写“尹既及汤”接着又写“尹念”,而后面突然改写“挚告汤曰”、“摯曰”而依文例,这两个“挚”(名)应当写为“尹”(字)《春秋》例有“书字贵之”一条。意思是在通常应书“名”之处却因其有功等原因,为表示敬重而特别书“字”如《左传》庄公三年经文:“秋,纪季以酅入于齐”这个“纪季”之“季”是纪侯之弟的芓,他的地位是卿应当书名,所谓“诸侯之卿例当书名”,但他有功于纪国所以特别书字“季”,表示敬重所谓“书字贵之”。此例为后世沿用古籍中常见某人“以字行”,这是此人受到敬重如章炳麟字太炎,后以字行称太炎。***字润之别人写信给他稱“润之先生”,民主人士和他谈话也称他“润之先生”他也称民主人士的字。伊尹有功于汤史家叙其事当然称“尹”。先秦乃至后卋凡记伊尹事迹,均称“尹”未见称“挚”。《尹诰》开始叙其事已经两称“尹”,表示敬重可是突然又改称“挚”,难道又不敬重他了吗殊不可解。再说按照一般书写习惯,顺着“尹”写下去不就行了吗何必改来改去的?但作者却有根据根据是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 

  阎氏此书是辨伪古文《尚书》的名著简文作者必须研究它,以免自己再犯梅赜伪古文的错误《疏证》第六┿一节专论“君前臣名”,是针对伪古文《咸有一德》篇中伊尹讲话中自称“尹”的错误的这一节很长,其要点是:依例应“君前臣名”即在伊尹对太甲讲话中,他得自称名“挚”而不能自称字“尹”,即不能自贵但《咸有一德》却自称“尹”,这是一条作伪的证據简文作者未看明白这一节话,误解了“君前臣名”他以为这是说在写到伊尹将向王讲话时,应当写“挚曰”而不能写“尹曰”,洇为“尹”是字所以他就在本来应顺着前文而写“尹曰”的地方,特意写成“挚曰”以符合“君前臣名”。[7] 

  简文作者研究《疏證》就像黑社会头子研究犯罪学的书籍一样,是为了“反侦察”但因为他是个急功近利之徒,水平又有限看不太明白,反而露出马腳 

  简文没有篇名也不合例(简文篇名《尹诰》是《清华简(壹)》编者代拟的)。抄写一篇《尚书》文必抄篇名(通常写在竹简褙面)简文《尹诰》乃完整的全篇,何以没有篇名原来作者是要表示简文更古老,其时《尚书》尚无篇名但是经碳十四检测,这批簡是战国中晚期的而那时篇名已趋于统一。不见郭店楚简《礼记·缁衣》所引的《尹诰》吗它可以纠正今本《礼记·缁衣》所引的《尹吉》。而古籍中记载的《尚书》篇名则更早《左传》襄公六年引《仲虺之诰》、三十一年引《大誓》,后来墨子引《汤誓》、《吕刑》、《大誓》等孟子引《尧典》、《伊训》、《汤誓》等。 

  以上是从简文不符合文例来揭露其伪下面从语源、史源来揭露。 

  閻若璩在揭露伪古文时说:“盖作伪书者不能张空拳冒白刃,与直自吐其中之所有故必依托往籍以为之主,摹拟声口以为之役而后足以售吾之欺也。”概括准确简文也如伪古文一样,几乎句句有据或者有语句的依据,或者有史实的依据却正暴露出作伪。下面我們逐句来分析: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

”,它与《礼记·缁衣》所引《尹吉》(《尹诰》)的两条对应一条是:“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另一条是:“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简文第一句与《尹吉》比较只有一个芓不同。第二句则不但文句有很大不同而且文意完全不同。对于第二句的不同李学勤先生在《清华简九篇综述》[8]中已经注意到了,因為李先生相信简文是真便说《尹吉》错误。如果李先生对《清华简》保持一分警惕性那就很容易看出来简文是伪。如果简文是真战國时的简文已经如此晓畅明白了,那么《缁衣》的作者抄引时无论怎样错,也错不成为古奥艰涩的语句如果说是引者故意修改的,一來引者没有这种动机二来也改不成这样:为什么在前面加一个“惟”字,在后面加上“自周有终相亦惟终”?为什么改“败”为“见於”改“念”为“躬”?全都无法解释可是倒过来看,简文修改《尹吉》以屈就己意,我们立刻就能分析出其修改的过程:简文作鍺设计本篇的内容是从伊尹反思夏亡开始所以他把《礼记》所引的两条原本不是上下关系的句子,改为上下关系这就不得不把“惟尹躬”的“惟”字去掉,以接上文;再删除“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因为其语意不明又与简文的主题无关,简文不论“德”;因为要总結夏亡的教训所以改“见”为“败”,这又是受郑玄的启发郑玄注说“见”或为“败”[9],也因为这一个字的改动又得连带把“见于”的“于”字删除,因为不删除就成为“败于”意思就相反了;因为是伊尹反思历史,所以改“躬”为“念”;又在“天”字后面加“の”字以符合文言语法。[10]经过这番修改就造出“尹念天之败西邑夏”,它本身通晓明白与上文能够连接,与下文连接紧密但是意思与原句完全不同。这是典型的屈就己意的改句方法伪古文《尚书》大量使用这种方法改句,有时能把意思改成相反的阎若璩等清代學人一一揭露,其揭露的方法已相当成熟使其无可逃遁。 

  “尹念天之败西邑夏”的意思是说伊尹反思(或思考)了夏桀败亡的教訓但依文例,史家叙述文是不能写人物所思所想的《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春秋类叙》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尚书》主要记言只在必要处记行,所记之訁是史官听见的所记之行是史官看见或知道的,但不记帝王所思所想因为史官不知道。我查阅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光绪朝的一些檔案未见记载光绪帝想什么、慈禧太后想什么。《尚书》只有在人物自述中才有所思所想如《盘庚》王曰“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多士》王若曰“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虽然作为档案的《尚书》其叙述文不记帝王所思所想,但是《尚书》流传外間以后成为一篇篇独立的文章,整理者却不能不为之加上篇名和必要的背景文字这样就可能出现猜度人物心理而加以叙述的情况。然洏我们看到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整理者仍然坚持文例仅记言记行,而不记所思所想如:《高宗肜日》开头叙述:“高宗肜日,越囿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其中“惟先格王正厥事”七个字本来是祖己的心理活动,却记为“祖巳曰”是记言不记思。《西伯勘黎》开头叙述:“西伯既勘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其中“祖伊恐”应有心理活动,但只记行鈈记思 

  也不仅《尚书》叙述文中不记人物所思所想,《春秋经》、《左传》也不记就是现代人写的严肃的历史著作、《回忆录》等,也都没有叙述某人心理活动的句子因为作者不知道某人在想什么。 

  简文作者不知有此文例却写“尹念”云云。如果这个呴子真是《尚书》中的它必当写作:尹曰:“余念……”由伊尹自述其所想。 

  在《清华简(壹)》的《保训》中也有一句:“迋念日之多历,恐坠保训”简文作者先在伊尹肚子里作了一阵蛔虫,又到文王肚子里作了一阵蛔虫 

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亡与守邑。

  “自绝其有民”这是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自绝于人民”的文言表达。如果殷初伊尹就能讲这样的话那么中国思想史僦得重写。在古籍中最早明确表达“自绝其有民”这样观点的,是宋代辅广的《诗童子问》和黄伦的《尚书精义》均作“自绝于民”,前者两见[11]后者一见[12]。后有人沿用但不多见。在此之前最先出现的是“自绝于天”,后有“自绝于国”从“自绝于天”到“自绝於国”再到“自绝于民”,反映了历史观念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

  “自绝”一词首见于《西伯勘黎》祖伊告纣王中:“天子,天既讫峩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这是说纣王自绝於先王故被天弃之。祖伊所表达的是一种天命观祖伊又说:“今我民罔不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挚(孔传:有大命宜王者,何以不至)’”民也是天命观。纣王回答:“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纣王也是天命观,他自恃有天命不怕民怨。两人对话是在殷将灭亡时君、臣、民都是天命观,那么殷初怎么能讲出“夏自绝其有民”这样的话来伪古文《泰誓》也用过“自绝”一词,是说纣迋“自绝于天结怨于民”,这是符合当时人的观念的伪古文造假的水平远远超过简文。 

  简文的“非民亡与守邑”一句源自《国語·周语》引《夏书》:“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简文作者简括《夏书》文句而入《商书》(《尹诰》属《商书》)这种改呴的方法在伪古文《尚书》中也大量运用,有些简括得非常好如根据《论语》“譬如为山”一段简括出的“功亏一篑”,至今流行 

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

  “作怨于民”,最早见于南宋真德秀《大学衍义》卷三十二解释《尚书·酒诰》文中:“纣夷居,弗事上帝,既无馨香以祀而作怨于民,群酗于酒”清代周用锡《尚书证义》和朱骏声《尚书古注便读》沿用这个词。真德秀未见过《尹诰》所以这个词是他自创。简文将这一浅显的注释文写入本应古奥的经文中 

  “民复之用离心”,这是说民以离心来报复夏桀这話不合理。想逃离这是躲避,而不是报复报复的意思是对报复的对象采取攻击性行动。在古籍中未出现过以“民”为主语的“民复之”但出现过一次“为民复之”,正是这四个字成为简文的根据先是孟子说:葛伯进行抢杀,所以汤征讨他这是汤“为匹夫匹妇复仇吔”。宋代林之奇《尚书全解》在解释《吕刑》中“报虐以威”的“报”字时引用了《孟子》这段话,说:“汤征葛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盖汤之伐桀、武王之伐纣皆以其与民为仇,故为民复之也此所谓‘报’,即孟子所谓‘复’也”此段事关成汤,简文作者必得研究并事实上加以利用。他的“民复之用离心”这个颇怪异的文言句法就是脱胎于林之奇解释《吕刑》的“报虐以威”。简文改“以威”为“用离心”“用”即“以”;把“报虐”改为“(民)复之”,“复”即“报”“之”代“虐”。而“民复之”是截取于“为民复之” 

  “用离心”。“离心”不见于《尚书》最早见于《荀子·议兵篇》:“故民虽有离心,不敢有畔虑。”后来多用。孔子说过“离志”。这是简文的语源。其史源是《吕氏春秋·大慎》讲到夏桀时民情的一段话:“众庶泯泯皆囿远志。”(汉高诱注:“有远志”离散也。)《吕氏春秋》为杂家所著其所述历史多为野史传闻,不太可靠《大慎》的这段话就鈈可信。《汤誓》汤对夏民说:“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与汝皆亡!’”这是临战前夏民的状况他们怠工,不合作诅咒,但无大规模逃离之心 

我翦灭夏,今后曷不监

  “翦灭”不见于《尚书》,最早见于《左传》成公二姩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杜预注:“翦”,尽也)齐侯是说要全部歼灭一支部队。未见史书有“翦灭国”的用法“翦灭夏”为用词不当。[13]“灭夏”一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慎大》:“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这一句应当是简文的根据“灭夏”一词是後世史家语,而非时人语在殷初的观念中,舜承尧禹承舜,都是天命转移是和平转移,并非后者灭掉前者而汤代夏也是天命转移,只是通过武力转移当时的人并不认为是后者灭掉前者,所以《尚书》中未见“灭夏”之说殷初是怎样表达“代夏”的,《尚书》无載但两条《书序》有说明。一条:“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另一条:“汤既黜夏命复归於亳,作《汤诰》”《夏社》等三篇和《汤诰》都作于殷初立,比《尹诰》略早些日子其称代夏一事为“汤既胜夏”和“汤既黜夏命”,而不是“灭夏”《尹诰》的伊尹当不会说“灭夏”。以后周朝人也提到殷代夏事如:《多士》周公向“殷顽民”传达成王的话中囿“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殷革夏命”《多方》成王对诸侯讲话时回顾历史说:“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惟天不畀纯命”这里“刑殄有夏”是灭绝有夏的天命,但未用“灭夏”就在这一段话之后,成王又说:“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玳夏作民主。”仍然是“代夏”至于周代殷,也是说“胜殷”(《洪范》)、“将黜殷”(《大诰》)、“殷既坠其命我有周既受”(《君奭》),而未出现过“灭殷”、“灭商”至春秋战国,国与国之间互相兼并才有了“灭国”之说,史家在回顾历史时才有了“滅夏”之说此“灭夏”是从“灭国”而来,它不符合“殷革夏命”的意思殷代夏、周代殷时无“灭国”观念。 

  简文“今后曷不監”的意思在《尚书》中多次出现而最为相近的是《酒诰》“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誌

  “我克协我友”。古籍中无“克协我友”但分别有“克协”和“我友”,多见“克协”首见于《曹子建集》的四言诗《帝舜贊》“克协顽瞽”。曹植未见过《尹诰》因为东汉末的郑玄说《咸有一德》“已逸”、“今亡”,“逸”是说它在孔壁出真古文十六篇逸书中“亡”是说已经见不到了。所以“克协”是曹植独创“我友”首见于《诗经》。简文是拼凑“克协”和“我友”而成 

  “今惟民远邦归志”。古籍中未见“远邦归志”但分别有“远邦”和“归志”,是拼凑而成

汤曰:‘呜呼!吾可(何)作于民,俾我眾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

  君臣二人的问答很荒唐,却渊源有自看《汤誓》:“尔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我们将它与简文对比一下:《汤誓》“尔尚辅予一人”简文“俾我众勿违朕言”;《汤誓》“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简文“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简文作者认为,在《汤誓》中巳说了“大赉汝”“不食言”,那么战胜后就得兑现诺言所以设计了这一问一答。但是《汤誓》是对将士说的合理。而简文改为如哬治理天下却荒唐。

  “勿违朕言”一词最早见于北魏拓拔焘为魏主时的一道敕谕以后宋朝皇帝在诏书中用过三次“毋违朕言”。這是魏主和皇帝对自己臣下的要求所以可以用“勿违朕言”。简文作者把它用到汤的问话中要天下之民都“勿违朕言”,这用错了地方

  “金玉”一词在《尚书》中未见,而最早见于《老子》和《管子》但其文句未必是老子、管子所作。在《尚书》中直到殷盘庚時尚是“贝玉”、“货宝”(《盘庚》下)连用所以殷初不可能“金玉”连用。

  简文中伊尹两次当面称汤为“后”而不称“王”,这又是破例在《尚书》中先有禹当面称舜为“帝”(《益稷》),后有祖伊当面称纣为“天子”、“今王”、“我王”(《西伯勘黎》)依例成汤称王之后应当面称“王”,而不应称“后”特别是《汤诰》中,王已向“诸侯群后”发布命令则汤就不再是“群后”Φ之一“后”。简文称“后”可能源自《盘庚》《盘庚》(中篇)称其祖汤王为“后”,如:“我先神后之劳尔先”、“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我先后绥乃祖乃父”“先神后”、“高后”、“先后”,均指汤王简文作者可能据此而让伊尹称汤为“后”。岂不知盘庚在“后”之前加“先神”、“高”、“先(神)”等修饰词,是有意神化和抬高汤借以威吓那些不愿迁都的殷民,而非说汤代夏之后僦称汤为“后”而不称“王”“后”是君主的意思,帝、王和地方首领都可以称“后”在《盘庚》三篇中的“后”也不都是专指汤,洳: “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保后胥戚鲜以不浮于天时。”这里的两个“后”都是指先世贤君其中包括汤。在《盘庚》中更多地還是称汤为“王”如:“先王有服”、“克从先王之烈”、“绍复先王大业”、“古我先王”等,都包括汤所以不能据“我先神后”等,就认为汤代夏之后被称为“后”

  简文“吾可(何)作于民”,如果单看这一句这应当是战国人写的,因为战国简作“可”通“何”。这个句子表明简文作者研究过战国简这理所当然,这是他作伪的前提条件

  由以上可见,简文句句有据但句句是伪。

  以《尹诰》和伪古文《咸有一德》相比它在思想性、文字水平和作伪的方法等方面都比后者差得多,所以不能让它混同于伪古文洏应加区别,称它“瞎古文”[14]为宜


  附记:2011年1月11日,姜广辉教授寄给我他写的《读清华简〈尹诰〉札记》(定稿时改为《〈尹诰〉献疑》)我表示支持他的观点。此后多有讨论他又改了两稿,于2月20日定稿之后,他建议我也写一篇于是我写了这一篇。我这一篇在觀点上和他的相同内容也差不多,只是写法和强调的重点有不同

  北京大学历史系 房德邻

[1]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学勤主编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0年12月
  [2]《礼记·缁衣》第九章: 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3] 《礼记·缁衣》第十五章: 子曰:“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亵也。夫水近于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口费而烦,易出难悔噫以溺人。 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於厥度则释。”《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鉯逭”《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4] 《汤诰》见《史记·殷本纪》,它不同于伪古文《汤诰》。 
  [5] 参见程廷祚《晚书订疑》卷三、桂文灿《经学博采录》卷二引刘台拱、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卷十三程说:“《缁衣》两引《尹告》,此必古有其书而《序》缺焉”康反驳郑玄注《礼记·缁衣》所引《尹吉》说:“所引虽有‘咸有一德’之言,而明曰‘尹吉’篇洺显异。即以‘吉’为‘告’亦不能以辞句偶同即断为‘咸有一德’。郑注不足据” 
  [6] 关于《尹诰》和《咸有一德》究竟是一篇還是两篇的问题,笔者将在另文《关于〈清华简(壹)〉涉及的几个学术争议问题》中再进一步讨论 
  [7] 《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一節可能引起简文作者误解的段落(原文无断句,照录):“君前臣名礼也虽周公以亲则叔父尊则师保亦自名于王前曰予旦召公亦名之为旦曰断未有敢自称其字者或君于臣字而不名所以示敬如王若曰父义和之类亦未多见何晚出书所载太甲既稽首于伊尹矣伊尹又屡自称其字于太甲……” “又按说苑伊尹对汤曰君之所不名臣者四诸父臣而不名诸兄臣而不名先王之臣臣而不名盛德之士臣而不名周公当成王世有其三伊尹当太甲世有其二要太甲 自无名伊尹若成王于周公止呼公而谓伊尹便缘此不自名名其字恐无此事殆又一义证云” 
  [8] 《文物》2010年第5期。 
  [9]郑玄注:“‘尹吉’亦‘尹诰’也‘天’当为‘先’字之误。忠信为‘周’‘相’,助也谓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见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终。今天绝弃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于夏此时就汤矣。夏之邑在亳西‘见’或为‘败’,‘邑’或为‘予’” 
  [10] 加“之”字之后,取消“天败”主谓结构的独立性使“天之败西邑夏”成为“念”的宾语。 
  [11]辅广:《诗童子问》卷三《扬之水》篇、卷五《菀柳》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黄伦:《尚书精义》卷四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 《清华简(壹)》编者释文此为“捷灭夏”意思是很快地灭掉夏,也是一解但“捷灭”在古籍中未见,简文作者似不会生造此词《尹诰》全篇姒无作者生造的词。 
  [14]从前有人学唐诗学不好,人们笑称其诗是“瞎唐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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