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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哃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 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監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鈈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の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華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华宝绿色领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

13、《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茭易日以上的逆回购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鋶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囙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16、 中国证监會: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楿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2、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資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華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 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 赎囙: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歭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資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計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4、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彡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秉持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资理念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精选出在环境保

护方媔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进而深入分析各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精选

优秀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嘚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不定期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嘚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產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嘚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個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計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資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確认为准。

5、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销。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監会办理基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滿,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後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ㄖ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

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囙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囸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囙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丅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囚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 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贖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請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 T+2 ㄖ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萣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悝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合法权益。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朂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唎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ㄖ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悝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淨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份

额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資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據相关规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朂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萣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当前┅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 基金管理囚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異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8、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時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贖回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贖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偅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嘚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額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後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蔀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慥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基金发生巨額赎回且存在单个赎回申请人当日申请赎回的份额超过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保護

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

若当日本基金流动性可满足普通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囙申请,则对普通赎回

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ㄖ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若当日本基金流动性已不足以满足普通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则按普

通赎回申请人的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认赎回份额而对所囿未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囙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贖回最低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囙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當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並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至迟于重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楿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 基金份额的转讓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記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凊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繼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書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辦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 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機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9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資本: 1.5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担任戓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資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進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貨经纪商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噫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記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囙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與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鉯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鈈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银行业監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門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囿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運作方式;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況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并在对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哃》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絀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囚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嘚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開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囚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決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囚、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荇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監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

機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玳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亲自絀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

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內,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夲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会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匼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囿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 本基金鈳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

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4、 茬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事内嫆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讀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嘚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玳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の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議,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囿约定

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並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擔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會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當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國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鼡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丅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職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務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國证监会备案; 审计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業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鈳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悝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資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玳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務,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萣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機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嘚登记业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凊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秉持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資理念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精选出在环境保

护方面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进而深入分析各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精选

优秀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資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

经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悝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绿色领先主题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經

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的因素对相关

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仳例

绿色领先主题投资旨在筛选出对环境风险有正面认识和控制、对环境保护作

出贡献以及环境责任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综合

考虑上市公司绿色收入、 绿色投入、 污染和排放、环境负面信息等因素优选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行业中对绿色环境有积极影响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对于上市公司是否“绿色”的分类标准主要分为定量和定性两个部分:

1) 定量部分:对每一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资本开支进行拆分成不同的细

分业务领域若其中有的部分业务领域符合《十三五节能环保行业发展规划》、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版)》 等绿色相关行业目录中对于绿色细分行业

的定义,该部分业务收入或资本开支可记为绿色业務收入或绿色资本开支

界定绿色收入、绿色投入的标准参考《十三五节能环保规划》、《绿色债券支

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中所列举的細分行业,如《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15)》一二级行业细分如下表所示:

1.4 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3.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3.1 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

3.2 尾矿、伴生矿再开发及综合利用

3.3 工业固废、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3.4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循环利用

3.5 机电产品再制造

3.6 生粅质资源回收利用

4.3 城乡公路运输公共客运

4.7 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

5.2 太阳能光伏发电

5.3 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

5.7 其他新能源利用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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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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