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qq华夏血脉觉醒确实已经觉醒,但是这和我回不回流星道宗有什么关系

如何把野球场写出江湖的感觉?或者写一下野球场的「江湖规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自从离家以来每次打球都要订场,于是越发想念大天朝哪些满是江湖味的野球场(篮球,足球,乒乓,羽毛球都行)。如题,请大神们随意发挥。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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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定是暗箭难防的乱世江湖。
一边踢人,一边道歉。(动作别大,但要够脏)说我犯规可以,骂我不行。别先动手,一般先动手都是推搡,没有杀伤力。要不别还手,要还手请不要用推(你会降龙十八掌算我没说)。尽量用拳脚,争取一招制敌。用拳请打脸,用脚扫小腿。打不过?别装逼,该跑跑。
嘿 嚯 我操 不要挡 切啊 往里走 别站着不动 还打不打 我rnmmp
大家都把野球场默认为野篮球场了。
楔子背着包,走入那道铁门,我知道,回不了头章一本该在家吹着冷风,翘着腿,拔着烟的下午。被一通***,改变了原有的轨迹。***那头略带嘶哑而疲惫的声音“就差你了”让我知道,有些事,该去躲不了。掐了烟,挂了***。拿出柜子里面许久未见阳光球服。依稀还能有当年常伴吾身的淡淡汗馊,那双科5不知道陪我经历多少寒暑,老骥伏枥,却志在千里。在鞋柜的一角,永远占着属于他的一角,那是个其他鞋没有资格摆放的地方,那是记录了他光辉岁月的地方。我低头,轻抚着低声嘶吼以示期待的它。一个球手,无论放下多久,永远记得打双蝴蝶结的手法,因为他知道,这是对老伙计的尊敬和信任。我坐在门廊,感受着留在鞋上的热血与味道,看着远方,还未准备下落的太阳。走向那片沙场。章二铁门还是那扇铁门,斑驳的锈迹昭示着他看过多少浮沉的过往。习惯似得,摸了摸那早就光滑的门环,迈入了那片无人占有过顶点的野场。四周的铁栏外永远都有路人熙熙攘攘,驻足的,流连的,无感的。来了又去,永远走不了的,是那篮球落地的闷响。泾渭分明永远是野场的规则,四排五列球架被分为二十个半场。永远都有初来乍到的混小子,没有规矩,以为自己可以随便挑场子,却不知,但凡选错,得到的将是一通冷眼与一场屠杀似的逃荒。规矩就是规矩,懂与不懂关系着你是打球还是被当成猴。野场没有同情,只有一群争夺领地和高点的动物,你撕我咬。章三杨叔还是鬓角微白,在一旁抽着烟,身高差不多1米7,穿着铁x局的队服,点着一根半燃不燃的眼,坐在买水老汉的椅子上,看着第一列第二排三排的两个半场。但凡在场子里出入过一年以上的都该知道,那里永远是顶点的场子,最凶的,最准的,最快的,最野的永远在这争夺着停留在场上的时间。十年前,当我还是个野小子的时候,便认识了杨叔,这个抽着烟的年过半百的老辈,是这个野场谁都得打招呼的传奇。杨叔年轻时在铁x局开卡车,很多年前,早在这个场子刚刚建立的时候,就在这场上撒过汗水,前前后后早就不下30个寒暑,杨叔的右耳根少了一块耳垂,当年我问过,杨叔没告诉我是为什么,后来再一次和人闲聊才知道,那是杨叔年轻时在球场上和人一句不和打了起来留下的痕迹。杨叔抽着烟,视力愈发变差,当我走到他跟前,他才发现我,笑了起来“哟,你个小子来了,这么长时间不见你还以为你搬家了。”“杨叔好,”我笑答到,“这不是大学外地么,难得回家。”杨叔之所以为这个场子人人尊重的老者,一是因为资历之老,球龄早已大过多数球场上人的年龄,二是他那惊人的记忆力,两面以上他基本就能记得你是谁,打球的套路。三便是杨叔招牌式的勾手,左右皆可,并不是说杨叔不会正常位投篮,而是杨叔的勾手没有谁能盖火锅,就算三分,杨叔的勾手也能有十之七八的命中率。我偏头看了看那最野的半场,问了问杨叔“还上么?我在找个上去接波?”杨叔笑了笑“不了,老了,到球场随便晃晃听听球声当散步了,对了我看你那朋友猴子和小胖子已经到过了,你们三去打吧,今天那平头矮子也在,别起什么冲突。”我点头应下。章四猴子和小胖是我打了多年球的兄弟,小胖是我发小。刚刚打***叫我的就是小胖。其实小胖并不胖,起码现在不胖,当年因为先长了肉后抽的个子,给人留下的映像一直都是抱着球跑的球,又不像其他胖子能站住篮板,反而喜欢在外线三分,等个子渐渐超过了我,有这1米8几的个子时,还是躲不过认识的人叫他小胖,声音比起当年变了许多,体重变了许多,眉目也渐渐长得舒展开,唯一不变的就是他改不掉的待在外线射三分的习惯。猴子大我俩两岁,直观的形容就是这个人是个毛掉光的长臂猿,好不夸张的说就如同天空之城里的机器人,手长几乎及膝。身高优势加之手长,猴子变成了场子里最好的大前,没人能在他面前安心跳投,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手能封盖到哪里。看着他俩在场边坐着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在等我这个奇怪的中锋。章五我不是个传统的中锋,身高惊人,体型高大。但在这个场子里却很少有人能在我头上摘板,原因很简单,我的弹速很快,快到比我高些的人跳起来的时候我已经能碰到球了,但我很少直接将球抱下,而是会利用弹速把球垫起,当别人跳到最高点时,球被我同样垫到最高点,而我却在准备第二次起跳,当别人与球同时下落时我却在第二次上升的途中,伴着我的老伙计,鲜有对手。加之对两个兄弟的了解,篮板之余,控球组织也是我的活计。章六猴子小胖看到我,招了招手,掐了手里的烟,用眼神撇了撇场上的平头矮子,我会意。素来我和他就有恩怨,平头矮子是个球痞,众人皆知的小动作多脸皮却厚。很多人时常会与之闹矛盾,我脾气爆自然是其中之一,不过却因为以前的一次跳步把他撞飞三秒区,他对我的恨意也是长久不得停歇。我脱了外衣,和周围认识的人寒暄几句。胖子嘲讽式的问到,“加不加,加一波?”“都三波了,加什么加?”矮子果然找着机会都在等着找我们的茬。“场子你说不加就不加?你买的地还是你的球?”这时候不能软,特别对付这种球场的滚刀肉。胆儿这东西,就算知道矮子队里有个我们笑称“奥山”的缩小版奥尼尔一般的肉山,和同样下手狠又黑的秃子,怂了那这场子变会变成修罗场,看不起和怀疑的目光定然接踵而至。我们三淡淡的看着他们。章七杨叔笑着点着夹着烟,指着场子说,“打五球赶紧打,天马上就要黑咯。”众人听得,就当默认了。我看着身旁的兄弟,头顶正在开始落下的太阳,略带灰尘的水泥地,对面出水马龙的立交桥,略带铁锈味的风灌入喉咙。啐了一口吐沫,用只有三人听到的声音说了一句,“五冷你妈卖逼,干死这逼怂。”捡起场边的篮球,走进边线。尾看着肩上的淤青,和手背的抓痕,坐在路伢上,喝着球场上买水的大妈保温许久的冰可乐,一口见底,等三秒,打出了一个五秒有余的隔,感受着晚风和残阳。这才是我爱的地方。
我们这边儿的野球场基本都是身在江湖的人出入的地方
广州荔湾,百年古地,历来盛产足球人才。凡足球宝地,必野球大兴,每个清晨和每个黄昏,荔湾区的几块球场里人声鼎沸,汗香扑鼻。与正规足球比赛注重技战术配合不同,踢野球,更讲究王牌球员的个人能力。一头狮子带领一群绵羊,便足以把狼群拆得七零八落。谢俊辉是荔湾最新出产的野球王,他五岁练功,十二岁成技,十三岁往后至今,脚下功夫日臻娴熟,小快灵快打旋风独树一帜。然而,谢俊辉真正强有力的武器是他的处男之身,谢俊辉大概是荔湾区年纪最大的处男,二十好几,三十不到,一点元阳未泄,体力醇厚得令人发指。谢俊辉有一支谢家班野球队,十二三人,曾经挑了整个荔湾区的足球场子,纵横广州。荔湾女孩爱英雄,在这个英雄匮乏的和平时代里,谢俊辉便是荔湾草坪上奔腾的英雄。每天来看谢俊辉踢球的女孩门庭若市,以至于你根本分不清他们是来看球技还是来看处男。而谢俊辉却独爱秀秀,一个肤质如雪的高挑少女,长发飘散,一言不发,款款深情。秀秀从茫茫人群中来到谢俊辉身边,成了谢家班兄弟们的“大嫂”。踢最野的球,泡最美的妞,谢俊辉带着秀秀和兄弟一起,在偌大的荔湾区,飞原驰野,快意恩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黑帮。荔湾区也有黑帮,帮主叫李建军,李建军拥有东北人纯正的血统。1949年10月东北野战军解放广州,就此在荔湾区落地,在广州撒下了东北人的一方血脉。李建军是野战军的第四代,身份也从军官变成了黑帮帮主。和平年代没有战争,没有战争便没有英雄。李建军想成为像他祖辈一样的英雄,所以他加入黑帮,做到老大,在砍砍杀杀的江湖中,在帮中兄弟的敬仰中,寻找英雄的感觉。李建军早就盯上了谢俊辉,因为谢俊辉毁了李建军的英雄梦。李建军想不明白,绿茵操场,黑白足球,怎么就能让整个荔湾区的女孩为之尖叫。直到有一天,帮中新来的一个留瓦片头的青年告诉他,有位德国老人曾经说过:足球是战争年代的和平,是和平年代的战争。李建军召集自己的黑帮兄弟,成立“黑球社”,丢掉刀斧棍棒,穿上钉鞋球袜,在荔湾的每个清晨和每个黄昏,练球,踢球。足球,一看技术,二看身体。踢野球,某种程度上只看身体。黑球社的队员们在江湖历练就了铁一样的身体,后卫都有刀***不入的防守和狠劲,前锋都有追砍抢杀的速度和激情。黑球社像黑旋风一样侵略四方,踢球者们闻风丧胆。谢俊辉成了荔湾区足球最后的救星,只有谢家班能和黑球社抗衡。中圈弧里,李建军盯着谢俊辉,谢俊辉盯着李建军,在他们身后,黑球社和谢家班互相遥望。黑球社的狠劲让谢家班战栗,激情让谢家班退缩,谢家班的球员在球场上鲜血横流。好在谢家班还有谢俊辉。谢俊辉让李建军和黑球社见识了真正的足球,他比追砍抢杀的后卫们更快,比刀***不入的后卫们更灵。他纵深到己方后场拿球,再奔袭到对方腹地进攻,以他二十几岁的处男之身,辗转腾挪,把整个球场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表演。一头狮子带领一群绵羊,足以把狼群拆得七零八落。黑球社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惨败,他们恶狠狠地盯着谢俊辉离去的背影。只有那个留瓦片发型的小兄弟不同,他观察到了谢俊辉身旁的秀秀,眼神中一个激灵。谢俊辉再次成了荔湾区的英雄,这一次,秀秀似乎格外激动。深夜,秀秀的款款深情,变成了宽衣解带,她第一次让自己赤裸着站在谢俊辉面前。秀秀说,我已经不是处了。谢俊辉一惊。秀秀说,三年前,我被李建军玷污了。谢俊辉大惊。秀秀说,谢谢你教训了他,我喜欢你。谢俊辉崩溃了,内心的处男之堤瞬间崩塌,他把她按到在床,人生第一次品尝到了男欢女爱。荔湾区最后一个处男,沦陷了。谢俊辉和秀秀昏天暗地地***,仿佛要把攒了十年的阳气一次性释放。他们从黑夜做到黎明,太阳升起,谢俊辉和秀秀并排仰面躺在床上,浑身大汗,气喘不停。李建军和黑球社来了,要在球场上报昨天的一箭之仇。谢俊辉浑身瘫软,也只得硬挺着身子,勉强出战。黑球社依然气势汹汹,谢俊辉的身体被掏空,回天乏力,他没有了比对方前锋更快的步伐,也没有了比对方后卫更灵的身段。黑球社的球员像当年他们纵横黑社会那样围困谢俊辉,留瓦片头的青年过来飞来一铲,谢俊辉痛苦到底,再也无法爬起。李建军和黑球社的成员们,个个赤裸着臂膀,看着谢俊辉的背影,扬眉吐气。荔湾区最好的球队现在是黑球社。李建军趾高气昂地走了。黑球社的成员们趾高气昂地走了。就连秀秀,也大步流星的走了。她追上几步,挽住了李建军的胳膊。荔湾区的黑道上,谁人不知,三年前秀秀就是李建军的女人了。后来,她就成了李建军毁掉谢俊辉的一颗棋子。踢最野的球,泡最美的妞。谢俊辉的美丽人生,都成了黄粱一梦。夕阳的斜晖洒在谢俊辉脸上,羞愤,迷茫,继而微笑。因为,他看到远处,那个瓦片头的青年正向他走来。*********一年前。谢俊辉:球踢到了荔湾区第一,生活还有何意义?瓦片头青年:踢最野的球,泡最美的妞。你这个处男不懂。谢俊辉:荔湾哪个妞儿最美?瓦片头青年:黑帮帮主李建军的女人最美。谢俊辉:我要泡这个女人。瓦片头青年:你泡不到。谢俊辉:我要李建军主动把他女人送给我泡。瓦片头青年:如何做到?谢俊辉:放弃野球王的虚名。瓦片头青年:如何放弃?谢俊辉:你要帮我。瓦片头青年:我愿意。谢俊辉:谢谢你,阿华。
晕啊,第一眼看成野球拳了……
很难会遇到愿意各种传球,各种跑位,各种合理的队友,遇上了这一下午就会打的很开心,有时候遇上身体素质碾压的体育生也不虚~
一般说自己不会玩的都是大神
上学时候老在家附近一所大学操场上踢球,有个四十多的老杨,每天也都在,骑个破车子也没什么架子,玩熟了还给我们一堆学生发烟。十五年后,我去了这所大学教书,发现他妈的老杨当校长了,离老远就要掏烟给他了。这就是江湖吧。
我反正专喜欢打那些一身装备从头到脚的…要是他比我高比我壮 我就装受伤…
啊,一不小心看看成野球拳,差点就把金庸的武林搬出来了(捂脸
去问球霸刘建宏
可以去参考虎扑男神日哥赛后评论区,当然只是有那种意境,具体的描写毕竟是处于nba,所以需要自己添加些野球场元素
谢邀,别的不说,我只知道带球来的都是大爷(二声)
别人问你去干嘛了,直接回答下午带着人去踢馆了。。。
一苍发老者,衣裳褴褛,佝偻着腰,手持一柄扫帚,在黑压压的人潮中毫不起眼,但他和旁边少年的对话却格外刺耳,一字不漏的都传入凌家寨扛把子凌云的耳中。“爷爷,今年人好多啊!”“是啊!这可是我们镇的大事,各村各寨高手云集,在此一决高下,就为了那争夺那球场的控制权和“球王”的称号!”“爷爷,你觉得今年哪个队会赢?”“若论球力,自然是姚家村,人高马大,肉厚膘肥,对于篮球来说,这是极大的优势,其中号称“巨人”的姚小明更是2米26的个子,当年以一敌五,一手“姚家“暴扣”差点没把篮板扣烂。但若论球术却是李氏一族,并且最近凌家寨“鬼球”凌冲入赘李氏一族,做了领头人,那一招“独孤九球”使出来,无人能敌,别说姚家村的五个大胖子,就是十个大胖子也防他不住!”“这么说李氏一族必拿下场主之权,那凌冲自然也就是球王咯!”“非也,非也!江湖之人若只有勇而无谋终不能成就什么大事,若论谋术,高老庄高冷野心之大城府之深,那才是谋术大家,所以人送外号“球算子”,不仅能计算场内,还能计算场外!”“场内自是计算球的来路方位,好布置战术,这场外怎么个计算法?”“这才是他高明的地方,其人球技已然不差,今年又娶了裁判“圣手金哨”马元的女儿马夫人,把公正团都打点好了!”“马夫人那个破落户都敢娶,看来此人倒是个球痴。”“名利醉人罢了,球只不过是手段,岂不知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看来今年冠军非他莫属!”“非也,非也!我看今年必会杀出一匹黑马!”“爷爷,谁啊,快告诉我,不要卖关子了!”老爷子话笑而不语,把那少年急得直扯他的扫帚。只见老头附身低耳说道:“凌家寨“君子球”凌江”此话在嘈杂的人群中竟然清清楚楚的传入凌江的耳中,想是那千里传音之术,没有深厚内力怎能驾驭此术,这爷孙俩不简单,待要上前问个清楚,却早已消失在人海中!二凌家寨十年前术宗和道宗之争早已元气大伤,不复当年摸样!原本凌家寨年年夺冠,但后来渐渐有了道术之争,术宗讲究动作和技巧,个人英雄主义,而道宗讲究相互之间的配合,同仇敌忾!两宗越演越烈,战争终于爆发,最后两败俱伤,两宗死的死伤的伤,道宗侥幸获胜,执掌凌家寨,但凌家寨从此一蹶不振,整整十年了。不想凌江一日到凌家后山练球时窥得各村各寨的球招球式尽数刻于岩壁之上,便让凌家寨各弟子在后山秘密练习,而自己又夺得至尊宝典“辟邪球谱”,有望今朝重振当年雄风,光大凌家寨!不过凌江的秘密练习,这老者如何得知?风卷尘扬,烈日如火,篮球场南边一大块草地早已挤满了人,黑压压一大片,就连西边鱼塘梗上也站满了人,还有人被挤入鱼塘的,更有的人爬上了东边和南边人家的房头上,害得主人家在那破口大骂!如此盛事最得意的莫过于那些小摊贩,生意火得不得了,不过待会最火的肯定是老光棍薛神医!比赛开始了,呐喊声,喝彩声,咒骂声混成一片,人群你推我挤,都围着那颗球转,最有趣的莫过于薛神医处,不时的就横着出来一两个,嚷着快治,薛神医乐得坐地起价,但为了比赛也只能随着这黑心的光棍了,薛神医那里的呻吟声一点也不亚于喝彩声!一声声杀猪似的!三经过一天的厮杀。正如老者所言出线的是四支队伍:姚家村,凌家寨,李氏一族和高老庄。下一场半决赛是姚家村对高老庄,凌家寨对李氏一族。比赛开始,凌李先比。且说那凌云和凌江的妹妹凌青儿从小青梅竹马,但因门户不对,没能修成正果,无奈入赘李家,凌云对凌青儿更是余情未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不过没想到凌家寨竟然派凌青儿上场,大家都始料不及,也可谓史无前例----自球场建成之后就没有女子上场更别说作首发,大家一片唏嘘,但看到凌家妹子雪白一段酥臂,葱根似的一双玉腿没有不叫好的,穿着宽大的球衣球裤,更显婉转风流,要谁把她换下去了,群众可不答应,裁判和公正团也不好言语,只能破例!再说那凌青儿对凌云也是痴情,怎奈凌云不肯背了寡母与凌青儿私奔,入赘李家后对他因爱生恨,今日小女儿家赌气,有意耍情郎!那凌云也是个痴情的种子,虽说一招“独孤九球”使将出来,轻松过了四人,但与凌家妹子四目相对,秋波暗送,昔年情愫早已涌上心头,顺着一双星眼流下,明知是计,但情之所起,又岂是人所能控制的。几次过不了,早已士气大减,凌青儿球技也不赖,都是当年和凌云同练的,凌云手把手教的,一套“玉女球”舞出来,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如那凌波仙子,似那出水芙蓉,早已把人看呆了。这一局凌家寨赢了,众人都对着凌家妹子的一对奶子拍手叫好!只有那少年对老叟道:“爷爷,这君子球一点也不君子啊。”但人微言轻,早已淹没在鼎沸人声中。四再说那高姚之战!姚家村个个大块头,一身横肉,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十分了得,防人时铜墙铁壁,无人能过,过人时,如虎似狼,势如破竹,无人能挡!今天对阵高老庄“球算子”高冷,自是一字排开,暗运金钟罩功夫,高冷持球,找准缝隙,一招燕子三抄水,眼看就要突破三分线,姚家五条汉子恰似五个罗汉金刚,没等他过立马变了阵势,“球算子”高冷眼看突破不成反被围,五条汉子一下就把高冷围得铁桶一般,不过球算子毕竟是球算子,一番移动之后,立马钻了个缝隙,又来了一招凌波微步退了出来,球是保住了,但却又被逼得更远了。左右不能突破之后竟然来了一招平平无奇的“平沙落雁式”,球算子一向谨慎,没有算到十足把握是不可能轻易出手,但这招招式平平,从三分线外上篮实乃怪诞之举,莫非暗藏杀招,亦或是虚招引敌,平分切入,但只见高冷平平一个三步,还没到两分线就正正的撞到“巨人”姚小明胸上,确实来了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大伙轰然大笑,实在搞不明白这自取其辱的招式竟然会出自“球算子”高冷之手,不过随着“圣手金哨”马元一声哨响,一切都有***了----阻挡!这竟然是个阻挡,下面一片哗然,但公证团却不置可否!显然是默许了。李家大胖子抖动着一身的膘,就要发怒,要不是姚小明身经百战,知道这是个圈套,不然以他们的鲁莽性格早干他娘的了。不过“巨人”姚小明也是怒不可遏,拿到球,一招铁掌水上飘,只见一只大猩猩飞也似的呼啦啦冲入对方防线,眼看就要得手,再一招“猩猩点灯”,这球就进了,就在这时,凌家小弟突然从巨人身下飞出,横身倒在地上,面上痛苦不堪,连那少年都知道这招是凌家的“马踏飞燕”,只需轻轻借助一点外力就能飞出数丈远,但一声哨响----撞人,这不是赤裸裸的碰瓷嘛!总之姚家进攻就撞人,防守就阻挡,使个铁砂掌来个大锅盖都是打手,这球没法打,那自然就要打人了,不然姚家一身腱子肉用来看的。姚小明知道,今日赢球是不可能了,但一口恶气不得不出,持球之后来个左右互搏之术,右手运球佯装进攻,左手积蓄玄冥神掌功力,猛然逼近“圣手金哨”,一招玄冥神掌从腰下打出,那马元唤作“圣手金哨”,自然还是有两手的,一手持哨,单臂独摆,正是那黯然销魂掌,场下之人早已定住,已不知球在哪,哨在哪,只见一大陀肉平平飞出场外,场边观众眼看就要来个泰山压顶,这一下下去可就都成肉饼了,那老者和少年也被笼罩在其下,大伙都捻着一把汗,但见风起处,老叟轻轻挥了挥扫帚,巨人姚小明就稳稳落下,大家还不明所以,就看到姚小明起身向老者道声多谢便要带着姚家村的人离开了!五再看那圣手金哨早已苍发白须,但却稳若泰山,就在大家赞叹他宝刀未老时,只听他颤颤巍巍的吐出两个字:“别走!”,之后就一口老血喷出!高冷看了,急急忙忙送到薛神医那里,只见神医伸出一根食指便闭目养神了。高冷急道:“神医的意思是只有大理段氏一阳指能治我父亲的伤?”薛神医摇头不语。“你是说我父合当上天,不可治了?”神医白了他一眼,耷拉着嘴:“我神医什么不能治,但治病要钱!”那球算子高冷何曾不知,只不过怕他坐地起价,故意激他一激,说个实价来,便道:“这个自然,区区一百块,不在话下!”老光棍薛神医果然急了:“躺着那些才一百,你这个少说也得一万!”凌云实在没料到这个老无赖要这么高,如何拿得出,一时急了:“你这是抢劫啊!”就要上去揍人。还好马夫人从人群中走出,一袭白衣,掩不住的风流,盖不住的妩媚,翩迁袅娜,在老光棍耳边细声软语几句,再把薛神医的中指和无名指扳了上去,那老光棍一双鼠眼都笑成一条线了,口中流诞道:“立马治,立马治,我这九阳神功正没处泻火,都快溢出来了!”凌云听了怒不可遏,却也无可奈何,转身去寻姚家胖子的晦气,拉开架势就要打。君子球凌江恐其受伤,自己胜之不武,况且“圣手金哨”负伤无法当裁判对自己更是莫大的有利,便上前劝解道:“今日乃我镇的大日子,球场上的事球场上解决,大家不能伤了和气,既然姚家兄弟放弃比赛,那决赛就只剩你我,咋们球场上比过先。”“裁判都没有比个屁啊!”此话一出,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句话,声若洪钟,嘈杂人声中竟人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老朽不才,愿做裁判!”说话之人正是那持扫帚的老者,凌江知其深藏不露,但不是高老庄的人,自是得意,便谦身行礼道:“蒙前辈作证,自是晚辈的大幸事。”高冷本来就在气头上突然冒出这么个叫花子一般的人来掺和,便急上前道:“老人家,这可是找死的勾当,别一把老骨头了还来多管闲事。”说着手下暗运小无相功,看似只是轻拍老者,实则杀气十足,但手刚着身,就如碰针毡,不觉后退了两步,却未能看清老者使得是何招术。众人还不知,在这一呼一吸之间,二人交手,高冷早已吃了大亏,只得卖个顺水人情,强欢笑道:“请赐教!”六决赛在即,一场大战一触即发,这夕阳似乎也没看够,迟迟不肯下山,还把那山边的云层都染成了血红色,那塘水在晚风的带动下波光粼粼,也像是来凑热闹,最倒霉的就是那一大片草地,原本绿油油的青草被踩踏得一团遭,房头上的人更是黑压压一片,现在主人不期待他们自己下来了,只期待别掉下来把自己房子压坏了!风卷残云,血染天边,一声哨响,一颗篮球高高抛向天际,竟比那夕阳还高,还圆!挑球开始,“球算子”高冷还有“君子球”凌江相互对峙,谁也不让谁,就等球下来,便要各展神威,可是空中突然多了一道身影,球就这样被掠下,凌云一看,不觉震惊了,正是老叟旁边那少年,没想到此人出手之快,身手之矫捷,弹跳之高,实乃天才!只见少年持球,在众人之间穿梭自如却无人能沾到他半分,腾跃而起竟然就是一个暴扣,其速度比高冷的凌波微步快,其过人比凌云的独孤九球妙,一个扣篮更是行云流水,力道老辣,不似巨人那般刚猛却比巨人强硬,众人吓得目瞪口呆,不仅是因为这翩翩少年的的惊人球技,而是他使出的这一招正是失传已久的降龙十八球,刚才那一招莫不就是龙战于野,接着少年又使了飞龙在天,潜龙勿用,抗龙无悔,见龙再田,……一招招使出,不正是降龙十八球,大伙只顾看,都忘了鼓掌了,不一会,少年转球于篮板之上,昂首挺力于夕阳之中,只留下一道剪影,这时才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我建此球场,本为大家娱乐健身,而现在为了争名夺利,打得血肉横飞,更有甚者机关算尽,实在让我大失所望。从今往后,球王之争不在举行,若真爱篮球者,人人都可以来打球!”老者一声哨响,划破长空,比赛到此结束!所谓江湖纷争,皆因名利二字,勿忘初心,唯爱而已!仅以此荒诞之笔,献我最爱的篮球!和那些逝去的篮球岁月,和一起打球的人!
如果我会打篮球踢足球,那我就写篮球写足球了,可我不会。我倒是一会点乒乓球和羽毛球,但这不值得拿来说事,在江湖,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你不知道,那我现在告诉你。拿刀的不能打赢拿折扇的,拿折扇的不能打赢拿拂尘的,拿拂尘的也不能打赢赤手空拳的!这,就是规矩!江湖的规矩!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不惜遵守的规矩!所以主角自然装逼于无形,此乃大成,但凡借靠任何工具都难以服人!故我也不写乒乓球和羽毛球。在此,还望各位看客见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想,你一定玩过弹珠,至少数次被这小小的玻璃球感动,它是儿时的回忆。而我所看到的弹珠却不一样,它有江湖的情和江湖的义!是淌不完的---------------血和泪!所以,这次我要讲的,是,关于这小小玻璃球的故事!故事的出处已无从考究,但我确信,这故事,千真万确!科学家已经证明,我们所处的宇宙大部分是由暗物质和暗能量组成,但在大爆炸之前它们的存在极不稳定,随时面临坍缩的风险,所以第一次的宇宙大爆发重组了暗物质和暗能量的分配,它们部分凝聚为目前可见的所有物质和可探测的部分能量,另一小部分的暗物质和暗能量则转换成了完全不同的东西----“弹珠”。和玻璃不一样,它们不能算是物质,最多只能算是凝聚成球状暗能量团,通常来说它们是无形无色的,不过若是能量足够的纯粹,则当然如此,它们也不可能被人类发现,但问题便是----暗物质裹合着部分可见物质,凝聚成了球状,大量分布在宇宙各处-------而地球,有7颗。其中四颗砸中花果山一块顽石,造就了孙悟空。其余三颗下落不明孙悟空在五指山遇见了收集七弹珠的大唐高僧玄奘,玄奘为了得到悟空拥有的四星七弹珠而带同悟空踏上找寻七弹珠的旅程。长有尾巴的孙悟空天生神力,所以悟空找寻七弹珠的期间多次打败作恶的坏人,并且认识了猪八戒、沙僧等朋友。他们追寻七弹珠到达了西天,发现西天是一个女儿国,国王叫做桔梗。猪八戒觊觎桔梗的美色,企图调戏,被桔梗打上天庭成为为天蓬元帅。沙僧不小心掉进了流沙河,怀了孕,就喝了女儿国的水变成了女人,在家带孩子,唐僧和孙悟空借此发现了女儿国只生女儿的秘密,原来七弹珠的另外三颗在女儿国国王桔梗手中桔梗当年被犬夜叉抛弃,心碎之余,带着三颗弹珠到达了西天,把所有旅客变成了女人,当上了国王。唐僧觊觎巫女“桔梗”手上的三颗弹珠,而桔梗喜欢上了孙悟空。在和唐僧的对决中,唐僧重伤,用自己邪恶的念头将自己的身体风险给了基尔加丹成为了巫妖王,巫妖王化身桔梗和孙悟空挑起两人不和,最终导致孙悟空被桔梗封印,桔梗也因为身受重伤而死,死前她将四魂之玉封印在体内。“安?达罗”是桔梗的转世,生活在现代。巫妖王唐僧解开了孙悟空的封印,并把他带到了纽约,在那里它成了供人观赏的怪物。安?达罗再一次旅游中遇见了囚禁的孙悟空,而孙悟空也爱上了貌如天仙的美丽女孩,安达罗,上演了一出不顾世俗偏见的旷世人猩恋。它们的结合代表着7弹珠的结合,7种暗能量相互作用,产生了一大群人猿,人猿处于侵略的天性开始同地球人争夺土地,公元2029年,人猿成功占领了地球但是我们忘了一点,那就是一直在暗中观察潜伏的巫妖王唐僧唐僧眼见没有办法阻止桔梗和孙悟空的结合,变联合两名人类造反派戴安娜和林宝。戴安娜是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人类“造反派”,她狂野不羁的性格和美丽的脸庞使得专门镇压人类反抗的人猿将军也对其产生了爱慕之情;林宝则是一个以贩卖人奴为业的黑市“商人”(确切地说他是只猩猩),虽然很忠于人猿政府,但他还是受到人猿们的歧视,因此他也投靠了造反派。在唐僧的带领下,三位为人权而斗争的战士开始了与人猿军队的斗争。很明显最后他们成功了,击杀桔梗的转世安达罗和孙悟空后,没想到7弹珠也随之破灭,释放出了大量暗能量产生了第二次宇宙大爆发150亿年后,重新产生了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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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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