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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名原是某国有大型企业的技术骨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他辞职下海,购买了一辆中巴车,开始在武汉市区跑客运。
中巴车很快为他积累了原始资本,不久,张名开了一家贸易公司。通过苦心经营,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张名已经成为百万富翁,全家人也搬进了购买的别墅里,过起了富人的生活。
张名喜欢结交朋友,对于朋友从不设防。1993年,他发现一个朋友给他的烟特别有味,于是总找这个朋友讨要这种香烟,这个朋友总是有求必应。过了不久,张名发现自己一离开那种烟就会没精打采流鼻涕。
当张名发现自己吸食的原来是毒品时,他已经控制不了自己了。他再也无心经营自己的公司,整天和一帮朋友混在一起“吞云吐雾”,每个晚上出去至少要挥霍掉四五千元。最后,百万家产被他吸食一空,别墅也卖掉了,人瘦得皮包骨头。他和妻子不得不搬回单位分的房子里。
在张名陷入吸毒泥潭的时候,妻子陈实采取了很多措施,都无法让张名主动戒毒。陈实担心张名再将单位分的老房子卖掉,便想通过离婚来给张名一点颜色看看。
虽然离婚了,但陈实想到自己曾经深深爱着的丈夫将没有人管了,到时候不是死路一条了吗?自己离开了他,谁还会关心他的生活呢?再说,如果张名真的离开了自己,离开了这个家,一定会给正在读书的女儿造成不利的影响。陈实和张名约定:双方都不离开家庭,还像“夫妻”一样的生活,但是不再行夫妻之实。
妻子“离开”了自己,张名懵了,在清醒的时候,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也开始了与毒品的斗争。1997年,张名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在戒毒所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陈实带着女儿多次看望张名,并不断地鼓励张名认真戒毒。
经过两个多月痛苦的历练和反思,张名痛下决心:“今后决不再沾染毒品!”张名从戒毒所出来后,陈实动员各方面力量,为他筑起了一道戒毒墙,断绝了他和以前那群毒友的往来。在陈实的努力下,张名当上了社区安保队员。
此后,陈实在附近一边打工,一边细心观察张名的变化。一年过去了,张名没有复吸;两年过去了,张名也挺了过来;一晃已经8年了,张名再也没有沾染毒品,并协助警方抓获十几名吸毒者,还在2003年抓获一个流窜杀人犯而被评为当年武汉市“先进安保队员”。女儿也考上了武汉某高校。
陈实放心了。张名多次想同陈实复婚,陈实怀着复杂的心情拒绝了。今年初,已经47岁的陈实,在一家家政公司的组织下,离开了家,到深圳打工去了。
为满足个人欲望,一男子长期“蹲点”在学校对面的小巷内,频频将“咸猪手”伸向路过的女师生,导致全校数百名女师生闻之色变、人心惶惶。在溧水警方严密布控下,“袭胸色狼”落网,可就在案件审查进展一切顺利之时,色狼之妻突称他患有精神病。
日子无味寻找刺激据法庭调查,刘军曾经有过一次不幸的婚姻,第一个妻子是父母包办的,婚前他就不满意,婚后性格更是合不来,于是主动提出离婚。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妻子王芳。婚后,刘军对妻子体贴照顾,感情融洽,不久王芳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家中更添了一份喜悦。
也许是日子太过于平淡,刘军决定找点刺激。镇上有一所中学就在他家附近,正值豆寇年华的女生经常会三三两两地从他家门前走过,一种无法遏制的欲望促使他向天真烂漫的女学生伸出了黑手。
袭胸色狼惊现小巷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清晨,刘军骑车来到学校对面小巷内碰运气,看到两名女生一前一后从巷子那头走来,在与前面一个女生擦肩而过时,他飞快地在那女生胸部摸了一把,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抓摸了后面一个女生的胸部,两名女生惊慌失措,她们反应过来时,刘军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两名胆小的女生只好又羞又怕地去上课了。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刘军尝到了甜头,越发肆无忌惮。2005年4月7日清晨6点多钟,初三女生薇薇像往常一样准备穿过巷子去上学,刚进巷子,就发现一男子坐在自行车上喝水,此人正是刘军。薇薇还没反应过来,刘军就伸出右手在薇薇的胸部用力挤摸,薇薇吓得用手打掉刘军的手,跑出了巷子。
审查中突现意外事发后,薇薇向班主任说了此事,班主任立即带她向警方报案。溧水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抓捕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嫌疑人,并很快将刘军抓获。
审查中,刘军交待了多次猥亵女性的经过,受害人除了女学生,还有女教师。就在案件进展顺利时,刘军家人突然反映说,刘军在2005年春节前从脚手架上跌下,头部受伤,精神不正常。
为明确作案时刘军有无精神疾病和刑事责任能力,溧水县公安局提请南京市脑科医院精神科对刘军进行鉴定。精神正常接受判决2005年5月26日,南京脑科医院出具了一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认定刘军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刑事责任能力。7月22日,溧水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军在2003年上半年至2005年4月7日期间,先后9次前往溧水县某镇某中学附近小巷内,1次到该镇某村口高速公路的桥洞内,强行抓摸从此路过的中学女学生、女教师共计11人的胸部等部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刘军长时间多次作案,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影响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刘军无前科、劣迹,认罪较好,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讯(实习记者钟臻记者于洋)前日深夜,一狂徒身绑炸药闯入巴南一民宅,叫嚣该户人家如果不把他的前女友晓倩交出来就引爆炸药。晓倩的哥哥奋起反抗,狂徒被当场砍倒在地。随后而至的民警发现,该男子居然是三个月前在该户人家实施过一次爆炸并受到警方缉拿的网上逃犯。
记者在现场看到,4枚土制炸弹被民***放在院坝角落处,一民警站在炸弹前警戒。主卧室地面上血迹斑斑,血迹从卧室的床前一直延伸到楼梯处,卧室门的门锁已经脱落。一只带有血迹的运动鞋则飞到了楼前一间瓦房子的房顶上。
晓倩的母亲陈客碧(音)说,事发时她正准备下楼洗澡,一身绑炸药的男子突然走了上来,拿着炸药引线威胁道:“不要喊,要不炸死你”。而此时,陈的儿媳刘君英正在2楼准备晚饭,绑炸药的男子看见刘君英后,一下子就把陈客碧推进了刘所在的房间。随即关门并将门抵死。直到这时,陈客碧才发现,这名突然闯入的男子竟是女儿晓倩的前任男友刘小红。
刘小红将门关后,便命令陈客碧给女儿晓倩打***马上把女儿喊回来。并警告陈不要报警:“只要看见有警车来,我就点火。”
由于不知道女儿晓倩的***,陈客碧拨通了儿子冯勇(刘君英的丈夫)的***。冯母在***里悄悄告诉儿子,说以前和晓倩耍过的那个男的又来闹事了。并叫儿子快回来。
8分钟后,冯勇悄悄回到了家。事后冯勇回忆说,他从窗户里看清情况后,便大声叫刘小红开门,并不停地踢门。刘也在门内叫嚣:“你再踢门,我们大家一起死!”并做出要点引线的动作。
陈客碧看到他要点引线,猛一伸手打飞了火机,并死死把住刘持手机的手不不放。这时,儿媳刘君英过来按住了刘小红另一支手。
此时冯勇一脚将门踢开,与刘扭打在一起,并拿起身后一把水果刀,对着刘小红一阵乱刺。刘小红被刺后,点了一个炸药扔在院子里(事后证实未点着)便夺门而出,冯勇等人也追了出去。
巴南区土桥派出所的民警在接到当地居民报警后火速赶到了现场,并在距冯家300米远的菜地里,抓住了被刀砍得奄奄一息的刘某。民警这时才发现,此人三个月前在冯家搞过一次爆炸,市公安局正四处追捕。民警立即通知120将刘小红送到医院。
昨日零时4分,巴南区公安分局的排弹专家赶到现场。仔细勘察后找到了那枚被刘扔进杂屋的炸弹,原来此炸弹根本就没被点燃但杂屋顶棚被砸出一道17厘米长,6厘米宽的窟窿。记者看到,狂徙所用炸弹系用灭害灵一类的铁罐自制,里面填满火药。刘小红将其绑在身上,并用用白胶布包裹。排弹专家分析,可能由于当时该犯被刀刺慌了神才没有能点燃炸弹。排弹专家将其拆开后发现,里面确有可以引爆的硫磺、火药等。
据晓倩的家人介绍,事情的起因,是陈某的三女儿晓倩与刘小红分手。晓倩之母陈客碧说,她女儿与刘耍过朋友,但今年春节后就断了关系。但此后刘三翻五次纠缠晓倩。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11时许,因对晓倩提出分手不满,刘小红对冯家曾搞过一次爆炸后逃跑。
村民黄长国回忆起那次爆炸时说,他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跑出家门一看,冯家的围墙被炸出一个大口子,院内房屋和冯家对面住户的玻璃被全部炸烂。此后,嫌犯刘小红被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在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被砍伤的刘小红。此时刘的伤情已经稳定,刘的主治医生王医生称,目前嫌疑人已没有生命危险。
昨日下午,在病房里,当记者问嫌疑人刘小红为何身绑炸药威胁前女友家人时,犯罪嫌疑人刘小红称:前女友用了他的钱,他要找前女友要钱。而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此次再次绑炸药闯入前女友家,是嫌疑人怀疑前女友家人举报了他,心生报复。
就在公众纷纷就黑龙江省人大新近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中恢复“强制婚检”的规定褒贬不一时,杨涛、王金贵、胡仕波、郑国贴、王保信等五名来自江西、北京、广州等三地的公民却几乎在同时就该条例的合法性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提请立法审查,从而将对该问题的讨论推向深入。
当问及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时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时,胡仕波说:“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这给我们工作造成的最大的困扰是对相关案件无法凭经验和法律规定做出准确的判断。之所以这个时候提出,是这个问题涉及面广,社会的关注度高,时机也比较成熟,容易起到成效。因为这个问题最终得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怎么解决由谁来解决,,我们认为由人大常委出面解决当然是合适的。”
当问及是否赞成强制婚检时,两人却给出了迥异的答复。王保信非常轻松地说:“我和女朋友肯定会自觉地去做检查,我还是赞同强制婚检。最好是附条件免费强制婚检,因为,这样可以优生优育,长远来看,对国家、民族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
而胡仕波则表示了坚决的反对:“我们不会去。我反对强制婚检,婚前同居的普遍现实决定了婚检没有意义。而现在通过孕前检查来保证优生优育也是一种很好的途径。”
与广州三人不同,现在江西检察机关就职的杨涛和在北京一家媒体就职的王金贵在态度上则更加庄严一些。
杨涛在8月3日的公开信《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中非常坚决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我之所以要进行这一上书,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也不是为了某种需要而进行的‘作秀’。在近日的写作与采访过程中,我发现围绕着《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出台,集中暴露了我国存在已久的‘立法违法’现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与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而黑龙江省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员又表示不执行该地方性法规,国务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也表示鼓励自愿婚检。法律、法规之间如此冲突,必将使守法者无所适从,也必将影响我国法制的严肃、统一和权威。”
王金贵的措辞同样严肃:“我无意于从实证法的角度,依据宪法、立法法的规定,纠缠于具体事项的是非曲直,引起我思考的是能否透过此类事情的表象,探寻一些重要的但常被我们忽视的基本问题,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有所助益。”
措辞有异的五公民在目的上却达成了一致,那就是促进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对于我们提起建议后的结果,由于立法法并没有规定人大常委会必须回复,因此它可能不会有任何直接的回复。但我前面说了,婚检的问题必须解决。如果最终人大常委会解决了,那就是最好的回复。”胡仕波的话最有代表性。
针对两位公民的致信行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表示:“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和违法的审查请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违宪违法审查,将强化人大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统一的尊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范亚峰认为:“自2003年‘孙志刚事件’以后公民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逐渐多了起来。近期的上书事件可以看作是推进违宪审查建立的又一个个案,但不太一样的是,今年的法律环境与去年有所不同,民间参与立法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范亚峰进一步分析认为:“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冲突,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冲突及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冲突在我国当前出台的一些法律中时有出现。规则冲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因素。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中法治建设的地位至关重要。社会要实现和谐需要法治来协调。在法治对各种关系进行协调时,不是靠立法中心模式,而是靠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各种矛盾双方的互动。”
有关专家还表示,上书事件频频出现反映了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着问题。很多法律立法之前没进行大规模的立法调查。同时,这也反映出我国对于法律如何执行,如何被监督,都没有做出约定。现实中法规多为“精英立法”。尽管一系列上书事件频频出现,但要促使一整套的违宪审查、违法审查机制的建立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虽然如此,民间的类似行为的出现肯定会给立法机关带来压力,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有利于这种机制的建立的。违宪审查分两个阶段,一个是合宪性审查,一个是合法性审查。目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可能会逐渐推进整套体系的建立。类似的事件还反映了公民的主体意识在增强和参与意识的增强。公民上书人大常委会是一件好事儿,公民参与立法的意义很大,可以说是中国走向法治民主化的一个基石。
从2003年因“孙志刚案”,北大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著名法学家先后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审查,到河北农民王淑荣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事件已有多起。
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公民的立法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在日益增强。回过头来再反观本次五公民的上书行为,我们有理由为之高兴和欢欣。因为公民频频上书的背后,意味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近日我们发现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了修正,保留了原《条例》中规定的“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等内容。(该内容据《中国青年报》2005年7月26日报道)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此次立法行为,被人们理解为“恢复强制婚检”,而国务院在2003年8月8日颁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并没有包括需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即实行所谓“自愿婚检”)。我们认为,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与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在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上,显然相抵触。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4年10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因此,我们认为,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对于是否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
对于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公民是否需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这一问题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与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使守法者无所适从,这必将影响我国法制的严肃、统一和权威。
因此,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制的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婚姻登记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否存在相抵触的情况进行审查的建议。我们也希望,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减少法规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促使我国法规审查机制更加完善!
据美《达拉斯晨报》报道,去年3月,达拉斯市百万富翁艾森伯格与来自中国的女子胡艳红(音)结婚。今年7月1日,他们的女儿尼拉娅呱呱坠地。然而这个跨国家庭却因妻子胡艳红即将于8月15日被移民局遣返回中国而面临支离破碎的困境。
据报道,来自中国的女子胡艳红现年40岁,曾在国内获得过大学工科学位。而她的美国丈夫艾森伯格现年53岁,是位房地产开发商,有数百万美元家产。胡艳红自1999年持商务签证进入美国后,一直在餐馆和***院打工。3年前,她在达拉斯市一家***院意外邂逅了已婚中年男子艾森伯格。当时,艾森伯格虽然与妻子结婚近30年,但家庭生活却并不和谐。
当寂寞的艾森伯格第一眼见到胡艳红之时,便爱上了她,并不惜与妻子离婚。去年3月,艾森伯格与胡艳红举办了婚礼,今年7月,他们的女儿降临人世。
就在这对新婚夫妇满以为幸福生活从此开始的时候,本月1日,艾森伯格从联邦移民局接到一纸通知:由于胡艳红的公民申请未获通过,不允许她在8月15日之后继续呆在美国,逾期她将被强行遣返中国!面对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艾森伯格坚定地表示,自己将不惜一切保护自己的妻子,甚至自己的生命。目前他计划驾车跑遍整个得州以游说当地官员帮助保全他的家庭,为此他甚至不惜进行绝食抗议!众读者呼吁“发发善心”
面对艾森伯格的奋力抗争,联邦移民局的官员却冷漠地表示:胡艳红曾于2001年在达拉斯卷入一起***案。但艾森伯格辩护说,针对胡艳红所谓的“婚前***”指控,完全没有根据。令人欣慰的是,当媒体关于胡艳红事件的报道见报之后,不断收到热心读者的来信,其中不少人对这个不幸家庭持声援立场。其中一位读者在信中这样写道:“移民局的官老爷们,请发发善心吧——给艾森伯格太太一份永久性的签证。”(袁海)
俄罗斯失事潜艇令人想起5年前的“库尔斯克”号悲剧,5年前的问题也再度被媒体摆上桌面。
按俄罗斯海军先前所称,4日,这艘小型深海潜艇在例行训练后返回时,因推进器被鱼网所缠,无法上浮,不得不搁浅海底。
然而,6日,这一说法发生了变化。媒体披露说,缠住潜艇的其实是俄海军海岸声纳探测装置的天线。《莫斯科时报》网站于当地时间23时38分报道说,这一***装置重达60吨,被直径10厘米的缆线和2个巨大的混凝土锚固定在海底。
俄罗斯媒体援引国防部有关人士的话说,潜艇是正在修理这一装置时被“***触角”所困住的。德新社披露说,这一设备是俄罗斯海岸检测系统的一部分,负责***美国潜艇在北太平洋海域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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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儿刚出现的时候不也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