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隔审怎么办到哪里办照

市交警部门将农用三轮车涉牌业务延伸到乡镇 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农用车牌_本溪晚报新闻中心-爱微帮
&& &&& 市交警部门将农用三轮车涉牌业务延伸到乡镇…
6月20日上午,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的“翔宇车行”门前热闹非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这里举行“本溪县交管大队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农民朋友不用远到县城和市内办理车牌照业务了,这是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服务农民朋友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也是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在碱厂镇设立“本溪县交管大队摩托车登记服务站”,是公安交管部门历经一个多月时间的努力才得以实现的。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卫传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张伟部署这一爱民工程。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德惠带领支队科技部门和市、县两级车管所领导到碱厂镇调研,最终选定碱厂镇中心的“翔宇车行”为“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并与市公安局科技部门一道与市联通公司协调,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公安交通管理专网***到碱厂镇。从筹建到***历时一个多月,先期由市联通公司将网线铺到小市镇,再由本溪县联通公司从小市镇铺设到碱厂镇,两级交管部门与联通公司日夜奋战,最终圆满完成了网络互连任务。当天上午8时58分,碱厂镇公安交管办理车牌正式启动,一名来自碱厂镇化皮峪的村民买完农用三轮车后,当场有幸办理了车号“辽E80366”,民警仅用10分钟就为其办理行车执照和号牌,夫妻俩高兴地连声说:“六六大顺啊!”陆续排队办车牌的10多名村民也都议论说:“这回好了,咱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买车、办手续、办车牌,真是方便啊!”据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姜军介绍,农民朋友在家门口享受办理车牌手续业务,是交警支队便民惠民服务工作中的一项举措。农民朋友买车办牌时,系统可以自动推出50个号码从中选一,办完车牌后,民警还将对办理业务的驾驶人进行送法律、送安全服务教育,赠送行车指南刊物,让群众享受安全行车服务的“精神大餐”。据了解,下一步,继本溪县碱厂镇后,桓仁县将在2个乡镇设立“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并推出流动警务车到全市所有乡镇办理车管业务,届时让农民群众享受交警部门到家门口服务的实惠。记 者& 荀枢彬&通讯员& 关 山编辑 & 蒋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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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告
时间: 10:49:00    来源: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作者:      |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路行驶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53号)精神,自日起,在全省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牌证免费项目
  (一)免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挂牌入户费,包括号牌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书工本费。
  (二)免收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各科目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
  (三)免费组织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培训。
  以上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号牌、行驶证、登记***、驾驶证成本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驾驶证培训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二、免费范围
  我省常住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
  三、简化办牌***程序
  (一)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在乡镇政府交管站免费办理牌证,核发机动车号牌。车主也可到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直接办理。
  (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手续齐全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三)在用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购车***、车辆合格证遗失的,车主联系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生产者或销售者补充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来历说明,由管辖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签注意见后办理。
  (四)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培训由乡镇政府交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定期安排考试。
  四、从严查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
  (二)严禁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严禁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违者处200元罚款。
  (四)严禁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者处200元罚款;严禁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者处50元罚款。
  (五)严禁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处2000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六)严禁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和暂扣的人驾驶,违者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七)严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违者处50元罚款。
  (八)严禁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违者处200元罚款。
  乡镇政府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劝导、纠正、制止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要加强农村道路巡逻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一律报废;对查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或摩托车超员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要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办牌***。
  五、相关管理措施
  (一)根据工信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新购的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逐步推行带牌销售,具体工作由县市区政府安排工商、公安部门落实。
  (二)出售摩托车,应当按照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号)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三)出售的农用三轮车,所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标准。
  (四)申请牌证资料不全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之日起,不得转籍过户。
  (五)根据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公治〔号)和中石油、中石化《关于严控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通知》(油销〔2014〕44号、股份工单销零〔2014〕65号)的规定,为做好反恐维稳和交通等公共安全工作,严禁加油站给无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加油。
  六、严格工作责任
  (一)凡是违规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质检部门和石油销售企业,加强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者和加油站销售行为的监管,对违反规定出售摩托车不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出售的农用三轮车不粘贴符合国家标准车身反光标识和违规销售油品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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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5〕5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路行驶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轻农民负担,省政府决定,自日起,实行优惠政策,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牌证免费项目
  (一) 免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挂牌入户费,包括号牌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书工本费。
  (二) 免收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各科目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
  (三) 免费组织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培训。
  以上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号牌、行驶证、登记***、驾驶证成本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驾驶证培训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二、简化办理牌证程序
  坚持&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手续齐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购车***、合格证遗失的,由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生产者或销售者补充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来历说明,由管辖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签注意见后办理。
  三、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 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免费办理牌证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统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组织实施。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具体工作由乡镇政府交管站组织实施。
  (二) 乡镇政府交管站统一收取审核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所需资料,建立纸质档案,核发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号牌,及时到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制领机动车行驶证;车主也可到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直接办理。
  (三) 乡镇政府交管站具体负责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驾驶证培训,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定期安排考试。
  (四) 根据工信部、公安部有关规定,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农用三轮车和摩托车带牌销售;出售两轮摩托车应当按照工信部、公安部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出售的农用三轮车所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
  (五)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会同石油销售企业对加油站销售行为加强监管,对违规销售油品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 违规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一) 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下发《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政策及程序,做到家喻户晓。
  (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强化宣传手段,进村入户,全面开展驾乘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安全宣传教育,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免费办理牌证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 乡镇政府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劝导、纠正、制止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 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要加强农村道路巡逻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一律报废;对查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或摩托车超员的要从严处罚;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尽快办理牌证。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办理牌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免费办理牌证工作顺利开展。到今年10月底前,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挂牌***率达到90%以上,年底前实现全部办牌***的目标。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每月对各市州免费办牌***工作进行排名通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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