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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发[2012]6号 ***仙桃市委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
发布时间: 11:19:15 发布人:市委办公室
***仙桃市委& 仙桃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最宜居的水乡园林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力争2013年实现创建目标。
一、深刻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国家园林城市是城市的重要名片,是城市环境质量与社会活力的展示窗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水乡宜居城市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城市与生态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二、准确把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原则。搭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地共建活动的广阔平台,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创建。
2.坚持“以城带乡、市镇同创、以创促建、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3.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环保生态、特色鲜明”的原则。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与城市人文景观和文化内涵相协调,贯彻水乡园林、生态宜居的理念。
(二)总体目标。2012年底前建成区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67%,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51平方米。环境、景观保护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13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三、明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通过并实施《仙桃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仙桃市城市绿线控制规划》和《仙桃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订并完善《仙桃市城市绿线管制制度》、《仙桃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仙桃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和《仙桃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快各类绿地建设。一是突出抓好以多排行道树为主的道路绿化工程。高标准建设沔州大道二期、和平路二期、新城大道二期、钱沟南路、锦瑞路、玉沙大道等道路绿地;高标准改造仙桃大道、丝宝路、汉江路等道路绿地。二是突出抓好以综合公园和小游园为主的公园绿化。按照综合公园建设规范,改造流潭公园和仙下河、汪洲河“两河”公园;高标准建设汪洲河生态景观工程、南湖公园和电排河滨江公园;抓好漫城林语、福星城、满庭春等项目周边小游园建设。三是突出抓好以庭院(小区)绿化为主的附属绿地绿化。深入开展省、市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和推广拆墙透绿、屋顶建绿等立体绿化。四是巩固和完善生产绿地建设。加强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丰富园林植物品种,满足城市苗木的自给率。
(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争取早投产、早受益;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使污水进网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刷黑工程,完成仙桃大道东段(叶王路至肖杨河)、汉江北路(复州大道至汉江大桥)、丝宝北路等道路刷黑和绿化带改造升级工程。继续抓好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及停车场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管道燃气入户工程。通过上述工程建设,力争2013年实现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15%以上、城市照明装置率和亮灯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机械清扫率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四、强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四大家”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和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三办一园”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结账。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民支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市财政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市园林部门每年要制定出绿化建设计划,绿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到位。严格落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指标,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异地绿化补偿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等要按规定收足,全额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对公共绿化可以采取认建、认养或在不改变绿化情况前提下,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
(四)建管并重,提高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精心设计,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重点抓好城市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与管理,打造城市绿化亮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地率。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层级责任制,保护好绿化成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监督到位、检查到位、执法到位,严厉查处和打击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
附件:仙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012年3月28日
仙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市委副书记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市政府秘书长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市住建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仙桃日报社社长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市文广新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城管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房产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团市委书记
市妇联主席
仙桃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干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龙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沙嘴街道党工委书记
仙桃工业园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郭尔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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