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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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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干工受伤 父亲向老板讨赔偿
老板称:已承担医疗费用 不能接受对方数万元赔偿要求
  □南岛晚报记者&蒙健&实习生&傅文磊  4日,从贵州到三亚打工的老张拨打本报***向记者反映,今年7月,&他21岁的儿子阿飞在回新村一玻璃加工厂内干工时不慎将腿砸伤,如今阿飞走路一瘸一拐,他认为厂方应负责,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玻璃加工厂蔡老板称,已承担医疗费及伙食费共1万多元,如今阿飞已治愈,老张提出的数万元赔偿要求,她不能接受。  儿子干工受伤&  父亲索要赔偿    据老张介绍,今年春节后,他与妻子及大儿子阿飞来三亚打工,&7月初阿飞在回新村一玻璃加工厂打工,待遇为包吃住1300元/月。“7月10日早上,阿飞和工友在干活时,玻璃突然倒下来,阿飞左腿被砸伤。”老张告诉记者,当时情况很严重,随后阿飞被送往农垦三亚医院救治,店老板赶到医院并支付医疗费。“7月17日,阿飞出院,如今居住在加工厂的宿舍。”老张称,事后店老板称因阿飞干活时操作不当受伤,并表示已花了一万多元,现只愿结清1个月的工资,不再管此事。  “阿飞虽已出院,但走路一瘸一拐且不能干活,他是在干工时受伤,因此店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老张表示,对于老板称仅付一个月工资,他不同意。记者在老张提供的一份《出院证明书》上看到,经诊断,阿飞的左小腿左组织裂伤并肌肉断裂。治疗结果为:治愈。    老板已付医疗费&  不愿再赔偿    4日下午,在老张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阿飞所在的玻璃加工厂,找到了工作老板蔡女士。据蔡女士介绍,阿飞到工厂仅10天,试用期还没有过。“加工厂每天都强调,工人干工时不能穿着短裤和拖鞋上岗。”蔡老板告诉记者,阿飞当时穿着短裤工作,违章操作受伤,事发后他们立即将阿飞送往医院救治,医疗费及伙食费共花了1万元左右。蔡老板称,该支付的都支付了,出于人道主义,她愿意支付阿飞一个月的工钱。  “阿飞父亲要求我们赔偿六七万元,我们不同意。”蔡女士表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阿飞违章操作,对此事也应负50%责任。出院证明上写的很清楚,治疗结果为“治愈”,因此对于其父亲的经济赔偿要求他们不予接受。  老张表示,他将带着儿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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