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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常见问题问答
1.我是在职人员,渴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但紧张的工作使我无法脱产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怎么办? 建议你报考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考试同其它教育形式相比,具有开放灵活、适应性强、不脱产,工学矛盾小等优点,同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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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在职人员,渴望提高自己的水平,但紧张的工作使我无法脱产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怎么办?
建议你报考高等或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同其它教育形式相比,具有开放灵活、适应性强、不脱产,矛盾小等优点,同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非常适合在职和非在职人士参加。通过自学考试,可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自学考试为广大自学者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你参加进来。
2.自学考试的考试办法是什么?
自学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的办法。课程考试合格者,由考试部门发给单科合格***,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但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重考;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积满规定的毕业学分,政审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书。没有学制上的限制。有人将这种灵活的考试办法形象地比作“零存整取”。
3.要参加自学考试,应怎样进行?
首先应认真阅读本省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权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因此考生在选报专业时应予注意。其次,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有条件的同志还可参加当地社会助学单位举办的各种辅导。 4.自学考试何名、考试?
自学考试全国每年举行两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统一在4月份和l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考场一般设在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完全中学内。报名时间各省不尽一致,一般安排在每次考试前的两至三个月,报名地点是考生所在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报名站,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考委在当次考试的《报考简章》中提前公布。除每年两次考试外,近年来各省还在两次考试外适当安排了一些“小考”,以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增加考生应考机会。这些小考的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在各省自学考试报刊或当地报纸上公布。
5.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已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继续报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书办理报名手续。凡系统或地区委托开考的专业,由有关系统或地区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地自学考试部门除经省考办批准同意外,一般不接受个人报名。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 6.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能否参加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可以前往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广东省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在深圳、珠海两市设有专门的报名站和考点,并在香港、澳门委托了有关机构负责***报名手续。此外,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还可直接到广东省考委设在香港的自学考试考场报名应考。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报考自学考试,在不减少专业课总门数的前提下,可以不考公共课。 7.残疾人士能否参加自学考试?
国家鼓励残疾人士参加自学考试,走自强自立、自学成才的道路,为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参加高教自学考试的残疾人考生,凡获得专科、本科***书者,或获得数门单科合格***、成绩优异、具有突出事迹者,还可给予奖励。获奖者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颁发奖状、奖章,并发给奖金500元。奖励名额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确定。每年颁奖一次。
8.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可否参加自学考试?
为促使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可以有条件地让他们参加考试。即必须经劳改、劳教部门同意,考试时必须在公安干警的监督下进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两劳”人员有条件地参加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发给单科合格***;全部课程合格者,必须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改之后,经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方可发给***书,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必须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改、恢复政治权利后,经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方可颁发***书。 9.考生可否同考两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10.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时能否免考已学过的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时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政治、中国革命史、***党史、高等、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11.各类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发给***?
各类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考高教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均合格,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该专业的***书。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教自学考试,如果所报专业与原来高校所学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在通过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之后,只颁发新的专业***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属不同学科门类的,可申请第二学士学位。
12.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和教材如何供应?
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是自学考试的规定性文件,均由国家或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统一制定、编印、公布,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翻印出版;考生可在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订购,或直接到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教材发行部门购买。自考教材可根据专业考试计划或各省自学考试报刊所提供的必读教材目录,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订购或直接到新华书店购买;部分用书经国家或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授权主考学校编印出版的,考生也可与有关学校联系购买,由于目前公开出版的教材版本种类较多.教材内容更新较快,考生自行购买教材时应注意选购自学考试机构指定的教材版本,以免造成教材内容与大纲、考试内容相脱节,影响学习和考试。
13.考生临考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要养精蓄锐,不要“开夜车”,以保持旺盛精力。由于考前几个月紧张繁重的复习,使大脑极度疲劳,体力消耗很大,因而考前宜干点轻体力活,不要再加班加点地看书,要睡好觉,使精力得以恢复。考前休息好,在考场上才能使攻克难题的效率提高。这是许多自学考生在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 。
其次,考生在考前应熟悉考试时间、应考的课程、安排的考场、座位号及考生注意事项,思想上做好适应考场气氛的准备。这样也就不至于临考时为找不到考场而着急,或因记错时间而影响考试。一般说来,考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应考,成绩较好。另外,考生一定要多看几遍考场周围张贴的注意事项或有关规定,防止出现不该出现的差错。再次,考生应准备好自己应带的所有东西,如考试用品:直尺、三角板、量角器、橡皮、笔、圆规等,钢笔最好带两支,吸足墨水;生活用具如手绢、手表等;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忘记带准考证、***。考生出门时应检查一下上述用品证件是否带上装好,同时要防止丢失。最后,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起居。自学考试的考场大多设在大中城市里,考场不易寻找,而且赴考时正好是职工上班时间,人多车多,有的考生因急于赶时间闯红灯或发生了车祸。所以最好提前半小时到考场,稍事休息,以便应考。另外,有些外地考生考试时间吃住在城里,因而,饮食起居要有规律,防止病伤事故的发生。
14.考生在考场应遵守哪些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室,按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前角。
(二)进入考室后,须将携带的书籍、文具盒、衣物等交监考人员集中存放;进入座位时,只准带答题用的笔、圆规、三角板、无程控装置的简单计算器和算盘等(数学课程,不准携带计算器)。
(三)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场考室、姓名、考号和座位号等。
(四)考试铃响,方准答题;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室;考试30分种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室,答题须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用蓝水笔或黑水笔书写;字迹须工整、清晰,用铅笔、红水笔(有特殊规定的课程除外)书写的答卷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答卷一律无效。
(五)考试时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若对试卷分发有疑问或文字印刷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场中,不准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
(六)考生进入考室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吸烟,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考生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场后均不准再次进入试室。
(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迅速离开考室,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交卷以后,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考试时不准夹带、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及使用企图***的其它手段,否则,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应考者,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15.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何处理?
各级自学考试机构从一开考起就十分注意考试的严肃性和信誉,把质量视为生命,并制订了一系列严密的工作规程和极为严格的工作纪律、考试纪律,以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不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考生,违反纪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就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通知单位,重则停考、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考生本人考籍档案。当前,社会上一些考试考风考纪不好,作为自学考试考生,应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16.考生应考时怯场怎么办?
怯场是因过分焦虑和恐惧所引起的紧张和慌乱。考生应考时怯场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1.平时准备不足,原有基础不大扎实,生怕自己不及格,过不了关,心里不踏实。这些考生临考前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
2.气质性格上的易兴奋、好激动或屡遭失败而产生的习惯性反应等。
3.思想压力过重,不能平静地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地发挥,严重影响了考试的成绩。
要消除怯场现象,首先应正确对待考试成绩,正确对待各种压力,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努力争取及格,万一失利了也不过分紧张,找出原因再接再励。其次应认真系统地全面复习,掌握重点难点和解题方法,胸有全牛才能游刃有余。万一出现怯场也不要紧张,要相信这是完全可以克服的。因为人体有自我调节系统,能自己控制自己。其次,可以用自我暗示的办法,对自己说,要冷静,不要紧张;也可以闭目片刻,做深呼吸,默默数数等;如果因为碰到难题而紧张,则可先做易题,留出足够的时间再解难题,使情绪得以缓冲,然后变得平静。克服怯场,主要靠自己的意志和力量,总之,“法场”是一种“心病”,心病还需心治,这就是了解考试,认识考试,只要对考试做到了充分了解,心病则去,考试时自然就不紧张了。 17.考试分数不及格怎么办?
考试分数不及格,尤其是第一门课程考试分数不及格是非常令人沮丧和懊恼的。有些考生常常因为第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而打退堂鼓,甚至放弃自学考试。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坐下来冷静地寻找原因。考试分数不及格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没有抓住答题要点。评卷都是按答题要点给分的。有些考生虽然平时学习肯下功夫,答题的内容也都是书上的东西,但却没有抓住要点。这种情况一般很难得高分,甚至得不到分。二是学习不扎实,没有掌握基本内容。这里边又有许多情况。有些考生是时间大紧张,没有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有些考生则抱有侥幸心理,平时学习不愿下功夫,临考时猜题、押题;还有一些考生,平时虽然肯下功夫学习,花时间也较多,但方法不当,没有抓住核心、要害,该记住的东西设有记住,不该记住的东西却记了不少,结果事倍功半。无论是哪种情况,考生都应该找一份试题的标准***来比较、核对一下。找到了原因,再对症下药,下次参加考试一定可以过关。另外,为了避免自学考试一开始就产生沮丧、懊悔、畏难的情绪,考生在报考课程时,应遵循先易后难、宁少勿多的原则。第一次报考1一2门相对容易的课程,考试一次及格,既可以积累经验,又可以鼓舞斗志、坚定信心。 18.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改报专业?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在报名前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19.考生工作调动、迁居或长期在外工作能否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就近应考的,应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及有关材料,向有关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批准办理转考手续后,其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一般是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或备案,注销旧准考证、换发新证,然后到转入市继续应考。跨省转考,应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原考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注销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取领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专业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它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专业课程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 20。浅谈***高考与自考的区别? 近来,老有同学询问自考和***高考的区别,其实,二者的性质大体相同,都是***教育考试,根据我所理解的,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供大家参考: 一、***不同: ***高考的***是各大学的成教学院发的,你考上了哪个大学的成教,毕业时就会盖有哪个大学的章;自考的***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比方说在北京,如果你学的是自考的会计专业,不管你在哪个学校里学习,毕业后***上会盖中国人民大学(主考院校)和北京市自考委的章,与你所就学的学校没有必然的联系;学历***考试严格的来说是自考的一种,与自考不大一样的是其***由授课学校自己发,而不是由主考院校和自考委联合盖章。另外,自考与成考均有本科,达到条件者国家也可授予学士学位,而学历***考试目前只有大专。 二、考试方式: ***高考要参加国家统一的***高考考试,达到分数线后才能入学就读,考试形式类似于普通高考,考前要填志愿。自考不需参加入学考试,选好专业后,按课程设置学习,每通过一科,就可获得单科合格证,该专业的所有课程通过后,即可用所有的单科合格证换取***书。 三、 学习方式不同: 成考的学习方式很多,大致分为:脱产全日制、夜大学、函授三种。如果你有充足的精力与财力,你可以选择脱产学习,体验真正的大学生活;如果你一边在工作一边还想给自己充电,可以选择夜大学;如果你想上外地的著名大学,也可以足不出户的学习—函授。而自考,则是已自学为主,当然,目前有许多城市都设有自考的全日制或业余辅导班。 四、 含金量不同: 其实***高考和自考其***都是国家承认的。但如果非要在其中比个高低的话,应该说,最难考的含金量最高。有些人就认为自考的***含金量是最高的,其实也不见得,试想,如果你成教上的是北大、清华、人大等名校,其***的含金量,不会比一般的普通普高差。 21。独立本科段与本科有何区别? 自学考试中的独立本科段是指“专升本”的本科,是为已取得专科学历的人继续学习而设置的。根据考生原毕业专业与自学考试专业的相关程度,考生须加考几门或直接接考独立本科段的课程。本科是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的要求而设置的本科专业,它包括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两段。本科段也接受已取得专科学历的人继续学习。参加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学习的人,最终均可获得本科学历,符合相关要求者,还可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 22。自考生如何办理手续? 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研手续 近年来,自考生报考研究生人数越来越多。那么,自考生报考研究生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自考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每年的11月10日-11月14日为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间。自考毕业生分为每年上半年6月30日和下半年12月30日两期毕业。上半年6月30日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的影响,下半年12月30日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受到报考条件的影响,因为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应在第二年1月底或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故每年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北京市自考办接待室办理“北京市自学考试在读考生***”,以本科在读的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 专科毕业生工作两年后报考研究生,需按照报考学校的规定出具主干课程***的考生,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北京市自考办接待室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持***、专科***书原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等证件办理报考研究生手续。 据某高校研招办反馈的信息,在办理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有的北京自考毕业生个人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 提醒自考毕业生,在拿到***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含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审定表)后,一定要将学籍档案材料存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城镇街道办事处(科)或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然后复印一份档案,以备办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时交验。在录取研究生工作时,由各高校研究生办从考生户籍所在地调档。23。自学考试毕业生能否得到国家承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高等教育法》中有明确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问题在1988年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有专门规定。自考毕业生的待遇问题是有法可依的,国家的政策是清晰、明确、具体的。广大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24。考试证件丢失有误如何处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缺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任何一个证件者,均不准许参加考试。同时要求出示的证件必须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也不准许参加考试。已取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如有准考证损坏、信息错误或丢失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准考证丢失或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10天开始到此次考试结束止办理(公休日照常办理)。考生需首先到考籍所在区、县考办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然后持本人***、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到市考办办理具体的补证和更改手续。 2***号码因由15位升为18位而与准考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可不必修改准考证。 3遗失居民***者需及时补办(含临时***),如时间较紧,补办***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证明上的考生照片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任何复印件无效)。 4遗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到考试报名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补发。 5在报名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可先报名,再办理补发手续。25。高教自考生如何填涂报名卡?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卡,是采用光电阅读器(OMR)将考生的最原始信息特征输入到中,作为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保存。因此要求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地填涂报名卡。 1报名卡中需要填写汉字或阿拉伯数字时,需使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填写时一定要写在指定的范围内。 2根据汉字及阿拉伯数字填涂信息点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要规范,必须将相应信息点中的小方格涂满、涂黑(见报名卡说明栏中的正确填涂示例)。 3区县栏:用汉字填写接受考生报名的区、县名称。报考专业、姓名栏用汉字填写。姓名的用字一定要与***的用字一致,不要使用同音字。 4专业代码信息栏:应将所报考专业的代码数字填写在方格内,再用2B铅笔将所对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 5准考证号信息栏:原是8位数准考证号的,先在准考证号前4位填0000,原是10位数准考证号的,先在准考证号前两位填00,然后再将相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新考生没有考证号,可将12位8字全部涂满涂黑,计算机将自动赋予一个12位的准考证号。 6考生姓名信息栏:姓名编码可查考生姓名编码速查表,每一个汉字由4位数组成。在填写此栏时一定要从左至右顺序填写。姓名是3个汉字的,右边4位数应是空白;姓名是2个汉字的,右边8位数应是空白;只有姓名是4个汉字的时候才全部填满。方格内填写汉字的编码,并将相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如果个别汉字从表中查不到,可用0000代替。 7考生***号码栏:***号码是考生的惟一标志,在考生毕业时要将***号打印在***书上,因此一定要准确填涂,不得空白。***号码为15位数的,应从左至右顺序填涂,最后空三位。 8 出生年月信息栏:由四位数组成,前两位为年号,后两位为月份。如1975年5月,应填写7505,并将相应信息点涂满、涂黑。 9 职业、健康状况、性别、职称信息栏:应据实填涂。 10 学历信息栏:指的是考生在报考前已经具备的学历。 11 报考课程信息栏:考生应按当次考试课程安排表中报考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栏中长方格应用汉字填写课程名称,小方格填写课程代码,再将相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 12 填涂报名卡信息点时,如需更正,要用橡皮擦干净,要保持报名卡的整洁,不要折皱和破损。 13 报名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并认真复核。涂卡出现错误,由本人负责。 26。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位办法? 学位申请一切事宜由北京市自考办负责,具体日期和安排刊登在《》向社会公布。 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经成绩优良,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办《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位。 毕业论文一次通过,且论文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科学位。如果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注意。 自学考试毕业生获得的学位是***高等教育学位, 在使用上与普通高校的学士学位是相同的。领取学位***时间在领取本科***书后顺延半年。学位***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特别提示: 根据主考院校学位办的要求,我市自学考试会计、、财税、、新闻学、档案学、行政管、经济学八个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学位申请具体办法 (1). 增加了对课程分数的要求。规定: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凡申请学士学位者,2002年7月以前通过的本科段课程只要成绩及格仍可用于申请学位;而自本规定发布后,即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之间参加考试的课程,则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而2004年7月以后,申请学位者本科段的全部成绩则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申请学位。原规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一次通过,成绩优良方可申请学位的要求不变。 (2). 只能考自学考试本科设置的外国语课程。不允许以大学四、六级合格成绩,或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替代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设置的外国语课程。 (3). 本规定所述课程,指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不包括专科的成绩,也不包括专接本加考课程的成绩。 (4). 对于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第四条“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如原所学专业与北京市自学考试开设的公共课相对应,可以免考该公共课”执行的考生,其免考的课程不影响学士学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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