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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三国杀FAQ高手入门 - 简书
【三国杀】三国杀FAQ高手入门
字数 15943
以下人士别看这贴:
一,认为这就是个游戏,规则甚?的不用太在意的
二,没搞清楚为甚?流离算马 烈弓不算马的三国杀FAQ:
文字版规则集:http://dadao.net/sgs/full.html
附带杀的二十步:
零 锁定技优先?
  对,说明书是这样写的。游卡自打嘴巴不是一次了,所以大家请无视那个「卡牌说明&一般技能&锁定技」(记忆中是这样的)的规定,改成「卡牌说明&武将技能」。而且实际上可以整句抹掉,因为没有甚?实用价值,反而会坑了不少新手,特别是理解能力低的,或者死抱说明书里面某句的。
  比方说,刘禅中了乐不思蜀,FAQ曰不能够再次跳过出牌阶段。死抱说明书的会反驳:不是放权(武将技能)优先於乐不思蜀(卡牌说明)吗?应该可以放权啊,应该是先放权跳过出牌阶段,然后乐不思蜀同样跳过出牌阶段才对啊?看到这种人,你还能解释甚?呢?所以说,这种不等式以后不提也罢。
  不过还是说说「锁定技优先」这句经常会在规则贴里看到有人会说的话。
  锁定技跟普通技能有没有分别?当然有的。分别就是:当时机来临,普通技能可以由拥有者选择是否发动,而锁定技则必须发动,拥有者没有选择权力。就是这样了,甚?优先已经不复存在了。
  一,时机优先?
  「锁定技优先」者常云:在同样的时机下,锁定技优先发动。这里的优先是指时间上的优先。比方说「狂骨先於遗计发动,是因为狂骨是锁定技」。这结论是对的,可是原因大错特错。比方说,曹丕杀了马谡,究竟是先行殇(非锁定)还是先挥泪(锁定)?说「挥泪是锁定技,所以优先发动」的,就停留在村规的境界吧。
  二,程序优先?
  比方说被杨修鸡肋基本牌了的某人杀了马谡(又是他),於是要挥泪,那?基本牌还弃不弃?说「挥泪是锁定技,所以全部都要弃」的,抱歉这是村规;正确做法是:装备牌当然要弃,如果手牌没有基本牌则全弃,有则展示基本牌而且不用弃基本牌(弃其他的)。为甚??既然不是锁定技优先,那?又凭甚?决定鸡肋优先?老实说,凭的是对文字的感觉。真要归纳出来可以是这样的:技能的效果中,限制类的永远优先。比方说神速说可以视作对任何人使用杀,那?空城诸葛亮又可不可以呢?不可以,因为空城是限制类技能(别提锁定技优先)。离间为甚?对同回合受伤过的陈宫无效呢?因为后者是限制类技能(同样,别提锁定技优先)。之后我会尝试归纳出甚?优先甚?不优先,绝对跟锁定与否没有关系。
  三,锁定技是一种持续的、没有明确发动时机的技能?
  某个陈年FAQ是这样说的。但这是假的。锁定技也有不是「持续的、没有明确发动时机的技能」的,比方说狂骨、忍戒等。
  最后,忘掉「锁定技优先」,以后别提了。
一 区域之流动
  对FAQ了然於胸后,就会发现,一切对牌的运作只不过有两种:一是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二是可以看到牌的角色的变更。第二种包括反间、攻心、火攻等;当然,随著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牌的「可见度」也会改变。比方说从手牌到弃牌堆,那?就会由对一人可见变为对所有人可见。
  有严格称呼的区域有:先是每个人各自拥有的手牌区、装备区、判定区;还有公有的牌堆和弃牌堆。没有明确指出的区域有:每个人各自的判定结算区,公有的暂时结算区,技能赋予的移出游戏区(我随便改的名字)。这两个没有明确指出的区域都不是单一的,也就是可以同时存在多个结算区,也可以没有。比方说有人放南蛮,这张南蛮先放在暂时结算区里;途中有人死掉,他死后的遗产就放在暂时结算区二号,等待曹植捡垃圾后,暂时结算区二号的牌正式进入弃牌堆;但是一号仍在,仍然放置著那张南蛮入侵,等待后面曹操的奸雄。
  手牌区是永远只对自己可见的。移出游戏区/暂时结算区则视情况而定。牌堆永远不可见。其他区域则是永远对所有人可见的。
  同时,一个人的手牌区、装备区、判定结算区里面的牌都算则是那人的牌,所以小乔的判定牌依然触发红颜。但是只有手牌区、装备区里面的牌转移离开了「手牌区与装备区」的**,才算是失去了牌。判定牌虽然暂时归你,但是之后转入弃牌堆也不代表你失去了它。
  比方说拼点是甚??就是先成立一个拼点用的暂时结算区,再拼点双方同时将一张手牌背面向上转移到暂时结算区中(所以说,此时两人失去他们的拼点牌)(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然后同时翻开比较大小(可以看到牌的角色的变更),最后两张牌同时落入弃牌堆(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制衡是甚??就是先将X张牌从「手牌区与装备区」的**转移到制衡用的暂时结算区里(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而且正面向上(可以看到牌的角色的变更),然后再进入弃牌堆(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最后再将X张牌从牌堆转移到手牌区里面(牌的放置位置的移动/可以看到牌的角色的变更)。你可能会问为甚?不是直接进弃牌堆而是要进入一个暂时结算区。那是因为曹植捡破烂要在里面拣。可以说,任何牌进入弃牌堆前都要在一个新开的暂时结算区里蜻蜓点水一下,虽然很多时候完全没有分别。
可能有人会觉得:是不是每一系列的运作,都独特地代表著一个特定的运算?比方说,我们看到有人将手牌中的闪电展示给所有人看,然后将之交给另一人,是否可以肯定说:这肯定是黄天?***是否定的。比方说,我们观察到有人将手牌中的杀转移到弃牌堆,那?这是使用/打出/弃置?我们不知道。就算是复杂一点的操作,比方说:孙权将手牌中的一张铁索连环转移到弃牌堆,然后将牌堆的一张牌转移到手牌区,那是重铸还是制衡?我们不知道。但虽然在表现上是一样的,制衡和重铸却有很多分别:比方说被鸡肋锦囊牌会不能制衡,但是可以重铸;如果这张铁索连环是梅花的,那?只有在制衡的时候可以为曹植所有。
  以下介绍的就是「原子操作」。原子操作是指在三国杀的规则体系里面,不能够再分割下去的操作。但虽然不能分割,里面却可能包含多项运作。
  先要知道,手牌如果准备正面向上转移到另一个区域,那?需要先展示这张手牌以确定其牌面内容,然后再执行相关的转移。比方说小乔要天香,她选择弃置手上的绝影(对一般人来说是黑桃的)。那?她先展示手上的绝影(嗯,那是红桃的),然后才转移到弃牌堆(甚?,原来是黑桃的?不过别管了,之前条件已经满足了)(当然,还有个临时结算区,可是以后当任何牌转移到弃牌堆时,默认先经过暂时结算区。而且在暂时结算区里面,牌面内容依然是根据先前确定过的为准。你问我在说甚??之后就会明白的)。
  使用。声明这张牌的使用对象(有时候没有)然后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暂时结算区。等待此牌的结果结算后,再转移到弃牌堆。
  打出。直接将这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默认为弃牌堆,但是在鬼才鬼道的例子中,却是某人的判定结算区)。
  弃置。操作同上。对,你没看错。那?打出和弃置有甚?分别?名字上的分别。比方说杀人,在平时叫谋杀,在战场上叫抗敌,其实都是同一件事情。弃置又分两种,一种是主动弃置,一种是被动弃置。后述。
  摸牌。将牌堆的一张牌转移到手牌区。
  重铸。重铸是一个原子操作,不是两个原子操作加起来。内容是:将这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弃牌堆,然后将牌堆的一张牌转移到手牌区。
  拼点。上面形容过了,不重复了。
  判定。将牌堆的一张牌转移到判定者的判定结算区,观察其牌面内容后,将这张牌转移到弃牌堆。
  获得。将一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自己的手牌区。
  移出游戏。将一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自己的移出游戏区。又或者是「放在武将牌上」,同一回事。
  展示/亮出。将原本不是全部人可见的牌变成全部人可见。展示/亮出的牌依然停留在原有的区域。
  交给。将自己的牌转移到别人的手牌区里。
  移动。将一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都怪张?。
  观看。神吕蒙/诸葛亮/马谡/姜维。
  另外还有一个守则:
  选择。当你需要从一个你看不见的区域里选择一张牌的时候,你必须随机选择一张。否则你可以指定选择哪一张。比方说对手牌使用过河拆桥,必须是随机拆一张。对自己使用补益则是你可以看你自己的手牌并选择你想要的那一张。
  (抽取就是选择并且获得。)
  于吉独享了「作废」。左慈独享了「武将牌堆」。三个神共享了「标记」。这些特例就别管了。
忘了还有一个交换。将两人需要交换的牌同时转移到分别的暂时结算区,然后再同时获得对方刚才放进暂时结算区的牌。注意,有很多时候「同时」指的是「顺序结算」,但是交换中的同时却是货真价实的同时。
  暂时结算区并不是甚?时候都有的。比方说,移动的时候,中间没有任何暂时结算区。张?将凌统的八卦阵移到自己身上,凌统发动旋风杀张?,张?能否发动八卦阵?如果有暂时结算区的话,八卦阵在暂时结算区里自然不能发动;如果没有暂时结算区的话,八卦阵已经装在张?身上,自然可以发动。而正确***是后者,因为移动是没有暂时结算区。但是交换却是有的,所以装有八卦阵的凌统跟没有装备的路人交换装备时,凌统发动旋风杀,路人不能够发动八卦阵,因为八卦阵在暂时结算区里。
主动弃置跟被动弃置都是弃置,但是一个是由拥有者主动弃置自己拥有的牌,另一个则包含其他的林林总总的弃牌。后者首先包括一切不是由某人的牌转移到弃牌堆的操作,比方说孟获的再起,红桃牌的弃置就是由一个不属於任何人的暂时结算区转移到弃牌堆里,所以是被动弃置。又如神吕蒙的涉猎,里面剩下的牌的弃置;或者某人死掉后,他的牌的弃置(任何与此人相关的区域将不复存在,里面的牌将转移到弃牌堆;但是落英只能收其中本来属於该角色的。搞不清我说甚??举个例子吧。判定区是属於该角色的,但是里面的牌却不属於该角色。该明白了吧?);或者移出游戏的牌的弃置。还有特殊的例子过河拆桥、寒冰剑、麒麟弓、猛进、挑衅(可能有漏的)。而两者之间有甚?分别?分别在於前者受鸡肋所限而后者不受。好像没有别的分别了……
  可否落英的分别则与主动被动无关,纯粹是在於那张牌进入弃牌堆前是否某人(非曹植)的手牌/装备牌而已。
二 数值之变动
  游戏不只有牌,还有一大堆数值。比方说每个人都拥有的:体力值、体力上限、攻击范围、对每个其他角色的距离、手牌/装备牌……XX牌的数量等等。
  期间最重要的就是体力值。注意,体力值的减少不等於伤害。反而应该说,伤害里面包含一项「体力值减少」。我个人把伤害流程分为以下部份:
  成为伤害的目标时→将要造成伤害时→将要受到伤害时→造成伤害时→受到伤害时(也就是减少体力的时候)→造成伤害后→受到伤害后
  你可能会说:这不是跟那个杀的流程的二十步的后面那部份不吻合吗?我的***是:卡牌的说明本来就一塌糊涂,如何将之理出一个头绪,各人有各人的方法,只要结果符合就可以了。
  成为伤害的目标时:大雾(非雷电伤害马上停止结算)、狂风(火焰伤害加一)
  将要造成伤害时:寒冰剑(只有杀的伤害,终止伤害结算)、麒麟弓(只有杀的伤害,继续伤害结算)
  将要受到伤害时:天香(改变伤害的目标)、鸡肋(都懂的)
  造成伤害时:狂骨、暴虐(没看错,后详)、武魂
  受到伤害时:古锭刀、藤甲、白银狮子
  造成伤害后:狂骨、暴虐、狂暴、烈刃、恩怨、破军(我知道有人要抱怨)
  受到伤害后:太多了,一众魏国卖血、归心、狂暴、忍戒、新生、悲歌
恩怨不是受伤方的技能吗?怎?是造成伤害的?
  我就知道有人要问。而***很简单:按技能说明是造成伤害的技能。「造成伤害后」纯粹是一个时机的名字,没说一定要发动造成伤害者的技能。A受到杀伤害后,蔡文姬也能在A受到伤害后悲歌,也不见蔡文姬就是受到伤害者,照样能在受到伤害后插进来发动技能。
  因为还没有进入技能的部份,所以暂且打住。
  攻击范围是甚??就是:
  如果已装备武器,那?等於已装备的武器的攻击范围;否则等於1。
  距离呢?以你为基准,对每个人都有一个距离。但注意,对你来说他的距离,不等於对他来说你的距离。
  对你来说,A的距离:
  如果A不是你,等於max(min(顺时针数你们之间的人数, 逆时针数你们之间的人数) + 1, 1) - a + b
  如果A就是你,等於0
min(x, y)等於x和y的较小值,max(x, y)等於x和y的较大值。a是一切让「你计算与其他角色的距离时,始终-1」的效果的数量(有-1马/马术/义从),b则是一切让「你计算与其他角色的距离时,始终+1」的效果的数量(有+1马/飞影/义从)。
  理论上任何区域里面的牌的数量都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得知。不过谁要去数牌堆里面的牌的数量……
修正:本来是这样写的:「移动。将一张牌从相应的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
  应该加上「转移到另一个区域时,同时视作以该人(区域所属人)为目标使用。」因此不能够巧变乐不思蜀给谦逊持有者。
三 每张牌都有其功效
  一般来说每张牌的使用都是这样的:指定目标→生效(又名结算)。所以看出了,两种限制「不能成为目标」和「无效」的分别。不能成为目标,那?连使用都不能使用(因为没有目标);无效则是可以指定为目标,不过这张牌的相关结算不会进行下去而已。
  一般每张牌都有列明使用目标的限制。比方说南蛮入侵必须对所有其他人使用,闪电必须对自己使用等等。如果这个「限定目标」是可以选择的(比方说铁索连环/过河拆桥),那?你不能够选择「不能成为目标」者为目标。如果这个「限定目标」是不可以选择的(无中生有/南蛮入侵),那?再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这个「限定目标」只有「不能成为目标」者的时候,如贾诩自己拿著黑色闪电,此牌不能够使用;第二类是包括某些可以成为目标者的时候,此牌可以使用而且目标不包括「不能成为目标」者;如跟贾诩单挑不能够使用南蛮入侵,但如果对面有贾诩和某酱油人(哪怕是孟获杨修)的时候则可以放南蛮入侵,不过南蛮入侵的目标强行由「除使用者外的所有角色」变为「除贾诩和使用者外的所有角色」。
  闪电若判定失败,根据描述需要移动到下家。黑色的闪电无法转移到贾诩头上,那?怎?办?FAQ说跳到贾诩下家头上,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如何合理化这条FAQ。
  「无效」的最常见误解就是等於「这张牌没有使用过」。这是错的,作废(蛊惑的特权)才是等於「这张牌没有使用过」。无效的时候,这张牌依然算作使用过。而且指定目标的程序依然存在。如普杀藤甲,同样可以发动铁骑/双股剑/激昂/流离这些与指定目标有关的技能。只不过发动完指定目标的技能后就没下文了,因为「生效」的那一部份没有了。
  杀的效果是:目标需要使用一张闪,或者受到由杀的使用者以此杀造成的一点(普通/火焰/雷电,看是甚?杀而定)伤害。酒和裸衣是直接改变这张杀的效果成「目标需要使用一张闪,或者受到由杀的使用者以此杀造成的两点/三点(普通/火焰/雷电,看是甚?杀而定)伤害」。其他技能都无法改变杀的效果,只是在杀的效果结算里面加插私货而已。如铁骑,发动成功让对方有闪不能使用,强行进入「或者受到……伤害」的分支;无双,让目标在使用一张闪后需要再面对一次同样的闪或受伤的选择;雷击则是在使用闪的同时加上去的东西。至於古锭刀那些更加是加插在伤害结算里面的。
  杀的结算可能(如果目标无法闪避的话)会呼唤出一个「伤害结算」,而伤害结算我们已经介绍过了。总是这样的:当结算过程中出现别的结算,先把忽然出现的那个处理了。搞过于吉死中死的就知道。或者南蛮入侵中死了人也已经展示过这个原则。
  杀的结算严格来说是:
  (开始结算→)指定目标→目标闪避(→结算完毕)
             →目标不能闪避→伤害结算→(→结算完毕)
  猛进严格来说是在目标闪避后发动的,所以同时杀的计算已经完毕--我想说的是这个:
  庞德装备青?剑杀装有白银狮子的A,A闪之,猛进拆白银狮子,A是否回血?回。
  因为杀已经结算完毕了,也就没青?剑的事了。
  但是:
A装备青?剑杀装有白银狮子的张角,张角闪之并雷击A,以白银狮子鬼道其判定,张角是否回血?不回。
  因为雷击是在「目标闪避」这一步完成前加上去的结算,所以在「目标闪避」的里面,自然也在「杀的结算」里面,受到青?剑影响。
  当一张牌同时指定多个目标时,「指定目标时」的时机是甚??对,说的就是刘禅。原来***是:顺序结算之。比方说方天杀(顺序)刘禅、大乔、A。先进入「指定目标时」。顺序来看。第一个刘禅,询问是否弃一张基本牌。第二个大乔,询问是否流离(也是「指定目标时」的技能)。如果流离给刘禅,再次询问是否弃一张基本牌,因为刘禅再次成为目标。最后A。
  方天杀(顺序)大乔、刘禅、A。先询问大乔是否流离。如果流离给刘禅,询问是否弃一张基本牌,因为刘禅成为目标。然后再结算刘禅(本来就是结算「大乔→刘禅→A」,大乔把自己改成刘禅,於是成了「刘禅→刘禅→A」)。最后A。
  「指定目标后」同理,按顺序结算之。黄忠自己回合红杀孙策,烈弓和激昂同样时机,所以按顺序先发动烈弓再发动激昂。
  关於杀的也就差不多了。
装备也没太多好注意的,首先使用目标必定是自己(惟一的例外是二张),这谁都知道。
  连营有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惜装装备却不是这样的。装装备的时候是「新的不来,旧的不去」;也就是说,次序是:装备新的装备(手牌区→装备区)→弃置旧的装备(装备区→暂时结算区→弃牌堆)。所以凌统换武器发动旋风杀的时候,可以发动新的武器的技能。对,旧有装备是弃置的,落英可获得之。
补充说一句,「XX时」的实际流程是:「XX时」开始→XX→「XX时」结束。
  我在说甚?呢。
  比方说,使用/打出闪时(也就是雷击的发动时机),先开始了使用/打出闪时这个时机,然后实际上使用/打出闪--此时插入一个雷击的时机,之后才算是使用/打出闪时这个时机的结束。以免有人问:是不是一边手上拿著这张闪半出未出,一边发动雷击。所以说,在有具体动作发动的发动时机发动的技能/效果,都是在实际上执行这个动作之后,名义上结算完之前插入的。
  还有名义体力值和实际体力值。两者基本是一样的,但是当实际体力值减至负数时,名义体力值还是零。这分别应该很多人都懂。
四 该发动甚?效果呢?
  先前我们老说效果,可是却没有仔细看过甚?是效果。
  在第一章,我们将若干的操作定义为原子操作。实际上的原子操作还包括各种数值的变化,加上一些独特的操作如「质疑」、「获得/失去/弃置标记」、「摸武将牌」、「更换武将牌/技能」、「声明」等。
  此处我补充先前忘了的几个数值:性别值、势力属性、翻面值(姑且这样叫,F1为反面向上,F0为正面向上)、连环状态(也是姑且这样叫,H1为已横置,H0为未横置)。
  但是,一张牌、一个技能的生效,却很多时候是一众原子操作的结合。
  涅盘生效后:
  一,技能所有者的所有牌和判定区里面的牌转移到弃牌堆;
  二,状态变为H0;
  三,将牌堆的三张牌转移到手牌区;
  四,体力值增加至三。
  要是其中一样未能发生(例如状态本为H0,或者根本就没有手牌/装备/判定区的牌),那?后面的怎?办?
  很简单,就是依旧发生。有以下一个原则:
  如果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无法执行,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
  所以我们先来执行<一>。不管<一>能否顺利执行(若然受限制则不能执行,如鸡肋。对,又是鸡肋),总之执行过了我们就去执行<二>,如此类推。更好的例子,补益:
  一,技能所有者(选择并)展示濒死角色的一张手牌;
  二,若然这张牌是基本牌,结算结束;否则继续至<三>;
  三,该角色弃置这张手牌;
  四,该角色回复一点体力值。
  此处来一个插曲。甚?时候指的是名义体力值,甚?时候是实际体力值?***很简单:当运用到体力值这个数字时(如破军/天香),就用名义体力值;当涉及到体力值的变化时,就用实际体力值。而且我们必须时刻谨记,实际体力值才是一个人真正的体力值,名义体力值只是它披的一层皮。故此,「回复一点体力值」指的是实际体力值。
  所以问题是:假如此濒死角色展示的手牌被鸡肋了,那?他不能够弃置这张手牌(主动弃置),能否回血?***是肯定的,因为就算<三>执行不了,<四>还是可以执行的。
  此处又牵涉到技能分支的问题。先别管这个,我们来看看两个「勉强达成」的特例。
  特例:不足弃置。
  不足弃置的意思是:假如某一效果要求某人弃置X张牌而某人没有X张牌时,虽然「弃置X张牌」的效果无法执行,但也不代表不执行,而是弃掉所有的全部牌,就当执行完毕。例子如孙坚,英魂指定陆逊摸一弃三;但是陆逊本来只有一张牌,无法弃三,於是弃二后就当算数,连营后的那张牌可存著。
  特例:无来源伤害。
  意思是:如果某一效果指定A对B造成伤害,而此时A已死亡,虽然效果无法执行,不过也勉强变成B受到无来源伤害。经典例子有放南蛮入侵途中被刚烈至死,后面的人不出杀也需要受伤。
  可是,不足弃置不是常常能用的,还得看看它是否效果的必经之路。如刚烈,某人只有一张/没有手牌,就必须选择受到一点伤害。因为还有别的路可以选择。
  技能分支方面,很多时候是用一个可观察的状态来区分的,例如上面补益的<二>。有时候则是用选择来区分的,例如刚烈/恩怨。当用选择来区分时,不能够用「勉强达成」来应付过去。但是用可观察的状态来区分时则可以,因为不是任何人的选择。「勉强达成」只是在无可奈何之下才「勉强达成」的。
 在讲下一章之前,先跟大家说清楚「失去」是甚?。
  首先,失去不是一项原子操作。我们能够主动使用/打出/弃置一张牌,可是不能够主动失去一张牌。
  但是也不代表没有「失去」。那?甚?才是失去?应该怎样理解之?
  假设我们在玩足球游戏,我们有三个按钮:移动、传球、射门(大概就是使用/打出那一堆原子操作)。然后又有一条规则:每当你越位(类似失去)时,对方开一个罚球(点球)(比方说摸一张牌,进行一次判定)。那?你不会问:越位的按钮在哪里?因为根本没有越位这个操作(同样,根本没有「失去」这个操作)。越位只是一个条件,如果你的行为符合了这个条件,那?就是越位。
  有人可能误解了,失去就是指牌从「手牌区/装备区」中离开的一瞬间。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失去本身并不是一个操作。只是当一个操作将一张牌从「手牌区/装备区」带到别的区域时,这个操作符合失去的定义:这个操作本身就是「失去」,不是不是这张牌先从A区域失去了,然后再进入B区域。因此巧变那里,这张牌是先从A区域直接移动到B区域后,才「失去」的。并不是这张牌在半路上就叫失去。
  但是如果有暂时结算区的话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张牌先从A区域进入了暂时结算区;虽然暂时结算区并不是一个官方定义的区域,不过却是规则里潜藏的。因此进入那个暂时结算区后就算失去。
再补充甚?叫「XX时」。最好的例子是方天杀大乔、刘禅、A,流离和享乐的发动时机都是指定杀的目标时。
  流程一:
  你:我要用发动方天特效,先杀大乔--
  大乔:且慢,先别说下个目标是谁,因为现在正正是指定我为目标的时刻,所以先管了流离。我流离给禅哥哥。
  刘禅:好吧,指定我为目标了。享乐吧。
  (享乐后)
  你:--然后杀刘禅--
  刘禅:又是我?先别说第三个人是谁,享乐了再说。因为是「指定目标时」嘛。
  (享乐后)
  你:最后杀A。
A:我怎?没有技能可以发动。
  流程二:
  你:我要用发动方天特效,我说完杀谁之前谁都别想打断我。大乔、刘禅、A。
  大乔:我流离给禅哥哥。
  刘禅:享乐。然后我怎?又成杀的目标了,再享乐。
A;我还是没有技能可以发动。
  哪个才是正确的流程?当然是流程二。可能你会说:按字面理解,不是流程一才是正解吗?如果像流程二那样,不就是「指定目标后」了?
  对不起,三国杀的规则就是这?不直观。
  「指定目标时」的意思是:指定目标之后,但是名义上还没有完毕「指定目标时」此一结算之时。
  而实际上,「指定目标时」和「指定目标后」的技能都是在实际上指定完目标后才发动的。当然「指定目标时」先於「指定目标后」。
五 普适性原则
普适性原则:有一目标定量的技能/卡牌。假设全场人数不定且全部没有技能且没有无效类的牌,当在条件A之下,这个技能/卡牌的效果没有一个能够实现的话,那?根据普适性原则,在任何时候,要发动这个技能/卡牌的效果,所选择的目标必须不符合条件A。
  简易版:你看著一个目标数量限定(AOE的目标数量就不是限定的)的牌/技能,然后想想如果是如果全场白板而且没有无效的技能(藤甲/仁王盾)的话,这张牌有甚?时候用了会一点效果都没有。得出来的就是「永远不能使用」的条件。
  杀:如果全场白板,那?你杀下去,目标不闪也至少可以受伤。因此杀没有限制。(当然,杀本身就有一些限制。)
  闪:没有目标,何来指定。
  桃:不能够对满体力值的角色使用。因此永远无法满血吃桃。
  酒:没有啊。酒的效果就是:让下一张杀造成的伤害加一。有没有下一张杀并不重要。
  决斗:怎样都能决斗。
  过河拆桥/顺手牵羊:如果目标没有牌/判定区的牌,那?不能够使用。
  万箭齐发/南蛮入侵/桃园结义/五谷丰登:目标并非定量,随场上人数而改变。不受限制。
  无中生有:谁都能摸牌吧。
  借刀杀人:没有。
  乐不思蜀:没有。
  闪电:没有。
  兵粮寸断:没有。
  无懈可击:没有。
  火攻:当目标角色没有手牌时。
  铁索连环:没有。
  突袭:不能够选择两个没有手牌的目标。(你可以选择一个有手牌的目标跟一个没有手牌的目标,但是结果跟你光是选前者完全没有分别。)
  反间:你没有手牌时不能够反间。
  结姻:没有。因为条件限制了必须是受伤的男性角色,所以至少他能回血。
  青囊:不能够对满体力值的角色使用。
  攻心:不能对没有手牌的人--没有手牌谁会攻心啊。
  强袭:当你攻击范围内没有角色时不能够使用。
  驱虎:就算目标的攻击范围内没有角色,也可能拼不赢受伤。所以照样可以驱虎。自己或者对方没手牌时当然也不能够驱虎。
  节命:不能够对满手牌角色节命。不过也没差。
  天义:自己或者对方没手牌时不能够发动。
  烈刃:同上。
  陷阵:同上。
  归心:全场无牌照样可以归心,起码可以翻面。
  例如看看过河拆桥。其效果是:你选择并弃置目标角色的一张牌或者其判定区里面的一张牌。FAQ告诉我们,对没有牌,头上也没有判定的角色不能够使用过河拆桥。你可能会说:可能于吉蛊惑,然后目标质疑拿牌,之后就能拆啊?
  我们从普适性原则来看问题。
  首先,过河拆桥的确是一个「需要使用者指定目标的卡牌」。
  然后我们假想有一个虚拟的三国杀游戏。里面所有人都是白板(没有武将技能),而且场上所有牌都是没有功效的白板牌(只有花色点数)。在甚?时候,「你选择并弃置目标角色的一张牌或者其判定区里面的一张牌」必定会不能够进行?
  ***很简单:当目标角色根本没有牌(或者判定区里面的牌)的时候。
  因此根据普适性原则,「当目标角色没有牌(或者判定区里面的牌)的时候」,过河拆桥不能够指定他为目标。甚至可以说,这个FAQ就是隐藏了在过河拆桥的卡牌说明上面,是无论如何都不以违背的法则。
举个更好的例子,火攻。
  火攻:目标角色展示一张手牌→你弃置一张同花色的手牌→你以此牌对目标角色造成一点火焰伤害→结算完毕
               →不弃置→结算完毕
  又假想有一个虚拟的三国杀游戏。里面所有人都是白板(没有武将技能),而且场上所有牌都是没有功效的白板牌(只有花色点数)。在这个时候,忽然跑了一张火攻出来。究竟甚?样的目标,会让火攻的所有可能效果都无法生效呢?
  ***很简单。如果目标角色根本没有手牌,那?就连第一步「目标角色展示一张手牌」都无法执行。所以根据普适性原则,「火攻的目标角色必须拥有手牌」。
  但是为甚?你可以用最后一张手牌火攻来火攻别人呢?不是注定无法弃置同花色手牌吗(因为你在这个测试里是白板,不是陆逊甚?的)?那是因为:至少能够执行「目标角色展示一张手牌」此一效果,所以跟普适性原则没有关系。
  因此我们有以下的FAQ:是否可以对没有手牌的角色使用火攻?不行。
六 三段式技能/卡牌
  不是所有技能/卡牌都是三段式的。而甚?是三段式呢?简单来说就是:时机→消耗/指定目标→生效。
  先来看时机。时机不只是「XX阶段」这种时间,还包括「对距离为一以内的角色造成伤害时」、「失去最后一张手牌时」、「手牌数量大於体力上限」这类条件。另外还会隐含某些以「普适性原则」推出来的条件,例如:桃的使用条件「自己的体力值小於体力上限」等。
  接下来是「消耗/指定目标」。当符合条件时,锁定技锁定发动,这一步可以跳过(而且锁定技也没有消耗)。而普通技能的拥有人需要选择是否作出有关消耗和指定目标(如果需要指定的话)。惟有能够同时:(一)作出有关消耗(如果是使用卡牌的话,这张卡牌就是消耗);(二)拥有合法目标(如果需要目标的话;比如制衡就没有目标,也不需要甚?合法目标;南蛮入侵就有目标,因此不能够在单挑贾诩时使用,因为没有合法目标);(三)指定目标(如果需要指定目标的话;当然,「普适性原则」推出来的条件依旧生效,比如不能够指定没有手牌的角色作为火攻的目标),方能够发动技能。
  此处补充一点,在考虑是否有合适的目标的时候,不考虑你的消耗。例如火攻自己时,要确认自己有没有手牌时,不将这张火攻列入考虑。典韦扔武器强袭的时候,不考虑这把武器的范围。
  最后生效。对於生效我们已经有过一番研究了吧。
  而所谓的「指定目标时」、「指定目标后」,自然是在生效之前的了。
  接下来还有一次指定多名目标时的结算问题。
  卡牌/技能开始结算→整体效果结算→{开始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完毕→}结算完毕
  其中{}的部份不断重复直到所有人皆结算结束为止。
  如果对一个拥有无效技能的角色使用相应的卡牌(如对徐庶使用锦囊,对孟获使用南蛮入侵,对同回合已受伤的陈宫使用杀),那?完全不会出现针对此人的「{开始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完毕→}」一列。也就是说,场上顺序AB孟获C,A使用南蛮入侵。本来是:
  南蛮入侵开始结算→南蛮入侵整体效果结算(不过南蛮入侵没有整体效果,所以此步甚?也没有发生)→开始对B结算→对B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B结算完毕→开始对孟获结算→对孟获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孟获结算完毕→开始对C结算→对C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C结算完毕→南蛮入侵结算完毕
  可是因为孟获拥有祸首技能,所以直接在开始「开始对孟获结算」之前(也就是在「对B结算完毕」和「开始对孟获结算」之间),把后面那一段「开始对孟获结算→对孟获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孟获结算完毕」删掉。(注:这个删掉的时机并不是南蛮入侵使用的一瞬间。参考当B是蔡文姬而且被南蛮入侵打死,孟获的祸首的无效部份来不及发动,这个技能就失去了。)
  因此最后变成:
  南蛮入侵开始结算→南蛮入侵整体效果结算(不过南蛮入侵没有整体效果,所以此步甚?也没有发生)→开始对B结算→对B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B结算完毕-(祸首发动,下面那段孟获的结算没有了)→开始对C结算→对C结算(出杀还是受伤?)→对C结算完毕→南蛮入侵结算完毕
  而无懈可击则是迟一步的,发动时机是「开始对一名目标角色结算时」。所以如果本来就对此目标角色无效,也无法使用无懈可击。
  说起无懈可击,严格来说「抵销一个锦囊对一名目标角色的效果」只是无懈可击的第一个用途,第二个用途是「抵销另一张无懈可击的效果」;而官方只是在说明书中指出了第二点,而未在卡牌上说明。不过这是新手也知道的。顺带一提,无懈可击的目标永远只能是另一个锦囊,绝非甚?角色。
  还有啖酪的「跳过结算」,其实也就是把那一行删了,没甚?特别的。
三段式是最常见的技能/卡牌种类。首先所有卡牌都是三段式的。技能也多半如此。但是有些时候,你需要看出技能之间可能的分拆;例如仁德,第一部份跟第二部份是不同的。而且分牌那个部份不是锁定发动,回血那个部份却是锁定发动。而祸首也有两部份;承担责任的部份在任何南蛮入侵使用的同时就生效了(也就是之后无论怎样了,这张南蛮入侵的伤害来源都是孟获),而无效的部份则是轮到他结算的之前才生效的。
  此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时机。例如克己发动的时机是弃牌阶段前。无双/肉林的发动时机是指定杀的目标后。裸衣是摸牌阶段前。连破是回合结束后。放权是出牌阶段前。等等。顺带一提,官方说的「锁定技是一个状态,没有明确的发动时机就是个笑话」。
  而最奇怪的是狂骨和暴虐的发动时机。
两者的发动时机都是「造成伤害时」,可是却在「造成伤害时」没有任何效果。因为大家都知道,狂骨的回血与暴虐的判定都是「造成伤害后」(=烈刃/破军的时机)才进行的。而烈刃、破军则是货真价实的「造成伤害后」才发动的技能。分别在於哪里呢--
  一,杀死蔡文姬之后,依旧能狂骨、暴虐;当然再之后就不行了。(你可能会对暴虐有疑问。我给个例子吧:董卓主公,袁术在场,董卓杀死蔡文姬仍能暴虐给袁术加血。)
  二,董卓主公,左慈化身非群雄,杀死蔡文姬不能够暴虐;因为暴虐的发动时机是「造成伤害时」,而此时左慈不是群雄,不满足发动条件,无法发动暴虐。造成伤害后尽管是群雄了,也无法再发动了。
  简单来说,只要一经「消耗/指定目标」(=发动)的程序,就算之后失去了这个技能,之前开始发动了的技能也依旧生效。
杨修的啖酪时机问题。简单来说,就是锦囊对第一个人结算之前(即整体效果结算之后),所以五谷丰登时先翻开X张牌再啖酪。
  最后说说武器。大部分武器也是「三段式」的,顺便列出来吧:雌雄双股剑、寒冰剑、青龙偃月刀、贯石斧、方天画戟、麒麟弓,还有锁定的青?剑和古锭刀。其中,两个锁定的和雌雄双股剑、方天画戟、麒麟弓没有任何发动消耗。而寒冰剑的消耗是「防止伤害」、青龙偃月刀「使用一张杀」(没有效果,可以说消耗本身和效果结合了;但是正是来讲还是理解为消耗为好)、贯石斧「弃两张牌」。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消耗时,此武器必须保持在装备区里面。是以不能够弃置贯石斧来发动贯石斧特效。而执行消耗后,这武器在不在都无所谓了;所以张角装备寒冰剑拆邓艾的第一张牌,邓艾屯田,张角以寒冰剑鬼道后,还必须拆邓艾的第二张牌。
  (题外话,为甚?不能够对没有牌的角色发动寒冰剑特效,却能对只有一张牌的角色发动?参见「普适性原则」。)
  防具也是三段式的,即八卦阵、仁王盾、白银狮子、藤甲。其中三个锁定的没有消耗,八卦阵的消耗为进行一次判定。跟武器同理,不能够以八卦阵鬼道同一个八卦阵的判定。(而视为使用/打出了闪是效果。)
这里容我略为修正一下之前说过的三段式。(不是大改,只是细化程序。)
  原先版本:「时机→消耗/指定目标→生效」。这依然没有错,只是需要解释一下,为甚?把消耗和指定目标放在一起。
  放在一起的意思不是两个同时进行,只是「如果两个能够同时进行,才能够发动」。比如说典韦无装备,左右加一,那?强袭便是有消耗无目标,因此不能够发动。然而两者谁先进行呢?
  细化「消耗/指定目标」(假定此三段式需要指定目标):
  确定有能够指定的目标→声明目标→作出消耗→指定目标(时→后)
  当然,真正的指定目标在后面;但是却必须跟之前声明的目标一样。
  这里解释一下方天画戟究竟是甚?。方天画戟的发动时机在指定目标的瞬间(也就是你念出目标的时候),但是必须及早声明。可能你会问:那?如果明知之后不会满足发动的条件,那?依然声明三个目标怎?办?例如关羽声明杀三个人,然后竟然用装备了的马武圣来杀,那?不能杀三人啊,可是之前指定了三人……此时候大可发动掀桌神技,然后把这个关羽痛揍一顿。
七 回合究竟有多少个阶段!!!
  原本是这样的:回合开始阶段→判定阶段→摸牌阶段→出牌阶段→弃牌阶段→回合结束阶段
  在标准包也就相安无事。可是风包给我们加了个夏侯渊和曹仁,让问题复杂化。总之经过一轮折腾:
  回合开始前→{回合开始时→(XX阶段开始前→XX阶段开始时→XX阶段→XX阶段结束时→XX阶段结束后→)(重复六次,XX阶段分别是回合开始阶段→判定阶段→摸牌阶段→出牌阶段→弃牌阶段→回合结束阶段)回合结束时}→回合结束后 →下个角色
  注:在上面的流程中,{}中代表的是「回合内」。
  我得承认,有些阶段的确没有用途,例如判定阶段结束时/判定阶段结束后,我实在没想到能发动甚?技能。不过这都是为了平衡,反正弃牌阶段也有了结束时/结束后的麻烦分别。在XX阶段里发动的技能多不胜数,多讲无益。重点谈下跳过指的是甚?。
  如果一个效果强迫你跳过某个阶段,例如乐不思蜀迫使你跳过出牌阶段,那?你在「摸牌阶段结束后」会直接进入「弃牌阶段开始前」。而如果某个技能容许你跳过某个(些)阶段而没有明言时机,那?代表是在跳过的第一个阶段开始前选择是否发动。例如克己容许你选择是否跳过弃牌阶段,那?发动时机就是「弃牌阶段开始前」。同理,神速一是「回合开始阶段开始前」,神速二是「出牌阶段开始前」。巧变就不用多言了。
  为甚?乐不思蜀生效后,不能够发动神速二?因为整个「出牌阶段开始前」到「结束后」都删除掉了,自然也没有神速二的相应发动时机。
  被翻面了甚?时候翻回来?***是:回合开始前。可以这样说,「回合开始前」只有一个时候需要理会:就是此人被翻面的时候。除此之外,回合开始前毫无用途。
  而「回合开始时」则有一个化身可以发动。
  弃牌阶段结束时有一个「固政」;结束后则有一个「伤逝」。
  回合结束时是「放权」的弃一张手牌的时机。
  回合结束后是「化身」和「连破」的发动时机。
  另外由於回合结束后不属於回合内,所以由不屈化身为急救的话,可以马上发动急救技能自救。
八 是技能也不是技能--临时特效
  每一种的技能都有相应种类的临时特效(对buff的胡乱译名,简称临效)。也就是说,有一种「三段式临效」。直接看例子吧。
  智迟(三段式技能):
  条件:受到伤害时
  消耗/指定目标:没有(锁定发动)
  效果:此回合内,你拥有A
A(临时特效):
  条件:杀/非延时锦囊开始对你结算前
  消耗/指定目标:没有(锁定发动)
  效果:此杀/非延时锦囊跳过对你的效果结算
  这个「A」是我随便改的名字。单独看这个A,怎?看都像是一个标准的三段式技能(单向无言加强版?);可它就不是技能,而只是一个临效。临效跟技能的分别,暂时来说,在於是否能够让断肠弄得失去。
  例如:荀?杀陈宫,陈宫受伤,锁定发动了智迟。然后这个智迟就发动完了,之后没它的事了。但同时,陈宫获得了一个同一回合内的临效(A)。然后荀?驱虎,陈宫杀了蔡文姬,触发断肠。陈宫失去其所有技能--明策和智迟。可是临效A呢?因为它不是技能,所以没有失去。接下来荀?决斗陈宫就让A给弄无效了。
  关於临效就暂时说到这里,之后再说说三段式以外的技能/临效种类。
九 持续类技能/临效
  除了三段式,还有持续类的。其特徵是:只要条件满足,那?技能拥有者将一直保有效果。不同於有特定触发时机的三段式。直接上例子:
  谦逊:条件:任何时候。
     效果:你不能够成为乐不思蜀和顺手牵羊的目标。
  又或者:
  伪帝:条件:任何时候。
     效果:你拥有当前主公拥有的主公技;你能够使用当前主公拥有的主公技。
  空城:条件:你没有手牌的时候。
     效果:你不能够成为杀和决斗的目标。
  也就是这样了。
  持续类跟三段式的分别在於,当拥有者杀死蔡文姬(或者拥有断肠的左慈?)时,这个持续类技能马上消失,不留一丝痕迹;不像狂骨/祸首之类的,还会留下残留的效果。
十 杀的前世今生
  甚?时候能杀?甚?时候不能够?
  简单来说,杀有三个使用条件:
  第一,出牌阶段内,同阶段没有使用过杀;
  第二,目标角色在你的攻击范围内;
  第三,目标角色不是你自己。
  而越往后,这条件就越不容易被技能所覆盖。其中第三点更加是从未被技能所覆盖过。
  至於第二点,任何容许你对「任意一名其他角色」使用杀的技能(说穿了也就是神速/旋风)都能否决掉。但是,除了写得很明显的武神,和管你距离,总之继续杀的青龙偃月刀,其他时候还是必须遵守的。例如借刀杀人时、乱武时、挑衅时。
  主要要说的是第一点。第一,任何要求你使用杀的技能(也就是上面的借刀杀人等三个),都能够要求你在非自己的出牌阶段使用杀。而你也不用理会甚?出牌阶段的限制,能杀(能杀的意思是还需要符合第二、第三点)就杀。第二,任何「视作使用杀」的技能也是不管这?多,发动了就能杀,特别例如旋风。
  比较恶心的是「同阶段没有使用过杀」。我们有四个技能可以无视此规则:诸葛连***、咆哮、天义、陷阵。
假想每个人身旁都有一个计算器,每回合完结的时候归零。一到此君的回合,此计算器会实时追踪著你本出牌阶段使用过的杀的数量。特别注意的是,视为使用杀(旋风)和容许使用杀(青龙刀)的杀不算在里面。
  如果你是普通人,那?当计算器上面的数字大於零时,你不能够使用杀。
  但在你装备诸葛连***的时候,这个数字管它是甚?你都可以使用杀。当然,你在这个情况下使用的杀是一样算数的。因此你可以先使用杀(0→1),然后装诸葛连***再杀(1→2→3→……)。却不可以先装备诸葛连***乱杀一通(0→1→2→3→……→n),然后换个别的武器再杀(计算器这个时候是n,杀不得)。
  咆哮更好,甚?时候这个计算器都是个摆设,上面数字是甚?都可杀。
  陷阵的话,其实说穿了也没什?。当你的计算器上面的数字大於零时,你依然可以使用杀,不过目标必须有那个你陷阵拼点拼赢的家伙。所以你拼赢了A,可以先杀一下B再杀A,不可以先杀A再杀B。
  天义比较麻烦。甚?叫额外使用一张杀?也就是说,你天义拼点胜利后,会获得一个标记(自己想像,也不是真有这?一个标记),姑且叫天义标记(纯偷懒的命名)。当计算器的数字大於零时,你依然可以弃置这个标记来使用杀。当然这标记弃置了就没了,所以只是额外使用一张杀。
十一 伤害的二三事
  不好意思过很多次了,接下来微调一下之前的伤害结算顺序:
  将要造成伤害时→将要受到伤害时→铁索连环检测→造成伤害时→受到伤害时→减少体力(可能会插入濒死结算)→造成伤害后→受到伤害后(→铁索连环传递)
  将要造成伤害时:寒冰剑(只有杀的伤害,仅对目标发动,终止伤害结算)、麒麟弓、古锭刀(只有杀的伤害,仅对目标发动,继续伤害结算)
  将要受到伤害时:天香(改变伤害的目标)、鸡肋(禁止……太长了)
  造成伤害时:狂骨、暴虐
  受到伤害时:藤甲、白银狮子
  铁索连环检测:也就是看看此人是否H1(已横置),如果不是的话甚?影响也没有,是H1的话(第一个条件),而且伤害是带属性的(第二个条件),再而且这个伤害不是铁索连环传递来的话(第三个条件),先转为H0,然后纪录下此伤害的伤害参数
  减少体力:同场加映武魂,这神真恶心
  造成伤害后:狂骨、暴虐、恩怨、狂暴(造成伤害那个)、烈刃、破军(这两个一定要用杀)
  受到伤害后:奸雄、反馈、刚烈、遗计、节命、放逐、酒诗(翻面那部份)、归心、新生、悲歌、狂暴(受到伤害那个)、忍戒
  铁索连环传递:如果「铁索连环检测」那里重置过,呵呵……后面详解
  附加:「成为伤害的目标:大雾(非雷电伤害马上停止结算)、狂风(火焰伤害加一)」。任何时候对某人进行伤害结算,那怕是从半路开始,也要先把这个「成为伤害的目标」的过程先走了。后详解。
  例子:杨修装藤甲和两匹马,小乔装藤甲被狂风,太史慈天义成功后装备麒麟弓火杀大乔、小乔。
  我们先来看看杀的结算。杀是个三段式技能。
  声明目标为大乔、小乔。於是使用这张火杀(作出消耗),然后进入「指定目标时」。检测天义容许杀两人,自动指定先前声明的目标大乔、小乔。指定目标时的技能流离发动,大乔流离给她妹妹。然后进入指定目标后,甚?也没有发生。
  於是开始结算,先对第一个目标小乔结算。藤甲不能使火杀无效。小乔不使用闪,
  小乔成为伤害的目标(参数:一点火焰伤害,来源太史慈/火杀),狂风发动,伤害参数修正为「二点火焰伤害,来源太史慈/火杀」
  将要对小乔造成伤害了,发动麒麟弓(是杀啊,是对杀的目标发动啊,没错,拆了小乔的马,如果有的马的话)。然后
  小乔将要受到伤害了,小乔天香给悲情的杨修。
  杨修成为伤害的目标,没有可发动的技能。之后又
  杨修将要受到伤害(参数:二点火焰伤害,来源太史慈/火杀)。麒麟弓发动时机已过(转移后还是保持在「将要受到伤害时」)。杨修鸡肋了某种牌,别管他。
  对杨修造成伤害时。没有可发动的技能。
  杨修受到伤害时。藤甲来了,伤害参数再次修正为「三点火焰伤害,来源太史慈/火杀」。
  铁索连环检测。没有。
  杨修减少体力。三点,假设不死。
  对杨修造成伤害后。没有可发动的技能。
  杨修受到伤害后。假设蔡文姬来插了一手,於是悲歌。
  伤害结算完毕,杨修摸若干张天香牌。
  杀对第二个目标,还是小乔!!参数为:一点火焰伤害,来源太史慈/火杀。小乔还是不闪,然后……重复一遍,杨修死了。
(完)转自百度三国杀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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