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岗位职责
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市总工会 日期: 15:34:53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号)和《***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北发[2001]41号),保留北海市总工会。北海市总工会是主管全市各级工会工作的人民团体。
一、& 职能调整
&&& (一)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增加“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的内容。
&&& (二)从工会履行基本职能的客观要求出发,明确工会加强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的职责;增加“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内容。
&&& (三)为加强市总工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加“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内容。
二、主要职责
&&&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北海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 (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领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行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及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 (五)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组)管理县、区总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的领导干部;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乡镇以上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 (六)承担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 (八)负责全市工会国际交流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 (九)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人民政府委托处理的有关问题。
&&& 三、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内设8个职能部(室):
&&& (一)办公室(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国际联络部的牌子)
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全市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查市总工会对各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市产业、系统工会及直属单位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件和报告起草与文稿审核;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保卫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工会国际联络工作,承担工会出访组团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二)组织部
&&& 负责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驻部委办局系统工会、直管基层工会的换届改选及领导干部协管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有关人事问题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开展企事业民主管理,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和推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厂(校)务公开制度;指导县区总工会分别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制定包括乡镇、街道在内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私营(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工作;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全国、全区、全市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 (三)宣传教育部(挂调查研究室牌子)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制定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宣传教育规划与任务;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指导基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工会新闻和全市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工人阶级与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的研究与指导;负责市总工会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体,情报、资料的研究与编发工作;负责工会信息、统计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劳动保护部(挂北海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 负责参与全市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加市级以上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有关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承担全国、全区和全市劳动模范和全国五—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 (五)保障工作部
&&& 负责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实施监督;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执行;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市总工会信访工作。
&&& (六)财务部(挂资产管理部牌子)
&&&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及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审批县区总工会和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市产业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收、管、用”及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工会财产管理和资产营运。
(七)法律工作部
负责参与全市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承担对工会立法参与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研究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企业、行业、区域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推动基层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八)女职工部(挂北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
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监督;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四、人员编制
&&& 北海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专职党务领导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 五、产业系统工会设置
1、中国教育工会北海市委员会更名为北海市教科文卫工会委员会,事业编制2名;
2、北海市财贸工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北海市财贸旅游工会委员会,事业编制3名;
3、保留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事业编制2名。
北海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承办: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