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真的来了!80后又赶上了...(附退休年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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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真的来了!80后又赶上了...(附退休年龄对照表)
公告通知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建议。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小贴士:目前法定职工退休年龄: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哪些人将“享受”延退?90后“满血”赶上假设按社科院方案开始实施时间为2018年,那么下面这些人将会开始延时退休 (法律规定的可提前退休的情况除外): 1、196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1958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男性职工退休对照表出生年份2018年年龄(岁)延迟退休(年)实际退休年龄(岁)退休年份1958601612019195959161202019605816120211961571612022196256161202319635516120241964542622026196553262202719665226220281967512622029196850262203019694926220311970483632033197147363203419724636320351973453632036197444363203719754336320381976424642040197741464204119784046420421979394642043198038464204419813746420451982365652047198335565204819843456520491985335652050198632565205119873156520521988305652053198929565205419902856520551991275652056以后类推制表:政商阅读(以社科院方案为例)女性职工退休对照表出生年份2018年年龄(岁)延迟退休(年)实际退休年龄(岁)退休年份1963551562019196454156202019655315620211966522572023196751257202419685025720251969493582027197048358202819714735820291972464592031197345459203219744445920331975435602035197642560203619774156020371978406612039197939661204019803866120411981377622043198236762204419833576220451984348632047198533863204819863286320491987319642051198830964205219892996420531990281065205519912710652056以后类推制表:政商阅读(以社科院方案为例)问:活多久才能把养老金赚回来?假设小白领张三在珠海工作且长期定居,月薪是一万元,连续交满了30年养老金,那么他交的总额是:10000×28%×30×12=100万,个人缴纳部分是29万。等到他退休了,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纳除以168,也就是1700元,另一部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0%,因为他交了30年,00。两者相加,00元。这就是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养老金。很幸运,他只需要花27年就能够拿回本金,此时他已经是87岁。也就是说,若要保证自己不亏,要努力让自己活到87岁。(非专业核算仅供参考)悲催的80后...第一批真正“享受”延迟退休待遇的人,将生于1980年。众所周知,自诩“被坑一代”的80后之前已有很多“第一批”的历史:第一批成为独生子女第一批开始大学收费第一批取消毕业分配第一批取消单位分房……而这一次,是第一批开始延迟退休。有80后在网上吐槽“我只想说,咱能不能换一代人坑”。当退休延长至65岁时...多年后的我60岁,早晨5点,起来到大公园早锻炼,回来路上去双塔买好大饼油条,然后再送孙子去上学,时间刚好8点。坐上一路游4,发现人很多,一小娘鱼硬要给我让座,我看了看孱弱的她,说:“不用了,***妹,我们一样,都是上班族,都辛苦。”想想都辛酸呐……来到公司,那条刺眼的规定总是让我不适:所有拐杖必须整齐的放在公司门口,违者罚款200元。另一条是在茶水间的温馨提示:同事们请把各自的药瓶药罐贴上标签以免别人吃错了。这个上午,老板又收到了三份辞职信,辞职理由是:与世长辞。其中一份是和我斗气四十年的同事让家人递交的。微信朋友圈,他最后一条状态是:“感谢国家,实现了长生不老,我这辈子没等到养老的那一天。”之后再也没更新过……中午没胃口,因为昨天忘记戴老花镜,不知道把假牙弄哪去了。接着我发现食堂贴了温馨提示:请大家饭后保管好自己的假牙,我们的下水道再也堵不起了。下午开会,发现主管的记忆又退步了许多。说完第8点又说:“好,刚刚我们提到的是第1点,现在我们看第2点。”直到下班,我们还是在说第2点。主管责怪我怎么不提醒他,其实我一共提醒了他13次。算了,不跟他计较了,明年他65岁,就退休了。我继续“埋头”苦干。这时,我想起63岁的张夹里,给他发微信:“三天没碰到你在葑门买菜了,是不是这两天血压又高了?”张夹里回复我:“前两天去吴江跑客户,把老腰扭伤了。”深夜11点我回到家,菜早就凉了,孩子们也都睡觉了。我躺在冰凉的床上,打开工资条,看着扣除养老保险那一栏,转脸朝着老伴躺的那一边,对着空气说:“老太婆,你没有等到的,我尽量帮你等到!”若干年后,年轻人不就业,每天逛公园,老年人没法退休,每天上班。于是每天早晨的时候,老太婆就喊了:"孙子,你上午去公园遛鸟之前,先扶你爷爷去单位上班!"网友评论:@暖冬里的兔子:首先我能顺利活到65岁吗。其次65岁以后我还有那个能力去世界各地旅游吗,还有精力投入时间做我喜欢的事吗。@望:果然一代坑到底,悲催的80后,又一次光荣被选中。@为黎写诗:也不知道本宝宝能不能活到65,唉,我都没时间带孙子了。@今?执:小时候老师说,活到老学到老。长大了国家说,活到老干到老。@bjsg我去:到时候老头儿老太太都杵着拐棍儿去上班,年轻人都没机会工作在家啃老@PpopOopo:神呐,这是哪位砖家想出来的。@hello嘟嘟仔:坐办公室的70退休都行,普通工人65岁还能干得了活么?得根据职业分情况而定啊@走路踢到钱:万一到60的时候被嫌弃整天病假而失业,那画面也是太美我不敢看@849:我就问一句,还有一群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怎么办以上纯属娱乐~最后,大家也别太沮丧了没退休,至少能证明还年轻呐!好好上班,好好活着!内容由珠海微生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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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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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互联网
【摘要】根据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男女退休年龄存在着5年或是10年的差异,这到底是对女性的照顾还是歧视?在现行的经济文化背景下,1978年制定的退休政策有一定的滞后性,本文希望通过问卷法,对劳动女性和知识女性对退休年龄的态度进行调查,为今后的
【摘要】根据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男女退休年龄存在着5年或是10年的差异,这到底是对女性的照顾还是歧视?在现行的经济文化背景下,1978年制定的退休政策有一定的滞后性,本文希望通过问卷法,对劳动女性和知识女性对退休年龄的态度进行调查,为今后的政策调整提供相关的现实依据。
【关键词】退休年龄;性别差异
【Abstract】According to retirement of our country currently in effect policy, the difference there being existing for 5 years or in 10 in men and women retirement age, this is that giving consideration to the female still Jim-Crow after all? Background moves downwards in economy culture currently in effect, 1978 work out the policy retiring has certain lagging nature,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is hoped by questionnaire law, the attitude to retirement age makes an investigation to the female who works and the knowledge female, basis adjusting the reality providing a relevance for policy the days to come.
【Key words】R Gender differences
1 文献回顾
国内关于退休年龄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对延长退休年龄和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纷争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①人口预期寿命。②人力资源。③赡养老人。④人口老龄化。⑤性别。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劳动女性和知识女性的调查,揭示她们对退休年龄的不同态度,为以后的政策修正提供依据。
2 政策分析
2.1 政策的背景分析。
我国男女退休年龄实行差别对待,女性早于男性退休的政策在50年代制定并实行,&很大程度上受前苏联的影响&。该政策制定的初衷,一是有利于人口的再生产,二是为保护承担人口再生产重担的母亲的身体健康。而这一政策当时并未遭到很大的质疑。因为当时这种男女有别的退休政策可能是符合社会预期和妇女需求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社会有了很大的变化,给女性个人、群体也带来变化。首先,观念的变化,市场经济环境下,工作不再由国家计划分配,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这促使人们劳动价值观的改变。其次,女性的健康状况大有改善,妇女的平均寿命已长于男性。再次,女性的就业能力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女性的生育负担减轻了不少,女性已从繁重的家务中解放出来。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女性的文化水平总体提高,这些使妇女有更多的精力工作,也有了胜任工作的基础。
可见,产生于50年代的男女有别的退休制度反映并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有一定合理性基础。到了今天,这些基础已逐步消失。继续执行这个政策,结果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保护妇女&,而可能是限制妇女,伤害妇女。
2.2 政策的法律意义分析。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是作为社会成员的妇女有获得就业和发展的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收入是妇女争取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绝大多数女性而言,失去经济上的独立,就会失去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工作是女性与社会保持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之一。
在2005年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正式将男女平等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谓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带根本性的总政策,在国家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具体政策起导向和制约作用,并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从政策的层面上看,男女退休年龄差异也是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违反。
2.3 政策执行的结果分析。
执行男高女低的退休年龄,对妇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3.1 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因为退休金与工龄有一定的联系,男女同时参加工作,早退休,退休金必然就少。本科生的年龄般为23岁左右,至55岁,女性工龄一般达到32年。这意味着按现行的退休规定,本科以上的女性中有相当多的人将无法获得较高的退休待遇。
2.3.2 妨碍了女性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退休年龄的固定,要工龄长,就要早参加工作。这就意味该女性要减少或不再参加高等教育。而女性的低素质必将削?弱其在社会中的竞争力,被淘汰的可能将大大高于男性。
2.3.3 影响到女性的职业发展和政治前途。由于受提前5年退休的限制,女性与男性在接受同等教育,参加工作时间无区别的情况下,却会在工作岗位的选择、供职单位的流转、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干部提拔使用等诸多方面遇到与男性相差悬殊的待遇。
2.3.4 导致女性人才资源被浪费。女性提前五年退休,客观上缩短了女性的就业时间,使女性人才过早退出了工作的舞台,抑制了女性人才的价值发挥,造成女性人才资源的大面积浪费。尤其是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知识女性。她们普遍反映,55岁正是经验丰富,无牵无挂,精力充沛,可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黄金时期,然而面临的却是无情的退休。而在之前,她们所受教育、工作的经历和经验与男性是一样的。
2.3.5 导致女性就业受歧视的原因之一。基于生理因素,完***口再生产的任务主要还是由妇女完成。怀孕、生育、哺乳,不可避免要占据一定的时间、精力。作为用人单位,基于成本的考虑,招男不招女。.
3 政策建议
当新的男女退休年龄制度尚未实施时,笔者认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女性权益,尽可能实现男女平等。
3.1 缩短男女退休养老金的差距。目前,对于退休年龄的争议,很多是集中在退休后的经济收入方面。对此,我们建议,可以利用政策法规出台的契机,从女性的角度为女性说话,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对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女性,相应提高退休金;规定对同一层面的人员,要使其退休时享受同等的补贴,将女性获得满额退休金的工龄从35岁下降到30岁左右,以确保男女退休后经济收入的平等。
3.2 将退休金一分为二。我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实行&基础养老金&(男女平均分配)与&个人帐户养老金&(与工次和缴费关联)相结合的办法。我们可以争取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比例,因为平均分配的退休金越多,对于女性就越有利。同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
3.3 分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随着社会的发展,延长退休年龄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但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很多领域,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将会非常大。所以,在做这项工作时,不能寻求速度的捷径,寻求一步到位,而要小心谨慎,使改革缓慢地、渐进地进行,这样才可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接受。
3.4 推行弹性退休制度。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发展不平衡,女性接受的教育年限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由此带来的女性的工作负担也不平衡。所以,我国目前的现状使我国的退休制度不可能实行单一的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时期,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妇女的真正平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对原有的政策界定和法律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的要求,但愿通过制定男女同龄退休的制度,能使男女平等这项基本国策能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参考文献
[1]丁娟.2003,《也谈男女是否应享有平等就业权与平等的离退休待遇》,《妇女研究论丛》
[2]丁娟.2005,《论男女平等就业权与同年龄退休政策》,人口世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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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与偏爱:女性退休年龄规定的合宪性分析_7800字
【摘要】促进高职院校新教师的专业成长的有效策略和途径有:充分发挥学校、系部和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帮助新教师适应职业环境,指导新教师进行专业学习,带领新教师走进教学境界,鼓励新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等。【关键词】高职院校新教师专业成长策略【中图分类号】G【文…[中图分类号]D92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82--08一、理解***权利的障碍所在(一)源起西方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从立法与行政对立与抗争的源头出发,肯认了***与其所服务的主体(君主…〔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38--07国务院2004年3月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9条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这是我国行政管理和行…
作者:刘连泰法商研究 2006年12期 2005年11月,河南省发生的一起周香华女士诉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平顶山中心支行一案触发了女性55岁退休是否合宪的讨论。① 也许是过去宪法离芸芸众生太远,我们今日总是以迫不及待的心情去迎接这一久违的荒漠甘泉----于是,“包装”的宪法案件和真正的宪法案件泥沙俱下。只要有一点“违宪”的踪影,舆论都会一边倒地支持“违宪论”。 其实,我们在忧虑宪法离我们太远的同时,也要防止伤心过度----对宪法的运用也要遵守中道的原则。过分阳春白雪式的宪法固然与宗教无异,但如果将宪法打扮成出奇的下里巴人,宪法同样会被亵渎。支撑宪法实现的不单是热情,还需要更多的理性。 周香华女士诉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平顶山中心支行本身不是一个宪法案件,而是一个劳动法上的争议。但与那些包装出来的宪法案件相比,这个案件本身涉及了更多的宪法问题。认为女性55岁退休对学者和公众基本都是从平等权的角度切入这个问题的。为避免表面上讨论得很热闹、实际上都在自说白话式的学术讨论,笔者同样将平等保护作为本文的切入点。 一、平等保护及其允许的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是一项原则还是一项权利存在争议。如果不回到规范,这个争论其实是不可能有任何结果的。国内学者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其实多停留在“应该是一项权利还是应该是一项原则”上。而究竟什么是应该?学者坚持的标准悬殊。如果回到规范的层面,这个问题并不难以回答。《宪法》中的平等是一项原则,需要与其他的原则叠加适用才有意义。 具体到本案,平等原则与什么权利叠加适用呢?显然是劳动权。简言之,如果说女性55岁退休侵犯了女性的宪法权利,那应该是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劳动权。 平等保护并不排斥分类,也不排斥对不同类别的群体配置有差别的权利。只有那些不合理的归类才违反“法律平等保护”原则。借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20年的话来说,就是:“归类必须合理而非任意,且必须基于和立法目标具有正当和实质关系的某种差别,从而使所有处境类似的人都获得类似处置。② 归类是否正当,必须满足两项要求。首先,法律必须具备合宪目的,或者说,立法归类是为了合法授予公共利益或消除公共危害;其次,法律必须是取得合宪目标的合理手段。③ 第二项要求可以表述为手段与目的的相关性。也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标准,标准和目的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联系,法律分类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没有这种联系的分类是专横、任性的分类。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歧视性”标准。 当然,不相关标准并非一律构成歧视,如果不相关标准有益于处境不利的人,并不构成歧视。因为给不利处境的人以更好的待遇是为了避免在结果上造成公民之间处境的过分悬殊。④ 忽视差异反而可能构成对平等的破坏, 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歧视。 平等可以分为同一平等和差异平等。同一平等指不顾人与人的差别,一律给予同样的机会,强调机会的平等;差异平等指考虑到个体与个体的差别,赋予处境较不利者更好的条件。从差异平等的角度观察,客观上存在的差异必须通过法律调节,才可能达到真正的平等。“有时平等意味着同样对待人人,尽管他们存在差异;有时候它意味着通过调节差异来平等对待他们。以前认为平等只意味着同样,平等待人意指同样对待他们。现在认识到,同样对待可能违反平等观念,忽视差异可能意味着忽视合法性要求……忽视差异和拒绝调节它们是对平等获得和平等机会的拒绝。那就是歧视。”⑤ 我们首先承认,从人的尊严角度,男女平等。⑥ 我国从《宪法》开始的一系列法律,都反复强调这一准则,但男女平等并不排斥给予妇女以特别的保护。《宪法》规定男女平等之后在第48条专门规定对妇女的保护,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门用于保护妇女的权益。 一个人是否需要退休?年龄是一个相关的标准。一般而言,老人比年轻人的劳动能力要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人说让老人退休而不让年轻人退休构成对老人的歧视。问题是,我们在年龄标准之外建立了一个性别标准,性别标准与人的劳动能力有无关系?这就涉及男女平等的问题了。 男女在劳动权方面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男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就规定了妇女在履行劳动义务方面与男性的差别,但这样说仍然显得有些笼统。尽管从总量上说,我国法律规定女性承担的劳动义务要少于男性,享受的劳动权利要多于男性,但如果具体到某一项制度,男女的地位仍然可以是一样的,如《宪法》规定男女同工同酬。 男女性别之间的差异与退休是否有关?也就是说,一个55岁的男性和一个55岁的女性相比较而言,是否55岁男性的劳动能力一定强于55岁的女性?如果不区分劳动种类,这个问题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男女之间绝大多数差异来自统计学上的归纳,男女之间精确的统计学差异在下列各项不适用于个人情况:体重、身高、寿命、数学潜能、进取心(aggression)、抚养子女的能力和体力。 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特定的职业而是从一般意义上说,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并不必然与劳动能力有关。我们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在年龄标准之外采用的性别标准就是一个不相关标准。正如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的,不相关标准是否构成歧视,就要看采用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护处境不利者的利益。具体到本文的话题,让女性55岁退休是不是为了保护女性的利益。 男女之间还有统计学归纳之外的差异,即生理和解剖学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女人具有繁殖后代的能力,而男人没有。男女之间的这种差别使女性在抚育子女方面付出了更多的精力。⑦ 其结果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私域体现出女性化的特征,而公域则日益男性化。法律一般而言只调整公域,无法将触角更多地伸进私域。这就迫使我们在公域里采用一些“差别待遇”,以矫正在私域里实际上存在的女性比男性更多承担义务的情形。这种“差别待遇”就是给予女性以更多特殊的保护。⑧ 相反,如果让女性和男性在劳动领域里享受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则女性的地位难免如“烛烧两头”,比男性的地位更加艰辛。 具体到我国关于女性55岁退休的规定,如果理解为对女性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则是合宪的。但问题并没有就此完结。因为我们说55岁退休是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女性未必都领情----给女性的特殊保护是法律赋予女性的权利,女性可不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如果可以放弃,则法律就应该变为:女性可以自主决定在55岁至60岁之间退休。因此,接下来笔者要论述的是:女性55岁退休是对女性的保护制度,女性不能放弃这种劳动保护。 二、退休的性质:无法放弃的权利 在物质资料足够丰富以前,劳动仍然是我们谋生的主要手段,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才是我们的第一需要。在《宪法》中,劳动是获取财富的手段。《宪法》第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宪法》第42条第1款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获得财产的权利,而劳动是分配财产的基本方式,因此,劳动是一项权利;同时,《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公民劳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种方式,因此,劳动是一项义务。 退休制度实质上是对劳动义务的豁免,是一项不以现在的劳动作为对价就可以获得报酬的制度。⑨ 因此,就其实质而言,是一项对劳动者的保护制度。 事实上,今天规范女性退休问题的两部法律----《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安置干部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退休办法》),也是将退休作为一项对女性的安置、保护措施来规定的。例如,《安置干部办法》序言规定:“妥善安置这些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是党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是我党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人总是要老的,这是自然规律。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关系而退休、担任顾问或荣誉职务,是正常的,也是光荣的。对离休、退休的干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及时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退休办法》序言也规定:“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而《宪法》也专门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法律关于女性55岁退休的规定恰恰与《宪法》的这一规定存在着价值上的暗合,并无违宪之虞。 就退休作为劳动保护的性质,也许容易达成共识。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劳动是国家对于劳动者,尤其是对女性劳动者的保护,就应该理解为是女性的一种权利,而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退休权利可以放弃,那么女性到了55岁后,就可以自愿选择退休还是不退休。现行的制度为什么强行让女性退休?如果说女性55岁退休的规定仅牵涉到平等权问题,那么不让女性放弃55岁退休的权利则牵涉到女性自由权的问题。很多学者正是从这个角度进一步论证女性55岁退休的规定构成对妇女的歧视。⑩ 权利可以放弃的说法显然受到了太多私法观念的影响,(11) 而私法公法化是自《魏玛宪法》以来的现象。劳动法本质上是私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可以自由地签订劳动协议,但自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来,劳动法的公法特色日益明显。劳动法是私法公法化的一个鲜明例证。 私法公法化有两种情形:一是国家限制契约自由,如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公法只是规定此类契约无效,并不追究契约双方公法上的责任。 二是国家明文规定契约自由的限制,而且追究过错方公法上的责任。(12) 在《劳动法》中,以上两种情形都存在。但以第二种情形为主。 第一种情形主要存在于《劳动法》第91条。根据第91条的规定,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此产生的劳动者权利是享有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知道国家最低工资制度前提下,自愿只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仍然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形大量存在,如违反劳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对于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就属于这种情形。比如,《劳动法》第9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劳动法》本身并没有规定女性退休的年龄问题。但一如前文所述,女性55岁退休是对女性的劳动保护制度。不管这一制度属于私法公法化的第一种情形还是属于私法公法化的第二种情形,都是一种无法放弃的权利,是无法拒绝的“国家的爱”。 女性到底能不能拒绝“国家的爱”?除了私法公法化这一解释进路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另一条进路来解释女性为什么不能放弃法律对女性的特殊保护----这就是法律家长主义的解释。 法律家长主义认为,法律在有的时候必须像家长一样干预个人的自由。比如,美国法律出于对母亲健康生育能力的公共利益考虑,规定雇主不能安排妇女从事某些特定的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从事待遇丰厚的夜班工作、加班、重劳动以及在生育完之后的劳动。(13) 对于法律家长主义的正当性, 可能面临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追问,但法律家长主义在我们生活的经验世界里大量存在,这一点应该不存疑问。我国立法中,法律家长主义痕迹也随处可觅,如强行戒毒、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等。戒毒、戴头盔是法律关爱的体现,但接受者不能拒绝,不能放弃戒毒、戴头盔。同理,女性55岁退休也是法律家长主义的一种体现,女性不能放弃这种特殊保护。 三、公共政策的考量 在论述女性55岁退休不正义的学者中,有的是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切入的。这种论证路径并非与宪法完全无涉,宪法权利的配置有时也不得不考虑公共政策,因为权利需要成本,实施权利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分配资源。(14) 一个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女性55岁退休会出现人才流失,因而应该延迟女性退休年龄。(15) 但我们如果以岗位既定来讨论问题,急迫需要就业的年轻人中也会有人才。这些人无法就业,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人才进入不了劳动力市场。事实上,今天的退休制度并没有导致人才流失,退休而发挥余热的人才处处都是。(16) 退休制度并不能使人才退出劳动力市场。在人才缺乏的今天,如果劳动力市场是自由的,人才总能寻找到岗位。(17) 另一个有代表性的说法是:推迟退休可以消解“白色浪潮”的冲击。(18) 我国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整个社会的养老负担日益沉重,延迟女性的退休年龄可以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任何公共政策的实施都会有两面的效果。我国面临老龄化现象的同时,还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延迟退休年龄虽然可以减轻整个社会的养老负担,但却增加了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年轻人可能不得不延迟就业时间。如此公共政策带来的结果可能是:养老的负担减轻了,而“养小”的负担可能加重了。 其实规定多少岁退休并不一定是到了这个年龄的人就一定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很可能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男人60岁也可能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但60岁仍然需要退休。 就媒体的报道来看,对女性55岁退休的质疑之声日益高涨。是否这一制度获得的认同越来越低?法律是理性的同时,还是经验。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仍然需要修改法律----一项制度不管从理论的角度论证多么正当,但如果无法获得认同,仍然不得不面对修改的命运。也就是说,法律必须从利益攸关者的认同而不是从逻辑的自洽中获得正当性。女性55岁退休是否真的那样遭到了众多女性的反对?实际情况并没有如此严重。从经验角度来看,反对女性55岁退休的大多是白领女性,而蓝领女性的话语权行使并不如白领女性充分,一个国有企业从事体力劳动的女性可能并不希望延迟退休。那么,我们能不能根据职业规定退休年龄?比如说白领职业女性60岁退休,蓝领职业女性55岁退休?不要说划分蓝领、白领的难度,即便我们可以划分清楚,可能又会带来一个新的平等权争论----让蓝领55岁退休是否构成对蓝领女性的歧视? 女性比男性提前退休并不是我国独有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男女退休年龄相同的国家(地区)有98个,占59.4%;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国家(地区)有67个,占40.6%。(19) 我想这不单是歧视就可以解释清楚的。与之相应,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家务劳动的价值,而不是单从公域中的劳动入手来探讨新的男女平等路径,提出了“同值同酬”的概念,以取代传统的“同工同酬”。(20) 但在法律调整私域还颇为艰难的今天,我们还不得不给女性在公域中更多的保护,以矫正在私域中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 注释: ①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② F.S.Royster Guano Co.V.Virginia,253 U.S.412. ③ 参见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4页。 ④ 如美国历史上,部分高校规定一些有利于黑人的措施(如录取分数线比白人低),这并不构成歧视。因为历史上的种族歧视制度使黑人无法受到良好的教育。 ⑤ 朱应平:《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⑥ 其实,我国立法中反复强调男女平等可能暗示着这样一个现实:男女在获得机会和财富方面是不平等的。正因为在事实上不平等,所以我们要反复强调男女应该平等。立法的目的是矫正事实上存在的男女不平等。 ⑦ 当然,这种说法并不排除特殊情况。比如,有的家庭就没有孩子,被称为“丁克家庭”;有的家庭,男性可能花大部分时间抚育孩子。但这些特殊情形的存在并没有将文中的命题证伪。在美国1976年的“警官退休年龄案”中,马萨诸州规定超过50岁的警官一律退休。虽然根据具体情形,有些***可能未到50岁即不能胜任,而有些***超过50岁却仍然称职,但联邦最高法院的大多数法官维持了州的规定。(See Massachussets Board of Retirement v.Murgia,427 U.S.336.)原因在于:“在经济和社会福利领域,一州并不因为法律归类有欠完美而侵犯‘平等保护’条款。如果归类具有某种‘合理基础’,那么它并不因为归类‘不具备数学精确度或在实际上导致某些不平等’而违宪。”(Dandridge V.Williams,397 U.S.471.) ⑧ 德国1957年针对妇女在家庭承担了更多义务的情形,制定了《第一平等保护法》,以促进女性地位的提升。该法制定后,《德国民法典》的亲属编被修正,在第1360条中加上了家庭主妇自由处分金(可以处理另一方的退休金、养老金等)的规定,肯定家务劳动的价值。1994 年德国制定的《第二平等保护法》又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就业以及妇女工作时间可以少于男性的内容。用“同工同酬”促进男女平等固然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同值同酬”。因为在私域中,由于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劳动,使她们在公域中的劳动数量无法与男性相比,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虑公域的劳动报酬时,要将妇女在私域中的付出一并考虑进去。 ⑨ 关于退休金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工资的延长,也有学者认为是雇主照顾劳工退休后生活的义务,还有学者认为是雇主对劳工的赠与。(参见郭玲惠:《两性工作平等----法理与判例研究》,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171页。)在我国,之所以有人认为女性55岁退休构成对女性的歧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退休后的待遇比在职时要低很多。但无论如何,按照《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制度,在职时取得的报酬是以支付的劳动作为对价的,退休金是不以现在的劳动作为对价的,两者不具有可比性。 ⑩ 参见晏扬:《女性55岁退休:是保护还是歧视》,《检察日报》日。 (11) 公法上的很多权利是不能放弃的,如宪法中自由与人格尊严,任何人自愿为奴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12) 参见〔日〕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黄冯明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页。 (13) 参见孙笑侠、郭春镇:《美国法律家长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法律科学》2005年第6期。 (14) 参见〔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权利的成本》,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页。 (15) 参见高昱:《推迟退休对谁有利》,《商务周刊》日。 (16) 就笔者观察到的情形来看,大体上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单位返聘, 在退休工资之外另计报酬;另一种是退休后去新的单位工作,或兼职或全职。 (17) 《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劳动者的最低年龄界限,但没有规定最高年龄界限。 (18)(19) 参见《女性55岁退休是保护还是歧视》,《中国新闻周刊》日。 (20) 参见郭玲惠:《两性工作平等----法理与判例研究》,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187页。作者介绍:刘连泰,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福建
2005年11月,河南省发生的一起周香华女士诉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平顶山中心支行一案触发了女性55岁退休是否合宪的讨论。①也许是过去宪法离芸芸众生太远,我们今日总是以迫不及待的心情去迎接这一久违的荒漠甘泉----于是,“包装”的宪法案件和真正的宪法案件泥沙俱…【摘要】阐述儿童文学的功能属性,以爱丽丝这个家喻户晓的儿童文学形象展开论述,分析《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对儿童文学作品的价值和局限性,提出突破局限性的建议。【关键词】儿童文学作品价值局限性《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宪法是分配法权并且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童之伟童之伟,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法学》杂志主编。要说什么是宪法其实是相当难的。因为宪法总是很具体的,或者说首先是具体的,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国家的宪法就不一样。我们首先从具体开始谈起,在我的印象中,最初的宪…【摘要】对高职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就业心理问题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心理问题的途径。【关键词】高职毕业生就业心理问题成因解决途径【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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