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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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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GB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国标编号国 标 内 容GB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1.工艺分类GB13456-92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分级GB13456-923.执行时间:日之前GB13456-924.执行时间:日至日GB13456-925.执行时间:日起GB13456-926.测定方法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 4919 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GB 74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 GB 749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GB 7491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3 技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 8类 15种: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 b.烧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 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 &&&&&&&&&&&&&&&& 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3.2 标准分级:本标准分三级。3.2.1 排入 GB 3838 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3.2.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3.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3.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3.2.1和3.2.2的规定。3.2.5 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3.3 标准值: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最低允许循环利用率、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3.1 1989年 1月 1日之前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1 执行。生产工艺代码生产工艺生 产 工 艺 分 类 解 释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烧 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3.3.2 1989年 1月 1日至1992年 6月 30日之间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2 执行。生产工艺代码生产工艺生 产 工 艺 分 类 解 释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烧 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3.3.3 1992年 7月 1日起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3 执行。生产工艺代码生产工艺生 产 工 艺 分 类 解 释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烧 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4 监测4.1 采样点: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永久性标志。4.2 采样频率:采样频率应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 8h以内的,每 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 8h的,每 4h采集一次。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4.3 排水量:排水量应包括生产排水量和间接冷却水量。吨产品废水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4.4 统计: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所表为准。4.5 测定: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4 执行。生产工艺代码生产工艺生 产 工 艺 分 类 解 释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烧 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5 标准实施监督: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 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标准级别标 准 级 别 解 释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和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二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 执行三级标准。序号行 业 类 别分级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pH≥pH≤悬浮物mg/L挥发酚mg/L氰化物mg/L化学需氧量(CODcr)mg/L油类mg/L六价铬mg/L总硝基化合物mg/L1冶金系统选矿一级大、中(75%), 小(60%)691501.00.515015 2冶金系统选矿二级大、中(75%), 小(60%)694001.00.520020 3.03冶金系统选矿三级大、中(75%), 小(60%)69 2.01.050030 5.04钢铁、铁合金、钢铁联合 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一级缺水区(85%), 丰水区(60%)②691501.00.5150150.5 5钢铁、铁合金、钢铁联合 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二级缺水区(85%), 丰水区(60%)②693001.00.5200200.5 6钢铁、铁合金、钢铁联合 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三级缺水区(85%), 丰水区(60%)②694002.01.050030 注:②丰水区:水源取自长 注:①包括以单独工艺生产并设有自己单独外排口的企业。 序号行 业 类 别分级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pH≥pH≤悬浮物mg/L挥发酚mg/L氰化物mg/L化学需氧量(CODcr)mg/L油类mg/L六价铬mg/L锌mg/L氨氮②mg/L1黑色冶金系统选矿一级90%69700.50.510010 2.0 2黑色冶金系统选矿二级90%693000.50.515010 4.0 3黑色冶金系统选矿三级90%694002.01.050030 5.0 4钢铁各工艺、铁合金、钢铁 联合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一级缺水区(90%), 丰水区(80%)③69700.50.5100100.52.015.05钢铁各工艺、铁合金、钢铁 联合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二级缺水区(90%), 丰水区(80%)③692000.50.5150100.54.040.06钢铁各工艺、铁合金、钢铁 联合企业(不包括选矿厂)①三级缺水区(90%), 丰水区(80%)③694002.01.050030 5.0150.0 注:③丰水区:水源取自长江、 注:① 包括以单 序号生产工艺代码生产工艺分 类分级缺水区③排水量①m3/t产品②丰水区③排水量①m3/t产品②pH≤pH≥悬浮物mg/L挥发酚mg/L氰化物mg/L化学需氧量mg/L油类mg/L六价铬mg/L氨氮mg/L锌mg/L1a选矿重、磁选一级0.70.79670 2a选矿重、磁选二级0.70.796300 3a选矿重、磁选三级0.70.796400 4b烧结烧结一级0.010.019670 5b烧结烧结二级0.010.0196150 6b烧结烧结三级0.010.0196400 7b烧结球团一级0.0050.059670 8b烧结球团二级0.0050.00596150 9b烧结球团三级0.0050.00596400 10c焦化焦化④一级3496700.50.51008 15 11c焦化焦化④二级34961500.50.515010 25 12c焦化焦化④三级34964002150030 40 13d炼铁炼铁一级3109670 214d炼铁炼铁二级31096150 415d炼铁炼铁三级31096400 516e炼钢转炉一级1.559670 17e炼钢转炉二级1.5596150 18e炼钢转炉三级1.5596400 19e炼钢电炉一级1.259670 20e炼钢电炉二级1.2596150 21e炼钢电炉三级1.2596400 22f连铸连铸一级129670 23f连铸连铸二级1296150 24f连铸连铸三级1296400 25g轧钢钢坯一级1.539670 8 26g轧钢钢坯二级1.5396150 10 27g轧钢钢坯三级1.5396400 30 28g轧钢型钢一级369670 8 29g轧钢型钢二级3696150 10 30g轧钢型钢三级3696400 30 31g轧钢线材一级2.54.59670 8 32g轧钢线材二级2.54.596150 10 33g轧钢线材三级2.54.596400 30 34g轧钢热轧板带一级489670 8 35g轧钢热轧板带二级4896150 10 36g轧钢热轧板带三级4896400 30 37g轧钢钢管一级4109670 8 38g轧钢钢管二级41096150 10 39g轧钢钢管三级41096400 30 40g轧钢冷轧板带一级36.89670 80.5 41g轧钢冷轧板带二级36.896150 100.5 42g轧钢冷轧板带三级36.896400 301 43h联合企业钢铁联合企业一级102096700.50.510080.510244h联合企业钢铁联合企业二级1020961500.50.5150100.525445h联合企业钢铁联合企业三级10209640021500301405 溉需要,允许多炼铁为生铁、炼钢为粗 注:③丰水区:水源注:③缺水区:水源 注:④使用地下注:④焦化的氨氮 序号项 目测 定 方 法方法标准号1挥发酚光度法 1挥发酚蒸馏后用溴化容量法GB 74911挥发酚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GB 74902氰化物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GB 74873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GB 119144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5氨氮(NH3-N)蒸馏和滴定法GB 74875氨氮(NH3-N)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795氨氮(NH3-N)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6pH值玻璃电极法GB 69207悬浮物重量法GB 119018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8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9总硝基化合物分光光度法GB 49189总硝基化合物气相色谱法GB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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