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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09:09 法制日报
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在人类法制史上,民法同刑法一样,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起源于四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法制史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持久的法制史之一。早在商朝的法律中,就有关于土地所有权、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的规定,这是我国最早的民事法律制度。此后,从西周直至明清,民事法律制度始终是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直到1911年8月,我国历史上才有了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由于清王朝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这一民律草案并未颁行。1929年至1931年,南京国民党政权分编草拟、分期公布了具有民法典性质的“中华民国民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布实行的民法典。
民法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制史上无一例外地占有重要地位。后世史学家在评价拿破仑的历史功绩时,大多对他奇迹般的军事才华倍加赞赏。而在当代法学界,则流行另外一种观点:拿破仑最不朽的贡献在于为后世留下了一部《拿破仑法典》,即虽历经修改仍沿用至今的《法国民法典》。正是这一法典,奠定了一系列流传至今的现代民法原则,创造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制度。
穿越中外历史的长河,人们不难发现:民法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基本规则。如果说,在过去的岁月里,民法曾是帝王统治人民、维护封建礼教的工具,那么,今天民法已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公民权利的“保护神”。
今天上午,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向常委会全体组***员作民法草案说明时,对民法的作用作了这样的评价:“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民法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全程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王胜明对民法的作用作了这样的生动解释:“一个人怎样生活,他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要靠民法调整规范;一个企业如何生产、如何经营,要靠民法调整规范;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正常运转,也要靠民法调整规范。”
在现代法治社会,民法与刑法、行政法并列成为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西方一些国家将其视为社会生活的“圣经”。(编辑:离地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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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shēng
【释&&义】:佛教指人的四苦,即出生、衰老、生病、死亡。今泛指生活中生育、养老、医疗、殡葬。
【出&&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鸡猪鱼蒜,逢著便;生老病死,时至则行。”《仁王经·无常偈》:“生老病死,事与愿违。”
【近义词】:
1. 无论贫富,无论生老病死,我愿意。
2. 人会生老病死,人生就是如此。
3. 新娘新郎信誓旦旦,无论生老病死都将彼此珍爱。
4. 人,总会生老病死,怎么过都是一生,错过了爱情就错过了生命的精彩。
5.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阶段,老了,究竟我们会有甚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