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逻辑美洲大陆的发现者是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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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zhairen
逻辑是认识正义的必由之路
taizhairen
09:00 原创发表在
关敏(ww)提要:逻辑是人正确的抽象(理性)思维形式。逻辑以同一律即一视同仁为根本原则,坚持绝对正义的唯一标准,反对辩证法的双重标准,因此,逻辑是正义的基础,是抵达正义彼岸的桥梁。 一,逻辑是认识正义的必要条件 逻辑源自古典希腊语 (logos),最初的意思是“词语”或“言语”,引申为“思维” “思考”或“推理”的意思。古希腊人最初热衷于思考的问题是正义问题,这从赫西俄的《神谱》和荷马史诗就可以看出来。宙斯与他的兄弟姊妹合力战胜了他们的父辈泰坦巨神一族,当然不是以“忠孝”的的名义而是以“正义”的名义。随后古希腊人立法建立城邦国,法律被视为正义的化身。在古希腊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的辩论中,兴起各种诡辩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揭露诡辩术的颠倒黑白,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代师徒努力探索思维规律的奥秘,终于在亚里士多德的手上创立的逻辑思维体系,发现正确思维的形式规则——形式逻辑。 因此可以断言,逻辑是手段,正义是目的。也就是说,要认识什么是正义,必须通过逻辑思维才能达成。逻辑被古希腊人融入到追求公民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生活中,成为构建对称、平衡、平等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路径。 苏格拉底指出,理性的省察能够帮助人类生活得更幸福,人所有的信念都要有逻辑推论,只有借助逻辑的力量才能认识自己所相信的一切。厌恶理性是人类最大的邪恶,没有合理的论证,生活就会迷失方向。合理的论证就就是合乎逻辑的辩论,中国的诸子百家都是提倡“不争”而反对辩论的,特别是老子厌恶理性主张“绝圣弃智”,因为他们不知道逻辑可以破除诡辩,因此,中国人的思维永远停滞在诡辩的巫术的类比思维阶段。 柏拉图沿袭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强调:只有通过有效论证,才能正确理解“正义”、“公平”、“善”等理念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意义。柏拉图在《理想国》通过有效、充分地论证,指出:正义就是智慧、勇敢、节制三大美德的和谐,也就是总体的善。如果从法的角度看,正义便被被揭示为公平、合理、平等、正当。柏拉图力图根据理性的准则来安排人们的政治生活,以建立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 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为帮助人们正确辩论,在《工具论》中创立了形式逻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同一律、②排中律、③非矛盾律和④充足理由律。他强调,辩论的双方首先要明确论题,通过下定义的方法确定所要论证的对象的内涵,使双方能在同一的确定意义下讨论问题,并且要以可靠的论据使论题得到支持,不能出现逻辑矛盾。可见,形式逻辑是以同一律为根本原则,要求人们思维时使用统一标准,不能搞双重标准,这就是正义原则在思维上的反映。 亚里士多德不仅是一个逻辑学家,而且还正义的推崇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唯有人类具有“天生的正义感”,认识好与坏,知道公正不公正。“人类所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就在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而家庭和城邦的结合正是这类义理的结合。”“人是政治的动物”是指“人是特殊的动物”──即“人是正义(或权利)的动物”。这种“特殊”使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动物处在“弱肉强食”的状态,是没有“权利”的;所以,动物是没有“政治”的。人是正义的动物,人有权利拒绝“弱肉强食”。所以,政治就是追求正义的美好生活。亚里士多德将幸福作为人类生活的目的,而逻辑才是抵达幸福彼岸的智慧桥梁。 二,辩证法远离正义 中国人的思维是巫术辩证法,是立场感性思维。所谓见仁见智,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祖宗崇拜和圣人崇拜,认人唯情,类比幻想,否定正义标准就是其思维特征。辩证法号称一分为二,全面看问题,实乃颠倒黑白,否定正义标准而搞多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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