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商局工商局食杂店可以卖避孕套么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米线不是食物,在长乐市古槐镇高楼村,这可是当地失传了近70年的老手艺。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你不可能说每个人他都能够把这种特点在他自己身上体现的很充分。
福州方言的历史,大概有几千年的历史了,那真正形成现在的福州方言,是从衣冠南渡,八姓入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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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集中回复意见建议
集中回复意见建议
  1、加强市场食品的依法管理,无QS认真的坚决打击,加大力度狠抓农贸市场常年制假造假,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等问题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一是认真执行《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规定,严格落实“来源溯源”制度。检查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落实 “产地溯源”制度,零售市场认真落实“实名标注”制度。要求蔬菜批发商进货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入市农产品产地证明单》,并经市场开办者核实盖章;市场内零售业户必须悬挂《农产品来源明示牌》,对于不能提供产地证明和批发市场证明的蔬菜和其他食品不得销售。二是实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对辖区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来源溯源”和“索证备案”制度情况。对于纳入质监部门QS生产许可发证范围内的食品,工商部门将继续依法加强监管,一经查实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生产许可发证的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三是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测。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对不合格者进行曝光,并进行处罚。根据国家专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GB2760),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力度,增加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品种和批次,打击违法添加和超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四是继续在全市655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实行市场巡查制、商品备案制、市场法人登记“一场一照”制、市场专管员制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对米、面、油、肉等重要食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五是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消保维权渠道。近期,我局在全市重要农贸市场设置了《市场经营服务自律承诺》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两块宣传牌,明确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和申诉举报***,扩大社会监督,大力督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自律承诺,进一步畅通了消费投诉通道。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2、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对造假者,生产、销售劣质产品者要严厉打击,一罚到底,坚决取缔。  答复意见:2010年,我局共组织了十余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安全保障,突出夏季等季节性市场整顿,突出校园周边等区域性市场清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根据建议,我局将建立高效、迅捷的食品安全执法体系,将节日市场整治、校园周边小食品整治等专项整治常态化,结合活动性质、周期等特点,进行提前研究、提前部署,将专项整治常态化。加大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的查处力度,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乡镇)、进商场活动,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科学消费的能力。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者培训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掌握法律法规和自律义务,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3、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办的培训,指导工商管理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和态度。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加大驰著名商标创建力度,全市品牌阵容不断壮大。截止目前,全市驰名商标达到34件,省著名商标271件,市著名商标270件。为规范驰著名商标推荐行为,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提高申报质量,市局加大对培训力度,每年结合驰名、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至少2次组织申报企业进行培训,以提高企业申报水平。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强化工商系统特别是基层商标管理人员的驰著名商标申报培训,提高工商部门对争创企业指导水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驰著名商标申办的培训,将培训工作制度化,明确时间,深化内容,同时指导基层工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服务我市品牌经济发展。  4、定期开展大检查,加强公、检、法的协调配合,严打无证企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应坚决取缔“传销”团体。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无证无照治理力度:一是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社会齐抓共管。今年3月,中央综治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行文,将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今后清理无照工作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和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二是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通过制定清理无证无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无照综合治理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着力推进治理无照联席会议制度,由综治办、工商局以及公安、财政、文化、卫生、国土、建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环保、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行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开展清理行动,形成对无证无照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继续保持对传销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通过打击传销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机制,在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加强对各(区)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易感群体的自觉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  5、加强对早市及各大超市的食品检测,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安全。人性化管理工商市场。  答复意见:2010年,我局为有效保证食品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安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品抽检的检验机构,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消费者意见,严格抽检程序,严格查处不合格食品,全年抽检了1300个批次的食品。根据建议,201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力度,着手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程,严格标准,统一规范,明确责任,提高食品抽检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严肃、限期查办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顶住说情风干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以此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食品经营者,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对群众消费量大、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和重点超市和市场,有针对性的加大食品抽检的品种、数量和批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下架退市、立案查处,充分发挥大型超市食品流通主渠道作用,积极营造流通环节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为切实保障我市消费品市场繁荣,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稳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一是以“索证索票”、“来源明示”为抓手,加大重要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以蔬菜、粮食、食用油、生猪肉、禽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农产品为重点,以集贸市场、农村大集、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实名标注等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消保维权渠道。近期,我局在全市重要农贸市场设置了 “市场经营服务自律承诺”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两块宣传牌,明确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和申诉举报***,扩大社会监督,大力督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自律承诺,进一步畅通了消费投诉通道。三是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以重要农产品市场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力度,加大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积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参与到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中去,对重要农产品的促销活动依法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并指导经营者制定并落实促销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另外,根据早夜市“谁审批、谁管理” 的管理原则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注册登记的早夜市由地方政府负责。  6、请加强审核营业执照并开展检查,重点查办无证经营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行为。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属地化监管。一是加强企业的“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一经登记核准成立,工商所执法人员首先实行企业的网上认领,建立起企业的“经济户口”,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实地查看,确认在原住所经营。明确企业所在“网格”区域后,由“网格专管员”负责定期巡查,如实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严格属地化管理,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到位。二是加强对企业行为信用分类监管。以企业行为信用管理平台为基础,确认企业的信用分类、风险分级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实行不同密度的检查,对有违法行为、企业信用C级和D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提前预防和发现违法行为,推进属地监管职能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无照经营的引导帮扶工作。在工商所属地监管中,对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我局实行“分类管理,疏导为主”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指导。一是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其中需要取得前置审批的无照业户,工商机关应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15号)确定的分工,及时函告前置审批部门,并予以有力的配合,取缔无照业户。二是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关于对无照经营行为实施行政指导的意见》,对无照业户进行行政指导,加强教育。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及时函告前置部门,配合前置审批部门进行教育指导;不需要前置审批的,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帮助***办照。  三、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社会齐抓共管。今年3月,中央综治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行文,将治理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今后清理无照工作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和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有三项,一是健全治理无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工商局以及公安、财政、文化、卫生、国土、建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环保、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无照治理工作。二是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通过制定清理无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无照综合治理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清理行动,形成对无照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监管秩序。  7、更多为企业注册变更等提供快速通道,灵活办事,不能过于生搬硬套过时的制度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登记窗口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对“窗口”人员对照制度进行作风整顿,切实采取措施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增强登记人员的责任感,提高登记质量和办事效率,同时要虚心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二是随着全市各级企业登记窗口业务量的增加和因企业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的不断上升,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进一步的加大。各登记窗口将视情况增加企业登记窗口人员。把服务意识高、工作责任心强,肯钻研学习业务的人员充实到登记窗口,缓解当前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反映登记窗口问题较多负责人、受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给予处理。市局注册局将会同监察室对各级注册大厅进行明查暗访。对落实制度、规定坚决,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的窗口将通报表扬,对业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或工作作风不端正,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窗口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为个人原因多次引发投诉的窗口负责人、受理人员市局将责成分(市)局调离其工作岗位。四是进一步优化登记窗口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速度。日将在全市开通企业登记网上系统,届时,各类设立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向各登记窗口申报登记材料,各级登记窗口受理人员在网上指导企业准备和填写申请材料,一次递交书式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五是积极推进各级工商登记部门进住当地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主动配合市政府搞好行政审批电子应用系统的开发整合业务,优化前置审批项目与工商企业登记的流程,为促进企业注册、审批、登记与其它审批登记部门的协调、沟通提供技术流程保障。   8、实行无节假日、24小时人工受理消费者投诉制度,以及时取证,帮助广大消费者及时解决投诉事件,加强便民服务,质量投诉处理(12315)工作有待改进。  答复意见: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我市12315在拓宽渠道、方便投诉、依法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受理消费者投诉实行人工值守和电脑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在非人工值守期间实行录音***,12315由专人对录音***负责回复,回复率为100%,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重大节日期间,实行处长带班值守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同时,为扩大消费者投诉渠道,一般节假日、夜间等非工作时间,可拨打向社会公开的值班***,由值班人员受理,并及时分流至属地分(市)局办理。今后,我们将会在受理方式、受理渠道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最大程度的实现“亲情服务、维权万家”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提升维权工作效能,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进一步监督管理市场竞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不实广告的监督力度。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及工作职责分工,垄断案件由省工商局牵头办理,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工商局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反垄断执法小组东部片区联络工作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对本小组管辖区的各类协会及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排查摸底,搞清底数,及时了解掌握垄断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为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以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查处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依靠党委、政府以及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办理工作,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打击商业贿赂的态势。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双轨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中的作用,密切二者之间的衔接与配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帮助企业健全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建立打假保名优战略合作关系,对企业注册商标及产品种类备案进行主动保护,建立高效、集中、统一的执法办案机制,通过工商网络、信息共享以及区域性打假维权协作会议机会,介绍我市企业相关情况和需要其他省市局支持的事项,就重大跨区域案件,研究建立与周边城市联合统一执法的机制,推进区域执法协作,构建全国打假联动网络,畅通打假维权工作渠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三是继续保持对传销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通过打击传销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机制,在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加强对各(区)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易感群体的自觉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强化监测力度,对全市所有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广告媒体实施全面监测,随时掌控媒体违法广告发布动态。强化监管指导,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广告监测通报等多种措施敦促媒体加强自律,主动严把广告审查关。对发现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及时发布预警警示,迅速组织查处和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密切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对广告各环节的监管,在事前指导、事中跟踪、事后查处等方面多管齐下,形成联合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加大处罚力度,继续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震慑违法。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广告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广告监管格局。  10、继续关注中小型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著名商标的投票应合理、真实。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针对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特点,及时研究出台适合我市个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加快我市中小(个私)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个私企业发展思路,完善工商职能服务个私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和调动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为我市个私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扩大个私企业市场准入范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清理和消除阻碍中小(个私)企业发展的各种行政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经营的行业和项目,都允许个私企业参与经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私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个私企业参与经营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支持个私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流通企业发展;鼓励、引导具备企业和公司登记条件的个体工商业大户“升级换代”,转变组织形式,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适当降低个私企业成立集团的条件,鼓励个私企业做强做大。三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鼓励更多投资创业资金进入市场,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把起名权交由个体工商户自行决定。同时,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数字等个性鲜明、更具特色的字号宣传自身经营特点;鼓励个人投资设立担保公司,凡是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均可申请设立担保公司;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涉农企业准予其在名称中使用“基地”、“农庄”、“农场”等字样。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放宽对市场主体设立资金的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按照规定,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试营业制度,除经营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四是大力实施“小老板成长工程”,促进个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扩大个私经济规模。把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作为工商服务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扶持政策,落实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五是发挥各级个私协会“纽带”作用,改进服务,提高水平。通过积极反映个体私营企业诉求和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会员企业代***照验照等事宜,及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参与企业创建品牌工作;利用信息网络优势,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信息帮助;做好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助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自1997年开展以来,先后认定了270件市著名商标,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壮大了我市品牌阵容,为推动我市品牌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完善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机制,增加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006年市工商局修订了《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设立了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由市工商局相关人员及经济、法律、科技和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提高了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2010年,我局在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中,重新调整了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由市人大、政协、纪委、发改委、经信委等13个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增加了专家以外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保证认定工作的透明、公平、公开、公正。目前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11、①经常到基层检查;②查处工商会员的收费管理。&&   答复意见:我局对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之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促进了各单位的工作落实和政风行风建设。今年我局在全系统组织了两轮督察检查,重点检查各分(市)局注册大厅、工商所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作风纪律等情况,并对监管巡查记录、消费维权记录等落实“痕迹化”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全系统处理各种违纪违规行为61人次,直接问责或责成分(市)局问责21人次,通报处理12人次。根据建议,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纪律作风建设和督察检查力度,一是加快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在注册服务大厅***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对服务效能的监督。二是继续推进基层述职述廉工作,工商所和基层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各界代表述职述廉,接受监督和评议,满意度低于规定标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继续开展向市民报告活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由各分(市)局“一把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等各界代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对满意度不高的进行问责。四是完善社会评议考核机制。在年度考核时,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个体户作为样本,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从样本中随机选取规定数量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各单位的首要标准,满意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评优资格。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消费维权水平。  我局对“搭车收费”的问题高度重视,每年在年检期间都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协会坚决遵循“入会自愿、严格标准、强化服务”的三项原则发展会员,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要严格按照协会的章程收取会费。收取会费工作应由协会人员负责,原则上在下半年进行,与企业年检期间错开;收取会费时要向企业解释清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别强调禁止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收取会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严禁“不交会费不予通过年检、不交会费就查账”等刁难企业行为。对违规“搭车收费”等行为,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月,我们将在全市工商系统继续开展对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2、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常态化,加大对霸王条款的主动查处,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消保维权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消保维权22条”。在全面做好营业面积6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商场和农贸、专业批发市场***机构建立与运转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全市营业面积6千平米以下,5百平米以上的中型商场、超市、市场设立投诉台,配备经过培训,熟悉业务的专兼职消费纠纷处置人员;在全市中小店铺、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制,根据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明确经营责任,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做出“无障碍退换货”和“先行赔付”的承诺,并上墙公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积极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结合12315和各分(市)局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日常监管和舆情动态等情况,加强商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建材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流通环节中危害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商品的质量监测,突出抓好日用品、家用电器、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消费集中商品的重点监测和定向跟踪监测。依法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商品监测案源线索分流、督办、考核和落实制度,有效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服务行业的执法维权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综合运用监管执法手段,出台相关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美容美发、通讯、餐饮等服务领域热点行业,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解决美容美发预付费卡消费、不合理收费餐具等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服务领域行业服务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服务领域服务产品供货商档案、进货检查验收等可追溯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源上解决消费侵权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厉查处消费领域合同违法行为。以贯彻落实《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开展消费领域合同违法行为专项整顿活动,严厉打击教育培训、房地产、电信、保险、物业、汽车***、美容美发、旅游、房屋中介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合同欺诈行为,坚决制止“霸王条款”。同时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力度,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教育培训、电信、保险、物业、美容美发、旅游等行业推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合同签约行为。  13、加大反不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对药品保健品等特殊商品的广告,特别是夸大效用的广告应当严格把住审批关,以免老百姓盲目跟风。  答复意见:依据《广告法》,新闻媒体作为广告发布者,对所发布的广告依法承担审查职责;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广告发布前的内容审批工作;工商部门没有对媒体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的职能,主要职能是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与市委宣传部等12个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几年来累计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000余起、罚没款740万元。但由于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单纯依靠一个部门管理难以取得根治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汲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媒体广告秩序的根本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广告监测。对全市所有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广告媒体实施全面监测,随时掌控媒体违法广告发布动态。二是强化监管指导。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广告监测通报等多种措施敦促媒体加强自律,主动严把广告审查关。对发现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及时发布预警警示,迅速组织查处和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三是密切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对广告各环节的监管,在事前指导、事中跟踪、事后查处等方面多管齐下,形成联合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四是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广告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广告监管格局。  14、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及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的行为。加强对虚假宣传的广告的管理。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加强对农资经营资格的审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工作,全面加强对农资经营者前置审批文件或经营许可有效性的审查;对全市农资经营户经营资格、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摸清情况,建立完善经济户口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日常化工作制度。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进销货台账、农资商品质量信用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农资商品留存袋)、索证索票及质量安全承诺等管理制度,及时纠正农资经营者在进销货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在有条件的工商所提倡把本辖区内合法的农资经营业户名单张贴到主要街道和主要公共场所,发动群众积极检举超范围或无照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对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违法行为;继续做好“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工作,严厉查处本市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销售行为;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并通过媒体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四是发挥“一会两站”、&#”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在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形成市局、工商所两站三级申诉举报网络,建立涉农投诉快速救助通道,对各类涉农类投诉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结,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可以及时获得行政救助,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五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强化广告监测,对全市所有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广告媒体实施全面监测,随时掌控媒体违法广告发布动态。强化监管指导,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广告监测通报等多种措施敦促媒体加强自律,主动严把广告审查关。对发现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及时发布预警警示,迅速组织查处和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密切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施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15、不收管理费了,并不是因为市场监管放松,实际更需要加大管理,问题太多,百姓关心至于缺斤少两公平秤要落实市场责任人。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巡查力度,并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建立诚信经营承诺制度。组织经营业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公平交易,不短斤少两,不作虚假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对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业户,调查处罚后将其非法经营行为及处罚结果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市场中发挥警示作用。二是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业户,根据《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计量工具***后产生的后果进行查处。三是强化市场内的消费维权投诉处理机制。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在市场办公室内设置消费者投诉站,公布调解办公室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投诉***。督促监督市场开办单位按要求设置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复秤,市场内设置消费提示牌,提示消费者在购物后,注意复秤。建立投诉记录台帐,配备专(兼)职人员处理消费纠纷。设立消费警示牌。提示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防止 “短斤少两”问题的发生。四是积极配合计量管理主管部门进行称具检定。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做到对集市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和计量行为,进行计量监督和执法检查。基层工商所使用称具标准砝码,加强对市场经营业户监管,督促其定期到质检部门进行称具检测。  16、希望他们能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媒体或居民举报,曝光才发现。联合质监部门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曝光严格处理。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积极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12315和各分(市)局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日常监管和舆情动态等情况,加强商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建材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流通环节中危害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商品的质量监测,突出抓好日用品、家用电器、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消费集中商品的重点监测和定向跟踪监测。依法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商品监测案源线索分流、督办、考核和落实制度,有效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严把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准入关。结合市场巡查,全面清理经营者主体资格,监督经营者认真做好商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备案、购销台帐登记、质量自检和不合格商品退出等制度,对检查出有质量问题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退回供货方、信息公告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三是营造和谐的消保维权工作环境。及时调查处理和妥善解决各类舆情信息涉及的消费纠纷,化解舆情信息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交流互动,通过开展在线活动,发布消保维权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典型维权案例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增强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意识。四是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定点销售网点的监管,抓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配套工作,指导“家电下乡”品牌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更好的方便服务农村消费者。重点抓好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突出的美容等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美容服务业经营者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认真做好执法配合工作积极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涉嫌问题商品、建材家具、装修材料等市场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流通环节商品的监管力度。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从快从严查处。  17、准确把握好全国和我市的发展主题主线和重大任务目标,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监管好市场,保障好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打造高素质的工商干部队伍。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积极有力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一是实施增量工程,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股权出资登记,扩大债权转股权的适用范围,推进企业多种方式入股经营。建立外资企业指导服务联系点,促进全市外资重大项目及早落地。研究制定《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管理办法》,解决创业就业“孵化器”的场所登记等问题,鼓励和扩大自主创业。二是实施增优工程,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实现高端引领、内需驱动的转型发展为目标,积极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全力做好重点工程启动、重大项目实施和企业兼并重组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月度、季度、年度的市场主体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实施增强工程,不断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力争全年驰名商标增长5件,省著名商标增长50件,市著名商标增长40件。深化“三押一推”助企融资举措,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实施增效工程,倾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推动我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企业+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订单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农业生产有序进行。  二、尽职尽责地抓好市场整顿规范,维护经济秩序更加高效。一是突出维护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一票通”监管模式,集中开展乳制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二要有效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稳定。突出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控、查处。三要着力维护好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整治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扎实开展无无照经营、无假冒伪劣、无消费投诉积案、无传销活动等“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努力建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加有为。一是切实加强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建立新型和热点消费纠纷“专家会诊制度”。加大热点领域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力度,规范合同交易行为。二是深入推进12315规范建设。实施局长在线、分(市)局领导、消保委领导公开接待日、处长包案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诊等制度,确保消费申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重点规范美容美发、通讯、餐饮等服务领域热点行业,解决预付费卡消费、餐具不合理收费等难点问题。集中整顿教育培训、汽车***、房屋中介等行业合同欺诈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四是积极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消保维权22条”,在全市商场、超市和市场推行“无障碍退换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出台消保纠纷处置指导意见,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扎实深入地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依法行政更加努力。一是加大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完善市局、分(市)局、工商所三级执法体系,加强对执法的统一掌控。建立和完善与司法部门案件移交会商、重大复杂案件诉前评审、信息互通互审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完善行政指导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二是积极防范执法监管风险。积极推行痕迹化监管,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加强监管风险关节点控制,积极防范履职风险。三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问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不懈地强化素质教育和作风建设,锤炼队伍更加严格。一是以创建学习型工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建立“流动课堂”和“微型课堂”,推行“点题培训”和“菜单式”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二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推行“红盾先锋岗”,努力将工商职能延伸到每个社区、每个村镇,近距离服务群众,努力将 “红盾责任岗”打造成群众信赖的“先锋岗”、“民心岗”。三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深入开展***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重点抓好行风建设和效能提升。完善工商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深入推进分(市)局向市民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以提高机关管理效能为保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层交通、通讯设施和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切实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继续巩固“基层建设年”成效,全面做好基层工作手册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开展规范化工商所达标评定,推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  18、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证居民食品安全。加强对网吧、美容院等的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并重,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并重;实施流通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构筑长效机制;组织食品检测,监控食品质量。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食品经营者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相关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不少于二年,切实把好上市食品的进货关,做到提前预防,保证经销食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加大工商人员日常监管巡查的范围和频次,及时查处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完善科学化监管网络,建立一套体系完善、设计科学、监管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提高监管效能,针对不同业态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分层分级的信息化监管网络,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掌控力度。  二是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网吧登记注册。对于新设立的网吧,严格审查前置审批许可手续,对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实行“网格化”监管,加大网吧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力度,由工商机关“网格专管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对辖区内网吧经营业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无缝隙监管。加强部门协作,保持无照网吧强势监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定期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无照网吧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网吧经营合法规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充分利用媒体、电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治理网吧的规定,深入学校、社区宣传禁止未成年人涉足网吧的规定,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在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12315维权站的宣传栏等处公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网吧的举报***、信箱,提醒社会各界发现黑网吧立即举报。  三是加强对美容等服务行业的监管。围绕美容业监管“五项工作规范”,即服务卡项规范、服务清单规范、服务公示规范、商品建档规范、加盟(连锁)商管理规范要求,扎实开展美容业监管和指导工作。做好调查摸底,摸清美容业户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有无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及有效期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加强规范引导,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强化经营者的培训,全面增强经营者落实“五项规范”的自觉性。严格依法监管,促进“五项规范”的落实。借鉴大型商场、超市***机构,中小店铺经营承诺的经验做法,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将美容经营者落实“五项规范”的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当中,做到经常化,规范化,促进美容业监管指导工作的落实。  19、注册、年审、登记制度希望简化。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职能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减少和杜绝假货对消费者的伤害。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登记窗口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速度。日将在全市开通企业登记网上系统,届时,各类设立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向各登记窗口申报登记材料,各级登记窗口受理人员在网上指导企业准备和填写申请材料,一次递交书式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同时,积极推进各级工商登记部门进住当地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主动配合市政府搞好行政审批电子应用系统的开发整合业务,优化前置审批项目与工商企业登记的流程,为促进企业注册、审批、登记与其它审批登记部门的协调、沟通提供技术流程保障。二是在全面做好营业面积6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商场和农贸、专业批发市场***机构建立与运转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全市营业面积6千平米以下,5百平米以上的中型商场、超市、市场设立投诉台,配备经过培训,熟悉业务的专兼职消费纠纷处置人员;在全市中小店铺、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制,根据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明确经营责任,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做出“无障碍退换货”和“先行赔付”的承诺,并上墙公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商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建材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流通环节中危害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商品的质量监测,突出抓好日用品、家用电器、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消费集中商品的重点监测和定向跟踪监测。依法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商品监测案源线索分流、督办、考核和落实制度,有效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服务行业的执法维权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综合运用监管执法手段,出台相关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美容美发、通讯、餐饮等服务领域热点行业,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解决美容美发预付费卡消费、不合理收费餐具等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服务领域行业服务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服务领域服务产品供货商档案、进货检查验收等可追溯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源上解决消费侵权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工商政务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办事指南等及时上传网络,以方便办事群众。&&&   答复意见:根据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传统方式公开政务。根据工商职能制作职责、岗位明示牌,印制各类业务办事指南、规范文本、投诉卡、监督卡等,悬挂、摆放在分局、工商所注册登记窗口的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利用互联网络公开政务。在青岛红盾信息网、青岛政务网上公示工商职能、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公示、12315维权、违法广告曝光等政务信息,开通局长电子邮箱、投诉举报邮箱和消费者投诉邮箱,使群众在享有知情权的同时,便于提出建议、反映问题、投诉举报,充分行使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务。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决策、消费警示、食品安全等情况。在青岛日报上发布企业年检公告、守重企业公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公告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平台,由市局党委成员每月轮流接听群众***,并开展12315局长在线周、行风在线、社会开放日等活动,现场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1、工商局、质监局要积极作为,严格执法防止“马后炮”,确保食品安全,还我市食品安全的蓝天。真正负担起行政职责,不要让老百姓去识别。  答复意见:食品安全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多个环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建议,为切实把好上市食品的进货关,做到提前预防,保证经销食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我局将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食品经营者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相关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不少于二年。同时,加大工商人员日常监管巡查的范围和频次,及时查处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完善科学化监管网络,建立一套体系完善、设计科学、监管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提高监管效能,针对不同业态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分层分级的信息化监管网络,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掌控力度。  22、推行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为方便居民生活,各类农贸市场遍布城市,但对其管理却不尽如人意。建议相关部门借鉴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思路,实行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以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进行量化评价,把农贸市场和经营者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实施监管。  答复意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我局自2007年就着手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按照规定非天天交易的农村大集暂不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根据市场市场开办单位和进场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对市场进行综合认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各类市场218处,占应认定数的100%。其中A类市场100 处,B类市场85处,C类市场16处,D类市场17处。根据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严格市场检查,详细市场检查记录。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的检查外,对A类市场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B类市场每季度检查1至3次,重点检查有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C类市场每季度检查3次以上,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义务的情况,有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D类市场每周至少检查1次,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义务的情况,检查场内经营者经营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针对我市农贸市场的实际和热心市民的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立足工商职能,继续深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细化各类信用指标,进一步量化评价标准,科学划分农贸市场和场内经营者信用类别,有的放矢的采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  一是及时信息更新,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根据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消费投诉、案件查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等相关记录,不断完善更新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信用信息,对市场信用类别和场内经营者信用类别实施动态监管,及时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对信用类别降低的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协助市场开办单位查找原因、查摆问题,对于不合格商品和经常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坚决按照不合格商品退市和市场退出制度执行。  二是实行距离监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继续按照市场分类监管措施,对不同类别市场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严格落实检查次数。对于A类的市场,在落实日常巡查的同时,注重打造文明诚信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信誉,扩大市场辐射面;对尚未达到A类标准的市场,要求分(市)局对辖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不间断地巡查执法,从“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入手,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 商品质量追溯制度情况,检查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落实 “产地溯源”制度,零售市场认真落实“实名标注”制度。  三是强化市场培育,扩大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范围。今后凡新登记注册的市场,全部纳入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范围。对尚未纳入信用分类监管的非天天交易的农村大集,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按照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要求标准,加大市场投入和升级改造,加强对市场的经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检查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的情况,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充分发挥经营者自我管理的能力。经过培育,有效完善市场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 一旦符合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条件,立即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范围,实施分类监管。  23、加强对无证经营和跨门经营的监管力度,及早解决承包单位委托经营回收网点现象。  答复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属地化监管  (一)加强企业的“经济户口管理”。 企业一经登记核准成立,工商所执法人员首先实行企业的网上认领,建立起企业的“经济户口”,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实地查看,确认在原住所经营。明确企业所在“网格”区域后,由“网格专管员”负责定期巡查,如实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严格属地化管理,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到位。  (二)加强对企业行为信用分类监管。以企业行为信用管理平台为基础,确认企业的信用分类、风险分级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实行不同密度的检查,对有违法行为、企业信用C级和D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提前预防和发现违法行为,推进属地监管职能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无照经营的引导帮扶工作  在工商所属地监管中,对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我局实行“分类管理,疏导为主”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指导。  (一)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其中需要取得前置审批的无照业户,工商机关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15号)确定的分工,及时函告前置审批部门,并予以有力的配合,取缔无照业户。  (二)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关于对无照经营行为实施行政指导的意见》,对无照业户进行行政指导,加强教育。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及时函告前置部门,配合前置审批部门进行教育指导;不需要前置审批的,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帮助***办照。  三、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社会齐抓共管  去年3月,中央综治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行文,将治理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今后清理无照工作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和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有三项,一是健全治理无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工商局以及公安、财政、文化、卫生、国土、建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环保、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无照治理工作。二是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通过制定清理无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无照综合治理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清理行动,形成对无照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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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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