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一章)黑暗时代的骑士
中世纪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一章)黑暗时代的骑士
古今烟柳靡靡
用“战争”这个字眼来形容欧洲大陆的历史,仍显太宽厚了。在这块大陆上,罗马帝国统治下不牢靠的和平瓦解之后,入侵者的浪潮席卷各地:哥特人Goths,古代日耳曼族的一支。与汪达尔人Vandals,属于日耳曼族。从东来,穆斯林从南来,最后,最最可怕的是维京人Vikings,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人,亦指北欧海盗。从北来。从4世纪最初的野蛮人入侵到10世纪末,几近六百年中,入侵者的后裔不是被同化了就是被排斥了。以后轮到了欧洲人民开始扩张,首先向东,然后随着航海技术的进步,向南、向西扩张。为此,从13世纪到近代这一时期内,欧洲的“和平”,基督教徒在教堂中如此诚心诚意地祈求的那个和平,只是此时彼时、此处彼处出现一些例外的、不稳定的绿洲上存在过。毫不奇怪.整个社会需要一个模式----使欧洲人民在某种环境下能以生存的模式;后来数代历史学家称呼这种社会模式为“封建制度”。早期的骑士装备远不如后世完备,图画上这种骑士装备已经是站在时代尖端若干半游牧好战部族相继而来,互相碰撞或互相融合,如同动荡海洋中的汹涌波涛。紧随4世纪哥特人与其他入侵者侵入之后,法兰克部族又进来了。这些部族松散地联合在梅罗文(Merovingian)家族的领导之下。8世纪中击退了穆斯林从南方对法兰西的入侵,9世纪初在加洛林家族Carolingians,法兰克王国第二个王朝。统治时期创建了西部欧洲短暂的统一。当时,莱茵河以东地区面临马扎尔人Magyas,匈牙利的主要民族。的屠杀近一百年。欧洲的北部、西部与南部沿海地区以及大船可溯流而上的内地,则在一个更长的时期内受到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的蹂躏----掠夺,火焚;有时维京人也以殖民主身分定居下来。这种殖民活动最早始于10世纪初的诺曼底。此后二百年,诺曼底人皈依了基督教,建立了封建制度,成为欧洲公认的出色战士,放手向外扩张,征服了英格兰的萨克森(Saxon)王国与南方意大利与西西里的穆斯林;最后,在11世纪末,把入侵之潮从欧洲转出去,藉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渗入亚洲。同时,日耳曼的战士特权阶层以同样的神圣名义把马扎尔人禁限于匈牙利地区之后,开始把他们自己的边疆朝东推移,制服了斯拉夫人,推行了殖民化,并且强使异教徒改变宗教信仰。一个骑士背后往往会有一大群侍从与步兵的支持,对骑士的财力提出了挑战“封建制度“的产生,不仅为政治所必需,也是经济所必需。历史悠久的地中海贸易因穆斯林崩裂造成商贸行为萎缩.欧洲香料奇缺,土地成为唯一的财富来源。再者,为了迎战驾大船的维京人与骑小马的马扎尔人的种种威胁,加洛林王朝必须把自己的主要力量置于机动状态。这只有骑马方能做到。一旦马镫成为8世纪的法兰克人通用之物,马匹不仅能用于迅速集中力量,并且也能用来作战了See Lynn White,Mediev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Change,Oxford,1966,P2。。速度可以转化为突击。长矛不必抛掷,可以夹在腋下作战并携回营地。有坐骑的人较步行的人大为优越;一千年后,装备后膛***的人比手持长矛的敌人处于有利得多的地位,也是同样无可怀疑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军事优势都导致了政治上的控制力。因此,8至9世纪,有地位的作战者,就是骑在马上的战士.也就是骑士(武士)。有意思的是,法文和德文中的“骑士”只作骑士解释,而英文中的“骑士”又指现代德文中的“侍从”或“侍从官”。公元866年,沙勒迈恩(Charlemagne)的孙子“秃头查理”把他的佃户头召集到分封的宅邱来,坚持要他们在他骑马外出时,都要陪骑侍候,此后便成了规矩。于是开始了一个我们今天非常熟悉的逐步升级的昂贵惯例。在马上力量(后来是用坦克或战舰)的撞击中,优势来自有效范围、防御力与速度的组合。有效范围来自矛的长度与重量,防御力由甲胄来提供,最初是一领从脖颈到膝头的锁子甲,这是一种昂贵的装备,除了战马外,这就是一位骑士最宝贵的财产了。速度则受到负载过重的制约。因此这类马匹都用特殊方法喂养,以便使它们既能负重又能保持威力,在关键时刻能立即发挥出来。在一场历时较久的战斗中,这样的马匹需要有备用的。无论如何,一位武士总需要再有一匹马来帮他运载越来越多的辎重----长矛,长剑,头盔,甲胄。至少他还需要一名携带甲胄的人,一名武士随从,也可能是一名男仆;一名较轻装的骑者为他搜索与侦察;一名或两名步行的兵士负责护卫。为此,一位骑士扩展成一个“兰斯”,即一组五六个人,就像一辆大型战车的一个组。全部装备成为十分昂贵的花费。穿戴盔甲骑马操纵着重武器的战斗,决非外行人所能胜任,只能维持生计的人也买不起这样的装备。因此,到了10世纪,战争成为一种有钱人的专业,他们从很小的时候起便开始接受专门训练。如何保证他们经济上有靠,以便使他们专心献身于他们的事业呢?主要靠赏赐他们土地,他们便向主人报以服务与忠心。这种赏赐便是采邑(封地),即成为封建社会的基矗军事专门化的三重关系,土地所有权,个人的义务,形成一个拥有土地的战士阶级,被免除全部赋税,只需一年之中有若干日子骑在马上为主人服务。为了确保他们拥有的土地,他们为自己筑起了城堡。这些城堡通常都坐落在道路附近,有一座“主楼”供家属居住,有侧楼供随从居住,周围有高高的围墙,有城垛防止侵犯者架梯,城堡四周并筑有护城河。中世纪的城堡是实力的象征,而战争便直截了当地成了保护财产的争斗了。作为一个骑士领主,首要就是要招募并维持一个紧密的战士团体那个战士阶级的后裔(几百个家族不断互相通婚,不断因补充新成员而得以复壮),把持着欧洲土地的支配直到16世纪,把持着政治上的统治直到18世纪,而社会的支配直沿至现代。佩带武器,头盔上插着羽饰,盾上有徽记(在战斗中能立刻认出来),在欧洲社会成为高贵的象征达一千年之久。它的价值至今不变。但在中世纪在西欧历史上,从西罗马帝国分崩离析的4世纪与5世纪起,至15世纪文艺复兴,称为中世纪,亦称“黑暗世纪”(但主要指10世纪前)。,这种徽记仅仅表明一个人的职能,谁有这样的职能谁都可以用。贵族还未成为可继承的特权阶级;打仗仍只是一种职业,有本事的人都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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