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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士人的文质论——兼及其时语境中文人的自我认知赵园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明清之际士人与“文/质”这一范畴有关的论述,而以围绕“文”、“文人”的言论为重心,寻绎理学语境中儒者与其涉及“文”、“文人”的价值立场,以及在此语境中文人的自我认知,他们的有关言说受制于主流论述的情况。本文力图揭示有关问题的复杂性,使有关言论间的差异、言说背景之不同得以呈现。关键词 文/质 文/道 文人&
本文将分析明清之际士人与“文/质”这一范畴有关的论述,而不限于通常作为“文论”的狭义的文质论。这自然也因了其时士人的有关论说,依据已有的思想材料,涉及了远为广大的论域;而“狭义的”文质论也只有置诸那一论域,才有可能予以说明。处理这一部分材料,我所关心的,还有那一时期的士人经由“文/质”,对于他们处身其间的时代氛围的感受与描述。这种描述因发生在明清易代之际,而被赋予了严重的意味。士人凭借了“文/质”这一古老的范畴理解自己的时代,解释自身处境与命运,为这一论域注入了具体生动的生命内容。
本文也将涉及狭义的文质论,力图重现有关论述赖以进行的思想史的背景,呈现不同的论者(即如我以“文人”、“儒者”一类名目所标示的)间的交互影响与其间的差异。士人———尤其其中被目为“文人”的那一部分———对于部分地作为他们的存在方式的“文”的理解,他们与“文”有关的价值态度,是历史地形成的,也只有置诸历史线索中才有可能解释。
明清之际关于文/质的论述,在诸多方面不能不是“接着说”。以当代学术为“支离”的刘宗周,强调文质同体,说:“文质同体而异情。质必有文,文乃见质,可合看不可相离。故曰:文犹质也,质犹文也。阴阳质也,而阴阳之变化则文也;孝弟忠信质也,而其所当然之理则文也;视听言动质也,而动容周旋中礼则文也。”(《刘子全书》卷三《论语学案三》,道光甲申刻本)王夫之说文质之不可分,犹象之于形,白马之白与马。在另一场合,他将文质的互为依存拟于阴阳(参看《周易内传·大有(乾下离上)》)。互为依存自然不意味着可以等量齐观。仍然有主从,正如形之于象,阳之于阴。但王氏区别于其他论者的,却又在非绝对主从,即如说“质以文为别”,“质待文生”(《尚书引义》卷六《毕命》,《船山全书》第2册第412页,岳麓书社,1988)。刘宗周也说:“人知文去而质显,不知文亡而质与俱亡也。”(《论语学案三》)即使文质有主从,在某种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文的重要性也可能大大提升(用了当代人耳熟能详的话,即成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即使仍不足以翻转主从。
文质论提供了关于社会文化发展大势的描述方式。从来有作为历史观的文质论,即汉儒所谓的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启示了“质文代变”的观念的关于三代更迭嬗变的图示,到本文所论的这一时期,依旧规范着士人关于历史文化演进形态的想象。王夫之说:“商、周之革命也,非但易位而已,文质之损益俱不相沿,天之正朔、人之典礼,物之声色臭味,皆惩其敝而易其用,俾可久而成数百年之大法。……革者,非常之事,一代之必废,而后一代以兴;前王之法已敝,而后更为制作。……”(《周易内传》卷四上,《船山全书》第1册第396页,岳麓书社,1988)有关历史演进大势的判断,赖“文—质”这一对立范畴作出,深刻地影响了士人对社会文化及其深层变动的敏感,塑造了他们感知几微的能力。
有与文/质相异而又相关的诸种对立项的组合,未必由文/质衍生,使用中却未必没有文质论的隐隐制约。以文、实对举,“实”即“实事”、实功”。万镗在奏疏中说:“臣闻治天下之道有实有文,图切要而有益于国家谓之实,美观听而无关于治忽谓之文。”“实”即指“《大学》之所谓理财用人,《诗》《书》之所称安民讲武”等“切时要务”(《应诏陈言时政有裨修省疏》,《明经世文编》卷一五一,中华书局,1962)。焦竑则以“性命”与“事功”均之为“实”,曰“性命事功其实也,而文特所以文之而已”(《与友人论文》,《澹园集》卷一二第93页,中华书局,1999)。以上表述中,文、实非但有主从、高下,且关涉有用无用的判断。文/行亦然。罗洪先主张“反躬实践”,说:“一切智足以先人,言足以文身者,皆沮焉而莫之张喙,然后乃为还淳返朴之俗。”(《答戴伯常》,《念庵文集》卷三,《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王夫之所论文/情则不然。《诗广传》直可读作一篇“文情论”,其中说:“天下之忧其不足者文也”,“君子之以节情者,文焉而已。文不足而后有法。”(《诗广传》卷一,《船山全书》第3册第308页,岳麓书社,1992)这里与文相对待的是“法”而非“情”。“文不足而后有法”,此“法”系相对于“礼”的“法”;“文”非即我们所理解的文学,而是礼文,礼仪文明。在此种论述中,文主法从,文较之于法,是更具有根本意义的政治设施。亦有约略相当于近世所谓“文法”者(见下文)。其他尚有文/言。明初苏伯衡说:“言之精者之谓文”(《雁山樵唱诗集序》,《苏平仲文集》卷五,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方孝孺说:“言之而中理也,则谓之文”(《刘氏诗序》,《逊志斋集》卷一二,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李东阳则的说法是:“夫文者,言之成章”(《春雨堂稿序》,《明代文论选》第8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焦竑曰:“言者心之变,而文其精者也。”(《文坛列俎序》,《澹园集·澹园续集》卷二第781页)则言、文亦有等第。其他与文质不无相关的两项对立,尚有华/实、声/实以至言/事,即如“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与人书三》,《顾亭林诗文集》第91页,中华书局,1983)。由上述搜罗极不完备的与“文”有关的两项对立以及举不胜举的涉“文”的构词,已足证“文”之一名关系项之多,有关的论述关联域之广———广到了几无边际。
当然,更与文/质相关、在某种特定场合近于二而一的,即文/道、文/理。刘宗周以为文质同体,其高弟黄宗羲则说文、道之“一”:“文之美恶,视道合离;文以载道,犹为二之”(《李杲堂先生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401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主从依然分明。刘宗周追问陈梁(则梁):“因文见道否?即文即道否?言道并不言文否?”以为其间“阶级有数重”,是逐级上升的,以“言道不言文”为更上之“阶级”(《刘子全书遗编》卷四,《刘宗周全集》第3册上第430页,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6)。下文所引吕留良说“理胜于文则极治”,也绝不以文、理作对等观。
在上述对立项的组合中,“道”、“理”以至“行”、“实”等较少歧义,而指涉范围不同,广狭至不可比拟的,则是“文”。明初宋濂说,“传有之,三代无文人,六经无文法。无文人者,动作威仪人皆成文;无文法者,物理即文,而非法之可拘也。秦汉以下则大异于斯,求文于竹帛之间,而文之功用隐矣。”(《曾助教文集序》,《宋濂全集·芝园前集》卷一第1167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他于此而勾画了“文”的意涵由广而狭———亦“文人”的角色化,“文”的文体化———的过程。他试图返回他所以为的原初语义的“文”,说“吾之所谓文”,乃“经天纬地之文”;“凡有关民用及一切弥纶范围之具,悉囿乎文”;说“余之所谓文者,乃尧、舜、文王、孔子之文,非流俗之文也”(《文原》,《宋濂全集·芝园后集》卷五第1403、1404页)。流俗所谓文,亦文人之文、文章之文。《曾助教文集序》则说:“天地之间,万物有条理而弗紊者,莫非文,而三纲九法,尤为文之著者。”下文还将谈到,“三纲九法”之为文,尤足以彰显儒者的想象力。苏伯衡如下所谓“文”,却更有包容性,将近人所谓“自然”与人文设施,一并包括在内:“天下之至文,孰有加于水乎?”“大凡物之有文者,孰不出于自然,独水乎哉!是故日月星辰、云霞烟霏、河汉虹霓,天之文也;山林川泽、丘陵原隰、城郭道路、草木鸟兽,地之文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郊庙朝廷、礼乐刑政、冠婚丧祭、#狩饮射、朝聘会同,人之文也,而莫非天下之至文也。”辞翰之为文,是不在其中的:“奈何后世区区以辞翰而谓之文耶?”(《王生子文字序》,《苏平仲文集》卷五)处在这段历史的另一端,明清之际,李颙说了类似的意思:“经天纬地之谓文,非雕章绘句之末也。”(《学文堂记》,《二曲集》卷一九,光绪三年信述堂刊本)他释“以文会友”之“文”,也说:“文乃斯文之文,在兹之文,布帛菽粟之文;非古文之文,时文之文,雕虫藻丽之文。”(同书卷三七《四书反身录·论语下》)颜元也说:“夫‘文’,不独《诗》、《书》、六艺,凡威仪、辞说、兵、农、水、火、钱、谷、工、虞,可以藻彩吾身、黼黻乾坤者,皆文也。故孔子赞尧曰:‘焕乎其有文章’。周公作谥曰:‘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四书正误》卷三,《颜元集》第190页,中华书局,1987)凡此,强调的与其说在“文”是什么,无宁说在不是什么。所欲表达的,更是对文人、文事的鄙薄。以此大而形彼之小,以此重形彼之轻,以此“至文”形彼之“区区”(苏伯衡)。儒者往往用此种论式,以见诗文之“文”的无足轻重。而如颜元,出诸的经世价值观,将文与行极端地对立起来,甚至以为《四书》、《五经》一类册籍,也不可言“文”———看似大此“文”,实则又不免小之。颜元甚至不惜危言耸听,说“儒道之亡,亡在误认一‘文’字”,不但出自儒者的身份自觉,且有儒学内部批评的明确意识。但“经天纬地”毕竟非普通士人所能从事,亦非他们所敢自期;与他们更直接相关的,仍然不能不是可雕可绘的“文”。
有所谓“天文”、“人文”。《周易》:“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王夫之释《周易》“贲”卦,说:“天地之大文,易知简能……不待配合而大美自昭著于两间”;“《贲》之文饰,非天地自然易简之大美”(《周易内传》卷二下,第213—215页),由此区分了“天地之大文”与人为的文饰、“人文而相杂以成章”之“文”,说,倘“饰于物而徒为美观,其为文也抑末矣”(同上第216页),尽管他以为人文化成,亦不可少。王夫之的友人方以智更有奇思妙想,他所说“两间森罗,无非点画”(《通雅》卷首之三《文章薪火》,康熙丙午立教馆校镌),更出于诗人的想象。他还说:“莫非赋也,善言者必寓诸物,故古今之寓而赋者,莫如庄子;古今之善赋事者,莫如太史迁。推而上焉,古今之善赋物者,莫如《易》。灿而日星,震而雷雨,森而山河,滋而夭乔,跋而官肢,触而枕藉,皆天地之所赋也。寓此者进乎赋矣。”(《余小芦赋序》,《浮山文集后编》卷二,《清史资料》第6辑第58页,中华书局,1985)不同于颜元等人,他不以文人之文、文墨之文与天地之大文作对立观,亦不以“经”(如《易》)与天地之大文作对立观。他关于后者的想象,无宁说为文字(包括《经》文)所启发———而那又是何等瑰丽的想象!由文字书写之文到两间之大文,有方氏对于宇宙天地、生命世界生动的知觉,此知觉中人文与自然的生动关联。与“文”关联的,是如此匪夷所思、诡异奇妙的世界!
当其时江右魏礼也说:“夫惟必以文而后谓之文者,其不文也甚矣。廊庙之轩冕黼黻,儒生之被服,耕者而荷锄,椎髻,衣短后之衣,山人草服木冠,皆天地自然之文……”(《家谱则例》,《魏季子文集》卷一六,《宁都三魏文集》,道光二十五年刊本)尽管也强调了此文非彼文(即文人、文事、文章之“文”),而以“耕者而荷锄,椎髻,衣短后之衣,山人草服木冠”与“廊庙之轩冕黼黻,儒生之被服”均之为“天地自然之文”,毕竟出于活泼的思理。“泛文”之泛,也正赖有此种活跃生动的想象力。上述意义上的“文”,与“文”有关的广阔浩淼的想象空间,已远在现代人的经验与能力之外。
更见儒家之徒的面目的,自然更是“礼”之为“文”,“三纲九法”之为文。李颙说“博文约礼”之“文”,曰:“身心性命之道,灿然见于语默动作、人伦日用之常,及先觉之所发明,皆文也。”(《二曲集》卷三五《四书反身录·论语上》)此文形之于“礼文”(即见诸典籍的礼仪规范),却不限于“礼文”。张履祥的说法是:“道之显者谓之文。圣人之道,不外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而已。”(《答沈德孚》,《杨园先生全集》卷四,道光庚子刊本)此所谓“文”固不限于具体的礼文,却仍赖礼文而条理化,赖礼仪行为为其表征。
针对儒者嗜说的“礼—文”,亦正有逆向之论。江右魏禧就质问道:“谁谓《周礼》之虚文而可以捍强大耶”(《魏叔子文集》卷二《鲁论》,《宁都三魏文集》)?该文后附彭士望语:“须知古今来文者必弱,强者不文。夏、商之少康、武丁,越之句践,绝无书本气习;南宋礼乐诗书,雍容坐论,不到门舟中授《大学》不止也。哀哉!”“文者必弱,强者不文”,确然是明清之际军事对抗之馀的“文”论,或更应当读作士人于明亡后的愤激之语。即使此种论述也非出于偶然。顾炎武、吴梅村就曾作华夷风俗的比较(《日知录》卷二九“外国风俗”条),甚至径将“夷俗”与其军事效应联系起来,尽管不曾引出魏禧那种极端的结论。
既然无往而非“文”,也就无往而无“文质”之辨———关涉政治、历史、社会、文化,以至更具体的文学艺术。“文”在不同情境、语境,不同的上下文中,被赋予了不同意涵。“文/质”还启发了一种观察人性、人物的眼光。《论语·八佾》有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质的平衡被作为理想人格的条件。据此刘宗周说:“文胜则为伪君子,文亡则为真小人。”(《论语学案三》)张履祥也曾以“文/质”品鉴人物,如说吴与弼“质胜于文”,方孝孺“文胜于质”(《备忘一》,《杨园先生全集》卷三九)———由此不也可证儒者的文质论关联域之广?
文/质:世运与文运
士人凭借了“文/质”这一视野,做有关历史趋向的大判断,也借诸文、质二分,表达尚不免朦胧的对于当世的总体感受,以至酝酿在社会生活中而未必能明确指认的“倾向”、“趋势”。他们用以判断的根据,就包括了自己所密切接触的文字(诗文等)。顾炎武说:“文以少而盛,以多而衰。……以三代言之,春秋以降之文,多于《六经》,而文衰矣。”(《日知录》卷一九“文不贵多”条)这里所说“文”,泛指文章、文本。文章、文本大致可以计量;士人习为常谈的“文胜”,尽管缺乏明确的数量指标,与顾氏所谓文之多,通常有关。但“文”“质”孰胜一类关涉整体的判断,却仍然更系于直觉,诉诸文化敏感,难免于模糊、笼统。
“质文代兴”的观念,严重地影响了对于与文事、词章有关的风气、演进趋向的观察与感知。士人不但相信“文章”以“世运”为盛衰,且相信文章的盛衰足兆世运,自信有缘此觇世之盛衰、卜国之兴亡的能力。王夫之论《诗》,说:“《易》有变,《春秋》有时,《诗》有际。善言《诗》者,言其际也。寒暑之际,风以候之;治乱之际,《诗》以占之。”(《诗广传》卷四第458页)他由“声诗”分辨治乱盛衰、风会所趋、世道人心,曰“駤戾之情,迻乎风化,殆乎无中夏之气,而世变随之矣”(同书卷一第303页),则显然赖于明亡之际的经验。吕留良以时文选家的眼光看“文运—世运”,说:“理胜于文则极治,平则盛,文胜则衰,纯乎文则乱。自治而盛也,文运长;自衰而乱也,文运促。成、宏以上,制科之文,理胜之文也;嘉、隆之间,文与理平之文也;万历以至启、祯,则文胜与?纯乎文之文也。”(《吕晚村先生文集》卷五《五科程墨序》,同治八年序刊本)不同于顾炎武的说文之多少,吕氏所说乃“文”内部文理间的平衡抑失衡,企图由此解释有明一代由“极治”而“盛”而“衰”的一段历史。颜元无暇分辨“声诗”中的“駤戾之情”,而径直地断以“崇尚浮文”为明亡之因,说:“宋、明两代之不竞,陈文达一言尽之,曰:‘本朝是文墨世界。’明太祖洞见其弊,奋然削去浮文,厘定学政,断以选举取士,可谓三代后仅见之英君;卒为文人阻挠,复蹈宋人覆辙,则庆、历学术之杂乱,启、祯国事之日非,皆崇尚浮文之祸也。”(《习斋记馀》卷六《阅张氏王学质疑评》,《颜元集》第491页。陈文达,陈刚)
“文/质”固然用之于当时的感知以及事后的推断,却更用于预测。到本文所论的时期,若干论者因感受到了政治空气的凛冽而有了与“文胜”有关的忧惧,其中以颜元的预感最有严重意味。他说:“天命方将取儒运而蹶之,秦人之祸已著,而沓沓者曾不知醒。吾之忧惧,何有已乎!”(《四书正误》卷六,《颜元集》第231页)对于他所以为的不祥之兆,反复言之,犹如枭鸣。其时士人对“文运”的预测中,似乎充满了危机感。与颜氏不相谋的施闰章,竟也想到了“嬴秦焚书之祸”,将此祸归因于“文极而敝”,以为自己所处的情势,就是“天下日竞于文,而文益敝”(《房枢部文集序》,《施愚山集》文集卷五第89页,黄山书社,1992)。陈维崧也说到“五六十年以来”,诗“调既杂于商角,而亢戾者声直中夫铎,淫哇噍杀,弹之而不成声”,恐因此而来“青丝白马之祸”;以下王褒、庾信云云,自然暗指遗民,或有遗民倾向者(《王阮亭诗集序》,《湖海楼全集·文集》卷一,乾隆乙卯浩然堂刊本)。悚然,栗然,由后人看来“文化复兴”的年代感知危机,凶险的预警,传递着大祸将至的消息。如果考虑到发生于其时的文字狱(如庄氏史狱),上述论者的预感又何尝夸张!于是张履祥说:“今日文弊极矣,疑谓当捄之以质行。质行者,非欲蔑弃典文,枝鹿椎鲁之谓。”(《与严颖生》,《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在另一处解释了“质行”:“天文敝极矣,唯敦本尚实可以救之。”(同书卷三九《备忘一》)“文胜”的危害,往往是由政治上估量的,救弊(反质)之举不能不与文化统制发生关系。
通常的文质论者以尚质为“正确”。涉此论域,甚至文人名士的议论也往往无异于时论。袁宏道就以为,“物之传者必以质,文之不传,非曰不工,质不至也。”(《行素园存稿引》,《袁宏道集笺校》卷五四第157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还说:“夫质犹面也,以为不华而饰之朱粉,妍者必减,媸者必增也。”(同上第1571页)而出于流行见解之外、逆反于普遍的思维惰性的,倒是有思想能力的儒者。黄宗羲《留书·文质》:“苏洵曰:‘忠之变而入于质,质之变而入于文,其势便也。及夫文之变而又欲反之于忠也,是犹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恶质与忠也,犹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余以为不然。夫自忠而之于文者,圣王救世之事也;喜质而恶文者,凡人之情也。逮其相趋而之于质,虽圣贤亦莫如之何矣。”(《黄宗羲全集》第11册第2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像是怪论。苏洵原是由普遍人情言之,接下来苏氏说:“彼其始未尝文焉,故忠质而不辞;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复茹其菽哉?”(《书论》,《嘉祐集笺注》第158—15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黄氏却正不以“喜质而恶文”为“凡人之情”,不免出乎寻常经验之外,非明白黄氏何以界定此“质”此“文”,其思理即难以洞悉。黄氏《待访录》中未刊的《文质》篇,是由华夏文化丧失(夷狄化)的现实危机出发讨论这一传统命题的。其所谓“质”,与下文将要谈到的王夫之所谓“质”,所指相近。在他们的有关表述中,“质”固非高于“文”的价值;文即礼乐文化,质则反之。这里有易代过程中的文化破坏、华夏文明的危机所引出的忧思———潜隐在文质论的线索中的,是紧贴了时势的夷夏论。黄宗羲由制度(包括服制,与葬、祭、冠等有关的礼仪活动,以至燕饮等)之日损、日废,看政治设施、社会生活的日趋于质,说:“凡礼之存于今者,皆苟然而已。是故百工之所造,商贾之所鬻,士女之所服者日益狭陋。吾见世运未有不自文而趋夫质也。”(《留书·文质》)这种趋势的终点,即王夫之所谓的“夷狄”、“禽兽”。被认为尖锐的“君主论”刊之于《待访录》而行世,《文质》则以钞本流传,其中的道理,后人未必能尽知的吧。君主论中的故明政治批判,与文质论之于时势的针对性———当其时自有人明白其间的玄奥。
其时僻处湘西的王夫之,却与黄宗羲遥相呼应,只不过未必能达于黄氏的听闻罢了。
在王夫之的以下论述中,文、质均属于历史范畴。“唐、虞以前,无得而详考也,然衣裳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别,丧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异于禽兽无几也。”(《读通鉴论》卷二0第763页,《船山全书》第10册,岳麓书社,1988)王氏释《周易》“大有”卦“离”之谓“文明”(《周易内传》卷二上《大有(乾下离上)》,第163页)。“文明”的对面即“混沌”(“禽兽”)。“故吾所知者,中国之天下,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犹禽兽乎!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文之不备,渐至于无文,则前无与识,后无与传,是非无恒,取舍无据,所谓饥则呴呴,饱则弃馀者,亦植立之兽而已矣。魏、晋之降,刘、石之滥觞,中国之文,乍明乍灭,他日者必且陵蔑以之于无文,而人之返乎轩辕以前,蔑不夷矣。文去而质不足以留,且将食非其食,衣非其衣,……又返乎太昊以前,而蔑不兽矣。至是而文字不行,闻见不征,虽有亿万年之耳目,亦无与征之矣,此为混沌而已矣。”(《思问录外篇》,《船山全书》第12册第467页,岳麓书社,1992)较之上述颜元、施闰章、陈维崧所表达,这无疑是远为深刻的危机感。在黄宗羲、王夫之,文衰的主要表征,即礼失;存“文”,则是存礼乐文化、“华夏文明”。“文去”(即礼失)埋伏着夏而变夷、人而禽兽的大危机,大变局。文质论之严峻,由此而抵达了极点。
上文说到通常的文质论者尚质,王夫之却说,“圣人……于人也,用其质,必益以文”;“圣人之道,因民之质而益焉者,莫大乎文。文者,圣人之所有为也”。“文”之功用大矣哉!人之异于草木,君子之异于野人,端在于此。这里有王夫之这样的儒者紧张关注的人禽之辨。“故曰:‘日用饮食,民之质也。’……因其自然之几而无为焉,则将以运水搬柴之质,为神通妙用之几,禽其人,圣其草木,而人纪灭矣。是以君子慎言质,而重言文也。”(《诗广传》卷三第390、391页)在另外的场合,他将“运水搬柴之质”以“朴”之一名形容。他所谓“朴”,也指未蒙教化的前文明状态。正是在上述意义上,他说:“天下之忧其不足者文也”(见上文)。欲救成见之为偏蔽,王夫之往往有对于时论、俗论的逆反之论。上述议论中有他特有的犀利的洞见与偏见———却是王夫之才有的富于深度的偏见。他的有关论述与葛洪的论“质朴”、“雕饰”(《抱朴子》内篇《释滞》、外篇《钧世》等),意似近而理路实异。以世俗所称道的“质朴”为前礼乐文化或去礼乐文明的状态———倘若想到其时所谓的“夷狄之世”正在展开,王氏的上述论说,自可读作预警。当着右质左文已成常谈,王氏的逆反之论决非有意立异,他所表达的,是儒家之徒基于其文化立场的对于华夏文明陷落的深切忧惧。
至于作为一时代治象的“质”,大致指疏节阔目;犹之对于人的朴陋,对于政治设施,他的批评也针对了“鶨”“阔”。“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也即王氏所谓的“上古朴略之法”,其特征就包括了政治设施的简陋,礼仪文明的缺失,甚至“虎狼之父子,蠭蚁之君臣”(参看《俟解》,《船山全书》第12册第479页)。王氏批评“托质朴以毁礼乐”,说“所甚恶于天下者,循名责实之质朴,适情荡性之高明也。人道之存亡,于此决也”(《俟解》,第483页)。所论乃治道,亦人性。华夏文明的沦丧与人的失其为人,被认为互为因果。王氏曾有条件地肯定被他作为“申、韩”的对立物的“黄、老”,即被作为苛暴滋扰的对立面的清静无为;但在本文所论的题目上,他却持守严格的儒家立场,不欲为黄老政治留一隙之地。可以认为这里标出了对于黄老的有限肯定的那条“限”,倘逾此限即成荒谬。
在王氏的论述中,与“质”、“朴”语义相关的,尚有“俭”。王氏所批评的,是作为“礼”的删略的“俭”、以及与此相关的作为政治气象的“俭”(而非常人因于贫窭的“俭”)。儒者于此等微妙处,显示了其特殊的洞察力与文化敏感。因而此种“朴”、“俭”,决非单纯以物质、财富含量标记,换句话说,更以文化品格标记。黄宗羲在其《文质》篇篇末引由馀说秦缪公“俭其道”,曰“由馀之所谓道,戎狄之道也”。上述“朴”、“俭”(即礼仪形式的朴陋苟简,生存状态的鄙野,文化形态的粗糙鄙俗,等等),标出了“质”(“文质”的“质”)的限度。他们不苟同于对上古史的美化、理想化,尊重“文明”之为积累,将作为历史哲学的文质论,还原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以至生活世界———可以认为是《礼》学复兴的学术语境中的文质论。倘若想到易代之际大破坏之后,儒家之徒以文化修复为使命承当,遗民中的有识者以“存华夏文明”(亦抗拒“夷狄化”、禽兽化)为职志,即不难感到上述文质论被赋予的极端严峻性。
儒者文论中的“文”
文人固然好论文,“文/质”却从来更是儒者的话题,且所论不止于上文所说的作为历史观的文/质,作为治道的文/质,作为风俗论的文/质,也有近代所谓“文论”的文/质。尽管论者好说大文质,示人以其所谓“文”,不限于文辞之文,却依旧不免归结于狭义文质,也因此文此质关涉士人的日常行为,较之抽象的作为历史观的文质,支持一种文化大判断的文质,更有切身之感。
在较为初始的使用中,“文”就有了词章一义。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朱子《集注》:“文谓《诗书》六艺之文。……”至于后世的儒者论“文/道”,以文为“言语文字之末”,自然也与孔子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云云有关。
儒者也并非都以文为“言语文字之末”。明清之际被后世视为大儒的王夫之、黄宗羲,就是长于论文且精于文事者。黄氏《明文案序》总结有明一代文事,气势恢宏。该文论“至情”、“至文”、文、文人,别辟一境界,说有“其人不能及于前代而其文反能过于前代者”———正宜于评论明代之文;还说“今古之情无尽,而一人之情有至有不至。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也,则天地间街谈巷语、邪许呻吟、无一非文,而游女、田夫、波臣、戍客,无一非文人也。”(《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18页)示人以不为通常的文论视野所囿的大眼界。黄宗羲纵论有明一代诗、古文的演变发展,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外编》(《薑斋诗话》)则提供了考察明代经义演变的较为完整的线索。其《诗广传》于复杂的历史文化视野中论《诗》,缘《诗》而发为政治历史文化的大议论,尽管不免求之过深,思理却大非寻常经学家所能梦见。他批评韩、柳、曾、王之文“词不丰而音遽”,“噍削迫塞而无馀”(《诗广传》卷一第344页),自有正是由“词章”一面的衡度,出诸精于文事者的眼光,虽大异于常谈,却不能不认为是独具一格的文论,与他本人关于历史文化的论述,有显然的一贯。
从来有气象宽豁的儒者。下文将谈到陆世仪对“文人”不无轻蔑(“不过一文人而已”),认为“吾人责大任重”,太费心力于古文诗歌,即为“浪掷”,对于他视为“末技”的诗文,却又反复谈论,未必就真的轻看。目标在“一洗向来学究之习,而成圣人大无外之教”(亦广圣学、圣道),他甚至主张“圣门从祀”,当有“文学”一科,迁、固、李、杜、韩、柳、欧、苏,均宜从祀,尺度之宽,即黄宗羲、王夫之也未见得能认可。孙奇逢更气象阔大,他引陆象山说“李白、杜甫、陶渊明,皆有志于吾道”,曰“诗亦道也,艺亦道也,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者也。渊明三君子有志于道,所以为千古诗人之冠,具眼者自不独以诗人目之。离道而云精于诗、精于文,小技耳。虽有可观,君子不贵也”(《夏峰先生集》卷一三《语录》,畿辅丛书)。尽管论文/道仍儒者口吻,毕竟没有颜元式的偏执。
王夫之爱古人而不薄今人,关于明代诗、诗作者,以至时文、时文写家的议论,甚至不止于“平情”,非但不吝称许,且因激赏而有估价之过。如以为文徵明(徵仲)诗“轻秀”与孟浩然“相颉颃”,“而思致密赡,骎骎欲度其前”(《薑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内编》,《船山全书》第15册第828页,岳麓书社,1995);曰“若刘伯温之思理,高季迪之韻度,刘彦昺之高华,贝廷琚之俊逸,汤义仍之灵警,绝壁孤骞,无可攀蹑,人因望洋而返;而后以其亭亭岳岳之风神,与古人相辉映”(同上第831页。按刘伯温,刘基;高季迪,高启;刘彦昺,刘炳;贝廷琚,贝琼;汤义仍,汤显祖)。他看重诗作者的“才”、“情”,诗的“势”,不囿于文/道的眼界,使用的是一套较为复杂的分析工具。上述文字间播散出的,是对于“故明”的温暖的文化感情。当议论之时,王氏不以“儒者”自居,而以“文人”为“不足观”,是大可相信的。由此也可知其人必不为偏见所囿,对文/质、文/道的见识,定与迂儒不同。
儒者文论,每有精粹之见;且正因了文化视野的广阔,有仅由“修辞”着眼者所见不能及。但“理学氛围”影响于一时代文论之深刻,毕竟不能忽略,尽管有关的现象已经人多所谈论。那种影响在本文所论的“关系”(即文/质、文/道、文/理)中,呈现得尤为集中。即如研究者已经注意到的,明代直至明清之际的文论对于理学家之文的极端推崇。黄百家引其父黄宗羲语,说方孝孺“不欲以文人自命,然其经术之文,固文之至者”(《明文授读评语汇辑》,《黄宗羲全集》第11册第115页)。黄氏比较宋濂与归有光,说归氏之学,“毕竟挹之易尽”,宋濂“无意为文,随地涌出波澜,自然浩渺”(同上第159页)。“不欲以文人自命”、“无意为文”,乃所以成其为至文———尽管黄氏本人被认为未脱文人气习,却也不能免于对文人、文事的隐蔽的轻视。即上文所引黄氏的论“至情—文人”,不也既张大了视野,又透露了儒家之徒贬抑文人时的狭隘?黄氏更称道王阳明文,说正、嘉之后,“文胜理消”,“即如阳明之文,韩、欧不足多者”(《李杲堂先生墓志铭》)。黄氏以方孝孺文为“至”,张履祥则以朱子之文为“至”,说“《左》、《骚》、《史》、《汉》而下,诸大家虽文字卓然有不可及,然义理亦醇疵互见。……朱子之文,至大至博,至纯至粹……”(《训门人语三》,《杨园先生全集》卷五四)由文/道衡度,陆世仪说:“欧、韩之文,皆与道相近,然而终隔一层者,以其志在为文,欲借道以传文,非借文以发挥吾道也。此际主客之分,自有毫厘千里之辨。”(《思辨录辑要》卷五,正谊堂全书)“志在为文”,亦黄宗羲所不以为然的有意为文。倘依了陆氏,不可以“文”本身为目的,不可“有要好的意思在”,不可“专尚才思”,亦难乎为诗文矣。但在当时,即使长于为文且未必不刻意为文如黄道周者,也不免要以重道轻文为话头。比如他说:“文章于人,如华著树,烟霞著天,能于此处不黏心眼,则几于道矣。”(《与纪石青书》,《黄漳浦集》卷一九,道光戊子刻本)但“无意为文”、“不黏心眼”云云,却又未必全属偏见,换一个角度,也可以读作精于文事者的内行话、经验之谈的吧。
理学家的诗作最为此一时期论者激赏的,宋儒即邵雍,明则陈献章。王弘撰论理学家诗,说邵雍《击壤集》“以诗作语录,前无古,后无今矣”(《山志》“邵康节诗”条,初集卷二第34页,中华书局,1999),也应系于学术旨趣:王氏治《易》,宜有此论。陆世仪以为作诗能合“兴观群怨”者,在明为刘文成、陈白沙,对陈尤推崇,尺度则是“合道理风雅为一”(《思辨录辑要》卷五。刘文成即刘基)。关于陈献章诗的评价,这一时期的儒家之徒似有同然。张履祥也说:“昭代诸作者,愚以为当以白沙为宗,盖主于性情而不及律调。故其为诗,若风云变化,出奇无穷,有康节击壤之风,而温厚和雅过之,诚可继统三百。其余互有短长,未之及也。”(《答唐灏儒二》,《杨园先生全集》卷四)王夫之也说朱子之后,“唯陈白沙为能以风韵写天真”(《夕堂永日绪论内编》,《船山全书》第15册第839页)。
陆世仪不止于以唐宋以降的著名文人与理学巨擘比较,他设置了更为复杂的价值坐标,说“王、杨、卢、骆之上,有韩、柳、欧、苏,韩、柳、欧、苏之上,有韩、范、富、欧阳,韩、范、富、欧阳之上,尚有周、程、张、朱及孔、孟在”(《思辨录辑要》卷五)俨然等级序列。有趣的是,陆氏上述文字中的欧与欧阳均应指欧阳修。一时误书,倒证明了文人而名臣如欧阳修者,本不便简单地归类,也不足以支持有关“文人”的偏见。陆氏的愿意却在以韩琦、范中淹之类名臣的文章,置诸韩愈、柳宗元一流大文人之上———则“事功”之为价值尺度,也介入了关于“文”的评价。陆氏气象宽裕,见识通达,涉及有用无用,却也不出时论范围,引他人说“人之有文章,犹天地之有花草。若文章不藻丽,是花草无色也”,断然道:“与其为花草,毋宁为五谷”(同书同卷)!李颙的价值论中,更有赤裸裸的功利计量。他劝人勿为“诗文小技”,也说:“与其为一时春华之王、杨、卢、骆,何如为千古卓荦之韩、范、富、欧。”(《答梁质人》,《二曲集》卷一七)也如论文/质、文/道的扬此抑彼、去此取彼,其时如陆、李由价值观的偏至论“诗文”与“事功”,所见竟有如此者!
明太祖曾要求生员“毋徒尚文艺”,“徒以文辞为务”(《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一四五)。到明亡前夕,孙承宗说:“臣读祖训,以典谟训天下,盖力斥杨、马浮藻,至曰:‘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何裨实用!夫实用者,高皇帝所谓‘文’也。”(《应天乡试录后序》,《高阳诗文集》卷一一,崇祯元年序刊本)明亡后继续此种议论,就有顾炎武如下广为人知的话:“君子之为学,以明道也,以救世也。徒以诗文而已,所谓‘雕虫篆刻’,亦何益哉!”(《与人书二十五》,《顾亭林诗文集》98页)“凡文之不关于六经之指、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与人书三》,同书第91页)。还说:“窃以为圣人之道……其文在《诗》、《书》、三《礼》、《周易》、《春秋》;……其所著之书,皆以为拨乱反正,移风易俗,以驯致乎治平之用,而无益者不谈。一切诗、赋、铭、颂、赞、诔、序、记之文,皆谓之巧言而不以措笔。”(《答友人论学书》,同书135页)
鄙薄词章、文人的不止儒家之徒,自居“志士”、“豪杰”者,往往也有此姿态。据孙奇逢说,他的友人鹿善继曾说“不欲使人名我为诗人”,“亦不欲使人名我为文人”(《北海亭集序》,《夏峰先生集》卷三)。江右彭士望不欲以“文人”自限,声称“文人之文与志士之文,本末殊异”(《与魏冰叔书》,《树庐文钞》卷二,道光甲申刊本),尽管他本人并未脱文人面目。王源也自说其“文与世所谓文人者不类”;甚至切齿道:“文人者,士之贼”,说“门户之祸,率起文人”(《复陆紫宸书》,《居业堂文集》卷六,道光辛卯刊本)。与魏耕一案有关的山阴张宗观(一名近道),“见诗人,则骂曰:‘此雕虫之徒也。’”,见友人朱士稚与人论诗,“亦骂不置”,然而张、朱二位“实皆能诗,乐府、古风尤绝伦”(孙静庵《明遗民录》卷二七第208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有益无益的价值判断,有用无用的效用估量,不妨一致;“志士”以为诗与其“大志”不相容,也如迂儒的以词章与学道、成圣不相容。
当明清易代之际,文人与其文遭遇了来自“文/道”与“有用/无用”两个方向上的批评———儒者与自负经济者有时正是同一人。这里有其时的经世取向影响于衡文以至文事的例子。“明道”正是儒者认为的文的大用。方孝孺就说过:“凡文之为用,明道、立政二端而已。”(《答王秀才》,《逊志斋集》卷一一)。明末徐光启更由效用而将文区分为“朝家之文”、“大儒之文”、“大臣之文”与“文士之文”,以为文士之文不过“刻脂镂冰而已”(《焦氏澹园续集序》,《徐光启集》卷二第8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颜元、李颙等人更凭借了经世视野,将关于“文”的价值衡度中的功利标准推向了极端。
《明史》桂彦良传录有太祖与桂氏的如下对话。“帝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对曰:‘臣不如宋濂、刘基。’帝曰:‘濂,文人耳。基峻隘,不如卿也。’”(卷一三七)语气间并不掩饰起自草莽的帝王对文人的轻视。到本文所论的时期,最足令人印象深刻的,当是顾炎武的一再引宋代刘挚所谓“士当以器识为先,一号为文人,无足观矣”。顾氏抱怨唐宋以下文人之多(《日知录》卷一九“文人之多”条),说自己一读上述刘挚语,“便绝应酬文字,所以养其器识而不堕于文人也”(《与人书十八》,《顾亭林诗文集》第96页);说“凡今之所以为学者,为利而已,科举是也。其进于此,而为文辞著书一切可传之事者,为名而已,有明三百年之文人是也”(《与潘次耕札》,同书第166页)。明初大儒宋濂、方孝孺都曾对苏轼、苏氏父子大表倾倒,王夫之却极鄙苏氏,对此不惜一论再论。对于苏氏父子的学术与心术,张履祥与王夫之有所见之同(参看《杨园先生全集》卷三九《备忘一》)。刘宗周门下,陈确是能文的一个,却也说“诗文小道”,若“沾尔求工,亦关系一生人品,于‘文人’二字上更加不去,最是恨事”;还说“生平尚论古人,不能不遗憾于韩、苏二大家”的“人以文传”而非“文以人传”(《与吴仲木书》,《陈确集》第74页,中华书局,1979),口吻与迂儒无异;在此一点上,与张履祥同调。但王夫之、张履祥的排苏,却并非即在“文/道”的传统视野中,更关涉其时儒者关于“世道人心”的忧虑,不便笼统地斥为偏见。
由后人看去显系“偏见”者,也可能有非近人所能想见的复杂背景。即如其时论者(不限于“儒者”)不满于诗人的啼饥号寒。由《诗》的《邶风·北门》,到陶潜的“饥来驱我去”,到杜甫的有关诗作,王夫之斥之为“恶诗”,以为似“乡塾师”、“游食客”,态度激切,且以韩愈《进学解》、《送穷文》的“悻悻然怒,潸潸然泣”为“不知道”(参看《诗广传》论《邶风·北门》、《薑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四五》、《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二七》)。钱谦益竟也说,“渊明乞食之诗,固曰‘叩门拙言词’,今乃以文词为乞食之具,志安得不日降,而文安得不日卑”(《列朝诗集小传》第4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关于韩愈,颜元也有类似的议论,说“论佛骨遭贬,此君子含笑入九原时也;只不能堪其孤苦贫穷,《表》中便盈幅媚气,与《送穷文》相表里,文公所以为文人之雄,非圣贤骨力也”(《习斋记馀》卷六《评潮州谢表》,《颜元集》第486页)。无关“诗艺”,出乎常情,也出乎常人的阅读感受;此种批评尺度的背后,却不止有所谓“诗教”,所关联的,更有那个严峻的时代与士大夫的尊严、品格有关的思考。尽管涉及士对于“贫”“窘”的态度,持论难免于道学气味。
无论其间有怎样繁复琐细的差异,你在检视宋元以降的文献时都不难发现,弃诗文而从事理学,通常被叙述为人生境界提升的过程。在诗赋、儒学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对词章的放弃,往往被作为“优入圣域”的条件,入道之始阶。至于粹儒所以“粹”,更在祛除了文人气习。据说薛瑄就经历了“尽焚所作诗赋,究心洛、闽渊源”之一过程(《明史》卷二八二本传)。《二曲集》卷四五《历年纪略》,记顺治二年李颙“偶得周锺制义全部,见其发理透畅,言及忠孝节义,则慷慨悲壮,遂流连玩摹,每一篇成,见者惊叹。既而闻锺失节不终,亟裂毁付火,以为文人之不足信、文名之不足重如此,自是绝口不道文艺……”李氏本人也反复讲述此一过程。顾炎武对陆世仪说自己“少年时,不过从诸文士之后,为雕虫篆刻之技”(《与陆桴亭札》,《顾亭林诗文集》170页)。对黄宗羲,也说“炎武自中年以前,不过从诸文士之后,注虫鱼,吟风月而已”(《与黄太冲书》,同书第238页)。许三礼记陈确,曰其人“自奉教蕺山,一切陶写性情之技,视为害道而屏绝之”(《陈确集》首卷,第1页)。朱鹤龄也自说“始而黾滥诗赋,既而黾勉古文,后因老友顾宁人以本原之学相勖,始湛思覃力于注疏诸经解,以及儒先理学诸书”(《与吴汉槎书》,《愚庵小集》卷一0第4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吕留良则说:“某少时不知学,狎游结纳,无所不至。今始恨悔所作,不但侠邪浮薄,恶之不为,即豪杰功名词章技艺之志,皆刊落殆尽矣。”“其所愿慕者,窥程朱之绪言,守学究之家当而已。”(《吕晚村先生文集》卷一《复黄九烟书》)固有转向理学者,也有转向经学、考据学者———在顾炎武、朱鹤龄的表述中,并不作严格区分;但无论为何种意义上的转折,都经历了对文人伎俩的放弃。在理学之士,此种自述,更是一种意义严重的表白:似乎非有此一番觉悟,即不足为世所重。
此种舆论氛围,不能不影响于普遍的价值观。黄宗羲说,“近见修志,有无名子之子孙,以其父祖入于文苑,勃然不悦,必欲入之儒林而止。”(《论文管见》,《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651页)由此等处,可感那种价值论入人之深。耻为文人,不屑于词章,黄氏于此慨叹道:“呜呼!人心如是,文章一道,所宜亟废矣。”黄氏以王阳明为中兴有明文统的人物,不满于论者无视王氏之于“词章”的贡献,“谓文与道二,沟而出诸文苑”(《李杲堂先生墓志铭》)。文与道一,本是黄氏的信念;以为王阳明不应当被“沟而出诸文苑”,却未必为其他王学中人所敢知。近人陈守实曾分析清明史馆将归有光由儒林传“黜入”文苑传一事:“儒林传序,原本为乔莱作。乔,宝应人。在史馆分得儒林传,与同馆人撰长编,以震川入儒林,颇以为深快。总裁大臣抑之文苑,同人咸以为惜。夫震川之入儒林或文苑,不必计论。溯其学术,震川出自魏校,校为崇仁学案中人,而好象山之说,与程朱异趣。则震川之由儒林而黜入文苑,亦与学术之偏好有关。”(《明史抉微》,《明史考证抉微》第21—22页,台湾学生书局,1968)令人可知“儒林”、“文苑”在史事中之等第。至于“黜入”云云,则又可证有关的偏见,近人竟也不免。章学诚说:“古今以来,合之为文质损益,分之为学业事功,文章性命。当其始也,但有见于当然,而为乎其所不得不为,浑然无定名也。其分条别类,而名文名质,名为学业事功,文章性命,而不可合併者,皆因偏救弊,有所举而诏示于人,不得已而强为之名,定趋向尔。后人不察其故而徇于其名,以谓是可自命其流品,而纷纷有入主出奴之势焉。”(《文史通义校注》内篇三《天喻》,第310页,中华书局,1983)本文所论的这一时期,此义似尚未为人道。
儒者非不文、不能文,却确有非但不能文,且自豪于不文者。颜元就坦然自承其“诗文无能比于人”(《习斋记馀》卷三《寄陈宗文》,《颜元集》第442—443页)。薛瑄门人张鼎编其师文集(《薛文清集》),序引朱子赞程子“布帛之文”、“菽粟之味”二语为比,清四库馆臣以为“殆无愧词”,曰:“考自北宋以来,儒者率不留意于文章。如邵子《击壤集》之类,道学家谓之正宗,诗家究谓之别派。相沿至庄昶之流,遂以‘太极圈儿大,先生帽子高’,‘送我两包陈福建,还他一匹好南京’等句,命为风雅嫡派。虽高自位置,递向提唱,究不足以厌服人心。刘克庄集有《吴恕斋文集序》曰:‘近世贵理学而贱诗赋。间有篇咏,率是语录、讲义之押韵者耳。’则宋人已自厌之矣。明代醇儒,瑄为第一。而其文章雅正,具有典型,绝不以俚词破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别集类《薛文清集》)或许薛氏之文果真当得“布帛之文”、“菽粟之味”而“无愧词”,“布帛菽粟”却往往被儒者用来辩护其不文。徐渭就曾讥讽道:“菽粟虽常嗜,不信有却龙肝凤髓,都不理耶”(《与季友》,《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一六,第461页,中华书局,1983)!流播于坊间的讲义、语录,尤不文之甚。顾炎武即曾批评语录“不文”,讲学先生从语录入门者“多不善于修辞”(《日知录》卷一九“修辞”条)。王夫之说,“语录者,先儒随口应问,通俗易晓之语,其门人不欲润色失真,非自以为可传之章句也。以此为文,而更以浮屠半吞不吐之语参之,求文之不芜秽也得乎?”(《薑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一五》,第849页)但也应当说,文质彬彬体现于人,即注重义理而兼擅词章———明清之际固不乏其人。后世所称大儒顾、黄、王,均可归入此类。其他尚有陈确等。这里或有必要重复地说明,文人、儒者的分类,本为了方便论说。如顾、黄、王等,岂是此种指称所能范围的?
理学语境中的文人文论
读明代、明清之际的文字,你不难注意到,衡文于理学语境,文人的口吻通常无异于儒者。
自扬雄说“雕虫篆刻”“壮夫不为”(《扬子法言·吾子》),文人即袭此话头,以示志不在此,也成了一种常谈。《明史·文苑二》记唐寅,说寅诗文“初尚才情,晚年颓然自放,谓后人知我不在此,论者伤之”(卷二八六)。唐顺之不欲人以“文人”目之,鄙“文士雕虫篆刻”以为不足道,比文事于“隋侯之珠弹雀”,“耗精力于无所用”,以词章求工为“诗文之障”,说为文不如求道,辞赋徒以溺心,甚至较之道学而不废吟咏者,议论更有其激烈(参看《唐荆川文集》卷六《答皇甫百泉郎中》、同书卷四《寄黄士尚辽东书》、同卷《与陈两湖主事书》等,江南书局据明嘉靖本重刊),既有功利尺度,又杂佛学世界观———或许也正因其本是文士,更有“陷溺”的焦虑?当年茅坤即疑唐氏“本是欲工文字之人,而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参看同书同卷《与茅鹿门主事书》)。梁份曾引述唐氏之语曰:“以大地为架所不能载者,此烟消草腐之物”(《怀葛堂集》卷二《问真堂诗集序》,民国胡思敬校刊本),尽管其人可传者,无非此“物”。
文/质作为一种文学史的视野,影响于文人关于文事嬗递(质文代变)的想象,由来已久。在理学时代,文人为风尚所裹挟,更不免要以“道”与“文”权量轻重,论文/道、文/质,通常与儒者所见不殊。归有光就说:“夫道胜,则文不期少而自少;道不胜,则文不期多而自多。”(《雍里先生文集序》,《震川先生集》卷二第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还说:“以文为文,莫若以质为文。质之所为生文者无尽也。”(《庄氏二子字说》,同书卷三第84页。按归氏此篇所谓“文”,非文辞之“文”;所论乃泛“文质”)。唐顺之说“文与道非二”(《答廖东雩提学书》,《唐荆川文集》卷五),意在强调道之为“本原”。屠隆则以为“道之菁英为文”(《刘子威先生澹思集序》,《白榆集》卷二,《明代文论选》第265页)。清初魏禧也说:“惟文章以明理适事,无当于理与事,则无所用文。故曰:文者,载道之器。”(《恽逊庵先生文集序》,《魏叔子文集》卷八)施闰章说:“文者,道之见于言者也。”(《陈征君士业文集序》,《施愚山集》文集卷四,第70页)———足证“主流思想”的笼盖。
晚明文人与王学的关系已经人论说。数百年之后的今人,已难以体验王阳明的文字对于文人的吸引力。与唐顺之并称古文大家的茅坤就说,“(唐宋)八大家而下,予于本朝独爱王文成公论学诸书,及记学、记尊经阁等文,程、朱所欲为而不能者……”(《茅坤集·茅鹿门先生文集》卷三一《唐宋八大家文钞论例》,第834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此种议论,抽离其时的思想氛围,的确也无从解释。明代古文家与宋之欧、苏等神情之不肖,于此或可窥见一二。上文已谈到儒者对“儒先”及当代大儒由“文”的一面的极端评价。这里应当说,表服膺于理学家的诗文,已成彼时风气,即知名文人也未必能外。李东阳论文,以朱子为集大成(《篁墩文集序》)。陈献章尚止于以邵雍与杜甫并提,(“子美诗之圣,尧夫更别传。后来操翰者,二妙罕能兼”),唐顺之竟以为“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者”(《与王遵岩参政》,《唐荆川文集》补遗卷三。南丰,曾巩),以为邵雍诗已深入少陵之堂奥,“兼乎二妙”。以道学眼看诗文,所见不免如此。倘若将此种议论简单地读作“皈依”,未必合于实际;无宁相信那是一种出自真诚的阅读体验,尽管大可作为文人自信力削弱之一证。明末汤显祖说:“我朝文字,宋学士而止。方逊志已弱,李梦阳而下,至琅邪,气力强弱巨细不同,等赝文尔。”(《答张梦泽》,《汤显祖全集》诗文卷四七,第1451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由上文可知,王夫之看当代“文字”,尚不曾用了如此悲观的眼神。
唐顺之说过,“唐、宋而下,文人莫不语性命,谈治道,满纸炫然,一切自于儒家。然非其涵养畜聚之素,非真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而影响剿说、盖头窃尾,如贫人借富人之衣,庄农作大贾之饰,极力装做,丑态尽露,是以精光枵焉,而其言遂不久湮废”(《与茅鹿门主事书》,《唐荆川文集》卷四)。唐氏笼统地说“唐、宋而下”,事实却是,宋、明文人同在理学氛围中,精神意气仍显然有别。文人文化在两代遭际之不同,也应与理学在其时的意识形态地位有关。当明清之际,情况又微有不同。谈迁《北游录·纪邮上》记吴梅村语:“先儒讲道学,尝浅视之,就其所撰著,往往文人所未逮者,理彻而不须辞而传也。”谈氏自说“闻之瞿然有省”(第86页,中华书局,1981)。出诸吴氏,是否可以认为与易代过程中遭遇的思想震荡有关,而不宜仅由“时尚”、“风会”解释?
在理学氛围依然浓重、经学复兴正演成风气的这一时期,能由“影响剿说”中突围而出、于“语性命、谈治道”的风气中自异其面目的,却又是被目为“名士”者———文人中的文人,一种带有“破坏”倾向的文人。此种文人往往根柢佛老,另有学术背景。即如方以智,论诗就不乏奇思妙想。《通雅》卷首之三《诗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反复之,引触之,比兴而已矣。世亦有知比者,未可以言兴也。兴之为比深矣,赋之为比兴更深矣。数千年之汗青蠹简,奇情冤苦,犹之草木鸟兽之名,供我之谷呼击节耳。何谓不可引故事?何谓不可入议论?何谓不可称物当名?何谓不可消遥吞吐、指东画西、自问答、自慰解耶?故曰:兴于诗。何莫学夫诗。诗之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惜乎日用而不知,虽兴者亦未必知也。水不澄,不能清;郁闭不流,亦不能清。发乎情,止乎礼义。诗以宣人,即以节人。老泉曰:穷于礼而通于诗。立礼成乐,皆于诗乎端之。春秋律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皆于诗乎感之。道不可言,性情逼真于此矣。言为心苗,有不可思议者。谁知兴乎?知《易》为大譬喻,尽古今皆譬喻也,尽古今皆比兴也,尽古今皆诗也。存乎其人,乃为玅叶。何用多谈!”方氏大“诗”,广“诗”,泛“诗”———其人说《诗》,岂止内行,岂但没有儒者、学人式的迂陋!针对《庄子》“文灭质,博溺心”的说法,方以智说:“伏羲不当画六十四卦,黄帝不当作甲子干支矣!且问:天地许多日月星辰,七十二候,人身生许多经络骨节穴道,是‘文’耶?是‘质’耶?如何‘博’?如何‘约’?”“《庄子》书是文灭质否?博溺心否?”(《药地炮庄·〈缮性篇〉评》)这确是有力的一问!
即使上文一再提到的后世以“文”名而当时近“道”的文人,也并非一味袭用道学口吻。归有光就说过:“夫文章为天地间至重也。”(《保圣寺安隐堂记》,《震川先生集》卷一五第401页)唐顺之也说:“自古文人虽其立脚浅浅,然各自有一段精神不可磨灭。开口道得几句千古说不出的语话,是以能与世长久,惟其精神亦尽于言语文字之间,而不暇乎其他,是以谓之文人。”(《答蔡可泉》,《唐荆川文集》卷七)即使仍不无关于文人的偏见(“立脚浅浅”),却解释了其人经久的文化生命。其所谓“文人”,不过有偏至而已(“惟其精神亦尽于言语文字之间”);经了他的界定的“文人”,又岂可鄙薄!到本文所论的时期,钱谦益题纪映锺(伯紫)诗,用了夸张的态度,说“如其流传歌咏,广贲焦杀之音,感人而动物,则将如师旷援琴而鼓最悲之音,风雨至而廊瓦飞,平公恐惧,伏于廊屋之间,而晋国有大旱赤地之凶”(《题纪伯紫诗》,《牧斋有学集》卷四七第154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尽管用了调侃的态度,却令人大可相信,即使在“理学时代”,文人对于其文的价值、功能,也未曾全然失却信念。
陈子龙对儒者论《诗》不表佩服,说:“我观于《诗》,虽颂皆刺也。……后之儒者则曰:忠厚。又曰:居下位不言上之非,以自文其缩然。自儒者之言出,而小人以文章杀人也日益甚。”(《陈忠裕全集》卷二一《诗论》,嘉庆八年刊本)江右魏际瑞则表不佩服于儒者之诗,说:“程、朱语录,可为圣为贤,而不可以为诗;程、朱之人,亦为圣贤,而作诗则非所长也。”(《与甘健斋论诗书》,《魏伯子文集》卷二,《宁都三魏文集》)原是一种事实,但在当时说出,未必不需要勇气。其弟魏禧也认为儒者之文有七弊,即“晦重”、“烦碎”、“泛衍”、“方板”、“靡弱”、“重袭古圣贤唾馀”、“每一开口,辄以圣人大儒为开场话头”(《日录·里言》,《魏叔子文集》)。其中“方板”,及“袭古圣贤唾馀”、“以圣人大儒为开场话头”,最是通病。黄端伯更直截了当地说“竖儒不能标胜于文,乃窜于理以自匿,鄙俚不韵,达者迂之”(《瑶光阁集》卷一,乾坤正气集)。前于此,祝允明对理学家的文字,就非但不表佩服,且大有讥评(参看《祝子罪知录》)。
陈洪绶发表过一篇通达之论,说自己赞同陈继儒(眉公)关于诗文与讽谏的见识,曰:“若诗文有不关讽谏者当不刻,有关讽谏而不佳者刻无失,则世不传佳诗文矣。”仅以“讽谏”与否为衡度,即“不知古来诗文有以其品重而传,有其人不足传而文词绝妙,与六经诸子史不朽者”(《题花蕊夫人宫中词序》,《宝纶堂集》,康熙乙酉序刊本)———不同于寻常道学之见也不同于世俗成见。即使其人“品”不足传,仍无妨于“文词”之传,且“与六经诸子史”同其“不朽”,则“文词”之传不传未必与“道”有关,甚至不必赖有唐顺之所谓的那一段“精神”。这种议论,确非道学中人所敢闻。陈维崧说,“为经为史,曰诗曰词,闭门造车,谅无异辙”(《词选序》,《湖海楼全集·文集》卷三)。所谓“无异辙”,未必非意在为诗词争地位。相信“文”有其不依附于“道”的独立价值,汪琬不以为然于儒者所谓“文者载道之器”,质疑文、道关系的普遍适用性。他区分“为文有寄托”与“载道”,曰:“夫文之所以有寄托者,意为之也;其所以有力者,才与气举之也,于道果何与哉?”(《答陈霭公论文书一》,《清代文论选》第24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是否也可以认为透露了风气暗中转移的消息?理学语境中“文人”的思想贡献,自然不限于此。这一话题或有机会在其他场合继续展开。
为便于分析,本文不得不使用关于“文人”、“儒者”的全称判断,这是有必要说明的。颜元说:“吾辈能认取‘焕乎’之文章是甚物事、是甚光景,则不惟八股帖括、八大家古文非文,虽《四书》、《五经》亦止记此文章之册籍,并不可言‘文’矣。”(《四书正误》卷三,《颜元集》第198—199页)所用的是排除法,由对其他种“文”的抹煞、贬低而界定是“文”非“文”。他明确地表示自己所论非“文”的等级问题,而是性质问题(即是文非文),阐说此意不厌重复。如说:“文之一字,孔子以前未误。尧之文章,文王之文,孔子在兹之文,是经书文字乎?认‘文’作经书文字,误自汉、宋耳。”(同上第194页)“古者不惟无帖括、八大家等文,并无汉宋注疏、章句、语录之文。文,《诗》、《书》、六艺耳。《诗》、《书》亦只是三物之谱……”(《四书正误》卷四,同书第213页)他所谓“文”固非文墨,当然更不是辞翰、文艺,即不是文人所谓的文,文人所从事的文。是、不是,斩钉截铁,不容有折衷的余地。而这“不是”正是颜元所着重表达的。颜氏说“文”,与其言“学”相通。他的说“文”,有当代理学、经学批评的明确的针对性。参看拙着《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上编第二章第一节,该书第114—115页。“文”、“质”的语义、语用,系于论域、语境。王夫之说礼有文质,略近于今人所说的“形式—内容”:“不废其朔,质也,而将其敬,不从其情,则文也;不违其时,文也,而致其爱,不蕲乎美,则质也。”(《宋论》卷一,《船山全书》第11册第37页,岳麓书社,1992)在以上表述中,文与质何为形式,何为内容,却又难以厘清。王、黄议论之合,另如王氏说“直情径行,礼之所斥也”(《俟解》,《船山全书》第12册第487页);黄宗羲亦引子游所说“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留书·文质》),若合符节。黄氏该文说“天下之为文者劳,而为质者逸,人情喜逸而恶劳,故其趋质也,犹水之就下”,也大异于常谈。他在《俟解》中说:“若以朴言,则唯饥可得而食,寒可得而衣者为切实有用。养不死之躯以待尽,天下岂少若而人邪!”(第487页)他以为人之为人,“必于饥不可得而食、寒不可得而衣者”求之(同上第488页)。基于此,他激烈批评先秦农家之曰“勤”曰“朴”,导致尊卑上下秩序、礼乐文明的破坏(《四书训义》卷二九《孟子》五,《船山全书》第8册第329页,岳麓书社,1990);将世俗所乐称的“朴实”、“率真”归结为“庶民”之为庶民,也即禽兽之为禽兽(参看《俟解》,第478—479页)。与“庶民—禽兽”相对的,自然是礼乐文化所赖以寄存的士林精英。王夫之以为,“言愈昌而始有则,文愈腴而始有神,气愈温而始有力。不为擢筋洗骨而生理始全,不为深文微中而人益以警……刻露卞躁之言兴,而周、唐之衰亟矣”(同上第344—345页)。”(同书第344—345页)— —非止于关于“《诗》教”的常谈,此种诗论文论与他关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的议论逻辑贯通,也见出他的思想的一贯与彻底。全祖望《答诸生问南雷学术子》批评黄氏“文人之习气未尽,以正谊明道之馀技,犹留连于枝叶”(《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四)。近人朱倓说黄氏之文“往往为感情所驱使,好为过实之言”,其议论“褒贬任情,抑扬失实,即其纪事,亦有类此者”(《明季杭州读书社考》,《明季社党研究》第231—232页,商务印书馆,1945)。但由另一面看,学人而文人名士,岂不正作成了黄氏的丰富性?陆世仪有“有用文人”、“无用之辞章”一类说法(同书同卷)。王源说“文”之功用,“而使人得之如药之可以疗病,如麻丝谷粟可以温、可以饱,如水沃焦而火可御寒也”(《复陆紫宸书》,《居业堂文集》卷六)。彭士望以“经济”尺度衡文,关心在“虚/实”及适用与否:“故曰:文者虚器,诗者感兴之端倪,中无以实之,则必不适于用。”(《与胡致果书》,《树庐文钞》卷三)持此尺度,对唐、宋诗人文人均有不满。宋濂说苏氏:“自秦以下,文莫盛于宋,宋之文莫盛于苏氏。”(《〈苏平仲文集〉序》,《宋濂全集·芝园续集》卷六第1575页)以下即对于三苏的赞美。方孝孺号称粹儒,语涉文,道,拘执甚于其师(宋濂),却以庄周之书、李白之诗、苏轼之文为“神”(参看其《苏太史文集序》,《逊志斋集》卷一二);另文说苏轼“魁梧宏博,气高力雄,故其文常惊绝一世,不为婉昵细语”(同书同卷)。至少在这种场合,并没有失却衡文的正常心态。王氏批评宋诗宋文,态度峻厉(参看《宋论》、《薑斋诗话》)。他对于三苏的激烈批评,不全着眼于“辞翰”,往往别有旨趣(即如针对他所以为倾险的策士人格)。但他的批评又非无关于辞翰。即如他批评韩、柳、曾、王之文的“噍削迫塞”为“情淫”,对三苏的文字也有类似的说法。凭借特有的视野,不惟所见之三苏,且所见之元、白等,也不免大异于人(包括他儒),固有显然的偏见,深刻处却也有其他论者所不能到。王氏诗论、文论(如《夕堂永日绪论》内外编、《南窗漫记》)中的文人,与其他论述(如《诗广传》)中的文人,又有不同。须将不同角度、旨趣的论述并读,才能知其人对有关人物(如陶、杜)的复杂态度。设若摘出若干字句,径以之为王氏的“杜甫论”,则难免于误解。如马积高的《宋明理学与文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左东岭《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一书也论到李贽的“心学因缘”、汤显祖的“心学渊源”、冯梦龙、公安三袁与心学的关系(参看该书第四章)。该书还具体分析了嘉隆间著名文人唐顺之、王慎中、徐渭等与王学的关系。关于公安三袁、张岱与王学,夏咸淳《晚明士风与文学》也有论说(参看该书第14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严格说来,所谓‘唐宋派’的主脑人物王慎中和唐顺之,实际上是宗宋派##说得更清楚些,是道学派,因为他们真正推崇的,首先是宋代理学而不是文学。”(下卷第七编第三节《唐宋派及归有光》,第247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而王、唐所受当代思想的影响,主要来自王学,交游也大有王学中人。
赵园(1945— ),女,河南尉氏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载:《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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