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配偶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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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木水火土婚配,五行命相婚配
属相婚配法 合婚则看属相、属命合不合。
属相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犬、亥猪。
十二属相中?以下几种属相不能成婚?俗称&&其歌词如下
自古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
蛇见猛虎如刀斩?金鸡遇犬泪交流
龙逢玉兔云端去?猪与猿猴不到头。
如果属相相合,还得看属命是否相克。
男金女金?好处多 夫妻恩爱乐呵呵?儿女随心又满意?晚年康乐福寿多。&
男金女木?合得来 二人合好笑言开?如果成双在意起?五男二女有续延。&
男金女火?不相当 半路相离克找乡?二人吵架不安康?互相原谅呈吉祥。&
男金女土?多美好 荣华富贵白头老?一生幸福多快乐?夫妻相伴走到老。&
男金女水?志高强 夫妻相和寿命长?五男二女金银满?手中有钱又有粮。&
男水女水?共平衡 二人欢乐在一处?各水溪派虽是浅?虽不吉利但又钱。&
男水女金?好夫妻 二人欢乐在一处?男女穿金多富宜?皆把福德传儿孙。&
男水女火?不成双 水火相逢似虎狼?男火女水便可成?有事钱财受损伤。&
男水女土?不相配 夫妻言语斗争强?生儿育女多辛苦?相互原谅成吉祥。&
男水女木?多相好 华财五弟自然亲?同床金发相合好?田园垛码满仓顶。
男木女木:两相当 两亩相比不一样?若是夫妻随心愿?心然相克受损当。
男木女金?不相配 半路吵架奔它乡?结合一处不安康?子女希少不妥伤。
男木女水?同和愿 一世双双如水鱼?男女相合宜安康?金银财宝足钱粮。
男木女土?不合心 牛马相合不安分?出外朋友费口舌?夫妻之间不安心。
男木女火?能成双 木火相烧似旺运?儿女双全好风光?夫妻之间都安康。
男火女火?喜洋洋 两火之间有高强?人人都说相应好?到老总是不安康。
男火女金?亦不良 二人针尖对麦王?男女到老无依靠?离合悲惨悔断肠。
男火女土?是守财 福禄鸳鸯笑颜开?夫妻共床红维帐?青梅竹马总是强。
男火女木?似可成 相互愿谅福终生?有了贵子贵孙旺?富能鸳鸯保安康。
男火女水?相应好 相戏两鱼两鸳鸯?财粮好衣多多进?二女双全好风光。
男土女土?好夫妻 婚姻和好与齐全?男女穿金又带银。五百年夫妻不离分。
男土女水?不成行 牛马相争不可应?口舌常犯多吵闹?影响家中儿女郎。
男土女金?合得来 二人合好与齐全?男女两当富贵府?前生配对好成双。
男土女木?似不昌 夫妻相克不妥当?金宅不安儿要少?财来财去不安康。
男土女火?发大财 金银财宝满仓宅?举开贵子贤孙旺?福禄双全保容积。
五行命相婚配,五行命相属相婚配纳音婚配法
属命为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的属命是根据出生的天干来决定的。即东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如男方甲子年生、属木命、女方丙辰年生、属火命、则木能生火、命相相生、可联姻;如男方戊辰年生,属土命,女方乙酉年生,属木命,木能克土,命相相克,属禁忌之例。&
  男金女金--两金夫妻硬对硬、有女无男守空房、日夜争打语不合、各人各心各白眼
  男金女木--金木夫妻不多年、整天吵打哭连连、原来二命都有害、半世婚姻守寡缘
  男金女水--水金夫妻坐高堂、钱财积聚喜洋洋、子女两个生端正、个个聪明学文章
  男金女火--未有姻缘乱成亲、娶得妻来也是贫、若无子女家财散、金火原来害本命
  男金女土--金土夫妻好姻缘、吃穿不愁福自然、子孙兴旺家富贵、福禄双全万万年
  男木女金--夫妻和好宜相交、钱财六畜满山庄、抚养子女姓名扬、木金万贵共一床
  男木女木--双木夫妻难相合、钱财有多亦克子、原来两木多克害、灾难疯病多加流
  男木女水--男木女水大吉利、家中财运常进室、常为宝贵重如山、生来儿女披青衫
  男木女火--木火夫妻大吉昌、此门天定好姻缘、六畜奴作满成行、男女聪明福自隆
  男木女土--土木夫妻本不宜、灾难疾病来侵之、两合相克各分散、一世孤单昼夜啼
  男水女金--金水夫妻富高强、钱财积聚百岁长、婚姻和合前程辉、禾仓田宅福寿长
  男水女木--木水夫妻好姻缘、财宝贵富旺儿郎、朱马禾仓积满院、男女端正学文章
  男水女水--两水夫妻喜洋洋、儿女聪明家兴旺、姻缘美满福双全、满仓财产好风光
  男水女火--水火夫妻不相配、在家吃饭在外睡、原因二命相克害、半世姻缘半世愁
  男水女土--水土夫妻不久存、三六九五见瘟王、两命相克亦难过、别处他乡嫁别克
  男火女金--金火夫妻克六亲、不知刑元在何身、若是稳有不孝顺、祸及子孙守孤贫
  男火女木--火木夫妻好婚配、子孙孝顺家业旺、六畜钱粮皆丰盈、一世富贵大吉昌
  男火女水--水火夫妻虽有情、结啼姻缘亦不深、儿女若是有富贵、到老还是孤独人
  男火女火--两火夫妻日夜愁、妻离子散泪水流、二命相克宜不聚、四季孤独度春秋
  男火女土--火土夫妻好相配、高官禄位眼前风、两人合来无克害、儿女聪明永富贵
  男土女金--土金夫妻很姻缘、两口相爱至百年、内宅平安六畜福、生来女儿均团圆
  男土女木--土木夫妻意不同、反眼无情相克冲、有食无儿克夫主、半世姻缘家财空
  男土女水--土水夫妻定有兽、接到家中定有灾、妻离子散各东西、家中冷落财不来
  男土女火--土火夫妻大昌吉、财粮不愁福寿长、儿女聪明生端正、富贵荣华好时光
  男土女土--双土夫妻好姻缘、共欢一世福双全、儿女聪明多兴旺、富贵荣华好家园
  出生年份五行属性对照表(附):
  1924年甲子属金 (鼠) 1925年乙丑属金(牛)1926年丙寅属火(虎)
  1927年丁卯属火(兔)1928年戊辰属木(龙)1929年已巳属木(蛇)
  1930年庚午属土(马)1931年辛未属土(羊)1932年壬申属金(猴)
  1933年癸酉属金(鸡)1934年甲戌属火(狗)1935年乙亥属火(猪)
  1936年丙子属水(鼠)1937年丁丑属水(牛)1938年戌寅属土(虎)
  1939年已卯属土(兔)1940年庚辰属金(龙)1941年辛已属金(蛇)
  1942年壬午属木(马)1943年癸未属木(羊)1944年甲申属水(猴)
  1945年乙酉属水(鸡)1946年丙戌属土(狗)1947年丁亥属土(猪)
  1948年戊子属火(鼠)1949年已丑属火(牛)1950年庚寅属木(虎)
  1951年辛卯属木(兔)1952年壬辰属水(龙)1953年癸已属水(蛇)
  1954年甲午属金(马)1955年乙未属金(羊)1956年丙申属火(猴)
  1957年丁酉属火(鸡)1958年戊戌属木(狗)1959年已亥属木(猪)
  1960年庚子属土(鼠)1961年辛丑属土(牛)1962年壬寅属金(虎)
  1963年癸卯属金(兔)1964年甲辰属火(龙)1965年乙巳属火(蛇)
  1966年丙午属水(马)1967年丁未属水(羊)1968年戊申属土(猴)
  1969年己酉属土(鸡)1970年庚戌属金(狗)1971年辛亥属金(猪)
  1972年壬子属木(鼠)1973年癸丑属木(牛)1974年甲寅属水(虎)
  1975年乙卯属水(兔)1976年丙辰属土(龙)1977年丁巳属土(蛇)
  1978年戊午属火(马)1979年己未属火(羊)1980年庚申属木(猴)
  1981年辛酉属木(鸡)1982年壬戌属水(狗)1983年癸亥属水(猪)
  1984年甲子属金(鼠)1985年乙丑属金(牛)1986年丙寅属火(虎)
  1987年丁卯属火(兔)1988年戊辰属木(龙)1989年己已属木(蛇)
  1990年庚午属土(马)1991年辛未属土(羊)1992年壬申属金(猴)
  1993年癸酉属金(鸡)1994年甲戌属火(狗)1995年乙亥属火(猪)
  1996年丙子属水(鼠)1997年丁丑属水(牛)
白羊座 3月21-4月20
白羊座 3月21-4月20
金牛座 4月21-5月21
双子座 5月22-6月21
巨蟹座 6月22-7月22
狮子座 7月23-8月23
处女座 8月24-9月23
天秤座 9月24-10月23
天蝎座 10月24-11月22
射手座 11月23-12月21
魔羯座 12月22-1月20
水瓶座 1月21-2月19
双鱼座 2月20-3月20
白羊座爱情
白羊座爱情
金牛座爱情
双子座爱情
巨蟹座爱情
狮子座爱情
处女座爱情
天秤座爱情
天蝎座爱情
射手座爱情
摩羯座爱情
水瓶座爱情
双鱼座爱情
白羊座性格
白羊座性格
金牛座性格
双子座性格
巨蟹座性格
狮子座性格
处女座性格
天秤座性格
天蝎座性格
射手座性格
摩羯座性格
水瓶座性格
双鱼座性格
白羊座致命弱点
白羊座致命弱点
金牛座致命弱点
双子座致命弱点
巨蟹座致命弱点
狮子座致命弱点
处女座致命弱点
天秤座致命弱点
天蝎座致命弱点
射手座致命弱点
摩羯座致命弱点
水瓶座致命弱点
双鱼座致命弱点
属鼠人的性格
属鼠人的性格
属牛人的性格
属虎人的性格
属兔人的性格
属龙人的性格
属蛇人的性格
属马人的性格
属羊人的性格
属猴人的性格
属鸡人的性格
属狗人的性格
属猪人的性格
1980年命运
1980年命运
1981年命运
1982年命运
1983年命运
1984年命运
1985年命运
1986年命运
1987年命运
1988年命运
1989年命运
1990年命运
1991年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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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身份权
中国新颁布的婚姻家庭法增加了关于配偶权制度的规定。这一规定添补了中国婚姻家庭权利和义务的一项空白,在中国婚姻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配偶权是指婚姻关系缔结后,夫妻之间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相互的人身权利和义务。配偶权包括配偶人身权和配偶身份权,配偶身份权是指夫妻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身份权利。
配偶身份权特征
配 偶身份权作为一种婚姻内部的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从权利性质来看,配偶身份权属于人身权中的身份权,它基于夫妻的配偶身份而产生,不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利;
其次,正由于配偶身份权属于,因而其存在是以配偶的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它产生于婚姻关系的缔结,终止于婚姻关系的结束;
第三,的权利是相互的,对等的。传统的夫权只强调夫对妻的权利,而否认或漠视妻对夫的权利。现代意义的配偶身份权不同于传统的,它是一种夫妻之间相互的权利,夫妻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内容也是相同的;
第四,配偶身份权是一种、。除权利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是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同时它也是夫妻之间专有的特定的身份权利。
配偶身份权内容
配偶身份权简介
由婚姻关系的特定性质所决定,配偶身份权应当包含由婚姻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权利和由婚姻的社会属性而产生的权利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理论界多数学者一致认为,配偶身份权包括、贞操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家庭日常事务代理这几项权利。有些学者认为除上述权利外,还应包括夫妻姓名权、等几项权利。
配偶身份权同居权
(一)同居权同居权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包括满足相互间合理的性欲要求的权利。同居权是婚姻关系中的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基于婚姻的自然属性而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同居权是一种合权利和义务为一体的新型权利,对于权利人来说,它表现为同居请求权,而对权利的相对人来说,则表现为同居义务,所以,有些学者也把同居权称为同居权利和义务。同居权立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早期的婚姻家庭立法,主要强调夫对妻的同居权利和妻对夫的同居义务。如1804年的规定“妻负与夫同居的义务”,“夫负接纳其妻的义务”。1898年的《日本民法典》规定“妻负与夫同居的义务。夫须许妻与之同居”。这些规定反映了在同居权问题上对妇女的歧视色彩。随着女权运动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观念已被世界多数国家所接受,对同居权的规定也渐渐趋于男女平等。如1947年《日本民法典》规定“夫妻须同居,相互协力,相互扶助”。1970年修订的《法国民法典》也规定“夫妻相互负共同生活的义务”。中国最早规定同居权的是1930年的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民法亲属编第1001条规定:“夫妻互负同居的义务,但有不能同居的正当理由不能同居者,不在此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也曾经颁布过一系列婚姻立法,其中1943年《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第11条规定:“夫妻互负同居义务,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同居者,不在此限”。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第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之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后因左的思想的影响,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同居权,使得司法实践中对恶意遗弃等侵犯同居权的行为进行救济,对合法婚姻进行保护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配偶身份权贞操忠实义务
(二)忠实义务也称贞操义务或贞操忠实义务,是指男女双方不为婚姻外之***,互相忠实,保持专一。忠实义务也是配偶身份权的重要内容,它是婚姻的社会属性所引申出来的一项义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忠实义务作为夫妻之间的法律义务在婚姻立法中明确规定,如、、、。
在婚姻立法中规定夫妻互负忠实义务,首先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要求。在一夫一妻制下,配偶双方互相忠
配偶身份权
实,是保证婚姻家庭和睦稳定的基本条件。其次,夫妻双方互相忠诚,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基本要求。法律作为最重要的社会规范,应适应时代的需要,及时地将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部分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更好地调整社会秩序。第三,将夫妻互相忠诚上升为法定义务,还为追究侵犯婚姻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保护合法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第三者插足、、、等行为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已婚者以与配偶没有感情为理由为自己的婚外性行为进行辩护,由于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夫妻互负忠实义务,使得受害者在寻求救济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明确夫妻忠实义务,也为追究破坏合法婚姻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配偶身份权住所决定权
(三)住所决定权也称住所商定权。指夫妻都有选定婚后共同住所的权利。这项权利和同居权密切相关,因此有些学者认为此项权利属于同居权的一部分。夫妻共同生活就必须有共同的住所,而确认配偶一方是否履行了同居义务,是否在共同住所生活也是其标准之一。
现代各国对住所决定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丈夫权利主义,住所决定权由丈夫单方面行使,如《瑞士民法典》,这种立法是把确定住所作为丈夫的一项权利。第二,丈夫义务主义,规定丈夫有义务为妻子提供住所,妻子享有在该住所居住的权利。这种立法住所仍由丈夫确定,但它是作为丈夫的法定义务的形式出现的。第三,协商一致主,。规定婚姻住所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法国婚姻立法即如此规定。第四,,即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居住地点的自由。中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的住所决定权,但《婚姻法》第8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从这一规定的立法精神看,中国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决定夫妻住所的权利。正由于中国婚姻法对夫妻住所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确认配偶分居、遗弃等缺少法律依据,因此,在婚姻法中明确夫妻住所决定权对于认定配偶是否履行了同居义务,保护合法婚姻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配偶身份权家庭日常事务代理
(四)日常事务代理权指配偶一方为完成家庭事务而为一定法律行为时,有代理另一方配偶的权利,配偶双方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生活中,有很多需要处理的日常事务,每一件事都有由夫妻双方共同完成,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行的,因此法律规定配偶一方在处理日常时均得代理对方,双方互为代理人。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不同于民事代理,它不象委托代理那样依据委托人明示授权而产生,它是基于双方的配偶身份,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不以被代理人明示授权为必要;同时它也不同于民事代理中的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自己不能或不能完全行使权利,而夫妻日常事务代理并不以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
世界多数国家都对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作了规定。《瑞士民法典》第163条第2款规定:“妻为家计日常需要之处理,与夫同样代表共同体。”此外,日本民法和前苏联民法也都对此作了规定。中国婚姻法对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并未作出规定,在实践中容易混淆夫妻日常事务代理与一般民事代理的关系,不利于平等地保护配偶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因此在修订婚姻法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将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明确地规定在婚姻法中,将配偶一方为日常生活所进行的一切行为,都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配偶身份权理论基础
配偶身份权自然属性
首先,规定同居权符合婚姻的自然属性。婚姻性质包含着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虽然其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但其自然属性也不可缺少的,没有就不可能存在婚姻,两性的生理差异和人类的性本能是婚姻关系存在的自然基础。规定同居权是将人的基本需求置于婚姻家庭制度的保护之下,同时也是用法律形式肯定婚姻的自然属性。
配偶身份权当事人的意愿
其次,把同居权规定在婚姻法中,也符合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婚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包括最基本的同居权?,同时承担婚姻关系中的义务。因此可以说,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就意味着愿意同对方共同饮食起居和满足对方的合理性欲要求,也意味着对性自由权的放弃,对同居请求权的承诺。所以,将同居权规定在婚姻法中,符合婚姻双方当事人创设婚姻关系时的意愿。
配偶身份权不能滥用这项权利
同居权是最基本的婚姻权利,但是也不能滥用这项权利。各国法律都对同居权权利相对人的同居义务规定了抗辩事由,即夫妻一方在具备不能同居的合法事由的前提下,可以不承担未履行同居义务的责任。借鉴外国的婚姻立法,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婚姻法中规定以下抗辩事由:如夫妻一方因工作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分居的;一方因共同生活而使其健康、名誉受到严重威胁的;一方因患病治疗不宜同居的等。
配偶身份权侵权
配偶身份权简介
侵害配偶权,不仅可以导致家庭破裂,而且还可能引起刑事案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配偶身份权作为合法的婚姻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目前中国民事方面的相关法律却没有关于侵犯配偶身份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进行民事处罚的规定,不利于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保护。
配偶身份权情形
在实践中侵害配偶身份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通奸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非法性关系。通奸行为违反了忠实义务,同时也侵犯了另一方配偶的忠实请求权,与一夫一妻制原则背道而驰,对婚姻关系会造成严重破坏,是一种严重侵犯配偶权的行为。
2.重婚配偶一方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不仅和通奸一样,违反了忠实义务,同时它还违反了同居义务,侵害了对方的同居请求权。
3.恶意遗弃配偶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同居义务的行为。恶意遗弃是一种不作为形式的侵权行为,它侵犯的是配偶的同居请求权。
4.姘居已婚男女双方为非法的、不以长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临时公开同居。姘居不同于通奸,通奸没有同居生活的行为,而姘居是临时性的共同生活。姘居也不同于,它不以长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时也不办理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姘居行为既侵犯了另一方配偶的同居请求权,也违反了忠实义务。
配偶身份权总结
以上几种常见的侵犯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除重婚以及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外,均没有关于的规定,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寻求救济时于法无据,侵权人却逍遥法外。
配偶身份权救济方式
针对侵犯配偶权行为的特殊性以及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的特殊性,应对侵犯配偶权行为采取以下民事救济形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发生侵害配偶身份权行为时,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包括另一方配偶和第三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2?对于情节恶劣,导致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如因第三者插足导致自杀、凶杀等事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侵权人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3.请求赔偿损失侵权方如给受害方造成财产损失,受害方有权诉请法院请求赔偿。此外,侵害配偶权必然给受害方带来精神痛苦,通常这种精神损失要比财产损失更为严重,因此,在配偶权的侵权救济中,精神损害赔偿要比赔偿财产损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采取赔偿金形式,赔偿金的数额可视过错方主观过错的大小、侵权行为的情节、行为造成的结果等予以确定。
4.借鉴国外立法,中国婚姻立法中也可以规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无过错方可以以过错方的侵权行为作为诉请离婚的理由,而过错方因侵权行为可丧失离婚诉权,甚至婚姻利益等。
总之,保护配偶权以及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在婚姻家庭关系受到西方婚姻家庭思潮严重冲击的今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并保护配偶权,建立适合模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
企业信用信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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