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陪、地陪与领队合作共事的基础是( )。 A.有共同的服务对象B.有共同的工作任务C.有_***_百度高考
全陪、地陪与领队合作共事的基础是(
A.有共同的服务对象B.有共同的工作任务C.有共同的工作目标D.有共同的利益
第-1小题正确***及相关解析 2.2导游服务集体合作共事的可方法
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之一就是全陪、地陪和领队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这种良好关系的建立有赖于三方的共同努力。
(1)主动争取各方的配合。在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时,全陪、地陪和领队各方都应主动争取其他两方的配合,使之形成合力,共同努力完成旅游接待任务,反对短期行为和本位主义。争取各方配合的主要途径是及时交流信息,沟通各自的想法,在求得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协同行动。
(2)尊重各方的权限和利益。导游服务集体三成员虽然代表着三方的利益,工作也各有侧重,但关系是平等的。三者之间的配合是互补、互利的,应互相尊重各方的工作权限,切忌干预对方的活动,侵害他方的利益。
(3)建立友情关系。全陪、地陪和领队都必须正确运用公共关系中的工作关系(即理性关系)和情感关系(即人情关系)相统一的方法建立起和谐、美好的友情关系。同时,要把握好三者之间的友情关系的尺度和距离,尊重彼此的隐私权,不涉及工作上的保密禁区。
(4)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勇担责任。导游服务集体三成员分属各自旅行社,由于共同的任务聚合在一起,因此在工作中应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工作中若出现问题或事故,全陪、地陪和领队都应从做好旅游者服务工作的大局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各自都应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切忌相互指责和推诿。
2.3&导游服务集体合作共事应注意的问题
(1)摆正位置,明确分工。全陪、地陪和领队&三方&的定位表明他们有各自的职责、任务,有明确的分工,不能越位、错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位导游可能互不相识,性格不一,工作风格与方式不同,甚至价值观有别,对一些问题的看法、观点不一,三人之间也会出现摩擦甚至不愉快,这些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譬如,有些职业领队为了自身利益,或为讨好旅游者,对全陪、地陪的工作横加指责、挑剔;地陪与全陪之间在工作上也可能出现分歧。然而,如果不是为了私利而关系紧张,那么在摆正自己位置的同时认清对方的位置,协调就有了心理基础。也就是说,要清楚全陪是旅游团活动的主要决策者,在导游服务集体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地陪是旅游计划的具体执行者,是当地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领队是旅游团的领导者和代言人。全陪和地陪要落实旅游计划,处于接待中的主导地位,必须密切合作。但他们在按合同履行计划的过程中也必须与领队搞好关系,尊重领队,与之多沟通,重视他的建议和意见。应尽量避免越过领队直接与旅游者商量活动日程或处理随机出现的问题。
(2)利益相关,同舟共济。全陪、地陪、领队之间明确分工、摆正位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有利地合作。实际上他们虽然代表各自企业的利益,但利益获得的基础是合作。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服务对象即旅游者;有共同的任务,即为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各项服务;有共同的目标要求,即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让旅游者的旅游舒心愉快,从而提高各自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提升企业形象。全陪和地陪还有另一层共同的而且是更高的利益&&国家利益。他们必须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声誉与形象,必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因此,他们的协作有着超越企业本身的国家利益的基础。接待国外旅游团的全陪、地陪与领队的合作实际上是中外旅行社之间的合作,其合作前提是平等互利、互守信用、遵守合同、精诚团结,向旅游者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因此三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根本利益是相同的,同舟共济、顾全大局是本分;而互相拆台与指责,损害的则是自己的利益、是旅行社的合作伙伴关系、是企业的长远利益。全陪、地陪、领队在工作中出现矛盾或意见冲突也是很自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三方都必须执行旅行社之间、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努力落实协议规定的各项服务。因为在同舟共济中还有着法律的基础。
(3)主动配合,相互体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使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是互相尊重、相互体谅。这就要求导游员应具有主动性,主动争取各方面的配合;主动交流信息、沟通思想。沟通是消除误解、促进相互理解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尊重各方的权限和利益,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以诋毁他人的方法来逃避责任。另外,三导游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是长期合作的基础,如在工作中能形成和建立起友情关系,将更有利于市场的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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