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惑之眼真的每次都要质疑吗?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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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近两个月的仔细观察,对天涯论坛网友对于李天一案的言论有了很深刻的印象,也对“挺李”和“挺杨”两派网友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如果说“挺杨”派和支持首都公检法依法办案的网友都是“婊粉”和“黑酒吧”雇佣的水军,那就也把我也列入“挺杨”的行列里吧。如今,李天一案终审已经结束,这场沸沸扬扬的年度闹剧已经随着二审法官的法槌落下戛然而止,再“挺”谁和支持谁、再一碗豆腐豆腐一碗地质疑什么都是庸人自扰了,都是自娱自乐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经过与众多网友顶贴对话、交流以及冷静观察,客观准确的说,在网络上支持李天一和梦鸽的人,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八种人:  1、别有用心的人。这些人时刻想颠覆现政府和现有体制,借机煽动群众,诋毁政府部门和公检法形象,制造矛盾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2、收钱发帖的各路水军,其敬业精神就是哭爹喊娘、撕心裂肺的为李天一鸣冤喊屈;  3、文化素质低下的法盲网友,跟着道听途说的各种谣言上蹿下跳;  4、不仅文化素质低下,而且不善于独立思考、不善于自己动脑,被一些媒体和网络谣言煽动后,主动投入到水军阵营做志愿者,比如“寡妇妈妈团”和一些下岗、退休、无业的老头老太太;  5、生活在社会边缘化的网络混混,打开电脑特自信、关掉电源真自卑;坐在网吧打字说话特正义,走出网吧结账还差一块七。这些人早已被国家六部委发文界定为网络精神病人,常年意淫在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唯恐天下不乱;  6、心理和精神亚健康,或有严重心理和精神方面疾病的人;  7、现实生活爱较真儿、抬杠、拌嘴的起哄架秧子之人,你说的对,我就非要说错,死抬杠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乐趣;  8、李家的亲朋好友。  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首先声明,我既不支持酒吧,也不支持杨女,我支持首都公检法依法办案、打击网络谣言和谣言制造者。当然,在天涯论坛,凡是支持公检法的都被以上这些网络混混骂为“婊粉”或“黑酒吧水军”,虽然可笑,但我并不介意。  理性顶贴发言,骂街我不听等于骂你自己。欢迎对号入座
  刘昌松 (@liuchangsong1) 搜狐博客 被访问过 8806256 次  北京市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借李某某案谈谈强奸罪的定性问题  ......  三、即使陪酒女、***女,也有性同意权  前面说过,强奸罪的本质,是侵犯了女性的性同意权,而性同意权是所有女性都具有的一种权利,属于女性基本人权,即使陪洒女,即使***,也享有这一权利。法律对这一权利的保护是充分的、完整的,即使***女在***的过程中改变了意志,不同意***了,强行与其发生***行为,照样成立强奸。这应成为一种常识,也正是这个缘故,本案一二审法官才没有过多纠缠被害女是否为“陪酒女”拟或***女身份。  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最大的不幸,即是未弄清这一关系。她过于相信她的儿子:“妈,没事的,我们只是嫖娼而已,也付了2000元钱,不存在强奸问题。”梦鸽女士坚信,以他儿子的家庭背景、外貌品质、学识修养,有多少女子要同她儿子发生性关系还不够格呢,他儿子咋会犯强奸罪呢?我不怀疑她自己形成的“内心确信”,而正是这种内心确信,让他一摸黑走到底,最终让自己、自己家庭、自己的孩子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了学习“***陪酒女也享有性同意权”这一常识,李家交的学费也太昂贵了一些。  因此,社会一般民众都必须以此为戒,避免为此再交不必要的学费。
  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的刑事责任刻不容缓    前不久,在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的李天一强奸一案,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至此,这起在全国反响极大的案子,终于落下了帷幕。李天一案的审判,不仅顺应了公众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意,而且在这场网络谣言满天飞的闹剧中,彰显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尊严和不被外界任何声音干扰的严肃性。案子虽然审判完了,但网络谣言依然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天涯论坛里,以“墨心人”、“金易恒”等为代表的所谓网络大V,以“阳光菲菲”、“撕心裂肺的哭泣”、“冰心一片2012”等一批中老年离异单身妇女以及部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妈妈团”,以及收钱后就日夜发帖、顶贴的各路被雇佣的水军,依然会在网络上造谣惑众、兴风作浪一段时间。为了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更好地落实***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对互联网管理的决定精神,传播正能量,我们呼吁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网监***队伍,要严厉追究李天一案发后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刑事责任,重拳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惑众、混淆视听、制造舆论干扰司法机关办案以及诋毁首都政法部门形象的犯罪行为。  李天一案被公检法定性为强奸案,且系团伙轮奸犯罪,手段及其下流,性质及其恶劣。随着二审法官法槌落下,案子的定性已经确定无疑。那些流传在网络上的各种质疑、推理、猜测和臆想,那些传播在网络上的各种谣言、“内幕”、“揭秘”等,都应当随着人民法院的庄严判决,画上一个休止符了。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涉及名人家庭和未成年犯罪问题,案发后在各大媒体和网络连续发酵,法律顾问发声、监护人接受采访、个别律师质疑案件性质并推理分析、网络意见领袖假扮“福尔摩斯”高举所谓正义大旗以及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起哄架秧子,使这起简单的强奸案子,一度成为了本年度最大的“娱乐”事件。  李天一案虽然不是什么重大案件,但首都政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遭受的网络谣言的质疑、攻击和诋毁,足以让政府的公信力乃至政法机关的形象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因此,打击网络谣言制造者,追究谣言制造者的刑事责任,就是我们各级政法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知道,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制造者是杜绝各种谣言传播的有效手段之一,既然在李天一案审理过程中网络谣言此起彼伏,各级政法机关就应该紧紧抓住谣言传播的源头,像打击网络意见领袖“薛蛮子”、“秦火火”一样,该出手就出手,该刑事立案的就刑事立案,该行政处罚的就行政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络谣言越来越少,网络环境越来越好,政府的公信力越来越高,社会上的正能量越来越强。
  天一入牢房,双江住病房,梦鸽守空房,谁之过?  11月27日上午,李天一案终审宣判,二审法官最终裁定驳回了上诉人上诉,维持了李天一获刑10年的一审判决。法官曾在此前的庭审中,当庭依法驳回了李天一新律师提供的按自己“臆想”拍摄的新证据。有纸质媒体报道说,作为李天一监护人的梦鸽坐车离开法院时显得心情十分低落,已没有一点案发后张扬的表现,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李天一的新律师也许是为了借此机会出名,鼓足勇气说了还会坚持申诉的话,但也明显感觉底气不足。报载,一位叫戚连峰的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法律程序上,李家现在唯一可走的路是申诉,但成功的可能性很低,几乎是零”。与此同时,全国很多法律界专业人士纷纷发声,一是对二审法院判决表示支持,二是从司法角度高度评价了首都公检法对待此案的严谨做法。至此,这起把一个普通刑事案子吵闹成一场“娱乐故事”的“李天一事件”,应该到此结束了。  从二审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看,显然案发后一直冲在第一线的梦鸽、兰合和李家请的部分律师、乃至被李家法律顾问兰合忽悠的“挺李”媒体及网民输了案子,也更丢了脸面,尽管这其中很多昧良心的人根本就不要脸。不用猜测,更不用质疑,梦鸽和几个无良律师以及被雇佣的网络“水军”的这次折腾,演绎的这场闹剧,不但丢失了咱老百姓都知道的“人活脸树活皮”的脸面,同时也损失了大量不该损失的钱财,浪费了不该浪费的大量由全国纳锐人供养的司法资源。当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最终还是维护了自己应有的尊严。有识之士断言,这是中国司法进步的标志,这是让公众看到依法治国希望的标志。事实上,从主审法官释疑解答的说明来看,受害人杨女士和田参军律师并不需要官司这样打赢,公众也不希望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拖了这么长时间才最终判决。有媒体评论员说“这是一场被逼无奈的赢。无论是原告、被告,无论输赢,这场官司都在心里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痛。被告一方,因其家人特殊的公众人物身份,如何面对10年刑期;如何面对从风光无限,到千夫所指的巨大人生落差;如何面对年轻的当事人更长久的人生,更是漫长而沉重的考验。这份沉重,是有可能把当事人的精神和身体都压垮的。”  是啊,这份沉重,是有可能把人精神和身体都压垮的。双江老师已经住院养病;受害人杨女士多次医院就医,至今精神恍惚,而且心里的阴影可能伴其终身;梦鸽心里也会很不好受,儿子入牢房、老公住病房、自己守空房,谁之过?固然社会、酒吧、杨女士等等有很多责任,难道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了吗?古人云,子不孝父之过,儿子没教育好自然和父亲脱不了干系。但李天一出生在这样一个在常人眼里属于畸形的家庭,李双江有没有发言权都值得存疑,自然公众就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梦鸽,而梦鸽恰恰拿出一副菜场泼妇大妈的水准,发表了许多让公众不能理解和原谅的言论,于是乎舆论就把李天一和梦鸽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口诛笔伐。有报道说,二审宣判时梦鸽表情冷静,其他被告人的家人也表情平静,“有些家人自己流眼泪,但是没有出现法庭喧哗”。虽然此时此刻,其他人无法知晓梦鸽的心情,但想来也是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滋味都有吧。  对于梦鸽,虽然各种批评和谩骂之声此起彼伏,特别是在网络上,更是有很多网友把她妖魔化了,但这也可以理解,这与案发后她自己发表了那么多不负责任的言论有关。人民日报曾就此发表过这样的短评:“正确的舐犊之情,不在帮孩子逃避惩罚,而是以爱的力量,让他重回正路。社会人,注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谁都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谁也不能例外。伟大的母爱,当是放手。”如今二审结束,“儿子入牢房、老公住病房、自己守空房”了,静夜里,可没那么多热心的律师、朋友好心帮(倒)忙了,也没有那么多支持梦鸽的网友(据说有雇佣的水军,但更多的是不明真相、是非不分、道听途说、自认为正义的网友)为她摇旗呐喊了,恐怕此刻梦鸽才会泪水湿枕巾、后悔已晚矣。  
  作者:wwomm2009 时间: 10:40:37   刘昌松 (@liuchangsong1) 搜狐博客 被访问过 8806256 次  北京市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借李某某案谈谈强奸罪的定性问题  ......  三、即使陪酒女、***女,也有性同意权  前面说过,强奸罪的本质,是侵犯了女性的性同意权,而性同意权是所有女性都具有的一种权利,属于女性基本人权,即使陪洒女,即使***,也享有这一权利。法律对这一权利的保护是充分的、完整的,即使***女在***的过程中改变了意志,不同意***了,强行与其发生***行为,照样成立强奸。这应成为一种常识,也正是这个缘故,本案一二审法官才没有过多纠缠被害女是否为“陪酒女”拟或***女身份。  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最大的不幸,即是未弄清这一关系。她过于相信她的儿子:“妈,没事的,我们只是嫖娼而已,也付了2000元钱,不存在强奸问题。”梦鸽女士坚信,以他儿子的家庭背景、外貌品质、学识修养,有多少女子要同她儿子发生性关系还不够格呢,他儿子咋会犯强奸罪呢?我不怀疑她自己形成的“内心确信”,而正是这种内心确信,让他一摸黑走到底,最终让自己、自己家庭、自己的孩子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了学习“***陪酒女也享有性同意权”这一常识,李家交的学费也太昂贵了一些。  因此,社会一般民众都必须以此为戒,避免为此再交不必要的学费。   =======================================  有理有据,分析的比较客观、理性
  杨学林 (@yangxuelin1513)
被访问过 2123072 次  男 住在 北京 海淀区 中关村街道   查看更多&&  送TA礼物 发短消息 查看留言&& 跟随 留言:
发表  首页我说两句博客相册视频微博圈子  李天一的十年徒刑 冤还是不冤?  ......  本案的定案证据,根据一、二审法院的说法,有被害人的陈述、李天一的供述、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都同时指向一个事实:李天一参加了强奸,且属于轮奸。而本案其他证据如监控录像等还证明了存在暴力行为。这些,定性强奸(轮奸)就够了。至于精斑证据,在上述证据无矛盾的前提下,真的不重要。我所说的证据无矛盾,指的是被害人指认李天一强奸、同案犯指证李天一强奸、李天一最早的供述承认自己参加强奸、加上录像显示曾经存在暴力,而且它们之间没有矛盾。如果有矛盾,比如李天一自始至终坚决不承认自己参与强奸,那此案就存在疑点,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提取精斑等证据,否则只能疑罪从无。  有人可能会问,李天一的供认就有矛盾啊,他一审时说睡着了,二审又说打***了,这就与他此前的有罪供述存在矛盾啊。能否以此认为被告人供认不稳定,从而否定其先前在侦查机关的认罪呢?这确实是辩护律师可以拿来做文章的,但是这个文章在本案中做不起来。因为截至二审开庭,辩方还没有办法证明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等行为,从而把李天一的庭前认罪作为非法证据给排除掉。如果是成年人,我们还能怀疑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而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其接受讯问时监护人梦鸽在场!这,连刑讯逼供的可能性都排除了,谈何非法证据排除?还有,李天一在一审和二审时说的不一样,反而导致法官怀疑其自我辩解的真实性,最后被二审法院认为是“供述不相吻合”,成了对自己不利的因素了。  这里不得不涉及到“仙人跳”的问题。前面说了,那个诡异的夜晚的客观事实是什么,只有天知道。所以,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否认“仙人跳”的存在。但是我们要牢牢记住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强奸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只要被告人确实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而且又有证据能够证明李天一等人“违背妇女意志”(在司法实践中,违背意志只需被害人陈述即可认定),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至于存不存在“仙人跳”,对于认定强奸罪的构成已经关系不大了。要知道,法律在保护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上,是不附带条件的,即不论受害人是从事何种职业、有过何种经历。当然,如果李天一等人在事后发觉中了“仙人跳”,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则可能会对自己有利。但,受害人在第一时间报了强奸案,则李天一方无论怎样的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了。  由此看来,李天一的定罪量刑不冤。不过,虽然不冤,十年刑期还是太长了。要是在一审判决前,李天一能够有悔罪表现,即认罪和赔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话,则可能不会超过四年有期徒刑。即便在二审,悔罪也不晚,仍然有可能改判轻刑。如果是四年有期徒刑的话,两年后就有出狱的可能,加上此案材料依法封存,对李天一今后的不利影响可以降低到最小,李天一重新走向社会,希望很大。而十年的有期徒刑,就远远不是这样了。  这个案子如此的结局,令人遗憾万分!
  网络是把杀人的刀  
  什么是杂谈?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是“杂谈就是拉杂地谈论。是一种快捷的对现实社会现象发表自己见解的一个文体,它反应灵敏、传递迅速、观点明确,会对现实有着振聋发聩的作用”。这一释义虽然并不十分全面,但也说出了杂谈的基本形态。  “天涯杂谈”自称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里的一个栏目,理应具有独有的“杂谈”特征。每天栏目里所发的帖子(文章),虽不能说篇篇都是“针砭时弊、观点鲜明、语言犀利、注重时效”的精品,但也需要有鲜明的“杂谈”特色。尽管网络不同于传统的纸质媒体,没有那么多禁忌,是一个真正可以“让人有话就说”的园地,是一个真正可以做到“百家争鸣”的平台,但杂谈编辑依然要有所作为。什么帖子能发,什么帖子不能发,什么帖子不符合我们这个栏目发,总归要有所筛选。“举报地方党委、政府和腐败分子”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相关栏目或网络举报单位;“寻求资助”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献爱心栏目”;“寻医问药、征婚、寻人启事”等等与“杂谈”毫不沾边的帖子,都要分门别类的与网友沟通,建议和推荐网友把帖子发到该发的地方,切不可把“天涯杂谈”当做一个筐,什么杂七麻八的东西都能往里装。  如今打开“天涯杂谈”,看到的好像是一个“杂货摊”,琳琅满目倒是什么都有。理性、客观、观点鲜明的杂谈文章见到的很少,胡搅蛮缠、造谣惑众、起哄捣乱的帖子充斥整个栏目。尽管有几个像“老乔说事”、“风青杨专栏”等几个有思想、有文笔的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这样贼喊捉贼的所谓大V不在此列)专栏在这里撑着门面,但远远不能支撑起“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里的杂谈栏目。  杂谈是给谁看的?我以为,应该是给有思想、有头脑、有反思意识、有勤于思考敢于针对时弊表明自己尖锐观点的网友看的;应该是给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收集民情民意和来自民间批评意见的公务人员看的;应该是给一心想推动社会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有识之士,以及潮气蓬勃的有志青年看的;应该是给离退休愿意思考和反思社会、反思自己的知识分子看的。不像现在这样,网络混混挤满论坛、各路“水军”鱼目混珠,把好好的一个杂谈栏目,变成了一个比“聊天室”还要娱乐的一个“垃圾场”。可惜了那些有观点、有思想大V的劳动成果了。杂谈搞成这样,谁还进来游览?没需要到杂谈游览的人进来游览,杂谈推进社会进步的功能岂不成了一句屁话,善于思考的大V等网友真正的“杂谈帖子”岂不成了人们自娱自乐的“添加剂”。  网络杂谈也不能办成“杂货摊”,更不能成为现代传媒队伍里的“垃圾场”。要想有地位,先要有作为。要想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天涯要努力,杂谈编辑要努力,网友们也要努力。回归杂谈本质,不负时代厚望!
  作者:射向腐败的伽马刀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 10:53:40   网络是把杀人的刀  =========================================  网络也是谣言的发源和传播源头
  通过近两个月的仔细观察,对天涯论坛网友对于李天一案的言论有了很深刻的印象,也对“挺李”和“挺杨”两派网友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如果说“挺杨”派和支持首都公检法依法办案的网友都是“婊粉”和“黑酒吧”雇佣的水军,那就也把我也列入“挺杨”的行列里吧。如今,李天一案终审已经结束,这场沸沸扬扬的年度闹剧已经随着二审法官的法槌落下戛然而止,再“挺”谁和支持谁、再一碗豆腐豆腐一碗地质疑什么都是庸人自扰了,都是自娱自乐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经过与众多网友顶贴对话、交流以及冷静观察,客观准确的说,在网络上支持李天一和梦鸽的人,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八种人:  1、别有用心的人。这些人时刻想颠覆现政府和现有体制,借机煽动群众,诋毁政府部门和公检法形象,制造矛盾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2、收钱发帖的各路水军,其敬业精神就是哭爹喊娘、撕心裂肺的为李天一鸣冤喊屈;  3、文化素质低下的法盲网友,跟着道听途说的各种谣言上蹿下跳;  4、不仅文化素质低下,而且不善于独立思考、不善于自己动脑,被一些媒体和网络谣言煽动后,主动投入到水军阵营做志愿者,比如“寡妇妈妈团”和一些下岗、退休、无业的老头老太太;  5、生活在社会边缘化的网络混混,打开电脑特自信、关掉电源真自卑;坐在网吧打字说话特正义,走出网吧结账还差一块七。这些人早已被国家六部委发文界定为网络精神病人,常年意淫在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唯恐天下不乱;  6、心理和精神亚健康,或有严重心理和精神方面疾病的人;  7、现实生活爱较真儿、抬杠、拌嘴的起哄架秧子之人,你说的对,我就非要说错,死抬杠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乐趣;  8、李家的亲朋好友。  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首先声明,我既不支持酒吧,也不支持杨女,我支持首都公检法依法办案、打击网络谣言和谣言制造者。当然,在天涯论坛,凡是支持公检法的都被以上这些网络混混骂为“婊粉”或“黑酒吧水军”,虽然可笑,但我并不介意。
  作者:秋风秋雨wly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 10:59:55   社会上谣言很多,解密哥的谣言发酵了这么长时间,也没看到政府有仍何动作,而网民对李案的质疑声就认为是谣言,帽子乱扣。请问:你诬蔑别人是寡妇妈妈的,是不是也有罪?也请你慎言,那些妈妈们完全可以合起来告你。  =======================================================  谁造谣就该查谁,谁触犯法律就该抓谁。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虽然骂街不文明,现实生活我也从不骂街,但看见你们这帮扎一刀都不会流血的滚刀肉,看见你们这些给脸还臭不要脸的网络混混,真是忍不住了。案子终审都结束了,你还质疑你妈那个臭?呢!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现实生活中,你妈的臭?总不能拿出来给大家展览吧,尽管从年轻到如今,你妈身边的男人们也有很多惦记、意淫、想象、质疑、推理、联想你妈臭?的追求者,难道你妈可以公开臭?给没有合法婚姻手续的男人们看吗?同理,李天一的案卷是保密的,就像你妈需要穿衣服把隐私部位遮盖住一样。如果一群网络混混整天质疑你妈?长得什么毛色,分析你妈?究竟是否糜烂,然后雇佣一群水狗质疑过来、分析过去,而你妈又不能脱光了来向你们这些网络混混展示自己的臭?,难道这都是网友正常的质疑吗??????如今的李天一案卷就好比是你妈?,严格保密你懂吗?只能合法的人看,不能向公众展览,更不能亮出你妈?来网络上释疑解惑,明白了吗????!!!!
  作者:秋风秋雨wly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 11:21:04   所谓的此案有许多隐私不能公开,说到底就是公检法一块很好地遮羞布。  ================================================  你妈的臭?可以站在大街上向路人公开,这个案卷就完全可以向全社会公开,同理,你自己琢磨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
  什么是杂谈?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是“杂谈就是拉杂地谈论。是一种快捷的对现实社会现象发表自己见解的一个文体,它反应灵敏、传递迅速、观点明确,会对现实有着振聋发聩的作用”。这一释义虽然并不十分全面,但也说出了杂谈的基本形态。  “天涯杂谈”自称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里的一个栏目,理应具有独有的“杂谈”特征。每天栏目里所发的帖子(文章),虽不能说篇篇都是“针砭时弊、观点鲜明、语言犀利、注重时效”的精品,但也需要有鲜明的“杂谈”特色。尽管网络不同于传统的纸质媒体,没有那么多禁忌,是一个真正可以“让人有话就说”的园地,是一个真正可以做到“百家争鸣”的平台,但杂谈编辑依然要有所作为。什么帖子能发,什么帖子不能发,什么帖子不符合我们这个栏目发,总归要有所筛选。“举报地方党委、政府和腐败分子”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相关栏目或网络举报单位;“寻求资助”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献爱心栏目”;“寻医问药、征婚、寻人启事”等等与“杂谈”毫不沾边的帖子,都要分门别类的与网友沟通,建议和推荐网友把帖子发到该发的地方,切不可把“天涯杂谈”当做一个筐,什么杂七麻八的东西都能往里装。  如今打开“天涯杂谈”,看到的好像是一个“杂货摊”,琳琅满目倒是什么都有。理性、客观、观点鲜明的杂谈文章见到的很少,胡搅蛮缠、造谣惑众、起哄捣乱的帖子充斥整个栏目。尽管有几个像“老乔说事”、“风青杨专栏”等几个有思想、有文笔的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这样贼喊捉贼的所谓大V不在此列)专栏在这里撑着门面,但远远不能支撑起“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里的杂谈栏目。  杂谈是给谁看的?我以为,应该是给有思想、有头脑、有反思意识、有勤于思考敢于针对时弊表明自己尖锐观点的网友看的;应该是给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收集民情民意和来自民间批评意见的公务人员看的;应该是给一心想推动社会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有识之士,以及潮气蓬勃的有志青年看的;应该是给离退休愿意思考和反思社会、反思自己的知识分子看的。不像现在这样,网络混混挤满论坛、各路“水军”鱼目混珠,把好好的一个杂谈栏目,变成了一个比“聊天室”还要娱乐的一个“垃圾场”。可惜了那些有观点、有思想大V的劳动成果了。杂谈搞成这样,谁还进来游览?没需要到杂谈游览的人进来游览,杂谈推进社会进步的功能岂不成了一句屁话,善于思考的大V等网友真正的“杂谈帖子”岂不成了人们自娱自乐的“添加剂”。  网络杂谈也不能办成“杂货摊”,更不能成为现代传媒队伍里的“垃圾场”。要想有地位,先要有作为。要想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天涯要努力,杂谈编辑要努力,网友们也要努力。回归杂谈本质,不负时代厚望!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
  @好日子笑着过   上面真想整李双江,调查一下双江的经济问题不就全搞定了吗?  犯得着从一个小破孩子下手,还搞出这么大动静来吗?  李家军的逻辑真他妈弱智。  
  作者:toaoman006 时间: 12:05:24   @好日子笑着过   上面真想整李双江,调查一下双江的经济问题不就全搞定了吗?  犯得着从一个小破孩子下手,还搞出这么大动静来吗?  李家军的逻辑真他妈弱智。  ===============================================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  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虽然骂街不文明,现实生活我也从不骂街,但看见你们这帮扎一刀都不会流血的滚刀肉,看见你们这些给脸还臭不要脸的网络混混,真是忍不住了。案子终审都结束了,你还质疑你妈那个臭?呢!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现实生活中,你妈的臭?总不能拿出来给大家展览吧,尽管从年轻到如今,你妈身边的男人们也有很多惦记、意淫、想象、质疑、推理、联想你妈臭?的追求者,难道你妈可以公开臭?给没有合法婚姻手续的男人们看吗?同理,李天一的案卷是保密的,就像你妈需要穿衣服把隐私部位遮盖住一样。如果一群网络混混整天质疑你妈?长得什么毛色,分析你妈?究竟是否糜烂,然后雇佣一群水狗质疑过来、分析过去,而你妈又不能脱光了来向你们这些网络混混展示自己的臭?,难道这都是网友正常的质疑吗??????如今的李天一案卷就好比是你妈?,严格保密你懂吗?只能合法的人看,不能向公众展览,更不能亮出你妈?来网络上释疑解惑,明白了吗????!!!!
  作者:山下之松 时间: 12:25:33   @好日子笑着过 4楼
10:37:03  作者:zuifong2012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 10:33:44   借李某某强奸案而质疑、攻击中国的法律体系、司法制度甚至政治体制的某些人居心叵测,请有关部门注意!  ========================================  这才是最可怕的,最阴谋的,最应该被公安机关打击的  -----------------------------  是的,如果这个案件是杨输了,他们立马掉转***头扶杨打李   =============================================  一帮网络混混,个个就像搅屎棍一样胡搅蛮缠
  支持楼主,捍卫法律尊严。  
  作者:安日塔酿 时间: 12:32:57   司法本来就不公正,判决本来就不公正,楼主你tm还为三法司站台,恶心死了你!  李天一案没有一个好东西!要我看,李天一等五人,以强奸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数罪并罚,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魏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天一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某判处有期徒刑8年,小魏判处有期徒刑5年。  酒吧业务经理张某某以介绍***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某某以***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涉事酒吧勒令停业整顿,处以高额经济处罚。  涉嫌违规的双方律师一律停止执业,进行司法调查。   ==============================================  你是法盲类。李天一案不说了,法院判决很公正,既照顾了未成年人,又体现了法律的尊严。酒吧和所谓皮条客问题,是另一码事情,有证据你可以去告,公安立案侦查后报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依法判决。问题是梦鸽去报案不是没有证据嘛,公安就不能依法立案,为此梦鸽不是还去公安部上访了嘛,公安部回复,没有犯罪证据基层公安不立案符合程序规定。你整天听信谣言就认为酒吧和皮条客以及受害杨女士犯罪了,你拿出证据来,我出你来往食宿机票费,高规格地接待你,并亲自开车送你去海淀刑警队报案,你有证据吗????????????????说你无脑,你认为自己正义,说你是傻逼,你觉得自己脑子还发育的挺好,傻逼都你这样。
  作者:子燕袍 来自:手机版 时间: 12:39:27   支持楼主,捍卫法律尊严。  ===========================================  我已经变说理为臭骂了,明天就有工作任务了,不能像这些日子事情不多几乎可以天天混在这里了
  天涯“寡妇妈妈团”团歌  孤枕难眠泪水在流淌  饱食终日心里也发慌  梦里出嫁再穿红衣裳  醒来两眼还是泪汪汪  因为昨天我们受过伤  所以今天我们爱抬杠  你们说臭我们偏说香  你们说下我们就说上  李天一案我们很受伤  公检法都不听我们汪  你们声明案卷要保密  我们天天喊着要曝光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心里慌  撕心裂肺断肥肠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嘴痒痒  没着没落手抓狂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也可以  半夜你来上我床
  作者:陡峭山峰 时间: 21:21:19   @好日子笑着过 16楼
18:06:16  作者:千思万女 来自:QQ浏览器 时间: 18:04:28   我是冲标题来的  ======================================  哈哈哈,标题党,害死人  -----------------------------  @好日子笑着过,忙归忙别忘了勤出来逗逗水狗。   ================================================  有空就来溜溜狗,哈哈
  楼主的文采那是溜李家的水狗哟,打击天涯杂谈金狗.姚杂.墨公公一点问题都没有佩服楼主!不知杂谈三狗围攻你楼主有胜算吗?  
  作者:神话681271 来自:QQ浏览器 时间: 22:59:11   楼主的文采那是溜李家的水狗哟,打击天涯杂谈金狗.姚杂.墨公公一点问题都没有佩服楼主!不知杂谈三狗围攻你楼主有胜算吗?  ===========================================  我是张口就来随意打狗,如果我认真了,三条狗加一起我也随意打
  作者:黑夜眼睛0 时间: 22:51:52   这只披着人皮的狗,在网上不断捏造谣言、抹黑、攻击李家已到丧心病狂地步,还奢谈什么正义,真正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你能逃得掉吗   ======================================  盲人黑夜心里也是一片光明,因为他们心里有阳光;你大白天眼前也是一片漆黑,因为你的心是黑暗的。  哀嚎吧,打小脑子就停止发育了的傻子,梦鸽不会给你这社会最底层的网络混混吹集结号的。嚎吧,把你爷爷死时候没嚎出声儿的悲痛,都给李天一嚎出来
  作者:未成年人保护家园 来自:手机版 时间: 23:29:39   回复第194楼(作者:@夜莺三千 于
22:58)  @tiantian楼  回复第33楼(作者:@好日子笑着过 于 2013……  ==========  你们的心还能再变态点吗?  不过是个案件问题,你们借此都想象出什么了?  =======================================================  想知道真相。想知道你妈臭?到底是否糜烂?想质疑你妈臭?究竟毛色是啥颜色?想推理你妈臭?有无子宫癌?想让你妈亮出臭?来网络上给大家释疑解惑!!!既然你妈臭?是隐私,那么李天一的案卷就不是保密的了吗?滚,你个垃圾
  作者:珠儿的夏天 时间: 13:14:15   楼主貌似公允说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其实看看他的帖子,造谣惑众,颠倒黑白,打着政府  高官的旗号干着左右公众情绪的勾当,是实实在在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  造谣、传谣就是你们这群网络寡妇的传家本领,你拿出我打政府、高官的证据出来????寡妇不可怕,找个好老头,心理一变态,?嘴都欠。  李天一案发及审理前后,在造谣惑众的所谓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之流的臭嘴里;在一群乌合之众、臭味相投的变态老女人、老光棍组成的“寡妇妈妈团”发声的“***”里;在各路收钱发帖、顶贴的水***嘴里;在不明真相被谣言蛊惑起哄架秧子的无脑网络混混贱嘴里;天底下一切都是黑暗的,什么黑政府、黑社会、黑酒吧、黑***、黑公安、黑检察院、黑法院、黑公安部,天底下好像只有他们这些社会渣滓,才是最有良心、最有正义的“白”货。首都公检法、公安部都是和黑酒吧勾结在一起坑害李天一的,黑酒吧幕后黑手一手操纵了北京各政府部门陷害李双江一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鬼话谁信??谁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打死也不信!!!  虽然骂街不文明,现实生活我也从不骂街,但看见你们这帮扎一刀都不会流血的滚刀肉,看见你们这些给脸还臭不要脸的网络混混,真是忍不住了。案子终审都结束了,你还质疑你妈那个臭?呢!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现实生活中,你妈的臭?总不能拿出来给大家展览吧,尽管从年轻到如今,你妈身边的男人们也有很多惦记、意淫、想象、质疑、推理、联想你妈臭?的追求者,难道你妈可以公开臭?给没有合法婚姻手续的男人们看吗?同理,李天一的案卷是保密的,就像你妈需要穿衣服把隐私部位遮盖住一样。如果一群网络混混整天质疑你妈?长得什么毛色,分析你妈?究竟是否糜烂,然后雇佣一群水狗质疑过来、分析过去,而你妈又不能脱光了来向你们这些网络混混展示自己的臭?,难道这都是网友正常的质疑吗??????如今的李天一案卷就好比是你妈?,严格保密你懂吗?只能合法的人看,不能向公众展览,更不能亮出你妈?来网络上释疑解惑,明白了吗????!!!!  看了你这变态寡妇一些狗屁不通的言论以及四不像的打油诗,就一个感觉,搅屎棍、滚刀肉、坐地炮、赖泼妇非你莫属。要是给你这社会多余的垃圾嘴里放一“麻雷子”(炮仗)、?里放个“麻雷子”,同时点燃那会是一种什么效果呢??嘴菊花开!也许到那时你才知道阳光有多么明媚,你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好日子笑着过
23:37:32  楼主:黑夜眼睛0 时间: 22:51:52   这只披着人皮的狗,在网上不断捏造谣言、抹黑、攻击李家已到丧心病狂地步,还奢谈什么正义,真正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你能逃得掉吗   =======  -----------------------------  支持楼主痛打落水狗。  
  作者:ldloc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 23:53:28   @好日子笑着过
23:37:32  楼主:黑夜眼睛0 时间: 22:51:52   这只披着人皮的狗,在网上不断捏造谣言、抹黑、攻击李家已到丧心病狂地步,还奢谈什么正义,真正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你能逃得掉吗   =======  -----------------------------  支持楼主痛打落水狗。  =================================  毫不手软
  @好日子笑着过
00:03:00  作者:ldloc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 23:53:28   @好日子笑着过
23:37:32   楼主:黑夜眼睛0 时间: 22:51:52   这只披着人皮的狗,在网上不断捏造谣言、抹黑、攻击李家已到丧心病狂地步,还奢谈什么正义,真正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你能逃得掉吗   =======   -----------------------------   支持楼主痛打落水狗。   =================================   毫不手软  -------------------------  好日子笑着过,本人水平低,你能否分析一下为什么李家律师专家团不敢应战赵运恒,却敢在法庭为天一作无罪辨护?  
  支持打击网络谣言!  
  作者:陡峭山峰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 04:52:58   @好日子笑着过 31楼
00:03:00  作者:ldloc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 23:53:28   @好日子笑着过
23:37:32   楼主:黑夜眼睛0 时间: 22:51:52   这只披着人皮的狗,在网上不断捏造谣言、抹黑、攻击李家已到丧心病狂地步,还奢谈什么正义,真正严厉追究李天一案谣言制造者,你能逃得掉吗   =======   -----------------------------   支持楼主痛打落水狗。   =================================   毫不手软  -------------------------  好日子笑着过,本人水平低,你能否分析一下为什么李家律师专家团不敢应战赵运恒,却敢在法庭为天一作无罪辨护?  =============================================  律师没人请,就喝西北风。梦鸽胸大无脑钱不差,律师忽悠挣钱谁不拿?律师造势为名利,一上法庭就拉稀。
  作者:疏风细雨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 06:42:46   支持打击网络谣言!  =======================================  打击网络谣言任重道远!
  11月27日终审宣判后,第二天一大早,李天一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天一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年满18周岁后移送“***监狱”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监狱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李天一继续申诉可能失减刑机会   据了解,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天一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如果他坚持不表示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作者:zuifong2012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 07:46:36   11月27日终审宣判后,第二天一大早,李天一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天一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年满18周岁后移送“***监狱”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监狱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李天一继续申诉可能失减刑机会   据了解,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天一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如果他坚持不表示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  司法部应该为你的义务普法予以奖励,哈哈
  @zuifong-03 07:46:36  11月27日终审宣判后,第二天一大早,李天一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天一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年满18周岁后移送“***监狱”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监狱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李天一继续申诉可能失减刑机会   据了解,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天一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如果他坚持不表示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  总觉的李是被冤枉了,虽说他是个纨绔子弟,不过有哪个纨绔子弟有他硬气?  
  @未成年人保护家园
07:46:51  你说的妈妈团为啥不相信公检法呢?   她们有啥目的?  ----------------------------------  这个案子疑点很多,GJF信息公布又不透明,引起非议很正常  
  作者:未成年人保护家园 来自:手机版 时间: 07:46:51   回复第23楼(作者:@好日子笑着过 于
17:07)  天涯“寡妇妈妈团”团歌  孤枕难眠泪水在流淌  饱食终日心里也发慌  梦里出嫁再穿红衣裳  ……  ==========  你说的妈妈团为啥不相信公检法呢?  她们有啥目的?  =================================================  妈妈团这些变态寡妇配提“妈妈”这两个字吗?什么才是妈妈,妈妈都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学好人、做好人、成为国家的栋梁和有用之人。孩子做错事,妈妈绝对不会护犊子,这和孩子生病或遇到危险妈妈挺身而出保护孩子不同。孩子错了,当妈妈一是自责,二是千方百计教育引导孩子改正错误;孩子犯了罪,有多少妈妈亲自说服并带着孩子去公安机关自首,而不是千方百计地帮助孩子脱罪。即使在日后经过长途跋涉、经历了千辛万苦去探监情亲会面的短短时间里,也不忘了教育孩子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我以为,这才是天下最伟大的母亲,这才称得上是称职的一个妈妈。反观梦鸽在李天一的家庭教育以及儿子失足犯罪后的护犊子言行,实在是有点亵渎“妈妈”二字,“正确的母爱当是放手”,人民日报评论员如是说。  你的马甲起的不错,但你的内心却和马甲的意义背道而驰。从我观察寡妇妈妈团,当然也包括你在内,你们的言行不仅没有一点做妈妈的善良、识大体知大局和宽以待人的胸怀,而且内心极其龌蹉、阴暗、下流。我想问问你,受害人杨女士的妈妈现在心情怎么样你们过问过吗?同是妈妈,为什么你们只为罪犯李天一开脱撕心裂肺、哭爹喊娘、造谣惑众、摇旗呐喊呢??????你们变态寡妇妈妈团是一群天底下最无耻、最龌龊、最下流的贱?,请不要亵渎“妈妈”这一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
  作者:未成年人保护家园 来自:手机版 时间: 07:52:42   回复第29楼(作者:@好日子笑着过 于
23:49)  作者:珠儿的夏天 时间: 13:14:15 楼主貌似公允说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  当妈妈的为啥都不相信你放的臭屁呢?  你不反思吗?  看你骂人的素质对得起自己老脸吗?  再说了妈妈为小孩喊冤没啥不道德吧?  你干嘛骂人是寡妇又幻想人家的隐私呢?  你真是老不正经!!!  ===============================================  妈妈团这些变态寡妇配提“妈妈”这两个字吗?什么才是妈妈,妈妈都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学好人、做好人、成为国家的栋梁和有用之人。孩子做错事,妈妈绝对不会护犊子,这和孩子生病或遇到危险妈妈挺身而出保护孩子不同。孩子错了,当妈妈一是自责,二是千方百计教育引导孩子改正错误;孩子犯了罪,有多少妈妈亲自说服并带着孩子去公安机关自首,而不是千方百计地帮助孩子脱罪。即使在日后经过长途跋涉、经历了千辛万苦去探监情亲会面的短短时间里,也不忘了教育孩子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我以为,这才是天下最伟大的母亲,这才称得上是称职的一个妈妈。反观梦鸽在李天一的家庭教育以及儿子失足犯罪后的护犊子言行,实在是有点亵渎“妈妈”二字,“正确的母爱当是放手”,人民日报评论员如是说。  你的马甲起的不错,但你的内心却和马甲的意义背道而驰。从我观察寡妇妈妈团,当然也包括你在内,你们的言行不仅没有一点做妈妈的善良、识大体知大局和宽以待人的胸怀,而且内心极其龌蹉、阴暗、下流。我想问问你,受害人杨女士的妈妈现在心情怎么样你们过问过吗?同是妈妈,为什么你们只为罪犯李天一开脱撕心裂肺、哭爹喊娘、造谣惑众、摇旗呐喊呢??????你们变态寡妇妈妈团是一群天底下最无耻、最龌龊、最下流的贱?,请不要亵渎“妈妈”这一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
  回复第43楼(作者:@52zr 于
08:25)  @未成年人保护家园
07:46:51  你说的妈妈团为啥不相信公检法呢?……  ==========  是啊公检法疑点那么多  还不许人质疑了,因为人家是当妈的就被他用下流话骂  中国妈妈地位这么低啊?  =============================================  妈妈团这些变态寡妇配提“妈妈”这两个字吗?什么才是妈妈,妈妈都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学好人、做好人、成为国家的栋梁和有用之人。孩子做错事,妈妈绝对不会护犊子,这和孩子生病或遇到危险妈妈挺身而出保护孩子不同。孩子错了,当妈妈一是自责,二是千方百计教育引导孩子改正错误;孩子犯了罪,有多少妈妈亲自说服并带着孩子去公安机关自首,而不是千方百计地帮助孩子脱罪。即使在日后经过长途跋涉、经历了千辛万苦去探监情亲会面的短短时间里,也不忘了教育孩子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我以为,这才是天下最伟大的母亲,这才称得上是称职的一个妈妈。反观梦鸽在李天一的家庭教育以及儿子失足犯罪后的护犊子言行,实在是有点亵渎“妈妈”二字,“正确的母爱当是放手”,人民日报评论员如是说。  你的马甲起的不错,但你的内心却和马甲的意义背道而驰。从我观察寡妇妈妈团,当然也包括你在内,你们的言行不仅没有一点做妈妈的善良、识大体知大局和宽以待人的胸怀,而且内心极其龌蹉、阴暗、下流。我想问问你,受害人杨女士的妈妈现在心情怎么样你们过问过吗?同是妈妈,为什么你们只为罪犯李天一开脱撕心裂肺、哭爹喊娘、造谣惑众、摇旗呐喊呢??????你们变态寡妇妈妈团是一群天底下最无耻、最龌龊、最下流的贱?,请不要亵渎“妈妈”这一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
  你不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经常喝喝茅台,五粮液、国窖、蓝花汾酒等等浓香、酱香、清香的高度白酒你都喜欢喝,而且经常喝的,脑子都烧坏了,满脑子浆糊,酒鬼哪会有正常人的思维啊!
  楼主说的好!  
  朋友还在受累啊.  我这几天安心店铺,一切都置于九霄云外了.  不如你也学学我,好好休养声息吧!
  支持打击网络谣言,痛打水狗!  
  夜半你来上我床  -----天涯寡妇妈妈团团歌  ==============================
  孤枕难眠泪水在流淌  饱食终日心里也发慌  梦里出嫁再穿红衣裳  醒来两眼还是泪汪汪  因为昨天我们受过伤  所以今天我们爱抬杠  你们说臭我们偏说香  你们说下我们就说上  李天一案我们很受伤  公检法都不听我们汪  你们声明案卷要保密  我们天天喊着要曝光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心里慌  撕心裂肺断肥肠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嘴痒痒  没着没落手抓狂  汪汪汪,汪汪汪  不让我们汪汪也可以  夜半你来上我床
  作者:小寒漠北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 12:31:09   支持打击网络谣言,痛打水狗!  ===================================  谢谢
  什么是杂谈?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是“杂谈就是拉杂地谈论。是一种快捷的对现实社会现象发表自己见解的一个文体,它反应灵敏、传递迅速、观点明确,会对现实有着振聋发聩的作用”。这一释义虽然并不十分全面,但也说出了杂谈的基本形态。  “天涯杂谈”自称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里的一个栏目,理应具有独有的“杂谈”特征。每天栏目里所发的帖子(文章),虽不能说篇篇都是“针砭时弊、观点鲜明、语言犀利、注重时效”的精品,但也需要有鲜明的“杂谈”特色。尽管网络不同于传统的纸质媒体,没有那么多禁忌,是一个真正可以“让人有话就说”的园地,是一个真正可以做到“百家争鸣”的平台,但杂谈编辑依然要有所作为。什么帖子能发,什么帖子不能发,什么帖子不符合我们这个栏目发,总归要有所筛选。“举报地方党委、政府和腐败分子”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相关栏目或网络举报单位;“寻求资助”的帖子,可以推荐到“献爱心栏目”;“寻医问药、征婚、寻人启事”等等与“杂谈”毫不沾边的帖子,都要分门别类的与网友沟通,建议和推荐网友把帖子发到该发的地方,切不可把“天涯杂谈”当做一个筐,什么杂七麻八的东西都能往里装。  如今打开“天涯杂谈”,看到的好像是一个“杂货摊”,琳琅满目倒是什么都有。理性、客观、观点鲜明的杂谈文章见到的很少,胡搅蛮缠、造谣惑众、起哄捣乱的帖子充斥整个栏目。尽管有像“老乔说事”、“风青杨专栏”等几个有思想、有文笔的大V(墨心人、金易恒、姚小远这样贼喊捉贼的所谓大V不在此列)专栏在这里撑着门面,但远远不能支撑起“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里的杂谈栏目。  杂谈是给谁看的?我以为,应该是给有思想、有头脑、有反思意识、有勤于思考敢于针对时弊表明自己尖锐观点的网友看的;应该是给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收集民情民意和来自民间批评意见的公务人员看的;应该是给一心想推动社会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有识之士,以及潮气蓬勃的有志青年看的;应该是给离退休愿意思考和反思社会、反思自己的知识分子看的。不像现在这样,网络混混挤满论坛、各路“水军”鱼目混珠,把好好的一个杂谈栏目,变成了一个比“聊天室”还要娱乐的一个“垃圾场”。可惜了那些有观点、有思想大V的劳动成果了。杂谈搞成这样,谁还进来游览?没需要到杂谈游览的人进来游览,杂谈推进社会进步的功能岂不成了一句屁话,善于思考的大V等网友真正的“杂谈帖子”岂不成了人们自娱自乐的“添加剂”。  网络杂谈也不能办成“杂货摊”,更不能成为现代传媒队伍里的“垃圾场”。要想有地位,先要有作为。要想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天涯要努力,杂谈编辑要努力,网友们也要努力。回归杂谈本质,不负时代厚望!
  中国史上最彪悍贼婆,假冒壹基金,疯狂敛财超千万!(图文直播)      在这个世界上,  有太多受尽委屈、郁郁寡欢的好人,  也有太多张扬跋扈、春风得意的坏人。  在中国这个群魔乱舞,正不压邪的国度,  好人要想生存,清官要想高升,  都必须要比坏人,比***,更懂得权术之道,厚黑之学。  总而言之,做一个“奸诈”的好人,内方外圆,你才能生存。  美国的表哥给我介绍了一本书,叫《奸的好人》,  台湾客户给我介绍了另外一本书,叫《血酬定律》,  李宗吾的《厚黑学》是我初中时代就看过的书。  我受益颇深,建议每个中国人都去读读。  打败王玉琼的,不是我,而是她的贪婪和无耻;  不要欺负书呆子和老实人,  不要把别人的“装傻”,误认为是“真傻”,  书呆子、老实人,他们如果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王玉琼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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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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