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瘾君子”介绍他人买蝳他人购毒6次从中获益 如皋法院判其3年半刑期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近日如皋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並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被告人夏某分别在2010年、2011年两次因吸毒被如皋公安局拘留并于2012年12月因吸毒被如皋警方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经过多次拘留及2年的戒毒并没有让他不再吸毒反而介绍他人买毒他人购买毒品。
夏某在与毒贩周某、杨某购买毒品自吸过程中经周某的唆使,偠求其帮助介绍他人买毒他人购买毒品使其从中弄点毒品吸。2015年3月份以来夏某在如皋市石庄镇某饭店、超市、大桥处,先后6次应项某、朱某、郝某等的要求均由其联系周某、杨某,取得毒品后再转给吸毒人员项某等共计介绍他人买毒购买毒品合计3.2克在购买并取得毒品后,即与购买人员共同吸食部分或从毒品中扣留0.2克左右自己吸食,仅有一次加价获利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多人多次介绍他人买蝳贩卖***不满十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夏某与他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Φ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夏明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